第2章 序:愿我们都有勇气去拥抱来年的风雪。
自从我以“阿Q”这个笔名出版图书以来,也陆续写了好几个青春故事了。网上经常有读者跑来问我:“Q姐,你写的故事看起来都好真实,是真的发生过的吗?”
我说:“不是,那是虚构的。”
然后有人就问我:“那Q姐,你的青春是怎样的?你这么会写校园故事,你的青春一定很精彩吧?”
我摇头:“不,我的青春跟你们大多数人一样,它很朴实,但很珍贵,就像‘风雪’里的主人公一样。”
初中的时候,我一直是学校里的尖子生,众人眼中的学霸,因为个性像男孩子,所以在同学中人缘很好,不管是男生还是女生,他们都爱跟我交朋友。
初一的时候,学校流行优生带后进生,就是现在的一对一补习,我被派去带我们班的捣蛋王,没错,就是王春晓。
我的同学王春晓除了家境没有书中的春晓那么好外,其他简直就是春晓本人。
我写“风雪”里“春晓”这个人物时,脑子里就全是我同学王春晓的样子——大眼睛、小虎牙、小麦色的肤色、阳光的笑容。
书中写到春晓因为嫌弃食堂饭不好吃,拿着馒头跑去校长室“上香”的事,就是我同学当年干的蠢事之一。这件事都过去十多年了,我现在想起来都会忍不住哈哈大笑,似乎还记得当时王春晓的囧样。
像春晓这样的好人,我本不应该给他那么悲惨的结局,只是因为我念及真实的春晓,才故意这么设计了。
现实中的春晓,也没什么好的结局,听老同学讲春晓得了病,常年把自己关在家里什么人都不见。
我一直没有勇气去探望他,如今把他写进书里,是希望有一天他能知道,不管人生有多少磨难,不管老天爷给了我们怎样的结局,至少曾经我们都明媚过。说完春晓,就来说说沈骆驰了。
我就读的高中,是市重点学校,我们的学业都很繁忙,每天除了学习根本没时间玩乐,更别说看帅哥美女了。
记得有一次冬天出操,整个楼道里全是人,我在拥挤的人群就那么随意地扫了一眼,然后就看到一个长得很是干净帅气的男孩。
他留着一头黑色的碎发,穿着件军绿色羽绒服,里面是毛衣配着衬衫,眉眼清俊,气质很是高贵冷艳。
在我们上学那会儿,这么会穿的男生很少,所以很容易能想象得出他有多好看。
询问了同桌“李文艺”才知那是十三班物生班的班草。
说来嘲讽,我连他的名字都不记得了,但还记得第一次见他时的穿衣打扮。
那会儿我妈正在陪读,我们隔壁有个女孩正好是十三班的,从我见到那个男孩开始,我就总是装作无意地跟她一起上下学,偷听下关于那个男孩的消息。
我想,在青春里我们都暗恋过吧?我在那个人不知道的情况下,偷偷喜欢了他两年。至今想起,我觉得特别后悔,为什么当初不去追呢?我也长得不丑啊,说不定就追到了呢?
越想我就越觉得憋屈,所以为了弥补我的遗憾,我让书里的“沈骆驰”暗恋了“王愢”两年。
至于“苏遇”,他的原型也是我青春时代里的人。我们家附近有个邻居的儿子打小就特别聪明,成绩特别好,长得也很好看。
我从小就喜欢聪明的人,所以自然就很喜欢他,他是我整个学生时代的偶像。别人追星,追周杰伦、韩庚,我只追他。他上市一中,我也想上;他考清华,我也想考。
我想变得跟他一样优秀。
现实中的我,跟“苏遇”没有那么多的牵扯,他一直是我的邻家小哥哥,我一直是他的死忠小迷妹。
直到现在我都感谢他出现在我的生命里,给我当了那么多年的信仰与灯塔。如果有时光机,我希望我能有机会回到过去,能有勇气跟小哥哥说,你将来能不能娶我?就算不能娶我,你一定拦住我别冲动嫁人,一定要告诉我要嫁也只能嫁像你这么优秀的人。
因为,这样的人他舍不得让人伤心。
2008年的冬天,全国性大雪灾,那年的冬天特别冷。
那年的新年,我得了严重的感冒,我是带病过的年,我至今好不了的咽喉炎也是当年留下的病根。
那年的新年愿望,我的发小都希望来年变瘦、考出好成绩或者变漂亮,我就许了一个愿望,我说我以后一定要赚很多钱,一定要让我父母过上好日子。我不要缩手缩脚地生活,我要活得多姿多彩。
可那会儿我是学生,除了学习外,什么也改变不了我的命运。
所以高中三年,我都很拼命地学习,每天上完晚自习回来,都做题到半夜,还坚持每晚在本子上写一个小时的小说,一边想着日后要考清华北大,一边做着当作家的美梦。
人果然是不能太贪心的,事实证明,清华北大我是没考上,作家倒是当了,就是有些半吊子。不过,我一直记得高中那段抛头颅洒热血的学习,也一直很感谢当初努力的自己。
近来很多读者在网上私聊我,说:姐姐,我最近好惨,我失恋了。
姐姐,我好迷惘,我不知道大学该不该上。
姐姐,我觉得我好自卑,我爸欠了很多债,他要跟我妈离婚,我都想死了。
……
我想告诉大家,在我们成长的路上,痛苦、迷惘与不幸是必须经历的,没有人的人生是永远一帆风顺的,不管什么时候,请你都不要放弃对生活的热爱。
因为终有一天,那些路上的风雪,都会成为你前进道路上的靓丽风景。
有人问,姐姐,我好羡慕你的生活,我能成为像你这样的人吗?
不,亲爱的,你会成为比我更好的人。
愿我们都有勇气去拥抱来年的风雪。
阿Q/文
2018年11月风雪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