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选择对象
在对图形进行编辑操作之前,首先需要选择要编辑的对象。AutoCAD会用虚线亮显所选的对象,而这些对象也就成了选择集。选择集可以包含单个对象,也可以包含更复杂的对象编组。用户在进行复制、粘贴等编辑操作时,都需要选择对象,也就是构造选择集。建立了一个选择集之后,可以将一组对象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操作。为了快速、准确地选择对象,AutoCAD 2014提供了19种选择对象的方式,以下介绍几种常用选择对象的方式。
1.点选方式
点选方式是系统的默认方式,是最简便的对象选择方式,用拾取框直接选择对象,被选中的目标以高亮显示。选中一个对象后,命令行提示仍然是“选择对象:”,可以继续选择。选择完毕后按Enter键结束操作。利用该方法选择对象方便直观,但精确度不高,尤其是在对象排列比较密集的地方选取对象时,往往容易选错或多选。此外,利用该方法每次只能选取一个对象,不便于选取多个对象。
2.窗口方式
当需要选择的对象较多时,可以使用窗口选择方式,这种选择方式与Windows的窗口选择类似。首先在绘图区域中单击,将光标沿右下方拖动,再次单击形成选择框,选择框呈实线显示,选择框内颜色为蓝色,被选择框完全包容的对象将被选择。
3.交叉窗口方式
交叉窗口选择与窗口选择的选择方式类似,不同的是交叉窗口模式光标由右下方往左上方移动形成选择框,选择框呈虚线,选择框内颜色为绿色。选定对象后,位于窗口之内或与窗口边界相交的对象都将被选中。
4.全部方式
选择“编辑”|“全部选择”命令,或者按Ctrl+A组合键选择图形中所有没被锁定、关闭或冻结的图层上的所有对象。
5.其他方式
除了上述4种最常用的选择对象的方法之外,栏选、圈围、圈交等方式也时常被采用,具体的选择方法是在命令行的“选择对象:”提示下输入“? ”,命令行将显示如下提示信息:
选择对象: ? *无效选择* 需要点或窗口(W)/上一个(L)/窗交(C)/框(BOX)/全部(ALL)/栏选(F)/圈围(WP)/圈交(CP)/编组 (G)/添加(A)/删除(R)/多个(M)/前一个(P)/放弃(U)/自动(AU)/单个(SI)/子对象(SU)/对象(O)
可根据需要选择相应的命令来进行对象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