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讲 透过大纲看申论——申论考试的变与不变
任何一种考试都有它特殊的内在规定性,只有把握住这些独特的规定性,才能有的放矢地找到切实可行、合理有效的应对之策。申论作为公职类考试的科目之一,其根本目的是为提高公共行政管理的水平和质量而服务的,无论从它的命题指向还是具体的题型、题目设置上,无不应以此为根本。这也就是这门考试科目的内在规定性。公务员考试出现以来的实践证明,考试机关设置申论的初衷也正体现于此。然而,由于现实条件和认识水平的局限,这一初衷在多大程度上得到了实现,依然值得追问。对这一问题的回答,也恰为我们把握申论考试的脉搏,有效备战考试提供了极为宝贵的启发和指导。
正如其他各种类型的考试一样,考试大纲始终是把握所考科目最权威、最根本的官方依据之一。理论上来讲,考试的具体技术形式,包括命题、考试过程、阅卷评分等都应该与大纲的要求完全匹配。当然,在实际操作中,受各种条件的影响和限制,可能匹配的程度会有或大或小的出入,但这并不影响人们通过大纲把握考试。
迄今为止,申论考试大纲一共有前后两个版本,国考在2010年之前采用的是从2000年首次开考以来一直沿用的老版本,2010年及以后采用的是变化之后的新版本,新版本在2014年又对考试时间做了延长调整,从150分钟变为180分钟。在国考新大纲出现之后,陆续有部分地方的省考跟进,也进行了调整(如陕西省考中的考试时长),但依然有很多地方以及联考试卷沿用老版本。
之所以在国考新大纲已经进行调整的同时,部分省考却依然保持原大纲,也从一个侧面表明,新旧两个版本对申论内在规定性的界定并未出现实质区别,这种变中之不变,也就是俗话所说的“万变不离其宗”,恰为我们把握申论的根本属性、正确认识申论提供了最稳定的依据。仔细研究发现,两份大纲都对申论考试的内容、结构和作答要求给予明确表述,新版本只是对一些考查指向的界定更具体、细致、明确而已。此外,新大纲还有个鲜明的特色是:针对不同的岗位,在具体考查指向上进行了区别界定。而这也恰恰印证了我们一直主张的观点,即考试的形式必须为考试的目的服务。申论考试就是为行政管理队伍建设服务的,行政管理人员需要什么能力和素质,申论考试就考查什么能力和素质,岗位不同,需要的能力和素质不同,考查的形式就随之不同。
下面分别展示两份大纲,再进行深入分析。
原大纲:
申论主要通过应试者对给定资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应试者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申论材料通常涉及某一或某几个特定的社会问题或社会现象,要求应试者能够准确理解材料所反映的主要内容,全面分析问题所涉及的各个方面,并能在把握材料主旨和精神的基础上,形成并提出自己的观点、思路和解决方案,准确流畅地用文字形式表达出来。
新大纲:
申论是测查从事机关工作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的考试科目。申论试卷由注意事项、给定资料和作答要求三部分组成。申论考试按照省级以上(含副省级)综合管理类、市(地)以下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职位的不同要求,设置两类试卷。
省级以上(含副省级)综合管理类职位申论考试主要测查报考者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
阅读理解能力——要求全面把握给定资料的内容,准确理解给定资料的含义,准确提炼事实所包含的观点,并揭示所反映的本质问题。
综合分析能力——要求对给定资料的全部或部分的内容、观点或问题进行分析和归纳,多角度地思考资料内容,作出合理的推断或评价。
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要求借助自身的实践经验或生活体验,在对给定资料理解分析的基础上,发现和界定问题,作出评估或权衡,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或措施。
文字表达能力——要求熟练使用指定的语种,运用说明、陈述、议论等方式,准确规范、简明畅达地表述思想观点。
市(地)以下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职位申论考试主要测查报考者的阅读理解能力、贯彻执行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阅读理解能力——要求能够理解给定资料的主要内容,把握给定资料各部分之间的关系,对给定资料所涉及的观点、事实作出恰当的解释。
贯彻执行能力——要求能够准确理解工作目标和组织意图,遵循依法行政的原则,根据客观实际情况,及时有效地完成任务。
解决问题能力——要求运用自身已有的知识经验,对具体问题作出正确的分析判断,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或办法。
文字表达能力——要求熟练使用指定的语种,对事件、观点进行准确合理的说明、陈述或阐释。
可以看出,原大纲除对申论的考查指向进行概括性的表述之外,还对申论材料的特征以及试题的考查形式甚至作答方法都进行了说明,这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是对考生作答的一种微观指导。而新大纲则开宗明义地表述清楚了申论考试的目的,即“测查从事机关工作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这显然是在原大纲基础上的一种进步和提升,是对原大纲隐而未发的核心内涵的明确表达。相比其他内容,这句话简约而不简单!它从根本上揭示了申论考试的深层次内涵,而其他各种“能力”的界定不过是这种内涵的外延罢了。这种表述的变化,其实也体现了考试机关自身认识上的发展与进化,这和考试科目的变化在立足点是一脉相承的。
至于在材料特征、试题的考查形式以及作答方式上,新大纲略去了原有内容,其中的缘由很简单——作为一种新出现的考试,在开头的前10年,人们对它极有可能会存在应对上的手足无措,恰当、适度的指导在现实操作的意义上很有必要,而在历经10年的发展历程后,这种必要性则要降低很多。相反,在其他真正涉及考查目标的地方做出更为清晰、到位的说明,则显得更有意义。于是,我们看到新大纲把原来概括性表达的各种“能力”逐一地进行了廓清,此外,针对基层、执法类职位,还增加了“贯彻执行能力”这种新要求。
对于各种考查指向,即各种“能力”,因为大纲已经界定得非常清晰,在这里就不再赘述;而纵观近20年来的申论考试实践,另一个与此相关的问题可能更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而这则是通过对历年真题与大纲的对比分析发现的。
仔细研读历年申论真题可以发现,题目本身所透露的信息和考试大纲中的定位是有出入的,这或许正是考试设计本身的无可奈何。真题所透露的考查指向和目标比较集中而单纯,远没有大纲中规定的那么丰富。有些试卷,在材料的给定上,对主题、主旨,甚至更为具体的问题、原因、对策、措施等的表述已经非常充分,只要考生能够读懂材料,大纲设定的所谓“解决实际问题”“提出问题”“综合分析”和“贯彻执行”只不过是一定程度上的“照猫画虎”“依葫芦画瓢”罢了,至于与之相关的各种能力,也统统归结为阅读理解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最近几年这种情形虽然有所改变,但依然脱离不了这种根本特性的局限,只是对于分析能力的考查确实提高了,这也与其操作上的可实现性强有关。
对于“提出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的考查,通常是以概述给定材料的形式出现的。一般而言,材料在给出问题的同时,其实就已经暗示了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方法,最终考查的只能是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材料的阅读理解能力。至于申论中的“综合分析能力”,其实质仍然是阅读理解给定的“半成品”资料的能力。从一个细节或许更能发现考试机关真正的考查意图里对“阅读理解能力”是何等的偏重。申论试卷的“注意事项”共三条,每一条都提到“阅读”。第一条说明申论考试“是对分析驾驭材料的能力的考试”“是对应考者阅读理解能力的测试”;第二条提出作答参考时限,“阅读资料40分钟”;第三条再次提醒考生“仔细阅读给定的资料”。再看从2003年以来申论试卷的变化,阅读量变大了,阅读理解的难度也加大了。申论考试缘何如此重视阅读?这又和申论考试的根本目的紧密相关。机关工作的现实特征是要求工作人员必须对社会的方方面面有足够程度的体察与了解,而除了自身参与社会实践、观察等之外,阅读这种间接体验的方式也是非常重要的,更不用说,深居机关办公室的各级公务人员每天工作的一种基本形式便是传阅各种类型的文字材料,如公文、报告等。因此,阅读理解能力可以说是机关工作所要具备的各种能力素质中最为基础和根本的。受此约束,从最明显的特征上来说,申论考试就是一种基于阅读的考试!这也恰恰是申论试卷最鲜明的外部特征。在我们身边,需要阅读如此篇幅文字材料却只需据此回答区区三五道题目的考试类型不说绝无仅有,也可以肯定地说是不多见的。认识到这一点,对于把握申论考试的本质并有效应对考试可以说具有至关重要的、关键性甚至决定性的意义。从这个角度来说,被新大纲删除,在原大纲中却占据更主体地位的第二个段落,也就是对申论材料特征和作答方式进行细致说明的这部分内容,对于备考的指导意义恰恰是不容小觑的。这可以说是新大纲特意隐匿备考线索,进而提高整个考试难度的一种举措。又或者说,在考试组织者看来,经过长达10年的普及、磨合之后,广大考生理应明确试卷的特征以及备考策略,而无须再进行特别说明了。
无论如何,原大纲的那个段落所揭示的申论试卷的特征以及作答方式是必须引起备考者的足够重视的。该段落将申论材料的内容界定为“某一个或某几个特定的社会问题或社会现象”,其实已经足够清晰地揭示了申论考试具有的社会认知属性和问题导向属性,而其后对作答方式的界定,集中地使用了“准确理解”“全面分析”“把握精神”“概括”“提炼”等无不与阅读理解能力高度相关甚至契合的词汇,也进一步说明,在诸多的“能力”要素中,阅读理解能力才是居于真正核心位置,而在实际的考试过程中,甚至也是除了文字表达能力之外,唯一真正需要实现的能力。因而,考生在备考阶段,其实真正需要着力提高的能力只有两个,即阅读理解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其中前者又是基础和前提,因为如果连材料都读不懂,也就谈不上书写了。更何况,即便从在一般的培养和训练顺序讲,阅读也总是先于书写的。
最后,我作为培训师,就考试培训和阅读理解的关系再针对性地强调一点。相比起其他种种能力,阅读理解能力更需要考生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真正提高自身的知识储备和认知水平,进而要求培训辅导在这一点上也要更加注重考生自身素质的培养,而不是片面突出教授者的个人水平。因此,任何站在学习者对面居高临下、指手画脚的灌输以及与之相对应的考生冷眼旁观的“学习”都是效用极低的。在这种情况下,教授者对学习者的命运缺乏痛痒感,而学习者对于教授者的指示缺乏领悟力。所以,简单的应试技巧不足以承担成功应对考试的使命,单纯的、守株待兔式的、生搬硬套的“万能”模式也确实是无能的。只有通过大量地钻研时政热点,真正对这个国家和社会的现状、问题建立起自己深刻、独到的体认和感悟,在面对庞杂繁乱的申论材料时,才能看透迷障、理顺逻辑、抓住真相,而这也就是备考及辅导的真正方向和着力点之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