秩序与历史(套装5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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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历史的秩序来自秩序的历史。每个社会都承载着在自身的具体境况下创建某种秩序的责任,这种秩序,基于神的或人的目的,将赋予该社会生存(existence)的事实以某种意义。寻找可以恰当表达这种意义的符号形式(symbolic forms)的努力,尽管并不完美,却也不是一系列毫无意义的失败。这是因为,从古代近东诸文明开始,一些伟大的社会创建了一条秩序的序列。各个秩序之间以一种可被理解的方式相互联结为朝向一个目标的进步或退化。这个目标就是将关于存在(being)秩序——社会秩序是它的一部分——的真理恰当地符号化。这并不意味着,每一个后来的秩序都毫无疑义地标志着之前秩序的进步或退化。原因在于,人们可能在某些方面获得关于秩序的真理的新见识,但恰恰就是对此种进步的热情和激情会遮蔽对过去的发现。对以往成就的健忘是最重要的社会现象之一。不过,尽管不存在一个简单的贯穿历史始终的进步或循环模式,历史进程仍可被理解为一场为实现真正秩序的斗争。然而,就任何一个参与这一进程的特定社会,其秩序中都找不到这种可被理解的历史结构。它不是一项关于人类或社会行动的计划,而是一个需要在事件的长河中进行追溯性辨察的现实(reality),这一事件的长河从观察者所处的现在延伸到无限的将来。那些仍然生活在基督教轨迹中的历史哲学家们将这一历史结构称为神意(providence),而那些受到启蒙运动创伤影响的历史哲学家则将其称为理性的狡黠(List der Vernunft)。无论哪种说法,他们所指的都是一个超越特定人群计划的现实——这一现实的起源和目的都是未知的,而且正是由于这一原因,它不可能通过有限的行动而被理解。只有过去已经展开的那部分进程是可知的;而且,可知的程度也仅限于从这一过程本身所产生的认知手段达到的范围。

 

关于《秩序与历史》的研究——这里呈现给公众的是其中的第一卷——是一项在科学所能达到的范围内对人、社会和历史的秩序的研究。并按照秩序的主要类型以及它们通过各种符号实现的自我表达在历史上的先后顺序而展开。秩序和符号形式的类型包括:

 

(1)古代近东的各种帝国组织,及其以宇宙论神话形式的生存;

(2)被选民族,及其以历史形式的生存;

(3)城邦和城邦的神话,以及哲学发展为秩序的符号形式;

(4)亚历山大之后的各多元文化帝国,以及基督教的发展;

(5)现代民族国家,以及灵知(Gnosis)作为秩序的符号形式所得到的发展。

 

这个论题将通过六卷书展开。一卷将讨论各种神话和历史性秩序;接下来有两卷专注于城邦和哲学形式;第四卷将讨论各多元文化帝国和基督教;余下两卷将讨论民族国家和灵知符号形式。这六卷书的标题分别是:

 

I.以色列与启示

II.城邦的世界

III.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

IV.帝国与基督教

V.新教的世纪

VI.西方文明的危机

 

探究秩序及其符号形式的类型同时也将是研究从这些类型的前后相继中所浮现的历史秩序。目前这第一卷——《以色列与启示》——将不仅探讨宇宙论秩序和历史性秩序的各种形式,而且也将探讨从宇宙论帝国大背景中脱颖而出的被选民族(the Chosen People)。从美索不达米亚(Mesopotamian)、迦南(Canaanite)和埃及社会的各种简洁符号中可以依稀察见关于存在秩序的真理;这一真理在以色列的形成中得到清晰表达。后来,当超越世界的上帝将自己展示为世界、人类、社会、历史——世界上所有存在——之秩序的原初和终极根源时,这一真理达到清晰的顶点。在这种历史的动态状况下,宇宙论秩序别开生面的自主研究具有了新的特征,即成为已浮现出之历史的背景,而历史作为应对启示的生存形式是通过以色列脱离以宇宙论形式存在的文明而得以出现的。沃格林在这里以高度抽象的语言描述从宇宙论秩序向历史秩序的转变。——译注之后,关于城邦与哲学的两卷将不仅讨论由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所发展的秩序的哲学形式,而且也将探索这种形式如何脱离希腊式神话的母体,以及,追溯得更远一些,如何脱离米诺斯(Minoan)和迈锡尼(Mycenaean)背景的宇宙论秩序。

此外,那些较古老的符号形式并不是简单地被关于秩序的新真理所取代,而是在最新出现的洞见未涵盖的一些领域继续保持它们的有效性——不过,当进入较晚出现、如今已居于主导地位的形式的势力范围时,这些符号不得不忍受意义的变化。例如,当此世生存中的紧急情况被西奈启示(the Sinaitic Revelation)所主导的秩序忽略变得十分明显时,以色列的历史性秩序便面临精神上和实践上的危机。随着国王建立起永久政府来自西奈的上帝话语并未提供的这一制度,宇宙论的符号化表达(symbolism)重新回到以色列的秩序中。这两种关于秩序的经验及其符号化表达之间的冲突构成以色列历史的主要部分。因此,我们的探究必须扩展至大量的其他现象,即对各种符号形式之间的相互作用进行探究。从第四卷开始,这方面的研究将占有相当的比重。在这个时期,各个多元文明的帝国为来自巴比伦和埃及的宇宙论形式、罗马的城邦神话、希腊的哲学形式、较早时期的各种以色列历史性符号以及后来各种犹太启示符号之间的斗争提供了一个舞台。在这个时期,上面所列举的所有这些秩序类型遭遇了与基督教新秩序的重大斗争。在这个时期,从这种相互抵消和相互制约的浪涛中浮现出西方中世纪秩序这个复合体。最后,有必要用整整两卷来描述这个中世纪复合体在灵知——灵知派在中世纪早期曾经被削弱为教派运动中一个力量薄弱的小支流——作用下的解体,以及这一解体所带来的后果。

读者在面对六卷巨著之前,有理由期待一些导论性文字,解释在作者看来何种知识环境使得此类性质的研究事业既是可能的,又是必要的。这种期待只能在一定限度上得到满足,原因在于,著述的规模是由它所涉及的局面的复杂性决定的,回答必须回答的问题只能通过研究本身的展开来实现。不过,我们仍然可以简要地给出一些引导性评论。

首先,这项研究在今天得以进行,是因为历史学领域在本世纪上半叶所取得的进展为研究提供了资料基础。通过考古学的发现、文献的批判性编纂以及大量专题解释,我们的历史视野显著扩大,任何对这一众所周知之事实的详细描述都是多余的。原始资料唾手可得;东方学家和闪米特语言学家(semitologists)、古典语言学家和古代史专家、神学家和中世纪学家(medievalists)提供的解释,都会方便并激发我们以原始资料为基础,对秩序进行哲学研究。有关这些不同领域科学研究的状况以及我自己对于一些根本性问题的立场,在研究的过程中都将得到展示。就目前这一卷关于“以色列与启示”的研究而言,我建议读者注意以下两处讨论,即第六章第一节关于圣经考证学(Bible criticism)现状的讨论,以及第九章第五节关于《诗篇》(the Psalms)解读现状的讨论。

这项研究能够在目前时代开展的第二个原因不像第一个原因那样明了,它只能被否定性地描述为对科学工作的意识形态限制消失了。我这里所讲到的是一种普遍存在的舆论氛围。在此氛围下,对社会和历史进行批判性研究实际上是不可能的。这是因为,形形色色的民族主义,各种进步主义(progressivist)和实证主义(positivist)、自由主义和社会主义、马克思主义和弗洛伊德式意识形态,各种模仿自然科学的新康德主义方法论,诸如生物主义(biologism)和心理主义(psychologism)之类的科学主义意识形态,维多利亚时代的不可知论思潮,以及更为晚近的存在主义和神学主义(theologism)潮流,都以具有社会实效性的方式不仅阻止了各种学术批判标准的运用,甚至也阻止了形成这些标准不可或缺的相关知识的取得。不过,精神和理智生活中的压制已经消失的说法必须加以限定,人们必须意识到,灵知主义时代的各种力量仍然是世界舞台上的社会与政治权力,并且将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里持续作为强有力的权力。所谓“消失”应该被理解为这样一个事实,即在我们时代的战争和革命过程中,这些力量所具有的权威消失了。它们关于人、社会和历史的观念与我们经验知识范围内的现实之间存在着十分明显的差异。因此,尽管它们仍然是强大的力量,它们只能对那些尚未弃之,尚未去寻找更美好乐土的人们施加力量。我们已经在科学中获得了新的自由,运用这一自由是一种快乐。

对于意识形态压制的反思引领我们从《秩序与历史》这项研究的可能性转向它的必要性。理解人所处的环境是人的义务;这种环境的一部分是他生活于其中的社会秩序;如今,这一秩序已变成世界性的。而且,这种世界性的秩序既非最近才出现,也不简单,数千年来寻求关于秩序之真理的斗争便积淀于其中,这些积淀成为具有社会实效的力量。这不是一个理论性的问题,而是一个属于经验事实的问题。对此,人们可以举出中国和印度的明显事实作为对我们自己的事务具有相关性的证据。中国和印度正在努力对本质上属于宇宙论的秩序进行必要的调整,以求适应由西方创造的政治或技术环境。不过,我更愿意提请读者注意我在《以色列与启示》这一卷书中对臆变(metastatic)问题的分析(第十三章第二章二)。读者会立即看到,先知关于存在构造(the constitution of being)中的变化的观念,隐蔽于我们当代关于完美社会之信念的基础中——不论完美社会通过进步来实现,抑或通过共产主义革命来实现。由此,我们不仅可以揭示进步与共产主义革命这一对表面上的敌手在本质上的兄弟,是坚信可以重构世界的先知最新的灵知主义后代,而且,这也明显有助于我们理解以这种类型的信念来表达自身的“经验”(experience)的本质,理解先知的变化观念在过去得以产生,并在今天得以汲取力量的外在环境的本质。在当代世界,臆变信念是无序(disorder)的最重要渊源之一,如果不是首要渊源的话;对于我们所有人来说,理解臆变信念这一现象,并在它摧毁我们之前找到补救方法,是一件性命攸关之事。如果当今的科学状态允许对这个现象进行具有批判性的分析,那么,对于一位学者来说,他有责任出于他自己身为一个人这一理由来进行这种分析,并使他的人类同胞们能够获得这一分析的结果。在阅读《秩序与历史》时,人们不应当将其视为为了满足对于已死的过去的好奇心而进行的探索尝试,而应当将其视为对于我们现在正生活于其中的秩序结构(the structure of the order)所进行的探究。

 

我已谈到针对当代之无序的补救方法。其中之一便是哲学探索本身。

意识形态是反上帝和反人类的存在者。如果我们想要使用以色列人关于秩序的语言,那么,意识形态是对第一条和第十条诫命的违反;如果我们想要使用埃斯库罗斯和柏拉图的语言,那么它便是nosos,即精神的疾患。哲学是通过对神性存在(divine Being)——作为存在秩序的源头——的爱而产生的对存在的爱。存在的逻格斯(Logos)是哲学探究的适当对象;对于有关存在秩序真理的探寻离不开对处于非真理中的各种生存模式的诊断。关于秩序的真理只能在抵抗背离真理的堕落这一永恒斗争中获得并重新获得;朝向真理的运动开始于一个人意识到他在非真理中的生存。在作为一种生存形式的哲学中,诊断功能和治疗功能是不可分离的。自从柏拉图在他那个时代的无序中发现了这种联系以来,哲学探究便成为在时代的无序中建立秩序绿洲的方式之一。《秩序和历史》是对人类在社会和历史中生存的秩序的哲学探究。它也许将会具有补救效果——在充满激情的各种事件过程中,在哲学所允许的适当范围内。

埃里克·沃格林

于195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