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安《政治学概论》(第2版)笔记和典型题(含考研真题)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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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政治关系

3.1 复习笔记

一、政治关系概述

1.政治关系的含义与特征

(1)政治关系的含义

政治关系是指从事一定政治活动的人们之间的本质的内在的联系,是社会关系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基于一定生产关系、经济关系基础之上的诸种社会关系的集中的综合的反映和表现,在阶级社会中,政治关系的本质是阶级关系,它的核心问题是政治权力问题。

(2)政治关系的基本特征

政治关系的基本特征主要有:

客观性

政治关系是社会的、公共的关系,受一定的社会生产方式制约。人们在面对和处理诸种社会政治关系时,总是要力求使之与一定的生产、社会秩序相适应,这是一定的社会经济发展必然性的要求,而不取决于任何个人的主观意志。

阶段性

由于政治关系的基础——生产关系在不同社会制度下的性质、状况的不同,在各种社会发展阶段上,政治关系的内容和特点也不同。

层次性

生产关系、经济关系的实质是阶级关系。但是,在阶级社会和阶级彻底消灭以前,以阶级关系为基础的政治关系,由于各阶级内部有阶层的划分,根本利益一致的各阶级之间也有差异,以及人们进行政治斗争形式的不同,政治关系具有层次性。

主体性

政治关系的主体指的是不同的政治实体和政治角色,它既包括个人,也包括集团和群体,在现实政治生活中,由于政治主体的不同,政治关系就具有多种多样的表现形式。

目的性

在现实社会中,任何社会关系的发生或形成都有其特定的目的,而这一目的就是需要和利益。

2.政治关系的类型

根据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方法,对于基于阶级关系的诸种政治关系,由于本身所处的主体地位不同,主客体的性质不同,以及政治组织的性质不同,政治关系包括:

(1)敌我关系和人民内部关系

敌我关系和人民内部关系是最基本的两类政治关系。

敌我关系

敌我关系,是两个不同阶级、两大敌对势力基于经济利益的矛盾和冲突而形成的根本对立关系,它以保存自己、消灭对方为基本特征。

人民内部关系

人民内部关系是指根本利益一致的阶级、社会集团和个人的团结合作关系。它在一定时期内服从共同对敌的总的政治任务,而在敌我关系成为非主要矛盾、只在一定范围内存在的时候,它便上升为主要的基本的政治关系方面。

(2)党派关系

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看,自有政党政治以来,人类社会存在着两种不同性质的政党政治关系——资本主义制度的政党政治关系和社会主义制度的政党政治关系。

资本主义制度的政党政治关系

在资本主义制度内,党派关系是与资本主义民主制度相联系的。资本主义制度内的党派关系主要有两种表现形式,即各资产阶级政党之间的内部关系和资产阶级政党同无产阶级政党的关系。

a.各资产阶级政党之间的内部关系,实际上是资产阶级一个阶级内部的关系。这一关系的中心内容是围绕着竞选运动的结果,决定哪一个政党上台执政;

b.资产阶级政党同无产阶级政党的关系,这两者的关系是围绕着资产阶级政党要维护资本主义制度和无产阶级政党要以社会主义制度代替资本主义制度的斗争而展开的。

社会主义制度的政党政治关系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无产阶级政党是唯一的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拥护和参加了民主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是参政党。各党派之间是无产阶级政党领导的多党长期合作、互相监督的关系。

(3)与国家事务相联系的各种政治关系

与国家事务相联系的各种政治关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党政关系

党政关系直接制约着国家制度的发展。在党政政治关系中,政党是执掌政权的,是国家政权的领导核心力量。国家政权机关是直接行使国家权力的,两者统一于政党的领导,统一于宪法、法律,又按照各自所处的客观地位、政治权力的性质实行分工。

国家权力机关与执行机关、执法机关的政治关系

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国家权力机关(或称立法机关)与执行机关、执法机关的政治关系的处理主要是权力分立与制衡的原则;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三者统一地对人民负责,并按照民主集中制和议行合一的原则所构成的一定的政治机制处理其相互关系。

政党与军队的政治关系,以及军队与政府、军队与地方、军队与人民的政治关系

军队作为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现实政治关系中,必然要与其他政治主体发生这样或那样的政治关系。当然,上述几种政治关系具有不同的性质,既有对立矛盾的关系,也有团结合作的关系。

(4)国家、地方、集体(企事业单位)、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权利与义务关系

这是与法律关系相联系的一类政治关系。国家同地方的关系,是中央与地方的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的关系。至于国家同企事业单位、个人的关系,由于国家制度、法律制度的性质不同,其性质也不同。

(5)国际政治关系

国际政治关系是一种特殊的复杂的政治关系。它包括国家之问的双边、多边关系,国际范围内全球性和区域性问题所引起的国家之间的、国际组织之间的关系。它既有普遍性、共同性问题的政治关系需要调整,也有特殊性、个别性问题的政治关系需要调整。

3.政治关系的系统

政治关系的系统即政治关系的结构,这是认识和掌握政治关系问题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政治关系系统包括政治统治关系、政治领导关系和政治联盟关系三个方面:

(1)政治统治关系

政治统治关系的含义

政治统治关系是指在政治斗争中形成的政治力量最强大的阶级,为维护和巩固本阶级的利益和需要的社会政治秩序,通过国家权力对其他阶级实行强制支配和控制的关系,政治统治关系是政治关系的核心,其本质是阶级社会中不同阶级的根本政治地位问题。

政治统治关系的特征

政治统治关系具有显著的独有的特征,政治统治关系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a.它在一切政治关系体系中居于最高的地位,并对整个社会政治生活发挥着最大的作用,亦即它的最高性和主导性;

b.在处理和解决政治关系问题上的对抗性和强制性。

(2)政治领导关系

政治领导是指一定的政治组织、集团或个人,在社会政治生活中对其他组织、集团或个人进行的政治引导、组织和指挥。其基本特征包括总体性、综合性以及效益性,政治生活的进行,特别是政治关系的处理和解决,都离不开正确的政治领导。

政治领导关系

政治领导关系是指在政治领导过程中形成的领导者与被领导者之间领导与被领导、服从与被服从的关系。与政治统治关系相比,政治领导关系居于从属地位,它是政治统治关系的派生物。

(3)政治联盟关系

政治联盟关系是指不同阶级、阶层或政治集团为了实现某种共同的政治目标,在政治活动中结成的政治合作关系,政治联盟关系也是政治统治关系的派生物。

4.政治关系的协调与处理

协调和处理政治关系应当抓住如下两个关键环节:

(1)政治利益的确定和安排

这可以从两方面来理解:

明确政治利益的含义,这是追求和实现政治利益的基础和前提。

明确在某一特定社会制度下政治利益的具体内容和归属。

(2)政治矛盾的协调和处理

政治利益的冲突必然在特定社会制度内部导致协调和处理的问题。

在政治关系的同一政治主体内部,在总体政治利益目标一致的前提下,需要其领导或主导成员进行一定的协调,减少矛盾,并把矛盾控制在最低程度或范围内。

在不同政治关系主体之间,由于人们对政治利益的追求和实现方式的理解和态度也会不同,这就需要在政治关系中占主导地位的政治关系主体就必须提出解决这种对立、对抗关系的办法和措施。

二、政治权力

1.政治权力的含义与特征

(1)政治权力的含义

政治权力是统治阶级运用国家机器实行阶级统治,实现国家职能的特殊社会权力,其实质是统治阶级实行阶级统治的政治统治,目的在于实现国家职能,其构成要素包括公共权力机构即国家机关及其公务员,其内容包括:

政治权力的实质是统治阶级实行阶级统治的政治统治权力。

政治权力的构成要素包括公共权力机构即国家机关及其公务员、军队、警察监狱等。、

政治权力行使的目的是实现国家职能。

(2)政治权力的特征

政治权力与其他社会公共权力相比较有许多特征,政治权力基本特征包括:

与人民大众的分离性

统治阶级既然在经济上政治上居于统治地位,利用政治权力来压迫被统治阶级,并把全体居民规范在它所确立的秩序范围内,政治权力就同人民大众分离开来。这种与人民大众的分离性在不同性质的国家具有不同的含义和内容。

鲜明的阶级性

国家政治权力往往掌握在统治阶级手中,因此在政治权力的运作过程中表现出鲜明的阶级性。因此,国家政治权力在本质上是阶级统治的手段,是统治阶级建立的、维护本阶级的政治统治和根本利益的工具。

特殊的强制性

国家政治权力的行使是以一定的物质强制力量为后盾的。国家政治权力的这种特殊强制性是国家本质的最突出的表现。

普遍的约束力和制约力

国家政治权力的这一特征主要表现在全体社会成员无一例外地受到它的制约和管理。统治阶级可以依据自己的利益和意志以及自己的任务自由地处理对内对外的一切事务,它凌驾于其他各种社会权力之上,不受后者的支配或侵犯。

主权性

国家权力的主权性通常称为国家主权。主权性主要表现为,国家权力的行使不受任何外来力量的控制,而是按照统治阶级的意志和要求去处理其对内对外的一切事务,其内容包括国内主权和国际主权。

一定的公共性

一定的公共性是由管理社会公共生活这一国家职能决定的。国家政治权力在实施阶级统治的过程中,既表现为一种阶级统治权,又表现为一种公共管理权。

2.政治权力的结构类型及其构成要素

(1)政治权力的结构类型

政治权力结构是指构成政治权力的各个部分,主要是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之间的组合关系和构成方法、方式及运行机制。人类社会历史上先后出现过三种政治权力结构类型——奴隶制和封建制时代的高度集权型政治权力结构、资本主义时代的分权制衡型政治权力结构,以及社会主义时代的议行合一型政治权力结构。

(2)政治权力的构成要素

立法权

立法权是指制定、修改、补充或废止法律、法规、法令的权力。统治阶级一般是通过立法权的行使而把自己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法律并使之在全社会得到遵行,它是国家权力的首要组成部分,在整个国家权力体系中处于前提和基础的地位。这种地位决定了立法权具有对行政和司法权力进行监督并规范行政和司法权力的运行的作用,立法权一般由国家的立法机关来行使。

行政权

行政权是指实施法律,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权力。从形式上讲,它是执行社会全体成员或统治阶级全体成员共同利益和意志要求的权力。依法行政是行使行政权的最基本的原则之一。在现代社会,国家行政权一般由国家行政机关来行使。

司法权

司法权是指国家政治权力体系中依照法律进行审判、检察并进行法律监督的权力。司法权是近代以来逐渐从行政权中独立出来的权力,它的显著特征是司法独立和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司法权一般由国家司法机关(包括法院、检察机关)行使。

3.政治权力的作用与影响

政治权力的作用和影响主要包括:

(1)对社会经济生活的影响

政治权力对社会经济生活的影响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对社会经济生活秩序的维护、巩固和保障

这种影响主要依靠政治权力的强制力和约束力,通过立法、行政和司法权的行使,使社会经济秩序得以建立、巩固和发展,并使生活在特定社会制度下的人们去遵守和服从这一秩序。

对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所具有的巨大的反作用

政治权力能够极大地保护、推动或阻碍、破坏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当政治权力代表先进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时,它会起到保护和推动生产力发展的作用,反之,则起到阻碍和破坏的作用。

(2)对社会政治生活的影响

政治权力对社会政治生活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保障政治统治秩序的建立和维护。

实现统治阶级的政治统治意志,并使这种意志成为政治社会占主导地位的意志。

满足政治利益的追求。

政治权力对社会政治生活的其他方面也会产生直接或间接的作用和影响。比如,在政治文化方面,政治权力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人们的政治心理和政治思想的形成和发展;在政治发展方面,政治权力的本质、内容、类型、运行方式等决定着政治发展的水平、方向。

三、政治权利

1.政治权利的含义

(1)政治权利的定义

政治权利就是国家法律赋予人们的某些政治权益,它是建立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之上,是一定社会经济关系的反映,是国家政治权力对特定的社会成员权益的法律规定,它与政治义务是不可分割的统一体,其内容包括:

政治权力建立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之上,是一定社会经济关系的反映。

政治权利是国家政治权力对特定的社会成员权益的法律规定。

政治权利与政治义务是不可分割的统一体。

(2)政治权利的特点

法律规定性

政治权利的规定使人们获得了参与政治生活的政治资格。这种资格是一种法律规定的资格,受到法律的保障和维护。政治权利的法律规定性在实际政治关系中又体现为它的规范性和制约性。它要求政治权利的享有者在行使政治权利的过程中,必须严格依法行事。

自主选择性

政治权利的享有者享有选择政治权利的内容、行动方式、范围的自由,即在法律所允许的前提下,人们享有从事或不从事政治活动、争取或不争取特定的政治权益、行使或不行使特定的政治权利、采取或不采取特定方式进行政治活动的自由。

历史扩展性

政治权利是特定历史条件的产物,随着社会的发展,特别是现实政治生活的发展,政治权利本身在内容、范围及实现方式等方面也不断地扩充和发展。不同的社会形态及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都有与之相适应的政治权利内容和范围。

2.政治权利的基本内容

政治权利的基本内容包括:

(1)自由权

在当代世界,自由权是公民享有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它指的是公民在国家政治生活中,根据法律规定享有一定程度的政治活动的自由。如人身自由、言论自由、通信自由等。

(2)平等权

从法律上看,平等权指的是公民在政治地位上的平等、在法律面前的平等。公民能够而且应该平等地享有国家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种政治权利。

(3)民主参政权

民主参政权是指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公民对国家政治生活的广泛参与是现代民主政治社会的重要标志之一。其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罢免权、监督权等。

3.政治权利在政治生活中的作用

政治权利的内容、形式及实现方式等对现实政治生活具有重大的意义和作用,政治权利在政治生活中的作用主要表现为:

(1)保证现实政治生活的有序与协调

政治权利是国家政治权力在公民政治生活中的一种体现,它反映和代表的是统治阶级的利益和要求。这种利益和要求是以法律的规范化的形式、通过政治权利的具体内容被国家公民所接受,并以各种形式的政治活动方式在政治生活中得以实现。

(2)调动和发挥公民参与社会政治生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政治权利历来是人们从事社会政治生活所追求的目标之一,对这一目标的追求就是不断谋求政治权利的过程,它一方面不断推动着社会政治生活的进步和发展,另一方面也不断推动人们政治权利主体意识的觉悟与提高,从而不断激发人们参与政治生活的动机和热情。

(3)促进政治生活的民主化、法制化

公民享有政治权利的范围与程度,是政治生活民主化的重要标志。公民争取政治权利的过程到公民的政治权利不断扩展和提高的过程,会不断地推动和促进政治民主化进程。

在现代社会,公民政治权利集中表现为法定权利,即通过法律化和制度化的形式给予确认和保障。因此,公民政治权利的实现过程,必然推动着政治生活的法制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