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辽宁省教师招聘考试《小学教育理论基础知识》专用教材(备考指南+考点精讲+典型题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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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知识的学习

5.1 考点精讲

考点1 知识学习概述

1.知识的定义和类型

(1)定义

知识是个体通过与环境相互作用后获得的信息及其组织,其实质是人脑对客观事物的特征与联系的反映,是客观事物的主观表征。

(2)类型

感性知识与理性知识

由于反映活动的深度不同,知识可分为:

a.感性知识:是对活动的外表特征和外部联系的反映,可分为感知和表象两种水平。

b.理性知识:反映的是活动的本质特征与内在联系,包括概念和命题两种形式。

陈述性知识与程序性知识

根据知识的不同表述形式,著名的认知心理学家安德森将知识划分为两类:陈述性知识和程序性知识。

陈述性知识:也称描述性知识,是个人能用言语进行直接描述的知识。这类知识主要用来回答事物是什么、为什么和怎么样的问题,可用来区分和辨别事物。目前学校教学传授的主要是这类知识。

程序性知识:也称操作性知识,是个体难以清楚陈述、只能借助于某种作业形式间接推测其存在的知识。主要用来解决做什么和怎么做的问题,包括一系列具体操作程序。

2.知识学习的类型

(1)符号学习、概念学习和命题学习

根据知识本身的存在形式和复杂程度,知识学习可以分为:

符号学习:指学习单个符号或一组符号的意义或者说学习符号本身代表什么。

概念学习:指掌握概念的一般意义,其实质是掌握同类事物的共同的关键特征和本质属性。

命题学习:指学习由若干概念组成的句子的复合意义,即学习若干概念之间的关系。

(2)下位学习、上位学习和并列结合学习

根据新知识与原有认知结构的关系,知识的学习可以分为:

下位学习:又称类属学习,是一种把新的观念归属于认知结构中原有观念的某一部位,并使之相互联系的过程。

上位学习:也称总括学习,即通过综合归纳获得意义的学习。

并列结合学习:是在新知识与原认知结构中的原有观念及非类属关系,又非总括关系时产生的学习。

3.知识学习的作用

知识学习是增长经验、形成技能和发展创造力的重要前提:

(1)知识的学习和掌握是学校教学的主要任务之一

学校教师通过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地向学生传授人类长期积累的宝贵知识经验,使学生更健康地成长,更好地适应现代社会的生活。

(2)知识的学习和掌握是学生各种技能形成和能力发展的重要基础

心智技能作为通过学习而形成的合法则的活动方式,其掌握是以知识的学习为前提的,即心智技能包含有程序性知识的成分,心智技能的掌握需结合知识的学习才能有效实现。许多研究表明,知识掌握水平越高,越有助于心智技能形成。

(3)知识学习是创造性产生的必要前提

创造态度和创造能力是个体创造性的两个主要标志,通过知识的学习,个体体验着前人的创造成果,这对于创造态度的获得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同时,缺乏知识的头脑是不可能有创造性的,创造性不会从无知无识的头脑中产生。

考点2 知识的获得

知识的获得是知识学习的第一个阶段。这一阶段,新信息进入短时记忆,与来自长时记忆系统的原有知识建立一定的联系,并纳入原有的认知结构,从而获得对新信息意义的理解。

1.知识直观

(1)知识直观的定义

知识直观是主体通过对直接感知到的教学材料的表层意义、表面特征进行加工,从而形成对有关事物具体的、特殊的、感性的认识的加工过程。直观是理解科学知识的起点,是学生由不知到知的开端,是知识获得的首要环节。

(2)知识直观的类型及优缺点

实物直观及其优缺点

实物直观即通过直接感知实际事物而进行的一种直观方式。例如,观察各种实物标本、演示各种实验、到工厂或农村进行实地参观访问等都属于实物直观。

a.实物直观的优点

给人以真实感、亲切感,所得到的感性知识与实际事物间的联系比较密切,因此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调动学习的积极性,在实际生活中能很快地发挥作用。

b.实物直观的缺点

由于实物直观的本质属性与非本质属性联系在一起,并且由于受时空与感官特性的限制,许多事物的特征与联系难以在实物直观中直接被觉察。因此它不是惟一的直观方式,还必须有其他种类的直观。

模象直观及其优缺点

模象即事物的模拟性形象。所谓模象直观即通过对事物的模拟性形象直接感知而进行的一种直观方式。例如,各种图片、图表、模型、幻灯片和教学电影电视等的观察和演示等。

a.模象直观的优点

可以人为地排除一些无关因素,突出本质要素,并且可以根据观察需要,通过大小变化、动静结合、虚实互换、色彩对比等方式扩大直观范围,不受实物直观的局限,提高直观效果,扩大直观范围。因此它已成为现代化教学的重要手段,是现代教育技术学研究的重要内容。

b.模象直观的缺点

由于模象只是事物的模拟形象,与实际事物之间有一定距离,因此要使通过模象直观获得的知识能在学生的生活实践中发挥更好的定向作用,一方面应注意将模象与学生熟悉的事物相比较,同时,在可能的情况下,尽量使模象直观与实物直观结合进行。

言语直观及其优缺点

言语直观是在形象化的语言作用下,通过学生对语言的物质形式(语音、字形)的感知及对语义的理解而进行的一种直观形式。

a.言语直观的优点

不受时间、地点和设备条件的限制,可以广泛使用。同时也能运用语调和生动形象的事例去激发学生的感情,唤起学生的想像。

b.言语直观的缺点

言语直观所引起的表象,往往不如实物直观和模象直观鲜明、完整、稳定。因此,在可能的情况下,应尽量配合实物直观和模象直观。

(3)提高知识直观的效果的方法

灵活选用实物直观和模象直观

实物直观虽然真切,但是难以突出本质要素和关键特征,而模象直观虽然与实际事物之间有一定距离,却有利于突出本质要素和关键特征。因此,一般而言,模象直观的教学效果优于实物直观。但是,这只限于知识的初级学习阶段。当学习有了一定基础后,由简化的情境进入实际的复杂情境,即更多地运用实物直观,自然是必要的。

加强词与形象的配合

为了增强直观的效果,不仅要注意实物直观和模象直观的合理选用,而且必须加强词与形象的结合。在形象的直观过程中,教师首先应提供明确的观察目标,提出确切的观察指导,提示合理的观察程序。其次,形象的直观结果应以确切的词加以表述,以检验直观效果并使对象的各组成要素进行分化。再次,应依据教学任务,选择合理的词与形象的结合方式。

运用感知规律,突出直观对象的特点

要想在直观过程中获得有关的知识,首先必须注意和观察直观对象。而要想有效地观察直观对象,必须运用感知规律,突出直观对象的特点。

a.强度律:指作为知识的物质载体的直观对象(实物、模象或言语)必须达到一定强度,才能为学习者清晰地感知。

b.差异律:指对象和背景的差异越大,对象从背景中区分开来越容易。

c.活动律:指活动的对象较之静止的对象容易感知。

d.组合律:指空间上接近、时间上连续、形状上相同、颜色上一致的事物,易于构成一个整体为人们所清晰地感知。

培养学生的观察能力

在直观过程中,教师通过对一定直观教材的操纵,其效果如何,主要取决于学生的观察能力。因此,为了更好地完成教学任务,必须认真组织和培养学生的观察能力。

让学生充分参与直观过程

知识归根到底要通过学生头脑的加工改造才能掌握,因此在直观过程中,应激发学生积极参与的热情,在可能的情况下,应让学生自己动手进行操作,改变“教师演,学生看”的消极被动的直观方式。

2.知识的概括

(1)知识概括的类型

感性概括:即直觉概括,它是在直观的基础上自发进行的一种低级的概括形式。

理性概括:是在前人认识的指导下,通过对感性知识经验进行自觉的加工改造,来揭示事物的一般的、本质的特征与联系的方式。

(2)有效地进行知识概括的方法

配合运用正例和反例

概括的目的在于区分事物的本质和非本质,抽取事物的本质要素,抛弃事物的非本质要素。因此,教师在指导学生概括时,不仅要注意抽取本质的一面,也要注意抛弃非本质的一面。为此,必须配合使用概念或规则的正例和反例。一般而言,概念或规则的正例传递了最有利于概括的信息,反例则传递了最有利于辨别的信息。

正确运用变式

理性概括是通过对感性知识的加工改造而完成,感性知识的获得是把握事物本质的基础和前提。因此,在教学实际中,要提高概括的成效,必须给学生提供丰富而全面的感性知识,必须注意变式的正确运用。所谓变式,就是用不同形式的直观材料或事例说明事物的本质属性,即变换同类事物的非本质特征,以便突出本质特征。

科学地进行比较

概括过程即思维过程,也就是在分析综合的基础上进行比较,在比较的基础上进行抽象概括。因而,区分对象的一般与特殊以及本质与非本质的比较过程,对于知识的概括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比较主要有两种方式:a.同类比较;b.异类比较。同类比较即关于同类事物之间的比较。通过同类比较,便于区分对象的一般与特殊、本质与非本质,从而找出一类事物所共有的本质特征。异类比较即不同类但相似、相近、相关的事物之间的比较。通过异类比较,不仅能使相比客体的本质更清楚,而且有利于确切了解彼此间的联系与区别,防止知识间的混淆与割裂,有助于知识的系统化。

启发学生进行自觉概括

为了促进知识的获得,在实际的教学情境中,教师应该启发学生去进行自觉的概括,鼓励学生自己去总结原理、原则,尽量避免一开始就要求学生记忆或背诵。

教师启发学生进行自觉概括的最常用方法是鼓励学生主动参与问题的讨论。在讨论的时候,不仅要鼓励学生主动提出问题,而且要鼓励他们主动解答问题。在概括过程中,教师应充分调动学生的思维,让他们自己去归纳和总结,从根本上改变“教师作结论,学生背结论”的被动方式。

考点3 知识的遗忘与保持

1.记忆系统及其特点

(1)瞬时记忆

瞬时记忆是指客观刺激停止作用后,感觉信息在一个极短的时间内保存下来的记忆。

(2)短时记忆

短时记忆是感觉记忆和长时记忆的中间阶段,保持时间为5秒到1分钟。

(3)长时记忆

长时记忆是指信息经过充分的和有一定深度的加工后,在头脑中长时间保留下来。

2.知识的遗忘及其原因

(1)遗忘及其进程

遗忘的定义

遗忘是对识记过的材料不能再认与回忆,或者错误的再认与回忆。遗忘分为暂时性遗忘和永久性遗忘,前者指在适宜条件下还可能恢复记忆的遗忘;后者指不经重新学习就不可能恢复记忆的遗忘。

遗忘的进程

对于遗忘发展的进程,德国心理学家艾宾浩斯最早进行了系统的研究。其研究结果被绘制成曲线,即经典的艾宾浩斯遗忘曲线。如图所示:

由图可知,遗忘在学习之后立即开始,而且遗忘的过程最初进展得很快,以后逐渐缓慢;过了相当的时间后,几乎不再遗忘。即遗忘的发展是不均衡的,其规律是先快后慢,呈负加速型。

(2)遗忘的理论解释

痕迹衰退说

衰退理论认为,遗忘是记忆痕迹得不到强化而逐渐减弱,以致最后消退的结果。在感觉记忆和短时记忆的情况下,未经注意或重述的学习材料,可能由于痕迹衰退而遗忘。但衰退说很难用实验证实,因为在一段时间内保持量的下降,可能由于其他材料的干扰,而不是痕迹衰退的结果。

干扰说

干扰理论认为,遗忘是因为在学习和回忆之间受到其他刺激的干扰所致。一旦排除了干扰,记忆就可以恢复,而记忆痕迹并未发生任何变化。干扰主要有两种情况,即前摄抑制和倒摄抑制。

压抑说

压抑说认为,遗忘是由于情绪或动机的压抑作用引起的,如果这种压抑解除了,记忆也就能恢复。

同化说

奥苏伯尔认为,在真正的有意义学习中,前后相继的学习不是相互干扰而是相互促进的。有意义学习总是以原有的学习为基础,后面的学习则是前面的学习的加深和扩充。遗忘就其实质来说,是知识的组织与认知结构简化的过程。

3.运用记忆规律,促进知识保持

(1)深度加工材料

认知心理学研究表明,如果人们在获得信息时对它进行深度加工,那么这些信息的保持效果就可得到提高,并有利于信息的提取和回忆。深度加工是指通过对要学习的新材料增加相关的信息来达到对新材料的理解和记忆的方法,如对材料补充细节、举出例子、作出推论,或使之与其他观念形成联想。

(2)有效运用记忆术

记忆术是运用联想的方法对无意义的材料赋予某些人为意义,以促进知识保持的策略。有人在利用记忆术帮助记忆外语单词的研究中创设了“关键词方法”,即在记忆外语单词时先在本族语言中找一个读音与外语类似,且能产生有趣联想的词。

(3)进行组块化编码

组块指在信息编码过程中,利用贮存在长时记忆系统中的知识经验对进入到短时记忆系统中的信息加以组织,使之成为人所熟悉的有意义的较大单位的过程。组块可以是一个字母、一个数字、一个单词、一个词组,甚至是一个句子。组块的方式主要依赖于人过去的知识经验。

(4)适当过度学习

过度学习指在学习达到刚好成诵以后的附加学习。过度学习并不意味着复习次数越多越好。研究表明,学习的熟练程度达到150%时,记忆效果最好;超过150%时,效果并不递增,很可能引起厌倦、疲劳等而成为无效劳动。

(5)合理进行复习

对学习材料的复习,从时间分配上来讲,有两种不同的形式,一种是分散复习(每次时间短,次数多),一种是集中复习(每次时间长,次数少)。

研究表明,一般分散复习的效果优于集中复习,因为分散复习可以降低疲劳感,减少前摄抑制和倒摄抑制的影响。因此,教师在教学中应鼓励学生进行分散复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