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名校考研真题[视频讲解]
2015年中国人民大学623理论法学(宪法部分)考研真题及详解[视频讲解]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201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
考试科目:623理论法学
宪法学
一、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20分)
1.宪法诉讼
2.宪法结构
3.宪法渊源
4.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
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10分)
1.简述宪法解释的基本原则。
三、论述题(每题20分,共20分)
1.试述依宪治国在依法治国中的地位和作用。
参考答案(含视频讲解)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201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
考试科目:623理论法学
宪法学
一、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20分)
1.宪法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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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在大陆法系国家,宪法诉讼是指由宪法法院进行的专门诉讼,其功能之一是进行违宪审查,除此之外,宪法诉讼还解决其他宪法争议;而在有些国家,宪法诉讼是指由普通法院或者特设机关通过诉讼的方式审查法律、法规或者行政命令等是否违反宪法。宪法诉讼是违宪审查的一种具体的审查方式,为了维护宪法的利益而创造的一种具有司法性质的救济活动。宪法诉讼是对普通法诉讼的重大补充,宪法诉讼与普通法诉讼相结合构成了一国完整的宪法保障体系。宪法诉讼包括抽象的宪法诉讼、权限争议诉讼、公益诉讼、弹劾诉讼和选举诉讼。
2.宪法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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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宪法结构,是指由单一宪法性文件组成的成文宪法在内容上的体系和安排宪法结构。实际上是指成文宪法内容的相互关系及其外在的表现形式。宪法结构是用于表现宪法内容的,而由于各国在宪法的指导思想、制宪的历史背景、政治理念、政治文化、民族习惯等方面的不同,宪法的内容也不尽相同,宪法结构也就不存在统一的模式。虽然各国宪法结构不尽一致,但在基本方面存在某些共同点。概括起来,宪法一般由以下几部分构成:宪法序言、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
3.宪法渊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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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宪法渊源,即宪法的表现形式,是指各国由本国的历史文化传统、法律传统、政治力量对比关系,以及政治需要等因素所决定,采取了适合本国的宪法表现形式,是宪法规范的形式载体和决定宪法规范内容的依据。宪法渊源主要包括成文宪法典、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宪法判例、宪法解释和国际条约等。宪法渊源分为宪法的形式渊源和实质渊源两个方面。宪法的形式渊源是指宪法的表现形式,宪法的实质渊源是指决定形式宪法的形式和内容的宪法原则。
4.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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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是指为加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工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设立若干专门委员会,作为全国人大的常设工作机构,由全国人大产生,向全国人大负责,受全国人大领导;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受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它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机关,不是最后决定问题的权力机关,没有独立的法定职权,其主要职责是:在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下,研究、审议和拟定有关议案。主要包括民族委员会、法律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华侨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和农业与农村委员会。
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10分)
1.简述宪法解释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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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宪法解释是指宪法解释机关根据宪法的基本精神和基本原则,对宪法规定的含义、界限及相互关系所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说明。
宪法解释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以下几项:
(1)符合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精神
任何一部宪法都有其基本原则和基本精神,这些基本原则和基本精神或者规定在宪法序言中,或者体现在宪法条文规定之中。宪法解释机关在解释宪法时,应当符合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精神,这是宪法解释具有正当性和法律效力的前提。
(2)符合制宪的根本目的
宪法序言中通常都规定了制定宪法的目的,宪法解释的根本目的是更好地实现制宪的目的,因此,宪法解释应当服从于国家的制宪目的。
(3)与宪法的整体内容相协调
基于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精神,宪法的不同内容之间是相互协调统一的关系。因此,不仅需要综合认识宪法不同基本原则和基本精神之间的关系,还要分析宪法不同内容之间的相互关系。宪法解释机关在此基础上,把握宪法的实际内涵,作出适当的解释。
(4)与社会实际相适应,并代表社会发展的方向
在多数情况下,社会实际的变化导致宪法规定在表面上不适应社会实际,甚至与社会实际相矛盾。通过解释宪法,使宪法不仅与社会实际相适应,而且更符合社会发展的方向。
三、论述题(每题20分,共20分)
1.试述依宪治国在依法治国中的地位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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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1)依宪治国在依法治国中的地位
依宪治国是依法治国的核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处于核心的地位。一切法律都是依据宪法制定的,宪法是一切法律的母法。依宪治国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保障。
①在我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宪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居于首要地位;宪法规定了国家生活最根本的问题;宪法是人民权利的保障书。宪法的根本法地位取决于以下三个的因素:
a.在内容上,我国宪法规定最根本的、最主要的问题,诸如:国体、政体、国家的基本国策、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及其职权等最重要的问题。
b.在法律效力上,我国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处于最高的法律地位。因此,宪法不仅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任何普通法律都不得与宪法的原则和精神相违背,而且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
c.在指定和修改的程序上,宪法的要求更加严格,以保证宪法的权威性和稳定性以及国家长治久安。我国宪法的制定和修改都要成立“宪法起草委员会”。我国宪法的修改要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或者全国人大代表五分之一以上提议,并由全体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才行。
②宪法是最高的行为准则,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
a.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的最高行为准则。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国家权利的最高原则,是遵守宪法和法律,依据宪法和法律治理国家。
b.宪法是一切团体和组织的最高行为准则。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的执政党,也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
c.宪法是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任何人无论职位多高、功劳大小,都不能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③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法治是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大力建设法治中国,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必须担当的时代使命。国家治理必须通过法制化才能定型精细化,增强执行力和运行力。党的政策在治国理政的实践中进一步成熟后,通过立法程序将其上升为法律,用宪法法律加以确认、完善和定型。
(2)依宪治国在依法治国中的作用
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宪法学科的发展及其所提供的理论依据,对于法治国家的建立产生了直接的影响。从宪法与法治的关系看,重视宪法学的理论价值,建立科学的宪法学体系是依法治国内在的要求。
①依宪治国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保障,要把宪法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与保障,强调法治思维,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强调宪法的教育与普及,形成社会共识与凝聚力;强调宪法确立的司法机关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实现社会正义。
②依宪治国使法治社会得以建立的民主政治得到确认和保障。民主政治是法治社会的基石。奴隶社会、封建社会也有法律,但是不能够称之为法治社会,最根本的原因在于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不是民主社会。有了民主,法治社会才得以建立。一旦抽掉民主这块基石,法治的大厦将会不复存在。民主这个法治社会的基石,是依赖于宪法来维护的。宪法之所以在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中占据至高无上的地位,成为“法律中的法律”,是因为宪法直接捍卫着人民群众在国家生活中的主人翁地位,捍卫着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没有宪法,民主的事实无法得到法律的确认;没有宪法,各项基本民主制度的建立,无法得到实现。
③检验一个国家是否法治国家的标准,不在于它是否拥有完备的法律,而在于它是否拥有切实发挥作用的宪法。即便一个国家拥有了宪法,也不等于它就是法治国家。判断一个国家是否法治国家的根本标准,在于其是否有切实发挥作用的宪法。宪法能够实实在在地充分发挥作用的国家,就是宪政国家,也就是法治国家。
④依法治国的根本目的,是保障公民的各项权利不受侵犯,而宪法则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判断是否法治国家一个重要标准,是公民权利得到保障的范围和程度,而公民权利得到保障的范围和程度,主要在于宪法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