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历年真题及详解
2013年企业法律顾问《综合法律知识》真题及详解
一、单项选择题(共4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法律作为一种行为规范,具有判断和衡量人们行为合法或不合法的作用。这一作用被称为法律的( )作用。
A.评价
B.预测
C.指引
D.教育
【答案】A
【解析】法律的作用可以分为法律的规范作用和法律的社会作用。法律的规范作用是指法律作为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对主体的意志行为发生影响,从而对其行为具有指引、评价、预测、强制和教育的作用。其中,法律的指引作用是指法律具有的能够为人们的行为提供一个既定的模式,从而引导人们在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社会活动的作用。法律的评价作用是指法律作为一种行为规范,具有判断和衡量人们行为合法或不合法的作用。法律的预测作用是指人们根据法律的规定,可以预先知晓、估量怎样行为以及行为的法律后果,也可以预知国家对某种行为的态度,进而根据这种预知对自己的行为做出合法和合理的安排和计划的作用。法律的强制作用是指法律运用国家强制力要求人们在其框架内作为或者不作为的作用。法律的教育作用是指法律通过自身的存在及运作实施,产生广泛的社会影响,从而督促、引导、教育人们弃恶从善、正当行为的作用。
2.法律法规可以分为授权性规范、义务性规范和权义复合性规范,这种分类依据的标准是( )。
A.法律法规的调整对象
B.法律法规的确定性程度
C.法律规范的制定机关
D.法律规范本身的性质
【答案】D
【解析】按照法律规范调整对象的不同,可以将法律规范分为不同的部门法规范,如刑事法律规范、民事法律规范等。按照法律规范本身的性质,可以将法律规范分为授权性规范、义务性规范、权义复合性规范。按照法律规范的确定性程度,可以将法律规范分为确定性规范和非确定性规范。按照法律规范对人们行为的规定和限度的范围、程度的不同,可以将法律规范分为强行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
3.我国《刑法》第27条第2款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这一规定属于( )规范。
A.任选的
B.情况性
C.必择其一的
D.委任性
【答案】C
【解析】按照法律规范的确定性程度,可以将法律规范分为确定性规范和非确定性规范。确定性规范有绝对确定的规范和相对确定的规范之分。相对确定的规范依照适用法律的机关自由裁量的限度,又可以分为:必择其一的规范、任选的规范、情况性规范。必择其一的规范,即规定应当选择法律列举的若干种方案中的一种方案进行适用的法律规范。例如,我国《刑法》第27条第2款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根据这一规定,应当在上述三类量刑中选择一种进行处罚。
4.行政法规是( )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有关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A.国务院
B.国务院部委
C.省级人民政府
D.较大的市人民政府
【答案】A
【解析】行政法规是由作为国家最高行政机关的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有关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其法律效力和地位次于宪法和法律,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5.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 )后生效。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C.国务院批准
D.国务院备案
【答案】A
【解析】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是由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在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的管辖区域内有效。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者自治区的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6.下列机关中,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是( )。
A.甲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B.乙自治区人民政府
C.丙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
D.丁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答案】A
【解析】地方性法规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即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7.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宪法的修改,有( )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
A.国务院
B.中央军事委员会
C.最高人民法院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答案】D
【解析】《宪法》》第64条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8.按照宪法的表现形式,可以将宪法分为( )。
A.刚性宪法和柔性宪法
B.钦定宪法和协定宪法
C.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
D.社会主义宪法和资本主义宪法
【答案】C
【解析】由于各国的政治、经济与文化发展水平不同,各国宪法存在的形式也是多样化的,因此可以对宪法进行不同的分类:①按照生产关系或社会制度的类型,可以分为社会主义宪法和资本主义宪法。②按照宪法的表现形式,可以分为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③按照宪法的修改是否必须遵循特定的程序,可以分为刚性宪法和柔性宪法。④按照宪法制定主体可分为钦定宪法、民定宪法和协定宪法。
9.下列与特别行政区有关的事务中,应当由中央人民政府负责管理的是( )。
A.防务
B.货币发行
C.财政
D.司法审判
【答案】A
【解析】中央人民政府负责管理与特别行政区有关的外交事务,中央人民政府授权特别行政区依照基本法自行处理有关的对外事务。中央人民政府负责管理特别行政区的防务,特别行政区政府负责维持特别行政区的社会治安。
10.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人选的机关是(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
【答案】A
【解析】根据现行《宪法》第62条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的职权之一为: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
11.下列国家机关中,有权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的是( )。
A.公安部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D.国务院
【答案】D
【解析】根据《宪法》第89条的规定,国务院的主要职权之一是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制和区域划分;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人紧急状态;审定行政机构的编制,依照法律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行政人员。
12.下列人员中,不属于我国《国家赔偿法》规定的侵权行为主体的是( )。
A.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B.国家司法机关工作人员
C.受行政机关授权的组织的工作人员
D.国家检察机关勤杂人员
【答案】D
【解析】国家赔偿法上的侵权行为主体有两类:①国家机关。作为侵权行为主体的国家机关仅限于国家行政机关和国家司法机关。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家赔偿法规定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司法机关(含具有司法职能的军事机关)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的工作人员,但不包括国家机关的勤杂人员和服务人员。
13.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下列关于听证程序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行政机关将要作出责令停产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进行听证
B.行政机关将要作出责令吊销许可证的行政处罚规定,应当进行听证
C.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
D.经当事人提出听证要求,由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当事人应适当承担听证费用
【答案】D
【解析】《行政处罚法》规定,符合下列两种情况之一的,应当进行听证:①行政机关将要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②经当事人提出听证要求,由行政机关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14.下列法律法规中,不属于我国行政救济法范畴的是( )。
A.行政复议法
B.行政许可法
C.行政诉讼法
D.国家赔偿法
【答案】B
【解析】行政救济法是指行政机关对行政相对方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后,行政相对方可以寻求法律保护途径,包括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等法律规范。行政许可法不属于行政救济的范畴。
15.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不适用司法赔偿复议程序的国家机关是( )。
A.人民法院
B.公安机关
C.检察机关
D.监狱管理机关
【答案】A
【解析】司法赔偿复议程序仅适用于公安机关、安全机关、检察机关、监狱管理机关、看守所等不包括人民法院在内的国家机关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情况。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在经过先行处理程序之后,受害人应当直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的赔偿委员会申请,由赔偿委员会作出决定。
16.下列关于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政府信息公开具有公开主体广泛性的特征
B.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有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C.公民可以采取书面形式申请获取政府相关信息
D.只能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
【答案】D
【解析】政府信息公开具有主体的广泛性特征,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除行政机关外还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有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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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起诉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限从公民知道或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 )年。
A.1
B.2
C.3
D.4
【答案】B
【解析】根据《行政诉讼法解释》应当注意以下三项关于起诉期限的特殊规则:第一,相对人申请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不履行的可以起诉。紧急情况下,请求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不履行的,起诉期间不受此限制。第二,行政机关做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相对人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相对人知道或者是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第三,相对人不知道行政机关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其起诉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对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从做出之日起超过20年,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从做出之日起超过5年提起诉讼的,法院不予受理。
【说明】根据最新版考试教材,该知识点已删除。
18.下列关于我国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被告的举证责任范围不限于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
B.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
C.法院依职权取证和原告的举证责任不处于同等地位
D.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提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
【答案】B
【解析】在行政诉讼中,行政诉讼法规定由被告行政机关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负举证责任,,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及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有以下特征:①行政诉讼强调了行政机关的举证责任,未将法院依职权取证和原告或第三人的举证责任置于同等地位。②行政诉讼举证责任的分担相对确定,对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而原告并不会因为证明不了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是违法的而败诉。③举证范围的特定。行政机关的举证范围不只限于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证据,还包括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包括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定。④时间和阶段上的限制性。在提供证据的时间和阶段上受限制。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提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被告不提供或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的,应当认定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
19.在我国行政诉讼中,如果行政机关已经被撤销,其行政权被消灭而不复存在,则应以( )为被告。
A.原行政机关的上一级机关
B.原行政机关的同级人民政府
C.原行政机关的上一级人民政府
D.作出撤销决定的行政机关
【答案】D
【解析】行政机关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后被撤销的,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作被告。如没有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由作出撤销决定的行政机关或其指定的行政机关作被告。
20.根据我国《刑法》第4条规定,刑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的准确含义是指,对任何人犯罪,在( )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A.定罪
B.行刑
C.适用法律
D.量刑
【答案】C
【解析】我国刑法总则明确规定了我国刑法的三个基本原则,即罪刑法定原则、刑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刑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是指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21.下列行为中,属于共同犯罪的是( )。
A.与走私犯通谋,为其提供贷款
B.明知他人犯盗窃罪,帮助其将盗窃所得赃物转移、销售
C.教唆并帮助未满15周岁的人绑架人质
D.明知他人即将实施抢劫而不及时向司法机关报案
【答案】A
【解析】共同犯罪是指二人(包括单位犯罪主体)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①行为人为二人以上。共同犯罪的主体,必须是两个以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或单位。②共同的犯罪行为。③共同的犯罪故意。C项,未满15周岁的人对绑架罪不承担责任,因此不构成共同犯罪。B项,在他人盗窃罪实施完成后的帮助,没有与他人共同实施盗窃行为,并不构成盗窃罪的共犯,而是单独构成销售赃物类犯罪。D项,单纯的是知情不举,也没有参与到抢劫行为中,并不构成共同犯罪。A项中符合以上三个条件,《刑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与走私罪犯通谋,为其提供贷款、资金、帐号、发票、证明,或者为其提供运输、保管、邮寄或者其他方便的,以走私罪的共犯论处。
22.甲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1万元;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2万元,附加剥夺政治权利3年。下列关于对甲实行数罪并罚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最高期限可以超过20年
B.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最低期限不能低于15年
C.决定执行的罚金应为3万元
D.甲实际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超过3年
【答案】A
【解析】数罪并罚的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①吸收原则。一人所犯数罪中,有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的,采取吸收原则,即数罪中其他各罪所判处的刑罚,由于被死刑或者无期徒刑所吸收,只执行死刑或者无期徒刑。其他刑罚,除附加刑之外,不再执行。②限制加重原则。一人所犯数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采取限制加重原则,即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3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1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35年的,最高不能超过20年,总和刑期在35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25年。③合并原则。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本题中,甲被判处的总和刑期不满35年,最高不能超过20年,A项错误。甲的数刑中最高刑期为15年,决定执行的刑期应不低于15年,B项正确。甲所犯数罪中的罚金刑种类相同,应当合并执行,C项正确。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从主刑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及于主刑执行期间,甲在被执行有期徒刑期间当然不享有政治权利,D项正确。
23.2012年10月,李某拟从南方贩运橘子到北方出售,因无经营资金,于是编造虚假合同,从银行骗得货款60万元,全部用于橘子贩卖,准备赚钱后归还。不料在运输过程中因保管不善,导致橘子大量腐烂,几乎血本无归,无力归还银行贷款。李某上述行为触犯的罪名是( )。
A.诈骗罪
B.合同诈骗罪
C.贷款诈骗罪
D.骗取贷款罪
【答案】D
【解析】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为: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其行为方式包括: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据此,诈骗罪、合同诈骗罪和贷款诈骗罪的主体主观上都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本题中李某准备在赚钱后归还银行贷款,可见其不存在非法占有的目的,从题干中也无法推导出李某存在非法占有的目的。故排除ABC三项。
24.某非国有公司出纳甲与社会散闲人员乙合谋,由甲乘单位无人之机将乙带入自己办公室,藏在大衣柜内,并将自己保管的本单位保险柜钥匙交给乙,乙待办公室无人后,用钥匙打开保险柜,将里面存放的单位资金30万元全部取走。事后,甲、乙将赃款均分。下列关于甲和乙行为性质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甲、乙共同构成职务侵占罪
B.甲、乙共同构成贪污罪
C.甲、乙共同构成盗窃罪
D.甲构成职务侵占罪,乙构成盗窃罪
【答案】A
【解析】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本案中的保险柜钥匙是由甲保管的,这属于职务范围内管理财物的便利条件。构成贪污罪要求主体为国家工作人员,甲和乙都不是国家工作人员,因此二人不构成贪污罪。本题中甲与乙成立共同犯罪,职务侵占罪为身份犯,乙虽不具身份,但甲具有身份,由于是共同犯罪,甲乙应当以共同构成职务侵占罪定罪论处。
25.受国家专门机关指派或聘请,运用自己的专门知识对刑事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作出分析、判断,并出具有书面意见的人是( )。
A.证人
B.辩护人
C.代理人
D.鉴定人
【答案】D
【解析】刑事诉讼中的鉴定人,是指接受国家专门机关的指派或聘请,运用自己的专门知识或者技能,对刑事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判断,并出具书面鉴定意见的人。
26.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 )的决定。
A.撤销案件
B.再次补充侦查
C.不起诉
D.侦查终结
【答案】C
【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1条规定,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做出不起诉的决定。这属于存疑不起诉。
27.下列刑事案件中,不属于自诉案件的是( )。
A.职务侵占案
B.侵占权
C.诽谤案
D.虐待案
【答案】A
【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解释》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以下三类案件:①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有侮辱、诽谤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侵占案。②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③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已经做出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的案件。
28.在我国刑事诉讼中,独任制仅限于( )的案件。
A.基层人民法院适用自诉程序审判
B.第一审人民法院适用自诉程序审判
C.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判
D.第一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判
【答案】C
【解析】我国人民法院审判刑事案件的组织形式有以下三种:①独任制;②合议制;③审判委员会。独任制仅限于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判的案件。审判员依法独任审判时,行使与合议庭的审判长同样的职权。人民陪审员不得独任审判。
29.下列自然资源中,我国法律禁止转让的是( )。
A.矿权
B.林权
C.水资源所有权
D.土地使用权
【答案】C
【解析】自然资源权益转让的限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转让方式的限制,指一定的资源权益,仅限于以一定的转让方式或不能以一定方式转让;②转让期限的限制,指法定的资源权益转让的年限;③资源用途的限制,指资源的使用仅限于一定用途或不得用于某种用途的限制。目前我国法律允许转让的自然资源权利除土地使用权外还包括矿权和林权。
30.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 )。
A.农用地、建设用地和公共用地
B.农用地、工业用地和公共用地
C.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D.农用地、工业用地和未利用地
【答案】C
【解析】《土地管理法》第4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31.下列关于我国节约能源法律制度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节约能源是我国的基本国策
B.国家鼓励电力用户合理调整用电负荷,对钢铁、有色金属、建材和化工行业企业,禁止实行差别电价
C.企业不得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节能标准
D.国家对节能产品认证实行强制原则
【答案】A
【解析】节约能源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国家实施节约与开发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的能源发展战略。已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节能标准的,国家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在企业内部适用。节能产品认证实行自愿原则。节能产品认证,是一项激励措施,是否申请认证,由企业自愿选择。国家实行峰谷分时电价、季节性电价、可中断负荷电价制度,鼓励电力用户合理调整用电负荷;对钢铁、有色金属、建材、化工和其他主要耗能行业的企业,分淘汰、限制、允许和鼓励类实行差别电价政策。
32.我国的生育保险基金来源于( )缴纳的生育保险费。
A.职工个人
B.行业协会
C.用人单位
D.区县政府
【答案】C
【解析】关于生育保险基金的筹集,《社会保险法》第53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33.下列关于我国工伤保险制度特征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适用范围不包括乡镇企业职工
B.实行过错责任原则
C.缴费义务人为用人单位和劳务者
D.是基本对工伤职工的赔偿责任而设立的
【答案】D
【解析】我国工伤保险的特征有:①工伤保险是基于对工伤职工的赔偿责任而设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其他社会保险是基于对职工生活困难的帮助和补偿责任而设立的。②工伤保险对象的范围包括全体职工,不论何种用工形式的职工,也不论是正式职工还是临时工、学徒工、和试用期职工,都应毫无例外的获得工伤保险待遇。③工伤保险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④劳动者不缴纳工伤保险费,全部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即工伤保险的投保人为用人单位。⑤工伤保险待遇相对优厚,标准较高,但因工伤事故的不同而有所差别。
34.下列关于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职工自愿参加失业保险,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
B.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职工所属行业最低工资标准
C.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暂停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D.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答案】D
【解析】根据《社会保险法》第45条和《失业保险条例》第14条的规定,社会成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为:①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的;②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③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保险条例》第18条规定,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社会保险法》第48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52条规定,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35.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下列医疗费用中,可以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是( )。
A.在境外就医的费用
B.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费用
C.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费用
D.在参保地区以外省市急诊的费用
【答案】D
【解析】《社会保险法》第30条规定,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①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②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③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④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36.根据我国《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如果下列商事活动所涉国家均为该公约的缔约国,那么可以适用公约的情形是( )。
A.营业地位于不同国家的两公司订立的买卖100吨咖啡豆的销售合同
B.营业地位于不同国家的两公司订立的补偿贸易合同,其中服务构成供货方的绝大部分义务
C.营业地位于甲国的两个不同国籍的公司订立的买卖1000台电脑的销售合同
D.营业地位与不同国家的两公司订立的电冰箱销售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适用中国合同法
【答案】A
【解析】《公约》适用于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C项错误。《公约》适用具有任意性,即当事人可以通过选择其他法律而排除公约的适用。也就是说,如果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缔约过程中,以合同条款的方式约定适用其他法律,则排除了《公约》的适用。D项错误。《公约》不适用于下列非买卖交易:①供应货物一方的绝大部分义务在于供应劳力或者其他服务的合同;②由定购方保证供应尚待制造或生产的货物的合同所需的大部分重要材料。B项错误。
37.甲国和乙国均为《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缔约国。2010年8月10日,营业地在甲国的A公司向营业地在乙国的B公司发出要约,欲出售铁矿石3000公吨,价格和交货条件都非常明确。该要约在结尾处写明:“本要约条件优厚,请务必在8月底以前答复,如果逾期未收到贵公司答复,我们则视为贵公司接受了要约。”但B公司一直未予答复。A公司于9月上旬发运了货物,B公司拒绝接受。关于本案买卖合同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B公司的沉默构成承诺
B.双方的买卖合同于2010年8月10日成立
C.B公司拒绝接受货物构成违约行为
D本案买卖合同不成立
【答案】D
【解析】承诺有效的条件包括:①承诺须由受要约人做出,且必须声明或者用其他行为表示同意。这就要求受要约人的承诺必须以积极的行为做出。②承诺需向要约人做出。③承诺须在要约规定的有效期间作出。由于受要约人没有做出有效承诺,因此合同不成立。④承诺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38.根据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下列术语中,应由卖方既办理出口清关又办理进口清关手续的是( )。
A.DDP
B.FOB
C.CFR
D.CIF
【答案】A
【解析】DDP完税后交货是指卖方在指定目的地,办理货物进口清关手续,在到达的、准备卸货的运输工具上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卖方承担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的一切费用和风险,不仅负责货物出口清关,而且负责货物进口清关,支付进出口税和办理一切报关手续。
【说明】根据最新版考试教材,该知识点已删除。
39.下列关于我国《对外贸易法》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对外贸易法》只适用于货物贸易,不适用于服务贸易和技术进出口
B.对外贸易调查权由商务部独立行使或者与国务院其他部门共同行使
C.对于国内供应短缺或者为有效保护可能用竭的自然资源,可以限制或禁止出口
D.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可以在一定期限内禁止知识产权的侵权人生产、销售的有关货物进口
【答案】A
【解析】《对外贸易法》既适用于货物进出口贸易,也适用于技术进出口贸易和国际服务贸易。《对外贸易法》专设第七章“对外贸易调查”,对外贸易调查权由商务部独立行使,或者与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共同行使。依据法律规定,国内供应短缺或者为有效保护可能用竭的自然资源,需要限制或者禁止出口的,国家可以基于此限制或者禁止有关货物、技术的进口或者出口。进口货物侵犯知识产权,并危害对外贸易秩序的,商务部可以采取在一定期限内禁止侵权人生产、销售的有关货物进口等措施。
40.2012年以来,来自某国的手机进口数量不断增加,使我国国内同类手机生产企业受到了严重损害。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与国内产业有关的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向商务部提出了( )调查的申请。
A.反倾销
B.反补贴
C.保障措施
D.反不正当竞争
【答案】C
【解析】保障措施是进口国政府在进口产品数量增加,对生产同类产品或者直接竞争产品的国内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损害威胁情况下,对进口产品实施的临时限制措施。保障措施属于在正常贸易中保护本国产业利益的贸易救济行为,不同于针对不公平贸易行为的反倾销措施和反补贴措施。
二、多项选择题(共30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1个错误。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分)
41.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31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上诉或者抗诉案件的程序,除本章已有规定的以外,参照第一审程序的规定进行。”这一规定属于( )规范。
A.准用性
B.确定性
C.情况性
D.事实性
【答案】AB
【解析】按照法律规范的确定性程度,可以将法律规范可以分为确定性规范和非确定性规范。确定性规范有绝对确定的规范和相对确定的规范之分。相对确定的规范依照适用法律的机关自由裁量的限度,又可以分为:必择其一的规范、任选的规范、情况性规范。准用性规范也属于确定性规范,但是它不直接规定规范的内容,而是规定应当参照其他规范的条款进行适用的法律规范,它所参照的其他条款必须是已有的现行法律规范,其目的在于避免条文上的重复。非确定性规范主要是指委任性规范,它是不直接规定规范的内容,而是规定应由某一国家机关加以具体规定的法律规范。
42.下列关于法律规范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与法律原则相比较,法律规范明确具体
B.与法律原则相比较,法律规范适用范围较为狭窄
C.一个完整的法律规范由“概念”和“假定”组成
D.法律规范具有较为严格的内部逻辑结构
【答案】ABD
【解析】法律原则和法律规范的区别在于:①从规范的内容和文字的表述来看,法律规范是明确具体的,并且有着较为严格的内部逻辑结构;法律原则往往比较抽象,不具备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它不预先设定具体的假定条件,更没有明确的法律后果,只对人的行为设定一些概括性的要求或标准。②在具体的法律适用中,法律规范的适用表现为“非此即彼”或“全有或全无”的模式,而法律原则在适用过程中,两个甚至多个原则可以在同一个案件中同时适用而不构成冲突和矛盾。③法律规范的适用范围较为狭窄,法律原则的适用范围相对要广泛得多。④从法律内容的性质和稳定性方面来看,法律规范主要是规范性的,是针对具体的事项提出具体要求,是特定时期立法者调整社会关系的意图的体现,较容易为立法者设计或改变。而法律原则主要是价值性或道德性的,,在大多数情况下,法律原则往往就是道德原则;如诚实信用原则,就是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逐步形成和积淀下来的。因此,法律原则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和权威性。
43.下列关于我国法律效力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B.新法优于旧法
C.法律以溯及既往为原则
D.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
【答案】ABD
【解析】《立法法》根据法的效力原理和法理的原则,还具体规定了一般法和特别法、新法和旧法的效力关系。在一般法和特别法的效力关系方面,适用的是“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在新法和旧法的效力关系方面,适用的是“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关于法律的溯及力,现代国家一般采取的原则是:首先,法律不溯及既往。其次,作为对“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的补充,许多国家在法律上还规定新法可以有条件地适用于既往行为,即实行“有利追溯”原则。《立法法》第79条规定,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
44.在规范性文件的系统化方式中,只能由国家立法机关,拥有一定立法权的国家机关或这些机关授权的机关进行的方式有( )。
A.法律汇编
B.法规汇编
C.法典编纂
D.法律清理
【答案】CD
【解析】规范性文件的系统化方式主要有:法规汇编、法典编纂和法规清理。法规汇编又称法律汇编,特点有:①具有系统性。②不改变原有规范性文件的内容,不制定新的法律规范,因此不属于法的创制活动。③法规汇编既可以是官方的,也可以是非官方的。法典编纂是国家的重要立法活动,只能由国家立法机关进行。法规清理只能由拥有一定立法权的国家机关或这些机关授权的机关进行。
45.法律部门是依据一定标准对法律规范所作的划分,该标准包括( )。
A.法律的调整对象
B.法律的调整方式
C.法律的制定主体
D.法律的制定程序
【答案】AB
【解析】法律部门是依据一定标准对法律规范所做的划分,该标准包括如下两个方面:①法律的调整对象。法律调整领域十分广泛,包括经济、政治、文化、民族、家庭等各个方面。法律调整的对象是其中的社会关系,因此社会关系是划分法律部门的首要标准。②法律的调整方式或调整手段。
46.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是由人民选出的代表组成的,下列人民代表大会中,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有( )。
A.市辖区人民代表大会
B.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
C.县人民代表大会
D.镇人民代表大会
【答案】ACD
【解析】我国从中央到地方各级行政区域都设有人民代表大会,共有5级。省、直辖市、设区的市的人大代表由下一级的人大选举;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的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
47.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职务中,应当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的有( )。
A.自治区主席
B.自治州州长
C.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D.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答案】AB
【解析】我国《宪法》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大常委会中应当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主任或者副主任。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
48.根据我国《宪法》,下列组织中,属于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 )。
A.街道办事处
B.业主委员会
C.居民委员会
D.村民委员会
【答案】CD
【解析】根据《宪法》规定,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设人民调解员、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
49.在我国,下列第一审行政诉讼案件中,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有( )。
A.被告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且基层人民法院不宜审理的案件
B.在本辖区社会影响重大的共同诉讼案件
C.省级人民政府为被告的案件
D.本辖区内发生的涉外案件
【答案】ABC
【解析】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包括:①确认发明专利权案件。②海关处理的案件。③以国务院各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为被告的案件。④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包括:被告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且基层人民法院不适宜审理的案件;社会影响重大的共同诉讼、集团诉讼案件;重大涉外行政案件;重大的涉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行政案件;其他重大、复杂案件。
50.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下列关于复议机关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对某县教育局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向该县教育局申请复议
B.对某省外汇管理局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申请复议
C.对某县人民政府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D.对某省人民政府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向国务院申请复议
【答案】BC
【解析】有关复议机关的规定有:
①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复议的,由申请人选择复议机关,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向其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复议。但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须向其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复议。
②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复议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派出机关申请复议。
③由本机关复议的有两种情况:对国务院各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复议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申请复议;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复议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④由国务院裁决的情况。如果复议申请人仍不服国务院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复议决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申请国务院裁决,但是国务院作出的是最终裁定,对其不得提起行政诉讼。
⑤关于复议机关的其他规定:对县级以上的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以自己的名义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对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分别向直接管理该组织的地方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或国务院部门申请复议;对两个或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名义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被撤销的行政机关在被撤销前所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
51.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国家刑事赔偿义务人有( )。
A.侦察机关
B.检察机关
C.作出行政拘留决定的机关
D监狱管理机关
【答案】ABD
【解析】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具体来说:①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依照本法的规定应当给予国家赔偿的,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②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③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二审改判无罪的,以及二审发回重审后作无罪处理的,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
52.根据我国《行政强制法》,终结强制执行程序的情形有( )。
A.公民死亡,无义务承受人的
B.法人终止,无义务承受人的
C.执行标的灭失的
D.据以执行的行政决定被撤消的
【答案】CD
【解析】《行政强制法》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执行:①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无财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③执行标的灭失的;④据以执行的行政决定被撤销的;⑤行政机关认为需要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53.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下列各类行政处罚中,地方性法规不得设定( )。
A.警告
B.罚款
C.限制人生自由
D.吊销企业营业执照
【答案】CD
【解析】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如果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不得超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
54.下列制度中,属于我国行政程序基本制度的有( )。
A.行政听证制度
B.行政回避制度
C.诉讼外救济制度
D.案卷制度
【答案】ABD
【解析】行政程序的基本制度包括:行政听证制度,行政回避制度,审裁分离制度,说明理由制度,信息获取制度和案卷制度。
55.根据我国《刑法》,下列关于量刑情节的说法中,错误的有( )。
A.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从轻处罚
B.盲人犯罪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C.已满75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D.未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答案】ACD
【解析】我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的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56.根据犯罪构成的原理,下列要件中,属于犯罪构成必备要件有的( )。
A.犯罪客体
B.犯罪目的
C.犯罪地点
D.犯罪主体
【答案】AD
【解析】我国刑法分则共规定400余种犯罪,它们的具体犯罪构成都不一样,但也不无共性。归纳各种犯罪的构成,每种犯罪都具有四个方面共同的犯罪构成要件: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
57.甲上市公司突发重大债务危机,巨额应收款难以收回,经济损失可能达到该公司净资产的15%以上。在该重大信息尚未依法公开之前,甲上市公司董事朱某将此信息电告朋友谢某。谢某遂将持有的该公司250万股流通股股票抛售。消息披露后,该公司的股票价格急剧下跌,谢某由此避免经济损失390多万元。下列关于本案朱某和谢某行为定性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朱某的行为构成内幕交易罪
B.朱某的行为构成泄露内幕信息罪
C.谢某的行为构成内幕交易罪
D.谢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答案】BD
【解析】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是指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及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人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上述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题干中朱某只是泄露了该内幕信息,而并没有实际从事买卖交易,因此构成泄露内幕信息罪,谢某不构成犯罪。
58.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下列人员中,适用回避制度的有( )。
A.侦查人员
B.审判人员
C.鉴定人
D.证人
【答案】ABC
【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适用回避的人员包括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以及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等。
59.下列关于刑事诉讼证据合法性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采取刑讯逼供收集的被告人供述应予排除
B.采取暴力收集的证人证言应予排除
C.采取刑讯逼供收集的被告人供述,没有影响司法公正的可以采用
D.采取暴力收集的证人证言,能作出合理解释的可以采用
【答案】AB
【解析】刑事证据具有以下三个基本特征: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证据的合法性要求:①证据的提供、收集和审查必须符合法定程序;②证据的形式应当合法;③证据必须经法定程序出示和查证。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4条规定,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做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做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60.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的案件有( )。
A.被告人对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
B.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
C.人民检察院抗诉案件
D.被告人被判处无期徒刑的上诉案件
【答案】ABC
【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①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②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③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④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
61.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对基层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有权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是其所在地的( )。
A.中级人民法院
B.人民检察院
C.人民代表大会
D.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答案】AB
【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包括:①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和审判委员会;②最高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上级人民检察院。
62.我国自然资源法律制度主要由综合资源法、资源行业法、专项资源法和资源保护法四个方面的法律法规所构成。下列法律文件中,属于我国资源行业法范畴的有( )。
A.《水土保持法》
B.《国土整治法》
C.《矿产资源法》
D.《渔业法》
【答案】CD
【解析】自然资源法属于经济管理法,是经济法体系中一个综合性的法律部门。我国目前尚无一部综合性的自然资源基本法。概括起来,我国自然资源法律制度主要由四个方面的法律法规所构成:①综合资源法,如国土整治法、水土保持法等。②资源行业法,如森林法、草原法、渔业法、矿产资源法等。③专项资源法,如土地法、水法等。④资源保护法,如自然保护区法、野生动植物保护法等。
63.下列规范性文件中,属于我国社会保障法范畴的有( )。
A.《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答案】BCD
【解析】社会保障法是调整社会保障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通常有形式意义的社会保障法和实质意义的社会保障法之分。形式意义上的社会保障法指单独的社会保障法典,如《社会保险法》、《军人保险法》、《妇女权益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残疾人保障法》等。
64.下列关于我国企业职工的法定退休条件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男年满60周岁
B.女年满50周岁
C.从事井下、高温作业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D.从事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答案】ACD
【解析】我国企业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是男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岁、女工人年满50岁。从事井下、高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65.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基金由( )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A.职工个人缴纳的工伤保险费
B.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
C.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D.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
【答案】BD
【解析】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66.下列各项制度中,属于我国社会福利制度的有( )。
A.学生假期购票优惠制度
B.住房公积金制度
C.经济适用房制度
D.退伍义务兵安置制度
【答案】ABC
【解析】“社会福利”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有不同的含义,我国持狭义的社会福利概念,我国的社会福利具有普遍性、单向性、关注社会成员精神生活的特征。我国社会福利制度包括:公共福利制度,即教育福利制度、卫生福利制度和住房福利制度。教育福利制度包括普及义务教育、向学生提供助学金和奖学金、向学生提供无息贷款、学生假期购票优惠制度等。住房福利制度包括住房公积金制度和经济适用房制度等。退伍义务兵安置制度属于我国社会优抚制度的内容。
【说明】根据最新版考试教材,该知识点已删除。
67.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只有在卖方根本违约时,买方才可以采取的补救措施有( )。
A.中止履行
B.要求交付替代物
C.损害赔偿
D.宣告合同无效
【答案】BD
【解析】《公约》第46条第(2)款规定了交付替代物的补救办法。该款规定,买方只有在货物与合同不符构成根本违反合同时,才可以要求交付替代物。《公约》第49条规定,卖方不履行其在合同或公约中的任何义务,不论交付货物、移送单据,已构成根本违约,使买方蒙受损失,则买方可以宣告合同无效。除规定了单独适用于买方或卖方的特殊规定外,《公约》还规定了适用于买卖双方的一般规定,主要有中止履行义务及结束、损害赔偿、支付利息、免责、宣告合同无效的效果、保伞货物等。
68.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宣告合同无效的法律效果包括( )。
A.解除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的义务,双方都无须向对方承担任损害赔偿责任
B.解除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的义务,但并不解除违约一方的损害赔偿责任
C.对于合同已经部分履行而获得的收益,双方都不必再行承担返还的义务
D.卖方应归还所取的货款及利息,买方应归还由于使用货物或转卖货物所得收益
【答案】BD
【解析】按照《公约》的规定,宣告合同无效的效果主要有三方面:①合同一旦被宣告无效,即解除了买卖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的权利与义务。②在当事人之间就产生了返还原物的法律效果。③合同无效后,买卖双方必须归还因接受履行所获得的收益。对于卖方来讲,就产生了返还价款及利息的义务;而买方则应归还由于使用货物或转卖货物所得的收益。
69.下列关于WTO争端解决机制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WTO争端解决机制涉及的范围不仅包括货物贸易,还包括服务贸易,以及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争端
B.争端当事方的双边磋商是WTO争端解决的第一步,也是必经的一步
C.上诉机构既审查专家组报告涉及的法律问题,又审查报告中的事实问题
D.争端解决机构通过专家小组或上诉机构的报告后,争端各方应予执行
【答案】ABD
【解析】DSU规定,争端当事方的双边磋商是WTO争端解决的第一步,也是必经的一步。如果某一当事方向DSB正式通知其将进行上诉,则争端解决进入上诉程序。上诉的范围仅限于专家组报告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及由该专家组所做的法律解释。解决争端机构通过专家组或上诉机构的报告后,当事各方应予执行。
70.根据我国《反倾销条例》,确定进口商品正常价值的方法有( )。
A.进口产品的同类产品在出口国国内市场的正常贸易过程中的可比价格
B.进口产品的同类产品在进口国国内市场的正常贸易过程中的可比价格
C.进口产品的同类产品出口到一个适当第三国(地区)的可比价格
D.进口产品的同类产品在原产国(地区)的生产成本加合理费用、利润
【答案】ACD
【解析】确定进口产品正常价值的方法,有国内价格比较和替代比较两种。一般是首先考虑同类产品在出口国国内的可比价格,即进口产品的同类产品在出口国(地区)国内市场的正常贸易过程中有可比价格的,以该可比价格为正常价值。替代方法有两种:一是该同类产品出口到一个适当第三国(地区)的可比价格;二是原来产地国的推定出口价格,即以该同类产品在原产国(地区)的生产成本加合理费用、利润为正常价值。
三、案例分析题(共20题,每题2分,由单选和多选组成,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分)
(一)
甲省教育厅刘某出国考察返回时,在乙省丙海关例行检查中,被查出携带违禁光盘3张和书籍2本,海关遂对刘某处以没收全部光盘和书籍并罚款200元的处罚。其后刘某还被所在单位给予记过处分。
71.丙海关对刘某所作处罚的性质是( )。
A.申诫罚
B.能力罚
C.财产罚
D.人身罚
【答案】C
【解析】行政处罚按性质划分,大体分为四类:①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名誉进行处罚,称为申诫罚,如警告;②对行政违法行为人进行财产处罚,称为财产罚,如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③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行为进行处罚,称为能力罚,如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许可证、责令停产停业;④涉及人身权利的处罚,称为人身罚,如行政拘留。
72.下列关于刘某权利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刘某有陈述的权利
B.刘某有申辩的权利
C.刘某有要求海关执法人员出示证件的权利
D.刘某对单位记过处分不服,有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答案】ABC
【解析】当事人在行政机关行使行政处罚权时,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和其他程序性权利;当事人在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有权申请行政复议,有权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有权要求行政处罚机关工作人员出示证件。单位对刘某的记过处分属于单位内部处理,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73.如果刘某对海关处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应向( )提出。
A.丙海关
B.丙海关的上一级海关
C.甲省海关
D.国家海关总署
【答案】B
【解析】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复议的,由申请人选择复议机关,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向其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复议。但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须向其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复议。
74.如果刘某对复议机关维持原行政处罚的决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应向( )提出。
A.丙海关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
B.丙海关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
C.复议机关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
D.复议机关所在地高级人民法院
【答案】B
【解析】《行政诉讼法》规定,具体行政行为经行政复议机关复议,复议机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因此,应当由作出原行政处罚行为的丙海关所在地法院管辖。另外,《行政诉讼法》对级别管辖也作出了规定,其中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包括:①确认发明专利权案件。②海关处理的案件。③以国务院各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为被告的案件。④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包括:被告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且基层人民法院不适宜审理的案件;社会影响重大的共同诉讼、集团诉讼案件;重大涉外行政案件;重大的涉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行政案件;其他重大、复杂案件。因此本案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二)
2011年8月,某国有钢铁公司决定建设一幢大楼,工程对外发包。某建筑公司经理乙请求该钢铁公司总经理甲的妻子丙(无业)从中帮忙,丙在甲面前为建筑公司说了不少好话,使建筑公司顺利承包这一工程。事后,经乙同意,建筑公司出资安排丙到国外旅游,花费5万多元,甲对此不知情。甲为了捞取个人好处,经与乙共谋,将合同中的工程造价提高了300万元,并在合同上签字。钢铁公司将工程款付给建筑公司后,乙按两人先前约定将多付的300万元交给甲。丙明知此300万元是甲非法所得,仍协助将此款通过地下钱庄汇往在境外居住的儿子。另查明,甲还曾擅自决定,将本公司生产的紧俏钢铁以远低于市场的价格卖给丙的弟弟开设的公司,让其转手加价销售获利150万元。
75.本案中,甲的行为触犯的罪名有( )。
A.贪污罪
B.受贿罪
C.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
D.为亲友非法牟利罪
【答案】AD
【解析】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本题中甲为了捞取个人好处,经与乙共谋,将合同中的工程造价提高了300万元,并在合同上签字。钢铁公司将工程款付给建筑公司后,乙按两人先前约定将多付的300万元交给甲,其行为即构成贪污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友非法牟利,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甲擅自决定,将本公司生产的紧俏钢铁以远低于市场的价格卖给丙的弟弟开设的公司,使其获利即构成本罪。
76.下列关于乙的行为认定的说法,正确的有( )。
A.给甲送去300万元,构成行贿罪
B.给甲送去300万元,构成贪污罪共犯
C.同意本公司出资安排丙出国旅游,构成单位行贿罪
D.同意本公司出资安排丙出国旅游,不构成犯罪
【答案】B
【解析】甲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单位财物,乙协助甲完成了贪污的行为,应当构成贪污罪的共犯。另外,根据《刑法》第393条规定,单位行贿罪,是指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行为。本案中,丙帮乙使其建筑公司顺利承包工程后,经乙同意,建筑公司出资安排丙到国外旅游,花费5万多元。这5万多元的费用尽管是丙帮助乙公司的好处费,但是由于丙并不是国家工作人员,因此对丙的给予财物行为不能构成单位行贿罪。(注意,题目中强调安排丙出国旅游甲并不知情)
77.丙在甲面前说建筑公司的好话,帮助建筑公司承包工程,并接受建筑公司资助出国旅游,此行为( )。
A.不构成犯罪
B.构成受贿罪
C.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D.构成侵占罪
【答案】C
【解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牟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案中,丙作为甲的妻子,属于对甲具有影响力的人,其收受乙的财物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78.丙将甲犯罪所得的300万元通过地下钱庄汇往境外,此行为( )。
A.构成洗钱罪
B.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C.构成窝藏罪
D.不构成犯罪
【答案】A
【解析】洗钱罪是指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非法性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为:提供资金账户的;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的性质和来源的。本案中,丙将甲贪污成得的钱物通过地下钱庄汇往境外的行为构成洗钱罪。
(三)
某县公安局接到一封匿名信,举报某派出所民警在办理刑事案件中刑讯逼供。为严肃纪律,公安机关专门成立了调查组。经调查组确认,派出所在办理一起盗窃案件时存在严重的刑讯逼供行为。侦察机关立案后,对直接实施刑讯逼供并负主要责任的民警甲采取了逮捕措施,对参与实施刑讯逼供的民警乙采取了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并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辩护权。经审判,该县人民法院分别判处甲有期徒刑2年,缓刑4年;判处乙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79.根据《刑事诉讼法》,有权对本案行使侦查权的主体有( )。
A.县公安机关
B.县检察机关
C.市公安机关
D.县监察机关
【答案】B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2款规定,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80.下列关于本案采取的强制措施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逮捕由检察机关批准并执行
B.逮捕由检察机关批准、并由公安机关执行
C.可同时采取保证人担保和保证金担保两种方式
D.法院审判阶段,仍需采取逮捕措施的,由人民法院决定并执行
【答案】B
【解析】《刑事诉讼法》规定,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取保候审的保证方式有两种:①保证人保证方式;②保证金保证方式。对同一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不能同时使用保证人保证与保证金保证。
81.下列关于侦查阶段辩护权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甲、乙二人可自行行使辩护权
B.甲、乙二人可聘请自己的亲友作辩护人
C.辩护人只能以甲、乙二人的名义进行辩护
D.辩护人在辩护活动中知悉的甲、乙二人的有关情况和信息,一律应当保密
【答案】A
【解析】《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是独立的诉讼参与人,以自己名义独立进行辩护,不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意思表示的约束,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专门维护者。辩护律师有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的有关情况和信息予以保密的权利,但是,辩护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的,应当及时告知司法机关。
82.下列关于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本案的说法中,错误的有( )。
A.案件应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B.甲、乙二人应认罪,并对指控罪行无异议
C.甲、乙二人应对适用简易程序无异议
D.只能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答案】D
【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8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①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②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③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对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可以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也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3年的,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
(四)
2011年3月,甲市市直机关汽车修理所(以下简称汽修所)与孙某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孙某在汽修所担任修理技工,试用期半年。当年7月某工作日,孙某在汽修所协助其师傅王某修理一辆防汛应急通讯车时,王某用铁锤敲打汽车变速箱,部分铁锈溅入孙某左眼内。孙某到医疗站滴了少许眼药水,疼痛缓解后继续修理车辆,未再对左眼采取护理措施。
三日后,孙某感觉左眼疼感加剧,遂到医院诊疗。医院诊断孙某伤情为:左眼外伤性异物沉着综合症。经治疗,孙某病情趋于稳定,但左眼永久性失明。其后,孙某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令汽修所赔偿经济损失,并承担后续医疗费用。
83.如果汽修所未按规定申请对孙某进行工伤认定,那么除孙某外,可以在规定时限内直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对孙某进行工伤认定的是( )。
A.王某
B.孙某父母
C.甲市人民政府
D.汽修所工会
【答案】BD
【解析】依照《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出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84.孙某申请工伤认定,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包括( )。
A.工伤认定申请表
B.孙某与汽修所签订的劳动合同
C.医院对孙某作出的伤情诊断证明
D.人民法院受理孙某诉讼的案件受理通知书
【答案】ABC
【解析】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①工伤认定申请表;②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③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85.孙某申请工伤认定,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向( )提出。
A.人民法院
B.公安机关
C.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D.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答案】C
【解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86.下列关于孙某工伤待遇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孙某不能享受工伤待遇,因为事故发生时,孙某尚处于试用期内。
B.孙某不能享受工伤待遇,因为孙某所受伤害是由于其师傅王某操作不慎所致,孙某应该向王某索赔
C.孙某受伤应当视同工伤,因为孙某是在工作时间,参加抢险救灾活动中受伤
D.孙某受伤应当认定为工伤,因为孙某是在工作时间在工作岗位受到伤害
【答案】D
【解析】《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②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③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④患职业病的;⑤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②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③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五)
2012年6月2日,中国甲公司与德国乙公司依CIF(汉堡)的价格条件订立了出口一批药品的合同。合同约定适用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2年6月10日,甲公司将货物交给承运人装船,承运人签发了清洁提单。6月20日,乙公司将尚处于运输途中的货物专卖给意大利丙公司。7月16日,丙公司收货时发现部分货物湿损。经查:该湿损是因船舶在海上与一渔船相撞导致货舱少量进水引起的。中国、德国、和意大利均为《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缔约国。
87.下列贸易术语中,只能适用海运或内河运输的有( )。
A.CPT
B.CIF
C.DDP
D.FCA
【答案】B
【解析】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规定了11种贸易术语,且按照所适用的运输方式划分为两大类,即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的七种(EXW、FCA、CPT、CIP、DAT、DAP和DDP)以及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的四种(FAS、FOB、CFR、CIF)。
88.本案中,应由( )办理出口清关手续。
A.甲公司
B.丙公司
C.甲公司和丙公司
D.乙公司
【答案】A
【解析】CIF'成本、保险费加运费(指定目的港)是指卖方在船上交货或者卖方取得被交付后的货物。该术语仅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该术语下卖方的义务包括:①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②自费办理货物出口所需要的一切手续,包括出口许可证、海关手续等。③卖方按照通常条件订立运输合同,并承担将货物运输至指定的目的港的费用。④卖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办理货物保险,并向买方提供保险单或其他保险证据。⑤货物在指定的装运港、被装上买方指定的船上前,卖方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和费用。买方的义务包括:①买方必须按照销售合同规定支付价款。②买方必须自费办理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许可,以及货物进口和从他国过境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③卖方在指定的装运港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船上后,买方即承担此后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以及有关货物所需要的一切费用。
89.下列关于本案中货物风险转移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在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货物风险在丙公司收货时转移
B.在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货物风险在货物于装运港装上船时转移
C.在乙公司与丙公司之间,货物风险在丙公司收到货物时转移
D.在乙公司与丙公司之间,货物风险在双方之间订立合同时转移
【答案】BD
【解析】CIF贸易术语中,自货物装上船起,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即转移。《公约》规定,对于在运输途中销售的货物,从订立合同时起,风险就转移到买方承担。
90.下列关于本案的运费承担和投保义务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甲公司有义务承担将货物运至约定目的港的运费
B.丙公司有义务承担将货物运至约定目的港的运费
C.甲公司有义务投保
D.乙公司有义务投保
【答案】AC
【解析】CIF成本、保险费加运费(指定目的港)是指卖方在船上交货或者卖方取得被交付后的货物。卖方按照通常条件订立运输合同,并承担将货物运输至指定的目的港的费用。卖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办理货物保险,并向买方提供保险单或其他保险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