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厂 商
一、厂商的组织形式
1个人企业,指单个人独资经营的厂商组织。企业家往往同时就是所有者和经营者。个人业主的利润动机明确、强烈;决策自由、灵活;企业规模小,易于管理。但个人企业往往资金有限,限制了生产的发展,而且,也较易于破产。
2合伙制企业,指两个人以上合资经营的厂商组织。相对个人企业而言,合伙制企业的资金较多,规模较大,比较易于管理;分工和专业化得到加强。但由于多人所有和参与管理,不利于协调和统一;资金和规模仍有限,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生产的进一步发展;合伙人之间的契约关系欠稳定。
3公司制企业,指按公司法建立和经营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厂商组织。它是一种重要的现代企业组织形式。公司由股东所有,公司的控制权在董事监督下的总经理。在资本市场上,它主要利用发行债券和股票来筹集资金。公司制企业的资金雄厚,有利于实现规模生产,也有利于进一步强化分工和专业化;组织形式相对稳定,有利于生产的长期发展。但它规模庞大的组织会给内部管理协调带来一定困难,同时所有权和管理权的分离也会产生一些问题。
二、企业的本质
传统的微观经济学理论,认为价格机制能有效的配置资源,企业仅仅被当作一只黑箱,被视为是在满足一系列有关的边际条件时,实现利润最大化的一个单位。问题是,假如生产是由价格机制调节的,生产能在根本不存在任何组织的情况下进行,那么组织为什么存在呢?
1.科斯的交易成本理论
科斯从交易成本角度分析企业的性质。交易成本是围绕交易契约所产生的成本。一类交易成本产生于签约时交易双方面临的偶然因素所带来的损失。这些偶然因素或者是由于事先不可能被预见到而未写进契约,或者虽然能被预见到,但由于因素太多而无法写进契约。另一类交易成本是签订契约,以及监督和执行契约所花费的成本。
2.市场与企业的比较
(1)市场的优势:①大量厂商从同一个供应商处进货,有助于供应商在生产上实现规模经济和降低成本;②中间产品供应商之间的竞争,迫使供应商努力降低成本;③提供中间产品的单个供应商面临着众多的厂商需求者,因而销售额比较稳定。
(2)企业的优势:①自己生产部分中间产品,能消除或降低一部分交易成本,而且能保证质量;②可以自制特殊类型的专门化设备;③长期雇佣专业人员比直接从市场上购买相应的产品或服务更有利。
3.结论
不完全信息导致了市场与企业的并存。不完全信息包括不确定性和信息不对称不完全信息导致了交易成本。市场上的交易成本比较高,企业可以使市场交易内部化,从而降低交易成本。
企业内部特有的交易成本:企业在签订契约以及监督和激励的成本;企业规模过大导致信息传导过程中效率的损失;隐瞒信息、制造虚假和传递错误信息。企业内部特有的交易成本决定企业的边界。
根据科斯的理论,企业的规模应该扩张到这样一点,即在这一点上再多增加一次内部交易所花费的成本与通过市场进行交易所花费的成本相等。
三、厂商的目标
追求利润最大化是微观经济学对厂商目标的基本假定,也是理性经济人的假定在生产和厂商理论中的具体化。实现利润最大化是一个企业竞争生存的基本准则。
在现实经营中,厂商有时并不一定选择实现利润最大化的目标。现代公司制企业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企业所有者和企业经理之间是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的契约关系。由于信息的不完全性,尤其是信息的不对称性,所有者并不能完全监督和控制公司经理的行为,经理会在一定的程度上偏离企业的利润最大化的目标,而追求其他一些有利于自身利益的目标。由于投资者和董事会会根据经理经营业绩进行投资或聘任选择,经理对利润最大化目标的偏离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