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核算国民收入的方法
一、用生产法(部门法)核算GDP
1定义
生产法是从生产的角度出发,把所有企业单位投入的生产要素新创造出来的产品和劳务在市场上的销售价值,按产业部门分类汇总来计量GDP的一种方法。
2标准形式生产法的步骤
第一步,计算各产业部门的总产值。
第二步,计算各产业部门的中间消耗,即各部门生产单位在生产中所消耗的购自其他生产单位的货物和服务。
第三步,从总产值减去中间消耗,得出各产业部门的增加值。所有产业部门增加值的总和,便是国内生产总值。
第四步,对第三步所得结果进行调整,即从国内生产总值中扣除支付给外国居民的要素收入,加上本国政府和居民来自国外的要素收入,其结果即为国民生产总值(GNP)。
说明:核算国民收入最为常用的为支出法和收入法。
二、用支出法核算GDP
用支出法核算GDP,就是通过核算在一定时期内整个社会购买最终产品的总支出即最终产品的总卖价来计量GDP。公式如下:GDP=C+I+G+(X-M)
1.消费(指居民个人消费)支出(用字母C表示)包括购买耐用消费品(如小汽车、电视机、洗衣机等)、非耐用消费品(如食物、衣服等)和劳务(如医疗、旅游、理发等)的支出。建造住宅的支出则不包括在内。
2.I表示投资支出,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和存货投资两大类,不包括购买债券或上市公司的股票等。
例:某一工厂的产品,生产产值100万元,当年销售80万元,计入GDP 100万元,20万元视为企业自己买下,构成企业非意愿存货(Involuntary Inventory);当年销售120万元,计入GDP 100万元,企业非意愿存货为-20万元。总投资和净投资的关系如图2-70所示。
图2-70 总投资和净投资的关系
3.G表示政府购买支出,即政府购买物品和劳务的支出,但不包括政府转移支付。也就是说,作为国内生产总值组成部分的政府支出,是排除了转移支付后的政府支出。
4.(X-M)表示净出口,即进出口的差额。
三、用收入法核算GDP
1定义
收入法是指把生产要素在生产中所得到的各种收入加总来计量GDP的一种方法。由于要素的收入从企业角度看即是产品的成本(包括企业利润),所以这种方法又称要素成本法。
2收入法核算的GDP应包括的项目:
(1)工资、利息和租金等这些生产要素的报酬。
(2)非公司企业主收入,如医生、律师、农民和小店铺主的收入。
(3)公司税前利润,包括公司所得税、社会保险税、股东红利及公司末分配利润等。
(4)企业转移支付及企业间接税。这些虽然不是生产要素创造的收入,但要通过产品价格转嫁给购买者,故也应视为成本。企业转移支付包括对非营利组织的社会慈善捐款和消费者呆账,企业间接税包括货物税或销售税、周转税。
(5)资本折旧。它虽不是要素收入,但包括在总投资中,也应计入GDP。
结论:国民总收入=工资+利息+利润+租金+间接税和企业转移支付+折旧+统计误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