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详解】
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通知》的主要内容(了解)
1依法落实旅游市场监管责任
(1)强化政府的领导责任
①国务院旅游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下设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小组,由国家旅游局牵头负责统筹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指导、协调、监督等工作;
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旅游综合协调、旅游案件联合查办、旅游投诉统一受理等综合监管机制,统筹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
③要进一步落实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制度,大力营造诚信经营、公平竞争、文明有序的旅游市场环境,加快形成全国一盘棋的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格局。
(2)明确各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①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行业自律、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原则,建立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对旅游市场执法、投诉受理工作的有效协调机制,明确各相关部门责任;
②各有关部门配合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做好相关行业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
(3)落实旅游企业的主体责任
①各旅游企业要依照法律法规主动规范经营服务行为;
②旅行社要坚决抵制“不合理低价游”、强迫消费等违法行为;
③在线旅游企业要遵守公平竞争规则;
④购物店要自觉抵制商业贿赂;
⑤饭店、景区、交通、餐饮等企业要保障旅游者出游安全,提高服务品质;
⑥各市场主体要积极践行旅游行业“游客为本、服务至诚”的核心价值观,在旅游服务工作中诚实守信、礼貌待客,共同维护旅游市场秩序,让旅游者体验到优质服务。
(4)发挥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
①要充分发挥“12301”等旅游服务热线和旅游投诉举报网络平台作用,鼓励社会各界积极提供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线索;
②发挥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和旅游志愿者的监督作用,提醒旅游者遵守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和行为指南,自觉抵制参加“不合理低价游”;
③要充分发挥旅游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引导旅游经营者注重质量和诚信;
④强化媒体的舆论监督,支持媒体曝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典型事件。
2创新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
(1)制定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责任清单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尽快制定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责任清单,通过政府公告、政府网站、公开通报等方式,向社会公开旅游部门及相关部门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执法权限、监督方式等事项,加强部门间对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信息沟通,强化联合执法协调监管的相关工作机制,提升综合监管效率和治理效果。
①旅游部门
a.依法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
b.负责牵头组织对旅游市场秩序的整治工作;
c.负责对组织“不合理低价游”、强迫和变相强迫消费、违反旅游合同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和查处;
d.负责联合相关部门组织查处“黑社”“黑导”等非法经营行为;
e.主动配合参与打击涉及旅游行业的“黑车”“黑店”等非法经营行为;
f.负责对涉及其他职能部门职责的投诉及案件进行转办等。
②公安部门
a.依法严厉打击在旅游景区、旅游交通站点等侵害旅游者权益的违法犯罪团伙;
b.及时查处强迫消费、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等。
③工商部门
依法查处旅游市场中的虚假广告、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垄断行为(价格垄断行为除外)、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等。
④交通运输部门
a.负责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b.负责对交通运输部门在管养公路沿线范围内依法设置的景区、景点指示牌被遮挡的投诉处理等。
⑤文化部门
负责对旅游演出、娱乐场所文化经营活动等方面的投诉处理和案件查处等。
⑥税务部门
a.依法承担组织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税、费征收管理责任,力争税款应收尽收;
b.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从事旅游市场经营的纳税人偷逃税款、虚开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等。
⑦质检部门
依法对旅游场所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等特种设备实施安全监察,对涉及特种设备安全的投诉举报及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等。
⑧价格主管部门
a.负责旅游市场价格行为监管,严肃查处旅游行业经营者不执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欺诈宰客、低价倾销,以及达成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问题;
b.充分发挥“12358”价格举报系统的作用,依法受理游客对价格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整顿规范旅游市场价格秩序等。
⑨商务部门
发挥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作用,协调有关成员单位,针对旅游纪念品市场侵权假冒问题,加大市场监管力度,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等。
⑩通信主管部门
a.依法对电信和互联网等信息通信服务实行监管,承担互联网行业管理责任;
b.督促电信企业和旅游互联网企业落实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责任,配合开展在线旅游网络环境和信息治理,配合处理网上虚假旅游广告信息等。
⑪网信部门(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依法清理网上虚假旅游信息,查处发布各类误导、欺诈消费者等虚假旅游信息的违法违规网站和账号等。
⑫民航部门
依法承担航空运输和通用航空市场监管责任;依法查处民用航空企业侵害航空消费者权益的行为,维护旅游者机票退改签的合法权益;配合旅游部门共同治理旅游不文明行为等。
(2)完善旅游法律规范体系
①及时修订《旅行社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②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配套制度,针对在线旅游、邮轮旅游、露营地旅游等新情况,出台具有针对性的管理规范;
③探索建立综合监管机构法律顾问、第三方评价等制度。
(3)健全完善旅游市场监管标准
①全面推进旅游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尽快编制《全国旅游标准化发展规划(2016~2020年)》,建立涵盖旅游要素各领域的旅游标准体系;
②加快旅游新业态、新产品管理服务标准的制定,使标准化工作适应旅游监管的新要求;
③持续推进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全面提升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④探索建立旅游标准化管理与旅游市场准入、退出相结合的制度。
(4)推进旅游市场监管随机抽查
①各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规范相关市场秩序执法检查工作,提高监管效能;
②要配合旅游部门建立旅游市场主体分类名录库和旅游市场主体异常对象名录库,将行业市场秩序监管与各部门诚信体系建设、全国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水平指数等工作结合起来,及时公布相关市场秩序监管情况;
③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惩戒等措施,加大对违法失信行为的惩处力度,强化随机抽查威慑力,引导相关市场主体自觉守法。
(5)建立健全旅游诚信体系
①加快建立旅游行业失信惩戒制度,建立旅游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将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记录与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接,将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对旅游企业作出的行政许可准予、变更、延续信息和行政处罚信息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示,定期公布违法违规旅游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记录;
②依托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加强信息互通,建立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使旅游失信行为人付出巨大代价。
(6)推进综合监管体制改革试点
根据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精神,创新执法形式和管理机制,加快理顺旅游执法机构与政府职能部门职责关系,在2016年底前将旅游市场执法列入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
(7)加强执法与司法相衔接
①加强相关部门间的执法协作,建立旅游市场执法机构与公安机关案情通报机制,及时查处侵害旅游者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②主动引导旅游者通过司法、人民调解等途径解决纠纷,提升旅游者依法维权、理性消费的能力。
3全面提高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水平
(1)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普法工作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应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等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教育,加强对旅游市场综合监管人员的法律法规和执法程序培训,加大对旅游从业人员的依法经营培训力度,使其准确把握法律法规主要内容,牢固树立依法兴旅、依法治旅的观念和意识,提醒广大旅游者理性消费、文明出游。
(2)加强对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监督
①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将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和服务质量提升工作纳入政府质量工作考核;
②对接到旅游投诉举报查处不及时、不依法对旅游违法行为实施处罚的,对涉嫌犯罪案件不移送的,以及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③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严格规范旅游执法行为
①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长效机制,对重大处罚决定建立合法性审查机制,对旅游执法裁量权要有基准制度,进一步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合理规范裁量种类、幅度;
②对影响旅游市场秩序的重大事件要实行督办问责制度。
4提高旅游市场综合监管保障能力
(1)健全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协调机构
①建立健全旅游执法机构,强化旅游质监执法队伍建设,承担全面受理旅游投诉、开展旅游服务质量现场检查和旅游行政执法工作;
②国家旅游局负责指定机构统一受理全国旅游投诉工作,向社会公开投诉电话,承担向有关部门或地方政府转办、跟踪、协调、督办旅游投诉处理情况的职责;
③各级政府要在2016年底前建立或指定统一的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实现机构到位、职能到位、编制到位、人员到位,根治旅游投诉渠道不畅通、互相推诿、拖延扯皮等问题。
(2)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基础保障
①各级政府要积极做好执法经费保障工作;
②利用旅游大数据开展旅游市场舆情监测分析工作,提升统计分析旅游投诉举报案件数据的水平;
③建立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过程记录制度,切实做到严格执法、科学执法、文明执法。
(3)提升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能力
①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基层旅游市场综合监管人员的培训;
②所有旅游市场综合执法人员须经执法资格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执证上岗,全面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
1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加快旅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推动旅游业从门票经济向产业经济转变,从粗放低效方式向精细高效方式转变,从封闭的旅游自循环向开放的“旅游+”转变,从企业单打独享向社会共建共享转变,从景区内部管理向全面依法治理转变,从部门行为向政府统筹推进转变,从单一景点景区建设向综合目的地服务转变。
(2)基本原则
①统筹协调,融合发展
a.把促进全域旅游发展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抓手,从区域发展全局出发,统一规划,整合资源,凝聚全域旅游发展新合力;
b.大力推进“旅游+”,促进产业融合、产城融合,全面增强旅游发展新功能,使发展成果惠及各方,构建全域旅游共建共享新格局。
②因地制宜,绿色发展
a.注重产品、设施与项目的特色,不搞一个模式,防止千城一面、千村一面、千景一面,推行各具特色、差异化推进的全域旅游发展新方式;
b.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保护优先,合理有序开发,防止破坏环境,摒弃盲目开发,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相互促进、共同提升。
③改革创新,示范引导
a.突出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努力破除制约旅游发展的瓶颈与障碍,不断完善全域旅游发展的体制机制、政策措施、产业体系;
b.开展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打造全域旅游发展典型,形成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树立全域旅游发展新标杆。
(3)主要目标
①旅游发展全域化
推进全域统筹规划、全域合理布局、全域服务提升、全域系统营销,构建良好自然生态环境、人文社会环境和放心旅游消费环境,实现全域宜居宜业宜游。
②旅游供给品质化
加大旅游产业融合开放力度,提升科技水平、文化内涵、绿色含量,增加创意产品、体验产品、定制产品,发展融合新业态,提供更多精细化、差异化旅游产品和更加舒心、放心的旅游服务,增加有效供给。
③旅游治理规范化
a.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全社会参与意识,建立各部门联动、全社会参与的旅游综合协调机制;
b.坚持依法治旅,创新管理机制,提升治理效能,形成综合产业综合抓的局面。
④旅游效益最大化
把旅游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发挥旅游“一业兴百业”的带动作用,促进传统产业提档升级,孵化一批新产业、新业态,不断提高旅游对经济和就业的综合贡献水平。
2主要内容(熟悉)
(1)推进融合发展,创新产品供给
①推动旅游与城镇化、工业化和商贸业融合发展
a.建设美丽宜居村庄、旅游小镇、风情县城以及城市绿道、慢行系统,支持旅游综合体、主题功能区、中央游憩区等建设;
b.依托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特色景观旅游名镇、传统村落,探索名胜名城名镇名村“四名一体”全域旅游发展模式;
c.利用工业园区、工业展示区、工业历史遗迹等开展工业旅游,发展旅游用品、户外休闲用品和旅游装备制造业;
d.积极发展商务会展旅游,完善城市商业区旅游服务功能,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鲜明地方特色的时尚性、实用性、便携性旅游商品,增加旅游购物收入。
②推动旅游与农业、林业、水利融合发展
a.大力发展观光农业、休闲农业,培育田园艺术景观、阳台农艺等创意农业,鼓励发展具备旅游功能的定制农业、会展农业、众筹农业、家庭农场、家庭牧场等新型农业业态,打造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美丽休闲乡村;
b.积极建设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沙漠公园、海洋公园,发展“森林人家”“森林小镇”;
c.科学合理利用水域和水利工程,发展观光、游憩、休闲度假等水利旅游。
③推动旅游与交通、环保、国土、海洋、气象融合发展
a.加快建设自驾车房车旅游营地,推广精品自驾游线路,打造旅游风景道和铁路遗产、大型交通工程等特色交通旅游产品,积极发展邮轮游艇旅游、低空旅游;
b.开发建设生态旅游区、天然氧吧、地质公园、矿山公园、气象公园以及山地旅游、海洋海岛旅游等产品,大力开发避暑避寒旅游产品,推动建设一批避暑避寒度假目的地。
④推动旅游与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融合发展
a.充分利用科技工程、科普场馆、科研设施等发展科技旅游;
b.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发展红色旅游,积极开发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国情教育等研学旅游产品;
c.科学利用传统村落、文物遗迹及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艺术馆、世界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等文化场所开展文化、文物旅游,推动剧场、演艺、游乐、动漫等产业与旅游业融合开展文化体验旅游;
d.加快开发高端医疗、中医药特色、康复疗养、休闲养生等健康旅游;
e.大力发展冰雪运动、山地户外运动、水上运动、汽车摩托车运动、航空运动、健身气功养生等体育旅游,将城市大型商场、有条件景区、开发区闲置空间、体育场馆、运动休闲特色小镇、连片美丽乡村打造成体育旅游综合体。
⑤提升旅游产品品质
a.深入挖掘历史文化、地域特色文化、民族民俗文化、传统农耕文化等,实施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提升传统工艺产品品质和旅游产品文化含量;
b.积极利用新能源、新材料和新科技装备,提高旅游产品科技含量;
c.推广资源循环利用、生态修复、无害化处理等生态技术,加强环境综合治理,提高旅游开发生态含量。
⑥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a.大力推进旅游领域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开展旅游创客行动,建设旅游创客示范基地,加强政策引导和专业培训,促进旅游领域创业和就业;
b.鼓励各类市场主体通过资源整合、改革重组、收购兼并、线上线下融合等投资旅游业,促进旅游投资主体多元化;
c.培育和引进有竞争力的旅游骨干企业和大型旅游集团,促进规模化、品牌化、网络化经营;
d.落实中小旅游企业扶持政策,引导其向专业、精品、特色、创新方向发展,形成以旅游骨干企业为龙头、大中小旅游企业协调发展的格局。
(2)加强旅游服务,提升满意指数
①以标准化提升服务品质
完善服务标准,加强涉旅行业从业人员培训,规范服务礼仪与服务流程,增强服务意识与服务能力,塑造规范专业、热情主动的旅游服务形象。
②以品牌化提高满意度
按照个性化需求,实施旅游服务质量标杆引领计划和服务承诺制度,建立优质旅游服务商名录,推出优质旅游服务品牌,开展以游客评价为主的旅游目的地评价,不断提高游客满意度。
③推进服务智能化
涉旅场所实现免费WiFi、通信信号、视频监控全覆盖,主要旅游消费场所实现在线预订、网上支付,主要旅游区实现智能导游、电子讲解、实时信息推送,开发建设咨询、导览、导游、导购、导航和分享评价等智能化旅游服务系统。
④推行旅游志愿服务
建立旅游志愿服务工作站,制定管理激励制度,开展志愿服务公益行动,提供文明引导、游览讲解、信息咨询和应急救援等服务,打造旅游志愿服务品牌。
⑤提升导游服务质量
a.加强导游队伍建设和权益保护,指导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与导游签订劳动合同,落实导游薪酬和社会保险制度,明确用人单位与导游的权利义务,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为持续提升导游服务质量奠定坚实基础;
b.全面开展导游培训,组织导游服务技能竞赛,建设导游服务网络平台,切实提高导游服务水平。
(3)加强基础配套,提升公共服务
①扎实推进“厕所革命”
a.加强规划引导、科学布局和配套设施建设,提高城乡公厕管理维护水平,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b.加大中央预算内资金、旅游发展基金和地方各级政府投资对“厕所革命”的支持力度,加强厕所技术攻关和科技支撑,全面开展文明用厕宣传教育。
c.在重要旅游活动场所设置第三卫生间,做到主要旅游景区、旅游线路以及客运列车、车站等场所厕所数量充足、干净卫生、实用免费、管理有效。
②构建畅达便捷交通网络
a.完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加快新建或改建支线机场和通用机场,优化旅游旺季以及通重点客源地与目的地的航班配置。
b.改善公路通达条件,提高旅游景区可进入性,推进干线公路与重要景区连接,强化旅游客运、城市公交对旅游景区、景点的服务保障,推进城市绿道、骑行专线、登山步道、慢行系统、交通驿站等旅游休闲设施建设,打造具有通达、游憩、体验、运动、健身、文化、教育等复合功能的主题旅游线路。
c.鼓励在国省干线公路和通景区公路沿线增设观景台、自驾车房车营地和公路服务区等设施,推动高速公路服务区向集交通、旅游、生态等服务于一体的复合型服务场所转型升级。
③完善集散咨询服务体系
继续建设提升景区服务中心,加快建设全域旅游集散中心,在商业街区、交通枢纽、景点景区等游客集聚区设立旅游咨询服务中心,有效提供景区、线路、交通、气象、海洋、安全、医疗急救等信息与服务。
④规范完善旅游引导标识系统
建立位置科学、布局合理、指向清晰的旅游引导标识体系,重点涉旅场所规范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4)加强环境保护,推进共建共享
①加强资源环境保护
强化对自然生态、田园风光、传统村落、历史文化、民族文化等资源的保护,依法保护名胜名城名镇名村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严格规划建设管控,保持传统村镇原有肌理,延续传统空间格局,注重文化挖掘和传承,构筑具有地域特征、民族特色的城乡建筑风貌。倡导绿色旅游消费,实施旅游能效提升计划,降低资源消耗,推广使用节水节能产品和技术,推进节水节能型景区、酒店和旅游村镇建设。
②推进全域环境整治
积极开展主要旅游线路沿线风貌集中整治,在路边、水边、山边、村边开展净化、绿化、美化行动,在重点旅游村镇实行改厨、改厕、改客房、整理院落和垃圾污水无害化、生态化处理,全面优化旅游环境。
③强化旅游安全保障
a.组织开展旅游风险评估,加强旅游安全制度建设,按照职责分工强化各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责任;
b.强化安全警示、宣传、引导,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应急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政府救助与商业救援相结合的旅游救援体系;
c.加强景点景区最大承载量警示、重点时段游客量调控和应急管理工作,提高景区灾害风险管理能力,强化对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玻璃栈道等设施设备和旅游客运、旅游道路、旅游节庆活动等重点领域及环节的监管,落实旅行社、饭店、景区安全规范;
d.完善旅游保险产品,扩大旅游保险覆盖面,提高保险理赔服务水平。
④大力推进旅游扶贫和旅游富民
a.大力实施乡村旅游扶贫富民工程,通过资源整合积极发展旅游产业,健全完善“景区带村、能人带户”的旅游扶贫模式;
b.通过民宿改造提升、安排就业、定点采购、输送客源、培训指导以及建立农副土特产品销售区、乡村旅游后备箱基地等方式,增加贫困村集体收入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收入;
c.加强对深度贫困地区旅游资源普查,完善旅游扶贫规划,指导和帮助深度贫困地区设计、推广跨区域自驾游等精品旅游线路,提高旅游扶贫的精准性,真正让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受益。
⑤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a.树立“处处都是旅游环境,人人都是旅游形象”理念,面向目的地居民开展旅游知识宣传教育,强化居民旅游参与意识、形象意识和责任意识;
b.加强旅游惠民便民服务,推动博物馆、纪念馆、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科技馆等免费开放;
c.加强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旅游服务。
(5)实施系统营销,塑造品牌形象
①制定营销规划
a.把营销工作纳入全域旅游发展大局,坚持以需求为导向,树立系统营销和全面营销理念,明确市场开发和营销战略,加强市场推广部门与生产供给部门的协调沟通,实现产品开发与市场开发无缝对接;
b.制定客源市场开发规划和工作计划,切实做好入境旅游营销。
②丰富营销内容
进一步提高景点景区、饭店宾馆等旅游宣传推广水平,深入挖掘和展示地区特色,做好商贸活动、科技产业、文化节庆、体育赛事、特色企业、知名院校、城乡社区、乡风民俗、优良生态等旅游宣传推介,提升旅游整体吸引力。
③实施品牌战略
着力塑造特色鲜明的旅游目的地形象,打造主题突出、传播广泛、社会认可度高的旅游目的地品牌,建立多层次、全产业链的品牌体系,提升区域内各类旅游品牌影响力。
④完善营销机制
建立政府、行业、媒体、公众等共同参与的整体营销机制,整合利用各类宣传营销资源和渠道,建立推广联盟等合作平台,形成上下结合、横向联动、多方参与的全域旅游营销格局。
⑤创新营销方式
有效运用高层营销、网络营销、公众营销、节庆营销等多种方式,借助大数据分析加强市场调研,充分运用现代新媒体、新技术和新手段,提高营销精准度。
(6)加强规划工作,实施科学发展
①加强旅游规划统筹协调
将旅游发展作为重要内容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城乡建设、土地利用、海洋主体功能区和海洋功能区划、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划中,由当地人民政府编制旅游发展规划并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
②完善旅游规划体系
编制旅游产品指导目录,制定旅游公共服务、营销推广、市场治理、人力资源开发等专项规划或行动方案,形成层次分明、相互衔接、规范有效的规划体系。
③做好旅游规划实施工作
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重要专项规划及重点项目规划应制定实施分工方案与细则,建立规划评估与实施督导机制,提升旅游规划实施效果。
(7)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治理体系
①推进旅游管理体制改革
a.加强旅游业发展统筹协调和部门联动,各级旅游部门要切实承担起旅游资源整合与开发、旅游规划与产业促进、旅游监督管理与综合执法、旅游营销推广与形象提升、旅游公共服务与资金管理、旅游数据统计与综合考核等职责;
b.发挥旅游行业协会自律作用,完善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健全旅游诚信体系。
②加强旅游综合执法
a.建立健全旅游部门与相关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强化涉旅领域执法检查;
b.加强旅游执法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衔接,促进旅游部门与有关监管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c.加强旅游质监执法工作,组织开展旅游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旅游执法专业化和人性化水平。
③创新旅游协调参与机制
强化全域旅游组织领导,加强部门联动,建立健全旅游联席会议、旅游投融资、旅游标准化建设和考核激励等工作机制。
④加强旅游投诉举报处理
建立统一受理旅游投诉举报机制,积极运用“12301”智慧旅游服务平台、“12345”政府服务热线以及手机APP、微信公众号、咨询中心等多种手段,形成线上线下联动、高效便捷畅通的旅游投诉举报受理、处理、反馈机制,做到及时公正,规范有效。
⑤推进文明旅游
加强文明旅游宣传引导,全面推行文明旅游公约,树立文明旅游典型,建立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制度和部门间信息通报机制,促进文明旅游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8)强化政策支持,认真组织实施
①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
a.通过现有资金渠道,加大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投入力度,鼓励地方统筹相关资金支持全域旅游发展;
b.创新旅游投融资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旅游产业促进基金并实行市场化运作,充分依托已有平台促进旅游资源资产交易,促进旅游资源市场化配置,加强监管、防范风险,积极引导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等投资各类旅游项目。
②强化旅游用地用海保障
a.将旅游发展所需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统筹安排,年度土地利用计划适当向旅游领域倾斜,适度扩大旅游产业用地供给,优先保障旅游重点项目和乡村旅游扶贫项目用地;
b.鼓励通过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的方式建设旅游项目;
c.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依法使用建设用地自办或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开办旅游企业;
d.城乡居民可以利用自有住宅依法从事民宿等旅游经营;
e.在不改变用地主体、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市场主体利用旧厂房、仓库提供符合全域旅游发展需要的旅游休闲服务的,可执行在五年内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过渡期政策;
f.在符合管控要求的前提下,合理有序安排旅游产业用海需求。
③加强旅游人才保障
a.实施“人才强旅、科教兴旅”战略,将旅游人才队伍建设纳入重点人才支持计划;
b.大力发展旅游职业教育,深化校企合作,加快培养适应全域旅游发展要求的技术技能人才,有条件的县市应积极推进涉旅行业全员培训;
c.鼓励规划、建筑、设计、艺术等各类专业人才通过到基层挂职等方式帮扶指导旅游发展。
④加强旅游专业支持
a.推进旅游基础理论、应用研究和学科体系建设,优化专业设置;
b.推动旅游科研单位、旅游规划单位与国土、交通、住建等相关规划研究机构服务全域旅游建设;
c.强化全域旅游宣传教育,营造全社会支持旅游业发展的环境氛围;
d.增强科学技术对旅游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加快推进旅游业现代化、信息化建设。
三、《文化和旅游部等17部门关于印发〈关于促进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的主要内容(熟悉)
1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从农村实际和旅游市场需求出发,强化规划引领,完善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优化乡村旅游环境,丰富乡村旅游产品,促进乡村旅游向市场化、产业化方向发展,全面提升乡村旅游的发展质量和综合效益,为实现我国乡村全面振兴作出重要贡献。
(2)基本原则
①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注重开发与保护并举,统筹考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发展潜力,加强对乡村生态环境和乡村特色风貌的保护,强化有序开发、合理布局,避免急功近利、盲目发展。
②因地制宜,特色发展
根据区域特点和资源禀赋,以市场为导向,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积极开发特色化、差异化、多样化的乡村旅游产品,防止大拆大建、千村一面和城市化翻版、简单化复制,避免低水平同质化竞争。
③以农为本,多元发展
坚持以农民为受益主体,以农业农村为基本依托,尊重农民意愿,注重农民的全过程参与,调动农民积极性与创造性,加大政府的支持和引导力度,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和经营主体投入乡村旅游的发展,释放乡村旅游发展活力。
④丰富内涵,品质发展
挖掘乡村传统文化和乡俗风情,加强乡村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吸收现代文明优秀成果,在保护传承基础上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提升农村农民精神面貌,丰富乡村旅游的人文内涵,推动乡村旅游精品化、品牌化发展。
⑤共建共享,融合发展
整合资源,部门联动,统筹推进,加快乡村旅游与农业、教育、科技、体育、健康、养老、文化创意、文物保护等领域深度融合,培育乡村旅游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美。
(3)主要目标
到2022年,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进一步完善,乡村旅游服务质量和水平全面提升,富农惠农作用更加凸显,基本形成布局合理、类型多样、功能完善、特色突出的乡村旅游发展格局。
2具体内容
(1)加强规划引领,优化区域布局
①优化乡村旅游区域整体布局
a.推动旅游产品和市场相对成熟的区域、交通干线和A级景区周边的地区深化开展乡村旅游,支持具备条件的地区打造乡村旅游目的地,促进乡村旅游规模化、集群化发展;
b.鼓励东部地区围绕服务中心城市,重点推进环都市乡村旅游度假带建设,提升乡村旅游产品品质,推动乡村旅游目的地建设;
c.鼓励中西部地区围绕脱贫攻坚,重点推动乡村旅游与新型城镇化有机结合,合理利用古村古镇、民族村寨、文化村镇,打造“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旅游大环线,培育一批乡村旅游精品线路;
d.鼓励东北地区依托农业、林业、避暑、冰雪等优势,重点推进避暑旅游、冰雪旅游、森林旅游、康养旅游、民俗旅游等,探索开展乡村旅游边境跨境交流,打造乡村旅游新高地。
②促进乡村旅游区域协同发展
a.加强东、中西部旅游协作,促进旅游者和市场要素流动,形成互为客源、互为市场、互动发展的良好局面;
b.加强乡村旅游产品与城市居民休闲需求的对接,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加大城市人才、智力资源对乡村旅游的支持,促进城乡间人员往来、信息沟通、资本流动,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进程;
c.注重旅游资源开发的整体性,鼓励相邻地区打破行政壁垒,统筹规划,协同发展;
d.依托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特色景观旅游名镇、传统村落,探索名胜名城名镇名村“四名一体”全域旅游发展模式。
③制定乡村旅游发展规划
a.各地区要将乡村旅游发展作为重要内容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专项规划,在规划中充分体现乡村旅游的发展要求;
b.支持有条件的地区组织开展乡村旅游资源普查和发展状况调查,编制乡村旅游发展规划,鼓励突破行政区域限制,跨区域整合旅游资源,制定区域性乡村旅游发展规划;
c.乡村旅游发展规划要符合当地实际,强化乡土风情、乡居风貌和文化传承,尊重村民发展意愿,落实国土空间规划有关要求,注重规划衔接与落地实施;
d.严格保护耕地,落实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并实行特殊保护;
e.独立编制的乡村旅游发展规划应符合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的有关要求。
(2)完善基础设施,提升公共服务
①提升乡村旅游基础设施
a.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移民搬迁等工作,实施乡村绿化、美化、亮化工程,提升乡村景观,改善乡村旅游环境;
b.加快交通干道、重点旅游景区到乡村旅游地的道路交通建设,提升乡村旅游的可进入性;
c.鼓励有条件的旅游城市与游客相对聚集乡村旅游区间开通乡村旅游公交专线、乡村旅游直通车,方便城市居民和游客到乡村旅游消费;
d.完善农村公路网络布局,加快乡镇、建制村硬化路“畅返不畅”整治,提高农村公路等级标准,鼓励因地制宜发展旅游步道、登山步道、自行车道等慢行系统。引导自驾车房车营地、交通驿站建设向特色村镇、风景廊道等重要节点延伸布点,定期发布乡村旅游自驾游精品线路产品;
e.加强乡村旅游供水供电、垃圾污水处理以及停车、环卫、通讯等配套设施建设,提升乡村旅游发展保障能力。
②完善乡村旅游公共服务体系
a.实施“厕所革命”新三年计划,引进推广厕所先进技术;
b.结合乡村实际因地制宜进行厕所建设、改造和设计,注重与周边和整体环境布局协调,尽量体现地域文化特色,配套设施始终坚持卫生实用,反对搞形式主义、奢华浪费;
c.积极组织开展厕所革命公益宣传活动,深入开展游客、群众文明如厕教育;
d.推动建立乡村旅游咨询服务体系,在有条件、游客数量较大的乡村旅游区建设游客咨询服务中心,进一步完善乡村旅游标识标牌建设,强化解说、信息咨询、安全救援等服务体系建设,完善餐饮住宿、休闲娱乐、户外运动、商品购物、文化展演、民俗体验等配套服务,促进乡村旅游便利化;
e.加快推动乡村旅游信息平台建设,完善网上预订、支付、交流等功能,推动乡村旅游智慧化。
(3)丰富文化内涵,提升产品品质
①突出乡村旅游文化特色
a.在保护的基础上,有效利用文物古迹、传统村落、民族村寨、传统建筑、农业遗迹、灌溉工程遗产、农业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等,融入乡村旅游产品开发;
b.促进文物资源与乡村旅游融合发展,支持在文物保护区域因地制宜适度发展服务业和休闲农业,推介文物领域研学旅行、体验旅游、休闲旅游项目和精品旅游线路,发挥文物资源对提高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
c.支持农村地区地域特色文化、民族民间文化、优秀农耕文化、传统手工艺、优秀戏曲曲艺等传承发展,创新表现形式,开发一批乡村文化旅游产品;
d.依托乡村旅游创客基地,推动传统工艺品的生产、设计等和发展乡村旅游有机结合;
e.鼓励乡村与专业艺术院团合作,打造特色鲜明、体现地方人文的文化旅游精品;
f.大力发展乡村特色文化产业。支持在乡村地区开展红色旅游、研学旅游。
②丰富乡村旅游产品类型
a.对接旅游者观光、休闲、度假、康养、科普、文化体验等多样化需求,促进传统乡村旅游产品升级,加快开发新型乡村旅游产品;
b.结合现代农业发展,建设一批休闲农业精品园区、农业公园、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田园综合体、农业庄园,探索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新业态;
c.结合乡村山地资源、森林资源、水域资源、地热冰雪资源等,发展森林观光、山地度假、水域休闲、冰雪娱乐、温泉养生等旅游产品;
d.鼓励有条件地区,推进乡村旅游和中医药相结合,开发康养旅游产品。充分利用农村土地、闲置宅基地、闲置农房等资源,开发建设乡村民宿、养老等项目;
e.依托当地自然和文化资源禀赋发展特色民宿,在文化传承和创意设计上实现提升,完善行业标准、提高服务水平、探索精准营销,避免盲目跟风和低端复制,引进多元投资主体,促进乡村民宿多样化、个性化、专业化发展;
f.鼓励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服饰、手工艺品、农副土特产品、旅游纪念品等旅游商品。
③提高乡村旅游服务管理水平
a.制定完善乡村旅游各领域、各环节服务规范和标准,加强经营者、管理者、当地居民等技能培训,提升乡村旅游服务品质;
b.提升当地居民旅游观念和服务意识,提升文明习惯、掌握经营管理技巧;
c.鼓励先进文化、科技手段在乡村旅游产品体验和服务、管理中的运用,增加乡村旅游发展的知识含量;
d.大力开展专业志愿者支援乡村行动,鼓励专业人士参与乡村景观设计、乡村旅游策划等活动;
e.探索运用连锁式、托管式、共享式、会员制、分时制、职业经理制等现代经营管理模式,提升乡村旅游的运营能力和管理水平。
(4)创建旅游品牌,加大市场营销
①培育构建乡村旅游品牌体系
a.树立乡村旅游品牌意识,提升品牌形象,增强乡村旅游品牌的影响力和竞争力;
b.鼓励各地整合乡村旅游优质资源,推出一批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乡村旅游品牌,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乡村旅游品牌体系;
c.建立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录,开展乡村旅游精品工程,培育一批全国乡村旅游精品村、精品单位;
d.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集群发展乡村旅游,积极打造有影响力的乡村旅游目的地;
e.支持资源禀赋好、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健全的乡村旅游点申报创建A级景区、旅游度假区、特色小镇等品牌。
②创新乡村旅游营销模式
a.发挥政府积极作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旅游宣传推广和中介服务,鼓励各地开展乡村旅游宣传活动,拓宽乡村旅游客源市场;
b.依托电视、电台、报纸等传统媒体资源,利用旅游推介会、博览会、节事活动等平台,扩大乡村旅游宣传;
c.充分利用新媒体自媒体,支持电商平台开设乡村旅游频道,开展在线宣传推广和产品销售等。
(5)注重农民受益,助力脱贫攻坚
①探索推广发展模式
a.支持旅行社利用客源优势,最大限度宣传推介旅游资源并组织游客前来旅游,并通过联合营销等方式共同开发市场的“旅行社带村”模式;
b.积极推进景区辐射带动周边发展乡村旅游,形成乡村与景区共生共荣、共建共享的“景区带村”模式;
c.大力支持懂经营、善管理的本地及返乡能人投资旅游,以吸纳就业、带动创业的方式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的“能人带户”模式;
d.不断壮大企业主导乡村旅游经营,吸纳当地村民参与经营或管理的“公司+农户”模式;
e.引导规范专业化服务与规模化经营相结合的“合作社+农户”模式;
f.鼓励各地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推广多方参与、机制完善、互利共赢的新模式新做法,建立定性定量分析的工作台账,总结推广旅游扶贫工作。
②完善利益联结机制
a.突出重点,做好深度贫困地区旅游扶贫工作;
b.建立健全多元的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更好分享旅游发展红利,提高农民参与性和获得感;
c.探索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途径,引导村集体和村民利用资金、技术、土地、林地、房屋以及农村集体资产等入股乡村旅游合作社、旅游企业等获得收益,鼓励企业实行保底分红;
d.支持在贫困地区实施一批以乡村民宿改造提升为重点的旅游扶贫项目,引导贫困群众对闲置农房升级改造,指导各地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建立有效的带贫减贫机制,增加贫困群众收益;
e.支持当地村民和回乡人员创业,参与乡村旅游经营和服务;
f.鼓励乡村旅游企业优先吸纳当地村民就业。
(6)整合资金资源,强化要素保障
①完善财政投入机制
a.加大对乡村旅游项目的资金支持力度;
b.鼓励有条件、有需求的地方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积极支持提升村容村貌,改善乡村旅游重点村道路、停车场、厕所、垃圾污水处理等基础服务设施;
c.按规定统筹的相关涉农资金可以用于培育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
②加强用地保障
a.各地应将乡村旅游项目建设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统筹安排;
b.在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和相关规划的前提下,鼓励各地按照相关规定,盘活农村闲置建设用地资源,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促进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c.鼓励通过流转等方式取得属于文物建筑的农民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统一保护开发利用;
d.在充分保障农民宅基地用益物权的前提下,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农房,按照规划要求和用地标准,改造建设乡村旅游接待和活动场所;
e.支持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再利用、荒滩等未利用土地开发乡村旅游。
③加强金融支持
a.鼓励金融机构为乡村旅游发展提供信贷支持,创新金融产品,降低贷款门槛,简化贷款手续,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扶持乡村旅游龙头企业发展;
b.依法合规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业务,积极推进集体林权抵押贷款、旅游门票收益权质押贷款业务,扩大乡村旅游融资规模,鼓励乡村旅游经营户通过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实现融资;
c.鼓励保险业向乡村旅游延伸,探索支持乡村旅游的保险产品。
④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a.将乡村旅游纳入各级乡村振兴干部培训计划,加强对县、乡镇党政领导发展乡村旅游的专题培训;
b.通过专题培训、送教上门、结对帮扶等方式,开展多层次、多渠道的乡村旅游培训;
c.各级人社、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扶贫等部门要将乡村旅游人才培育纳入培训计划,加大对乡村旅游的管理人员、服务人员的技能培训,培养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乡村旅游从业人员队伍;
d.开展乡村旅游创客行动,组织引导大学生、文化艺术人才、专业技术人员、青年创业团队等各类“创客”投身乡村旅游发展,促进人才向乡村流动,改善乡村旅游人才结构。
四、《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实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计划的指导意见》的主要内容(熟悉)
1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着力解决影响广大游客旅游体验的重点问题和主要矛盾,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2)基本原则
①坚持政府、市场主体、行业组织、个人四个层面协同推进;
②坚持加强和改进市场监管,完善旅游管理政策,支持、引导和规范市场主体健康发展;
③坚持落实市场主体责任,增强内生动力,提高旅游服务提供者提升旅游服务质量的自觉性;
④坚持发挥行业组织的协调作用和行业标准的引领作用,强化行业自律,提升旅游管理和服务水准;
⑤坚持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调动广大从业人员提升旅游服务质量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发展目标
到2020年,促进旅游服务质量提升的政策合力进一步增强,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旅游的舒适度进一步提升,旅游市场环境和消费环境进一步改善,旅游服务成为中国服务的重要代表,为质量强国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2主要任务
通过提升旅游区点、旅行社的服务水平,规范和优化旅游住宿、在线旅游经营服务,提高导游和领队业务能力,建立完善旅游信用体系,不断增强旅游市场秩序治理能力,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1)提升旅游区点服务水平
旅游区点是主要的旅游场所,是激发游客出游需求的重要因素。持续提升旅游区点软硬件水平,对提高旅游服务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①政府行动
a.完善、细化、落实A级旅游景区复核和退出机制,坚决清退不符合标准的A级旅游景区。
b.全面落实景区流量控制制度,加快推广景区门票网上预约制度,依法落实旅游景区最大承载量核定要求,及时发布客流预警信息,引导游客合理安排出行,避免滞留拥堵。
c.严格实施旅游度假区和生态旅游示范区标准,加大复核工作力度。
d.持续抓好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建设。
②市场主体和行业组织行动
a.A级旅游景区要完善旅游引导标识,标识应布局合理、科学设置、制作精良。5A级旅游景区应采用至少有中英文的导览标识,中英文对照说明要准确、科学,不能有错字、错译和语病。
b.A级旅游景区应提升游客消费便利化程度,景区消费不得拒收现金,5A级旅游景区可协调增设外币兑换点。
c.A级旅游景区和具备条件的行业组织应针对景区管理人员、一线服务人员开展管理实务、日常业务、应急处置等培训,提升服务专业性。
(2)优化旅游住宿服务
旅游住宿业是旅游业的重要支柱,也是提高旅游服务质量的关键领域。近年来,旅游住宿业在卫生方面的问题频发,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要全面落实标准化、规范化服务,发展和改善个性化、特色化服务,持续提高服务水平。
①政府行动
a.加快修订星级饭店国家标准,强化星级饭店评定复核工作,建立动态监管机制。联合相关部门对卫生、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重点环节开展抽查,对不达标的星级饭店坚决取消星级。
b.以星级饭店为基础,开展旅游住宿业监管试点工作,研究制定管理办法,探索有效监管方式。
c.加强对旅游住宿新业态的引导和管理:
第一,加强旅游住宿新业态标准的制定和推广,完善乡村旅游服务标准,推动民宿行业标准全面实施,出台《旅游民宿设施与服务规范》国家标准,推动乡村民宿服务质量提档升级;
第二,引导和规范城市民宿有序发展;
第三,出台支持政策,加快培育一批特色鲜明的文化主题旅游饭店、精品旅游饭店;
第四,进一步提高汽车露营地、汽车旅馆等住宿新业态的服务水平;
第五,举办旅游住宿业服务技能竞赛活动。
②市场主体和行业组织行动
a.星级饭店应提升游客消费便利化程度,不得拒收现金。高星级饭店可协调增设外币兑换点,能为境外游客提供手机卡入网、购买火车票、租车等方面的便利服务。
b.星级饭店要优化对一线服务人员的奖惩措施,进一步增强服务人员的职业责任感。
c.民宿业主和从业人员要主动学习相关标准和规范,提升服务技能和管理能力。
d.相关行业协会要切实增强凝聚行业共识和加强行业自律的能力,充分发挥在提升旅游住宿业服务质量方面的重要作用。
(3)提升旅行社服务水平
旅行社是整合旅游要素的龙头企业,也是服务质量问题比较集中的领域。要针对旅行社服务不规范、不透明、不诚信等重点问题,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①政府行动
a.完善旅行社退出机制,依法依规清理一批不缴纳旅行社质量保证金、长期未经营业务和违法违规的旅行社。
b.全面开展旅行社等级评定及复核行动,进一步提高旅行社管理水平和综合竞争力。
c.规范旅行社经营活动,推动服务信息透明化,防范旅行社领域系统性经营风险。
d.探索建立优质旅游服务承诺标识和管理制度,建立完善优质旅游服务品牌培育、评价和推广机制。积极参与“中国品牌日”活动。
②市场主体和行业组织行动
a.旅行社要完善内部管理、人员培训制度,不断规范服务流程,对照《旅行社等级的划分与评定》标准,全面提高服务水平。
b.各级旅行社协会要加强旅行社行业自律,通过开展旅游线路创意设计大赛、旅行社服务技能大赛等方式,推动旅行社增强新产品研发能力,提升旅游综合服务技能。
(4)规范在线旅游经营服务
在线旅游经营服务是互联网时代新型的旅游经营和服务方式,也是服务质量提升的关键领域,要切实解决在线旅游经营服务出现的新问题,推动在线旅游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①政府行动
a.制定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相关规定,规范在线旅游企业经营服务行为。
b.建立符合在线旅游经营服务规律的市场检查制度,依法依规实施监督检查。
c.会同市场监管、公安、网信、电信主管等部门开展市场监督检查和联合执法,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d.引导和支持在线旅游企业成立行业组织,发挥其沟通、协调、监督和研究等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倡导诚信经营,提升服务质量。
②市场主体和行业组织行动
a.在线旅游企业应不断完善风险提示、信息披露、资质审核、应急管理等制度,提供良好的在线旅游消费环境。
b.在线旅游企业应全面排查境内外自助游产品,发现不合格自助游产品立即下架,对涉及高风险的攀岩、冲浪、浮潜等自助游项目,在宣传销售等环节加强安全风险提示。
c.在线旅游企业和行业组织可制定相关服务标准,充分发挥游客网络评价的监督作用,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5)提高导游和领队业务能力
导游和领队是旅游服务和形象的重要窗口,是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力量,是提升旅游服务质量的关键因素。要下大力气解决导游和领队服务意识不强、专业技能不高、职业素养不足、执业保障不够等问题,不断提高其服务能力。
①政府行动
a.完善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和等级考核制度,提升中高级导游员在导游队伍中的比重,增强导游的职业自尊和荣誉感。
b.实施导游和领队专业素养研培计划:
第一,加强国情和执业地区省情、市情、乡情以及旅游区点的历史、人文、地理、气候等应知应会的通识类知识储备,不断提升导游和领队文化底蕴、理解能力、表达能力和外语能力,增强主动传承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识;
第二,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增强应急处置、沟通协调和风险防控能力;
第三,建立完善校企合作培训机制,充分发挥高校、旅游职业院校、研究机构等师资和设施等优势,建立并巩固一批研培基地,提升研培质量;
第四,用五年左右的时间,实现对全国持证导游轮训一遍的目标,有条件的地方可由导游行业组织来承担导游培训任务。
c.加快推进导游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探索建立体现导游专业技能、职业素养、执业贡献、从业年限等综合因素的职业评价制度,促进导游薪酬和社会保险制度落实,依法保障导游合法劳动权益。
d.举办导游大赛,培育一批职业素养好、服务技能强的先进典型。
②市场主体和行业组织行动
a.市场主体和导游行业组织应加强对专职和兼职导游人员的管理,完善导游和领队的培训和管理制度,有条件的企业可制定领队执业相关标准。旅游区点可探索聘请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退休专家、教师等从事专业讲解工作。
b.导游等行业组织要维护导游和领队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的宣传推广,表彰一批优秀人员,提升职业荣誉感。
(6)增强旅游市场秩序治理能力
平稳有序的旅游市场秩序是现代治理能力的重要体现,是旅游服务质量提升的重要指标。要不断增强发现旅游市场秩序薄弱环节、解决当前突出矛盾和长期积累矛盾的能力,提升治理水平,推动旅游市场秩序持续向好。
①政府行动
a.提升发现问题的能力:
第一,加强旅游市场秩序舆情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妥善处置、总结经验,并据此完善相关政策和制度;
第二,全面梳理本地区旅游市场秩序问题的特点和规律,对具有本地个性特点的问题,出台有针对性的整治措施;
第三,对本地旅游市场秩序问题要有研判和预防措施。
b.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强化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对具有共性的“黑社”“黑导”“黑车”和“黑店”等违法违规行为,联合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加大打击力度。保持对“不合理低价游”、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消费、虚假宣传等高频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c.畅通旅游投诉渠道,制定旅游市场“诉转案”工作规范,推进“诉转案”、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加强有效衔接,实现高效处理。及时公布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强化震慑。
d.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完善执法培训体系,提高执法办案量,提升执法程序规范化水平,不断增强执法人员的执法办案能力。
e.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能力:
第一,全面推广使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运用大数据实现精准监管和分类监管;
第二,支持和鼓励重点旅游地区先行先试,创新现代旅游治理机制。
②市场主体和行业组织行动
a.市场主体须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增强依法规范经营意识,注重培育和提升企业形象。
b.旅游协会等行业组织应创新活动形式,通过活动、培训、研讨会、行业评奖等多种形式,大力倡导依法规范经营。
(7)建立完善旅游信用体系
信用是市场的基石,信用制度是旅游服务质量提升的重要保障。要适应旅游市场监管的新形势新需要,以建立“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制度为突破口,加快建立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旅游监管制度,不断完善旅游信用体系。
①政府行动
a.建立“黑名单”制度。出台旅游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将具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旅游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列入全国或地方旅游市场黑名单,实施惩戒。
b.建立“重点关注名单”制度。出台旅游市场重点关注名单管理办法,将具有违法失信行为的旅游市场主体、从业人员列入重点关注名单,实施惩戒。
c.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旅游行业信用建设,推进征信、评信与用信。
②市场主体和行业组织行动
a.旅游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应将诚信作为服务的基本理念和自觉行为,不断提升企业诚信口碑。
b.行业组织应完善行规行约,组织开展行业诚信建设、质量评议等活动,促进行业规范诚信经营。
3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①地方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工作的重要意义,将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工作纳入地方各级政府质量提升工作总体部署,建立旅游服务质量提升的领导机制和协调机制,加强与市场监管、公安、网信、电信主管等部门的合作,明确职责分工。
②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可适当扩展相关内容,突出创新和地方特色。
③要将任务分解和统筹协调结合起来,分阶段、分步骤组织实施,确保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工作取得实效。
(2)加强标准建设
①要以标准实施促进质量提升,重点加强旅游新业态和产业融合类旅游服务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对照国际先进标准,修订和完善国内旅游服务标准。
②加大旅游服务标准的宣传贯彻和培训力度,尤其要对游客宣传旅游标准,使游客了解优质旅游服务应达到的相应水平,增强监督能力,倒逼旅游经营者提升服务质量。
③要开展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创新旅游服务标准化管理体制,形成政府、市场主体和行业组织协调配合、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3)加强政策保障
①要围绕旅游服务质量发展目标,加大对旅游服务质量提升的政策扶持力度,要推动政府部门向社会购买优质旅游服务。
②要将旅游服务质量教育纳入旅游教育培训体系,引导建立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和旅游企业共同参与的旅游服务质量教育网络。
③各地可结合实际,对在旅游服务质量提升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4)加强效果评估
①要加强对旅游服务质量提升计划落实情况的跟踪评估,逐步建立和完善旅游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并于2019年11月底前和2020年11月底前向文化和旅游部报送本地旅游服务质量提升计划落实情况,提出意见建议。
②文化和旅游部将对各地落实情况开展第三方评估。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了解)
1制定背景
(1)“十二五”以来旅游业发展成就
“十二五”期间,旅游业全面融入国家战略体系,走向国民经济建设的前沿,成为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十二五”以来我国旅游业发展的成就主要体现在:
①战略性支柱产业基本形成
2015年,旅游业对国民经济的综合贡献度达到10.8%。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出境旅游全面繁荣发展,已成为世界第一大出境旅游客源国和全球第四大入境旅游接待国。旅游业成为社会投资热点和综合性大产业。
②综合带动功能全面凸显
“十二五”期间,旅游业对社会就业综合贡献度为10.2%。旅游业成为传播中华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渠道,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力量,并带动大量贫困人口脱贫,绿水青山正在成为金山银山。
③现代治理体系初步确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公布实施,依法治旅、依法促旅加快推进。建立了国务院旅游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出台了《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年)》《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各地出台了旅游条例等法规制度,形成了以旅游法为核心、政策法规和地方条例为支撑的法律政策体系。
④国际地位和影响力大幅提升
出境旅游人数和旅游消费均列世界第一,与世界各国各地区及国际旅游组织的合作不断加强。积极配合国家总体外交战略,举办了中美、中俄、中印、中韩旅游年等具有影响力的旅游交流活动,旅游外交工作格局开始形成。
(2)“十三五”旅游业发展机遇
①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有利于大众旅游消费持续快速增长;
②贯彻五大发展理念有利于旅游业成为优势产业;
③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利于促进旅游业转型升级;
④旅游业被确立为幸福产业有利于优化旅游业发展环境;
⑤良好外部环境有利于我国旅游业发展。
2发展趋势
(1)消费大众化
随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持续推进,旅游已经成为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自助游、自驾游成为主要的出游方式。
(2)需求品质化
人民群众休闲度假需求快速增长,对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对个性化、特色化旅游产品和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旅游需求的品质化和中高端化趋势日益明显。
(3)竞争国际化
各国各地区普遍将发展旅游业作为参与国际市场分工、提升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手段,纷纷出台促进旅游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旅游市场全球化、旅游竞争国际化,竞争领域从争夺客源市场扩大到旅游业发展的各个方面。
(4)发展全域化
以抓点为特征的景点旅游发展模式向区域资源整合、产业融合、共建共享的全域旅游发展模式加速转变,旅游业与农业、林业、水利、工业、科技、文化、体育、健康医疗等产业深度融合。
(5)产业现代化
科学技术、文化创意、经营管理和高端人才对推动旅游业发展的作用日益增大。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在旅游业的应用更加广泛。产业体系的现代化成为旅游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3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为主题,以推动全域旅游发展为主线,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努力建成全面小康型旅游大国,将旅游业培育成经济转型升级重要推动力、生态文明建设重要引领产业、展示国家综合实力的重要载体、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生力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重要贡献。
4基本原则
(1)坚持市场主导
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遵循旅游市场内在规律,尊重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营造良好的基础环境、发展环境和公共服务环境。
(2)坚持改革开放
改革体制机制,释放旅游业的发展活力,形成宏观调控有力、微观放宽搞活的发展局面。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大局,用好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形成内外联动、相互促进的发展格局。
(3)坚持创新驱动
以创新推动旅游业转型升级,推动旅游业从资源驱动和低水平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使创新成为旅游业发展的不竭动力。
(4)坚持绿色发展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将绿色发展贯穿到旅游规划、开发、管理、服务全过程,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旅游业新格局。
(5)坚持以人为本
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旅游业发展的根本目的,通过旅游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使旅游业成为提升人民群众品质生活的幸福产业。
5主要目标
(1)旅游经济稳步增长
①城乡居民出游人数年均增长10%左右;
②旅游总收入年均增长11%以上;
③旅游直接投资年均增长14%以上;
④到2020年,旅游市场总规模达到67亿人次,旅游投资总额2万亿元,旅游业总收入达到7万亿元。
(2)综合效益显著提升
①旅游业对国民经济的综合贡献度达到12%;
②在线旅游消费支出占旅游消费支出20%以上;
③对餐饮、住宿、民航、铁路客运业的综合贡献率达到85%以上;
④年均新增旅游就业人数100万人以上。
(3)人民群众更加满意
“厕所革命”取得显著成效,旅游交通更为便捷,旅游公共服务更加健全,带薪休假制度加快落实,市场秩序显著好转,文明旅游蔚然成风,旅游环境更加优美。
(4)国际影响力大幅提升
入境旅游持续增长,出境旅游健康发展,与旅游业发达国家的差距明显缩小,在全球旅游规则制定和国际旅游事务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明显提升。
6主要任务
(1)创新驱动,增强旅游业发展新动能
①理念创新,构建发展新模式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旅游业主要依靠景点景区、宾馆饭店等基础旅游要素的发展模式,已经不能适应大众旅游新时代的要求。“十三五”时期,必须创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思路,加快由景点旅游发展模式向全域旅游发展模式转变,促进旅游发展阶段演进,实现旅游业发展战略提升。
a.围绕全域统筹规划,全域资源整合,全要素综合调动,全社会共治共管、共建共享的目标,在推动综合管理体制改革方面取得新突破;
b.创新规划理念,将全域旅游发展贯彻到城乡建设、土地利用、生态保护等各类规划中,在旅游引领“多规合一”方面取得新突破;
c.补齐短板,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在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方面取得新突破;
d.推进融合发展,丰富旅游供给,形成综合新动能,在推进“旅游+”方面取得新突破;
e.实施旅游扶贫,推进旅游增收富民,在旅游精准扶贫方面取得新突破;
f.规范市场秩序,加强旅游综合执法,在文明旅游方面取得新突破;
g.完善旅游业发展评价考核体系,在健全旅游业统计体系方面取得新突破;
h.保护城乡风貌和自然生态环境,在优化城乡旅游环境方面取得新突破;
i.“十三五”期间,创建500个左右全域旅游示范区。
②产品创新,扩大旅游新供给
适应大众化旅游发展,优化旅游产品结构,创新旅游产品体系。
a.推动精品景区建设
第一,全面提升以A级景区为代表的观光旅游产品,着力加强3A级以上景区建设,优化5A级景区布局;
第二,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观光旅游产品精品化发展;
第三,强化A级景区复核和退出机制,实现高等级景区退出机制常态化。
b.加快休闲度假产品开发
第一,大力开发温泉、冰雪、滨海、海岛、山地、森林、养生等休闲度假旅游产品,建设一批旅游度假区和国民度假地;
第二,支持东部地区加快发展休闲度假旅游,鼓励中西部地区发挥资源优势开发特色休闲度假产品;
第三,加快推进环城市休闲度假带建设。
c.大力发展乡村旅游
第一,坚持个性化、特色化、市场化发展方向,加大乡村旅游规划指导、市场推广和人才培训力度,促进乡村旅游健康发展;
第二,建立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录,开展乡村旅游环境整治,推进“厕所革命”向乡村旅游延伸;
第三,实施乡村旅游后备箱行动,推动农副土特产品通过旅游渠道销售,增加农民收入;
第四,实施乡村旅游创客行动计划,支持旅游志愿者、艺术和科技工作者驻村帮扶、创业就业,推出一批乡村旅游创客基地和以乡情教育为特色的研学旅行示范基地;
第五,创新乡村旅游组织方式,推广乡村旅游合作社模式,使亿万农民通过乡村旅游受益。
d.提升红色旅游发展水平
第一,突出社会效益,强化教育功能,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将红色旅游打造成常学常新的理想信念教育课堂,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第二,推进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大众化、常态化;
第三,坚持实事求是,相关设施建设要体现应有功能,保障基本需要,同红色纪念设施相得益彰;
第四,加强统筹规划,注重与脱贫攻坚、区域发展、城乡建设相衔接,促进融合发展;
第五,改革体制机制,创新工作模式,引导社会参与,增强红色旅游发展活力。
e.加快发展自驾车旅居车旅游
建设一批公共服务完善的自驾车旅居车旅游线路和旅游目的地,培育营地连锁品牌企业,增强旅居车产品设计制造与技术保障能力,形成网络化的营地服务体系和比较完整的自驾车旅居车旅游产业链。
f.大力发展海洋及滨水旅游
第一,加大海岛旅游投资开发力度,建设一批海岛旅游目的地;
第二,加快海南国际旅游岛、平潭国际旅游岛建设,推进横琴岛等旅游开发;
第三,制定邮轮旅游发展规划,有序推进邮轮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和提升港口、船舶及配套设施的技术水平;
第四,推动国际邮轮访问港建设,扩大国际邮轮入境外国旅游团15天免签政策适用区域,有序扩大试点港口城市范围;
第五,支持天津、上海、广州、深圳、厦门、青岛等地开展邮轮旅游;
第六,制定游艇旅游发展指导意见,发展适合大众消费的中小型游艇;
第七,支持长江流域等有条件的江河、湖泊有序发展内河游轮旅游。
g.大力发展冰雪旅游
第一,以办好2022年冬奥会为契机,大力推进冰雪旅游发展;
第二,支持黑龙江、吉林等地做好冰雪旅游专项规划;
第三,建设一批融滑雪、登山、徒步、露营等多种旅游活动为一体的冰雪旅游度假区或度假地,推出一批复合型冰雪旅游基地,鼓励冰雪场馆开发大众化冰雪旅游项目;
第四,支持冰雪设备和运动装备开发;
第五,推动建立冰雪旅游推广联盟,搭建冰雪旅游会展平台;
第六,支持院校与企业合作,培养冰雪旅游专业化人才。
h.加快培育低空旅游
第一,结合低空空域开放试点,选择一批符合条件的景区、城镇开展航空体验、航空运动等多种形式的低空旅游;
第二,开发连接旅游景区、运动基地、特色小镇的低空旅游线路;
第三,提高航油、通信、导航、气象等保障能力;
第四,出台低空旅游管理办法,强化安全监管;
第五,支持低空旅游通用航空装备自主研制,建设低空旅游产业园。
③业态创新,拓展发展新领域
实施“旅游+”战略,推动旅游与城镇化、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和现代服务业的融合发展,拓展旅游发展新领域。
a.旅游+城镇化
第一,完善城市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支持大型旅游综合体、主题功能区、中央游憩区等建设;
第二,发展城市绿道、骑行公园、慢行系统,拓展城市运动休闲空间;
第三,加强规划引导和规范管理,推动主题公园创新发展;
第四,建设一批旅游风情小镇和特色景观名镇。
b.旅游+新型工业化
第一,鼓励工业企业因地制宜发展工业旅游,促进转型升级;
第二,支持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通过发展工业遗产旅游助力城市转型发展;
第三,推出一批工业旅游示范基地;
第四,大力发展旅游用品、户外休闲用品、特色旅游商品制造业;
第五,培育一批旅游装备制造业基地,鼓励企业自主研发,并按规定享受国家鼓励科技创新政策。
c.旅游+农业现代化
第一,加强规划引导,开展农业遗产普查与保护;
第二,大力发展观光农业和休闲农业,推动科技、人文等元素融入农业,发展田园艺术景观、阳台农艺等创意农业,发展定制农业、会展农业和众筹农业等新型农业业态;
第三,推进现代农业庄园发展,开展农耕、采摘、饲养等农事活动,促进农业综合开发利用,提高农业附加值。
d.旅游+现代服务业
第一,促进旅游与文化融合发展。
培育以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设施和实践活动为支撑的体验旅游、研学旅行和传统村落休闲旅游。扶持旅游与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数字文化产业相融合。发展文化演艺旅游,推动旅游实景演出发展,打造传统节庆旅游品牌。推动“多彩民族”文化旅游示范区建设,集中打造一批民族特色村镇。
第二,促进旅游与健康医疗融合发展。
鼓励各地利用优势医疗资源和特色资源,建设一批健康医疗旅游示范基地。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启动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示范基地和示范项目建设。发展温泉旅游,建设综合性康养旅游基地。制定老年旅游专项规划和服务标准,开发多样化老年旅游产品。引导社会资本发展非营利性乡村养老机构,完善景区无障碍旅游设施,完善老年旅游保险产品。
第三,促进旅游与教育融合发展。
将研学旅行作为青少年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国情教育的重要载体,纳入中小学生综合素质教育范畴,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开展文物古迹、古生物化石等专题研学旅行。成立游学联盟,鼓励对研学旅行给予价格优惠。规范中小学生赴境外研学旅行活动。加强组织管理,完善安全保障机制。
第四,促进旅游与体育融合发展。
编制体育旅游发展纲要,建成一批具有影响力的体育旅游目的地,建设一批体育旅游示范基地,推出一批体育旅游精品赛事和精品线路。培育具有国际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的体育旅游企业和品牌。引导和鼓励特色体育场馆、设施和基地向旅游者开放共享。支持有条件的地方举办有影响力的体育旅游活动。
第五,促进旅游与商务会展融合发展。
加快北京、上海、杭州、昆明等商务会展旅游目的地建设,发展国际化、专业化的商务会议会展旅游业。加快相关场馆设施建设,培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会议会展品牌,提高会展旅游专业化水平。加大会议会展促销力度。
④技术创新,打造发展新引擎
a.大力推动旅游科技创新,打造旅游发展科技引擎。推进旅游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机场、车站、码头、宾馆饭店、景区景点、乡村旅游点等重点涉旅区域无线网络建设。推动游客集中区、环境敏感区、高风险地区物联网设施建设。
b.建设旅游产业大数据平台:
第一,构建全国旅游产业运行监测平台,建立旅游与公安、交通、统计等部门数据共享机制,形成旅游产业大数据平台;
第二,实施“互联网+旅游”创新创业行动计划;
第三,建设一批国家智慧旅游城市、智慧旅游景区、智慧旅游企业、智慧旅游乡村;
第四,支持“互联网+旅游目的地联盟”建设;
第五,规范旅游业与互联网金融合作,探索“互联网+旅游”新型消费信用体系;
第六,到“十三五”期末,在线旅游消费支出占旅游消费支出20%以上,4A级以上景区实现免费WiFi、智能导游、电子讲解、在线预订、信息推送等全覆盖。
⑤主体创新,提高发展新效能
a.依托有竞争力的旅游骨干企业,通过强强联合、跨地区兼并重组、境外并购和投资合作及发行上市等途径,促进规模化、品牌化、网络化经营,形成一批大型旅游企业集团。支持旅游企业通过自主开发、联合开发、并购等方式发展知名旅游品牌。
b.大力发展旅游电子商务,推动网络营销、网络预订、网上支付以及咨询服务等旅游业务发展。规范发展在线旅游租车和在线度假租赁等新业态。支持互联网旅游企业整合上下游及平行企业资源、要素和技术,推动“互联网+旅游”融合,培育新型互联网旅游龙头企业。
c.支持中小微旅游企业特色化、专业化发展。加快推进中小旅游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打造中小微旅游企业创新创业公共平台,发挥其对自主创新创业的孵化作用。
d.积极培育具有世界影响力的旅游院校和科研机构,鼓励院校与企业共建旅游创新创业学院或企业内部办学。支持旅游规划、设计、咨询、营销等旅游相关智力型企业发展。构建产学研一体化平台,提升旅游业创新创意水平和科学发展能力。
(2)协调推进,提升旅游业发展质量
①优化空间布局,构建新型旅游功能区
按照分类指导、分区推进、重点突破的原则,全面推进跨区域资源要素整合,加快旅游产业集聚发展,构筑新型旅游功能区,构建旅游业发展新格局。
a.做强跨区域旅游城市群
第一,京津冀旅游城市群。全面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发挥京津旅游辐射作用,构建城市旅游分工协同体系,推进京津冀旅游一体化进程,打造世界一流旅游目的地。
第二,长三角旅游城市群。全面推进旅游国际化进程,大力推动旅游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建设一批高品质的旅游度假区、都市休闲区和乡村度假地,形成面向全球、引领全国的世界级旅游城市群,建设亚太地区重要国际旅游门户。
第三,珠三角旅游城市群。充分利用紧邻港澳区域优势,创新出入境管理方式,促进旅游消费便利化,推进城市群与港澳旅游服务贸易自由化,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商务旅游目的地和海上丝绸之路旅游核心门户。
第四,成渝旅游城市群。充分发挥长江上游核心城市作用,依托川渝独特的生态和文化,建设自然与文化遗产国际精品旅游区,打造西部旅游辐射中心。
第五,长江中游旅游城市群。依托长江黄金水道,发挥立体交通网络优势,推动生态旅游、文化旅游、红色旅游、低空旅游和自驾车旅游发展,打造连接东西、辐射南北的全国旅游产业发展引领示范区。
b.培育跨区域特色旅游功能区
依托跨区域的自然山水和完整的地域文化单元,培育一批跨区域特色旅游功能区,构建特色鲜明、品牌突出的区域旅游业发展增长极。
c.打造国家精品旅游带
第一,遵循景观延续性、文化完整性、市场品牌性和产业集聚性原则,依托线性的江、河、山等自然文化廊道和交通通道,串联重点旅游城市和特色旅游功能区;
第二,重点打造丝绸之路旅游带、长江国际黄金旅游带、黄河华夏文明旅游带、长城生态文化旅游带、京杭运河文化旅游带、长征红色记忆旅游带、海上丝绸之路旅游带、青藏铁路旅游带、藏羌彝文化旅游带、茶马古道生态文化旅游带等10条国家精品旅游带。
d.重点建设国家旅游风景道
以国家等级交通线网为基础,加强沿线生态资源环境保护和风情小镇、特色村寨、汽车营地、绿道系统等规划建设,完善游憩与交通服务设施,实施国家旅游风景道示范工程,形成品牌化旅游廊道。
e.推进特色旅游目的地建设
依托特色旅游资源,打造一批特色旅游目的地,满足大众化、多样化、特色化旅游市场需求。
②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a.大力推进“厕所革命”
第一,加强政策引导、标准规范、技术创新、典型示范,持续推进旅游“厕所革命”;
第二,重点抓好乡村旅游厕所整体改造,着力推进高寒、缺水地区厕所技术革新,鼓励大中型企业、社会组织援建中西部旅游厕所,倡导以商建厕、以商管厕、以商养厕;
第三,推进厕所无障碍化;
第四,积极倡导文明如厕;
第五,“十三五”期间,新建、改扩建10万座旅游厕所,主要旅游景区、旅游场所、旅游线路和乡村旅游点的厕所全部达到A级标准,实现数量充足、干净无味、实用免费、管理有效,中西部地区旅游厕所建设难题得到初步解决。
b.加强旅游交通建设
第一,做好旅游交通发展顶层设计,制定促进旅游交通发展的意见,完善旅游交通布局,推动旅游交通大数据应用,建立旅游大数据和交通大数据的共享平台和机制;
第二,改善旅游通达条件;
第三,推进乡村旅游公路建设;
第四,优化旅游航空布局;
第五,提升铁路旅游客运能力。
c.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
第一,加强旅游集散体系建设;
第二,完善旅游咨询中心体系;
第三,完善旅游观光巴士体系;
第四,完善旅游交通标识体系;
第五,完善旅游绿道体系;
第六,推进残疾人、老年人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③提升旅游要素水平,促进产业结构升级
a.提升餐饮业发展品质
第一,弘扬中华餐饮文化,开发中国文化型传统菜品,支持文化餐饮“申遗”工作;
第二,深入挖掘民间传统小吃,推出金牌小吃,打造特色餐饮品牌,促进民间烹饪技术交流与创新;
第三,推动形成有竞争力的餐饮品牌和企业集团,鼓励中餐企业“走出去”。
b.构建新型住宿业
第一,推进结构优化、品牌打造和服务提升,培育一批有竞争力的住宿品牌,推进住宿企业连锁化、网络化、集团化发展;
第二,适度控制高星级酒店规模,支持经济型酒店发展;
第三,鼓励发展自驾车旅居车营地、帐篷酒店、民宿等新型住宿业态。
c.优化旅行社业
第一,鼓励在线旅游企业进行全产业链运营,提高集团化、国际化发展水平;
第二,推动传统旅行社转型发展,鼓励有实力的旅行社跨省(区、市)设立分支机构,支持旅行社服务网络进社区、进农村。
d.积极发展旅游购物
第一,实施中国旅游商品品牌提升工程;
第二,加强对老字号商品、民族旅游商品的宣传,加大对旅游商品商标、专利的保护力度;
第三,构建旅游商品生产标准和认证体系,规范旅游商品流通体系;
第四,在机场、高铁车站、邮轮码头、旅游服务中心、重点旅游景区等地,设置特色旅游商品购物区。
e.推动娱乐业健康发展
第一,推广“景区+游乐”“景区+剧场”“景区+演艺”等景区娱乐模式;
第二,支持高科技旅游娱乐企业发展;
第三,有序引进国际主题游乐品牌,推动本土主题游乐企业集团化、国际化发展。提升主题公园的旅游功能,打造一批特色鲜明、品质高、信誉好的品牌主题公园。
(3)绿色发展,提升旅游生态文明价值
①倡导绿色旅游消费
a.践行绿色旅游消费观念,大力倡导绿色消费方式,发布绿色旅游消费指南;
b.鼓励酒店实施客房价格与水电、低值易耗品消费量挂钩,逐步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
c.引导旅游者低碳出行,鼓励旅游者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拼车出行;
d.提高节能环保交通工具使用比例,大力推广公共交通、骑行或徒步等绿色生态出行方式。
②实施绿色旅游开发
a.推动绿色旅游产品体系建设,打造生态体验精品线路,拓展绿色宜人的生态空间。开展绿色旅游景区建设,“十三五”期间,创建500家生态文明旅游景区。4A级以上旅游景区全部建成生态停车场,所有新修步道和80%以上的旅游厕所实现生态化。
b.实施全国生态旅游发展规划,加大生态资源富集区基础设施和生态旅游设施建设力度,推动生态旅游协作区、生态旅游目的地、生态旅游精品线路建设,提升生态旅游示范区发展水平。以水利风景区为重点,推出一批生态环境优美、文化品位较高的水利生态景区和旅游产品。
c.拓展森林旅游发展空间,以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沙漠公园、国有林场等为重点,完善森林旅游产品和设施,推出一批具备森林游憩、疗养、教育等功能的森林体验基地和森林养生基地。鼓励发展“森林人家”“森林小镇”,助推精准扶贫。加强森林旅游公益宣传,鼓励举办具有特色的森林旅游宣传推介活动。
d.加大对能源节约、资源循环利用、生态修复等重大生态旅游技术的研发和支持力度。推进生态旅游技术成果的转化与应用,推进旅游产业生态化、低碳化发展。推广运用厕所处理先进技术,开展以无害化处理为核心的全球人居示范工程。
③加强旅游环境保护
a.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坚持保护优先、开发服从保护的方针,对不同类型的旅游资源开发活动进行分类指导。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强化环境影响评价约束作用,规范旅游开发行为。
b.推进旅游业节能减排。加强旅游企业用能计量管理,组织实施旅游业合同能源管理示范项目。实施旅游能效提升计划,降低资源消耗强度。开展旅游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推广节能节水产品和技术,对酒店饭店、景点景区、乡村客栈等建筑进行节能和供热计量改造,建设节水型景区、酒店和旅游村镇。
④创新绿色发展机制
a.实施绿色认证制度
建立健全以绿色景区、绿色饭店、绿色建筑、绿色交通为核心的绿色旅游标准体系,推行绿色旅游产品、绿色旅游企业认证制度,统一绿色旅游认证标识,开展绿色发展教育培训,引导企业执行绿色标准。
b.建立旅游环境监测预警机制
对资源消耗和环境容量达到最大承载力的旅游景区,实行预警提醒和限制性措施。完善旅游预约制度,建立景区游客流量控制与环境容量联动机制。
c.健全绿色发展监管制度
在生态保护区和生态脆弱区,对旅游项目实施类型限制、空间规制和强度管制,对生态旅游区实施生态环境审计和问责制度,完善旅游开发利用规划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
⑤加强宣传教育
a.开展绿色旅游公益宣传,推出绿色旅游形象大使;
b.加强绿色旅游教育和培训工作,制定绿色消费奖励措施,引导全行业、全社会树立绿色旅游价值观,形成绿色消费自觉。
(4)开放合作,构建旅游开放新格局
①实施旅游外交战略
a.开展“一带一路”国际旅游合作
第一,推动建立“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旅游部长会议机制;
第二,建立丝绸之路经济带城市旅游合作机制;
第三,推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签证便利化,推动航权开放、证照互认、车辆救援、旅游保险等合作;
第四,加强与沿线国家旅游投资互惠合作,推动海上丝绸之路邮轮旅游合作,联合打造国际旅游精品线路,提升“一带一路”旅游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b.拓展与重点国家旅游交流
推动大国旅游合作向纵深发展,深化与周边国家旅游市场、产品、信息、服务融合发展,加强与中东欧国家旅游合作,扩大与传统友好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旅游交流,推动与相关国家城市缔结国际旅游伙伴城市。
c.完善双多边旅游对话机制,推动建立更多合作平台,倡导成立国际旅游城市推广联盟,引领国际旅游合作。支持旅游行业组织、旅游企业参与国际旅游交流,形成工作合力。推进我国与周边国家的跨境旅游合作区、边境旅游试验区建设,开发具有边境特色和民族特色的旅游景区和线路。
②大力提振入境旅游
a.实施中国旅游国际竞争力提升计划
第一,统筹优化入境旅游政策,推进入境旅游签证、通关便利化,研究制定外国人来华邮轮旅游、自驾游便利化政策;
第二,依法扩大符合条件的口岸开展外国人签证业务范围,提升购物退税网络服务水平,开发过境配套旅游产品;
第三,完善入境旅游公共服务和商业接待体系,提升入境旅游服务品质;
第四,发挥自由贸易试验区在促进入境旅游发展方面的先行先试作用。
b.完善旅游推广体系,塑造“美丽中国”形象
第一,加强旅游、外宣合作,健全中央与地方、政府与企业以及部门间联动的旅游宣传推广体系,发挥专业机构市场推广优势;
第二,实施入境旅游品牌战略,推出一批入境旅游品牌和线路;
第三,调整优化中国旅游驻外办事处职能,适时在巴西、南非等地设立旅游办事机构;
第四,实施中国旅游网络营销工程、海外公众旅游宣传推广工程,促进入境旅游持续稳定增长。
③深化与港澳台旅游合作
a.支持港澳地区旅游发展
第一,创新粤港澳区域旅游合作协调机制,推进便利化建设和一体化发展;
第二,支持粤港澳大湾区旅游合作,发挥粤港澳对接广西、福建等内地沿海省份的重要节点作用,开发一程多站旅游线路;
第三,支持香港建设多元旅游平台;
第四,推动澳门世界旅游休闲中心建设,支持澳门会展业发展,支持澳门举办世界旅游经济论坛;
第五,推动粤澳、闽澳联合开发海上丝绸之路旅游产品,打造旅游精品线路。
b.深化对台旅游交流
第一,巩固旅游在两岸人员交往中的主渠道作用,发挥旅游在增进两岸同胞情感、促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
第二,推动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健康有序发展,提升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品质、安全保障水平等。推进两岸乡村旅游、邮轮旅游、旅游文创等领域合作;
第三,支持平潭国际旅游岛、福州新区、江苏昆山等建设成为两岸旅游产业合作示范区;
第四,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与台湾、厦门与金门、福州与马祖区域旅游合作;
第五,支持环海峡旅游圈建设。
c.扩大旅游对港澳台开放
第一,依托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对港澳台旅游先行先试;
第二,探索自由贸易试验区有关涉旅政策措施相互延伸;
第三,推进邮轮游艇旅游合作发展,支持香港邮轮母港建设和粤澳游艇自由行;
第四,加强与港澳台青少年的游学交流,定期组织港澳台青少年赴内地(大陆)开展游学活动。
d.规范赴港澳台旅游市场秩序
第一,加强与港澳台旅游部门合作,完善旅游安全保障和预警机制,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共同打击以不合理低价组织的团队游和其他违法违规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二,建立健全大陆居民赴台游保险机制,扩大大陆居民赴台旅游保险覆盖面。
④有序发展出境旅游
第一,推动出境旅游目的地国家和地区简化签证手续、缩短签证申办时间,扩大短期免签证、口岸签证范围;
第二,将中文电视广播等媒体落地、改善中文接待环境、中文报警服务、中国公民安全保障措施和游客合法权益保障等纳入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目的地管理体系;
第三,完善出境旅游服务保障体系,加强境外旅游保险、旅游救援合作;
第四,推动建立与有关国家和地区旅游安全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合作机制;
第五,加强与友好国家客源互送合作。
⑤提升旅游业国际影响力
a.实施旅游业“走出去”战略
第一,将旅游业“走出去”发展纳入国家“走出去”战略,制定旅游业“走出去”战略规划;
第二,完善支持旅游企业“走出去”政策服务平台,支持有条件的旅游企业统筹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建立面向中国公民的海外旅游接待体系;
第三,推进自由贸易协定旅游服务贸易谈判,推动旅游业双向开放。
b.实施国家旅游援外计划
制定实施国家旅游援外计划,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部分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提供旅游投资、品牌、技术、管理、标准等援助。
c.积极参与国际旅游规则制定
第一,在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世界旅游业理事会和亚太旅游协会等国际旅游机构中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
第二,培养一批符合国际组织需求的旅游专门人才,创造条件输送到国际旅游机构,扩大我国在国际旅游机构中的影响力。
(5)共建共享,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①实施乡村旅游扶贫工程
a.通过发展乡村旅游带动2.26万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实现脱贫;
b.实施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环境整治行动,到2020年,完成50万户贫困户“改厨、改厕、改客房、整理院落”的“三改一整”工程;
c.开展旅游规划扶贫公益行动;
d.实施旅游扶贫电商行动;
e.开展万企万村帮扶行动;
f.实施金融支持旅游扶贫行动;
g.实施旅游扶贫带头人培训行动;
h.启动旅游扶贫观测点计划。
②实施旅游创业就业计划
a.建设面向旅游创新创业的服务平台;
b.支持各类旅游产业发展孵化器建设;
c.开展国家旅游文创示范园区、国家旅游科技示范园区、国家旅游创业示范园区和示范企业、示范基地建设;
d.举办中国旅游创新创业大赛;
e.推动旅游共享经济商业模式创新,开展互联网约车、民宿旅游接待、分时度假等共享经济试点项目;
f.建设国家旅游就业需求服务平台,提供人才资源、就业信息等。完善居民参与旅游发展利益共享机制,鼓励旅游企业为当地居民提供工作岗位和就业机会。
③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a.创新旅游监管机制
第一,发挥各级政府的主导作用和旅游部门的主管作用,明确各相关部门责任,着力解决执法难、执法软问题;
第二,发布全国旅游秩序指数,建立重点地区旅游市场监管机制,完善旅游纠纷调解机制,健全互联网旅游企业监管体系;
第三,完善“12301”旅游投诉受理机制。严厉打击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
b.建立健全旅游诚信体系
第一,建立健全旅游从业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信用体系;
第二,将旅游失信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记录范围,及时发布旅游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第三,推进旅游失信行为记录和不文明行为记录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共享,开展联合惩戒;
第四,发挥旅游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引导旅游经营者诚信经营。
c.开展专项治理行动
第一,依法打击不合理低价游、强迫或变相强迫旅游消费、虚假广告行为,集中处理典型案件,查处违法违规企业和从业人员;
第二,联合有关国家和地区,推进旅游市场秩序常态化治理;
第三,发挥旅游志愿者、社会监督员及新闻媒体对各类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社会监督作用。
d.引导旅游者理性消费
第一,规范旅游合同管理,加强旅游信息引导,提高旅游者自我防范意识,自觉抵制不合理低价游;
第二,增强旅游者合同意识和契约精神,引导理性消费、依法维权。
④大力推进文明旅游
a.加强宣传教育,建立文明旅游法规体系,落实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和行动指南
第一,开展“为中国加分”文明旅游主题活动,征集“中国旅游好故事”;
第二,选树旅游行业文明单位、青年文明号,评选文明旅游公益大使,培养一批能够讲好中国故事的导游人员;
第三,完善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制度,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加大惩戒力度。
b.加强旅游志愿者队伍建设
第一,推进旅游志愿服务制度体系建设,完善旅游志愿者管理激励制度;
第二,开展志愿服务公益行动,建立一批旅游志愿服务工作站;
第三,培育先进模范志愿者、志愿者组织,树立中国旅游志愿者良好形象;
第四,依法登记管理旅游志愿者组织。
⑤构筑旅游安全保障网
a.加强旅游安全制度建设
第一,完善旅游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责任;
第二,建立健全旅游安全预警机制,加强境外旅行安全提示、热点景区景点最大承载量警示、旅游目的地安全风险提示;
第三,落实旅行社、旅游饭店、旅游景区安全规范;
第四,做好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管理。
b.强化重点领域和环节监管
第一,强化对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及景区地质灾害安全管理;
第二,落实旅游客运车辆“导游专座”制度;
第三,推动旅游客运车辆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并实行联网联控,建设旅游包车安全运营及动态监管平台;
第四,实施旅游用车联合检查制度;
第五,加强旅游节庆活动安全管理;
第六,加强景区景点最大承载量管控;
第七,加强旅游场所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c.加快旅游紧急救援体系建设
第一,健全旅游突发事件应对机制;
第二,完善旅游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和应急值守制度,完善应急预案体系;
第三,建设国家旅游应急管理指挥平台;
第四,推动建立政府救助与商业救援相结合的旅游紧急救援体系,推进国家旅游紧急救援基地建设,鼓励有条件的旅游企业建立紧急救援队伍。
d.深化旅游保险合作机制
第一,完善旅游保险产品,提高保险保障额度,扩大保险覆盖范围,提升保险理赔服务水平;
第二,完善旅行社责任保险机制,推动旅游景区、宾馆饭店、旅游大巴及高风险旅游项目旅游责任保险发展;
第三,加强与重点出境旅游目的地开展旅游保险合作,建立健全出境旅游保险保障体系。
⑥实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计划
a.推进旅游标准化建设,完善标准体系,建立政府主导与市场自主相互衔接、协同发展的旅游标准制修订机制。加大对旅游标准化的宣传推广力度,开展旅游标准化试点示范,加强旅游标准实施绩效评估。
b.深入实施《旅游质量发展纲要(2013~2020年)》,加快建立以游客评价为主的旅游目的地评价机制。开展“品质旅游”宣传推广活动,鼓励旅游企业公布服务质量承诺和执行标准,实施旅游服务质量标杆引领计划。建立优质旅游服务商目录,推出优质旅游服务品牌。
(6)深化改革,完善旅游发展保障体系
①推进旅游综合管理体制改革
a.鼓励各地成立由地方政府牵头的旅游业发展领导协调机构。推动旅游综合管理体制改革,增强旅游部门综合协调和行业统筹能力。加强旅游执法队伍和市场监管、司法仲裁等机构建设。
b.推进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发展。到2020年,打造50个先行区,进一步完善旅游业统筹协调机制,实现土地、财政、资源、假日、金融、人才、技术等政策支撑措施基本成熟,旅游产业发展引导和行业管理方式进一步优化。
c.改革旅游业统计制度,建立健全旅游核算体系,提高旅游业统计服务决策、引导产业发展的能力。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全国旅游业数据采集平台,建立旅游业统计数据共建共享机制。鼓励采用服务外包等形式,选择专业统计机构开展旅游业统计抽样调查。推动建立省级旅游数据中心,改进旅游业统计信息发布方式。加强旅游业统计国际合作,积极参与旅游业统计国际标准和规范制定。
②优化景区服务管理机制
a.建立景区旅游开放备案制度、景区旅游建设与经营项目会商制度、景区建设经营负面清单制度等;
b.推动景区旅游实现特许经营管理,推进经营决策、劳动用工、薪酬制度等去行政化改革;
c.完善景区建设经营活动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建立健全景区安全风险评估制度、景区预约预报预订机制。
③推进导游旅行社体制改革
a.以市场主导、执业灵活、服务规范、社会监督为目标,推进导游体制改革,建立适应市场需求的导游准入制度。
第一,改革导游注册制度,明确导游资格证终身有效;
第二,依法开展导游自由执业改革试点,完善旅行社委派执业制度,打破导游异地执业的区域壁垒;
第三,建立导游社会化评价与监督体系;
第四,改革导游保险保障体系,建立导游品牌制度,完善导游等级评定制度。
b.完善旅行社监管服务平台,实现行政审批公开、透明、可追溯。健全旅行社退出机制,实现动态调整。优化完善旅行社分社网点设立、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旅行社委托招徕、出境旅游保险等方面政策。
④强化政策扶持
a.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
b.加大投入力度;
c.完善土地供给政策;
d.创新金融支持政策;
e.完善旅游财税政策。
⑤加强法制建设
a.适应旅游业发展要求,修订完善《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旅行社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等法规和旅游安全监管、发展规划、宣传推广、公共服务等方面规章制度;
b.落实旅游行政处罚、旅游违法行为法律适用指引,推动研究旅行社、导游收取“佣金”“小费”法律适用问题;
c.积极参与旅游国际规则的研究制定;
d.推动重点地区开展旅游立法试点,健全地方旅游法规体系;
e.加强旅游执法队伍建设;
f.加大旅游执法检查力度,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
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a.实施重点人才开发计划
第一,依托国家重点人才工程、项目、重点学科等,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旅游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新型智库;
第二,将旅游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地方重点人才支持计划。
b.发展现代旅游职业教育
第一,加强对旅游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统筹指导和综合保障,加快建立适应旅游产业发展需求、产教深度融合、中高职有机衔接、布局结构更加合理的现代旅游职业教育体系;
第二,遴选和建设一批职业院校旅游类专业示范点,适时将旅游管理类新专业纳入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
第三,加强专业教师培养培训,举办旅游职业教育骨干“双师型”教师、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TA)骨干师资高级研修班;
第四,深化校企合作,建设一批旅游职业教育实习实训基地,开展创新型示范性校企合作项目;
第五,办好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相关赛项;
第六,推动省部共建旅游院校、共同培养人才。
c.加强旅游相关学科专业建设
第一,鼓励高校根据旅游业发展需求,设置酒店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旅游管理与服务本科专业;
第二,推动适应旅游业发展新形势的教材建设和数字化课程资源建设共享。
d.加强人才培养国际合作
第一,开展“一带一路”等国际旅游人才开发合作,推动高校开展国际交流;
第二,大力引进海外高端旅游教育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支持旅游专业骨干教师和优秀学生到海外留学进修。
e.加强旅游基础研究
第一,整合各方面智力资源,加强我国旅游业发展战略、布局、管理、制度等研究,形成一批基础性、战略性研究成果;
第二,支持中国旅游研究院、中国旅游智库等专业智库建设;
第三,推动成立中国旅游学会,逐步构建旅游智库群,形成产学研互动的旅游学术共同体;
第四,推进中国特色旅游发展理论体系建设,培养和造就一批具有国际视野、学术功底深厚、作风扎实的国家级旅游基础研究专家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