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看这本书的人应该都知道,我现在在复读,我是六盘水人,目前在本市四中上学,就在今天升旗仪式上,副校长来了,然后宣布了一系列的规矩,其中有一条原话是这样的:“我知道,咱们在场的所有人!啊,所有人都对食堂抱有怨言,所以很多同学都在点外卖,但是今天,我告诉你们,就不管什么情况,但凡有人敢再点外卖,或是肆意评论食堂的人,一律开除!不信的你就试试!我原话摆在这,谁要是胆敢评论食堂的,你试试!”
我想问一问,这里有没有懂点法律的书友?这种规定他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