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修辞
1.9.1 修辞的概念及含义
修辞属语用范畴。顾名思义,修辞就是对“辞”进行“修”。“修”是修饰之意,是一个动词,表行为;“辞”是语言之意,是一个名词,表对象;“修”和“辞”结合后构成的“修辞”既可以是动词,也可以是名词,词性不同时,其意义自然就有差别。语言类著作常将修辞解释为具有三方面的含义:❶积极调整、修饰语言的行为——修辞活动;❷语用的方法、技巧和规律等——修辞知识;❸以修辞知识为对象的修辞知识体系——修辞学或修辞著作。图1-11大体显示了这些含义的内在关系。
图1-11 修辞含义的内在关系
修辞指修辞活动时,是一个动宾结构(动词“修”+名词“辞”)的动词,意思是修饰文字词句,就是适应一定交际目的,运用各种语言要素,将说写的内容以一定言语形式表达出来,努力提高语言表达和接受的效果。此活动中,说写者总是在内容和语境适应(或确定)的情况下消极、积极地调动语言的各种要素,选好语言材料、用好修辞方式、达到理想表达效果,使这三者处于最为妥帖的内在联系状态。从语用的角度,修辞活动是说话、写作中最为关键的核心环节。
修辞活动具体、复杂而多变,因对象、情况不同而异,呈现出特殊性,但又有规律可循,呈现出普遍性。修辞活动中提高语言表达效果的规律、规则是共同的、稳定的,这种规律、规则就是客观存在的修辞知识。这时的修辞是名词,指修辞知识以及由修辞知识构成的知识体系,语言表达中的所有修辞现象(方式)——各种语言手段、方法、技巧和规律——都属这一范畴。
修辞指修辞学或修辞著作时,是名词。修辞学是对修辞现象及其规律认识的系统说明和科学描述,并用来指导人们的修辞实践。修辞著作是修辞现象及其规律的系统、科学总结,是修辞知识的载体,修辞学的物质成品。不同人的认识水平、研究角度和使用方法不同,修辞学必然带有一定的个人主观色彩,但不同修辞著作所承载的修辞学在一定历史阶段大同小异,呈现出稳定中的相同和发展中的变化。
《现代汉语词典》(第6版)对“修辞”的解释有两个义项:❶动词,修饰文字词句,运用各种表现方式,使语言表达得准确、鲜明而生动有力。❷名词,修辞学。其中,义项❶等同于语言类著作为修辞给出的含义①,都将修辞解释为一种语言活动;义项❷能够涵盖语言类著作为修辞给出的含义②、③。因此,可以说,除去名词属性外,修辞一般指修辞活动,除非特别指出或在具体的语境中,修辞一般指这个意义。
说写者平时应该扩大阅读范围,尽可能多地涉略各种文体,有选择性地多阅读修辞著作,多学习修辞学,多掌握修辞知识,在语用实践中通过修辞活动来获得理想的语言表达效果。修辞知识、修辞学是一种理论,需要学习和钻研才能获得,是静态的,而修辞活动是实践,是修辞知识、修辞学的运用和发展,需要实施和创新才能做好,是动态的。这种静态和动态的有效、完美结合便构成了真正的修辞内涵!
1.9.2 修辞的性质
修辞有多方面的性质,至少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认识。
1. 修辞的广义性
修辞的广义性体现在“辞”和“修”两个方面的广义性。
“辞”是既针对口语又针对书面语的。书面语和口语一般是相互依存的,例如很多古典语在其书面语出现之前,就以口语的形式存在了,而其修辞也正是在这口语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书面语中流行的修辞方式又常受口语中流行的修辞方式的影响,若承认书面语的修辞方式,也就不能排斥口语中相应的同等修辞方式。对书面语、口语中共有的同等修辞现象不应看作为书面语所独有,片面地认为修辞只针对书面语并不妥当。
“修”可理解为“修饰”,但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修饰,应作广义解。它既可指一般意义上的修改、润色、美化,也可指为使语言达到理想效果而在语用活动中所进行的任何“操作”或采取的任何“方式”,如布局、调整、加工、选择、组合,以及使适用、使恰当、使贴切等中的一种或几种,这实际上是对语言的一种综合性加工。说话(写文章)时,言语无论是在说出(初稿写成)之前,还是在说出过程中(初稿写成后),都包含大量“修”的考虑。
可以说,人们只要运用语言,就离不开修辞,修辞无时不有、无处不在。正如陈望道在《修辞学发凡》中指出的,“修辞原是达意传情的手段。主要为着意和情,修辞不过是调整语辞使达意传情能够适切的一种努力。”
2. 修辞的复合性
修辞可视作语用中的一种综合网络图,贯穿着修辞活动这个主链条,联串着说写者、说写的内容、修辞活动、说写的结果、听读者、语境等各种节点。
说写者是修辞的主体,将说写的内容通过修辞活动表达成说写的结果,不仅需要修辞知识,受其个人因素(主观情景语境)和客观情景语境的制约,还受听读者个人因素(主观情景语境)的影响。听读者是修辞的客体,接受(接收、理解和消化)说写的结果,也需要修辞知识,受其个人因素(主观情景语境)和客观情景语境的制约,同时也需知道或了解说写者的个人因素。修辞活动是连接说写者、听读者的纽带,涉及主客体双方的个人因素、共同的客观情景语境以及现有的修辞知识。
修辞只有以特定的内容和语境为依托,从语言材料入手,采取最恰当的修辞方式,才能获得最理想的表达和接受效果。特定的内容和语境决定了语言的最佳表达形式往往只有一种,说写者只有通过有效的修辞活动,对言语近义形式进行严格选择并在比较中做出精心调整,觅求到一种最佳言语形式,才会最终获得最佳的表达效果和接受效果。
可见,修辞是语用中包含主体、客体、目的、内容、工具、效果、方式、语境等多种因素在内的一个有机复合体。
3. 修辞的多观点性
修辞的广义性和复合性使得对它的认识呈现出多观点性,如果不能从多个角度来全面认识修辞,就会产生片面的修辞观。以下列举几种常见的片面修辞观。
1)一般修饰观
这种修辞观认为修辞是专门针对书面语或专门着眼于华巧的书面语的,因为书面语有修饰的余裕,华巧的书面语才有修辞的必要。实际上,不论写文章还是说话,不论华巧还是拙涩,都要以“意与言会,言随意遣”为交际目标,这时与其说是语言的修饰,还不如说是语言的调整或适用,平常少量的斟酌、修改、推敲实际也是针对情意来调整语言,而不仅仅是文字上的修饰。不可将修辞简单地理解为咬文嚼字或单纯追求华丽的词藻,当然也不能认为修辞是高深莫测、可望而不可即的难事!
2)美化观、变异观
这两种修辞观大大限制了修辞范围,与修辞的广义性不相符。美化观认为修辞是语言的美化,把修辞局限于运用辞格来提高语言的表达效果。这就容易把修辞局限于书面语特别是文学作品语言中,修辞研究多侧重于文学作品恐怕与这种认识有关。变异观认为修辞是语言的变异,把修辞局限于语言形式的变换。精彩的修辞有时确实离不开语言的变异,用好了还会产生特别好的修辞效果,但用好了词语、句法中的常规用法照样能收到好的效果。不要把修辞美化观、变异观绝对化,否则就恐怕只有王安石的“春风又绿江南岸”,马祖超的“影动帘穿燕,声来树度莺”,李白的“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杜牧的“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贺知章的“不知细叶谁裁出,二月春风似剪刀”这一类诗句才称得上修辞了!
3)方法观
这种修辞观将修辞纯粹看作一种语用的方法,甚至脱离特定的内容和语境来谈修辞。这就容易撇开内容谈方法,把修辞看作与内容无关的东西,认为修辞就是语用的技巧。实际上,修辞除包括修辞方式外,还包括修辞内容、修辞效果、修辞语境等多个方面,涉及语言的所有要素。如果只注重其中一个方面,结果就会造成语言表达的华而不实。不可将修辞片面地认为只是一种语用方法,否则恐怕就只有“只有形式没有内容”的语句才算得上修辞了!
实际中还有文辞修辞说、美辞说、辞格中心说、语辞调整说、语言加工(润色)说、同义选择说、语言形式组合说等多种修辞观,这些修辞观要么是从活动性质看,认为修辞是语言修饰、美化、调整、加工、选择、组合等中的一种或几种,要么是从活动效果看,认为修辞是一种追求美的、成功的、理想的、积极的活动。
1.9.3 修辞现象(方式)
修辞现象是修辞在发展、变化过程中所表现出的外部形态和联系,是一个静态概念;修辞方式(方法)是进行修辞所采取的方法和形式,是一个动态概念。如果不加区分,可以认为修辞现象与修辞方式同义,但使用场合有时不同。例如,从宏观的角度,凡语言中存在的有关修辞的内容均可以说是修辞现象,但从说写者进行修辞的角度,修辞活动中所用的任何方式、方法、手段、技巧等都可以说是修辞方式。对一个言语片段,可以说有什么修辞现象,或用了什么修辞(方式);但对说写者,可以说用了什么修辞(方式),不能说用了什么修辞现象。
修辞不外乎是动态的“修”和静态的“辞”。动态是修辞活动,用到各种修辞方式;静态是修辞结果,结果中呈现各种修辞现象。不管在修辞活动还是修辞结果中,修辞方式既有内容上的,也有形式上的,既有消极的,也可有积极的,既可以由一种语言要素形成,也可以由几种语言要素综合作用形成。本书建立的修辞体系如图1-12所示。
图1-12 本书建立的修辞体系
1.9.3.1 内容修辞和形式修辞
语言是为了表达、承载和传递语义,将说写的内容变成言语的内容。修辞总是为言语的内容服务,为准确表达言语的内容所进行的内容上的修辞称为内容修辞。
然而,言语的内容同时是以某种言语的形式出现的。同一言语内容得到充分表达的言语形式可能不止一种,有时可能有几种同义形式。同义言语形式是指在具体语境中几个基本意思相仿而修辞色彩存在差异的言语形式,广义上包括表达该意思可以使用的所有言语形式,狭义上只包括一般的同义词语和同义句式,因此这里的同义是相对的。
基本意思相仿使得同义言语形式的选择和运用成为可能,修辞色彩存在差异使得同义言语形式的选择和运用有了意义。语用中必然存在同义言语形式的选择问题,修辞就是一个同义言语形式的选择过程。例如,为避免行文呆板而需要重复某个概念,或为准确充分记述或表现事物的特点和复杂性,或为细致区别不同语句在感情、风格色彩上的差异,往往需要选用不同的同义词语或句式,词语、句式选用的优劣对能否达到理想的表达效果十分重要。因此,言语形式的选择和使用成为修辞的重要方面。为用恰当的言语形式来辅以提升言语内容表达效果所进行的形式上的修辞称为形式修辞。
内容修辞是基础,处于主要地位,形式修辞是构架,处于次要地位。只有在实现了内容修辞的前提下,追求形式修辞才有必要性,不可离开内容修辞而谈形式修辞。内容修辞决定形式修辞,形式修辞服务于内容修辞,二者完美结合便创造出丰富璀璨的语言!
1.9.3.2 消极修辞和积极修辞
修辞可分为消极修辞和积极修辞,每类又包括可归属到内容修辞、形式修辞的子类。
1. 消极修辞
言语的记述境界是以使说写者理会事物的概况、条理和事实为目的的,需要对记述的对象进行明白的表述、清楚的分析,所进行的修辞就是消极修辞。明白、清楚是指说写的结果中未附杂影响本意的闲杂言语内容以及使读者分心的奇怪言语形式。因此,消极修辞要求使用理性、抽象、普通的语句,表意仅限于所说写的内容;若使用感性、具体、特殊的语句,表意就可能有多种解释、理解或猜想,还可能会附杂说写者个人的经验、体会和感想。明白、清楚还要求使用质朴、正常的语句,若使用华丽、奇特的语言,就会使听读者分心于言语的外在形式,反而忽视了对内容的留心。
消极修辞可概括为内容、形式或内容和形式并举的消极修辞。内容消极修辞关注怎样能把表意明白、清楚地表达出来,着眼的是各级语言单位的语义,达到意义明确和伦次通顺。形式消极修辞关注怎样能把表意平稳地传达给别人,着眼的是语言文字的平稳使用方法,达到语句平匀和结构稳密。内容和形式并举的消极修辞则是以上两种消极修辞的组合。消极修辞可以从明确、通顺、平匀、稳密、规范五个方面来考察。
1)明确修辞
明确修辞指说写者为使用准确、明白的语言把意思分明地表达出来所进行的修辞。这里的明确指意义明确,有内容本身明确和表达方式明确两个方面。
内容本身明确指没有使用含混而使听读者费解甚至无从理解的语言。说写者在说写之前,必须认真对待内容的每个方面及细节,把想要表达的意思搞明白、理清楚。如果做不到这一点,表达出的言语就难以靠谱,似是而非,使人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只有内容本身明确了还不够,还要做到表达方式明确。表达方式明确大体有用词准确、结构妥当、主次分明三个方面。
用词准确就是使用意义明确恰当的词。词是言语的基本构成单元,使用的词的意义若含糊,其表出的意义就自然难分明,例如“100种以上”中的“以上”就有“包括100在内”和“不包括100在内”两种理解。实际中要尽可能不使用意义不大分明的词,若一定要使用,就应随后加以注解,例如“21世纪以后(含21世纪)”,尤其要注意对同义词(同义异词)或多义词(同词异义)进行区分。
结构妥当就是做到各级语言单位间的关系分明。词与词构成词组,词、词组聚合成句子、句群、段落、篇章等不同语言单位。任何语言单位中都有词和词的结构关系,各词的意义极其明确时,它们组合后所表出的意思未必就是清楚的。因此做到词的本身意义明确还不够,还要做到词与词的关系分明。说写者平常应养成调整语言的良好习惯,多把文字词语调换一下位置或略加修改来看看表达效果的差异,还要正确使用标点符号。
主次分明就是分清主宾,使主宾所指对象明确,且位置不能颠倒。在主宾难以区分或颠倒的情况下,本意就很难表达出来。可见,分清主宾对语言明确表达也很关键。
2)通顺修辞
通顺修辞指为语言表达的条理次序能顺序衔接、关联照应、稳定统一所进行的修辞。通顺是指伦次通顺,伦次指语言表达的条理次序,通顺指语言表达没有逻辑或语法毛病。
顺序衔接就是按事物出现、发生、消失等的本来次序将其连接起来而行文,顺序通常是基于语言习惯的,例如汉语中的组织机构名通常是从大往小写,而英语中则正好相反。关联照应就是按事物相互之间发生牵连和影响或基于上下文(内部语境)来行文,下文所说与上文所说一定要衔接、贯串。稳定统一就是对相同事物或现象的表述在整个行文过程中保持一致,这也就是编辑、出版中特别强调的“统一”原则。
3)平匀修辞
平匀修辞指为所用的词语、句子平易而匀称所进行的修辞。平匀指语句平匀,平易就是浅显易懂,匀称就是均匀协调或比例和谐。
选词造句既可用本民族语也可用其他民族语,既可用古语也可用现代语,既可用行业语也可用通俗语,既可用简易语也可用繁杂语……究竟采用何种“语”,必须以平匀为标准。对平易而不怪僻、匀称而不混杂的语句,听读者就不至于过多分心于其形式,而是自然地集中心思关注于其内容。说写者言语表达时,必须使用听读者本民族的语言(民族性),注意语言的时代性,还要使用现代语(普通性),不使用古语、死语、废语或变义语以及还未成为现代语的生语。语言的普通性与职业或团体有关,一种职业或一个团体中往往有一些为一般社会或别的职业、团体所不具的特殊语言。言语表达要从实效出发,当然有时为了修辞需要,使用超越常规的特殊手法也是可以的,但总体上应首先以平易为主,在平易实现的前提下再来考虑做到匀称。
4)稳密修辞
稳密修辞指组织语言文字、安排语句结构为适合内容情状同语句贴切所进行的修辞。这里的稳密是指行文稳密,稳指行文稳重妥当,同内容相贴切,密指行文用语数量合适,没有太多或太少。
表意目的及内容情状是决定语句贴切与否的关键因素。说写者在行文前就应该明白表意目的(记述事实、分析结果、叙述感想、辩正是非、宣传教育……),表意目的不同,语句安排就应相应变动和调整,例如学术论文中,意在科学事实记述却使用了感想、推测语,意在分析却用了教诲语,意在辩正却用了讽刺语,或有了同内容表达需要不相符合的种种表达,都会使读者难以理解本意。同一语句在此处用途大,在别处用途可能不大,甚至根本没有用途,因此内容情状同语句贴切与否密切相关。这就需要辨别同义词的语义差别,还要考虑表达的需要。例如,使用“反复”手法可以突出、强调内容:但如果没有突出、强调内容的需要而故意使用反复,就会适得其反而造成表达上的烦赘,拖累其他语句;如果有突出、强调内容的需要而未恰当地使用反复,就会造成表达上的欠缺。二者都会走向稳密的反面。
5)规范修辞
这里的规范指语言要素的使用规范,如规则、标准等。规范修辞指为使语言表达符合、适合或切合使用某种语言要素的规范所进行的修辞。这种修辞不仅要求使用语言的各种要素,而且要求用好语言的各种要素。这样就有由修辞同语言要素的不同关系而形成的各种修辞方式,如语音修辞、语义修辞、词汇修辞、语法修辞、逻辑修辞、语境修辞、语体修辞、辞格修辞等修辞中的常规修辞。
对言语的记述境界,在内容方面做到意义明确、伦次通顺和符合规范,大体上就可以了,但在形式方面还应做到语句平匀和行文稳密。
2. 积极修辞
语言材料的固有意义(理性意义)原本是概念的、抽象的,如果只是表达这种意义,只要平实地运用语言材料即可,对概念上需要区分的,也只要消极地加以限定或说明即可,通常还要辅以语境加以衬托,因此这种语言活动完全是消极的。但是,要表达感受或体验,只有消极修辞是不够的,还必须积极地利用语言的所有感性要素如语音、字形等,同时还要使语言的意义带有体验性、具体性,使得每个述及的事物都如同说写者亲身经历过似地,带有体验、感受性,而在听读者的心里唤起一定的具体感受和影像,这种语言活动就融入了积极修辞。
在语言交际活动中,消极修辞的作用非常有限,人们还要有意无意地为达到理想的交际效果而对语言材料进行各种各样的选择、组合和突破,这就是积极修辞。积极修辞分为超规范修辞、辞格修辞和辞趣修辞。
超规范修辞指在消极修辞的基础上,积极、灵活地运用各种语言要素,突破语言要素运用规范的限制所进行的修辞。这种修辞的结果,使得语言表达就不再符合、适合或切合语言要素的规范了。例如在特定语境中,采用某种特殊变化、创新,故意突破语言的常规表达方式,如语音、词汇、语法等的一般表达习惯,通常的客观事理及思维规律、形式,以及语言风格(如语体)的要求,用语言的某种变异形式来表达并附加某种修辞色彩,从而产生某种特定的修辞效果。通过某种要素修辞,使言语表达突破(不适合)运用该语言要素的规范,就形成了语音修辞、语义修辞、词汇修辞、语法修辞、逻辑修辞、语境修辞、语体修辞、辞格修辞等修辞方式中的非常规修辞。
辞格修辞对应内容修辞和形式修辞,而辞趣修辞只对应形式修辞。内容修辞富有体验性、具体性,通常是基于经验的融合,综合运用各种语言要素,特别要适应语境。形式修辞是基于语言材料的意义,充分利用语言的语音和形体,基本上是运用语言文字的一切感性因素。形式上语音、形体的运用同内容上语义的体验性、具体性相结合,就极大地扩大了语用的可能性,通常会收到超出常规语句、文法甚至常规逻辑的新的言语表达效果,使语言呈现出各种各样的动人魅力。
3. 消极、积极修辞的关系
消极修辞只要将说写的内容明白地用语言材料组合成固定的言语形式,使人能够理解领会即可,而积极修辞主要是使人去感受或体验,对言语的表达远远没有消极修辞那样简便容易,还要将对说写内容的种种感触表达成相应的语言文字。消极修辞着眼于为避免语言的不当运用而影响表达效果,只求言语表达的明白、通畅,而积极修辞着眼于积极主动地运用合适的修辞方式使言语变得生动、形象,增强言语的表达效果。
语用中,不同的意思自然可以用不同的词语、句子来表达,但大致相同的意思也可用不同的词语、句子来表达,同义词、同义句在基本内容表达上大体是相同的,但在表达效果上总是存在差别的。因此消极修辞和积极修辞虽是两种不同的修辞,但互相关联,有时很难也没必要绝对地加以区分,实际中要从具体的交际内容、目的、对象、场合、方式等多个方面加以考虑,涉及语言所有要素以及使用语言要素所形成的各种修辞方式。
消极修辞是基础,积极修辞是消极修辞的拓展,只有在实现了消极修辞的前提下,才可以追求积极修辞,离开消极修辞来谈积极修辞是不可取的。
1.9.3.3 语言要素修辞
修辞是语言要素的综合运用,只有综合运用语言的各种要素及其表现方式才能最终获得理想的表达效果。语言资源异常丰富,各类语言要素之间并不是简单的并列或从属关系,使得修辞同语言要素之间呈现出复杂而密切的关系。只有明确修辞同语言要素的关系以及由不同关系而形成各种修辞方式,才能有针对性地了解各种修辞特性,辩证地分析各种修辞现象,有目的地运用各种修辞方式。
1. 语音修辞
语音包括语言声音的性质、结构和规律等,例如汉语音节分明,有声、韵、调之分,涉及谐音、拟声、双声、叠韵、平仄、押韵、语调、重音、轻声、停顿、音节、节奏和儿化韵等各种语音要素。语用中自然要使用、调配这些要素,在特定内容和语境中表出某种感情色彩、心理偏向、民族风格、韵律节奏和音乐美感,达到某种修辞效果,不少修辞方式,如双关、对偶、拈连、歇后、摹声、谐音、借代、飞白等,都同语音有关。利用语音特点形成的修辞称为语音修辞,表现为语音适合和语音突破,语音适合属消极修辞,语音突破属积极修辞。语音在突出语义和增强音律美感方面为修辞打下了基础,丰富了修辞,修辞通过积极调动语音要素扩大了语音的作用。
在不同语体中,恰当运用语音修辞方式,能使语言表达呈现出带有某种语体色彩的生动性、音乐性及优美性。例如,汉语中按四种声调的变化而形成平仄相间,在上下文或隔句相应位置上用相同(近)的韵字(词)而构成押韵(或双声叠韵),由音质(洪亮、柔和、细微等)不同的元音而形成不同韵式的韵母,使语言节奏鲜明,音调铿锵,音乐感强,语体色彩浓厚,为文艺语体广泛使用,在政论语体中也有使用。
2. 语义修辞
陈望道指出:“修辞以适应题旨、情境为第一义。”其中“题旨”就是内容,即语义,涉及语言表达的主题、意图、动机或目的。语义不管以何种语句形式表达出来,最终是为了传递内容。无论使用何种修辞方式,都要为表达的内容服务,在内容得到充分表达的前提下,考虑用何种语言形式来表达才显得有意义,语义的充分表达是修辞的首要目标。如果脱离了特定思想、感情的需要,不按语义来修辞,即使用尽了华丽的词藻及语言的一切可能形式,恐怕也难以收到良好的表达效果。利用语义特点形成的修辞称为语义修辞,表现为语义适合和语义突破,语义适合属消极修辞,语义突破属积极修辞。语义是修辞的坚实基础和归宿,修辞通过各种手法实现语义的表达和传递。
语义修辞首先是将语义充分地表达出来,其次才是将其表达得尽可能生动有力,恰到好处地达到交际的预期目的。语义修辞在不同语体中具有不同的特点,例如在事务语体、政论语体和专门科技语体(专门体)中,语义主要具有记述特征,而在文艺语体和通俗科技语体(通俗体)中,语义主要呈现表现特征或记述和表现相结合的糅合特征,这样才有可能说写出佳话妙语,形成能给别人留下深刻影响的精美言语。
需要注意的是,语义修辞具有综合性,需要调动语言的各种要素,与其他修辞有明显的交叉、重叠。例如,语义修辞的低级层面是语素义、词义,涉及词语的选择和锤炼,与词汇修辞的内容有重叠;高级层面是词组义、句义、句群义、段落篇章义、言语作品义,这些都以语素义、词义为基础,更离不开词汇修辞。
3. 词汇修辞
词汇包括词语的声音、意义、构成以及词汇系统的形成、发展、变化、规范等。语用中必然用到各种各样的词语,需要对词语进行选择和锤炼,自然要从词语的声音、意义、形体、色彩、用法等多个方面加以调整、安排。词语的选择和锤炼一直是非常重要的修辞方式,几乎所有修辞方式,如语义双关、反语、仿词、婉曲、对偶、对比、借代、夸张、顶真、回环、拈连、反复、比喻、移就、歇后等,都同词汇有关。利用词汇特点形成的修辞称为词汇修辞,表现为词汇适合和词汇突破,词汇适合属消极修辞,词汇突破属积极修辞。词汇为词语的选择和锤炼及其他具体修辞方式提供了条件,修辞使词汇在语用中发挥了重要而广泛的作用。(词汇修辞是从言语表达整体来说的,从具体的语句来说,词汇修辞称为词语修辞更恰当。)
词汇从个体来说,除有理性义外,还可以有色彩义;从类别来说,种类繁多,每类都有相应的色彩,有的专用于特定交际领域而形成某种修辞方式,有的适用于多种交际领域而形成多种修辞方式。恰当区分上位词、下位词,同义词、反义词,单义词、多义词,同音词、同形词、异读词,褒义词、贬义词等词汇类别,能使语言表达准确贴切、鲜明生动;恰当区分口语词、方言词、古语词、外来词、新生词、隐语,以及专门语、熟语(成语、谚语等)、缩略语等词汇类别,能体现语体色彩。例如,口语词通俗易懂、生动有趣,口语色彩浓厚,多用于口语语体、文艺语体、政论语体;方言词地域性、趣味性强,带地方色彩,常用于文艺语体、新闻语体;古语词精练沉积,带庄重色彩,多用于事务语体;新生词时代性强,风格明显,常用于新闻语体、政论语体;成语简洁庄重,有语体色彩,用于各种语体;谚语来自大众口语,浓缩生动、通俗易懂,口语和民族色彩较浓,用于口语语体、文艺语体、政论语体、通俗语体;缩略语有时代色彩和简洁性,常用于新闻语体、政论语体、事务语体。
4. 语法修辞
修辞和语法既相区别又相联系。一方面它们有本质的区别。语法着眼的是语言的结构规律及构词造句是否正确,修辞着眼的是语用的规律、技巧及构词造句是否恰当、表达效果是否理想。以穿衣为例,语法好比所穿衣服是否完整(如上衣有两个袖子和一个领子,裤子有一个裤腰和两条裤腿,背心没有袖子和领子等),修辞好比所穿衣服是否合适(如大小、肥瘦、材质、式样、花色等)。可以说,语法解决通不通,而修辞讲究好不好。另一方面,它们又密切相关。常规的语言表达起码要适合(符合)语法,在适合语法的基础上才有进一步提高的可能,适合语法是修辞的首要内容。例如前面的例子,如果衣服还没有做好或不完整,就谈不上穿,更别谈穿着是否合适了。
语言的意蕴、气势、力量、情感、色彩、跌宕、语体等效果往往需要依靠语法手段。利用语法特点形成的修辞称为语法修辞,表现为语法适合和语法突破,语法适合属消极修辞,语法突破属积极修辞。语法为修辞提供了表现形式,没有语法上千姿百态的各级语言单位以及各具特色的句型、句式、句类,就没有千变万化的修辞方式,例如没有并列句就没有对偶、对比、排比、错综、顶真、回环之类的辞格;不同句式的运用也受修辞方式的制约,采用何种语法取决于修辞的需要。有时看来不适合语法的句子,在修辞上却是佳句,这通常是运用语法突破这种超常修辞手法的结果。修辞扩大了语法的功用,让语法更精彩,语法则让修辞更扎实。
改变语序、变换语气、多用虚词是汉语中广泛使用的语法修辞方式。
(1)改变语序会改变语意,但为了产生某种效果,可以灵活地变换句法成分在句中的位置而形成各种句式。①常式句有常规语序,色彩自然朴实,语势缓和平易;变式句成分换位,富于起伏变化,重在强调突出,常用于文艺语体或政论语体。②整句多用联合词组,停顿较少,结构紧凑,表意严谨,语势畅通,书面语色彩浓厚,常为政论语体、科技语体和事务语体使用;散句并列成分较多,将意思分开说,结构松散,语气舒缓,行文活泼,表意繁丰,多用于口语语体、文艺语体。③短句结构单纯,短小精干,修饰有序,精确严肃,逻辑性强,节奏明快,有助于形成简洁明快的风格及豪放有力的气势,口语色彩浓厚,多用于口语语体、新闻语体、演讲语体、文艺语体和通俗体;长句结构紧凑,内涵丰富,表意严密,书面语色彩浓厚,多用于政论语体、事务语体和专门体。④同义句式的区分及各种句式的综合运用都属修辞方式,例如一般叙述和论说多使用陈述句和判断句,当然也可使用疑问句或反问句。
(2)变换语气能给语言带上语体色彩。陈述语气平实舒缓,适用于各种语体;疑问、感叹、祈使语气显得句式活泼,波澜起伏,使语言富于变化,常常与陈述语句相结合交错地运用于口语语体、文艺语体、政论语体和演讲语体。
(3)多用虚词能给语言带上语体色彩。例如,文言虚词及常用于书面语的虚词具有庄重色彩,适用于政论语体、事务语体和专门体。来自方言、口语的虚词具有通俗、亲昵色彩,多用于文艺语体。利用助词“的”构成的“的”字结构和用介词“关于”等构成的介词结构多有语体色彩。
5. 逻辑修辞
修辞应以适合(合乎、符合)逻辑为前提,避免因片面追求华丽辞藻或使用不当的修辞方式而影响表达的准确性,若内容表达不符合事理、思维规律,文辞再美,也难以站住脚。有时为了修辞的需要,语言表达也可突破事理、思维规律的某些限制,当然要以不引起歧义误解、不造成思维混乱为前提。故意让话语不合事理、思维规律所造成的逻辑上的某种变异就是逻辑突破,如拟人、比喻、反语等修辞方式。利用逻辑特点形成的修辞称为逻辑修辞,表现为逻辑适合和逻辑突破,逻辑适合属消极修辞,逻辑突破属积极修辞。修辞从逻辑中得到启迪和依据,而逻辑借助修辞更加客观生动地加以展开。
逻辑修辞在不同语体中具有不同的特点。例如,在事务语体、政论语体和专门体中,语义的记述特征使修辞以合乎逻辑为前提,而在文艺语体和通俗体中,语义的表现特征或将记述和表现相结合的糅合特征,使得修辞还可以突破逻辑,不合乎逻辑也是容许的。值得注意的是,同一思维内容可用不同的言语形式来表达,如“用我开展工作吗”和“我用开展工作吗”,“科技创新非常重要”和“科学和技术创新意义重大”;同一语言形式有时也可表达不同的思维内容,如“咬死猎人的狗”可理解为“猎人的狗被咬死”或“猎人被狗咬死”;有时同一意思可用互相对立的语言形式来表达,如“差一点成功”和“差一点没成功”,“在未发射出之前”和“在发射出之前”。不合语言习惯的表达多是不合逻辑的,如“速度创新快”“词典汉语现代”;有些习惯表达从形式上看不合逻辑,但在不影响理解的前提下也算是符合逻辑的,如“看医生”“吃涮锅”。
6. 语境修辞
语境分内部语境和外部语境。内部语境是语言自身的环境,修辞时必须考虑,如词语是否搭配、上下文是否衔接、语气是否顺畅、情调是否和谐等。外部语境是语言外部的环境,对语言表达的影响也很大,不同的社会、历史、文化背景,不同的时间、地点、场合,不同的身份、学识、心情等都会影响词语、句式、声调等的选用。不论何种语境,都制约语言表达的内容(内容随语境而变),又规定语言表达的方式(方式随语境而定)。陈望道指出:“修辞以适应题旨、情境为第一义”;“随情应境,随机措施”;“(修辞)不应是仅仅语辞的修饰,更不应是离开情意的修饰”。其中的“情境”“情”“境”就指语境。老舍曾明确指出,作家选用语言时应特别注意“如此人物,如此情节,如此地点,如此时机,应该说什么,应该怎么说”,这点明了语境是修辞活动的重要因素。利用语境特点形成的修辞称为语境修辞,表现为语境适合(适应)和语境突破,语境适合属消极修辞,语境突破属积极修辞。语境是修辞存在的必需空间,是检验修辞效果的依据,而修辞是以适应语境为前提的,是语境的必然产物。
语境修辞是任何语体都要求的。在事务语体、政论语体和专门体中,修辞以适应客观情景语境为主,而在文艺语体和通俗体中,修辞以适应主观情景语境为主,甚至还可以突破语境而达到某种特殊效果。注意,同一修辞方式,在某一语境中有好的效果,在另一语境中却未必有。语境常赋予词语以种种附加义,使语义丰富多彩,富于变化。有些词语,静止或孤立地看,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但放到具体的语境中时就获得了附加义,给人以丰富的想象。平常说某词用得好坏,并不是说它本身有优劣之分,而是指它在某个语境中用得妥当。说写者与听读者要通过联想为语言与语境建立起联系,消除语言、语境之间的矛盾,使二者尽可能处于最贴切的联系状态。
7. 语体修辞
语言表达总是在特定交际领域,为特定目的,向特定对象,传递特定内容,修辞为增强交际效果而实现其交际功能,语体则是为实现交际功能而呈现其语言表现风格特点。任何修辞都必须适合(切合)语体要求,受语体制约,为语体服务,与语体形成密不可分的关系,最终体现出语用的语体差异。适合语体是修辞的重要原则。利用语体特点形成的修辞称为语体修辞,表现为语体适合和语体突破,语体适合属消极修辞,语体突破属积极修辞。某种语体要求某种修辞方式与之相适应,某种修辞方式多适用于某种语体。
语体对修辞有一定的适应性和封闭性。一种语体具有稳固性和独立性,有典型的修辞方式,对别的语体常具有排斥性。一般地,口语语体比较随意、通俗、平实,书面语体比较正式、典雅、庄重,科技语体、事务语体多排斥文艺语体的典型性、形象化修辞方式。例如,在学术体中用文学语言会显得不严谨,甚至引起不良后果;但在报告文学体中表述人的艰辛劳动时,就应使用形象生动的文学语言。将一种修辞方式孤立起来看,很难评判其效果如何,而只有将其放到特定语体的言语中时才可评判。例如,在通知中运用比喻会给人以不伦不类之感,在合同中运用夸张多会造成交际的失败,比喻、夸张等虽然都是常用的修辞方式,但使用时若不能适合语体,也难以生效。语句一般都有语体色彩,例如句类在不同语体中的使用情况不同,陈述句在专门体中使用最多,疑问句使用极少,祈使句、感叹句则基本不用。语言表达时如果不能很好地遣词造句,对语句的语体差异把握不好,那么就难以收到好的效果。
8. 风格修辞
风格是一定言语作品所表现出的主要的思想和艺术特点及气氛、格调,如语体风格、民族风格、时代风格、地域风格、流派风格和个人风格等。一定的风格要求一定的修辞方式,同一写作中任何修辞方式的运用和创造都必须以风格统一为原则并为其服务。利用风格特点形成的修辞称为风格修辞,常规的风格适合(体现)属消极修辞,称为风格适合;非常规的风格突破(有意利用风格上的不协调来取得某种修辞效果而造成风格上的某种变异,如词语、句式等的风格变异)属积极修辞,称为风格突破。
风格与语体密切关联,就拿个人风格与语体来说,不同语体对个人风格的要求很不相同。例如:事务语体、专门体对个人风格的制约很大,一般不要求有个人风格,但可有个人特点;文艺语体对个人风格的制约极小,个人可基于消极修辞,充分发挥个人特点,创造个人风格;政论语体也可有个人风格,对个人风格的制约比文学语体大,比事务语体、专门体小。
9. 规范修辞
修辞同其他语言要素(如标点符号、数字、插图、表格、数字、量和单位、式子、引文等)的关系也非常密切,运用这些要素也可形成修辞方式。这些要素同语音、语义、词汇、语法等要素一样,都有其相应的规范,如标点符号使用规范(如GB/T 15834—2011《标点符号用法》)、数字使用规范(如GB/T 15835—2011《出版物上数字用法》)、插图使用规范、表格使用规范、量和单位使用规范(如GB 3100~3102—1993《量和单位》)、式子使用规范、引文规范(如GB/T 7714—2005《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等,规范地使用这些要素,遵守其使用规则,属于消极修辞,称为规范修辞。当然,在特定语境中,规范也可被突破而形成积极修辞,称为超规范修辞。
10. 伴随语修辞
语言中通过对语音停顿、轻重、高低的巧妙选用、搭配,表达出不同的意思,巧妙使用伴随语能收到别的修辞方式难以达到的特殊修辞效果。利用伴随语特点形成的修辞称为伴随语修辞,属积极修辞。这种修辞已成为口语语体、文艺语体中的人物对话以及演讲语体、广播语体中不可缺少的修辞方式。
1.9.3.4 辞格修辞和辞趣修辞
1. 辞格
辞格也称修辞格,是在漫长语用实践中形成的具有某种稳固结构、一定规律和鲜明生动表意功能的各种修辞方式,其分类及含义如表1-1所示。
表1-1 辞格分类及含义
辞格是语言要素的综合运用,既同言语的内容比较贴切,又同言语的形式紧密相关,能将内容和形式完美地结合起来,达到一种特殊的言语表达效果。因此,其魅力比较深厚,是修辞的重要方面,通常说的“语言的华巧”或“华巧的语言”就是针对辞格的。缺少了辞格,修辞就会黯然失色,语用中必须用好辞格。使用辞格的修辞称为辞格修辞,属积极修辞。辞格有实用功能,每种辞格就是一种修辞方式;修辞不一定是辞格,但又离不开辞格。
辞格往往具有语体色彩,不同辞格对语体的适用性不同。有的辞格适合做各种语体的修辞方式,而有的只适合做某些语体的修辞方式。一般来说,任一辞格都能做口语语体、文艺语体、政论语体、广告语体的修辞方式,尤其是在文艺语体中;比喻、比拟、反复、夸张、释语、双关等辞格在通俗体、新闻语体中使用较多,引用、排比、节缩、对比、设问、反问等辞格在专门体、事务语体中使用较多。
2. 辞趣
辞趣就是辞的情趣(情调、趣味或意韵),是生成形象生动、幽默风趣、含蓄蕴藉等言语特点和格调的极为有效的手段。它最早是由陈望道作为亚辞格的修辞现象首次提出来的一个修辞术语,后来得到丰富和发展。现在一般这样定义:辞趣是富有表现力的亚辞格的言语现象,及有助于增强言语表达效果的词语的音调或字形图符、书写款式所体现出来的情趣。
富有表现力的亚辞格的言语现象是就意趣而言的,即意趣=言语现象+亚辞格+富有表现力。意趣因为富有表现力,因此属于修辞现象;又因为不像辞格那样具有某种规律性,因此不是辞格,只能算是辞格的“后备军”,其中很多如同耀眼夺目的流星,但一闪即逝,且出没无定,当然有的会随着漫长的语用实践而从“后备军”队伍出来进入常规阵营。按命名难易程度,意趣可分为有名趣和无名趣,前者有一定的形式特点或某种程度的规律,可以命名,后者具有的特点不明显,似乎没有任何规律可循,难以命名。同一词语在不同的社会、历史、文化背景或不同的上下文语境中,形成的意趣自然不相同,有时还会相反,甚至完全相反,因此选词恰当与否对意趣能否形成有决定性作用。
有助于增强言语表达效果的词语的音调是就音趣而言的,即音趣=词语的音调+有助于增强言语表达效果。音趣与音调密切相关,巧用同音字可形成同音异义趣,巧用多音多义字可形成异音同字趣,用好押韵可形成韵趣,用好拗口字能有意地在表达中把声、韵、调极易混同的字交叉重叠而形成拗趣。音趣有时是象征性的,同语句内部相顺应,辅助语言的所有意味和情趣;有时是装饰性的,同语句内部没有必然关联,只是为语言有音乐风味、适口悦耳罢了。
字形图符、书写款式所体现出来的情趣是就形趣而言的,即形趣=字形图符、书写款式+体现出来的情趣。形趣分为字形趣和图符趣,前者巧妙利用形近字来吸引读者的眼球并突出表达效果,后者则是巧妙利用图形、符号、公式等来增强表达效果。现代书面语中改变字体、字形、字号,使用图形、符号等增强表达效果的现象,以及古汉语中的“省联边”(联边指有半个字相同的字)和“调单复”(单复指错综使用肥字和瘦字)等文辞形貌方法,均属形趣。
辞趣是言语的形式单方面的运用,是语言文字本身的情趣,本质上是语感的运用,同言语的内容比较疏远,魅力比较浅淡。使用辞趣的修辞称为辞趣修辞,属积极修辞。辞趣实用功能较强,几乎每种辞趣都可作为一种修辞方式;修辞不一定是辞趣,虽然依赖辞趣但又可以没有辞趣。
辞趣在各种语体中广泛使用,特别在文艺及新闻、广告等交融语体中使用较多。
1.9.4 修辞的层面
语用是为了达到某种理想的交际结果而运用各种修辞方式的过程,本质上是一种综合性的修辞活动和修辞现象。什么交际结果算是理想,并无绝对的标准,但至少可以从修辞的不同层面来把握,不同层面的修辞在语用中的地位并不相同。笔者将修辞分为基础修辞、通用修辞、语体修辞、风格修辞四个层面。
基础修辞讲求言语表达的规范性,主要包括用词准确性、语法通顺性和逻辑正确性,是语用讲求准确表达的基本概念,在语用中处于基础地位。通用修辞讲求言语表达的感受体验性和形象生动性,是语用讲求较好效果的核心概念,在语用中处于中层地位。语体修辞讲求言语表达的语体适合性(切合性),是在基础修辞、通用修辞基础上的更高标准的概念,在语用中处于上层地位。风格修辞讲求语言表达的行文灵活性和风格表现性,是在基础修辞、通用修辞和语体修辞基础之上的一个最高标准的概念,在语用中处于最高层地位,言语作品具有鲜明、独特的风格是语用成功的标志。
一般的语用如记述类文章的写作,有基础修辞通常就够了,但对言语表达有较高要求的语用如表现类、糅合类文章的写作,还要基于基础修辞,通过通用修辞将文章写得形象活泼、生动有力。基础修辞是所有修辞的基础,通用修辞是较高层面的修辞,语体修辞是更高层面的修辞,风格修辞是最高层面的修辞。
张志公在《修辞概要》中指出:“学习写作的人,首先自然是要求把文章写通顺、写明白;进一步再要求把文章写得生动有力;然后,还得根据文章的性质和内容,拿稳一种适当的写法;逐渐在不断的阅读和写作的实际练习中,也应该要求自己培养出一定的风格,使自己的文章具备一定的个性。”这段话很好地阐述了语用中不同层面修辞之间的内在关系。“把文章写通顺、写明白、写得生动有力”是处于基础、通用修辞层面的问题,“根据文章的性质和内容,拿稳一种适当的写法”是文体(语体)修辞层面的问题;“培养出一定的风格”是风格层面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