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研究主旨和意义
1.研究主旨
空间被视为现代建筑学的核心范畴,如何定义空间、描述其生成机制和本质属性,成为研究的核心问题。一方面,空间被视作行为活动发生的场所,作为背景要素而存在。另一方面,空间作为人与之间的过渡和连接。为了区分多个不同的范畴,常使用建成环境和自然环境这一对概念来进行表述,通常所说的建筑空间和城市空间是针对建成环境而言。在以往的聚落研究当中,建筑学领域多从建筑单体角度入手,地理学领域关注建筑与环境的关系,文化人类学和社会学则以聚落居民的生活习俗、行为活动为研究对象。关于聚落本身空间特征的研究还有待进一步拓展。
本研究旨在对现存传统聚落与建筑进行分类、归纳、解析,试图对传统空间进行再诠释,通过数据分析和图示解读揭示空间的深层逻辑,反映物质空间和社会行为相互作用的内在机制。在空间组构理论体系中,空间具有本体性和自明性,不仅可以感知和体验,亦可以理解与分析。聚落空间和聚落居民的社会行为共同构成完整的建成环境体系,空间形态与生活形态相互影响。
通过对晋中地区传统聚落与建筑进行全面梳理,根据空间特征、社会化因子、建成环境规模、文化形态等进行类型化归纳,从全局上对现存聚落进行总结。通过实证分析和类型研究,从环境适应性的角度对聚落的基本形态、地域化特征、空间结构、社会生活等议题进行阐述。
类型研究贯穿宏观、中观和微观不同维度,探讨聚落物质形态和社会形态的关系。本研究将空间作为研究主体,采用二元分析方法从物质空间和社会空间入手,用分析性的研究方法对传统聚落进行总结,在空间形态和社会形态之间建立联系。在研究过程中,通过对历史文献的解读,结合演绎法与分析法推断传统聚落的发展演化。将聚落考古、历史、民俗等研究资料和当代现状相结合,在建构聚落体系的基础上对聚落形态发展的可能性进行探索。
基于对聚落与环境关联耦合的探讨,解释传统聚落的产生、演化与当代发展的动态过程,揭示空间形态与社会文化生活的深层逻辑,为传统聚落在当代社会文化语境下的更新与发展提供理论依据和技术支持。
2.研究意义
整体维度的探讨成为聚落研究的重要转向。阿摩斯·拉普卜特(Amos Rapoport)通过对环境概念的重新阐释将空间和时间、意义、文化等要素整合,形成“结合紧密的整体”[56]。吴良镛先生在《广义建筑学》中强调“聚居”的研究价值,倡导建立一种整体观,系统阐释从原始穴居到村镇城市的人居空间活动[57];在《人居环境科学导论》中提出建构“自然—人—社会—建筑物—网络”的人居环境体系,在此基础上辨析聚落形态的历时性和自明性[58]。
本研究的现实意义在于,对当代社会的聚落环境适应性问题提出回应。传统聚落迫于经济发展、人口迁移、文化冲击等影响,其数量和覆盖范围在不断减少。通过分析聚落的环境适应性,对其形态模式进行提炼,有助于探索人居空间的可持续更新,缓解现有聚落利用与城镇化发展的矛盾。环境适应性理念的应用有利于系统整合片段化的聚落单元,组织梳理空间形态和社会生活的平衡关系。
本研究的理论意义在于,为聚落研究提供思路和方法维度的更多可能。聚落研究对于梳理人类生活空间的发展脉络,阐释空间的本质和形成机制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整体化的类型分析建构聚落形态的演化路径和模式图解,掌握空间的内在逻辑。比尔·希利尔认为以往对于空间的研究多为“规范性(normative)”,需要强化在“分析性(analytic)”方面的深入[59]。通过类型化的归纳统计,可以反映聚落体系与形态的深层结构。此外,虽然本研究的田野调查和分析以乡村聚落为主,但对于城镇聚落的发展亦具有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