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从传承到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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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遗传播仍处于初级阶段

随着我国非遗传播工作的不断开展,传播主体逐步扩大,渠道日趋多元,取得了良好的传播效果。但是,由于目前我国非遗传播工作仍处于初级阶段,所以在媒介潜力挖掘、社会参与程度等方面仍需进一步强化。

(一)媒介传播潜力尚待挖掘

据第40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7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已达7.51亿,中青年网民占整体网民数量的72.1%。由此可见,中青年是互联网渠道开展非遗传播的主要目标群体。2018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前后,快手APP联合央视财经频道特别策划推出“我的家乡有非遗”系列主题活动。网友上传3 500多个短视频作品,8 100多万人次参与;对全国非遗曲艺周进行了7场直播,累计观看人数1 896万人次,累计获得点赞3 607万次。由此可见,网络媒介在推动非遗传播方面已然开始发挥重要作用,但是,对非遗的重视在互联网传播领域尚未达成行业共识,媒介传播潜力尚待挖掘。如何丰富非遗传播形式、如何以更强的互动性和体验感来充分展现非遗之精髓就成为需要行业深思的问题。

(二)警惕非遗传播的“跑马圈地”思维

非遗属于活态文化,非遗的保护和传承应是以人为主体的传承,因此受人口流动影响,非遗具有很强的地域性和流变性。但是,目前我国对非遗的保护和传播依然主要按照传统行政区域进行划分,使得一些非遗传播主体产生了“跑马圈地”的思维,将非遗资源看成是自身独享的文化资源,从而产生排他性。这就为非遗传播设置了人为障碍,无形中也让非遗传播重点局限在当地的“一亩三分地”。从文化传播层面来看,非遗传播主体应该有意识地打破地域限制,跳出自身的狭小空间,加强跨区域传播,强化非遗资源整合,从而使非遗真正融入文化大环境之中。

(三)避免理解偏差掩盖“明珠”光芒

非遗就像一颗蒙着尘埃的璀璨明珠,其自身光芒不能因传播过程造成的社会理解偏差而被掩盖。例如,有人认为非遗是老气横秋的古董,与现代生活相隔甚远;有人将非遗等同于文物,认为非遗“只可远观,不可亵玩焉”。目前出现的种种导向偏差都在无形中为开展非遗传播工作设置了障碍。此外,并非所有媒体都对非遗传播足够重视,在注重流量、制造话题的“注意力经济时代”,古朴典雅的非遗难敌自带流量的网红和“小鲜肉”,多数媒体为了获取短期经济收益还是倾向于选择易夺人眼球的内容,这也就导致非遗在社会关注中易遭边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