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实验室安全
一、大气污染控制工程实验室的管理制度
1.大气污染控制工程实验规则
实验室是进行科学研究的场所,大气污染控制工程实验有易燃、易爆、有腐蚀性或有毒的试剂和药品,在实验前应充分了解实验室规则,实验时在思想上要十分重视安全问题,集中注意力,遵守操作规程,避免事故的发生。
①进入实验室应保持整洁和安静;禁止在实验室内大声喧哗、追逐嬉玩和随地吐痰;禁止赤足、穿拖鞋进入实验室,实验室内严禁吸烟、吃食品,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②进入实验室首先熟悉水龙头、电闸的位置和操作方法,以及灭火栓的使用方法。注意节约用水、电、气、油以及化学药品等。爱护仪器、实验设备及实验室其他设施。
③启用加热设备时,注意被加热物(如液体等)是否溅出,以免受到伤害。嗅闻气体时,应用手向自己方向轻拂气体。使用电气设备时,不要用湿手接触电插销,以防触电。
④浓酸、浓碱具有强腐蚀性,切勿溅在衣服、皮肤上,尤其勿溅到眼睛上。稀释浓硫酸时,应将浓硫酸慢慢倒入水中,而不能将水向浓硫酸中倒,以免迸溅。
⑤实验室常用的溶剂乙醚、乙醇、丙酮、苯等有机易燃物质,在安放和使用时,必须远离明火,取用完毕后应立即盖紧瓶塞或瓶盖。
⑥能产生有刺激性或有毒气体的实验,应在通风橱内(或通风处)进行。
⑦有毒药品(如重铬酸钾、钡盐、铅盐、砷化合物、汞化合物、氰化物等)不得进入口内或接触伤口,不能将有毒药品随便倒入下水管道。
⑧实验完毕,应洗净双手后,才可离开实验室。
⑨实验室的仪器和药品未经教师准许,不能带出实验室。因操作不慎等原因,损坏仪器、设备,应上报登记。因违规操作,造成仪器、设备损坏,根据情节的轻重和态度由指导老师会同实验室负责人,按仪器、设备的价值酌情折价赔偿,情节严重、损失较大者,上报学校进行处理。
⑩剧毒药品的领取、使用和保管,按照相关药品管理规定执行。
2.学生实验守则
①实验前应认真做好预习,明确实验目的,了解实验内容及注意事项,写出预习报告。
②做好实验前的准备工作,清点仪器,如发现缺损,应报告指导教师按规定向实验员从准备室补领。未经指导教师同意,不得随意移动或拿走仪器设备。
③实验时保持肃静,思想集中,认真操作,仔细观察现象,积极思考问题,做好记录。
④保持实验室和台面清洁、整齐,废纸屑、废液、废金属屑等废物应存放于指定的地方,不能随手乱扔,更不能倒在水槽中以免水槽或下水道堵塞、腐蚀或发生意外。
⑤爱护国家财物,小心正确地使用仪器和设备,注意安全,节约水、电和药品。使用精密仪器时,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如发现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指导老师。实验药品应按规定取用,取用药品后,应立即盖上瓶塞,以免弄错,沾污药品。放在指定地方的药品不得擅自拿走,自瓶中取出的药品不能再倒回原瓶中。
⑥实验完毕后将玻璃仪器清洗干净并放回原处,整理好桌面,经指导教师批准后方可离开。
⑦每次实验后由学生轮流值日,负责整理公用药品、仪器,打扫实验室卫生,清理实验后废物,检查水、电、煤气开关是否已关闭,关好门窗。
⑧实验室内的一切物品(包括仪器、药品、产物等)不得带离实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