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工程管理资料概论
第1节 工程资料的管理职责
要 点
搜集和整理好建筑工程资料是建筑施工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工程质量管理的组成部分。任何一个工程质量技术资料如不符合有关标准规定,则判定该工程不合格,对该工程质量具有否定权。做好施工质量技术资料管理工作是很重要的,应首先了解工程资料的管理职责。
解 释
一、通用职责
① 工程资料的形成应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工程合同与设计文件等规定。
② 工程各参建单位应将工程资料的形成和积累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
③ 工程各参建单位应确保各自文件的真实、有效、完整和齐全,对工程资料进行涂改、伪造、随意抽撤、损毁或丢失等的,应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应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④ 工程资料应随工程进度同步收集、整理并按规定移交。
⑤ 工程资料应实行分级管理,由建设、监理、施工单位主管(技术)负责人组织本单位工程资料的全过程管理工作。建设过程中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和审核工作应有专人负责,并按规定取得相应的岗位资格。
二、工程各参建单位职责
1.建设单位职责
① 应负责基建文件的管理工作,并设专人对基建文件进行收集、整理和归档。
② 必须向参与工程建设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资料。
③ 在工程招标及与参建各方签订合同或协议时,应对工程资料和工程档案的编制责任、费用、套数、质量和移交期限等提出明确要求。
④ 由建设单位采购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构配件,建设单位应保证建筑材料、设备和构配件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并保证相关物资文件的真实、完整和有效。
⑤ 应负责监督和检查各参建单位工程资料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工作,也可委托监理单位检查工程资料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工作。
⑥ 对须建设单位签认的工程资料应签署意见。
⑦ 应收集和汇总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等单位立卷归档的工程档案。
⑧ 应负责组织竣工图的绘制工作,也可委托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或施工单位,并按相关文件规定承担费用。
⑨ 列入城建档案馆接收范围的工程档案,建设单位应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提请城建档案馆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未取得《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预验收意见》的,不得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⑩ 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将工程档案移交城建档案馆。
2.勘察、设计单位职责
① 应按合同和规范要求提供勘察、设计文件。
② 对须勘察、设计单位签认的工程资料应签署意见。
③ 工程竣工验收,应出具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3.监理单位职责
① 应负责监理资料的管理工作,并设专人对监理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和归档。
② 应按照合同约定,在勘察、设计阶段,对勘察、设计文件的形成、积累、组卷和归档进行监督、检查;在施工阶段,应对施工资料的形成、积累、组卷和归档进行监督、检查,使工程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符合有关要求。
③ 列入城建档案馆接收范围的监理资料,监理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两个月内移交建设单位。
4.施工单位职责
① 应负责施工资料的管理工作,实行技术负责人负责制,逐级建立健全施工资料管理岗位责任制。
② 应负责汇总各分包单位编制的施工资料,分包单位应负责其分包范围内施工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并对施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
③ 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将工程的施工资料整理、汇总完成。
④ 应负责编制两套施工资料,其中一套移交建设单位,另一套自行保存。
5.城建档案馆职责
① 应负责接收、收集、保管和利用城建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② 应负责对城建档案的编制、整理、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对国家和各省、市重点、大型工程项目的工程档案编制、整理、归档工作应指派专业人员进行指导。
③ 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对列入城建档案馆接收范围的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并出具《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预验收意见》。
相关知识
工程资料的意义和作用
搜集和整理好建筑工程资料是建筑施工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工程质量管理的组成部分。每个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前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施工过程中质量技术管理资料达到验收条件;二是建筑物体达到验收条件,两者缺一不可。
一个建筑物体竣工后是看得见摸得着的有形物体,验收时只能在外观上加以评价,但内在的施工质量及质量管理实施情况,只能通过验收整个施工过程的有关质量技术资料,看其是否清楚齐全,是否符合有关规范、规程的要求来检验。同时它又是将来对该建筑物检查、维修、使用、管理、改建的最原始依据。
对于一份排列有序、内容齐全、清楚明了的单位工程施工质量技术资料,必须在施工中根据工程实际物体,按照有关规范、规程去检测、评定,做到物体实际质量等级与资料内所记载的质量数据相符,这是物体质量实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