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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患有慢性高血压的育龄女性孕前应考虑停用哪些抗高血压药
患有慢性高血压的育龄女性孕前应停用妊娠期禁忌的药物,妊娠期间禁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ACEI)如卡托普利、依那普利和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ARB)类如氯沙坦(科素亚)、缬沙坦(代文)的降压药物。
妊娠期应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可致胎儿及新生儿高致病率和高死亡率,已报道的并发症包括羊水过少、宫内生长迟缓、早产、胎儿及新生儿肾衰竭、骨畸形、肺发育不良、呼吸窘迫综合征、肢体挛缩、持续性动脉导管未闭、长期性低血压及新生儿死亡。建议生育期妇女不要使用。
已有准妈妈无意中服用缬沙坦时,发生自然流产、羊水过少和新生儿肾功能不全的报道。另外,也有报道在妊娠中期和晚期给予坎地沙坦酯治疗高血压,出现羊水过少症、胎儿及新生儿死亡、新生儿低血压、肾衰竭、高钾血症、头颅发育不良,以及可能由于羊水过少,引起四肢挛缩、颅面畸形等。如果用药期间发现妊娠,应立即停用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类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