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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广东省血吸虫病监测工作
广东省历史上有12个县(市、区)和3个农场流行血吸虫病,经过几代人积极防治,于1974年达到血吸虫病传播控制标准,1985年达到传播阻断标准,1986年转入全面监测巩固工作阶段,迄今血防成果巩固。
一、流行和防治概况
新中国成立前,血吸虫病流行十分猖獗,民不聊生。据不完全统计,全省遭受血吸虫病肆虐而村毁人亡村庄有200多个,死者难以统计。据现有资料记载及调查访问,1911年澳乃德在德庆县发现第一例血吸虫病人,证明血吸虫病流行至少有一百多年历史。1937年陈心陶教授在曲江县发现血吸虫中间宿主钉螺。
20世纪50年代全省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发现疫区主要位于北江流域的仁化县、曲江县、翁源县、英德市、清远县(现清新县、清城区)、清远华侨农场、花都市、四会市、大旺华侨农场、三水市、佛山迳口华侨农场、南海市、顺德市、增城市,共有12个县(市、区)和3个农场。累计有螺面积1亿多平方米,血吸虫病人84859人,其中晚期病人4432例。人群血吸虫平均感染率为29.22%(16.41%~84.21%),钉螺感染率为3.18%(630/19783)。根据钉螺分布地理特征分为草塘型(相当于湖沼型)和山丘型。
1951年4月成立了广东省血吸虫病防治研究所,1956年开展血吸虫病防治工作,1956~1957年省和各流行县相继成立血吸虫病防治领导小组,各流行县建立血防站(队),全面开展大规模防治工作。20世纪60年代,由于经济低潮和文革影响,血防工作基本处于停顿状态,致使疫情大幅回升。1968年底省革委会召开全省血防工作会议,重新健全各级血防领导机构,各流行县迅速掀起血防工作新高潮,制订以消灭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的防治策略,实施“水(水利)、垦(垦荒)、种(种植)、灭(灭螺)、治(治病人、治病畜)、管(管粪、管水)”六字综合防治措施,土埋灭螺及改造钉螺孳生环境。30多年的防治工作,累计灭螺486060.48万m 2,改变钉螺孳生环境4925.36万m 2,有螺面积从1958年的8346.11万m 2下降到1984年的0.16万m 2,同时全面开展综合查病和治病工作。1974年全省达到了血吸虫病传播控制标准,1985年达到了传播阻断标准。
1986年迄今,广东省全面转入监测巩固阶段,坚持“综合治理、科学防治”的方针,各历史流行县(农场)每年均开展传染源监测和螺情监测。检测历史病人5.9万人次,未发现晚期血吸虫病患者。采用免疫学方法检测中小学生和外来人群13万多人,查获本地新感染确诊病例2例(1992年),输入性临床诊断病例46例和确诊病例9例。对流行地区可疑孳生环境进行抽样查螺,结果仅于1992年在迳口农场曹寨村发现一个残存阳性螺点,面积约2000m 2,钉螺感染率为2.29%,其余均未发现活钉螺。通过采取查治病人和查灭钉螺等综合性治理措施,消除了疫点,巩固了成果。
二、主要监测措施
广东省达到血吸虫病传播阻断标准后,监测工作主要措施是消除残存传染源和钉螺,加强输入性传染源及钉螺防控,消除隐患巩固血防成果。
(一)技术措施
1.巩固监测与健康教育相结合的措施
达到血吸虫病传播阻断标准后,特别是长期没有再发现钉螺和新感染病人时,往往会造成部分干部甚至专业人员逐渐出现思想麻痹,对监测工作的长期性、经常性、复杂性认识不足。所以在开展业务工作同时,必须做好血防健康教育工作,如组织群众开展义务查螺日活动,在中小学校开展“四个一”活动(上一次血防知识教育课、看一次血防录像、参加一次查螺、写一篇活动后记),向群众印发血防知识传单,宣传报螺有奖制度等。通过各种形式宣传血吸虫病预防知识,不断强化和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血防意识,树立巩固血防人人有责的观念。
2.钉螺监测与传染源监测相结合的措施
为巩固血防成果,根据血吸虫生物学特性及其流行传播特征,必须抓好钉螺监测和传染源监测两个主要环节。
(1)经常性查螺与改造钉螺孳生环境相结合:
消灭钉螺最有效、彻底方法就是结合生产整治钉螺孳生环境。历史流行地区每年在春、秋两季对当地可疑孳生环境开展查螺的同时,根据实际情况与发展生产相结合,对低洼荒地进行开荒垦种或开挖鱼塘等方法改造,最大限度减少钉螺孳生环境以消除隐患。
(2)提高查螺队员责任心与加强查螺质量控制相结合:
目前查螺方法主要是依靠人工肉眼检查,查螺质量受主观和客观因素影响。在远期监测阶段,钉螺密度较低不易被发现,因此要求提高查螺人员的责任心,掌握钉螺的分布特点,全面、系统、认真、细致地进行查螺工作。同时,为保障查螺质量和提高钉螺检出率,采用了多种方法查螺,如系统抽样结合环境抽查、全面细查法、设标记假螺点查螺、水下诱螺等,以集各种方法优点,优势互补,提高查螺质量。
(3)力求采取人群监测与动物监测相结合:
由于血吸虫终末宿主除人以外,尚有40多种哺乳动物,特别是牛作为血吸虫病传染源的传播能力远大于病人,所以在开展人群监测的同时必须开展动物血吸虫病监测,以综合分析血吸虫病疫情动态。
(4)采取新感染病人监测与历史病人监测相结合:
对达到血吸虫病传播阻断标准后出生人群和来自非疫区人群进行血吸虫病新感染监测,可作为判断当地是否出现血吸虫病疫情敏感指标。对历史血吸虫病人进行监测,一是观察其是否继续排血吸虫卵,二是在监测工作初期,可能有部分历史病人原来未用吡喹酮治疗或疗程不足、疗效不佳或未治愈,会有一些患者发展为晚期病人。为减少和预防晚期血吸虫病患者出现,必须对历史病人进行追踪复查,符合复治标准的患者尽可能给予吡喹酮治疗。
3.输入性疫情监测与内源性疫情监测相结合的措施
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人口流动频繁,动植物流通增多,钉螺可通过各种渠道输入传播阻断地区,而这些地区还存在相当数量适合钉螺孳生的环境,外来钉螺很有可能在当地生长、繁殖和扩散。另一方面,流动人口中有相当数量是来自疫区的血吸虫病人,在一定条件下将可能成为传播阻断地区血吸虫病传染源;牛、羊、猪等动物的输入也可能导致传染源输入,所以在做好本地疫情监测的同时,必须加强外来传染源输入监测,进一步巩固血防成果。
4.常规监测工作与科研工作相结合的措施
在传播阻断地区,由于钉螺的孳生环境、病人数量、监测资源等各方面不断地发生变化,可能使监测工作不断遇到新问题、困难和挑战,例如监测管理模式、查螺技术方法、查螺质量控制、输入性钉螺、流动人口传染源防控等,因此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如流行范围、自然条件、生产习惯、经济发展、监测资源等,针对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通过科学研究寻找对策,不断完善监测技术方法和措施,巩固血防成果。
(二)组织措施
1.加强领导
血吸虫病监测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加强领导及完善组织机构是做好监测工作的根本。要始终把巩固血防成果作为主要工作来抓,各地应增强对监测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认识,做到“三不”(思想不松、组织不散、工作不停),“三性”(长期性、经常性、科学性),“三严”(严要求、严管理、严监测),“五抓”(抓提高认识、抓队伍建设、抓任务落实、抓部门配合、抓检查督促),从措施上保障监测工作顺利开展。
2.落实经费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根据各自任务,统筹安排好血防经费。对任务较重和经济困难地区,省有关部门视财政情况给予适当补助,地方配套资金与省级资金同步落实。各地根据群众承受能力,因地制宜开展社会集资、群众义务工等,多渠道、多层次筹集资金,动员全社会力量做好监测工作。
3.部门合作
阻断血吸虫病传播的主要成功经验之一就是各有关部门密切合作,齐抓共管,共同努力。各地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深入重点地区调查研究,对各部门监测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同时共商对策,按各自分管工作,尽职尽责落实和完成监测任务。
4.队伍建设
为适应改革开放的新形势及监测工作的新变化,血防队伍建设必须进行改革创新。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血防机构组织形式,加强目标管理,保持一支与监测任务相适应、精干的队伍,并注重新生力量补充和人员培训,承前继后,为监测工作提供必需的技术保障。
5.群众参与
为使血吸虫病监测工作能够长期扎根基层、深入群众,各地根据自身特点通过不同形式加强血防知识教育和宣传,不断强化疫区干部群众血防意识,通过各种形式宣传血防成果来之不易,充分认识监测工作的长期性和重要性,增强干部群众的血防意识和参与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