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一、2017年工作情况
(一)落实完善就业创业政策
指导西部省份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2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意见》(国办发〔2015〕47号),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支持西部地区加大政策落实力度,继续加大就业补助资金转移支付力度,2017年共拨付西部12省区市就业补助资金145亿元。
(二)强化公共就业服务
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西部地区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生服务月等就业专项活动,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为广大劳动者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岗位信息、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
(三)促进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
指导西部省份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切实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6〕119号),指导东西部省市建立健全劳务协作机制,签订劳务协作协议,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促进西部地区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到东部地区就业。组织建设全国就业扶贫基地,遴选西部地区551家全国就业扶贫基地,支持贫困劳动力求职就业。召开推动农民工返乡创业电视电话会议,指导西部地区加强返乡创业支持力度,推动就地就近就业。
(四)推进人力资源市场建设
一是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健全人力资源市场运行机制,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服务水平,更好地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实施“2017年西部和东北地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援助计划”,安排了15个项目支持西部和东北地区15个省份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人员培训、赴东部省份对口交流、组织人力资源服务业从业人员研修,搭建高校毕业生供需对接平台等活动,推动解决西部和东部地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与发展不充分不平衡问题。二是指导有关地区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鼓励发展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增强人力资源服务创新能力,批复设立中国西安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中国长春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三是促进区域人才合理流动与优化配置。指导京津冀、东北老工业基地等开展区域人才合作,为区域协调发展提供人才支持。指导举办东北三省人力资源合作交流大会、泛珠三角人力资源合作论坛、全国部分大中城市人才中心主任联席会议等活动。
(五)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
西部12省区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扩面稳中有升。截至2017年9月底,参保人数达14788万人,较上年底增加59万人,其中领取待遇人数4412万人,较上年底增加69万人。内蒙古、青海和宁夏2017年提高了本地基础养老金,目前,内蒙古、西藏、青海、宁夏、新疆5省区基础养老金高于全国平均水平。陕西调整提高了缴费档次,并相应提高缴费补贴标准。2017年8月,人社部、财政部和国务院扶贫办印发社会保险扶贫工作文件,西部12省区市正在积极贯彻落实。
(六)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
2017年,各级政府继续加大财政投入,提高城乡居民医保各级财政补助标准,中央财政对西部地区给予重点倾斜。2017年,人均财政补助标准由2016年的420元/年增至450元/年,中央财政对120元基数部分按照50%比例补助,对每年新增加部分按照80%比例给予补助,补助比例高于中东部地区。2017年,中央财政对西部地区按照人均324元予以补助(占当年各级财政人均补助标准的72%)。
(七)深入实施西部地区高层次人才援助计划
围绕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需求,确定12项重点示范项目,资助金额95万元,吸引各类高层次人才投身西部大开发,带动技术、信息、成果等创新要素向西部集聚,为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
(八)加强西部地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2017年,将西部地区申报的57期高级研修项目纳入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计划,计划培养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近4000人,有力加强了西部地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九)开展新疆、西藏特培工作
加大西部少数民族科技骨干培养力度,起草上报2017年特培工作计划,选拔520名新疆、西藏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进行特殊培养和实践锻炼,计划组织4期(新疆3期、西藏1期)专家服务团赴新疆、西藏开展学术交流、技术合作等服务活动。
(十)高度重视对西部地区的智力帮扶工作
在2017年专家服务基层活动中,为西部地区遴选了23个重点示范项目(含19个自主项目和4个受援项目)。在2017年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工作中,为西部遴选了5个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共资助资金387.5万元。引导专家深入西部地区开展形式多样的服务活动,助推当地经济技术发展,加强当地人才队伍建设,为西部地区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
(十一)在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等留学人才引进项目中向西部地区倾斜
通过海外赤子为国服务行动计划,组织高层次海外留学人才赴西部地区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智力支撑。
(十二)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
2017年,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部署要求,继续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选拔2.8万余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等服务,有针对性地为基层输送和培育青年人才,中央财政补助名额进一步向西部地区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