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交通运输部
一、2017年工作情况
(一)大力推进西部地区公路交通建设
继续把西部地区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放在优先地位,在资金投入、项目安排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一是加大年度投资支持力度,2017年,安排西部地区车购税投资较上年增长20%。二是积极推进高速公路及国省干线公路建设,完成仁怀至遵义国家高速公路、G219都拉塔口岸至昭苏等40多个公路重点项目的工可行业审查,并指导地方加快推进项目审批。西部地区在建高速公路达1.7万公里,在建国省干线公路达4万公里,均超过中东部地区总和,西部地区公路网联通和畅达水平不断提高。三是不断推进西部地区农村公路发展。完善农村公路制度体系,组织修订了《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重点解决村道建设管理职责不明确、建设标准低、安全质量问题突出、建设程序较烦琐、农村公路适用基本建设程序等一系列问题。西部地区全年新改建农村公路完成16万公里,新增通硬化路乡镇94个、建制村1.1万个。四是积极推广“双随机,一公开优”“七公开”等农村公路建设监管宝贵经验,鼓励西部地区结合实际,探索和推广项目库管理模式,简化立项审批程序。同时,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和技术指导,促进农村公路发展。
(二)加大支持西部地区内河水运和沿海港口建设
内河水运方面。2017年,交通运输部加强顶层设计,研究印发了《珠江水运发展规划纲要》。安排约10亿元资金支持西江航运干线、岷江、嘉陵江、澜沧江、柳江等航道、船闸、航电枢纽工程。实施了西津水利枢纽二线船闸、柳江红花水利枢纽二线船闸工程、嘉陵江川境段航运配套工程二期工程、涪江干流潼南航电枢纽工程等重点项目;及时办理了重庆港永川港区、万州港区,南宁港隆安港区等一批港口深水岸线审批。
沿海港口方面。积极支持广西沿海港口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联合批复《防城港港口总体规划(2016—2030年)》,更好地促进广西沿海港口优化布局和协调发展。结合《水运“十三五”发展规划》,将防城港30万吨级进港航道工程、企沙港区企沙南作业区航道一期工程、钦州港东航道扩建工程及北海港铁山港区航道疏浚二期扩建工程等8个港口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纳入规划,按照西部地区资金补助标准支持广西沿海港口建设。
(三)大力提升西部地区综合运输服务能力
加快推进西部地区多式联运发展,不断提升西部地区物流服务水平,组织开展第二批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西部地区共有11个项目纳入了示范工程。组织召开了多式联运现场会,研究交流发展经验,深入推进多式联运发展。
深入推进西部地区国际道路运输发展。一是新亚欧大陆桥经济走廊方向,与俄罗斯举行了中俄总理定期会晤委员会交通合作分委会汽车运输和公路工作组会谈,举行了中俄国际道路运输事务级会谈,就中俄国际道路运输协定修订、中俄国际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等事宜开展深入磋商,形成一致意见。二是中国—中亚—西亚经济走廊方向,分别与乌兹别克斯坦、土耳其就中乌、中土双边国际道路运输协定达成一致,由交通运输部部长代表我国政府同外方签署。三是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方向,筹备参加了大湄公河次区域国家便利运输委员会联合委员会特别会议,率先签署了《关于实施<大湄公河次区域便利货物及人员跨境运输协定>“早期收获”的谅解备忘录》,与会各国就加快签署和启动实施《“早期收获”备忘录》及增加次区域跨境运输便利化运输线路和过境站点等问题进行磋商并达成一致。四是中蒙俄经济走廊方向,积极推进落实2016年签署的《关于沿亚洲公路网国际道路运输协定》。
(四)推动西部四省区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
指导内蒙古、甘肃、青海、宁夏四省区于5月31日前,全面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共撤销收费站点243个、减少收费公路1.6万公里,预计全年可减少车辆通行费支出21.6亿元。积极协调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将四省区纳入2018年中央专项补助资金安排范围。
(五)加强西部地区教育培训和人才支持
一是加强部省联动,重点面向西部地区开展教育培训支持。根据西部地区干部人才队伍的实际情况和培训需求,开展面授培训、远程网络培训、交通运输名师讲师团“送教上门”等多样化培训,举办培训项目45项,培训管理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12600人次,提升了西部地区交通运输干部人才素质能力。二是健全人才交流体系,选优配强挂职人选,2017年共选派13名干部参加扶贫支援工作。同时,创新六盘山片区干部人才扶贫方式,研究成立六盘山片区扶贫工作联络组,对片区四省区选派处级干部、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集中统一派出,加强领导,形成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