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一、2017年工作情况
(一)积极扶持西部地区优秀文化作品创作生产
推动相关工作写入行业规划。将实施全民阅读工程、实体书店建设扶持工程、少数民族新闻出版东风工程、丝路书香工程、丝绸之路影视桥工程、中国当代作品翻译工程、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升藏区广播电视节目覆盖能力建设等西部相关工作写入《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十三五”发展规划》并推动落实,让西部地区人民群众共享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发展的文化成果。
扶持西部地区优秀国产影片。采取多种措施支持西部地区优秀国产影片的创作、宣传和发行,2017年电影精品专项资金对西部地区优秀国产影片和电影放映活动给予了1700万元资金支持,较有影响力的作品包括天山电影制片厂摄制的《塔克拉玛干的鼓声》《天牧》,描绘西藏的纪录影片《冈仁波齐》《皮绳上的魂》《七十七天》《金珠玛米》等。《塔克拉玛干的鼓声》荣获第十四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优秀作品奖,《冈仁波齐》获得第7届中国电影导演协会年度评委会特别表彰奖,《金珠玛米》获得第7届北京国际电影节民族电影展最佳导演奖。
提高西部地区精品出版能力。2017年8月,总局公布了“十三五”国家重点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出版规划调整情况,其中安排了提高西部地区精品出版能力、服务西部大开发的有关项目,如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社《高速铁路绿色发展丛书》、甘肃科学技术出版社《青藏高原植物志》、宁夏人民出版社《“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民族志丛书》等。通过国家出版基金、“原动力”中国原创动漫出版扶持计划等,支持了一大批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护传承优秀少数民族文化、向世界展示少数民族文化魅力的出版物出版。
(二)推动西部地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产业发展
加大中央文产资金的扶持力度。对西部12省区市的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产业给予发展专项资金扶持约28081万元,用于实体书店、融合发展、文化创意、影视产业等方面的重大项目发展,通过项目带动作用,增强了西部地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产业的发展后劲。
支持西部地区播出机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和电视剧制作机构建设发展。2017年,总局共批准西藏自治区68个县、青海省7个县、甘肃省甘南州6个县设立县级广播电视台,基本解决了上述藏区县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空白点”问题。2017年,全国共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机构14389家,其中西部地2191家。全国113家《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机构中,西部地区7家。
大力扶持西部地区网络视听节目发展。截至2017年10月,共批准西部12省区市的102家机构开办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其中包括10家省级网络广播电视台;共批准15家机构开办移动互联网视听服务。
扶持西部地区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在2017年举办的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专项资金扶持项目评审中,对西部地区送评的广播电视作品给予政策倾斜,广播类作品获奖8个,占广播类获奖作品总数的16%。电视类作品获奖6个,占电视类获奖作品总数的9%。上述奖项共获得总局公益广告扶持资金266万元,有效调动了西部地区公益广告制作播出的积极性。
对新闻出版资源配置方面给予支持。支持创办《拉萨日报》《拉萨日报(藏文)》2种报纸,《党员之友(维吾尔文)》《贵州全域旅游》等16种期刊,设立四川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等17家网络出版服务单位,批准重庆新华传媒有限公司等7家单位从事中小学教科书发行业务。
支持西部地区版权工作。在侵犯著作权案件查处经费补贴和年度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集体和有功个人的奖励上对西部地区适当予以倾斜。在青海等西部地区举办版权行政执法、软件正版化的专题培训班,加强对西部地区基层版权执法人员的指导。确定宁夏盐池县、贵州黔西县为国家级国产软件应用试点县,开展国产软件应用试点工作。
推进西部地区新闻出版业数字化转型升级。2017年5月,联合财政部印发了《关于深化新闻出版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工作的通知》,为西部地区新闻出版单位优化软硬件装备、开展数据共享与应用、探索知识服务模式和技术创新等方面指明了方向和路径。研究制定了《少数民族文化数字出版促进工程实施方案》,将新疆、西藏区域内的少数民族文字出版内容加工转换、制作和传播作为支持重点,新疆经济报社和新疆音像电子社被确定为全国“数字出版转型示范单位”。
(三)推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业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继续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一是继续实施贫困地区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工程。2017年2月,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8部委联合印发了《“十三五”时期文化旅游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发改社会〔2017〕245号),明确对贫困地区县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制播能力建设、广播电视无线发射台站基础设施建设和少数民族新闻出版东风工程予以支持,对西部地区中央投资补助比例为80%。2017年,安排西部中央预算内投资8.61亿元。二是继续推进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为西部33172座台站配备6344套地面数字电视发射系统,254座台站配备254套数字音频广播发射系统,用于转播12套中央电视节目和3套中央广播节目。2017年,中央财政落实西部运维经费3.23亿元。三是推进直播卫星公共服务。2017年,中央财政补助广西、四川、青海3省(区)99.25万农户9925万元。
加大文化产品和惠民服务的帮扶力度。一是大力实施农村电影数字化放映工程。根据一村一月放映一场电影的目标,对农村电影公益放映场次按西部80%比例给予补助。2017年,落实西部地区中央财政补助资金3.35亿元。培育发展多种所有制形式的农村电影院线公司和农村电影放映队,截至2017年,西部已组建农村电影院线公司102条,电影放映队2万余支,有效订购场次272万余场。二是举办专项电影放映活动。2017年在内蒙古举办了为期一个月“庆祝内蒙古自治区成立70周年”的专题电影放映活动,放映了《遵义会议》《北燕南鸣》等多部重大历史革命、扶贫攻坚题材影片。中国成都金砖国家电影节上为观众展映了33部影片,组织了200多场观影活动。三是大力推动西部电影少数民族语译制工作。2017年以来,组织影视剧制作单位向少数民族地区捐赠2000集电视剧、18000分钟电视动画片,推荐94部影片作为少数民族语待译制片目并提供译制素材。译制完成少数民族影片942部,可订购影片721部。落实西部地区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77亿元。四是配合实施贫困地区百县万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示范工程。2017年,落实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42亿元,对西部地区1.21万个村配置广播器材予以补助。
开展全民阅读重大工程。一是落实东风工程补助资金1.43亿元,向新疆广大农牧民群众赠阅喜欢看、用得上的出版物,向基层兵团战士赠阅手机报,向西藏及四省藏区赠阅《人民日报》(藏文版)和寺庙书屋补充更新等项目。二是加大西部地区优秀少儿报刊的推荐力度。在全国优秀少儿报刊评选活动和“少儿报刊阅读季”活动中对西部地区优秀少儿报刊予以重点推荐,并组织开展向西部贫困地区的学校捐赠少儿报刊公益活动。
提升民文地区民文出版能力。一是加强民文出版基地建设。目前,已批准新疆、内蒙古、吉林相继建立了国家民文出版基地。积极督促有关单位建立和完善民文出版基地体制机,组织编制基地建设的总体规划和重点出版物出版规划。二是落实民族文字出版资金1.29亿元,重点补贴少数民族文字出版物出版、少数民族文字出版编译人才培养,以及少数民族文字出版物版权合作和交流。
(四)加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业的国际传播能力建设
推动广播影视“走出去”。一是支持广西、云南、新疆等通过《电视中国剧场》等形式推动影视节目走出去。二是支持云数传媒公司推动数字地面电视技术标准在南亚东南亚国家的建设和运营。三是支持四川积极搭建对外交流合作平台,2017年6月和11月在成都举办金砖国家国际电影节和2017年亚洲广播大会等活动。四是支持推动西藏电视台和四川电视台对尼泊尔、印度等国家“走出去”。五是积极参与“丝绸之路影视桥工程”,促进边境省区与周边国家的影视合作、技术标准运用、媒体合作运营等产业合作。
推动新闻出版“走出去”。一是经典中国国际出版工程2017年资助陕西太白文艺版社《太阳官》(英文版)、陕西人民出版社《中国神话哲学》(英文版)、四川美术出版社《雪域精工——藏族手工艺全集》(英文版)翻译出版,资助金额共计21万元。二是“丝路书香工程”资助四川、云南、西藏、新疆等重点翻译资助项目7个,资助金额473万元;三是2017年图书版权输出奖励计划(二期)对陕西、四川、重庆、广西、西藏、新疆等78种图书版权输出进行了奖励,奖励金额37.2万元。支持宁夏黄河出版集团举办“一带一路”图书版权贸易展,给予补贴18万元。
(五)加强西部地区人才队伍建设
做好干部挂职工作。做好总局第八批援藏6名同志、第三批援青2名同志、赴四川甘孜扶贫1名同志的服务管理工作。继续选派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作风扎实的6名局处级干部,作为第九批援疆人选赴新疆挂职,并完成第八批援疆干部的挂职期满考核工作。根据安排,接收4名西部地区干部到总局机关挂职,
大力支持西部地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人才培训工作。将西部地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人才培训项目纳入年度培训计划,并在人才专项中划拨专款支持此项目,确保工作全面实施。2017年,面向西部地区安排举办广播影视培训班26期,培训人员1700余人次,支持经费359.44万元。拨付专项资金100.43万元支持新疆、西藏、四川新闻出版广电局举办新闻出版业务骨干专题培训班。此外,2012年以来,与中国传媒大学联合实施广电专业远程学历教育,对西部地区市县专业技术人员给予学费资助,已确定资助907人;其中,2017年毕业102人,总局资助学费54.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