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国家西部开发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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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知识产权局

一、2017年工作情况

(一)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

推进西部地区知识产权战略深入实施。指导西部地区绝大部分省(区、市)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政策文件。指导重庆、广西、四川、甘肃、陕西印发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方案或实施意见,支持成都市成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创建市。支持内蒙古等西部10省区市编制出台知识产权“十三五”规划,其中,内蒙古、四川、宁夏知识产权“十三五”规划纳入省重点专项规划。指导和支持广西、陕西、新疆等西部省区建设“一带一路”地方知识产权支点。指导广西、重庆深入开展知识产权区域布局试点工作,探索形成以知识产权资源为核心的资源配置机制。对四川、重庆、宁夏等8个西部省区市开展有效专利调查。为四川、陕西等西部省份提供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统计工作指导和数据支持。选取四川省成都高新区开展园区产业经济统计分析试点工作。在宁夏开展区域新能源产业专利统计分析与环境价值评价工作。

促进西部地区专利战略深入实施。在知识产权强省强市建设和有关试点示范工作中强化专利质量评价和引导。建立各级专利资助和奖励工作台账,全面梳理资助政策落实情况,强化质量导向,促进专利质量全面提升。截至2017年10月底,西部地区共拥有发明专利15.0万件,较2016年底增长18.1%,增速与全国平均水平持平,占全国总量的比重达到11.5%。拥有三种专利合计69.0万件,较2016年底增长9.7%。

探索西部地区知识产权管理改革。指导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开展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率先在全国开展商标、专利、著作权“三合一”行政管理和执法。完成5项联合执法流程制定,建立3条联络专线,参与查处、调解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10余起,运用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2017年以来共办理各类知识产权业务300余件。

(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知识产权运用

加强对西部地区立法工作提供指导的针对性。2017年,选取内蒙古作为重点指导对象,加强与地方立法机关沟通,对地方专利立法项目予以指导。在拉萨市举办遗传资源和传统知识保护研讨会,交流国际和国家层面工作进展情况,了解地方保护实践和产业发展中问题和需求,为后续研究提供指引。

加大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力度。印发《<关于严格专利保护的若干意见>任务分工和工作进度方案》(国知办发管字〔2017〕27号)。统一部署,督导各地方局积极开展“雷霆”专项行动。深化跨地区执法协作机制,建立长江经济带11省市、丝绸之路经济带9省市、西部12省区市等联合执法协作机制。加快广西、内蒙古、甘肃等地设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分中心、工作站等分支机构建设。2017年1—10月,西部12省区市专利行政执法办案总量5816件,同比增长31.8%。在甘肃省、重庆市、石河子市等西部省市开展仲裁调解试点,成功调解案件40余起。确定7家重点市场开展第四批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工作。在四川召开2017年度巡回审理庭管理工作会议,在西宁市举办西北地区专利侵权判定培训班,在内蒙古、四川、云南等地开展巡回口审,在新疆乌鲁木齐召开巡回审理庭使用培训。

促进西部地区提升知识产权运用能力。推动西部地区的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建立工作机制,确定设立国家专利导航项目(重庆)研究和推广中心,继续支持宝鸡高新区推动钛产业运营平台建设。将西安、成都纳入重点城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并予以专项资金支持。支持和指导西安建设军民融合知识产权运营试点平台。指导四川、陕西、重庆、兰州等省市组建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在甘肃兰州召开全国专利质押融资工作交流会,组织四川等省份进一步完善专利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机制,鼓励西部各省设立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同时指导各地复制推广贷款、保险、财政风险补偿捆绑的专利权融资模式。组织陕西、四川、贵州、内蒙古、广西等省区在创新型企业聚集区有针对性地开展需求调查,根据需求情况召开银企对接活动。2017年1—10月,西部12省区市专利权质押融资金额超过78亿元。积极推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截至2017年10月底,西部地区共有252家企业通过认证,累计405家企业通过认证,新培育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17家,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196家。

(三)夯实知识产权工作基础,提高知识产权服务能力

加大西部地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力度。加强知识产权局与西部地区知识产权人才交流,2017年向西部12省区市共选派挂职干部10人,支持西部地区开展人才相关理论研究。支持西部地区设立的4家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基地经费近100万元,在西部地区共举办各级各类培训约40期。开展全国专利信息实务人才选拔,在西部地区选拔确定168名实务人才。在西部地区建立18个公益讲座远程教室,培养3680人次。深入开展全国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工作,2017年实现了对西部地区的全覆盖。

支持和指导西部地区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建设。选取陕西作为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示范单位,在陕西、四川、内蒙古开展知识产权评议示范机构创建工作。支持和指导广西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指导成都和西安高新区建设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试验区。在重庆举办全国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牵手重庆 服务强市”行动,在成都开展“知识产权走基层 服务经济万里行”活动。为专利审查协作(四川)中心提供业务指导,促进其与地方政府部门和司法机关开展战略合作,为西部创新主体提供知识产权服务。在四川、重庆开展专利代理改革试点。2017年,西部地区(四川、重庆、陕西)共135人取得可在本地执业的专利代理人资格证,设立享受试点专利代理机构34家。根据需求拓展西部地区代办处业务职能,加大代办处补贴倾斜力度。

加强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工作。在西部省份选拔确定44家专利文献服务网点。在贵州、甘肃、青海、宁夏、西藏、新疆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7个省区继续开展专利信息利用帮扶工作。在广西、陕西开展专利信息筛选及主动推送试点。在重庆开展专利信息助力创新创业试点。在重庆、四川开展企业专利信息能力建设试点。在四川、重庆实施了专利信息传播利用基地基础建设项目。在陕西、广西、甘肃实施了地方专利信息传播利用能力培育试点项目。在内蒙古实施了全国专利文献服务网点能力提升项目。在重庆、云南实施了专利信息人才项目。

加强知识产权交流合作。推进西部地区知识产权国际合作基地建设。在成都举办中国—维斯格拉德集团知识产权联合研讨会、第十届两岸专利论坛。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重庆联合举办亚洲国家知识产权管理和商业化培训班。支持成都市举办2017年成都全球创新创业交易会及知识产权与城市创新发展国际研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