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绸之路考古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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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用途的推测

最后,根据这些银币的出土情况,以推测它们在当时中国境内的用途。

萨珊银币是一种铸币(Coins)。铸币是由货币作为流通手段的功能而发生的。一般的铸币作为法定通货只能流通于国内领域;一到国外,便失去了强制通用力,即失去了法定通货的地位,而成为银块,即成为一种商品,依照它实际上的不同成色和重量而有不同的价值。但是在国际贸易兴旺的时代,常有某一国的铸币成为“国际货币”,便是作为当时有贸易关系的各国之间在贸易孔道上的城市一般通用的货币。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65),第105—129页。萨珊银币当时在中东、近东和东欧,是和拜占廷金币一样,作为这样一种国际货币而广泛地通行使用的。阿拉伯帝国灭波斯后,在最初一段时间内,货币仍袭用旧制,继续铸造“萨珊式”银币和“拜占廷式”金币,以利贸易。到了回历76年(695)才进行货币改革,另铸阿拉伯式新币。倭尔克:《阿拉伯—拜占廷铸币目录》(J. Walker, Catalogue of the Arab-Byzantine Coins,1965),XV页;摩根:《东方古泉学手册》,第302页。银币是当时波斯的主要铸币,《大唐西域记》(卷一一)说波刺斯(即波斯)“户课赋税,人四银钱”,可见这种银币在波斯是作为赋税上的支付手段的主币。

现在来看我们这33批银币的出土情况。其中像第10批西宁窖藏(出土100枚以上,现存76枚)和第16批乌恰窖藏(947枚),可以说它们是作为货币而以某种原因暂时窖藏起来的,也便是由“流通铸币”变成了贮藏起来的暂不流通的一般性货币。乌恰的一批藏在山中大路旁石缝中,可能是过路的西域商人遇到危险时临时掩藏起来的。西宁的一批,它的贮藏者可能也是把它当作财富贮藏起来,以便将来必要时再拿出来流通的。北周和初唐时西域银币在我国西北一些地区内的流通使用的情况在我国史籍中是有记载的。在这33批萨珊银币中,以广州刘王殿2号汉墓的二具死者口中各含1枚,见广州市文物管理处汉墓资料。辽阳汉墓在死者下颚骨下边有2枚,似含于口中,见鸟居龙藏:《满蒙古迹考》(陈念本译,1933),第189页。昌出土的次数为最多,共达18批,占过半数。数量达63枚,仅次于乌恰和西宁二处的窖藏。这与文献方面的证据也是相符合的。

高昌古城中发现的两批,其中第5批是20枚在一起,第10批10枚放在一煤精制的小盒中,可能也都是窖藏。西安何家村出土的1枚,虽然出于窖藏,但同出的还有拜占廷金币1枚,日本银币5枚,中国战国、西汉和王莽的铜钱各有1枚或数枚。这窖藏的主人是搜集古钱和外币的爱好者。这些金银币和大批值钱的金银器放在一起,所以只能视为一个收藏家的藏品,而不是作为流通货币而暂时贮藏以待使用的。

我国古代有将货币放在墓中随葬的习俗。萨珊银币既然作为货币,当然也可以像其他货币一样作为随葬品。但是它们在这里是为宗教迷信服务的,只可算是货币的一种派生作用。高昌地区的墓中,往往在死者口内放置一枚货币,有的是“开元通宝”铜钱,有的是拜占廷金币(或仿制品),更多的是萨珊银币。表1和表5列举出土萨珊银币的14批高昌墓葬,共出30枚,其中便有21枚可确定是发现于死者口中的。这21枚是:1(V.2)、3(和开元钱同出)、17a—17g、21、22、23、26、29a—c、30a—b、31a—b、32。此外,有几批由于墓葬发掘简报没有交代清楚,有的原来也可能是出于死者口中,如8、9、11、13、18、33这6批,其中第11和第33批各墓是高昌墓群中的。第7批洛阳30号唐墓的16枚虽出土于死者头部,可能不是出于口中,至少不是全部出于口中。第17批有3枚出于墓室扰土中。第1批高昌墓i·3号出土的2枚萨珊银币是分别放在死者两眼上面的,第27批的1枚,原来放在死者左眼上,这二例可算是特殊的例子。死者口中含钱的习俗,斯坦因认为是与希腊古俗有关。古代希腊人将一枚货币“奥博尔”(Obol)放于死者口中,以便给阴间的渡船人查朗(Charon)作为摆渡钱。斯坦因:《亚洲腹地》(A. Stein, Innermost Asia,1928)第2卷,第646页。这种说法最近仍有人附和。俾伐尔:《库米斯出土的萨珊铸币》,第157—158页。实际上它是受了中国文化西来说的流毒的影响,事实上证明它是错误的。我国在殷周时代便已有死者口中含贝的风俗,考古学上和文献上都有很多证据。当时贝是作为货币的。秦汉时代,贝被铜钱所取代。将铜钱和饭及珠玉一起含于死者口中,成了秦汉及以后的习俗。广州和辽阳汉墓中都发现过死者口含一至二枚五铢钱。广州刘王殿2号汉墓的二具死者口中各含1枚,见广州市文物管理处汉墓资料。辽阳汉墓在死者下颚骨下边有2枚,似含于口中,见鸟居龙藏:《满蒙古迹考》(陈念本译,1933),第189页。年代相当于高昌墓地的河南安阳隋唐墓中,据发掘者说,也往往发现死者口含一两枚铜钱。这种情况,从前在安阳隋唐墓中曾发现过,最近在安阳小屯南地隋墓中也有发现,例如1973年发掘的M7和M18。这种风俗,一直到数十年前在我国有些地区仍旧流行。正像高昌墓中的汉文墓志、汉式土俑或木俑、汉文的“衣物疏”等一样,高昌这种死者口中含钱的习俗当溯源于我国的内地。

表5 阿斯塔那墓地出土萨珊银币一览表

续表

续表

*这枚正面圈外有阿拉伯文b ism A llah铭文,铸造年份当指耶斯提泽德纪元。

萨珊银币是白银制的,当然也可作为金银珠宝的一部分而埋进墓中随葬。上段提到的第7批洛阳唐墓,可能便是如此。其他6批中有的可能也是如此。至于另一些墓中,如第14、15两批,萨珊银币是和装饰品一起放在容器中,其作为金银珠宝装饰品之用,更为明显。更可注意的是,其中有些银币是钻穿了一个或几个小孔(如第14、17c、18、25、26、30a、33等),显然是缝缀在织物的衣着或帽子上作为装饰品,或系线作为佩饰之用的。又有鎏金的二例(26b、30a),显然也是作为装饰品之用的。其中1枚(30a)不仅鎏金和穿孔,并且还焊接一小环,毫无疑问地是作为佩饰之用的。

萨珊银币的另外一项发现,是在佛教寺庙的舍利塔基中。在这33批中就有第19、20、25等三批。根据文献,我们知道造舍利塔时,所谓“善男信女”,尤其是倡议建舍利塔的“功德主”常施舍金银饰物和钱财,和舍利同埋,作为“功德”,以求“善果”。这种迷信,在塔基的发现物中可以充分地看出来。长安唐塔基中的7枚银币是和一个装有金盒的小银盒一起装在一个较大的银盒中,这较大银盒又和骨灰放在一个瓷钵中。耀县隋塔基出土的3枚,是和舍利3枚、隋五铢钱27枚,以及金、银、玉环(共11件)等一起放在涂金盝顶的铜盒内;这铜盒又和另外两个铜盒同置于石函内。定县北魏塔基的41枚银币是和铜钱(249枚)、金、银饰物(共15件)、琉璃瓶、钵(6件)、玛瑙饰(10余件)、珍珠(160颗)、珊瑚珠(2339颗)、料珠(2621颗)等一起放在一个石函中。对于施舍者而言,这些萨珊银币既有可能被视为货币,也有可能被视为银饰,即作为金银珠宝一类的东西。这种佛教的迷信,传自天竺(即印度)。在今日印度的贾拉拉巴德和巴基斯坦的旁遮普省的佛教舍利塔的塔基中舍利函内也常发现货币(包括萨珊银币)、珠宝与舍利子同埋。

综观出土情况,可以看出萨珊银币当时传入中国很多,分布也很广,东达河北定县,南抵广东英德和曲江。在西北某些地区(例如高昌)是曾流通使用的,但在其他广大地区,则是作为值钱的银块或银制装饰物看待的。这些银币是当时中伊两国人民的友好和经济文化交流的极好的物证。


补记:本文付排后,承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物馆寄来1949年以来有关吐鲁番阿斯塔那墓地出土的全部波斯萨珊银币的资料。现在根据拓本加以鉴定,并且将鉴定结果连同有关资料列表如下:墓号前有“KM”者指哈拉和卓,其余指阿斯塔那(TAM),实际上是一个墓地。顺序号依照表1,其中29—33号是新增的。新增的有9枚,共计24枚。本文校样时,已依这表增入有关的新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