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希圣与“食货”学派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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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矫正公式主义流弊,创办《食货》半月刊”

何兹全回忆:“《食货》半月刊是1934年12月创刊的,主编陶希圣。《食货》的出现是应‘运’而生的。这个‘运’,就是中国社会史论战陷入理论之争,参加争论的人中国书读得不多,争论半天也争不出个结果。”“因此,《食货》半月刊的出现,是在社会史论战大潮之后,对大潮的反思。可以说,它的出现,是顺应当时史学发展形势演变的大潮流的,是应运而生。陶希圣先生抓住了这个机遇。”何兹全:《何兹全文集》第一卷,中华书局2006年版,第592页。

(一)社会史论战的“回想”

20世纪30年代,在社会史论战进行数年之后,“自秦代至鸦片战争以前这一段中国社会形态发展史中的一段‘谜’的时代”仍没有明确的解答,“有些以前极为模糊的观念,现在已甚明了,有些从前不觉得成问题的,现在居然成为问题了”嵇文甫:《嵇文甫文集》(上),河南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488页。。为何社会史论战越辩越乱,竟成了一场“混战”?学者们开始对社会史论战进行总结和反思。这种反思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社会史论战与马克思主义理论在中国的传播有着紧密的互动关系。唯物史观为社会史论战提供理论工具,通过社会史论战唯物史观得到更广泛的传播和运用,并为更多的学者所接受。从参论者的文章、论著看,绝大多数论文都运用了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也就是说无论学者们是否真正信仰马克思主义,大多(至少从表面上)接受了唯物史观,并努力将唯物史观运用到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学者们大多抱有这样的心态,“就是在中国社会史的论战上,我们为求科学地将中国社会之历史的发展过程,正确地去把握去理解,也必须照在唯一科学的正确的方法论——唯物辩证法——之光下,加以观察”田中忠夫:《中国社会史研究上之若干理论问题》,《读书杂志》1932年第2卷第4、5期合刊。。参论者常自言:“近年完全站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立场,对于中国革命,常欲作一番切实的研究。”孙倬章:《中国经济的分析》,《读书杂志》1931年第1卷第4、5期合刊。“论战中各人都以为自己是唯物的,他人全都是唯心的;自己是辩证的,他人全都是机械的。”王礼锡:《中国社会史论战第二辑序幕》,《读书杂志》1932年第2卷第2、3期合刊。当时,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刚刚传播不久,学者们既缺乏对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的系统钻研,又没有对中国具体历史史实的深入研究,因此学者们在强调运用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经济形态的理论研究中国社会的同时,往往会忽视中国历史发展的特点,因而在理论运用上不免陷于公式化和简单化。

陶希圣是社会史论战中的重要人物,他在唯物史观的使用过程中也不免陷入公式化的矛盾,并受到学界的批评。刘节在《陶希圣著<中国政治思想史>》中指出:“原陶(希圣)君之所以采用此三法者,因其胸中固已预存唯物史观之理论。所谓剩余价值、阶级斗争及一切文化建筑经济组织之上诸原则,与夫神权、王权、贵族统治诸名目,久已配置整齐,然后以此三法,取材于吾国史料而充实之。凡以概括法所得共通象征,及以统计法所得之特殊象征着乃合于诸原则之事实也。凡有不合者,则以抽象法淘汰之。如是结果,则千年之中国历史,无往而非唯物史观之色彩矣。”刘节:《陶希圣著<中国政治思想史>》,《图书评论》1933年第1卷第12期。

陶希圣等人没有充分做到理论联系实际,他在研究中受理论运用的教条化、公式化影响,其观点时常出现自相矛盾的状况。马乘风在评价陶希圣的学术观点时指出:“春秋时代封建社会已崩溃、春秋时代封建社会趋于崩溃、春秋时代是封建社会时代、春秋时代是资本主义时代,封建制度崩溃后,中国没有资本主义社会之可能。”“这五项根本不同的见解,若是分之于五个根本不同的作家和著作,犹有可说,事实上,竟出之于陶希圣一人之口,真不知陶先生何以自圆其说?于此,足证陶先生确实是没有了解春秋时代中国社会的性质,没有紧紧的把握住春秋社会核心问题,只是浮光掠影,为一些表面现象所迷惘。”他还指出:“其自破自立,互相矛盾,使我们对于陶希圣之中国社会史的知识,大加怀疑,我们如果走马观花的读他的书,还觉得马马虎虎算是一本书,如果仔细的统合的考究起来,那么他的议论,简直不成个体系。”马乘风:《中国经济史》第1册,中国经济研究会,1935年,第427—428、35页。

陶希圣后来谈到自己的观点屡屡发生改变的原因是:“历史上两个不同的社会形式,供给我们不同的材料。但因公式主义不许我们指出两者的异点,我们是弃材料而留公式呢?还是弃公式而取材料,重新估定社会进化的途径?公式主义者的办法是前者。我的办法是后者。这是我四年来见解屡有变动的原因。”陶希圣:《中国社会形式发达过程的新估定》,《读书杂志》1932年第2卷第7、8期合刊。这是陶希圣自己对公式主义的反思,也从侧面折射出他观点变化的原因正是理论与史料没有很好地结合起来。王宜昌指出:“在1927年以来,人们都利用着历史的唯物论研究所得的结论作为根本的指导原理,而将中国史实嵌进去。但同时是不了解清楚历史的唯物论,或者有意滑头而曲解而修改而捏造了他们地所谓历史唯物论。……但他们一般只是应用这一根本原理,而没有正确地叙述这一根本原理到底在中国社会史上的如何使用。”王宜昌:《中国社会史短论》,《读书杂志》1931年第1卷第4、5期。李季在《对于中国社会史论战的贡献与批评》一文中认为要解决社会史论战中的问题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深切了解马克思主义;(二)深切了解西洋的经济发展史和社会形态发展史;(三)深切了解中国的经济发展史和社会形态发展史。李季:《对于中国社会史论战的贡献与批评》,《读书杂志》1932年第2卷第2、3期合刊。学者们已经认识到要想更好地推进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唯有把唯物史观与中国的社会实践科学地结合起来。

二是论战的意识形态化。社会史论战本身就是由政治问题而引发的学术争论。论战中涉及的中国社会性质、中国农村经济结构、中国社会发展历程等问题既是政治问题又是学术问题。参“战”的各方多是具有政治背景的学者,如陶希圣是国民党改组派成员;郭沫若、王学文、吕振羽等是中共党员;李季、任曙、严灵峰等则被视为“托派”。因此,有学者指出论战“既是学理的争鸣,也是论争双方或三方的政治分野,是继政治主张之争之后的又一次深入的政治道路之争”陈旭麓:《五四以来政派及其思想》,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5页。

陶希圣回忆社会史论战期间“我的功力是用到两方面。一方面是用社会历史方法解释三民主义与国民革命。另一方面是用这一方法研究中国历史,叫作‘中国社会史’”。并自言:“《新生命》月刊经常投稿的几个人,包括我在内,决定连续发表一些论文,鼓吹‘三民主义的不可分性’,在思想界也一度激起波纹。”陶希圣:《潮流与点滴》,传记文学出版社1979年版,第112页。而在《中国社会之史的分析》中,陶希圣通过对历史上士大夫阶级所产生的弊害的考察,认为国民党应着力肃清士大夫的势力。他指出中国国民党既不是一阶级党,更不是超阶级党,其基础乃是农夫、工人、商人(受帝国主义经济压迫的工商业者)以及革命知识分子等一切被压迫的民众。“本党的基础如移植于官僚士大夫,则‘革命军起,革命党消’,党员人人均将以争得政治地位立足,不复计及利害本不切肤的民众的痛苦,而民众的兴起反将不利于己,更将深恶而痛绝之。这便是本党官僚化的危机。本党官僚化以后,则党籍成了士大夫升化的阶梯,而政治便成为官僚政治。官僚政治本无革命性可言,狐媚外国,压制民权及剥削民生,一切反三民主义政策,本为士大夫阶级官僚政治的根性。”陶希圣:《中国社会之史的分析》,新生命书局1929年版,第79页。陶希圣的政治观点和革命主张基于其对中国社会的剖析,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学术观点也就不可避免地带上意识形态的色彩。

此外,从各参“战”方在论战中的表现看,郭沫若、吕振羽等中共干部派学者受意识形态的影响更深。他们扮演着中共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者和辩护人的角色。受中共领导的“中共社会科学家联盟”,根据党的指示与各反对派进行斗争:“‘新生命派’、改组派和改良派都以第一次国内斗争的失败来否定马克思主义或者认为马克思主义根本不适合中国国情。我们党虽然也需要对他们作一定的斗争,但主要的对手却是托派分子所散布在中国社会性质问题上的许多谬论。”杨雪芳:《中国社联在三十年代中国社会性质论战中的作用》,载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学会联合会:《中国社会科学家联盟成立55周年纪念专辑》,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6年版,第217页。

社会史论战虽然带有“极其强烈的党性”,但依然保持了“一定高度的学术性和科学性”(李泽厚语)。李泽厚:《中国现代思想史论》,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4年版,第70页。学者们也不仅仅是为了政治目的而从事学术研究,他们保持了一定的学术自由度。但“不幸的是,这门学问一开始便和社会革命搞在一起,革命口号往往是危言耸听,过分夸大的。因而它惹起经院派学人的反感与歧视”唐德刚:《胡适杂忆》,华文出版社1990年版,第153页。。赴京后的陶希圣也努力纠正这种倾向,在《食货》的《编辑的话》中着重强调“本刊是没有理由与别的政治宣传品一样看待的。主编及投稿人虽不免在别的出版物上发表政论,但是本刊并不刊载任何争论”陶希圣:《编辑的话》,《食货》1936年第4卷第2期。。这也是陶希圣对社会经济史研究深受政治因素影响的反思。

三是社会经济史学者学术素养的欠缺。社会史论战的参与者除去理论修养上的不足之外,还缺乏从事社会经济史研究应有的学术素养,对学术问题的探讨不够深入和精细。这一时期的中国经济社会史研究都存在这样的通病,不重视或无视史料的基础性作用,文中所引用的材料或不充分,或不加考证,漏洞百出,从而导致学术性不强的严重后果。1930年,梁漱溟在《村治》上发表致胡适的公开信,质问胡适“常常聚谈中国的问题”,但对社会史论战提出的问题并不关注。胡适回答说,“革命论的文字,也曾看过不少,但终觉其太缺乏历史事实的根据”,认为“稍一翻看历史,当知这种三尺童子皆能说的滥调大抵不中情理”。胡适:《胡适论学近著》第一集,商务印书馆1935年版,第464页。胡适的话可谓一语中的。

在社会史论战中“暴得大名”的社会经济史学者陶希圣更是直言这一时期“我的中国社会史研究工作是粗放的”。在研究过程中,陶希圣对收集史料等基础性工作是轻视的。他的研究资料主要来源于中华书局出版的二十四史,而且是最低劣的版本,“我在每本书上,涂抹甚至剪裁,来供我的参考之用”陶希圣:《潮流与点滴》,传记文学出版社1979年版,第112页。。陶希圣在写作过程中常使用信封将同一问题或事项的简报转入其中,每次持笔作文,只需检出信封,查出资料,组织一下,便是五千字乃至一万字的长篇论文。在其成名作《中国社会之史的分析》里,陶希圣坦言:“各篇的论题非常广泛,所用的材料也不过疏略的大体的,没有经过多少的考证工夫”,“内容时常有冲突矛盾的处所”。陶希圣:《中国社会之史的分析》,新生命书局1929年版,第23页。张绍良指出:“熊得山的《中国社会史的研究》,陶希圣的《中国社会之史的分析》,虽已汇集成书,在量一方面,是丰厚些,而内容的质,依然是很穷乏的。至其见解的失当,则更是另一回事。郭沫若的《中国古代社会研究》,在方法上,虽无可非议,但内容上,依然没有做到精确。”张绍良:《近三十年中国史学的发展》,《力行月刊》1943年第7卷第4期。还有,陶希圣这位高产学者称:“历史是过去的社会,社会是当前的历史。一个题目,若是将过去的历史记载与当前的报刊记载,两下一拉,也就构成了可以讨稿费的文章了。”陶希圣:《潮流与点滴》,传记文学出版社1979年版,第112页。马乘风批评陶希圣:“对于旧有的历史资料又舍不得出一番苦力,作一番整理融通的功夫。”马乘风:《中国经济史》第1册,中国经济研究会,1935年,第453页。这正如翦伯赞所言:“这些社会史的战士,不但是史料的搜集不够,而且对社会科学的素养也不够。所以在当时他们都一致以引用马克思、恩格斯的词句为渊博,主要的在辩护其个人的偏见;而忘记了现实的历史,忘记了马克思对历史发展之整个的见解,因而变成了经院式的诡辩,而不是史的唯物论之应用。虽然他们也提出许多历史上的重要问题,但始终没有得到正确的结论。”翦伯赞:《历史哲学教程》,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17页。

此外,在社会史论“战”中,相互辩驳是论战的一大特色。论战立足于批判,通常只论他人之非,不顾他人之是。论争进行到激烈处便变成谩骂,“证据不足之处,以谩骂补足”陶希圣:《汉儒的僵尸出祟》,《读书杂志》1932年第2卷第7、8期合刊。,“然而嬉笑怒骂之辞多,真讲理论的却甚少。材料只是这些子,理论也只是这些子。你说过来,我说过去,终究只成一场混战而已”嵇文甫:《嵇文甫文集》(上),河南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487页。

1933年,随着《读书杂志》停刊,社会史论战失去了主要阵地,论战的高潮期随之结束。嵇文甫称:“一场混战使大家感觉无知了,于是返回头来,从新做起。……至最近,南有《中国经济》,出了两本中国经济史专号;北有《食货》,尤其专以搜集史料相号召,和从前《读书杂志》上剑拔弩张的气象迥然不同了。从热烈到冷静,变空疏为笃实,恰和中国近年社会变迁相适应。我相信这种趋势在最近期间一定还大有发展,使中国社会的研究日益充实。”嵇文甫:《嵇文甫文集》(上),河南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487页。陶希圣创办的《食货》半月刊,以收集经济史史料为旨趣,使社会经济史研究重理论轻史料的学风为之一变。

(二)陶希圣学术思想的转向

陶希圣晚年自言:“家学所传者为史学,大学所受者为法学。史学与法学两道思潮,汇为中国社会史学,此生若可称为学者,只是中国社会史学而已。”陶希圣:《潮流与点滴》,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9年版,第13页。

陶希圣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1918年陶希圣由北京大学预科毕业升入本科,选读法律系。“我自知拙于诗文,不选文科诸学系。我读史书,志在经世之学,初欲选政治系,又觉政治系课程空虚无实,遂改投法律系。”陶希圣:《八十自序》,《传记文学》1978年第33卷第6期。1922年夏,陶希圣自北京大学法科毕业后,受聘于安徽省立法政专门学校(以下简称为法专)任法学教员,临行之前去拜别北京大学法律系黄左昌教授,受其指教研读秦蕙田《五礼通考》、徐乾学《读礼通考》两书。“黄先生此一番话,决定希圣为学之方向。”陶希圣:《八十自序》,《传记文学》1978年第33卷第6期。这两部书都是有关于中国古代宗法制度,此为陶希圣探究中国社会制度之缘起。在法专,陶希圣教授亲属法、继承法等课程,为研析亲属继承法,研读英文及日文书刊多种,而以英国历史法学家亨利·梅因的《古代法》,“于我启发最为深长”。《古代法》指出了东方社会组织的特点是家族制度。家族制度社会的法律是身份制。西方社会是个人主义的社会,其法律是契约制。这一指出,显示了西方社会与东方社会的分别,也说明了西方法律与东方法律的差异之所在。这本书打开了陶希圣研究亲属制度的“关锁”。1923年暑假,陶希圣购得胡培翚的《仪礼正义》,胡氏以孟子“天之生物也使之一本”为根本论点,来推求中国家族组织与婚姻制度,以阐明丧服丧期规定的标准,尊卑长幼,亲疏远近。陶希圣将《仪礼正义》与《五礼通考》《读礼通考》两书相参证,开始领悟孟子所称“天生之物,使之一本”,及其所指“墨子二本”之说,由此寻求商周两代社会组织之差异及其演变之轨迹。受《古代法》与《仪礼正义》两书的启发,陶希圣开始尝试将西方的法律学与中国的历史学相结合,从法律学的视角探究中国古代社会制度的演进过程,“希圣由法学转入中国社会史之枢纽即在此时”陶希圣:《八十自序》,《传记文学》1978年第33卷第6期。

1924年,陶希圣在上海商务印书馆编译所任法制经济部编辑期间,首先着力于法律学的书籍,仔细研读了法国社会连带学说的狄骥、美国社会法学家滂德、英国历史法学家梅因和德国法学家籍尔克等人的著作;其次,对民族学的书籍,无论是进化论的、传布论的或是批判主义的,都借来阅读;还有,在史学方面,就中国思想的流派及其演变,再加功力,穷源溯流,以求有所进益。

这一时期的中国史学界,地质学与考古学家开始介入历史研究中,并通过一系列的研究成果,对中国古史进行科学考证。此时正值顾颉刚《古史辨》第一册出版之际,疑古之学术风潮四起,引发了学者们探究中国古史的学术兴趣,陶希圣也不例外。当时他对民族学研究兴趣甚浓,正在着手于礼丧服制之研究,对于从丧服与丧期制度上寻绎中国的社会组织,特别是家族与婚姻,“下了苦功”,希望由此推求神话与传说中之史料,“重建古代史”。陶希圣:《八十自序》,《传记文学》1978年第33卷第6期。陶希圣在《学艺》杂志,发表《丧服之本则与变则》一文,推出义理及礼记所称一世、二世、三世、四世之计算法,与欧洲日耳曼法及寺院法亲系法等之计算法相同。此文是陶希圣东西方社会制度比较研究的初起。稍后,陶希圣又发表《理论上之宗法》一文,从《礼记·檀弓》中的“古者不降,上下各以其亲”一句话,推论商道与周道之差异。周道有与日耳曼法同者,商道则同于罗马法。“此论文实为我由亲属制度转入社会史的研究之关键。”陶希圣:《夏虫语冰录》,法令月刊社1980年版,第342页。此后陶希圣对法学与民族学和中国社会组织,继续研究,逐渐有些心得和进境。陶希圣在《独立评论》周刊上,偶然发表一篇短文,指出了中国社会组织是以士大夫与农民为主要阶层,并对于士大夫阶级的发生、发展与没落,做了简明的分析。这篇短文引起学界的注意。稍后,陶希圣在《中国社会到底是甚么社会》一文中形成了士大夫阶级与农民构成中国社会两大阶层的观点,并指出:中国是一个“宗法制度已不存在,宗法势力还存在着”的社会陶希圣:《中国社会到底是甚么社会》,《新生命》1928年第1卷第10期。,由此引发了社会史论战。

陶希圣运用新的理论方法,从社会与经济相结合的宏观视角考察中国社会的历史进程。这种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的新动向引起学术界的关注,陶希圣也由此成为“现在国内有相当威信的历史学者”张横:《评陶希圣的历史方法论》,《读书杂志》1932年第2卷第2、3期合刊。。顾颉刚称:“陶希圣先生对于中国社会有极深刻的认识,他的学问很是广博,他应用各种社会科学和政治学经济学的知识,来研究中国社会,所以成就最大。”顾颉刚:《当代中国史学》,辽宁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第91页。

但是,如前所述陶希圣的学术研究存在理论空泛、材料贫乏的弊病,因而未得到学院派学人的普遍认可。“三十年代,中国史学界诸流竞起,但以学术文化的中心北平而言,与西方‘科学的史学’相汇合的考证学仍然居于主流的地位。”余英时:《犹记风吹水上鳞:钱穆与现代中国学术》,三民书局股份有限公司1991年版,第174页。“北平的学术界里充满着‘非考据不足以言学术’的空气。”《古史辨》第四册书评,《读书杂志》1933年第2卷第7期。陶希圣等人的社会史研究在京派学人的眼中称不上是学术研究。胡适认为其研究只是“革命论的文字,……但终觉其太缺乏历史事实的根据”胡适:《胡适论学近著》第一集,商务印书馆1935年版,第464页。。顾颉刚言:“当时的‘社会史研究者’,大部分只是革命的宣传家,而缺少真正的学者。”顾颉刚:《当代中国史学》,辽宁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第91页。“中国社会是什么社会”这一在当时学生群众中辩论的“一种兴趣”,却成为“一个京朝派文学和史学的名家不愿出口甚至不愿入耳的问题”。陶希圣:《潮流与点滴》,传记文学出版社1979年版,第129页。在正统历史学家的心目中,陶希圣以社会史观来研究古代历史及考察现代问题之论点与方法,是“旁门左道”。陶希圣自言:“正统历史学可以说是考据学,亦即是由清代考据与美国实证主义之结晶。我所持社会史观可以说是社会观点、历史观点与唯物观点之合体。两者格格不入。”陶希圣:《夏虫语冰录》,法令月刊社1980年版,第344页。

从陶希圣应聘北京大学教授的过程中,也可以看出学院派学人对这位知名社会经济史学者的态度。1931年夏,陶希圣受聘北大的起因是该年上半年北大史学系发生了学生对于课程设置不合理而提出罢免系主任朱希祖和要求改革课程设置的学生运动。最后,学生向校长蒋梦麟提出聘请陶希圣等担任教授和开设社会史学、唯物史观研究等相关课程的要求。《北京大学史料》,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1725—1727页。陶希圣接到学生会聘请其担任教授的电报,也颇感诧异,“为什么教授由学生会来聘请”?陶希圣:《潮流与点滴》,传记文学出版社1979年版,第124页。之后才接到北大法学院院长周炳琳发出的聘书。陶希圣作为“现在国内有相当威信的历史学者”张横:《评陶希圣的历史方法论》,《读书杂志》1932年第2卷第2、3期合刊。,在北京大学被聘为法学院政治系教授而非历史系,且“被胡适派挤得靠边站,薪金上也打了大折扣”唐德刚:《胡适杂忆》,华文出版社1990年版,第154页。。后来陶希圣回忆“他当年持教北大时,就颇受校中当权派胡适那一伙的歧视”陶恒生:《“高陶事件”始末》序三(唐德刚),湖北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5页。。此时社会史的研究正处于起步阶段,且一开始就被革命宣传者当作宣传的工具,在学界占据主流的京派学人对其自然不以为然。陶希圣北上以后,很快感受到了这些社会经济史研究发展中的不利因素,开始致力于矫正社会经济史研究的弊病,试图将其引入学术正轨。

事实上,早在陶希圣北上之前,他已经注意到社会史研究中理论空泛、材料贫乏的弊病,这也是他本人对社会史论战的“反思”。1929年,他曾对论战中学者生搬硬套马克思主义理论表示批评:“在马克思本人的著作如《资本论》,还算慎重,处处把亚细亚社会撤开,不列入欧洲古代社会、封建社会及市民社会的任何范畴。今日的所谓马克思主义者这一点学者的态度都保持不住,拿‘耳食的’一两语(句)话,便会分析中国社会。这是最滑稽的事情了。”陶希圣:《社会科学讲座:马克思的社会进化论》,《新生命》1929年第2卷第5期。陶希圣承认历史有其法则可循,但反对将西方学者分析社会所得的结论,不加分析地当作中国社会研究的结论。“须知各种不同的社会形式,各有不同的社会法则。中国社会的各个要素,虽大抵与欧洲社会史上曾发现的各个要素,不甚悬殊,但自身要素的结构之异点,却自有特殊之点。”陶希圣:《中国社会与中国革命》序,新生命书局1929年版。

正是基于这种认识,陶希圣开始在治学风格上由重理论转向理论与史料相结合。陶希圣在以考据学派占主流的历史研究重镇北平,“想把中国历史通前到后地细看它一回”,但“到了详看以后,便感觉立论极难了”,“唯物史观固然与经验一元论不同,但决不抹杀历史的事实。我希望论中国社会史的人不要为公式而牺牲材料。论战已有四年之久,现在应当是逐时代详加考察的时期。我四年来犯了冒失的毛病,现已自悔。我希望有志于此者多多从事于详细的研究”。陶希圣:《中国社会形式发达过程的新估定》,《读书杂志》1932年第2卷第7、8期合刊。陶希圣指出:“丰富的材料才是犀利的战具,现在谁都感到缺乏材料的毛病。”所以他打算以后少写文章,多搜集材料。《通信》,《读书杂志》1932年第2卷第4、5期合刊。

陶希圣开始从自身做起,实践其少写文章、多搜集材料的打算。1933年春夏之际,陶希圣开始在法学院着手筹建中国经济史研究室,并决定通过自己创办的新生命书局刊行《中国社会史丛书》,以加强中国经济社会史的史料搜集工作,进而着手专业细致的研究。在《中国社会史丛书发行缘起》中,陶希圣坦言:“史学不能创造历史。反之历史的研究产生史学。……断定中国社会的过程,当从中国社会历史的及现存的各种材料入手。如果把史料抛开,即使把欧洲人的史学争一个落花流水,于中国史毫没用处。……我们的誓愿是:宁可用十倍的劳力在中国史料里去找出一点一滴的木材,不愿用半分的工夫去翻译欧洲史学家的半句字来,在沙上建堂皇的楼阁。我们的誓愿是:多找具体的现象少谈抽象的名词。”陶希圣:《中国社会史丛书发行缘起》,载刘道元:《两宋田赋制度》,新生命书局1933年版。陶希圣在《中国社会史丛书》中主要出版三方面的著作,其中之一就是史料的搜集。

此外,1930年陶希圣发表《唐代中国社会之一斑》一文,文章中没有抽象的理论、空洞的议论,全篇几乎是材料的汇集。如陶氏在文中所说:“这是一篇无组织的随笔。随笔所记,只限于《旧唐书》的记载中摘录下来的材料。这些材料没有经过组织,还可以见唐代社会之一斑。如果组织得完密了,反不免有改换面目的处所,所以在这儿发表了。”陶希圣:《唐代中国社会之一斑》,《新生命》1930年第3卷第6期。陶希圣来北平之前在上海短短的两年时间里,出版了多部风行一时的著作,如《中国社会与中国革命》《中国社会现象拾零》《婚姻与家族》《中国封建社会史》《辩士与游侠》及《西汉经济史》等。居北平六年间,陶希圣出版的著作主要有《中国政治思想史》《秦汉政治制度》《唐代经济史》与《南北朝经济史》四部,其第一部作品《中国政治思想史》被认为是“所用之材料比较审慎”刘节:《陶希圣著<中国政治思想史>》,《图书评论》1933年第1卷第12期。的著作,其余三部都是与他人合著的。这是陶希圣在北平“非考据不足以言学术”的氛围中,逐步转变自己治学风格的结果。

陶希圣认识到仅仅通过出版图书、撰写文章来匡正社会史研究流于“公式主义”的弊端,其影响力是远远不够的。20世纪30年代正值中国出版界的“黄金时代”,“杂志渐夺单行本书籍之席,这是出版界普遍的现象。因为杂志有两大优点:(一)每册内包含许多的东西,使读者不觉单调……(二)杂志是定期出版的,每期可载着最近发生的事情,论文中也便于利用最新的资料。”胡道静:《1933年的上海杂志界》,载宋原放主编、陈江辑注:《中国出版史料》第一卷:现代部分(1919.5—1937.7),山东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355页。这一时期,创办专门性学术期刊、发起组织学会是有效地组织史学工作者进行交流分工合作,充分利用及合理配置人力、物力资源来推进史学研究的最好形式。

1934年3月,顾颉刚在北平创办《禹贡》半月刊,发起“禹贡学会”,致力于地理沿革、边疆史地及民族演进史的研究,在中国史学界影响很大。陶希圣受顾颉刚创办《禹贡》的启发与影响,决定创办《食货》半月刊,发起“食货学会”,开展中国经济社会史的研究。顾颉刚称:“自本会发行半月刊,搜集中国民族演进史及地理沿革史之材料,并讨论其问题,研究中国经济史者陶希圣先生视此为有效之方法,亦发起食货学会,刊行《食货》半月刊,搜集经济史料而讨论之。”禹贡学会募集基金启 禹贡1935年第4卷10期陶希圣也称:“本刊第一个热烈的发起人是顾颉刚先生。‘食货’这个名称便是他提出的。他认为社会的基础和历史的动力是经济,他又曾提出一个名称叫作‘史心’,后来‘食货’便被采用了。”陶希圣:《搜读地方志的提议》,《食货》1935年第1卷第2期。

陶希圣创办《食货》,“对于中国社会史研究之理论与方法,是一大转变”陶希圣:《八十自序》,《传记文学》1978年第33卷第6期。。当时社会史论战各方共通的弱点或缺点,即以唯物史观为问题之焦点,单凭唯物史观之理论与方法,使用贫乏的历史资料,填入公式,加以推断,以达成预定之目的。“《食货》半月刊出版两年半,自成一种学风。”陶希圣:《夏虫语冰录》,法令月刊社1980年版,第344页。这种学风即是以理论与史料并重,从史料中寻找历史的法则。陶希圣自言:“其实,食货半月刊转变此一部门之学风,亦是无可否认之事实。”陶希圣:《八十自序》,《传记文学》1978年第33卷第6期。

综上,何兹全称:“《食货》是在20世纪20—30年代之际中国社会史论战理论之争而又争不出个名堂来之后应运而生的。”何兹全:《我所经历的20世纪中国社会史研究》,《史学理论研究》2003年第2期。陶希圣抓住了这个机遇,创办《食货》半月刊,在近代中国史学史上赢得一席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