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向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浙江农村改革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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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浙江现代农业发展的实践新探索

2006年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从浙江农业的实际出发,提出“走高效生态的新型农业现代化道路”,强调要把高效生态农业作为浙江现代农业的主攻方向,努力走出一条“经济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技术密集、凸显人力资源优势的新型农业现代化道路”。全省按照习近平同志提出的高效生态新型农业现代化的要求以及党代会部署,积极顺应经济新常态下消费需求升级、生态文明绿色发展的新趋势新要求,扎实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集聚发展、绿色发展、融合发展、创新发展主线,致力于改善农业供给体系的质量和效益,推动农业转型升级发展。近五年来,浙江省在新时期高效生态新型农业现代化道路上进行新探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新成就:浙江农民收入持续普遍较快增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12年的14552元增长到2016年的22866元,比全国2016年平均水平高出15000余元,连续32年保持全国省区农民收入第一;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缩小,城乡居民收入比从2012年的2.37降到2016年为2.07;全省在2015年全面消除了人均收入4600元以下贫困家庭,在全国率先打赢脱贫攻坚战。农业农村建设发展奋勇争先,在全国创建了多项第一,成为全国唯一一个现代生态循环农业试点省、全国首个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省、全国首个农业“机器换人”示范省、全国首个推行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农合联组织改革建设的省份、全国首个完成“三权”到人(户)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省……,由此浙江农业生产率、科技进步贡献率、综合效益和竞争力不断提升,在农业现代化发展中展现了浙江“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的风采,为中国特色的新型农业现代化提供了浙江样本。回顾浙江十三次党代会以来浙江农业发展实践,一个重要的经验就是坚持创新发展来破解现代农业发展中的内在难题,构建起新型农业可持续发展的生产体系、产业体系、经营体系、支持体系,在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上起到了“带好头,领好向”的作用。

1.集聚发展提升农业基础和产业集群,破解农业弱而散的难题

浙江要强,农业必须强。针对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体制下的农业公共投入少、农田基础建设薄弱以及产业散等农业短板问题,以集聚发展提升农业基础和产业集群。一是持续打造农业“两区”升级版,夯实农业基础优势。坚持把两区建设作为推动农业集聚发展和夯实现代农业基础的主抓手。到2016年,全省已累计建成粮食生产功能区9131个,总面积760万亩,累计建成现代农业园区818个,总面积516万亩,两区合计总面积1276万亩,占全省耕地面积的1/2。二是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通过积极增加政府投入,统筹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农田水利等项目,开展高标准农田和千万亩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程,形成了一大批高产稳产的高标准农田,目前标准农田中一等田占比已达40%以上。三是大力推进农业产业的集聚发展。以发展优势产业和特色精品产业为着力点,促进产业空间布局优化。到2016年底已打造形成以茶叶、丝绸、黄酒、中药等16个农业相关历史经典产业为基础的“产、城、人、文”融合的特色农业小镇,通过优化产业区域空间布局和园区集聚促进农业产业集群发展。四是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设施化、智能化应用。深入实施农业领域“机器换人”,是全国农业“机器换人”示范省。通过加快先进适用农业技术装备推广应用,进一步提高农业装备覆盖率、渗透率。

2.绿色发展促进农业生产绿色化和农产品品质化,破解农业不生态的难题

浙江省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发展新理念,一以贯之把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提出的“发展高效生态农业”作为主攻方向,着力把现代农业建设成为美丽产业,实现生态环境和经济效益的统一,克服农业生产不生态、不优质的问题。一是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浙江省在2015年已全面完成全国唯一一个现代生态循环农业试点省创建,并成为全国首个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省。积极推广“主体小循环、园区中循环、区域大循环”的多层次、多形式生态循环模式,推动农业废弃物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循环利用,有效地促进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全面确立了“一控两减四基本”农业绿色发展体系,规模畜禽养殖场排泄物资源化利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率分别达到98%、95%和40%,农药化肥使用量分别减少5%,病死动物实现无害化处置。按照“场区建设美、环境生态美、品牌文化美、设施配套优、生产管理优”的要求,建设了一批省级美丽生态牧场。二是部署推进“打造整洁田园、建设美丽农业”行动计划,推进农业“视觉美、内涵美、持续美”,持续深入地开展田园环境整治行动,彻底扭转田间“脏、乱、差”现象,整体改善视觉效果,全面提升美丽农业的“颜值”。并推动农旅结合,不断丰富美丽农业内涵。三是大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积极发展“三品一标”农产品,实施农产品绿色品牌战略,培育了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特色化、绿色化、品牌化的优质高值的农产品。目前,全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7281个,列入国家地理标志产品44个,全省“三品”产地认定面积累计1662.87万亩。大力推动在主导产业全面构建全程可追溯的安全生产体系和监管体系建设,一些县市已建立起农产品质量安全实时监管APP;严格农产品市场准入条件,在全国率先启动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目前浙江省时农业部批复的唯一整建制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省。四是大力推广粮经复合的农作制度创新,突破粮田低效益的瓶颈。通过农技推广基金,创新和推广粮经结合、种养结合、粮饲牧结合等新型高效农作方式,2015年“千斤粮万元钱”新型农作模式面积达272万亩;五是大力推进生态环境治理,让美丽环境成为生产力,形成美丽农业经济的重要支撑。2013年省委省政府全面部署推进“五水共治”工程,并加快实施“三改一拆”工程,深入开展“四边三化”行动,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尤其是2014年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以来,全省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得到了全面的改善和优化。3年来,各级投入300多亿元,500万户农户生活污水实现截污纳管,2.1万个村完成治理,全省村庄覆盖率、农户受益率分别为90%、74%。全面推行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建制村覆盖率达到100%。

3.融合发展催生新业态和新动能,破解农业不高效的难题

浙江省以品质型小康需求为导向,以产业融合化、多功能化来推进农业结构、产品结构、品质结构和区域结构的全面优化,提高农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和综合效益水平,实现农业产业的全面转型升级。一是推动农业全产业链建设。全省已建成畜牧、水产、竹木等示范性农业全产业链29条,实现产前产中产后、产加销、一二三产融合,年总产值超过1000亿元。二是拓展多功能农业新业态。近年来,浙江省以“农业+”的新思路培育发展农业新业态,不断推进农业与旅游业、健康、教育、文化等产业的深度融合,催生了一大批农业新业态,休闲农业、养生农业、创意农业、庄园经济等一大批新型农业业态异军突起,成为农业农村经济新增长点。全省农业休闲观光旅游产值大幅提升,从2010年的89.22亿元提高到2016年的291亿元。三是用“互联网+”培育发展新动能。发挥互联网大省的先发优势,推进生产方式的自动化、智能化,经营方式的网络化、品牌化,农产品电商蓬勃发展。浙江省目前拥有淘宝镇56个、全国淘宝村501个,2015年农产品电商销售达到304亿元,居全国首位,一个电子商务进万村的宏伟蓝图正在实现。农业新业态正成为浙江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新经济增长点。

4.推进农业经营主体和经营体系创新,破解“谁来种田”的难题

农业人口老龄化是浙江现代农业面临的一大挑战,也是全国现代农业所面临的难题。十三次党代会以来,浙江省把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化农业生产经营体系作为强农的核心任务,着力构建适度规模化家庭经营、产业化合作经营和公司化企业经营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一是把培育多类型适度规模经营的家庭农场作为培育新型主体的基础性工作。通过大力促进多种形式的土地流转,鼓励专业大户、返乡农民工和大中专农科毕业生,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培育“新农人”、“农创客”等新型职业农民,发展多类型适度规模经营的现代家庭农场,使之成为我省农业家庭经营的主体力量。通过创新整村流转、长期流转以及土地股份合作农场等形式,有效促进了土地规模经营持续增长。到2016年土地流转总量1005万亩,占承包耕地面积比重53.0%。已有经工商注册登记的家庭农场23719家,经营土地面积228.4万亩,平均每个家庭农场经营规模近100亩。二是创新增强农民合作组织的经营实力和社会化服务能力,提升农业合作化规模经营和服务规模经营的水平。2014年省委省政府确定慈溪、瑞安、诸暨、义乌、仙居6个县(市、区)的改革试点,率先在全国探索构建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新型农民合作服务体系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着力解决农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服务短缺问题。目前,浙江所有地级市和大部分县市已建立了农合联组织。同时针对当前农民合作社多而小、散而弱的状况,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整合和联合,积极组建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增强合作社的生产服务功能、农产品加工营销功能、资金互助功能。到2015年,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数已达45989家,成员116.2万个,专业合作社经营服务总收入达到519.8亿元。三是积极推进农业企业化经营和农业产业化合作经营。顺应工商企业积极投资现代农业的新趋势,引导工商企业进入农业产业链的适宜领域和环境,培育一批高科技、高效益现代农业企业公司。2015年全省已有农业龙头企业7664家,在农产品加工、营销、出口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农业龙头企业实现销售总收入3500亿元。同时积极引导从事农产品加工营销的农业龙头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结成股份合作等形式的利益共同体,构建起共创共享的产业化合作经营的新机制。

5.全面深化农业农村改革,着力破解体制机制约束的难题

浙江顺应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深化农业农村改革的新趋势,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向改革要动力、要红利、要活力,加快农业转型升级。城乡一体化体制机制改革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一是率先在全国推进农村“三权”改革。2014年初,浙江省委、省政府部署“三权到人(户)、权随人(户)走”改革,各地各部门加快推进农地、宅基地、农村集体产权的确权、登记、颁证等基础性工作。截至2015年底,全省99.4%个村社完成改革,在全国率先全面完成农村集体资产确权工作。“三权”到人(户)的改革有效激发了农业农村各类要素的市场活力。二是加快改革农村户籍制度。2013年,德清县作为浙江省首个实施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试点县启动了户籍制度改革。2015年底,浙江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全面放开县(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大中城市落户限制,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标志着全省户籍制度改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三是城乡一体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在2014年底,浙江省11个设区市都已制定出台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率先在全国完成城乡居民医保职能、制度、经办并轨。到2015年底城乡居民医保参保3202万人,总参保率达到95%,全民医保体系基本形成,并率先实现大病保险制度全省全覆盖。城乡居民平均低保标准稳步提高,城乡低保差距进一步缩小。2012年城乡低保平均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515.49元和393.42元,到2016年城乡低保平均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678元和631元。此外,积极探索农村林权抵押、土地经营权抵押、农村互助资金等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以及农业互助保险等改革。总之,通过一系列城乡综合配套改革,极大地推动了农业发展政策制度环境的改善,为农业发展提供了新动能,促进了浙江高效生态新型农业现代化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