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莱间(白宇、郑湫泓主演)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第1章 烟雨胡同十八号诊所

“你生命中最珍贵的东西是什么?”白起坐在阳光里,喝着一杯湛碧色的茶。

桌对面的田勇愣住了。

一分钟前他刚刚把一个文件袋放在了白起的桌上,那里面有北京市内两处高档公寓和一处别墅的房产证;四家上市公司的股权转让书;大量的无记名债券、银行本票;两辆豪车的车钥匙,一辆是厂商赞助的保时捷超跑,还有一辆是他平时坐的奔驰S600。

这是他的全部身家,保守估值接近1亿人民币。

“这是我的所有财产……还不够么?”田勇苦涩地说。

“你的左腿在一百零三天前受伤,十字韧带和外侧副韧带完全撕裂,膝盖骨粉碎性骨折。让我猜猜看,三个月内你一共做过两次手术,植入了三块钛合金骨骼,五颗钢钉。看手法,第一次主刀的应该是日本东京大学医学院的院长,小津哲也,但是手术失败了。之后你又到美国西雅图慈济医院请到了乔治·马文,他给迈克尔·乔丹治疗过腿伤,然而手术再度失败。现在你的左腿肌肉已经萎缩15%,运动机能受损90%,完全恢复的概率在千分之三以下……”

每个字都没错。白起像是在念一份判决书,嗓音如提琴般优雅动听,却让田勇心底阵阵发寒……

田勇坐在轮椅上,低头看着自己无力的双腿,这可是曾经跑出过世界纪录的腿啊,现在却连站直了走都做不到。

田勇,中国最好的110米栏运动员,世界纪录保持者,几乎是国家英雄式的人物,在田径场上改写了白人和黑人一统江山的局面……直到三个多月前的一次车祸,他的膝盖被撞成粉碎性骨折。

撞他的人知道他是田勇的时候当场就哭了,说自己有愧于国家有愧于人民,痛得满头冷汗的田勇心说:你哭什么啊!你倒是赶紧送我去医院啊!

体育中心的领导来探望,市委书记也来探望,但是都没用,经国内最好的大夫会诊,结果就是“可惜啊可惜,多好的年轻人”。教练无奈之下只好带他出国找了国外的专家,小津和马文开始都是大言不惭,说:“你找我算找对人了,你这病我治不好就没人敢治了。”

他们说得确实没错,首先他们治不好,其次他们治不好就没有人敢给田勇治了。

三个月后门庭冷落车马稀,连新闻媒体都对田勇失去兴趣了。一个失去了双腿的田径英雄,最后一次上头条的机会是宣布隐退吧?隐退后连转行演艺界的机会都没有,亏得田勇最红的那段时间,好些导演还来找他拍戏,高调宣布他就是中国版的“长腿欧巴”。

就在田勇彻底绝望的时候,某个在商界很有地位的朋友为他推荐了这家深藏在胡同里的小诊所。据说这里的医生什么病都能治好,只不过收费方式非常奇怪。那个朋友神神秘秘地跟田勇说:“他们要你最宝贵的东西作为诊金。”

田勇当时就蒙了,忽然想起那个朋友几个月前查出了肝癌,原本已经在安排遗产分配的事情了,可怎么又忽然出现在自己面前,如此气定神闲,如此红光满面?

田勇迟疑地问他:“莫非你去过那家诊所?你付了什么东西给那里的医生?”朋友沉默很久,摇摇头。田勇忽然发觉朋友手指上那个号称汉武帝用过的碧玉扳指不见了,那是他从不离身的重宝,花了6000万美元从索斯比拍卖行拍回来的,他曾经开玩笑说什么好东西都可以跟大家分享,唯有老婆和这个碧玉扳指不行。

“那里不太干净,尽量少问问题。”朋友最后叮嘱说。

可他觉得自己必须来这里试试,这是他最后的机会。

现在看来朋友说得没错。

之前为田勇治疗的医生都是开着宾利、住在海景别墅里的富豪。他们的办公室要么设在大学的研究中心里,要么就是在市中心的顶级综合医院里。而这家诊所深藏在一条名叫烟雨胡同的阴暗小巷,虽然不远就是平安大街,却没有沾染丝毫繁华气息。在青灰色的四合院群落包围下,三层高的意式洋楼拔地而起,外面破败残旧,里面的装潢倒是极其考究,但是风格古雅得不像这个时代的东西。

穿过大门的时候田勇不经意间打了个激灵,觉得自己仿佛穿越了时光。

诊所奇怪,大夫更奇怪,田勇面前的这位主治医师白起不过二十岁上下的年纪,英俊而苍白,一眼看上去就让人觉得冷。他端坐在宽大的扶手椅里,田勇费劲地摇着轮椅进门的时候,白大夫丝毫没有起身来迎一下的意思,只是慵懒地翻着一卷线装的毛边书,直到读完了那一篇才抬起头来。

田勇对这阵仗本也不意外,若是中医大夫,总会时刻读着《灵枢》《素问》这种古书以示自己的修为。可仔细一看白大夫看的那本书,《随园食单》……清代文豪袁枚讲美食的随笔,田勇心里嘀咕着,心说您就是看菜谱看得入神让我在这里呆坐了十分钟?但旋即白大夫妖鬼般的医术就让田勇震惊了,他连病例都没有看,只是扫了一眼田勇的伤处,就把伤情说得一清二楚,甚至连前任主治医师的名字也说了出来。

这如同超级计算机般的精确放在一个活人身上,实在是件叫人脊背发毛的事,人类能拥有这样的医术?

“你开出的价码在世界上任何一家诊所都不会得到拒绝。可是在这家诊所,金钱没有用处。用你最珍贵的东西,换取你完整的生命,是这里的交易原则。而我之所以有资格要求,是因为我有能力把那千分之三的成功概率变成百分之百。”

“好了,让我们回到最初的命题。”白起十指交握放在胸前,懒散的目光忽然变得凌厉,仿佛利剑洞穿了田勇的瞳孔,“田勇先生,你最珍贵的东西是什么?你愿意用它来交换你完整的生命么?”

田勇犹豫着张口:“白医生,您知道我是谁吧?”

白起摇头。

“您不看电视么?”

“你只是我的一个病例,就像实验室里的小白鼠、手术台上的生肉一样。除了病症之外,我对你所谓的人生毫无兴趣。”白起的语气温和,却毫不遮掩。

田勇苦涩地笑笑,面对着这个冰冷的男人,仿佛自己积累了二十年的骄傲都微不足道,没有任何回旋的余地。他深深吸了一口气,从脖子上摘下一条蓝色丝绒绶带,下面坠着一块沉甸甸的金牌,还带着自己的体温。

这是他最后的希望,一块曾经改变了他命运的奥运金牌。

“三千七百四十天……十岁直到二十一岁,在训练场上的每一天我都记得,整整三千七百四十天,全都是为了它。说实在的,我真的不知道什么东西对我来讲最珍贵。但它却是我这辈子付出最大努力才得到的东西。如果满足你的要求,那就请收下吧。”

田勇不舍地把金牌交到白起手中,眼睁睁看着对方拿走它仔细端详。墙角高大的落地座钟嘀嗒嘀嗒地响,时间在这一刻仿佛被放慢了,每一秒都是煎熬。

“原来你是个运动员。”白起大夫好像恍然大悟了。

我是田勇啊田勇!不是一般的运动员!大夫你知道对中国人来说一块田径金牌和一块举重金牌的意义很不同么?我是那个打破了白人和黑人统治田径圈历史的田勇!田勇在心中无力地呐喊。

不过,白起倒也没说错,他确实是个运动员。

“恭喜你田先生,交易达成。我们可以准备治疗了。”白起从棕色橡木雪茄盒里抽出一支细长的白色纸烟,它比普通香烟长了一倍,白起用银质Zippo打火机点燃了递给田勇。

田勇不抽烟,但白起却有一种让人无法拒绝的魔力。就当作达成交易的庆祝吧!他颤抖着接过香烟,深深吸了一口。那味道让人一辈子都无法忘怀,没有任何烟草杂质的气味,仿佛纯粹的烈酒,在唇齿间留下浓浓的醇香。

“如果您说的都是真的,那我需要多久能恢复?几个月,甚至一年时间我都能等!”

白起沉吟了两秒钟:“现在差一分钟就是正午十二点,我下午一点钟还要吃饭……就一小时吧,一个小时足够了。”

“一个小时?一个小时能做完手术么?”田勇惊呆了。

这难道是给小学生打乙肝疫苗么?一个小时的时间连基本的术前准备工作都做不完!

“不是手术时间,是你能重新回到赛场上的时间。”白起淡淡地说。

“你是在开我的玩笑么?”田勇猛拍轮椅扶手。

白起丝毫不在意他的愤怒,眼神仿佛是在俯视地上的蝼蚁:“好不好笑也要等你醒来时再看了。”

醒来?田勇一愣,一股浓浓的醉意从每一寸血管中涌了上来,眼前的景象开始模糊不清。

“这烟不对……”他终于意识到了问题所在,那根本就不是普通的香烟,而是一种类似于麻醉剂的东西,让他整个人刹那间昏昏欲睡。

白起起身漫步到田勇面前,轻而易举地接住了他指尖滑落的香烟。座钟敲响了十二声轰鸣。

田勇的脑海中是一片白茫茫的云海,温暖舒适,让人想要在上面打滚,心中被填满了暖暖的东西,仿佛回到了久违的故乡,他飞翔他遨游……

这时耳边忽然响起一声清脆的响指。

他意犹未尽地睁开双眼,蒙眬的视野里依然是那间古意森然的书房,仿若从未睡去。

“那是什么烟?”

“桃源乡……你只吸了一口,普通人全部吸完的话就会被困在里面,永远都出不来了。”白起用冰雕般的侧脸对着他,仰头背靠在皮质椅背上,手握着一只铭文奇诡的青铜古爵,三只杯脚仿佛三只禽足,让人想起传说中的三足金乌。

“我睡了多久?”

“刚好一个小时。”白起的话音未落,那座大钟轰然敲响,沉重的时针微微跳动,走到了一点的位置。

“你可以走了。”白起看似有些疲惫。

田勇恍如隔世,心头那股暖暖的东西再也找不到了,取而代之的却是一种空旷的悲凉。他低低叹了口气,慢慢走向房门……他忽然停住了,猛地转过头去,骇然地看着五米开外的轮椅!他是坐着那把轮椅进来的,而此时却惊人地凭着双腿站了起来!

“这……”他张大了嘴巴,五脏六腑中翻滚的不只是狂喜,还有从心底涌上来的恐惧。

仅仅过了一个小时,白起就让已经被几十个专家判定为不可能再独自行走的他扔掉了轮椅!这绝不是一个人类能够做到的事情……瞬间田勇的脑海中像是引爆了一颗炸弹,他知道自己问下面这话一定会后悔,可是不问的话也注定会懊恼一辈子。

“你……究竟是什么东西?”

“我叫白起,是个医生。”

白起慢慢转过椅背,田勇猛然间发觉他的双眼不知何时变得一片碧蓝。仿佛万古不化的坚冰,幽幽泛着刺骨的寒气。

“你那么使劲地盯着你的轮椅,是舍不得它,让我给你快递回家去么?哦,桌上的那个信封自己带走,否则我会当作废纸扔掉。”白起摆了摆手。

林夏气势汹汹地推开书房门,正想给白起一个下马威,结果却被一个神色惊慌的男人撞了个趔趄。

“鬼!女鬼!全是鬼!”没等林夏缓过神,田勇就像中了邪似的自言自语着落荒而逃了。

林夏被他说蒙了,掏出化妆镜照了照。今天她没化烟熏妆,唇彩也是淡雅的丝绒玫瑰色,一支就要300多块。白色风衣和长靴是普拉达和周仰杰的当季新款。虽是山寨货也花了她几千大洋,要是女鬼穿得这么漂亮也能死而无憾了啊!

“没品位!”她撇撇嘴,转向白起,“这人来治什么病?精神病么?”

白起抿了一口古爵中的金黄酒液:“腿伤确实有可能导致植物性神经失调,从而引发神经性的疾病,但我想在这个病例上还是受惊吓的程度更大一些。你有什么事?”

如果不是白起提醒,林夏险些忘了今天的正事。她踩着十厘米的高跟靴子,像把全世界踩在脚下一样,咔嗒嗒踩过红木地板,把香奈儿手袋往桌上一甩,在田勇留下的轮椅上大大咧咧坐下,气势汹汹:“你问我我还问你呢!这个月的房租和工资呢?”

林夏,林大小姐,今年二十岁,某三流明星学校表演系大二学生,同时也是金刀林氏通灵家族唯一的继承人。

最重要的,她是这间小诊所的邻居、房东兼代班护士,就住在白起的楼上。

金刀林家的历史要追溯到清朝中期,徽班进京的时候,林家的祖上就在京城里卖跌打药和练武了。基本的路数就是耍一路金丝大环刀,打一趟拳,卖一圈药,如此循环。这江湖卖艺的生涯直到林家某位祖上看好了一位贵妇的不孕不育症才结束,靠着那笔不菲的诊金,林家开始置业开药店和武馆,最终成了北京城里有名的跌打医馆。

但根据老爹林建南的推测,所谓治好了不孕不育症,其实是自家风度翩翩英俊潇洒的祖上和那位老也怀不上的贵妇生了个孩子。所以林家没准还有一支在某位王爷的府里悄无声息地繁衍,只等着大家将来认亲。

这栋三层高的意式洋楼是林家的祖产,改革开放之后还给了林家。此时的林家虽然极不靠谱,倒也女慈父孝……意思是说林大小姐对父亲很慈爱,父亲对林大小姐很孝顺,总之父女两个在祖传的老宅子里相依为命,过着穷开心的日子。

直到林夏十八岁那年,老爹忽然号称自己要出门打个酱油,结果竟一去不回……这类事情林夏已经习惯了,在她十八年的生命中,老爹已经不知道失踪过多少次了。每次隔上十天半个月,就会醉醺醺地出现在门口,可这次一等就等了一年,而且等回来的还不是老爹,而是冰霜般寒冷的少年人。

“我叫白起,今后我们一起住。”

白起上门时拿着林建南亲手签署的租房初步意向书,据称已经付了定金。林夏其实一直想给楼下找个房客的,这么大的房子她一个人住着浪费,而且老爹当年留下的那点存款也快要花光了,白起的出现可算救了她。

但什么叫“今后我们一起住”?你是来租房的还是来泡本姑娘的?

林夏怒气冲冲地指着白起的鼻尖:“你有女朋友么?”

她心说要是白起有女朋友就允许他搬进来,这种小白脸没准内心里非常禽兽呢?有女朋友才比较安全,没有女朋友的话,谁能肯定他不对姐这火爆的身材动念头?

“我不是来住的,我是来开诊所的。”白起冷冷地说,“还有我对三线女明星没什么兴趣。”

林夏更怒了!三线女明星?她林大小姐是三线女明星?!

她分明连五线都算不上!

虽然是金刀林家的继承人,可林夏没有任何要女承父业的想法。自从十八岁那年被星探挖掘拍了一支广告之后,林夏就一直抱着要当女明星的梦想。

当年艺术类招生已经近在眼前。她来不及准备就踏上了电影学院的考场,虽然身材高挑长相漂亮,可这样的姑娘在电影学院遍地都是。林夏一不会唱歌二不会跳舞,表演嘛更是一窍不通,唯一的才艺是祖传的五虎断门刀法,一柄十八斤的金丝大环刀耍得那是虎虎生风……结果可想而知。

反正现在交钱就能上的表演学院多得是,林夏对自己还是很有信心的,心里觉着自己这长相这身材简直可以拳打范冰冰、脚踢全智贤,还愁没有出头之日?可等真正进了表演学院才知道,光靠天生丽质是不够用的。俗话说人靠衣装马靠鞍,身边一群本来相貌平平的女孩只要稍稍打扮打扮就能压过自己的光芒。

林夏着急了,用心地跟着这群白富美学怎么穿衣服、如何化妆,一下子从烟雨胡同著名假小子变成了美妆达人。买不起正牌可以买山寨货嘛,可山寨货的花费也不低啊!所以尽管白起很讨厌,林夏还是勉为其难地接受了这个房客,后来更是因为诊所人员短缺而当上了代班护士。虽然林夏没有任何医疗背景,但这个护士的职位也只相当于诊所的前台,林夏没课的时候来站站台就好了。

而且白大夫确实不像对女孩子有什么兴趣的模样……

林夏也觉得白起有点古怪,但金刀林家混迹于江湖,林夏小时候也听过林建南讲江湖中各种灵异的传闻。江湖偌大,好比一个平行世界,里面的奇人异事数不胜数。“如果你不想混江湖,那么最好别过问江湖里的事。”林建南是这么说的。

林夏并不关心白起是什么人或者什么东西,只要白起每个月准时交租。她就指着白起的房租买包包买衣服,把自己武装起来,好参加各种选秀活动呢。

田勇进门的时候,她正在网上候着,准备抢一只限时一折的正品香奈儿包包。学校里的女孩可是人手一只普拉达或者香奈儿手袋,可林大小姐直至今日还挎着山寨货,这怎么对得起林家的列祖列宗?也会影响到林大小姐的坦荡星路啊!

虽然有人说香奈儿女士在她那个年代也是个普通人,但在当今,你挎着正品的香奈儿去面试,面试官都会多看你两眼!

香奈儿的包包,林大小姐你值得拥有!

所以林夏等了足足两个小时,于千钧一发之际将一折的香奈儿包包抢到了购物车里,刚想付款,却被提醒账户余额不足,眼看着到嘴边的鸭子要飞走了。她气呼呼打开账户一看,才想起是白起还没给她交房租,这才披挂整齐杀下楼来,要跟白起理论理论。

“合同上约定的交租时限是每个月月底下午五时,现在才刚刚一点钟。”白起云淡风轻地说,“而且你的发薪日是下周二。”

林夏一愣。

那份史上最长的租房合同是白起亲自草拟的,足足五十几页,里面不仅规定了每月交租的具体时间,还细致地附上了公共厨房、卫生间、起居室、花园的使用细则,林夏看了两眼就头昏脑涨,直接翻到最后一页签上了名字,所以现在也只能吃个哑巴亏。

白起遵守规则的程度,跟机器人没什么区别,这点林夏倒是不怀疑。

“我等着用钱,你让阿离用网银赶紧转账吧。”林夏扶着额头。

阿离是这家诊所唯一的员工,看起来比白起还要古怪,他担任牙科医生和助产士。本是个纯美系少年的长相,笑起来也甜甜的,像个邻家小弟,可打扮得却像个摇滚少年,耳环、鼻环、唇环,一应俱全。

但林夏喜欢阿离胜于喜欢白起,至少阿离可以跟她讨论时尚潮流,白起只会看《随园食单》。

“他今天去望京给某位病人接生,等一会儿我去银行给你转账。”

林夏心中一凉。她知道白起在治病方面近乎无所不能,可就是不会用电脑,更别提网上银行了。这个时间去银行排队,非得跟退休老大妈们挤上两个小时不可。看来到手的正品包包是就此飞走了。

“你平时就不准备点现金么?”

“钱乃身外之物。”白起回答得很淡然。

“得了!大家都是一样的穷鬼!拜托你以后交租能不能积极点!非得等到时限么?我给你的租金已经很低了好吗?最近每天还有熊孩子砸玻璃,都得我掏钱一块块给你装啊!”想起这几天接连被砸玻璃,林夏心里痛得滴血。

“按照合同规定,不是我造成的房屋损坏由你负责修理。”

“拜托别提你那合同了,我头疼!”林夏抚额,她知道自己跟白起辩论是必输无疑,“我今天下午还有试镜,要是我回来发现钱没到账,你就给我搬出去!”

白起举起那只古雅的酒爵。

林夏明白这是送客的意思,狠狠瞪了他一眼,拎起山寨手袋咔嗒嗒地走到房门口,想起一件事又冲了回来。

“还有什么事?”白起挑眉。

“刚才出去那家伙挺面熟的,是谁啊?”

“运动员,得过世界冠军,名字……”白起思索了片刻,“好像是田勇。”

“奥运冠军田勇?”

“应该是他。”

“怎么早不说?”林夏瞪圆了眼睛,“他可红了,长得又帅,好多导演巴结着他让他演戏!他认识好多娱乐圈的人!我们混演艺圈的,就是要认识贵人!”

“这跟我有关系么?”白起淡然地说,“如果这件事对你来说很重要的话,明年重新修订合同时你可以加进去。”

哼!明年老娘就让你滚蛋!

林夏转头飞奔出房子,穿过花圃和锈迹斑斑的铁门,大声呼唤着田勇的名字。

“勇哥……勇哥……”

胡同里早就没有人影了。田勇逃得太慌乱了,不仅抛下了轮椅,还跑掉了一只鞋子。

林夏在心里抱怨着白起,可此时此刻也没办法了,来过烟雨胡同十八号这间诊所的病人,都给治好了,可是都像受了惊吓似的,罕有拎盒月饼回来感谢感谢白大夫的。照此推断,田勇除非再度断了腿,否则是打死也不会回这间诊所的。贵人就跟她的香奈儿包包一样,飞走啦。

下午还有试镜,现在不出发恐怕就晚了,林夏郁闷地往外走……忽然身后响起一声脆响,她一个趔趄,高跟鞋一扭差点崴脚,猛地回头,只见自己家的玻璃窗上多了个窟窿。

这次终于叫她瞅见了那个捣蛋的小家伙。铁栅栏外,站着一个穿校服的小男孩,他刚把左手的半块砖头砸出去,正抡圆了要把右手里的半块砖头也砸出去。

刚才还跟白起说玻璃的事,没想到肇事者这么快就打上门来了。一连三天都有人上门砸玻璃,统共坏了六块。老宅的玻璃也都是一百年历史的老物件,上面布满了云水般的纹路,把林夏给心疼的。

“给我站住!”她风衣一抖追了上去。

男孩掉头就跑,灵巧地在胡同里钻来钻去。他跑得确实不慢,可落在林夏手里,他全无胜算!别看林大小姐穿着十厘米的系带高跟鞋,但金刀林家的女性后人能是那种不能跑不能跳的小女人么?给她拎把金刀她立马就能变成女将军!

她从小就在烟雨胡同里混,这里蛛网般的小道,砸窗户的小贼哪有她清楚?追着追着林夏就看见男孩钻进了旁边的死胡同。

“傻了吧?小屁孩儿,跟姐姐我赛跑,你可知道我金刀林家……”林夏叉着腰堵在胡同口,气势汹汹。

林夏说到这里忽然一顿,想起形体老师反复叮嘱她说再不准叉腰说话,除非将来的志向是去《水浒》里演孙二娘,于是她急忙收敛起来,变作斜斜倚在青石墙脚的姿态,长发一甩媚眼一飞,继续说道:“世世代代都是靠力气吃饭的?”

男孩紧攥着半块砖头,猫腰弓背,目光凶狠地瞄着林夏,眼神却让人看着心里发瘆。

“还抡砖?跟个女孩子一样!”林夏不屑地看着他,“真男人打架靠的都是拳头!”

男孩愣了一下,眨巴着眼睛想了想,应该是没想明白为什么男人打架都靠拳头,但还是赌气把砖头摔在地上,攥紧了瘦瘦的一对小拳头。

还是个倔种!林夏心里冷笑,唬他几句他就把凶器给放下了,没了凶器,林大小姐怕他个屁啊!

林夏脱掉大衣拿在手里,慢慢走向男孩,就像猎人张开了大网。男孩则像只受惊的小野猫,眼神警觉地盯着她,呼吸急促。身高差太明显了,他的短拳根本打不着林夏,林大小姐身高170厘米,舞起金刀的时候虎虎生风,等闲三四个男人不得近身的。

男孩往前一扑,却不是进攻,而是要从林夏双腿下钻过去逃跑。林夏那双长腿,还踩着高跟鞋,于是在下三路留出了空当。

“喂!还带耍流氓的?”林夏嚷嚷了一声。

林家金刀空手术——“太公摆旗”!

林夏风一般绕到男孩背后,将他一把抱住。这是林家老祖宗从某个大擒拿手名家那里偷学的,一旦抓住,毫无逃跑余地。林建南曾经感慨地说可惜林家没有男孩,传不得这招的精髓……泡妞一样好使。

“以大欺小,你有什么出息!”男孩咬牙切齿地挣扎,忽然觉得身上一暖,低头再看自己被一件大衣裹上了,白得像雪却带着温柔的暖意。

林夏上身只剩了一件薄薄的打底衫,光滑白皙的肩头暴露在瑟瑟冷风中,犹自捏着男孩的脸蛋,嘴里不干不净地骂着:“不会养就不要生!你什么爹妈呀?大冷天的就让你穿这身衣服出门。”

林夏早就注意到男孩穿得很少,现在是早春,天气还没有真正转暖,护城河里的冰还没化冻,林夏自己穿呢子大衣都觉得冷,可男孩身上除了那件脏兮兮的校服之外,竟然只有一件薄薄的单衣。

“我没有父母。”男孩强硬地昂起头。

林夏一怔,心里有点酸楚。

她没有妈妈,老爹也靠不住,经常忘记参加家长会,学校里不知何时起就有了林夏是捡来的孩子的传言。虽然林夏在拳头上可以完爆那群坏小子,但心里还是很害怕,一个没有父母的孩子,岂不是天地间谁都能欺负自己?林夏回家问林建南自己是不是捡来的孩子,林建南倒是很好地化解了她的疑虑,林建南一声长啸道:“可笑!你若不是我金刀林家的亲生女儿,焉有资格传我林家六十四路金刀三十二路空手术?当年郭靖大侠若不是洪七公的私生子,洪七公又怎么会传他全套的降龙十八掌?”

多年以后读了《射雕英雄传》,林夏才知道郭靖跟洪七公没有任何血缘关系,不过那时候她已经长大了,不再害怕这个世界,也不怀疑林建南是从垃圾堆里把她捡来的了。

“原来是个野孩子。”林夏叹气。

“不要你管!”男孩把脸扭开,目光凶狠而孤独,像只从窝里走丢的小野猫,刚刚对过路的人龇完牙,又要躲回树洞里一个人舔伤口。

“还跟本小姐耍横!”林夏再来一个小缠丝手,拖着男孩走过狭长的小巷。

“吃糖!”林夏把一盒日本代购回来的樱花糖扔在男孩手里。

男孩竟然没碰那个精美的糖盒,自从进了林夏的屋,他就一声不吭,摆出死不招供的义士态度。

“名字!大丈夫行不更名坐不改姓!不报上名来是什么意思?”

“行不更名坐不改姓,我叫阿秀!”男孩终于忍不住开口了。

“阿秀阿秀,还是个女孩的名字,不过跟你蛮搭的。”林夏看他对糖没兴趣,就把奶酪推到他面前,“吃点奶酪,吃完了才有力气给本小姐招供!你还没有见识本小姐的手段,一会儿皮鞭打得你嗷嗷惨叫!”

奶酪还是从冰箱里白起的格子顺出来的,林夏自己从来都不储存食物,老林家的家风就是今朝有酒今朝醉。

男孩拿起一块奶酪,小猫似的闻了闻却没有吃:“这就是奶酪么?”

林夏心里又是一酸,心说这孩子连奶酪都没见过,可想而知过得多辛苦,只好摘下了女王的面具,说:“吃啦吃啦,对身体有好处,小屁孩儿逞什么英雄,碎几块玻璃我还不看在眼里,不要你赔行了吧?”

“我也听说奶酪对身体有好处。”阿秀小声说。

“那就吃啊!”

阿秀犹豫着拿了一块奶酪,塞进衣袋里:“带回家吃,我姑姑生病了,要吃有营养的东西补补身体。”

林夏心里酸水直流,把奶酪装回盒子,塞到阿秀的书包里。

“到底为什么要砸我家玻璃?”林夏问。

“你们家大夫不给我姑姑看病。”阿秀低声说。

“什么我们家大夫,那东西不是我们家的。你姑姑病得很重么?”

阿秀点了点头:“姑姑病得很重,每天都偷偷咯血,腰也直不起来了。那天姑姑说要出门找唯一一个能救她的大夫看病,就是你们家的大夫。可她跟大夫只见了五分钟就出来了,连药都没有开,回去就卧床不起了。我姑姑付不起钱,你们家大夫就不给她看病!”阿秀说着就咬牙切齿,小野猫的感觉又回来了。

“说过不是我们家的大夫!我一个大好的美少女,还在等待命中注定的金马王子,不要把乱七八糟的男人都说成我家的!不过你这事包在我身上了,在这等我,哪都不许去!要是我出来见你跑了,咱们就新仇旧恨一起算!”林夏起身下楼。

“请进。”

话音未落,林夏就冲进来了。她其实根本不是敲门,而是一拳砸开。

白起端坐在一尘不染的书桌后,用素白湖绸轻轻擦拭一盆盆栽上的浮尘,但蘸的并不是水,而是烈酒。洁白如玉的酒杯里荡漾着湛青色的光,映在他冰雕般的脸上,仿若面对的是一汪幽幽碧潭。

那盆植物从不开花,也不能浇水,据说只能用酒浇灌。每到满月夜,白起都会从上面摘下一片绿叶,独自来到月光清冷的露台上坐下,用狭长的银刀把它裁成细细的烟丝,最后卷进象牙白的烟纸里放下。

林夏知道那种烟叫作桃源乡,白起自己也经常抽。

“‘死不了’最近长势很喜人啊!”林夏一屁股在沙发上坐下,跷着二郎腿。

这是林夏给那株植物起的歪名,因为它仅仅只有七片叶子,但每被摘掉一片第二天都会再重新长出来,看上去垂垂将死,却不寂不灭。

白起慢慢地收好白绸和酒杯,把花盆抱到窗前的阳光里。

“我刚才把砸玻璃的人抓住了。”林夏见他不理会自己,又找了个话头。

“不用绕弯子了。”白起把一本病历递给林夏,“你想要的都在这里。”

白起就是这样,人心在他面前薄如蝉翼,轻轻一戳就破。

林夏打开病历,上面的字迹歪歪扭扭很可笑,想来是阿秀帮他姑姑填的。病人信息栏里全都空着,整页病例上只有家属栏上写着“穆秀”两个字。穆字还是涂了两个黑疙瘩才写对的。住址栏里更是错字连篇,不知所云:英花胡同,左手边第九栋老它。

“应该是樱花胡同左手边第九栋老宅吧……”林夏低声嘀咕。

再下面的字却清秀有力,一看就知道出自白起那支万宝龙钢笔:

“寿限已尽,拒绝治疗。”

“她究竟得的是什么病?”林夏问。

“无所谓。你只需要知道她就快死了,而且是她自己拒绝了我的治疗。”

“她既然来看病就说明想要活下去,怎么还会拒绝呢?你想唬我?”

“想要在这里换一条命,就要付出最珍贵的东西。她拒绝了,说明那件东西比她的命更重要。”白起转回桌后,点燃一支桃源乡,深深吸了一口。

“这次破个例行不行?就改成收钱嘛!或者让他们分期付款……大不了以后房租我给你算便宜点!”林大小姐抛出了杀手锏。

林夏低下头,用手指在桌上画着圈圈等待白起的回答。过了一会再抬头时,见白起正用一种奇怪的表情看着自己。

“喂!你这看见太阳从西边出来的表情是什么意思?我大方一次很奇怪么?”林夏满脸窘迫地拍桌。

“不,我是在想你为了什么?”白起微微歪头,目光像在解剖外星人似的盯着林夏,“为什么要替他们来求我?”

“我……”林夏一时语塞,仿佛又看见了阿秀那双小野猫似的眼睛。

“你见过填这份病历的孩子?”

林夏点了点头:“他叫阿秀,是个孤儿,来看病的是他姑姑,可能也不是亲生的,但是他唯一的亲人了。”

“这跟你没关系,世界上这样的小孩子也不是一个两个。”

“你不懂!你想想啊,一个小孩子孤苦伶仃的,和姑姑在一座老房子里长大,要是姑姑没了,老房子还是那么大,他一个人在老房子里,什么亲人都没有,多可怜。我就懂啊,我就住老房子,老爹跑路之后的那段时间我特别讨厌这栋房子,它太大又太空,跟失宠妃子住的广寒宫似的……”林夏说着有点黯然神伤,不知不觉地进入表演状态。

“那东西叫冷宫,广寒宫是嫦娥住的。”白起淡淡地纠正。

林夏的表演状态被一发击破,很是崩溃,只能仗着房东的身份耍横:“我的意思是阿秀很可怜!别装得听不懂的样子!有点同情心好不好?兄台我看你也不过二十多岁,不积德的话将来连女朋友也找不到哦!”

白起的目光蒙眬了一瞬间,仿佛一滴水落入深潭,潭水表面荡开圈圈涟漪,林夏惊喜了一下子,赶紧用期待的眼神和脉脉的柔情看着他,心说就凭本小姐这澄净如水的大眼睛,再加上碾压韩剧不让日剧直奔美剧而去的演技,你能不答应么?你不答应还有人性么?你不答应的话难道不会怀疑自己的人生吗?

“你还是那么爱管闲事。”白起轻声说。

这是什么口气?这么幽怨仿佛两人已经相识了千年,这是要借机泡本小姐么?林夏心里一个激灵……不知为何却又蛮期待的……本小姐这花容月貌,跟这家伙同住了那么久,既不见他来偷窥也不见他来索吻,过生日的时候鲜花都不曾送一把,这说不过去啊!

“可这又跟我有什么关系呢?”白起的下一句话就是盆当头浇下的凉水。

这死人从不介意自己的冷酷外露,或者说冷酷对于他来说只是一种最普通的表达。

林夏先是惊愕,然后暴跳如雷:“哼!你还有人性么?”

“我是个医生,医生是治病的。”白起冷冷地说,“还有,既不要妄想以房东的身份对我下令,也不要妄想你所谓的魅力能对我起作用。如果没有每月的租金和兼职工资过活的话,你连学费都交不上吧,而这里处在胡同的深处,要出租可是很不容易的。至于女性魅力,我觉得你一直抱有某种幻觉,认为自己还拥有这种东西,这也是一种需要及时治疗的心理性疾病,没事的时候可以来挂个号,我们聊聊。”

“先治好你自己的神经病吧!你个冷血动物!”林夏实在无法忍受和这种生物待在同一间房间里,起身就走。她怒火万丈地拉开门时,却见到阿秀默默地站在门口。

刚才对话都被他听到了。

林夏一时不知该说什么,只想找个地缝钻进去。她丢人了,她拍着胸脯许诺的事情没做到,虽说这并不是她的错,可面对这孩子写满哀伤的眼睛,她只觉得无地自容。

“我知道你的条件,你治病要用人最宝贵的东西去换。我想跟你换,用我最宝贵的东西,换我姑姑的命。”阿秀死死地盯着白起,紧咬嘴唇,目光凶狠,仿佛白起不答应的话就要扑上去一口咬在他喉咙上。

“在我这里,所谓规则就是不以人类意志为转移的东西。这里的规则是,一个人的命只能用自己的东西来换,你想你姑姑不死,就让她用她自己最宝贵的东西来换。”白起无情地背过身去。

“咱们走!我就不信这世界上只有你一个大夫能治病!”林夏拉起阿秀的手就向外走,没走两步又忽地停下,猛地一跺脚又冲了回去,一言不发地抄起白起的烟灰缸,在地上砸得粉碎,玻璃碎片飞溅险些划到白起的脸。

房间里剑拔弩张的气氛只维持了一瞬。白起默默吸了口烟,从容地打开抽屉又拿出个一模一样的烟灰缸放到桌上。

“没人性的死怪物!”林夏怒吼完了掉头离去。

白起默默地看着她离去的那扇门,目光蒙眬,直到烟灰烧到了手指,才把烟蒂丢进烟灰缸里。他忽然起身,鬼魅般移动到窗前,林夏和阿秀的身影已经在胡同的尽头消失了许久。

他沉吟片刻微微招手,一只玉牒从书架飞落到他手心,那是一份阿秀姑姑的病情报告。

“怪物……”他喃喃念着那个词,脸上浮现出一抹罕见的不安。

这不是林夏第一次和白起吵翻了,也不是林夏第一次砸白起的烟灰缸了,虽然她知道这对白起根本不叫事儿,她砸掉白起第三只烟灰缸之后,那家伙就订购了一百只一模一样的存在家里,确保林夏随时有烟灰缸可砸。

林夏本来说再也不砸那白痴的烟灰缸了,再砸也是自取其辱,可今天她还是没控制住,咽不下那口气。

她领着阿秀漫无目的地在街上游荡,直到走累了才在一个公交车站停下来。两人坐在站牌下,都是双眼呆滞……规则是不以人类意志为转移的东西,那么生死也是规则吧,白起是能逆转生死的大夫,他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跟白起当了那么久的邻居,林夏忽然觉得这件事很奇怪。

不过当下的大事还是给阿秀的姑姑找别的大夫。

“笑笑,我是小夏啊,你路子广,能帮忙推荐个大夫么?”林夏打给自己最好的闺密,闺密家里是做地产生意的。

“你终于决定要去整容了吗?”笑笑在电话里显得很惊喜。

“胡说,姐姐我这么天生丽质需要整容么?”林夏还剩点咆哮的力气,“你不是常吹你们家有个私人医生么?”

“哟!你楼下不是住着个帅帅的白大夫么?”笑笑花痴地说。

“别提那个混蛋!找你们家医生帮个忙,行不行给个痛快!”

“金大夫回韩国探亲了,下个月底才回来,你要是想带化妆品跟我说一声,钱我给你先垫着,作为报答嘛,你就把你们家白大夫介绍给我好啦!人家好喜欢那种冷得摸上去都冻手,能把人家冻在他身上的类型……”

林夏果断地挂了电话,决定跟这重色轻友的妮子绝交半小时,又给其他姑娘们打了一圈电话,结果也都差不多,最好的结果也只是介绍几个业内知名的挂号黄牛。

手机快没电了,林夏也没辙了。天已经快黑了,乌云从北面的天空倾泻而来,马上要下雨了……路灯和车灯点亮了整座北京城,如果从天空中向下看,现在的城市就像是一块飞速转动的钟表,他们两个则是落在齿轮上的两粒微尘,对这个世界,他们无能为力。

“谢谢。”阿秀小声说。

“谢屁!你这事儿我管了!我还没帮你搞定呢不是?我们从长计议!”林夏气哼哼地说,“我一定帮你治好你姑姑的病,还会跟那个混蛋斗到底!”

“谢谢。”

“小鬼,说话总像个大叔似的,你这个年纪就该天真烂漫懂不懂?”林夏揉揉他的头发。

阿秀对林夏挤出个难看的笑容:“我努力。”这孩子眼睛里总有些超越他年龄的悲伤。

“算了,先送你回家!”

“我家很远的,我一个人回去就好了。”

“我也去见见你姑姑!看看她的病情,找大夫也得看病人的情况嘛!”林夏从广告牌之间的凳子上跳起来,伸了个懒腰。

这个站就有到阿秀家的公交车,等林夏亲眼看见站牌上那一长串站名时,才明白很远究竟有多远,一个个数下来,总共需要二十站才能到阿秀家附近,而且据说下车还要再走半个小时……

车来了,人们一拥而上,林夏拱开一个肥硕的大婶,拉着阿秀抢了两个座位,大部分人都站在车里。

公交车缓缓开动,驶出公交站。晚高峰已经开始了,车流在城市的脉络里缓缓前进,一个路口甚至要等上四个红绿灯才能过去,车走得越慢,人越容易犯困。林夏靠在窗边,眼皮渐渐发沉,打了个哈欠:“你困不困。”

“你睡吧,到站了我叫你。”阿秀轻声说。

林夏摸了摸他的头,把头枕在车窗上渐渐睡着了。

林夏醒来时,车厢广播正在报站:“各位乘客,终点站西山站到了……”

林夏揉揉眼睛,窗外一片漆黑,果然是到了郊区,准确地说是山区,上了年纪的老枫树和老榆树在夜风中摇曳,枫树发出“哗哗”的声音,榆树发出“沙沙”的声音,像两个音调不同的老人在对话。

西山站顾名思义隐藏在山中,当年这里是寺庙云集之地,可如今那些古庙已经僧去舍空。林子边是一片黑色的泥沼,污浊的水面冒着泡,下面不知藏着什么腐败的东西。

阿秀牵着林夏的手,在寂静的山路上跋涉,周围黑漆漆的,只能靠惨淡的月光照路。远处的老式院落在月光下现形,想来当年这里香火极盛,也算是个繁华的地区,有钱人都在这里搞个院子什么的,按照现在话说就是带动了周围的商业发展,但随着寺庙群的没落,这些院子现在的主人大概都搬到城里去住了。

风从胡同口灌进来,吹过临街的破烂窗子,阵阵凄厉的呼啸声响。林夏身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跟着阿秀越走越深,路也越来越窄,阿秀松开林夏的手一个人在前面蹦蹦跳跳,数着路边的枯树……

“一棵、两棵、三棵、四棵、五棵、六棵……”

“第七棵,”阿秀指着第七棵槐树旁那条漆黑的小巷,“就是这了。”

“你回家还要数树么?你在这里住了多久还不认路?”林夏摇晃着脚踝,笑笑说穿高跟鞋的女孩子都该有长长的大车来接,所以鞋跟再高也没关系,累了我们就靠在白马王子的肩上。林夏倒好,果然是大车来接,郊区线838路公共汽车,能不大么?紧接着一路山路扭来,几乎扭断脚踝。

林夏被阿秀拉进了小巷里,两侧的房屋墙壁倒的倒、塌的塌,残壁中露着折断的钢筋和废弃的家具、衣物,照在地面上的影子就像是骷髅口中参差不齐的森森利齿。

“市政不管管么?也不知道装个路灯!”林大小姐的大脑之迟钝,此刻还没有产生“恐惧”或者类似的情绪。

“那边是书店……这是杂货店……过去那条街就是我家。”阿秀如数家珍,声音如回声般空灵,好像他见到的世界和林夏见到的完全是两个样子。

他们在一座荒芜的宅院前停下。

这是一座年代颇为久远的老房子,比林夏家的那栋洋楼还要苍老。门前一对硕大的石狮子,其中一只没有了头,只剩下白森森的断茬,高大的门楼已经破旧不堪,大门仿佛已经被蛀空了,摇摇欲坠,颜色也已经斑驳,暗红色漆皮像晾干了的血迹。

吱呀一声,大门像一口深不见底的枯井般对林夏敞开了。

“哎哟妈呀,吓我一跳,你家这门轴好像有点问题。”林夏说。

“姑姑!姑姑!”阿秀拉着林夏穿过院子,“姑姑,我回来啦。”

院子里没有任何灯光,浓荫遮盖着还算整齐的屋宇。

“阿秀回来啦……”屋里幽幽传出一个女人的声音,仿佛是从很远的地方飘过来的。

阿秀推开门,迎面是一扇硕大的屏风,原来是它挡住了屋子里的灯光。

“怎么带了生人?”屏风后的女人流露出警觉来。

林夏跟着阿秀绕过屏风,吃了一惊,女人的长相却全然不像她想象的那般苍老,岂止没那么苍老,简直是……要是野山沟里都能随便拎出这种级别的美人,那林夏学校里的大多数姑娘都得收拾行李回家了啊!还学什么演艺!

女人靠在紫檀雕花的大床上,静静的像是一幅画。

她看上去不过二十五六岁年纪,穿一件暗紫色旗袍,漆黑的秀发盘在头顶,五官秀美得像是出自宫廷画家的笔下,可带着深深的病容,眼中的光芒若隐若现,仿佛随时会熄灭。

“阿秀带了朋友回来啊?孩子年纪小,比较淘气,怕是给您添麻烦了呢。”女人微笑着说。

“没……没添什么麻烦,玻璃什么的本小姐可没计较……”

阿秀面无表情地拉拉林夏的裙子,林大小姐一下子反应过来,什么时候才能改掉这嘴上没门的毛病?

“唉……阿秀还是惹了麻烦啊,要是有什么损失,我赔给姑娘。”姑姑咳嗽了几声,双眼在林夏身上游走。

“哦……是烟雨胡同十八号诊所的姑娘吧?”她的眼睛忽然一亮,仿佛看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但又迅速地黯淡下去。

“你去诊所的时候我们见过?”林夏愣住了。

姑姑低低笑了一声,幽幽地说:“没有没有,可我听说过你,听说林家的阿夏小姐有一身很美很美的皮囊,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这天下该有多少人为你动心啊。”

“哎呀也没您说的那么好看啦。”林夏赶紧谦虚,可是心里实在觉得太爽,于是捂嘴做笑不露齿状。

“阿秀这个孩子不懂,其实白大夫是个好人,只是我这病啊,说什么也是治不了的。可阿秀偏偏不信,要去府上闹事,还麻烦林小姐送他回来。你们城里的人,走这里的夜路不怕么?要是遇上坏人,可不叫白大夫为您担心么?”不知为什么,姑姑说话总是有股子古意。

“没事没事,三四个男人不得近我身的!这还是我不带刀的情况,本小姐要是带金刀出来……”林夏自吹自擂了一阵子,忽然意识到姑姑的话里有什么不对,白起会为她担心?鬼嘞!她要是挂掉了,白起不正好不交房租独霸烟雨胡同十八号么?

说到这里她就想上手机银行查查白起转的房租到没到账,可惜这深山中连手机都没信号。

“山中天气不比城里,晚上霜寒露重,林小姐你穿得少,只怕不适应这里的住宿,还是趁早回城吧。现在出发的话,没准走到汽车站还能打到晚归的出租。”没说几句话,姑姑竟然下了逐客令。

“没事没事,我今晚是准备在这里借住的。我想问问您的病情啊,好给您找别的大夫。我说句实话啊,白起那家伙,有没有行医执照都难说呢。”林夏撇嘴,“上次我感冒,好不容易找他看个病,结果他摸了摸我的脉搏说:‘还没到快死的地步,不急着治疗。’你说这种人能信么?我给您说,外面的好大夫太多了,白起啊,就是个赤脚医生……”

姑姑微笑着看着林夏,听她唠唠叨叨,不时蹦出两句骂白起的脏话,最后才轻声说:“林小姐你跟白大夫是有很多过节吧?”

“那是当然!”林夏笃定地说。

“您每说三句话就会提到他啊。”姑姑轻笑,“林小姐这样的好意,我就却之不恭了,阿秀去厨房里做点吃的吧,今晚留林小姐在你的西厢房住下。”

还没等林夏答应,阿秀兴冲冲地点头出去了。

屋子里只剩下了林夏和姑姑两个人。姑姑借着火盆点燃了一根白烛,微微颔首示意林夏就座。林夏一屁股坐在那张摇摇欲坠的紫檀木椅上,这才来得及四下打量。

这间屋子虽然老旧,却一尘不染。陈设十分古朴,全部是老式的实木家具,紫檀的八仙桌、太师椅,镂空雕琢着梅兰竹菊的素雅屏风,雕花大床上边挽着青丝罗帐,再加上那位美艳而弱质的女人,整间屋子仿若一间古代小姐的闺房。林夏小时候也曾经梦想过拥有一间这样的房子。

“林姑娘。”姑姑幽幽地说,“有些事不知道方不方便说。”

“叫我小夏就好了。”林夏说,“您怎么称呼?”

“姓穆,单名一个媄字。”穆媄说着咳嗽起来,急忙拿起旁边的青瓷茶杯喝了一口。她放下茶盏,薄如宣纸的杯壁上挂着一抹血红。

“这些话不方便当着阿秀的面说,但你看到我这样的情况,也该知道我是救不回来的了。”穆媄轻声说,好像丝毫没有把死亡当回事,反而伸出枯瘦苍白的纤手,轻轻拂过林夏的脸。

林夏顿时感到一阵冰冷的寒气从她的指尖传来。

穆媄凝视着林夏,再度说了那句诡异的话:“真是绝美的皮囊啊……若是当年,我倒也能有林小姐您的三四成。”

“哪有!您虽然比我年长几岁!可您有气质啊!”林夏深知女孩间要互相吹捧。

“我真不是乱说,”穆媄叹息,“有些美是尘世之美,有些美是天上之美,不能比的,不能比的。”

“只可惜……”她转头痴痴望着八仙桌上的铜镜,看着镜子里映出的苍白面容。

“别瞎想啦!等你养好病,我带你去逛街买衣服!”林夏豪气地说。

“我想我不需要买什么东西了。”穆媄淡淡地说。

“相信我,你绝对需要!没有丑女人,只有懒女人!一定要把裙子、包包、高跟鞋、化妆品这四样全部配齐!把什么旗袍呀,胭脂呀统统换掉!尤其是要重新做个发型。你本来底子不错,就是这造型太老土了……”林夏滔滔不绝。

面对这个神经大条的女孩,穆媄也只能默默地听着,直到林夏说完。

“林姑娘,我的意思是,我活不久了,所以不需要什么东西了。”穆媄轻声说,“我想求你的事情是在我去后把这个宅子卖了,凑一笔学费让阿秀去上城里的寄宿学校。我也知道这种深山里的房子如今是卖不动的,但建屋子的时候颇是用了些好木材,紫檀、花梨、酸枝、沉香、金丝楠,都是不易朽坏的。你若是请人拆了屋子,便可把木材卖了,其中的三成送给林姑娘你作为谢礼,另七成麻烦你拿着给阿秀找个好学校。”

林夏一听就急了:“我说姑姑你托付我什么事情不好,你还没到办后事的时候呢!信我没错!我们金刀林家,说起来也是医武双修!你给我点时间,我保证找人治好你!”

“林姑娘,真谢谢你,但你可知道这世间有些事情是天道,天道不可违。”

林夏一愣,穆媄话里透出和白起类似的意思,白起也说,规则是不以人类的意志为转移的。

她忽然打了个寒战,有些事情,想起来就叫人畏惧啊。

“好了好了,天色那么晚了,你先好好休息,明天早上我们好好聊。”林夏站起身来。

“夜寒露重,林姑娘你好睡。”穆媄幽幽地说。

林夏转身走向房门。她背对着穆媄,没有觉察自己转身的那一刻这间老屋的变化。随着她的目光挪走,紫檀大案上灯熄了,光滑油润的木材无声地开裂,光可鉴人的桌面上不知何时已经落满了灰尘,穆媄睡的那张罗汉床上原本挂着紫色的纱帘,可当林夏挪开目光之后,那雍容华贵的紫色在几秒钟内消退,只剩下一匹素白色的、朽烂的纱。

同样一间房,林夏所见的是它“生”的一面,林夏看不见的是它“死”的一面!

穆媄端坐在素白色的纱帘下,几秒钟前她虽然憔悴,但仍有绝世的容颜,此刻她已经枯槁得如同那匹白纱,那对顾盼生姿的眼睛被两团幽蓝色的火取代,好像她的眼眶里燃烧着两支鬼烛!

她冷冷地看着林夏的背影,像是随时会飘浮着扑上去。

这时林夏的手已经摸上了门闩,还差一步,她再多迈一步就能离开这间诡异的屋子……可林夏“啪”的一声把门闩插上了,转过身来靠在门上,盯着忽然间枯槁如纸的穆媄,笑吟吟地说:“算了,还是今晚就说清楚吧,我看漂亮姐姐你不是个人类吧?”

穆媄惊呆了。

片刻之后,紫檀大案上的灯再度亮起,被光照亮的地方,屋子重又恢复了些生气。穆媄还是那个风华绝代的穆媄,有些不一样的倒是林夏……她笑得贼贼的。

“林姑娘你说这世道,是鬼吓小姑娘呢,还是小姑娘吓鬼?”穆媄叹了口气,“反正我是给你吓得不轻。”

“我装得蛮像的吧?”林夏眯眯眼,“你真觉得我看不出你有问题?”

穆媄苦笑:“是啊是啊,是我老糊涂了,正常人就算心再宽,到了这种地方怎么会不怀疑?林姑娘你一直表现得那么自然,恰恰是你已经猜到了我是什么东西。”

“我们老林家呢,三样活:开武馆、卖跌打药、通灵,前面两样我是学得不怎么样啦,可通灵这项,我老林家人是不用学的,我们是天生的‘见鬼’,能看见世间一切不寻常的东西。否则我跟白起能在一个屋檐下待那么久?他来的第一天我就看过他,他确实是有什么跟人类不同的东西,但并不穷凶极恶。”林夏颇为得意,“这里别的院子都已人去楼空,只有你这里还收拾得那么古雅,家具陈设保养得那么好,就算我不是‘见鬼’也能看出这里面有问题啊。”

穆媄长叹一声:“受教了。”

“你给我看的都是幻象。”

“是,从你踏入院门,你就已经入了我的局,我给你看的是这间屋子当年的模样,那时候它可真是一座好房子呢。”穆媄轻声说,“那么重新见过林林姑娘,自我介绍一下,我叫穆媄,我是这间屋子的屋灵。”

“屋灵?”

“无非妖物之属,天地间物老则生灵异,玉有灵、山有灵、苍松有灵、顽石亦有灵,古屋也有灵。所谓妖物即是天地间的精灵,只不过有些害人,有些不害人罢了。”穆媄说到这里顿了顿,“当年我是个人类,和林姑娘你一样青春韶华。”

“听起来你有个好故事,说说看。”林夏托着腮,眼睛亮晶晶的。

“难得有个人愿意听我的故事,”穆媄望着跃动的烛火,眼中仿若流光飞逝,“那林姑娘你可得有点耐心了,这故事有点长……人的一生那么长……”

我其实已经很老了,老到记忆开始模糊不清。

我还是人类的时候,紫禁城里有个皇帝,崇祯皇帝。我的父亲则是一名武将,镇守着边塞重镇。他虽然是行伍出身,却十分在意子女的教育,除了让我学习针线女红之外,也让我跟随兄长们一起读书。先生和阿嬷都说我聪慧过人,我倒也不在意,因为这些在我手上本也不是什么难事。到了后来,全城人都知道穆家有一位千金,不仅样貌出众,而且琴棋书画、女红茶艺无不精通。

到我八岁那年,有个和尚来我家化我去出家,他说了句很奇怪的话,直到很久以后我才明白那是什么意思,他摸着我的头说:“这女孩儿发长委地,心思也绵长,是个痴儿,痴儿留在这痴痴的世间,怕是难免伤心。”

父亲当然不会允许我跟着和尚走,和尚临去时在我的额头上敲了两下说:“莫动痴心,莫动痴心。”我望着和尚离去的背影,不知为何忽然哭了起来。可我是世家之女,很快就把这件事忘在脑后了。

我十四岁了,登门求亲的人络绎不绝,甚至还有很多京城来的达官贵人,专门派人远赴千里之外的边塞求亲,但都被父亲一一回绝了。每当送走了提亲的客人,父亲都会轻轻抚着我的头,自豪地说:“他们怎么配得上我的女儿?”

十五岁那年我刚刚行了笄礼,战事开始吃紧。敌人一波波来袭,一座座城池沦陷,战报连番飞进帅府。父亲无法可想,在几个月内仿佛苍老了几十岁。我心里急得很,只恨自己是女儿身,不能像兄长们一样为父亲分忧。

直到一个雪夜,一队从京城来的人马踏雪入城。府里所有人都高兴坏了,当时城里兵源匮乏,粮草也堪堪用尽,急需增援,此时从京城来人,意味着这座城池有希望了。

那天晚上,父亲和京城密使待了一整夜,我在门廊上偷听,只能听到里面不时传出父亲愤怒的咆哮。等到父亲推门而出时,我看到了他那双布满血丝的眼睛,里面充满了绝望。

我追问父亲,他一句话没有说,单人匹马出了帅府。哥哥们经不住我的逼问,告诉了我事情的真相。原来京城密使的确答应了要派援军来,但条件是要父亲把我嫁给京城里某位大人的儿子。

我明白他们为何这样做,父亲手握重兵,朝野之内对他多有猜忌,让我嫁入京城无非是做个人质。我心中又悲又喜,悲的是父亲戎马一生却仍然不被信任,喜的是自己终于有了可以为他老人家分忧的机会。

在我的苦苦哀求下,父亲终于同意了我嫁入京城。临行那天,父亲和哥哥们一直把车队送出了城外五十里,直到密使阻止才不再继续送下去。我到现在依然记得他在雪地里立马的身影,是那么的悲凉。

车队慢慢走了两个月,终于来到京城。我自小衣食无忧,但从未到过这样的繁华之地。当年这里就是一座繁花似锦的城市,楼宇如云,游人如织。进城那天我隔着车帘偷偷看了一路,仿佛把一辈子要看的东西都看尽了。

车队在一座雕梁画栋的宅院前停下,那座院子从内到外透着一股阳刚雄浑之气,远处传来古寺的钟声。我听先生讲过江南水乡的富商园林,那是一种精致至极的美。而面前的宅子,仿若深宫中丽人的淡雅雍容。车队领头的人告诉我,这就是我出嫁前要住的地方。

门前,下人们簇拥着一个年轻人,我后来才知道他是我的未婚夫。

一路上我都在猜测自己究竟要嫁给什么样的一个人。我本以为会是个纨绔子弟,没想到却是一位英俊儒雅的翩翩公子。按照礼数我们婚前本不该见面,可他分开了阻拦的人群,径直掀开了我的车帘。

那一刻,我们四目相对,我只觉得身上很暖很暖。两个月来从未有过这种感觉,仿佛回到了家乡。

当天晚上,我收到了他的信。他在信里坦白,之所以答应这门亲事是要满足他父亲的意愿,但当见到我的那一刻,所有的不快都烟消云散了。我反复看着那封信,整整一夜都不曾入眠。第二天,我给他的回信只写了一句话:“既见君子,云胡不喜。”

那段日子是我前半生最快活的日子。援军已经到了边关,父亲不断发来捷报。我和未婚夫书信来往,总是以诗词对合。我们仿若两位熟识多年的挚友,有一种莫名的默契。我在决定远嫁京城之时,已经有了舍弃自己终生幸福的觉悟。但是我没想到,这看似不幸的命运,竟然又给了我一次找到幸福的机会。

我一天天地数着黄历,期盼着婚期的到来。我身边没有什么亲近的人,尤其是入夜时更加孤寂,只能躺在床上看着屋顶的房梁讲一些傻话。

我没有觉察到,自己动了痴心,师父千叮万嘱,可见到他的时候我全忘了。

终于,那个我一生中最重要的日子到了。

那天清早,仆人们开始替我梳妆,为我抹上江南的胭脂,西域的水粉,穿上苏绣的大红嫁衣,用珍珠装饰的大红盖头盖住了我的脸。下人们在屋子里走来走去,脸上都挂着喜气的笑。大门外小厮们准备好了几千响的红衣炮仗,只等着我的新郎骑着高头骏马,领着八抬大红花轿出现在巷口。我坐在床上,虽然眼睛被盖头蒙住了,但只要等着炮仗响起时就知道是他来了。

可我等了好久,仿佛过了好几个时辰那炮仗都没有响。身边却渐渐安静下来,没有人告诉我究竟发生了什么。等我摘下盖头时,天色已近黄昏。我坐在床上,眼望着空旷的院子,嫁妆还都堆在那里,可院子里的人已经走光了。

我傻傻地坐在那里,就是你刚才走过的那根门槛,整整一夜,他始终都没有出现。

第二天有人来了,是那个接我进京的密使。我急切地问他究竟发生了什么。他告诉我,我父亲和哥哥们已经因为谋逆被抓,皇帝念我家历代守土有功,免了他们死罪,却要撤职发配。我现在也是个罪人,不得离开这间屋子。

我像是掉进了冰湖里。父亲一向军纪严明、为国尽忠,哥哥们也都以他为楷模,怎么会忽然发生这样的事情?

从那天起,我就像囚徒那样被关在这座宅子里。我唯一的指望就是我的未婚夫,我坚信他一定会来带我离开这里。他曾经跟我提起过,他想要离开他父亲的羽翼,离开京城去过自由的日子,他一定会来的!

师父早就看穿我了,我头发细长,心思也细长,逃不过“痴”字。

可是他没有来。后来我才听好心的下人们说,我将要出嫁的那一天,圣旨刚好传下,我本来也该被发配充军的,是他拼了命向他的父亲求情,才保住了我。不过他也答应了他父亲的条件,永远不再和我见面。

我躺在床上,泪水从脸颊不断滑下。其实我并没有悲伤,我实在欢喜得很,我终于知道他心里还是有我的。他并没有抛弃我,他是有苦衷的。我要做的只有等下去,等到某一天,我们终究会再见面的。

这一等就是十年,十年里我夜夜都会梦到他,梦到和他白头偕老。

痴心是种毒啊,我已经深受其毒,自己都察觉不到了。

十年时间能让人养成很多习惯,比如每天对着一根屋梁讲话。十年时间也能让一个国家发生很多事,我的父亲兄长早已没有了音讯,不知生死。而他们曾经对抗的敌人却不断地摧毁着这个王朝的根基。

直到有一天,门外的看守忽然不见了,他们走得很匆忙,甚至扔下了兵器和铠甲。一支军队从门口经过,他们打的旗号上有一个斗大的“闯”字。

那天晚上,皇帝杀死了皇后伤了公主,登上煤山自缢殉国。

王朝变了,街上戒了严,一切仿佛还井然有序。他还好吗?我们还能再见面么?我每天都在想。

终于让我等到了和他再见面的那一天。

闯王的士兵们包围了宅子,如林的刀枪间,一个萎靡的中年男人被推了出来。为首的武官吐了口唾沫在他脸上:“不是说还有金银么?怎么是个娘们儿?”

“她爹曾经和闯王为敌,你们把她献上去肯定能有重赏。”男人佝偻着背,像一只夹着尾巴的野狗。

“没想到你小子还留了一招啊!”武官一脚把他踹倒,士卒们无情地嗤笑着。

“军爷,能给的我都给了,求求你放了我的家小吧!”男人像块烂泥似的趴在地上不住地磕头。

“好说好说,留你条狗命不是问题。”武官踩着他的肩膀,走到我面前,“小娘们儿挺俊的啊,还要让军爷动手么?”

“不需要,不过请军爷容我说句话。”面对这一群豺狼,我没有任何反抗的余地。可我只想弄清楚一件事,一件从他们进门开始就在我心中不断翻涌的事。

“你……”我感觉自己的身体都在颤抖,“抬头看我一眼。”

趴在地上的男人急忙扭过头去,不敢看我的眼睛。武官嘻嘻哈哈地抓起他,扭着他的脖子放在我面前。和那双黯淡无神的双眼相对时,我想起了一个人,那年他掀开了我的轿帘。

人有时很奇怪,很悲伤的时候却真的哭不出来。我微笑着请士兵们等我收拾一下,独自回到房里,关好了房门,把一条白绫投在那根陪我讲了十年梦话的屋梁上。

十年前,我等了整整一天,什么都没有等到。十年后,我等了整整十年,却等到了这样一个结果。已经没有什么能让我继续活下去的理由了……

痴心真是一种毒啊,你没变,可他变了,这天下都变了。说好了两个人要同行的,你一直相信他会跟你一起走,所以你再苦再累也要走下去。结果他悄无声息地停在你背后,你越走越远,最后只剩下孤零零的自己。

我把自己吊死在这间屋子的房梁上。

人只有死过一次才会知道,那只是无边无际的黑暗。我从黑夜中醒来,看着挂在屋梁上的那具尸体时,我才知道自己已经死了。但我已经不是从前的我,我的痴念让我变成了灵,一个心中充斥着怨恨的灵……或者说,一个违逆世间规则的妖物。

整栋房子在一瞬间仿佛都成为我的一部分,变成了我的身体,我复仇的剑刃,我的力量!我的愤怒席卷了人群,看着他们鬼哭狼嚎地逃窜,我歇斯底里地笑出了眼泪。

我没有杀那个男人,他已经不需要我再去动手了。像条狗一样活下去,或者像条狗一样被人杀死,那就足够了。

从那一天起,我发誓没有任何人再能伤害到我。人们开始讨厌这里,唾弃这里,用恐惧的目光看着这里。无所谓,反正我讨厌任何活着的东西,因为他们早晚有一天会背叛你!这座宅子从那个时候开始,被叫作凶宅。没有任何人敢接近这里。

外面的世界究竟变成怎样,我都不关心。一个皇帝走了,另一个皇帝又来了,一个王朝死了,另一个国家又建立了。这些跟我毫无关系。

我的每一天都像是一辈子那么漫长,因为我只做一件事,赶走那些企图要进来的人。

我在黑夜里游荡,于是我便成了黑夜。

“你的意思是说妖物是从痴念中生出来的咯?”林夏追问。

“那倒未必,但是但凡妖物,没有不痴的。”穆媄叹息,“通常人死如灯灭,你们所谓的鬼,都是那些不甘心的魂魄,怀着一颗痴心,滞留在天地间。我们这种东西是违背天道规则的,是异数,早晚都要灰飞烟灭。天道不会允许我们这种东西长久地存活在世间。”

“天道是什么鬼东西?”林夏又问。

“天地间不灭的规则,你看不到它也摸不到它,但它无时无刻不在起作用。诛灭妖物,有天劫、地劫和空劫三种大劫。”

“那你是遭了什么劫?”

“天劫来时,紫电盈空,纵然妖王亦为之毁灭,我这种无甚根基的妖物用不到天劫,”穆媄淡淡地笑笑,“我太弱小,还不至于能触动天道,天道不过是等我自生自灭罢了。如今是我的时限到了,生死铁则不可违,要救我,医生是没用的,唯有偷天之术!”

“偷天之术?”林夏一愣,“白起难道会偷天之术?”

“这我倒不知道,我只是听说市里有位不同寻常的大夫,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心思,去试试罢了。但你家白大夫的条件,对我来说真是太难了。”穆媄再度叹息。

“怎么每个人都以为那种谜样生物是我家的?”林夏也叹气,“他那个条件说来是很变态的。但你真的不愿把你最珍贵的东西给他么?还是你觉得自己没什么珍贵的东西?你竟然是这间屋子的屋灵,大不了把这间屋子给他呗。”

“这间屋子怎么会是我最珍贵的东西。”穆媄摇头,“林姑娘你冰雪聪明,真猜不出我最在意的是什么吗?”

林夏愣了几秒钟,忽然打了个寒战,恍然大悟。

穆媄刚才要她拆掉这间屋子,把名贵的木材换钱供阿秀去读寄宿学校……她既然是这间屋子的屋灵,这等于是要拆掉她自己的遗骨去卖……所以她最在意的是……

“是阿秀啊。”穆媄轻声说。

林夏一时间泫然欲泣。

“我怎么舍得我的阿秀呢?”穆媄笑着说,“所以,不愿治病的其实是我啊。”

“阿秀是你的亲人?”林夏心说不至于啊,您都大明崇祯年间的人了……莫非当了屋灵还能生小屋灵?那阿秀岂不是间小房子?犬舍什么的?

“不,他是人类。说起我们的相遇,又是另一个故事了……”

那天清晨,一对年轻夫妻带了个孩子来山里,孩子只有三四岁大,两只眼睛亮得让人讨厌。他们让孩子坐在这个院子的门槛上,给了他一袋糖,说:“你待在这里吃糖,想吃多少就吃多少,爸爸妈妈去办点事,你吃完糖爸爸妈妈就回来接你了。”

然后他们就走了,女的不停地回头,男的使劲地拉着她的手不让她回头。

这种事情我见得太多啦,他们要丢掉这个孩子,就像丢掉什么小猫小狗一样。我懒得管这种事,我的心早就麻木了。我就是觉得麻烦,一会儿这个讨厌的孩子找不到爸爸妈妈,没准会进屋来,会吵闹会哭喊。我还得费点心思吓唬吓唬他,这里是凶宅嘛,我是凶宅之灵,自然要让凶宅名副其实。

我满心都是恶意。

可孩子根本没有进门。他一直坐在门口,不哭也不闹,手里抱着那一大袋糖果,一颗颗地剥开塞进嘴里。

我观察他很久,他一直在吃糖,一边吃一边眼巴巴地望着巷口。他好像很爱吃糖,吃完一颗再剥一颗,嘴边上全都沾满了糖渍。吃着吃着睡着了,睡醒过来继续再吃。就这样从清晨吃到了午后,从午后吃到了黄昏,从黄昏一直吃到了夜幕降临。

最后斑斓的糖纸落叶般撒了一地,那袋糖里面只剩下了一颗。

他坐在秋风里,拿着最后一颗糖,愣了很久,忽然流下泪来。

我想他明白了,他的父母不要他了,他是个没人要的孩子。

那就哭吧,大声地哭出来吧,我好久没听人哭得撕心裂肺了,我好想听人哭啊。可他还没哭,我却心中一疼,我的痴心啊,它还没死呢,它叫我想起那孤单的十年里,我也是一直这样等着一个人来接我,以为世间还有人需要我,可我最终等来的是背叛。

我讨厌这种心情,决定要把孩子赶走。我现出枯槁的容貌,从身后拍了拍那孩子,我准备对他吼叫,好吓得他哇哇大哭。

可他只是呆呆地看着我,不哭也不闹。

这么多年我已经习惯了人们被我惊吓的时候的反应,有的人会把恐惧变成愤怒,怒骂着逃走,有的人会大小便失禁,更多的人只会瞪大了眼睛鬼叫。但是,真正哭出来的很少。

他说:“姑姑你住在这里么?你能带我去找我爸爸妈妈么?我怕他们迷路了。”

可我清楚地知道他已经猜出了事情的真相,他只是不愿意承认。

他没有被我吓到是因为他太悲伤了。这年龄的孩子大多会因为一块糖掉在地上而撒泼,却不会有如此真切的悲伤。不知道什么时候,倒是我先落下泪来。

鬼使神差的,我牵起他的手,领他进了院子。

第一夜他是在后院柴房里度过的,就像只刚刚到了新家的小猫,找到了令他感到最安全的角落。我没有去叫他,我想他渴了饿了,总会出来的。谁知道那一整天,柴房里一点动静都没有。

我想办法弄来了食物,放在他门口。结果又是一整夜过去了,东西还原封不动地摆在那里。

我忽然想到他爱吃糖,于是搞来一包糖果放在那里。到了下一次太阳升起的时候,糖果消失了。于是接下来的每一天,我都会在门口放上一包糖果,隔天清晨那包糖肯定会消失不见。

就这样,我在门口一连放了七包糖果。这七天里,大门口没有一个人经过,他等的人再也没有出现过。直到第八天清晨的阳光洒在柴房门口的时候,门开了。

男孩从黑洞洞的房间里走出来,浑身上下全是尘土,头发也黏在一起,看上去像是个刚从土里刨出来的娃娃。他慢慢靠近我,我没有动。我不是不想动,而是不能动,因为很久没有人真正向我走来过了。他伸出稚嫩的手,忽然紧紧拥抱了我,放肆地大哭。

他哭累了,就在我怀里睡着了。我盯着那张挂着泪珠的脸,看了很久。他睡得很香,仿佛从未睡过,双手抓紧了我的衣袖,就像是离巢的雏鸟,在泥泞里终于学会了飞翔,重新回到带着干草香味的小窝里。

这世间,终于有个痴儿和我相互依靠。

“所以阿秀是我最珍贵的东西,你要我把他给人,不如让我死了算了。”穆媄轻声说。

“原来是这样……”林夏黯然说。

“可遇见阿秀,是我成为妖物以来最美好的事情啊……”穆媄笑了,灿烂如樱,“我还想求你一件事,无论最后结果怎样,都不要告诉阿秀我今天讲的故事,也不要告诉他我的身份,别让他知道被自己叫姑姑的人是一个恶灵。有朝一日他长大了,还会记得那个当年收养他的体弱多病的姑姑,我就很满足了。”

“你哪里是恶灵啊……你是痴灵啊。”林夏黯然神伤。

“总之,就让这个谎言一直陪伴他吧。”穆媄望着灯火。

“我懂了,”林夏点头,“但我还会帮你想办法的!”

“晚安,你去西厢房睡吧,这屋阴气太重,你待久了不好。”穆媄背过身去,瘦弱的脊背微微起伏。

林夏在门口静静站了一会,抬头看了看那根已经弯曲的雕花木梁,因为潮湿的缘故仿佛就要滴水,就像是在低声啜泣。

西厢房是阿秀自己的房间,一点烛光,却能照亮房间里每一个角落,桌上摆着几样小菜,配上两碗白饭。林夏和阿秀对面而坐,闷头扒拉着碗里的食物。

“姑姑跟你说什么了?”阿秀闷声闷气地问。

“感谢我呗,说起来她可真客套,救死扶伤是我们老林家的本分,谢什么。”林夏满口胡诌。

“你骗我。”阿秀放下筷子,其实他上桌以来根本就没吃几口。

“姐姐能骗你?”林夏心虚地扯开话题,“你做饭做得不错呀。”

“她都告诉你了?”阿秀的声音有些缥缈。

“嗯!夸你乖、懂事、做饭做得好!”

阿秀起身去关窗户,屋外已经起风了,耳边仿佛已经听到了滚滚雷声,一场大雨就要到来。

“我是说,她是妖物那件事。”

林夏一怔,浑身直往外冒鸡皮疙瘩。

阿秀慢慢地回过头,双眼隐隐泛出两抹银白,像水波中倒映的鬼影,从冰冷的眼底慢慢涌出,在眼球里旋转着染过瞳孔,直到整个眼眶布满灰白,像是生命燃烧过的余烬。

淡漠、冷酷,看穿一切,却也被世界所背弃。这不是一双人类该有的眼睛,人类承受不住这种绝望的孤独。

“你!”林夏不知所措,伸手想去摸刀。

原来这屋里不是只有一个凶灵!是有两个!关于水银妖瞳老爹林建南给她讲睡前故事的时候提到过……哼,老爹为什么睡前故事要讲水银妖瞳这种可怖的东西,这账留着他回来再算……这本不该是出现在人类身上的东西!

最高级别“见鬼”的人身上才会出现水银妖瞳。

见鬼!金刀还没带出来!都怪白起那个死人,昨天下厨做饭的时候借去砍骨头了!

“别想着动手,对你没好处!”阿秀挪开目光。

林夏身上的压力大减,林建南说水银妖瞳是夺魂之瞳,看久了伤人真元。

好冷,炉火仿佛熄灭了,烛光也暗了下来,林夏轻轻呼出淡淡的白气。

“好吧,你姑姑都说了,可她没说你的事。”

“她不知道,她很傻的,她只是以为自己是个凶灵罢了,她很傻的……”阿秀倒退着走进黑暗,只有那双灰烬般的妖瞳跃动在林夏视线里,“既然她都告诉你了,那你也听听我的故事吧……”

我出生的时候就在笑,当时就把给我接生的护士吓晕了。我其实只是看见了天花板的角落里,有个长了两只头的小丑正对我挥手做鬼脸,两只小脑袋做出不一样的表情,还互相吵起来,很滑稽很好笑。

我能看到大部分人类都看不到的东西,被称为妖物的东西。他们有的很可怕,有长刀般的獠牙和几十只铃铛大的眼睛;有的却很美,翅膀晶莹得像是蝉翼,有蜂蜜色的长发和火烈鸟般的短羽,轻盈地飞在花圃里;有的却是用人类的模样藏在人群里,偷偷从衣摆下伸出第三只手挠屁股……

无论长成什么样子,他们都没有伤害过我。我总是对着他们傻笑,因为我觉得这个世界上除了我的爸爸妈妈之外,还有很多人在陪着我,虽然他们从来不说话,充其量也只是对我吐舌头、眨眼睛,随后就穿过墙壁消失不见了。

每当这些朋友出现,我都会指给我的父母看,那时候父母的脸色会变得很难看,因为他们看不到我的朋友,他们认为我肯定是中邪了。

那时候我家经常会有自称是法师的人来骗钱,他们号称能驱除我身上的魔鬼,挥舞着桃木剑念叨一些鬼都听不懂的咒语。有时候他们也会很不幸地遇到一两个路过的妖物,那可就惨了。那些咒语仿佛不能起什么驱魔的作用,更像是一种妖物间骂人的语言,妖物听到这些话都要捉弄他们,把他们的帽子打掉,伸脚绊他们一个跟头之类的,最过分的也不过是把他们倒提起来,扔到门口。

每次看到那些骗子被吓得屁滚尿流的时候,我都开心地拍手大笑,我的父母就会露出更加惊恐的眼神。他们会背地里窃窃私语,偷偷哭泣,叫我怪物……

怪物,就是我最早的名字。

父母的眼神渐渐从恐惧变成了厌恶,仿佛我真的像那些骗子们在外传言的那么不祥,会给这个家庭带来灾祸。从那时起,那间屋子里就再也没有阳光,总是一个男人在沙发上闷闷喝酒,女人在角落里抱着肩膀哭泣。他们争吵、撕扯,埋怨对方是造成不幸的原因。

于是我被送走了,送到了祖母的小房子里。她以前肯定是个美丽的女人,清晨总是会在镜子前把满头银发梳理很久。她从没有在我面前露出过惊恐的眼神,总是很疼我。为了哄我睡觉,每天都像变魔术似的变出不同的糖果,水果味硬糖、牛奶花生酥糖、盐水太妃糖、杏仁巧克力,每天几乎都能换一个口味。为了能吃到下一个口味的糖果,我总会努力地睡着,期待明天来临。

又一天的清晨,我醒来时她还在睡着。父母带着穿白色制服的人来敲门,冲进里屋把她用担架抬走了。他们交谈着,说是她得了心脏病,昨天夜里已经过世了。

可我不相信,她分明还坐在梳妆镜前梳着那头银发呀?为什么你们说她死了呢?我第一次大哭,拉着他们的裤腿想要阻止担架被抬走,拼命地给人们指着她坐的地方。

所有人都惊呆了,母亲尖叫着逃走了……父亲面如死灰地看着我,眼神已经彻底绝望了。我坐在地上呆呆地看着祖母慢慢梳好头发,依旧慈爱地对我微笑,转身走出充满阳光的窗外,从此消失不见……

人们从祖母家找出了一大袋没有吃完的糖果,那是她为我留下的。那天父母带着我走了好远的路,来到一座胡同里的荒宅门口。他们把那袋糖放在我手里。

“你吃完糖爸爸妈妈就会来接你了。”

说完他们就离开了。其实我心里知道是怎么回事,你知道水银妖瞳,能看到的不仅是鬼怪,还有别人的心……但我没有哭闹,我只能等他们,除了他们我就再也没人可等了。

我打开袋子,一颗颗地剥开糖塞进嘴里,塞得满满的。吃完了一颗就再剥开一颗……荔枝味、菠萝味、大白兔奶糖、山楂软糖、红豆酥糖、巧克力硬糖……

从日出到日暮,糖纸已经撒了一地。吃完所有口味的糖,他们就该回来了吧?就像奶奶说的,吃完这个口味的糖,我就要睡着了,睡着了明天肯定还有新的糖果。

直到袋子里剩下最后一颗糖,我把它捧在手心里,早已吃不下了,可是还是坚持着把它剥开。我想也许剥开它爸爸妈妈就会出现在那条路的尽头呢……也许那是一颗魔法糖呢……可我的眼泪哗哗地往下流,怎么也停不住……

就在这时,身后有人拍了我的肩膀。

她站在月光下,面容枯瘦,一点血色都没有,根本就是个妖物。她恶狠狠地看着我,像是随时会扑上来把我给吃掉。

可我长着水银妖瞳啊,我既能看得出她不是人类,也能看到她的心,她的心碎成一片片的……就像是被砸碎的玻璃。

那就是我跟姑姑的相遇,那时候我很孤独,她也很孤独。

后来我们就在一起生活了,我叫她姑姑,她叫我阿秀,阿秀其实不是我的真名,但她觉得我像个女孩子,就坚持要给我起个女孩子的名字……你知道女人固执起来有时候是很难缠的。姑姑从来没有告诉我她是个妖物,我也一直不戳穿,我们都想过那种正常人的生活,所以我们两个怪物就都伪装成正常人给对方看。

有姑姑真好,她每天都会带着我走过飘着落叶的巷子去买糖。

其实姑姑是个笨蛋啦,她特别不会哄孩子的,她就以为给我买糖我就开心了。

可是有姑姑真好,虽然她是个笨蛋妖物……

阿秀眼中的银色渐渐褪去,黝黑的眸子里流下泪来。

林夏推开龟裂的木窗,她需要新鲜空气,不知什么时候开始这里变得那么闷。从来没有一个故事能让她像现在这样,心中汹涌着万语千言,却说不出哪怕一个字。

她没来由地想起白起说过的某句话来,白起说这世间的好故事都像酒。

白起很喜欢读书,林夏就找他帮忙看本子,那是某个公司找她试戏的本子,号称是某名编剧写的,名编剧见林夏的时候抓着林夏的手不放,吞着唾沫说:“林小姐这个角色我是特意为你写的啊,你可千万要来演,我亲自给你讲戏!”

白起看了一眼就把本子放下了,淡淡地说:“好故事都像酒,有的醇厚,有的清冽,最好的故事却像烈酒那样,将你烧得疼痛,不由得就想对着风大口呼吸,只有冷风才能让你平静下来。”林夏说:“那这个故事算什么酒?”白起说:“我对这本子的最高评价也只是醪糟而已。”

此刻林夏终于明白了白起的意思,听完穆媄和阿秀的故事,她觉得自己像是吞下了一杯滚烫的烈酒,酒精在血液中燃烧,无从倾吐,只能大口地呼吸。

“夏姐你帮帮我,你跟白大夫说,我愿意拿我最珍贵的东西去换姑姑!”阿秀说。

“废话!我不帮你帮谁?我们金刀林家……”林夏说到这里忽然愣住了。

窗外乌云层叠,像黑色巨龙的腹鳞,狂风从远空呼啸吹来,夹杂着血腥的气息。紫电掠空,雷声滚滚而至,紧跟着暴雨如同弹幕一般从天而降,仿佛要将整个世界击垮。

霹雳在正屋的房梁上炸开,屋瓦瞬间飞洒。那根房梁早已支撑不住屋顶的重量,马上就要坍塌,可穆媄还在屋里。

“天……天劫!”阿秀喃喃。

林夏给吓傻了,这就是天劫么?这就是穆媄说的天劫?这世间的妖物,万般修行都逃不过的劫数,那是天道规则!

阿秀已经冲了出去,林夏紧随其后,暴雨倾盆,前方已经看不清路。

他们冲到正屋门口,却发现房门已经紧紧锁上了。

“姑姑!姑姑!开门!开门!”阿秀拼命地捶门。

“滚!”穆媄在屋里怒喝,她从未这么声色俱厉,仿佛又变成了当年的凶灵,“滚!你本就不属于这间屋子!滚!”

“这……这就是天劫?快出来!房子要塌了!”林夏帮着阿秀捶门。

阿秀用尽力量撞门,却被一股看不到的力量生生弹进了院子里。

“林小姐,带阿秀走!”穆媄的声音如古井不波,“我的寿限已到,躲不过去了,此处都是老屋和古木,山后还有墓葬,妖物不止我一个,这些年是我安镇于此,它们才不敢造次。可我人死灯灭,它们定会蜂拥而至吞噬我残存的精气,你和阿秀留在这里,也会变成它们的食物!”

林夏大吃一惊,扭头看向大雨之外的黑暗,果然妖气弥漫,模糊的黑影正用一双双贪婪的暗紫色眼睛望着她和阿秀,这种情况下阿秀的水银妖瞳也没用,他毕竟只是个孩子,最高等级的妖瞳在他身上也发挥不出作用,那些凶灵不怕。

林建南说过,凶灵中最低等的那种已经丧失神志,唯一的心愿就是吞噬血肉和精气。一旦失去穆媄的保护,它们就会如群狼般冲破院墙的界限。

当断不断这种事不会发生在老林家的人身上,林夏踩着高跟鞋一个虎跳,太公摆旗,把阿秀拦腰抱住,想要把他带走。可孩子死死地抓住了房门。

“滚!”穆媄怒吼。

“不滚!”阿秀死犟。

“早知道你这么麻烦,我该在你来的那年就吃了你!”从门缝中看去,穆媄面色枯槁,眉心煞红,獠牙毕露,“你这个蠢货!我何尝对你有什么好心?我只是等你长得大一些肥一些好享用你的血肉而已!”

“姑姑,”阿秀哭了,“你别骗我啦,你其实是个笨蛋啊,你每次发狠我都想笑,我只是装作害怕你而已……”

穆媄愣住了,片刻之后,她重新恢复成那个风华绝代的女人,眉间永远带着一抹清愁。

“阿秀,姑姑真高兴遇到你。”

“我也很高兴遇见姑姑!我好开心!我真的好开心!姑姑!”阿秀趴在门缝处,拼了命地往里看,“姑姑你不要离开我,你也离开我我就真的只剩下自己一个人了!”

他知道他不可能打开那扇门,穆媄是屋灵,除非她魂飞魄散,否则门绝不会打开。

“可孩子,我们的缘分尽了,世间的缘分,总有尽时。”穆媄从门缝里伸出那只透明般的素手来,轻轻抚摸阿秀的脸蛋。

“不!”阿秀号啕大哭。

又一道紫色霹雳凭空劈落,大屋缓缓地倾斜起来,倒塌只是一瞬间的事。

逃走只怕也来不及了,林夏绝望地看着门口,凶灵们随时都会冲进来。

这时,尖利的刹车声斩破了风雨声。

滂沱大雨中,一片白光闪过。那是车灯,一辆出租车缓缓停在大门口,车门打开,一只穿着黑色高帮皮鞋的脚踩在雨水中,一柄漆黑的雨伞旋转着撑开,身穿黑色西装的年轻人冷冷地扫视周围,似乎很不喜欢这个环境。

他叼着一根过于修长的烟,素白的手和伞柄之间几乎看不出界限。

烟雨胡同十八号诊所,主治医生白起。

林夏怎么也想不到白起这个死人头会在这么要命的时间出现在西山,对白大夫来说这完全不符合规则啊!白大夫的规矩包括晚上十点雷打不动一定要睡觉,而这个时候林夏往往还在自己屋里听着音乐扭动呢。

“我说大哥,你这个地方太偏僻了,我回去也拉不到客,你这个钱得给双倍。”出租车司机嘟嘟哝哝地抱怨。

林夏心说大哥你白痴啊!你看不出这个地方很不对劲么?你没有觉得鬼气森森么?你没有觉得芒刺在背么?还要什么双倍租金你赶快踩一脚油门走你的!这地方只有白起这种变态和我们金刀林家的继承人能站得住啊!

可从白起下车的那一刻开始,万灵寂静,那些磨牙吮血的妖物好像都蜷缩了身体,从院墙上方消失了!

“一会儿我还回城里,等我一下。”白起摸出考究的长钱夹,摸出几张大钞递给司机。真没想到这家伙房租不肯提前哪怕半天交,钱包里那摞钞票却是真厚。

白起打着伞穿越院子,他所到之处,狂风暴雨忽然变作绵绵春雨,打在青石板上沙沙作响,春雨贵如油。

仿佛为了迎接他的到来,雷电隐遁在了乌云背后,狂风暂缓了步伐,若不是同住太久清楚这家伙的臭脾气,林夏几乎要以为自己正在演韩剧,痴恋自己的贵公子在千钧一发之际带着保镖到场为自己解围,此时导演若不说停,她就该冲上去献吻了……

林夏神情恍惚地看着白起走到自己面前停下,一袭黑衣站在和风细雨中,撑着一柄漆黑的长伞,眼睛澄净得像是瑞士的湖泊,漆黑的额发上沾着水珠。

见鬼……这时候该怎么开腔?表演课上没学过啊!林夏傻眼了。

“抱歉,今天确实是我的错。”白起淡淡地说。

我的娘亲上帝老天爷嘞!白起道歉了,死人头白起道歉了!林夏完全错乱了,心说你也知道拒绝人家可怜的怪物娘俩是不对的吧?哦对不起,阿秀你不是怪物,你们也不是娘俩……

“银行排队的人很多,所以这个月的房租没能按规定时间支付。”白起递过随身的信封,“我只能用现金支付,请点一下,再次致以歉意。”

神经病!你是为了交租晚了而道歉么?你有没有人性啊大哥?你没看到刚才感天动地的一幕吗?

白起冷冷地扭头,看了一眼院子东南角的方向,魁梧扭曲的黑影还在那里游移,暗紫色的瞳孔中闪着贪婪的光。还有凶灵不愿意放弃血食,但随着白起的目光到达,它低低地号叫了一声,狂奔着北去,背影如狼而脚步如巨猿。

林夏忽然明白了为什么白起进门的瞬间那些趴在院墙上的凶灵好像都变矮消失了,它们不是变矮,是害怕得跪了下去……

这个死人头到时,竟然群鬼辟易!这种级别的租客还按时交租,林大小姐觉得自己真是上辈子修来的福分!

风雨还在继续,火炉中烧着大块的木头,发出噼啪噼啪的响声。

阿秀默默地坐在火炉前,白起端坐在屋里唯一的一张椅子上,双手交叉在胸前,这家伙就是这样,永远保持着他高高在上的气场,即便在深山老林里也不例外。林夏曾经鄙夷地说:“就冲白起那装的劲儿,就算把他扒光了扔到泥潭里,捡到他的人也会第一时间把他送到附近的五星级酒店,看看是不是那里丢的客人,而不是把他送往救助站。”笑笑说:“这就对了嘛,贵公子就是脱光了都贵!”

“我们交谈的先决条件是,别问我是谁,也别说废话。”白起直视阿秀的眼睛,仍是那古井不波的神情。

阿秀点了点头。

“那你可以问了。”

“姑姑怎么样了?”

“我给她吸了一些桃源乡,现在她睡着了。”白起淡淡地说。

迄今为止只有白起出入过穆媄的屋子,他出来之后灯就熄了,里面静悄悄的,倒塌到一半的房子就歪在那里,仿佛一处荒废的矿洞。

“你愿意救姑姑么?”阿秀盯着白起的眼睛。

“那要看你了。”白起淡淡地说,“我偶尔也会破例,但不能破得太厉害,比如用你最珍贵的东西代替你姑姑最珍贵的东西,作为交易的条件。现在让我看看你的勇气,你拿什么来和我交换。”

阿秀迟疑了一刻,摇头:“我什么都没有,我只有姑姑,可姑姑我是绝对不能换给你的!”

“不,你有,好好地想。”白起说,“但不要想太久,我没时间等。”

一大一小两个怪物默默相对,最后是阿秀低下了头。

阿秀俯身钻进床肚里去了,爬出来的时候,他拖着一只棕色的旧皮箱。

这小家伙还藏着什么不可告人的宝贝?林夏惊讶地瞪大了眼睛。

阿秀吃力地把箱子摆在桌上,打开皮扣,林夏眼前一亮,箱子里装的竟然是五颜六色宝石一样的东西。随着箱子打开,这些“宝石”倾泻而下,像是千万道绚丽的彩虹。破旧昏暗的厢房忽然间就变成了童话中的糖果屋,空气中浮动着甜甜的香气。

糖果,满满一箱糖果,裹在透明玻璃纸里的红色水果硬糖、裹在白棉纸里的牛轧糖、裹在糯米纸里的奶糖……每种糖就几颗,成百上千种糖,成千上万颗,林夏小时候也算是个喜欢吃糖的女孩,却从没想过世间竟然有这么多不同种类的糖。

即便是以卖糖果著称的王府井百货商店只怕也没有这么多种糖果,为了收集这些糖果,阿秀得跑多少糖果店?

“都是姑姑给我买的。她很笨的,总想用糖来哄我开心,她以为我是个小孩子,吃糖就会开心,所以她每个星期都带我出门去买糖。开始她要走几里山路去山下的小卖部买,然后她学会了坐公共汽车去镇上的商店买。有一次她跟我转了好几趟公共汽车和地铁,去了市中心的百货商店,我们回来的时候背包里塞满了糖果。”阿秀轻声说,“其实我根本不喜欢吃糖,我来的那天那么努力地吃糖,只是想着赶快吃完糖的话,也许爸爸妈妈真的会回来接我……”

“但我从来没告诉她,虽然我不喜欢吃糖,可跟她出去买糖是我最开心的事。她以为我有糖吃就会开心,她也觉得开心,可我是知道她开心,所以我也开心。”阿秀的眼泪再度流了下来,“我最开心的时光都在去买糖的路上,姑姑拉着我的手,我也拉着姑姑的手,她害怕我摔倒了,我害怕她被陌生人吓到。”

林夏的目光迷离,眼前浮现出一条长满枫树的山路,明艳如古画的女人和低头看着脚尖的少年并肩而行,枫叶飘落在两人的肩上,他们走得很慢很慢……很慢很慢……

“这是我最珍贵的东西,虽然它们不值什么钱,我用我最珍贵的东西跟你交换,白大夫,求你救救姑姑!”阿秀的声音已经嘶哑了。

“还不够。”白起淡淡地说。

“还不够?”阿秀愣住了。

“有很多病人来我的诊所治病,也答应支付自己最珍贵的东西,却犯了和你一样的错误,他们没弄明白自己最珍贵的东西是什么。某些病人会拿出他们最珍贵的收藏品,有些病人会拿出他们的房契地契,甚至有病人说他最珍贵的东西是他的未婚妻,他愿意把他的未婚妻转让给我,只要我治好他的病。”白起的神情和声音都极尽冷漠,“可还不够。”

“还有人给你送女人?好不知廉耻!”林夏脱口而出。

“其实答案很简单,”白起抬头看向阿秀的心口,“你最珍贵的东西,藏在你的心底最深处,像是仙树灵根,慢慢地生长。你一旦舍弃那东西,就再也取不回,你心里的某一块从此就空了。”

“喂喂!讲话要考虑到听众的理解能力好么?”林夏没听懂,傻着眼看看这个看看那个。

阿秀微微战栗,下意识地抚摸自己的心口。

“这些糖对你来说虽然很珍贵,但你把它们全给我也不要紧,穆媄康复了之后还会给你买,可有些东西,是你一旦给了我就再也没有了。”白起说,“我想你已经明白了。”

漫长的沉默,阿秀紧紧地抓着自己的心口,慢慢地向着怀中摸索。最后从贴胸的内袋里,他又摸出了一颗糖,看他脸上的神情,简直像是从血肉中抠出什么东西似的,疼痛难当。

一颗普普通通的水果硬糖,透明糖纸已经发黄,里面的糖块呈半融化的状态。林夏忽然明白了这颗糖的来历,悄悄地打了个哆嗦,难怪阿秀拿出这颗糖的时候那么艰难,因为这是天上地下唯一的一颗。

父母给他的最后一颗糖。

“这些年我一直留着它,因为还有一点点希望,我想我还没吃完糖呢,吃完糖爸爸妈妈就回来接我了,他们是逗我玩呢,他们一直在山里游荡,只等我吃完了糖就会从山里走出来,接我回家。”阿秀呆呆地望着手心的糖,声音那么轻,仿佛害怕惊醒了糖中沉睡的精灵,“可我不敢吃,如果真吃了这颗糖,他们没出现,最后的希望就都没有了。”

明明那么早慧的孩子,早就看懂了父母的心思,也沉默地接受了这个结果,却仍旧无法放弃那个自欺欺人的希望。

这次阿秀没哭,林夏的眼泪倒是落下来了。

“舍不得么?”白起的冷静已经到了残忍的程度。

“没有,只是有点难过。”阿秀把糖放在白起的手心里,挥挥手,像是挥别了所有过去,“可我现在有姑姑了,虽然她是个很笨的妖物,可我只有她。我要让姑姑活下去,再难过的事情,我也会去做。”

不知何时,白起的手中已经多了一只青铜古爵,龙鳞凤爪。他从怀中取出一个扁平的酒罐,将里面醇厚的苏格兰威士忌倒入酒爵中,把那颗糖剥开,用白得透明的两根手指拈着,空悬在酒爵的上方。

“最后一个机会,交易的代价是这颗糖果,没问题么?”白起冷冷地问。

“没问题,我……已经有姑姑啦。”阿秀小声说,“我在这个世界上不是孤零零的一个人,我就不害怕了。”

他这么说的时候仍旧紧紧地抓着自己的心口,想要割舍过去哪会不疼痛呢?绝不是他说的那么轻松,但他能忍,他自己说过的,为了这个世间他真正的那个亲人,再难过的事情他都能忍。

“很好。”白起松开两指,那颗糖落入酒中。

说来也奇怪,一颗半融化的水果硬糖,最廉价的几种零食之一,如今市面上都不销售了,小孩子也看不上眼了,可在它和酒液接触的刹那,清香泛起,林夏几乎误以为自己正面对着满池莲花。

那颗糖缓缓地坠向酒爵深处。能够一手持握的酒爵,却深得像是井,它坠落了很久很久,一路留下黄金色的液体,在酒中慢慢弥散开来,像是一缕金色的血。在到底之前,糖已经完全融化了。

白起端着这杯金黄色的烈酒,低头看着那颗糖留下的轨迹——那道金色的线仿佛烟雾般在酒中摇晃——淡淡地说:“我有个朋友,他说过一句很经典的话。他说人和妖物都会犯同样的错误,那就是把心困在自己的孤城里。勇敢的人最终能凭自己的力量走出孤城,脆弱的人却做不到,那么他唯一的解救就是打开城门放别人进来。”

他仰首饮尽了那杯酒:“交易达成,你失去的东西再也取不回来,但我会治好你姑姑。”

林夏没听懂,左看右看,阿秀倒像是听懂了,轻轻点头。

接下来的半个小时里,似乎醉了的白起一直望着炉中的火,低低地唱着一首古歌,似乎是首很古老的诗词,林夏只听懂了其中的两个字——“蓬莱”。

她恍然失神,只觉得那个是个很古老又很熟悉的名字。

出租车穿梭在雨后的城市中,白起和林夏并排坐在后座上,收音机里放着寂寞的老歌,一遍遍重复。

“我说,不是说越强的妖物越会招惹天劫么?我看你作为妖物还蛮强的样子,怎么天劫找上穆姑姑而不是找上你?”林夏问。

“那不是天劫,如果天劫真的开始了,我也没法阻止。”白起面无表情地回答。

“不是天劫?”林夏愣住了,“那打雷闪电的是什么?”

“打雷闪电的当然是雷阵雨了。”

“雷雷雷……雷阵雨?”

“天劫的雷如果降下,还能容你们在那里生离死别?”白起端坐着目视前方,“那种雷名叫狱雷,来自天空的最高处,狱雷的核心已经在天心中旋转了几百万年,吸取天地间的灵气,越来越强。它宽广得就像海洋,世人也称它为‘雷池恨海’。它是天道的象征之一,以你们的程度,别说接近狱雷,哪怕是在地平线上眺望它,眼睛都会瞎掉。”

“我还以为她今晚必死呢!瞎担心了一场!”

“原本是必死的,她连普通的雷阵雨也扛不过了。”

“你收了人家的糖……可要说话算数给人治病!”林夏气势汹汹,“不然我叫你下个月就搬家滚蛋!”

“她的病我可治不了。”白起淡淡地说。

林夏先是惊呆,接着震怒,最后变身成喷火暴龙:“姓白的,你……”

白起冷冷地说:“穆媄的灵体其实没有任何病症,她并不需要我的治疗。”

“可是……可是她看起来分分钟都会死啊!”林夏蒙了。

“那根房梁。”白起说。

“屋梁?”林夏对那根屋梁略有些印象,看似不是普通的木材,但是年久失修满是蛀洞。

“那间老宅之所以会化身出屋灵,是因为堂屋的那根屋梁。那是一根千年的金丝楠神木,本身就有灵性,原本可以自行演化为妖物,但是沾染了穆媄的怨气,灵气和怨气融为一体,才会让穆媄变成屋灵。房梁是屋子的脊椎,房梁要塌了就像人的脊椎患病,屋灵便会呈现出将死的状态。”白起摇头,“这不是我的专业特长。”

“可你已经答应阿秀了!”要不是在车里,林夏已经急得跳脚了。

“我没办法不代表别人没办法,”白起将一张纸片递给林夏,“事情我都安排好了,打这个电话,对方是我的朋友,穆媄的‘病’他能治。”

“你可别是随随便便把人家大美女扔给别的大夫吧?”林夏接过名片,将信将疑。

“在我饮下那杯酒的瞬间,交易已经达成,我会把完好的穆媄交还给穆秀。”白起淡淡地说,“如果我没有完成承诺,你有权把我从烟雨胡同十八号赶出去,这样可以了吧?现在如果没有别的事,我要休息一会儿,早晨九点钟诊所还要开业。”

白起低下头,秒睡。

“喂喂!死人头你说清楚,这人是什么科的大夫?他怎么称呼!这电话是本地的还是外地的,要不要加区号?”林夏摇晃他。

白起竟然已经睡熟了。

林夏忽然从车窗的倒影里看见白起的侧脸,心里微微一动,竟然把这个死人头折腾到了天快亮,这还是林夏第一次看见这位作息规律精确得仿佛钟表的白大夫晚睡。一定很疲倦了吧?

“说睡就睡,原本还想说请你吃顿火锅谢你……”林夏嘟哝。

“停车!”白起忽然睁眼。

司机吃了一惊,出租车在积水中急刹,白起径自开门下车走向路边。

“你脑子短路啦?这是要搞哪样?”林夏从车窗探出头怒吼。

“不是说吃火锅么?”白起指了指前方的铺子,浓密的炊烟正从炉膛中升起,天将破晓,早餐店摸黑开门营业,烧饼师傅正把粘好芝麻的面饼贴在炉膛内,焦香扑鼻,“我去买几个烧饼当主食,这家的烧饼不错,香脆掉渣。”

清晨,西山。

废墟前面的路牌被擦亮了,这条胡同竟然有个很美的名字,叫樱花胡同。

车辆轰鸣人声喧杂,头戴安全帽的工人们进进出出,用推车搬运出废墟里的石块。堵在胡同口的卡车上,码着坚硬的高级木料,紫檀、花梨、酸枝、沉香、金丝楠……牛毛纹、金星纹、鬼脸纹、石花纹……

“都是从越南进口的好木头,国内现在可没有那么大的料咯,尤其那根金丝楠的大梁,不是吹牛,白大夫要是不找我陈金发,别人也搞不来这种级别的料子,给中南海用都够格!”戴着江诗丹顿金表的中年人跟林夏唠嗑,一口河南口音。

原本以为白起的老朋友是什么道骨仙风的老大夫,能治白起治不了的病,谁知道是个名叫陈金发的包工头,专搞古代建筑维修,开着路虎来的。

“修个房梁搞这么大动静呀?”林夏捂着耳朵大喊。

“光修房梁咋行?白大夫交代的事情,俺们都得做漂亮!俺把周围这片地都收下来了,改造成胡同建筑保护区,你看我这个规划啊,前后建四合院,道路两旁重新栽上樱花树。这大宅子是中心,按恭王府的标准里外翻修!”

恭王府?你咋不按照故宫翻修呢?

“大叔,这得花多少钱呀?”林夏接着吼。

“这点事算个啥?谈钱伤感情!也就是打个麻将的钱!”陈金发摸着下颌的小胡子,“我说,来都来了,再搞豪华一点吧?林小姐你也看得出来我是个爱豪华的人,再修个50米的标准泳池,带桑拿房和净水设备,扶手杆儿我都给它搞成镀金的,林小姐你看中不中?”

“土豪我们可以做朋友么?”

此时此刻,大屋里,细小的尘埃在光柱中飞舞,仿佛无数的小精灵。

白起背对着阳光抽烟,床上的穆媄缓缓地睁开眼睛,明艳如一幅古画,只不过接受林夏的建议,这素来穿旗袍的美人换了一身素色的长裙,头发也解开了,梳成过腰的直长发,看起来添了许多生气。

“这次检查的结果很好,你在渐渐地恢复,我不会再来了。”白起淡淡地说,“你的修为有限,天劫反而不会轻易找上你,我看还有个几十年好活,足够你和阿秀像正常人那样过完此生。”

“多谢大人。”穆媄轻声说。

“你叫我大人?”白起的眉峰一挑。

“其实听说有位白大夫能够生死肉骨的时候,我就猜想您是那位大人。当您走进这间老宅时,诸灵辟易,风雨退散,我才确信了您就是那位大人。敢问天地间有几位大人不问世事,只爱收集‘蓬莱之物’呢?又有几位大人身怀绝世的杀气,却从来不用呢?您的杀气之浓,我在屋里都被震骇,魂体受损。”穆媄微笑,“我虽然修为有限,但活过那么多年,也听说了大人您的故事,真是烈酒般的好故事啊。”

“听说的东西当不得真。”白起冷冷地说。

“我很清楚,可我还想跟大人再多聊几句。”

“有意思。”白起冷冷地看着穆媄,“你说。”

“大人您在我们这些妖物中,是个传说啊。”穆媄轻声说。

“哦?”

“古往今来,哪个妖物不想逃脱天道的制裁呢?可纵然修为再高藏匿再深,天道终会找上你,将你化为污泥,化为齑粉。可越是逃不过天道,就越是有那种传说,说茫茫宇内,有一位大人曾经得到过蓬莱的仙术,他借助那禁忌之术,一再地逃脱劫数,千年不死,他还能颠倒阴阳,逆死为生!妖物们讲着这样的传说,便觉得自己还有希望,毕竟这天地间有个英雄,能够避开天道的追寻。”穆媄长叹,“大人您是我们的希望啊!”

“我说过了,传说当不得真。”

穆媄忽然起身,敛衽为礼:“大人违逆天道,活了那么多年,莫非在等待那艘蓬莱之舟?”

“原来你也知道蓬莱之舟。”白起轻轻地喷出一口烟。

“那是当然咯,这世间的妖物不都期待着那艘来自蓬莱的巨舟么?我听人说,它出现的那天会遮盖半边天空,五色彩帆飘扬,被它帆影遮盖的妖物就会随风而起,跟着它去蓬莱,只有那里可以得到自由,那天是天下群妖的自由之日,它在天空中远航,我们在大地上奔跑,追逐它的帆影……”穆媄轻声说着,瞳孔瑰丽得让人心动,仿佛看见了那伟大的日子。

“也有别的版本的传说。”白起淡淡地说。

“可惜又有人说,古往今来,每个等候蓬莱之舟的妖物都活活等死了。”穆媄又说。

“忘了那艘船吧,以你的寿命大概活不到登上那艘巨舟了,好好地和阿秀过完你的人生,你已经找到了自己的幸福,应当不后悔才对。”白起站起身来。

“谢大人,大人说得对,无悔。”穆媄说,“但是大人还是要等那艘船的吧?”

“是啊,我一定要登上那艘船,我这一生,只有一个地方是非去不可的,那个地方就是蓬莱!”白起的声音冷硬如钢铁,“等我登上蓬莱之舟的时候,我会向着西山的方向长啸,你的灵魂听见我的啸声,便知道世间终有人逃脱了天道!”

“衷心祝大人心愿得偿,那一日若我还有哪怕一丝灵魂留在这个世上,我也会为大人歌吹,告诉天下众生,有人等了千年,终于等到了。”穆媄弯腰长拜下去。

“你还是忘记这些的好,过普通人的生活。”白起淡淡地说,“你现在需要好好睡一觉。”

“请借大人一口桃源乡。”

白起弯下腰,托起穆媄那精致的下颌,将一口桃源乡的烟雾吹在那张姣好的脸上。穆媄微笑着闭上眼睛向后倒去,白起弯腰抱起这个古雅如画的女人,把她放在那张紫檀大床上,为她盖好青花的被子,在她平静地呼吸了三次之后,起身离去。

屋外,三月春光烂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