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修仙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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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章 走失的王子6

“你后来为何跟着姚石新大师?”冬瓜奇怪道。

“姚姚身上有大气运,以为跟着他就可以回去。吱”

“那么你为什么会被关在盒子里面?”

“我让姚姚帮我找回去的路,姚姚说我回不去了,让我帮他的孙子成为像他一样的书法家,我不同意,姚姚就将我关起来。吱”

“老头子,你的偶像不厚道呀!”老太婆适时的补上了一刀。

冬瓜:……

她有种不祥的预感。

“姚石新大师的书法都是你写的?”

“嗯,你们的书法在我们族中叫墨舞,每个吱都会,我在族中可是跳得最好最有天赋的一个了。吱”

所以李老头实际的偶像就是眼前这个只会“吱”的东西?姚石新大师一直是个借别人成果成功的彻头彻尾的小人?

李老头知道这个结果不知道会不会心肌梗塞?

早知道这个结果,还不如蒙在古里。

世上最痛苦莫过于信仰的崩塌了。

而这个单细胞的“吱”的物种完全意识不到自已被利用得彻底,还一心期盼着可以回去。

“老头子,虽然我不太明白你对你偶像的热情,但是现在换成了这个叫吱的东西,我觉得挺好的,至少你们现在可以好好交流书法。”

老太婆担心的劝着冬瓜。

如果是真的李老头估计情绪会崩溃,但是现在面对的是冬瓜,她只是沉默不语。

“你知道怎么回去吗?”老太婆不好将蒙奇放在一边,于是她问道。

蒙奇转了个圈,他虽然不明白为什么气氛变得这么沉重,还是老老实实的答道:“我和姚姚去i国里面有一个叫集集的小镇,我感到了蒙蒙国的气息,老婆婆,你可以带我去吗?吱”

老太婆用眼角扫了眼冬瓜。

随即使决定道:“可以,真是可怜的小东西,困在这里,有家回不得,对吧,老头子。”

冬瓜翻了个白眼:“你怎么去?小奇你不管了吗?”

老太婆马上忧愁了,小奇她确实舍不得扔在家里,可是她也很想去集集小镇。

“老头子,要不我们暑假去吧,暑假我们将小奇让他爸妈带一下,我们俩老来个蜜月之旅!”

呵呵,还蜜月之旅,老太婆挺不要脸的吧,冬瓜敢不从吗?她真不敢!

事情敲定后,“生花”,阿不,现在是蒙奇不再呆在盒子里面,书房成了他的活动场所。

冬瓜为了不让老头子回来那么难过,她趁着这段时间和蒙奇好好的交流了一下书法(墨舞)心得。

这样的结果是即使冬瓜是个门外汉,书法也精通了不少。

小奇知道爷爷奶奶在暑假要去I国后,他很乖巧的一放暑假就回了爸妈那里。

与之同时。

“老头子,I国的天气不知道怎么样,我们带件羽绒服备着吧。”

“老头子,别的洗发水,沐浴露,你都用不习惯,就拿小瓶装一点过去吧。”

“老头子,感冒药,发烧药,胃药,还有止血贴都有备着吗?”

“老头子……”

老太婆吱吱喳喳的从昨晚说到现在,眼看出发时间快到了,还一直在说个不停。

这种感觉就像头上有一个苍蝇一直在绕着她嗡嗡的叫个不停,好想一巴掌拍死他。

这老太婆忒烦,只能遁逃。

冬瓜抿着嘴角,提着两个又大又重的箱子,吩咐老太婆关好窗,锁好门,往外走去。

老太婆吐了吐舌,这老头,越老越不经叨。

人生迟来四十年的蜜月太兴奋了有木有。

集集小镇位于I国南部沿海地区的一个小镇,其承载着I国的30%的外贸交易之地。

这里高楼林立,商业精英云集,说是一个小镇,其实已经发展成为一个城市,只是I国是崇尚文化之国,对商业一向以放养的态度,所以集集小镇在政府的名字上依然是小镇,没能改成集集市。

冬瓜和老太婆到达集集小镇时,正值傍晚,一踏上这方土地,便感受到了浓浓的商务气息,两只头发发白的老人找到了一家比较高档的酒店住了进去。

一进入酒店,老太婆就扶着腰:“呀呀,不行了,人老了出来一次都遭罪呀。”

冬瓜:→_→,说的好像不是你赖着脸过来似的。

冬瓜将盒子里的蒙奇拿出来来,然后摸了摸口袋,将大气厚重的老人机拿出来,暮暮自动切换成了翻译模式。

蒙奇在周围转了一圈:“是这个地方没错,当初我们也是住这里的。吱”

“蒙蒙国的气息是在这里感受到的吗?”老太婆也凑上来。

蒙奇停在半空中,头上的角晃头了一下才说道:“不是这里,是在一个叫集平村的地方。吱”

冬瓜点了点头:“那明天去集平村瞧瞧。”

蒙奇听了十分开心,觉得离家又近了一步。

集平村,离集集小镇两个小时的车程,是一个小渔村,大多海产品都在这里交易,这里比起集集小镇来,显得脏乱了许多。

老太婆在连续的旅程中,显得十分疲惫,虽然冬瓜有偷偷输灵气给她,依然抵不过年老衰老的身体。

冬瓜在到达集平村的时候并不急着带蒙奇出去,而是让老太婆在酒店休息了一整天。

她则在一边练习武功诀。蒙奇对于灵气十分的喜欢,他安静的呆在冬瓜的旁边,似乎也在吸收灵气。

第二天,老太婆缓了过来,冬瓜才带着她和蒙奇一起寻找蒙蒙国。

蒙奇其实有一项隐身功能,这个功能是以修行能力决定时间长短,蒙奇虽然在这个世界呆了几十年,但是因为不是他的母国,所以修炼十分缓慢,他最多也是只可以隐身两个小时。

蒙奇一开始要求隐身跟在冬瓜旁边,冬瓜觉得这样太消耗能量,就让他装成毛笔的样子插在胸前的口袋里面。

这个造型在I国很普遍,一般在胸前插钢笔的是职场精英,而在胸前插毛笔的则是书法家就没错了。

蒙奇带着两老,走过杂乱潮湿的海产交易场,然后再穿过一片低矮破旧的房屋,来到一个安静的小森林里,说是小森林,真的小,可以透过密密的树枝看到不远处的沙滩,说安静,只是相对于人来人往的集平村,这里没有人声只听到海声,让人一下子感到安静起来。

蒙奇来到小树林后,就十分激动:“就是这里,虽然微薄,但是这感觉不会错的,吱,我要回家,吱。”

太阳落在海平面上,隐去了最后一抹光辉,晚归的小鸟扑腾着翅膀发出疲倦的叫声。

冬瓜手里提着一壶海鲜粥,放在一旁摊开的树叶上,拿着一次性碗用保温水洗了洗,然后倒上一碗,递给老太婆。

老太婆从善如流的接过,她一边喝着美味的海鲜粥一边看着依然在寻找入口的蒙奇忧心道:“老头子,那个蒙奇王子不会有事吧,他都这么转了一天了。”

冬瓜倒淡定得很:“不会有事的。”

通常遇到这事,都需要一个开启锁匙之类的,之所以让蒙奇一直找是让他死一下心。然后可以耐心等待一段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