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钢之色(上)
Colours In The Steel
作者/[英]K.J.帕克翻译/叶林
一
这是一宗很寻常的航运业争端,没什么大不了的。不过是因合同文本措辞不够严谨而引发了一些争议,提货单内容之间又略有不一致,碰巧这一切还属于商法中臭名昭著的灰色地带。若是之前处理得当,双方完全可以和和气气地庭外和解,根本没必要拼个你死我活。
法官进来时,全体起立。一位矮个子男人披着黑金两色的法袍穿过法庭宽敞的大厅走来,冠冕堂皇之余又略显滑稽。这中间他停了一两次,似乎在用黑色的鞋尖查探地板是否坚实平坦。洛雷登注意到他穿着击剑专用的低跟鞋,不是书记官和文员喜欢的那种尖头鞋,不由心下赞赏。并非所有的海商局法官都是前击剑手——人数压根儿不够。每次遇到外行法官,洛雷登总觉得不大自在。毕竟,只在法庭的决斗场外围执过法的人很难让人信服。
书记官提奥法诺——一个近视的老头——宣布开庭,并念出庭审各方的姓名。他资历很老,早在当下所有的律师出生前就在这里工作了。法官向出庭人点点头,大家点头回礼,然后纷纷入座。从观众席的长凳区照例传来一阵令人心安的窸窸窣窣的入座声:有屁股在石凳上挪动的声音,也有瓶子被打开、食物被放到趁手的位置时麦秆摩擦发出的沙沙声——这样在庭审开始之后,就能一边享用一边专心观看了。法官盯着放在他面前的文件,问道:“谁是莫切尼哥兄弟的代理人?”
洛雷登抬起头来。法庭对面,一名又高又壮的金发小伙子站了起来。大概是习惯了长期身处低矮的天花板下,他本能地低了低头。他自称泰奥菲尔·赫丁,报出自己的资历后鞠了一躬。观众席传来一阵嗡嗡的赞赏声,有意赌一把的纷纷开始下注。
“很好。”法官说,“谁是被告——”他迟疑了一会儿,瞄了一眼文件,“谁是德洛摩西尔家族的代理人?”
和往常一样,洛雷登站起来时感到腹部一阵绞痛。倒不是他怯场,只是忽然觉得很不自在,渴望自己能原地消失。“是我,法官大人。”他说。声音太轻了。于是在报上姓名的时候,他略略提高了嗓音:“巴达斯·洛雷登,弓匠行会注册的法律剑士,从业十年。”法官要求他大声点。他只得又重复了一遍,同时察觉到自己的嗓音略带一点嘶哑。他当然知道这只是一场小感冒的后遗症,然而旁观者心下自有判断,于是又传来一阵轻微的硬币的叮当声。
法官开始宣读誓词。这是庭审程序中洛雷登最不喜欢的一项,不仅没什么实用性,还常常让他紧张得坐立不安。反观另一位,那个叫什么赫丁的,却双手交叉放在背后,从容不迫地站在那里,看起来似乎正在仔细聆听法官的一字一句。其他人,特别是上了年纪的,总有些打发时间的老套路:默念一段时间卡得正好的祷告词、在脑海里列一份清单、唱一首歌或是哼一段童谣。可洛雷登却总是尴尬地站在那里,手足无措地等待那枯燥乏味的声音结束。
过了很久,誓词终于结束。洛雷登像是被提醒了一般,手心顿时开始出汗。他身边的艾希莉正笨手笨脚地摸索着袋口的结扣。洛雷登暗自发誓:要是这回她再忘了带止汗的草木灰,一定要掐死她。
法官头也不抬地询问是否还有需要提交的文件,没有的话(也确实没有),就通知律师可以开始了。洛雷登深吸一口气,转向秘书。
“古朗剑。”他低声说道。
艾希莉皱起眉头:“你确定吗?”
“我当然确定。你带上了吧?”
艾希莉简直懒得回答他。她办事再不靠谱,在装备方面却是绝对可靠的。洛雷登也明白,不管他选哪一把剑——波西马还是斯派·布利夫剑,她都会用同样的语气问“你确定吗?”这种语气每次都让他非常恼火。艾希莉把手伸进旅行袋,掏出一个柔软的灰色丝绒袋子,袋口束着蓝色的绳子。洛雷登从她手里接过袋子,打开绳结。也许还是应该选波西马?算了。落子不悔是他一贯的原则。
就用古朗剑吧。剑套自然垂落下去,让他想起翩然委地的新娘婚纱——这是他从来没敢宣之于口的联想。他的手握上了朴素的把手,感受到拇指和小指自然陷入的浅浅沟槽。在三把剑中,这是最长、最轻,也是最贵的一把,有上百年的历史了。剑身原来刻有藤蔓枝叶的图案,如今只在以合适的角度对准光线时才看得出来。这把剑陪伴他了结了三十七桩诉讼,其中七次在最高法院,一次甚至是在大法官驾前。它的剑刃上有五处豁口(本来还有更多,但浅的那些被他用磨石磨平了),剑身微微弯曲,弧度有一手之宽,都是前任主人造成的损伤。波西马的剑刃更锋利,斯派·布利夫的平衡性据说更好,但在法庭上,最关键的是信任。古朗在法庭上战斗了一个多世纪,如今已是游刃有余。今天只能靠你了,他暗想。
庭警下令清场。艾希莉将匕首递给他——他只有这一把匕首,至少不用为挑哪一把而苦苦思量。他把匕首插入背后的刀鞘,同时下定决心:明早第一件事就是给刀鞘换一副新弹簧。
对,就这么办。
法官举起手,品味着这一刻的戏剧性,然后召唤辩护律师们到他席前。洛雷登走到高台下。当洛雷登走到升高的平台,站在指定的位置时,他感觉到自己的腿都快触碰到对方的膝盖了。他皱起了脸。如果为了区区一宗运输纠纷赔上一条命,死在一个高大的金发混蛋手里,那就真的太不幸了。绝不能命丧于此,这个决心现在更加坚定了。
对方将他的剑上呈法官检查时,洛雷登不禁注意到剑柄上方镀金镶嵌花饰的反光。这是一把刚打造出来大约一年左右的塔蒙剑,从外观看来使用的频率不高。剑刃上几乎没有豁口,自打造出来后大约只磨过四次到五次,以至于剑身厚厚的抛光层仍然完好无损。奇怪的是,这些细节反而让他振作了一些。这是一把相当昂贵的剑,出自当世五位顶级的铸剑师之一。但是崭新而未经历练。这说明对手过于自信,觉得一切处于自己的掌控之中。十年的经验告诉他,这是个一旦被人利用就足以让他送命的缺点。
他呈上自己的剑,法官匆匆一瞥后又还了回来。这种敷衍的态度让他略感不快。他同往常一样行了个点头致意礼,然后走向场子的中央,站在自己的位置上。他能感觉到脚下的石头地板相当硬实,铺着适量的上品锯木屑和沙子。他穿着那双跟了他最久的低跟鞋,久到和他脚的形状完美地契合在一起。鞋底很新,只用锉刀稍稍打磨了一下。艾希莉帮他脱去长袍,他微微打了个寒战。很久以前一次差点丧命的经历给了他足够的教训,让他学会了只穿肩膀和手臂处宽松、袖口紧束的单件麻质衬衫,以及没有皮带扣的舒适马裤,以免在关键时刻被勾挂。他曾眼睁睁地看着有人在一剑之距以外一命呜呼,仅仅因为他们为抵御寒冷的秋意而身着厚重的毛纺衬衫。十年的经验足以让你领悟到:细节决定命运。
接到指令时,他已经做好准备,调整好了状态。对手明显很强壮,而且行动敏捷。关键是争取在前半分钟不被干掉,然后在后面的三分钟内继续保住性命。对方的第一下刺得很高,完全出乎他的预料。他只得在高处格挡,光凭胳膊和腰的力量差点抵挡不住来自对方的重压。他竭尽全力挡住了这一击,但不得不后退一步,再向右闪躲了两步,露出了胸口的空档,一时无法回击。对方的第二下来得很低,虽然他预料到了这招,但应付时依然狼狈。他向右快闪两步避开了这一下,但此时他的防御位置依然很高,如果对方给他门户大开的右膝来那么一下,就彻底完蛋了。
幸好,对手的下一记直刺角度同样很高。洛雷登后退两步,有了充裕的空间进行正手格挡。他以身体的力量压上剑身,将对方的剑远远撞向右面,接着手腕一沉,来了一记短刺。其实更多的是借手腕翻转的力量,瞄准对方的腹部,狠狠地向前推送去。他的对手急忙后退,但退得不够快,剑尖刺入约半寸左右。洛雷登拔出剑,冒着右肩被刺伤的危险,猛地扑向低处,弓步前刺。他的膝盖和左手同时撞在地上,顿时感到一阵刺痛袭来,那是韧带发出的抗议。他的对手慌乱之下随手格挡,但力量不足以将他的剑远远荡开,被剑刃的前九寸切进了右胯。到目前为止,他自觉干得不错。但不够好,至少,到目前为止还不够好。
洛雷登跪在地上,试图用左手和左脚的力量将自己撑起来。但他的左膝使不上力——抽筋了。世上有那么多悲惨的死法,而他偏偏要死于抽筋!然而,他的对手看到自己流血就慌了神,没注意到洛雷登的困境。洛雷登挣扎着用右脚直立起来,勉强退守,摆了个颤颤巍巍的防御姿势。这可不是挪动脚步的好时机,现在一动肯定会整个人栽倒。一切都取决于对手是否能够冷静应对自己的伤势了。在等待对方行动的时候,洛雷登把所有的航运纠纷案、所有因不遵守合同法而引发的诉讼以及所有资历比他浅十年的大高个金发击剑手统统诅咒了一遍。在这么短的一瞬间,能完成那么多诅咒,简直是神的速度。但,怎么说呢,熟能生巧嘛。
幸运的是,对方似乎吓破了胆。他没有进击——换了洛雷登,一定会乘胜追击——反而往后一缩,在肘部的高度来了一记侧削。这简直是自杀啊,洛雷登一边想,一边干脆利落地将对方的剑荡开,接着以无法阻挡的速度前刺。他感觉到剑尖抵住了骨头,看到剑身弯曲了。
——啪,整支剑在离剑尖十寸左右的地方折断了,齐整得像断了柄的玻璃酒杯。忍住厌恶,他手腕轻轻一转,将前刺的动作转为近距离的切削,像割开一张羊皮纸一样,干脆利落地割开对手的喉咙。当啷一声,对方那把昂贵而命运多舛的塔蒙剑落到地上——真不知道买新的剑有什么意义——伴随着对方试图将空气吸入被割开的喉管而发出的柔软呼哧声。血花四溅。当然,如往常一样,还有身体撞击地面发出的沉闷声音。
该死的航运纠纷案。
法官轻轻敲了敲他的小锤子,多此一举地判决被告方胜。观众席上传来一阵稀稀落落的掌声——这场决斗太短了,也没有出现什么令人难忘的剑技——接着就响起脚步挪动声、中断了又续上的聊天声、笑声,以及后排传来的喷嚏声。对方的助理将文件收集起来,夹在腋下,磨磨蹭蹭地不想面对坐在旁听席后方的委托人。艾希莉捡起塔蒙剑——按照古老的传统,这一把价值十倍于他本人委托费的剑现在属于洛雷登了。然而它所值的价钱再高也买不起另一把古朗,假设还能找到的话。除了捡回一条命,这真是令人失望的一天。
“你怎么回事?”艾希莉问道:“刚才有那么一会儿,我还以为你要完蛋了。”
“抽筋了。”洛雷登回答道。他想把剑尖拿回来,却又不想离尸体太近。何况,一旦拔出剑尖,血肯定会溅得到处都是。他现在可没心情应付这个。“瞧,”他凝视着手中的断剑嘟囔道:“看来我又多了一把切肉刀。”
“我早说过,那玩意儿总有寿终正寝的那一天。”艾希莉说,“要是你当初听我的把它卖了——”
她撑开丝绒口袋,等洛雷登将手中的剑手柄朝下放进去,然后系紧袋口,放回旅行袋里。“膝盖怎么样?”
“好多了,大概还需要休息一个星期左右。我们下一次出庭是什么时候?”
“四周以后。”艾希莉说,“是个离婚案,问题不大。不过我还是要跟他们说一声,没准儿他们想换人出庭。”
洛雷登点点头。离婚属于宗教法庭的管辖范围,因此不需要律师决斗至死,真要死了人,也不会影响法官的判决。话是这么说,但带伤上阵前还是应该通知一下客户,尤其是这宗案子还涉及可观的婚内财产。
“要不,我把它截短了用吧。”洛雷登若有所思地说。他意识到自己走路时一瘸一拐,而法庭大门看起来比平时远多了。“某些法庭现在正流行用短剑呢。”
“长度不够。”艾希莉说,“不如磨成匕首吧,多一把备用的也好。”
“作孽啊。”几名杂役将尸体抬走了。为了不惊吓到旁人,尸体上套了一口麻袋,“说起来,我什么时候开始代理离婚案了?”
“自从你膝盖出问题以后。”艾希莉眉头微蹙,抬头看着他,“希望你别介意我问这个,”她说,“你考虑过什么时候退休吗?”
“等我挣够了退休的钱。”洛雷登觉得嗓子里发苦,“要不就等我被提拔成法官再说。”
“我就知道你会这么说。”艾希莉说道。
喝到第二瓶、正打算开第三瓶时,他开始浑身发抖。不早不晚,比送信的邮车还准时。他一声不吭,把瓶子递给他的助理。
“你该少喝点。”她一边倒酒一边评论道,“别的不说,这笔花销不小。”
洛雷登愁眉苦脸地打量着擦得铮亮的杯壁上自己那扭曲的倒影。“这是传统,”他回答道,“也是致敬的方式。”他忽然想起什么,问道,“我们给他的助理也买了一杯吗?”艾希莉点点头。
酒馆里有好几个从法庭上出来的旁听者,他们互相推搡,向这里指指点点。洛雷登不喜欢这样的关注,但是他不想错过一场聆讯结束后在酒馆立马接到活儿的机会。卡弗兰兄弟以及肉桂商业联合会的委托就是这么接到的。几个有影响力的大家族会派人出席所有的聆讯,以发掘好的律师苗子。他们比较青睐的通常是那些天赋好到足以存活下来,同时因资历较浅收费又便宜的聪明小伙子。有十年资历的律师在潜在客户群中已经广为人知了,但同时也有因为身价过高而接不到委托的风险。自降身价则无异于承认自己年纪大了。同样,有十年资历的律师接下离婚案,也等同于承认自己宝刀已老或是锐气已失,或者二者兼而有之。洛雷登想,要是我年纪越大身手越厉害,情况就大不相同了。可惜不能。
“得。”艾希莉说,“你把轻松的活儿干完了,现在轮到我去向德洛摩西尔兄弟催款了。”
洛雷登嘟囔道:“告诉他们,我们会起诉的。”艾希莉暗自发笑。像律师代理费这样的职业欠款纠纷,属于对人诉讼,须由当事双方本人进行决斗,不允许找人代理。但实际上,如果律师以提告方式追索欠费,坏了名声的话,以后很难接到新的案子。“你会处理好的。”他继续说道,“今天你运气不错,那把剑值不少钱。”
艾希莉耸耸肩膀。这笔钱里面她占百分之十,算是相当可观的了,不过她从来不喜形于色。“每一分都是血汗钱。”她说,“干杯吧,一个小时以后我们要和卖炭的家伙们见面。”
洛雷登发出一声不满的呻吟。“我一定得出席吗?”他说,“你就不能说我正在康复中,或者扯点别的什么好听的?”
“真是好主意啊。说了这话,我就得费老大劲儿去解释,说你不是个步履蹒跚,连上厕所都要人搀扶的老废物。还有,你就行行好,走路别再一瘸一拐地。你看起来足有一百零六岁。”
出于挑衅的心理,洛雷登又倒了一杯酒。“我上哪儿才能再找到一把古朗剑?”他沮丧地问道,“真是祸不单行啊。”
艾希莉皱起眉头看着他,说:“你如今越发迷信了。干你这行的,养成疑神疑鬼的习惯可不是好事。”
洛雷登不满地抱怨道:“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这可不是什么迷信。而且我认为从现在开始,该从总收入里刨除设备和工具的费用了。其他助理都是这么做的。”抢在艾希莉开口之前,他又辩解道:“他们都承认这是商业支出的大头。”
“没门儿。”
“艾希莉,命是我自己的……”他顿住了,苦恼地意识到自己坏了规矩。在律师和助理之间,有关死亡的话题从不宣之于口。他感到羞愧不已,颓然往前倾了一点。“你刚才说我们什么时候见卖炭的家伙?”
艾希莉盯着他,她最近常常这样。助理无须为律师担忧,这是另一条不可越界的规矩。助理的职责是尽其所能为律师接到优质的案子。至于说接到的诉讼案档次太高会让律师快速丧命之类的顾虑,这不是助理该操心的事。“好吧好吧,”她说:“我就说你不得不去出席一场庆功宴好了。”
“跟德洛摩西尔兄弟一起?饶了我吧。我宁可和你一起去见卖炭的那些家伙。”他喝完杯中酒,将酒杯倒了过来,叹了口气说:“真没法放心让你一个人对付难缠的客户。完事之后,”他凶巴巴地加了一句,“咱们再去好好喝几杯,如何?”
“我同意。”艾希莉郑重其事地说:“不过先得和卖炭的家伙们待一个小时。”
“元理,”教长庄重地说,“不可被我们赋予名字。它是一切可能性背后的推动力。但是,切勿忘记它受到诸多限制,能产生的效力十分微小。”
他停住话头,环视着大厅长凳上坐得满满的人。毫无疑问,这里五百名渴求知识的莘莘学子中,每一位都自小立志要成为魔术师。亚历克修斯天生就属于愤世嫉俗的那类人,自任教长以来,现实更是把他仅存的理想主义磨灭殆尽。尽管如此,他仍然自认为对每年招收的见习生负有一项重大的——甚至可以说神圣的——责任。他必须让新生尽快意识到,他们到这儿不是来学魔法的。
“从本质上讲,”他继续说道:“元理可以被用作护盾,也可以被当作剑,但后者的效力要小得多。防守与攻击,仅此而已。它无法治病救人、起死回生、点石成金、让人隐身或是增强女人缘,也不能凭空造物,或者改变已经存在的事物。它可以防御诅咒,也可以施放诅咒,但这些只是元理存在的真正意义之外的附带功能。正如皮革、骨粉和黏胶是养猪业的副产品一样,力量也只是元理的副产品。”
正如他希望的那样,这一番朴实无华的比喻在那帮满怀崇高理想的听众当中引起了一波带着厌恶的轻微骚动。他们可没料到教长会这么讲话。他们来到这里,期望的是学到一些高深莫测,又能让人赚个盆满钵满的行业机密。幸运的话,到了明天这个时候,下面那些正抬头望着他的、激情洋溢的年轻脸庞就会少二十张左右。那些想要学习如何把哥哥变成青蛙的小兄弟,以及那些生在运输商人之家、被家人打发来学习控制海风和召唤精灵的孩子将会收拾行李踏上归途。如果他尽职的话,到学期结束之前,这里的小傻瓜至少会减少一半。
“明天,”他说,“我将会向你们解释元理立足的四大假想。等你们掌握了这些知识——具体能掌握多少就得看你们自己了——就可以从元理的六个层面中选择一个方面进行研究,我们也会进行相应的分班。这里提醒一下大家,余额尚未缴清的学员无法被分班。下课。”
教书育人,不过如此。他回到自己的房间——方正的石室,里面有一张木板床、一口巨大的橡木书匣,以及整个城邦最华丽炫目的马赛克镶嵌画天花板——甩掉身上的礼服长袍以及那双滑稽的紫色靴子,坐在床边,耐心地拨弄着打火石和火绒,直到一缕微光不情愿地亮了起来。
在他房间的正下方,人们正在餐厅里准备晚餐。要不了多久,总务长就会来敲门请求许可,以便解开把宴会桌上方的大吊灯锚定的绳结,降下吊灯点起烛火。教长痛恨这样的干扰,尽管这是每日仪轨的一部分。晚餐的喧嚣会打扰他的阅读,还有,几乎每天在昏暗的屋内走动时,他都会在那该死的吊灯锚柱上撞痛脚趾。
当初,他执意要了没有窗户的房间。它的天花板上的马赛克久负盛名。从那数千个镀金嵌块上反射出来的灯光足以用来阅读了,只要他尽可能凑近灯火,把书举到离鼻尖几寸远的距离就行。亚历克修斯知道自己是极易分心的人。如果房间有窗户,他会去眺望窗外的景色而忘了读书;如果墙上有挂毯或壁画,他会坐在那里呆呆地盯着看而忘了去思考先辈们的深奥论点;如果他不是用一块粗面包、一壶水和一颗苹果打发晚餐而选择去餐厅用饭,那么饭后的时间肯定会被荒废,甚至还会糟蹋第二天早晨的时间。
因为这种生活方式,他被人冠上了“伟大苦行者”的称号,荣耀加身。说来好笑,他可能算是这座城市一个世纪以来最受尊敬的教长。对一个看书时总是翕动嘴唇默读且完全不屑于掩饰这毛病的人来说,这可真是了不起的成就。虽说他要花比同僚多两倍的时间才能掌握新的学术进展以及新推出的假说,但他总归还是能够弄懂它们。比他更有天赋的人往往懒惰,不肯费心阅读原文,只依赖别人写的概述,因此总会犯错。只要引述一段艰难记诵下来的文字,就能把他们驳得哑口无言。
这些人中居然有不少对他颇有好感。他完全没法理解。
今晚他给自己安排的苦修是阅读一篇关于信仰本质的新著述。很明显,这篇专题论文是某个城邦学院的年轻掌院在无所事事的时候为打发时间而拼凑出来的。这位作者似乎只动了动脚趾头,在文中对元理的直觉理解却是教长想破脑袋都比不上的。但他却宁可把大部分的清醒时间以及相当比例的家族收入投入到快步马轻驾车比赛中。这名精力充沛的年轻健将提出,正如水晶棱镜或玻璃对阳光可以聚焦阳光,信仰也可以起到聚焦元理的作用。他指出,元理正如阳光一样无所不在,弥散四处。只有经过了坚定意志的过滤,才能聚焦成足够照亮地底黑暗、灼烧成洞的光束。
教长皱起了眉头。这比喻简洁又准确,将他从来无法自己归纳清楚的对元理的一贯感受表达了出来。很明显,这小子有着不同寻常的天赋。而且这还只是著作的第一章,一般只用来陈述作者论点中最浅显易懂的部分。其他学者推荐给他的那个惊世骇俗的新假说还藏在剩下的七十八章里面。看来今晚注定是个不眠夜了。
就在他开始觉得头痛的时候(他手里的文稿无疑加重了症状,文章写在三手旧的羊皮纸上,字迹乱七八糟),门被敲响了。这意料之中的干扰他已经等了半个小时。他咕哝了一声。一道光从门缝中射了进来。
“很抱歉打扰您,教长。”
他又嘟囔了一声,试图不把注意力从阅读中移开。不知为什么,今晚来敲门的不是总务长。门口传来的是他不熟悉的年轻女性的声音,大概是总务长的哪个女儿。如果他还想用自己的愚钝脑袋来理解眼前这深奥的假说的话——
“很抱歉打扰您,”声音继续道,“如果您能给我几分钟——”
该死,是个学生。“我在看书。”他一边吼,一边把书竖起来,举到鼻子尖,“走开!”
“我发誓,不会占用您很多时间的。求求您了。”
亚历克修斯叹了口气。“教长尼基弗鲁斯五世,”他严厉地说道,“在阅读圣典《万物终寂灭》时被打扰,当即口出诅咒,导致那不幸的傻子立马就被闪电击中,后来好不容易才辨认出来她是尼基弗鲁斯的亲生女儿,前来提醒父亲房子着火了。我建议你明天课后再来找我。”
能避免干扰当然再好不过,但如果避无可避,那顺其自然才是最省时的解决方法。他从地上捡起一根干草放在书上当作书签,然后抬起头来。
也许不是什么严重的干扰。她高挑单薄,有着瘦削的面孔和淡蓝色的眼睛,眉目看起来有十五六岁,但身材就像当妹妹的穿着姐姐的旧衣服,很久以后才能把那身衣服填满。被家里推出来学手艺的似乎总是那些瘦巴巴的小孩。他自己在这个年纪的时候同样瘦骨嶙峋。他有点心软了。
“有话快说吧,”他说,“我能为你做什么?”
女孩在地上跪下了——不是在表示顺从,只是家里没有椅子造成的本能习惯。“我要一个诅咒。”
亚历克修斯闭上了眼睛。这样的请求今年来得特别早啊。他打算义正词严地拒绝她,但不知为什么,话到嘴边又收住了。怎么回事?好像那孩子身上有某种讨人喜欢的正经气质在促使他答应她的请求。
“用来做什么?”他问道。
看那女孩的表情,好像他问了个傻问题。“我想要诅咒一个人。”她说,“您能教我正确的诅咒吗?求您了。”
我可以解释一番,可以从四大假想说起,进一步阐释元理的理论基础,简单地总结一下信仰的作用(也许可以用玻璃聚焦阳光来打比喻……),解析作用力和反作用力之间相辅相成的关系以及滥用力量的后果,让她理解自己的要求有多可笑。亚历克修斯心想。或者我可以直截了当地拒绝她。
“这取决于你要诅咒的人和原因。”他没把拒绝的话说出口,反而答道,“你看,要享有诅咒带来的益处——抱歉,不是那个意思——要想让诅咒生效,必须确保它立足于受诅咒者的某个行为之中。俗话说,没人能诅咒清白之人,这话虽不是百分百正确,但也差不多是——”
“噢,他才不无辜呢。”女孩颇为自信地打断了他的话,“他杀了我叔叔。”
亚历克修斯点点头。“这是个好的开端。”他说,“至少我们找到了一个可以让诅咒立足的行为。如果是不正当的谋杀效果会更好。但就算杀人者是有理的一方,只要他的行为本身是暴力的,造成了伤害,诅咒也能成功。所以我才说刚刚引用的那句俗语并不是完全正确。”
女孩思索了片刻。“他的行为虽然合法,却不正当。”她说,“杀人怎么能说是正当的事情呢?不能。就是这样。”
教长没打算跟她在这一点上争辩。“你刚才说合法——”他开口。
“我叔叔是一名辩护律师……生前是。”女孩微笑,“不是特别好的那种。他一辈子从来没杀过人。他接的委托全是遗嘱纠纷和离婚案,您明白吧。”
亚历克修斯强忍笑容,他想起了他出生的城郊地区的那尊著名的雕像,铭牌上写着——
纪念拳击手尼基塔斯
他终其一生
未曾伤害过任何人
千真万确
“也许他入错了行,”他说,“我猜是另一名辩护律师——”
“他叫巴达斯·洛雷登,”女孩突然说,“我想他挺有名的。现在您可以告诉我诅咒了吗?”
亚历克修斯叹了口气。“没那么简单,”他说,“首先,不存在什么特定的诅咒;事实上,你就算什么都不念也可以成功地给人下咒。你真正需要的是一幅图像——”
“我有。”女孩边说边伸手去掏袖子。
“脑海里的图像,”亚历克修斯继续道,“导致你想要诅咒他的那个行为的生动图像。”他咬咬牙。从长远看,想要省时省力,不如现在一次性讲完,“原理是这样的:符合要求的行为,比如暴力或伤害性的行为,会扰动我们称之为元理的力量。”他知道这么说很不准确,但他压根不在乎。但女孩似乎能听懂。“如同你将一块石头扔进水里的时候,有那么一瞬间,水会被石头推开,原来的水体中短暂地出现了空隙。之后水会回填进来,但涟漪却持续向外扩散。我们偶尔能做到的,就是在那空隙中放进一些东西。这就是所谓的诅咒。”
“我明白了。”女孩说道,“那么水怎么办?我是指,原本应该回填进来的水。”
亚历克修斯颇为赞赏地笑了。“这是个好问题。”他说,“去干预已经存在干扰的地方通常会使局势恶化——不,这么说并不恰当。应该说,当我们加剧干扰的程度时,反作用力是难以避免的。具体来讲,反作用力一般比诅咒本身的力量更强。”
“你受到的反噬比你施加在对方身上的伤害更大?”
亚历克修斯欣慰地点点头。“你说得对。”他说,“这就是为什么在学习施放诅咒之前,要先学习抵挡诅咒。不然,可能你让敌人断腿的同时,也弄断了自己的脖子。”
女孩耸耸肩。“这我不在乎。”她说,“您能教我怎么做吗?”
亚历克修斯在膝盖上敲着手指。研究元理的学者绝对不会去当玄学杀手,随便替别人给陌生人下咒。这不仅是出于社会效应的考量,也是因为风险太大。在自己的意识中诅咒别人引起的反作用力已经够大了,要在身处别人意识的时候抵挡反作用力以求自保,简直是不可能的任务。除非你对自己在做的事情有十足把握。教长很乐意承认,自己没有那样的把握。
“不行。”他说,“这件事没得商量。我能做的只是替你施下诅咒,但是——”
“可以吗?”
他脑子里准备好的解释淡去了。“很难,”他说,“成功的概率不大。我得先尝试进入你的意识看看。”
“您能做到吗?”
亚历克修斯扯了扯自己的胡子。说自己做不到是最容易的事。这也是事实。至少,要证明自己做不到简直易如反掌。三周之后,在授课厅里,他就会证明给学生看。但是,不可能做到的事情,要真努力去做的话,也并非做不到。前提是你愿意做。
“大概吧。”他回答道。
“要怎么做?”
亚历克修斯勉强露出一丝微笑。“我不确定,”他回答,“有时候能成功并不表示你掌握了正确的方法。就像钟表上好了发条才能运转,但坏了的钟表偶尔也能显示正确的时间。”
女孩望着他,“什么是钟表?”
亚历克修斯含糊地做了个手势。“你愿意的话,我可以试一下。但我不打包票。”
“谢谢。”
“不用谢。现在我要尝试构想当时的场景。我要看到石头击中水面的那一瞬间。就是那一瞬间,不是其他时间点。你明白吗?”
“明白。”女孩的双手托住下巴,眉头紧锁,“您是要我告诉您当时发生了什么。”
教长摇摇头,“不,我要你告诉我你记得的场景。二者是有区别的。当你想起那件事,或者有什么东西触发了你的回忆时,你的脑海里是不是瞬间会出现一副图像?”
“是的。就那么一瞬间,凝固的场景。”
“很好。”亚历克修斯深吸了一口气,“告诉我你看到了什么。”
女孩抬头望着他。“叔叔正试图击中他——像是切割,不像是直刺。他把叔叔的剑推到一边,捅中了他,然后他自己的剑就断了。我能看到断掉那截剑戳在我叔叔的胸膛里。看起来很奇怪,那么一大截金属插在人身上。就像插在针垫上的针,或者是插在黄油里的餐刀。”
亚历克修斯点点头,“他脸上是什么表情?我是指你叔叔。你看得到吗?”
“啊,当然。”女孩低头凝视着交叠的双手,“他很恼火。”
“恼火?”亚历克修斯重复。
“没错。就像你失手打碎了杯子或者是不小心在钉子上钩破了衣袖时那样。他很恼火,因为他犯错了。他对自己的击剑技术相当自豪。他知道自己不是什么顶尖高手,但他每天都花几个小时训练。以前他在苹果树上挂了一个装满干草的袋子,用一根树枝戳来戳去。他知道那些动作的名称,经常一边练一边喊出来。每次他犯错时都会恼火。我想他最后的时间只够感觉到恼火了。”
“我知道了。”亚历克修斯说道,接着他冒出了一句不相干的话,“你一定很喜欢他。”
女孩点点头,“他比我大八岁。大家都说,二十三岁是差劲剑手的黄金年龄。”
啊,原来是这样,教长想。二十三岁,在西郊地区,叔叔和侄女结婚是很寻常的事。这很有用。要留住转瞬即逝的画面,没有比爱情更强大的力量了。他闭上了眼睛——
“您开始了吗?”
“是的,别吵。”
“可是,我还没告诉您我想要个什么样的诅咒呀。”
亚历克修斯不耐烦地长出一口气。指望他间接施咒还不够,还得是特定的诅咒。这要求真够高的。
“说呀?”
“我看得到他。”女孩说,“他在法庭上,和我面对面。我们俩手里都有剑,他冲我捅过来了。然后——”
亚历克修斯警觉地挥挥手。“停!”他说,“不然你会自己完成诅咒的,那样的话反作用力会同时落在我们两个身上。相信我,我知道你想干什么。”
他再次闭上眼睛,法庭的场景就像镌刻在眼睑内的一幅画似的出现了:高耸的穹顶、环绕着撒了沙子的地面的一排排石凳、法官的高台,以及让律师在其中等候指令的大理石包厢。他眼前是洛雷登的背影,越过他的肩头就能看见那个女孩,她已长大成人,美丽得异乎寻常,让他感到不自在。从巨大的玫瑰花窗透进来的红蓝光芒在她的剑身上灼灼欲燃。那是一条又长又直的薄金属片,从他的角度看过去比实际要短,像是她的手的一部分,一根直指前方的手指。他看到洛雷登向前进攻,动作优雅简洁,女孩反手高位格挡。接着她身子前倾,手臂几乎不动,仅靠手腕翻转的力量将剑刃平刺出去。洛雷登肩膀一沉,想把剑撤回来格挡,但已经太迟了,这就是过于自负的下场。因为洛雷登背对着他,亚历克修斯看不到他受伤的位置,只看到剑从他手里脱落,他踉踉跄跄地倒退几步,弓着身子栽倒,在脑袋撞上石板地发出闷响之前就已经丧命。女孩一动不动,剑尖直指向他。他这才意识到自己从未看过那男人的相貌,也没有问过女孩的姓名……
等等。这就来了。
想象一下,晚上,在你的书房,当你俯身在灯前专心阅读时,有苍蝇在你耳边嗡嗡盘绕,或者有飞蛾在你耳边扑扇着翅膀。你手指合拢一把抓过去,巨大的拳头映衬着小得可怜的飞虫。它要么被你捏碎,要么及时逃开。就算它侥幸不被抓住,你巨大的手扰动空气形成的紊乱气流仍然会在一瞬间将它卷得失去控制,无助地拍打着翅膀——此时亚历克修斯就感到一只巨手从后方向他扫来。他看不见,但可以感受到紊乱的气流持续打击着他,如同身在惊涛骇浪中。他无能为力,要么被那只巨大的手捉住,要么躲过一劫。
它没有捉住他。气流狠狠地向他拍打下来,如同一扇门打在他脸上。他试图出声,肺里却没有空气。于是他大张着嘴,从床上摔了下来。
“您还好吧?”
“不好,”亚历克修斯回答道,“扶我起来。”
女孩拽住他的袖子将他拉了起来。她力气相当大。“怎么样?”她问道,“成功了吗?”
“我完全不知道。”教长一边毫无必要地大力揉搓后脑勺上轻微隆起的包,一边抱怨道,“在我的意识里,或者说在我们的意识里,我杀了他。更准确地说,是你杀了他。至于现实中到底——”
女孩忽然松了手。“但这不对,”她说,“这不是我想要的诅咒。”
亚历克修斯怒气冲冲地瞪着她。这件事已经从麻烦变成了闹剧。“这就是你想要的啊,”他说,“你不是要复仇吗?”
“我说过我不赞成杀人,”她带着冰冷的怒火回答,“杀了他又有什么好处呢?如果您刚才让我告诉您——”
亚历克修斯把脑袋靠在一只硬枕上。“你不打算杀他,那到底想要干什么呢?”他疲倦地问,“讲点道理吧,你们两个,面对面站在公审法庭上——”
“我要砍掉他的手。”她理所当然地说,“我准备砍掉他的手,然后转身离开,留他站在那里,被所有人看着。”她转过头,发丝从脸庞上掠过,“被人杀掉只是他工作的一部分,对他来说不是惩罚。我要他感受到痛苦。”
“那就难了,”亚历克修斯恼怒地说,“你将就一下吧。当然,是在假设这个诅咒生效的前提下。我刚才告诉过你,失败的几率很大。”
女孩站了起来。“我不觉得。”她一边说一边走向门口。
怎么回事?亚历克修斯暗问自己,现在的年轻人怎么连谢谢都不会说?就在女孩即将消失在她来时那道狭窄的光柱里时,他忽然记起了什么。
“你叫什么名字?”他喊道。
“伊苏斯,”黑暗中传来她的声音。“伊苏斯·赫丁。”
“课堂上见。”门关上的时候他叫道。他心里很清楚这个女孩不会在课堂上出现了。走了一个,还有四百九十九个。
当总务长为了放低吊灯前来请示他时,亚历克修斯朝他扔了一本书。
二
要到达最古老、最美丽的城邦佩里美狄亚所在的岛屿,从它面向外海的一侧靠岸是传统的最佳选择。起初,天际线上只看得到灯塔。随着船离岸边愈来愈近,高耸天际的菲莱克斯[2]塔以及思学殿[3]的尖顶便如玉米的新芽一般冒出了海平面。不久之后,整座山峰浮出水面,外邦人这才得以一窥三城的远景。山巅上白色的大理石建筑以及镀金的殿顶熠熠生辉,美得不似凡间,引得那些迷信的外地佬一见之下立马认定这就是众神居所。及至他们被告知上城乃是皇家宫殿所在地时,众神和皇帝在他们的脑子里很容易就联系在了一起。这种再自然不过的反应被历代佩里美狄亚外交官利用到了极致。由于上城禁止外人出入,来自蛮荒之地的访客的各种臆测也无人反驳。再说,佩里美狄亚城邦政府压根儿也没有试图去反驳过。
在白色和金色的王城之下,是中城。各种令人惊叹的建筑错落有致地分布其间:宫殿、庙宇、银行、市集以及诸多公共建筑,更有许多富豪权贵的私邸混入其中,从外观上看起来完全无法区别。地位高贵的佩里美狄亚人在建造私邸时无不追求庄严辉煌的外观,力求私邸看起来和令人惊叹的官邸建筑毫无二致。常有一头雾水的外交使节或者是商人在中城某座大宅的曲巷回廊里绕上一个小时,才发现这原来是一座私邸。
下城的大部分地区被守卫城市七个世纪的巨大防波堤挡住,只有在船只靠岸时才能看到。乍看之下,下城这个最大最热闹的城区除了占地更大、建筑更密集以外,和其他的城市没什么两样。似乎当年东征西战的历代佩里美狄亚皇帝将被征服的城市一勺舀起,挑出其中的战利品及其他任何有价值之物以后,将一座座建筑物的空壳丢在了山脚下,仿如一堆体积庞大的牡蛎壳。
两条河流在这里交汇,注入大海。如果旅行者坐船顺流而下,看到的景色就大打折扣了。旅人坐船驶出由两岸青山拱卫着的狭窄河谷时,整座山峰便一览无余,陆上城墙也不像海防工事那样遮挡着下城,因此沿河而下时,人们看到的佩里美狄亚就是一座被分为三层的巨大城市,两面是淡水河口,第三面是海。这样的城市会给人留下坚不可摧、高傲自大,以及富贵逼人的印象,但不会让人联想到众神居所。诸神的所在当然也会有仆役居住区,但肯定比下城干净得多,而且没那么阴暗拥挤。
从海路进城的另一个好处是,由于盛行风的风向,船只在金月牙港靠岸的时候,船上的人才会闻到城市的气味。这种气味从河流入城的旅人会更早接触到,不过作为补偿,在他们抵达桥门之前有时间慢慢适应。相对而言,海客们甫一下船,就要经受气味的冲击。
在佩里美狄亚,一百个人里大概只有一个会意识到这种气味的存在。大部分生长于此的公民压根儿不会留意,甚至当他们出国时,还会抱怨外地的空气稀薄寡淡。佩里美狄亚的气味并非某种单一的味道,它丰富而有层次。除了燃烧木头和炭产生的烟气以外,还混杂着来自制革厂、提炼厂、酿酒厂、玻璃工作室、烘培店、小餐馆、香水店、砖厂、火炉、鱼类、牛粪、人类以及腐烂海藻的各种味道,是一种在世界上其他任何地方都无法体验到的独特气味。
特姆莱坐的大篷车沿着西边那条源自高原的支流,依次经过特罗弗大桥及黑城门进入这座利剑之城。一过城门,脚下就是木匠和机械师聚居区的主干道。首先映入特姆莱眼帘的是位于城门左手边那座著名的骨粉磨坊。
对于一个刚从草原来的年轻人来说,这是多么壮观的景象啊。特姆莱看到一架巨型的木质轮状物从深坑里拔地而起,页片如辐条般自中心放射而出。在距坑底约七尺左右的城墙上挖出了一个洞,由于墙外河流的水平面高于这个墙洞,河水从洞口倾泻下来,打在轮叶上,推动木轮旋转起来,下面另有一个小洞用来排水,洞口安装了某种机械设备,以防河水倒灌。木轮的中心是一根由巨松的树干制成的轮轴,轴的另一端是一个周围安装着木桩的小轮盘,这些木桩又通过一系列类似的木桩连接在另一架立在右手边的轮盘上。这样的轮盘为数众多,如同一群互相撕咬的野狗,环环相扣、依次链接,最终连到磨盘上。神奇的是,尽管轮轴本身转得相当缓慢,却能推动磨盘飞速旋转,确保进入储料槽的骨头被磨得粉碎。
特姆莱有生以来从未见过这么多集中在一处的骨头,比散落在东西两部族三个世纪前发生大战的斯科凡德草原上的骨头还要多。两个人站在储料槽上方,从木板箱里将骨头铲进去。这些骨头大部分是牛、马、羊的残骸,偶尔有几块形状古怪,看起来明显是人的胫骨、臂骨、肋骨或者头盖骨。磨盘碾过骨头,发出嘎吱嘎吱的碎裂声。听起来有点像骑手穿过森林,马蹄踏在干树枝和蕨丛上,只不过要响得多。
“这是干什么的?”他问执铲的人。
对方要么没听见他的问话,要么是听见了,但听不懂他的口音。磨坊旁边铜器摊位上的一个男人拉了拉他的袖子,解释说这是做肥料的骨粉,备受农民以及菜农的珍视。
“噢,”特姆莱说,“我明白了,谢谢。”
“你是草原人,对吧?”
特姆莱点点头。他完全听得懂摊主的话,只是觉得他那唱歌似的语调有点怪。他离开老家以前就听说城里人说话像唱歌,之前还想这怎么可能呢。
“这么说,”摊主说道,“你肯定想买一个正宗的佩里美狄亚铜水壶。我正好——”
特姆莱连忙解释他没有钱(幸运的是,摊主信了他的话),而后溜之大吉。他催马上山,去寻访之前打听到的城市军械厂。一路上,他经过了许多更加引人注目、更加令人着迷的摊子和小店——有人一边用一根弯曲的长杆带动一件纺锤状工具旋转,一边用凿子给纺锤上安装的椅子腿塑形;一名十字弓匠人把铁条雕琢成锁扣槽座;两个男人用一架特姆莱平生所见过的最大弓钻在一个铸铁轮上打洞;木匠们在合拢一部令人惊叹的横梁驱动压榨机的骨架,大概是用来榨葡萄或橄榄的。特姆莱一边走一边忍不住啧啧称奇。因为分心,没有仔细看路,好几次差点撞上陈列得整整齐齐的货架,幸好都在千钧一发之际避了开去,才没有闯祸。太不可思议了,他心里想,人的双手可以创造出这么多绝妙之物。显然,生而为人的意义远远超过了他过去的认知。
这座城市,就是他计划以铁匠的身份找到工作、挣钱谋生的地方。不知为什么,这样的想法此时显得有点不太对劲。这里的人有那么多令人惊叹的知识和难以置信的机械设备,他怎么可能比这些人更高明呢?
如果决策权在他手上的话,他是绝对不敢进去的。但他无权选择。于是他将马拴在军械厂那壮丽恢宏的青铜大门外,找到相对没那么显眼的侧门,走了进去。
不同于绝大多数族人,特姆莱至少有过待在室内的经验。他知道头上有屋顶,四周都是墙是什么感觉——尽管不怎么喜欢,却也并不觉得过于难受。然而这次的体验却完全不同。室内很暗,暗得像待在他父亲的帐篷里,唯一的光源是点点闪烁的红色微光。除此之外,他还感到了巨大的熔炉散发出的灼人热度。挥汗如雨的赤膊男子正将熔炉里流出来的白灿灿的融化铁水倒进长长的、整排一模一样的成型模具中。这些模具环绕着熔炉的基座,像小猪仔围着母猪。
更令人难以忍受的是噪音。在老家的时候,特姆莱最喜欢听铁匠打铁的声音,但这里的声音简直像雷之精灵锤出的巨响。适应了这里的光线以后,他才看到噪音的来源。机械榔头背后有着另一个巨型轮盘,跟驱动骨磨机的那个很类似,但要大得多。太神奇了。这里的人驱使河流为他们服务。意识到这点,特姆莱感到一阵不安。这简直像在役使神明。然而,据他所知,这座城市里并没有神明。特姆莱暗自想道,也许,有了这么多机械设备,他们根本不需要神明。
“喂。”
特姆莱转身看到一个矮小的胖子正瞪着他,锃亮的秃头两侧各垂下一绺白发。他微笑起来。
“喂,”秃头男人重复道,“你要干什么?”
和这座建筑里所有的人一样,这个男人也光着身子,只在腰间扎了一块脏兮兮的白布。特姆莱想,整天待在这么热的地方,打扮成这样完全可以理解。不过看到熔炉里不时飞溅出的火花,他认为自己还是宁可忍住闷热继续穿着衣服。这就是他要来求职的地方。他简直迫不及待想要撒腿就跑,但还是忍住了。
“劳烦你了,”他说,“我想找份工作。”
那人带着不可思议的眼光看着他,就好像听到他点菜时说煎饼里要夹一片月亮似的。“找份工作。”他重复道。
“是的,拜托了。”特姆莱说,“我从草原来,我是铸剑师。”
秃头人扬起两条眉毛,点点头。“是吗?”他说道——更确切地说是唱道。特姆莱想,如果他要在此地度过余生的话(千万不要!),他永远都无法适应这种不同寻常的说话方式。他得拼命忍住才能不笑出声来。
“是的。”特姆莱回答道,不确定还有什么该补充的,“我带了些焊料,要看看吗?”
男人点点头,于是特姆莱把手伸进帆布包,拿出五根据说对这些杰出的人特别有吸引力的银色细条。男人郑重其事地接过细条,好像手里捧的是他祖母的灵魂似的。
“你知道用法吗?”他问道。
特姆莱点点头。“还有寻常的铜焊料和铅焊料。”他说,“我会铸造金属丝和金属片,将它们焊在一起铸成剑芯。我还会锻造利刃。”
“真是小能人。”男人回道,“你小小年纪,看起来不像已经出师了啊。”
“什么?”
男人摇摇头。“出师,”他说,“就是学徒期满。算了,过来。”
幸好,男人带他去的地方是巨大的房间里一扇长窗附近的角落。自打特姆莱进门,他第一次看清了眼前的东西:一块块铁砧板,妥妥当当地安放在榆木段上;一排排架子上摆放的满是锤子、火钳、钳子、方柄凿子、型砧、套锤、芯棒以及方石等工具。在一屋子满满当当、陌生而又奇妙的器械中,这些熟悉的工具让他感到安心。还有一台小巧精致、以砖石垒就的熔炉,配有羊皮风箱。炉里一柄剑刃正烧到暗红;炉边放置着几根锌合金焊料、铅焊料以及一个装着焊药的陶罐。看到这些,特姆莱立马领会了对方的需求,顿时放下心来。
世界各地的铸剑工艺其实都大同小异:用上百根铁丝或铁条层层包裹着一块柔软的铁芯,然后经加热、锻打融合成一体。剑刃是分开制造的,将老铁钉或马掌融化后,经锻打、淬火、再锻打,之后放进烤炉,和木炭、晒干的血块及碎皮一起烤,直到炼铁成钢。经此工艺打造出来的剑刃既锋利又有韧性,能刺穿由较软金属制成的盔甲,同时又抗击打,不至于脆弱得像杯子那样,一砸到石地板上就碎片四溅。只要铁匠掌握了基本的技能,又有足够的耐心和时间,剑身和剑刃本身都不难锻造。难就难在要如何利用焊料和焊药将二者焊接起来。
特姆莱挑了一对火钳,将烧红的剑刃从火中取出,仔细查看。剑刃已经被细丝缠绕在剑芯上了,结合处可见点点焊药燃烧产生的橘色光芒。他四下看了看,找到一桶水,将剑刃浸入其中。
“抱歉,”他解释道,“这样不对。”
秃头男人沉下脸来,但特姆莱完全没留意。等到剑刃冷却下来,他用钳子将脆金属丝夹断,拿来一把小锤,锤打着尚未和剑芯钎接起来的剑刃。他从包里取出自己带来的一罐焊药。这个用公羊角凿出的容器里装满了白色粉末,其中蕴含的某种至关重要的成分,为他的民族创造了最伟大的奇迹。
他在一块平坦的石板上撒下几撮粉末,轻轻推动,使之聚成一堆,再往里面吐几口唾沫,用小指搅拌,直到粉末变成一团光滑细腻的糊状物。接下来,他先用自己的小刀刮去剑芯以及剑刃结合面上原有的燃烧过的焊药,再将糊状物小心翼翼地分别涂抹在这两面,努力避免涂得太厚。秃头男人递给他一段金属丝,他将剑刃紧紧地束缚在剑芯上,确保严丝合缝,再放进小熔炉里,接着干劲十足地拉起了风箱,直到他感觉到热度灼痛双腿。
“温度要高,”他解释道,“不然银不会熔化。”
区别——事实上这是最关键的区别——就是,在这里,人们使用锌合金(铜锌结合)焊料,或者(更糟糕的话)是由更软的铅和锡制成的焊料。草原人不这么干。他们知道由三份铜、一份锌和六份银配制成的焊料无须特别高的温度即可熔成流动的液体,将钢和铁完美地结合在一起。这是锌合金以及铅焊料无法做到的。
当剑身被烧成明黄色时,特姆莱从自己的包里拿出一根焊料,在糊状的焊药里滚动几下,又吐了些唾沫在上面以求好运。然后将剑从炉中取出,用焊料条一路划过接缝。那金属条一接触到剑身就熔化了,消失在细微的缝隙中,剑身上结的浅灰色硬壳中只留下一条白线。处理完正反两面,他又将剑身送回火炉中,开始喃喃念诵祷词,向铸剑师之神祈祷(他倒不指望神能听到来自如此遥远之地的祈祷,只是要让焊料牢牢地焊住接缝所花的时间,刚好是念完这段祷词所需的时长)。再次将剑身取出时,他开始四下张望,寻找油桶。没找到。
“没有,”秃头男人听到他的要求后回答,“我们有水,你要油干什么?”
“最好有油,”特姆莱坚持道,“如果没有的话,猪油或者黄油也可以。”
男人耸耸肩走开了,回来时拎着一大罐散发腐臭气味的黄油。“我们用这油来淬火,”他说,“要冷却用水就行了。”
“不,”特姆莱尽量和善地回答,“冷却用油最好,黄油也可以。不然剑身降温太快,结合处会不牢靠。”
剑身浸入黄油的时候发出嘶的一声轻响,冒出一缕带着恶臭的黑烟。他将剑留在黄油内,过了大约向火精灵念诵三遍祷词那么长的时间后,拿出来浸入水桶。
“好了。”他说。
“就这样吗?”
“是的。”
“噢,”秃头男人耸耸肩,“这么简单,我还以为你们有什么魔法之类的。”
特姆莱摇摇头,回道:“没有什么魔法。就是银子的作用。还有我们的焊药。如果可以的话尽量用油或者猪油,比黄油好。”
他将剑取出放在铁砧上,暗自祈祷自己没出什么差错。等外壳被敲掉以后,结合处会显露出一条又直又漂亮的金色线条,没有凹洞也没有气泡。他没有失望,出来的成品棒极了。他将焊料丝截断,从架子上取下一把小锉刀,磨去剑身上少数几个小凸点。剩下的就是以慢火加温,直到剑身转成一种深稻草黄色,然后浸入水中冷淬(此时不能用机油或猪油或黄油,那个男人说的全错了。他们怎么连这些常识都不懂?)。之后再抛光、磨刃。这些都是简单的活,谁都可以上手,做师傅的完全可以放心地交给小学徒去完成。然而,奇怪的是,在利剑之城——这个一切都由剑刃裁决,好剑等同于无价之宝的地方,人们居然不了解正确的铸剑方式。反观在充分掌握了铸剑技术和知识的草原地区,剑的地位却无足轻重,对于善用弓箭的民族来说没有什么太大的价值。如果敌人接近到了需要拔剑的距离,就说明某个将领犯了严重的错误。
男人盯着剑身,不停地挠着下巴。他将正反面都仔细查看过,手指上上下下地抚过接缝,一遍又一遍。忽然,他高高抡起胳膊,使出全身力气,挥剑劈向砧角。锵的一声,剑在金属砧板上劈出一道细如弓弦的印痕,而后猛地反弹回去,从他手中脱出,咣当一声掉在地上。
“你被录用了。”男人说,“一个月五个金币。明天天亮后一个小时到这里上班。”他用左手拇指揉着右手掌,补了一句:“我会弄点油来。你是要橄榄油吗?”
特姆莱耸耸肩。“我不知道,”他说,“在我的老家,人们用的是提纯的脂肪油。我想你们这里的人也能做到。”
五个银分币让他可以在街角小旅馆的某个房间占一个角落过夜。旅馆的老板娘,一个瘦削的老女人,喋喋不休地抱怨着住在她那干净整洁的房子里的外邦人(房子其实一点也不干净,而且此时,一对男女正在远处的角落毫无顾忌地乱搞,吵得要命;在与他相邻的床位上,躺着一个显然已经奄奄一息的老人,然而除了特姆莱似乎没人注意到),还费了老大劲儿试图让他明白不许把牲畜带进房间,以及用餐是额外收费的。如果公共休息室桌子上那一堆摊在盘子里的狼藉就是她所谓的饭菜的话,特姆莱宁可自己去弄吃的。至于牲畜,当天晚上晚些时候他就把自己的马卖了,得了两个金币。在他的老家,两个皇家发行的金币能买好几匹良马,还有讨价还价的余地。
我做到了,他一边想一边挪动身子,躺到草堆上比较舒服的一角,然后将外套垫在头下面当枕头。到目前为止,他每一步都走得很顺利,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他将有机会收集他父亲需要了解的信息,比如城墙的薄弱点在哪里、岗哨的轮班布局如何、有多少人住在这里、城门的钥匙在谁手里;还有军械厂一天能生产多少箭头和矛头,墙外河口什么时间退潮,以及护城河上的桥梁是否可以被及时截断以防被攻城的敌军掌控。
如果他能顺利完成任务,他的父亲就能圆满履行誓言,在大限到来的时候,灵魂便可以纵马升入天空。那当然是很好的事情。他唯一想不通的是,为什么他的父亲非要占领这座城市?将它付之一炬简直是极大的浪费,也会被神厌弃;将它劫掠一空吧,他的部族又根本没有足够的车辆,装不下整座城市的财富。再说这里根本没有任何一样东西是他们真正需要的。要说把城里的人赶出去,自己住进来,这更是不可想象、令人厌憎的事。这里一定有什么东西,是他的父亲不惜让手下那么多弓箭手抛头颅洒热血也要得到的。但他却无论如何也想不明白那是什么。
在快要坠入梦乡的时候,他模模糊糊地想:也许这就是我还没资格成为一族之长的原因吧。倒也不坏。
在最后一刻,洛雷登迎着对方的一击扑了上去,侧转身体,右手尽力向前推送。对方的剑在他的胸口划过一道伤痕,位于乳头上方寸许之处,而他的剑则干脆利落地刺进了对方的眼睛。那人还没来得及收起脸上得意的笑容,就被一击毙命。接着,如往常一样,随着砰的一声闷响,尸体重重地砸在地上。原告胜诉。
庭警有气无力地向随庭医师招招手,但洛雷登摇头拒绝了。和大多数人的想法不同,死在随庭医师手里的人比死在律师手里的人其实更少一些,但也差不多了。血从伤口涌出,他却还没觉出痛来。他身子战栗着,小心翼翼地把衬衫上被划破的那块浸透了血的布撕开。
“快点,”紧随身旁的艾希莉说,“伤口需要清理一下。你知道吗,刚才我真的以为你要死了。”
“我也是。”洛雷登轻声回答,“我讨厌离婚案。”
“你应该弃权。”艾希莉一边牵着他的袖子在前面引路,一边说。他手里还拿着剑,要在涌动的旁听人群中开出一条路又不划伤别人的膝盖实在是件难事。“他从一开始就占了上风。”
洛雷登摇摇头,“弃权是失败者才会干的事。”
“是这样。但离婚案是允许认输的,这才是重点。拿性命做赌注,倚仗身体在刹那间的反应,赢在千分之一寸的误差上——这么做纯粹是犯傻。”
“非常感谢。”他们走到外面,洛雷登把剑递给艾希莉,让艾希莉擦拭过后放回匣子里。他感到虚弱想吐,好像刚才死的是他,只不过大家都没注意到而已。“喝一杯?”
“别想了。回家。”
洛雷登放弃抗议。“回你家还是我家?”
“我就知道你迟早会来这么一句。你家更近。”
当然,艾希莉从未去过洛雷登的家,毕竟她也从没有那么做的理由。她知道他家的大体位置,从地址上判断他住在一座“岛”上——就是百余年前的一场大火以后,在圆形广场区拔地而起,建得相当敷衍了事的高高的公寓楼群。她知道,里面有些公寓楼条件还算好的:庭院有干净的水源,冬天有供暖,墙壁设计得牢靠结实,而不是仅凭着惯性勉强直立不倒。
洛雷登住的不是那种楼。
“七楼。”洛雷登一边说,一边倚着门框喘口气。
“知道了。”艾希莉从牙缝里挤出这句话。洛雷登整条胳膊的重量都压在她肩上,还时不时踩到她的脚。
楼梯间很暗,又窄又滑。某些“岛”有日夜不息的油灯照亮楼梯的台阶,他住的这栋可没有。爬楼的过程极其漫长。
“钥匙呢?”
“没有钥匙,”他回答道,“踢一下就开了。”
洛雷登的家看上去空荡荡、冷冰冰的,干净得一尘不染。房间里有一张床、一张桌子、一把以龙头为扶手的精雕细作的椅子,远处的墙上还挂着一块曾经值不少钱的老旧挂毯。还有一个杯子、一个白镴[4]盘子、一把勺子、一个挂着沉重挂锁的大书匣、一个衣橱、一块砧板,上面斜放着一把长年打磨之后已经薄得像锡纸一样的刀,还有一双替换的鞋子、一顶挂在墙钉上的皮帽、一盏陶灯、一个瓶壁上镌刻有某酒坊首字母纹绣的广口瓶,以及一席备用的毯子。
“好吧,”艾希莉问,“你的钱都花到哪儿去了?”
洛雷登呻吟着一头栽到床上。“壶里应该还有些酒,”他说,“绷带在衣橱里。”
艾希莉看着洛雷登洗净伤口,用壶里的酒擦拭过,最后以久经考验的熟练手法将伤口包扎起来。“有什么吃的吗?”她问道。
洛雷登把头转向砧板。“显然没有。”他说,“我过一会儿下楼去面包房一趟。谢谢你帮忙。”
艾希莉耸耸肩,一声不吭。她身上的文员袍血迹斑斑,而且洛雷登很明显想让她现在就离开。“有什么我可以帮你买的吗?”她窘迫不安地问道。洛雷登摇摇头。
“下一次出庭是什么时候?”他问道。
“三周以后。”
“客户是卖炭的家伙们?”
艾希莉点点头。“恐怕是的。”
“无所谓。打听到对方请了谁吗?”
“还没获得确切的消息。”艾希莉撒谎道。
“不确切的消息也行。”
她沉下脸。“阿尔维斯。有可能是他。我刚才说了,消息还不确凿。”
“阿尔维斯啊,明白了。”洛雷登叹了口气。他看起来累极了。“如此不惜血本,看来我们这头的人把对方惹急了。”
好一篇灰心丧气的墓志铭,艾希莉心里这么想,口头却说:“也许只是谣传,想迫使我们的客户庭外和解。真要请阿尔维斯出马的话,他们会花掉两倍于原本争议金额的钱。”
洛雷登艰难地耸耸肩。“可能是原则问题。啊,好吧,咱们走着瞧。”
艾希莉打开门。“如果你愿意的话,我可以回头再来看看,确定你没事。”
“我会没事的。再次感谢你。”
艾希莉可以感觉到血已经渗进长袍里,冷冰冰、黏哒哒地贴在皮肤上,像出了汗似的。“那么,回头见吧。”她说着关上了身后的门。
洛雷登倾听着她的脚步声在楼梯间响起,而后艰难地翻了个身,面朝上盯着天花板上那条长长的裂缝。三周以后,身上这道血肉模糊的伤口刚刚开始愈合(如果他足够幸运,而且伤口没有感染的话),他就将被迫站在法庭上,与头号辩护律师、帝国第一击剑手齐阿尼·阿尔维斯对决。比阿尔维斯更强的剑手倒也不是没有,总共有四个或五个吧,但没有一个叫巴达斯·洛雷登。奇怪,他心下暗想,我怎么接到自己的死亡通知书还那么平静呢。只是点点头,表情扭曲一下,好像在说,哦,那么就这样吧,眼前浮现出刻在一块朴素墓碑上的两行字——
巴达斯·洛雷登
为卖炭的家伙们献出生命
洛雷登很清楚世界上没有神灵,就算有的话,祂们也应该住在未开化的遥远国度,根本听不到他的祈祷。尽管如此,他还是开始祷告:如果我能平安度过此劫,一定就此金盆洗手,彻底退休,再开个剑术学校之类的。他知道,就算神明真的存在,祂们也不会相信他,因为他次次都这么祷告,可直到现在,还在干这一行。他还是那个有十年资历的律师,那个年纪轻轻就显露天赋却最终辜负潜力的男人,那个马上要送命的男人。
也许卖炭的家伙们最终会选择和解。像阿尔维斯这样的人一般接十个案子只需要上庭对决一次,因为对方的当事人在明知己方律师必输、肯定会损失一大笔钱的情况下不会坚持选择上庭。但是,炭业商团不是会妥协的那一类雇主。他跟他们的人见过面,一眼就能看出来。他们是那类又贪婪又愚蠢的人,总是让自己陷入最无可救药的混乱局面中,等到不可避免的悲惨结局到来时,又大吃一惊,暴跳如雷。他简直可以想象到这样的画面:他们怒气冲冲地走出法庭,沉甸甸的袍子拍打着脚踝,嘴里喋喋不休地抱怨着刚被杀死的律师的无能以及司法系统的不公正,同时发下重誓:宁可被活剥皮也决不付一分钱给那些把这场官司搞砸了的人。
我可以选择退出,他想。这永远是一种可能的选择。这种选择其实很理智:退出意味着事业的终结,但那又如何?我还活着,我还可以做点别的什么。
他笑了,翻了个身侧躺着。当然,他永远也不能仅仅因为害怕,甚至因为意识到自己会死而退出。有些情况是决不允许出现的,这就是其中之一。这种情况的出现会导致整个司法系统的崩溃,到时候大家又该怎么办?毕竟正是严谨坚实的商法使得佩里美狄亚成为世界上最伟大的贸易城市。再说,选择当律师的人从来就没指望能长命百岁。
很多年前,他就决定不以追求长命百岁为人生目标。十二年之后,看看他如今的成就吧。不能算辉煌,但至少也够本了。根据传统礼仪,剑手死后,将由六名身着学院服、腰佩空剑鞘的同行为他抬棺,棺盖上放着死者名下排名第二的宝剑——最好的剑已转为胜者所有,这是理所当然的事——还有一枝象征司法公正的白玫瑰。在现实中,要严格遵循传统相当困难。想想也知道:抬棺的是六个明智地早早脱离本行、专职从事护柩员工作的男人,剑是从殡仪馆租借来的,而且不知为什么几乎每次都会下雨。他年轻的时候有过多次站在泥泞的墓地边送葬的经历。现在他基本上不出席这类场合。
在最需要的时候,古朗剑居然折断了,瞧我这运气。
忽然脑海里灵光一现,他将身子探出床外,呻吟着把手伸到床底下摸索起来,直到手指触到了一捆由劣质羊毛毯包裹起来的东西。他将这捆东西拖出来,发现上面蛛网密布、满是尘土,看起来灰扑扑的。原先捆好的结轻易就松开了,留在他手中的是一柄破旧的黑色剑鞘,剑鞘的另一头露出毫无装饰的棕色钢制剑柄。问题来了,他对自己说,我居然整整十年都没想起它。但为什么不呢?毕竟用哪一把剑都没什么区别。
十二年前,一个在与外族的四年战争中熬成了老兵的年轻人走进守卫者之门旁边的击剑学校,从鼓鼓囊囊的钱包里取出现金来支付学费,还随身携带着一把不起眼的廉价长剑,剑鞘卡榫[5]上甚至连铸剑师的名字都没有。等修完课程,他发现手头剩下的钱还比较充裕,足以购买一把货真价实的古朗剑,于是那把毫不起眼的廉价剑只能退居其次,过几年又落到第三的位置,再然后就被用作紧急情况下的备用剑,直到最后被裹在一张毛毯里,静静地躺在三十九号岛七楼的一张床底下。严格说起来,这把剑最初并不是律师用剑。它来自军械厂,原先是军用剑,被削减长度和重量,草草地回火淬炼,配上了一个朴实无华的剑柄。在它被改造前,有许多人丧生在这把剑下,但自从成为练习用剑以来它就再也没有背负过人命。它顶多值一个半硬币。他从来没有喜欢过这把剑,它也不欠他什么。就用它吧。
他闭上眼沉沉睡去,一夜噩梦不断。
特姆莱低头看看杯子,结果不尽如人意,里面居然还有半杯饮料。他几乎想趁人不注意,悄悄地把剩下的东西倒了。但这是他的新朋友付钱请他喝的,倒掉它既辜负了朋友的好意,又是一种浪费。就算这样,这味道也实在太糟糕了,让他直犯恶心。
“是真的吗?”其中一个问道,“等你老了,就会被扔到沙漠等死?我在哪儿听说过……”
天色向晚时候,四名中年炉工到他的工作台来拜访。他们很快活,肩膀宽宽的,嗓门很大,喜欢交朋友。当他们朝他俯身过来时,特姆莱还有点担心。他们难道不该理所当然地讨厌一个径直走进军械厂,抢走本来属于他们自己人工作的外邦人吗(而且还是个草原人)?他无意间听说,这家军械厂里有许多手艺更精湛的工人隶属于一个专门为大师级匠人设立的秘密团体;也许这些人是那个秘密组织的成员,要来赶他走。等他发现他们不过是想请他一起去喝几杯的时候,忍不住松了口气。
“不是这样的,”他摇头否认(不知为什么,光是这个动作就让他感到有点晕),“这完全不是事实。我们很尊重老人,他们很有智慧,懂很多东西。他们是做决策的人,教我们该怎么处理事情。我父亲……”
他及时把剩下的话咽了回去,为了掩饰,假装喝饮料呛了一口,大声咳嗽起来。那些人觉得特别好笑,用他们宽厚的手掌拍着他的背。真奇怪。他隐隐约约地觉得他们似乎在分享一个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笑话,就好像有人偷偷系了一只老鼠在另一个人的辫子上一样。
“你说的大概是,”他继续解释,“当一个人得了重病,知道自己快要死了,在这种情况下,他多半会自行走入草原,免得他的族人因眼睁睁看着他死去而悲痛。当然,这么做也节省了口粮。在我们那里,浪费是极其糟糕的行为。”
他发觉自己说话有点口齿不清,好像一个犯了严重的牙痛以致下巴肿起来的人在说话。再加上头昏目眩的感觉,让他迫不及待地想要回到睡觉的地方躺下来。他开始怀疑喝的饮料有问题,但那些人喝得比他还要多,精神却比平时更好。
“干了它。”其中一个叫米拉斯的说,“你的老家难道没有酒吗?”
特姆莱回答说他老家的人都喝牛奶。那些人一本正经地点点头,眼里闪着光芒。“酒比牛奶强,”另一个叫迪弗仁的说道,“对你有好处。甜甜蜜蜜,让你强壮。”
米拉斯倾了倾酒壶,特姆莱发现自己的杯子又倒满了。他想快点结束,赶忙喝了一大口。他们可真是热情好客的好人啊,就是这玩意儿太难喝了。
“我们听说啊,”年纪最大的祖拉斯说,“在你们国家每个男人都有一百个妻子。是真的吗?”
“哦,才没有呢,”特姆莱向他保证,“最多不超过六个,而且仅限于那些大领主,比如我父——大部分人只有一两个妻子。那是因为我们那里女人比男人多。”
“是吗?为什么呢?”
“因为大部分男人都死了。”特姆莱回答道。他打了个嗝,但大家似乎都不介意。“或是打架,或是在草原上迷了路,要不然就是出门在外长达几年之久,妻子就和别人结婚了。不过,”他皱着眉头补充道,“你们这里结婚的含意和我们那里可能有点不同。”
祖拉斯朝其他几人眨眨眼。“是吗?”他问道,“那么,有什么不同?”
特姆莱努力思考着。“嗯,”他说,“在我的老家,男人大部分时间待在草原上照看马群和羊群,女人则留在篷车营里,因此他们在一起相处的时间不长。但是这里的夫妻整天住在一起。这简直太神奇了。男人和女人天生就不该待在一起,他们完全不一样,根本无法忍受彼此。”
“说得对。”米拉斯认真地点点头,“来,再喝一点。”
“酒能让你更有男子气概。”迪弗仁附和道。
“不过说起来,”特姆莱继续说,“这里的风俗有很多不同之处。比如,买和卖。在这里,什么都能买卖,吃的、喝的、衣服甚至住的地方。你们这里有很大一群人只管做衣裳,其他什么也不做;另外一大群人只管从一批人手里买食物再卖给另一批人。”他的手在四周划了一圈,“还有人靠着让别人住在自己的房子里挣钱。真奇怪。我的老家完全不同。就比如说你——或者说我们吧——每天的工作就是铸剑。在我们那里,铁匠十天里只有一天用来打铁,其他时间要么放牧,要么修整篷车,要么干鞣制皮革之类的活,跟其他人一样。甚至我的——甚至那些大领主在处理族中事物之余也要亲自放牧。因此我们那里很少买卖。奇怪的是,”特姆莱继续道,“我们的生活方式挺好,你们的也不错。两种方式一样好,只是不同而已。”
“说得好,”四个人中的最后一位叫斯柯达丝的男人说,“俗话怎么说来着?酒中出真知?再来一杯。”
“谢谢。”特姆莱伸出杯子。这玩意儿似乎越喝越顺口,“还有一件事,”他说,“你们这里居然有人以打架为生。不打架的时候,他们就练习打架。我们那边的人,需要打架的时候就打架,但除此之外的时间我们完全不打。嗯,几乎完全不打。你要知道,我们那里,部族与部族之间,国家与国家之间大部分时间都在打来打去。但我们通常一天之内就能结束。你们这里的一场战争能连续不断地打上几年。有什么意义呢?打架的目的肯定是为了比谁更强壮,而不是展示某个领主的聪明才智,在对方人数远远超过己方时表演扭转战局,以少胜多什么的。我真搞不懂。”
祖拉斯再次招手叫了一壶酒,然后问:“这么说,你不喜欢这里喽?”
“我没这么说。”特姆莱使劲摇头,“压根儿没说过这话。我觉得这里的生活太精彩了,那么多令人难以置信的东西。最奇妙的是尽管你们全都挤挤挨挨、一层叠一层地住在一起,却很少有人因此大发脾气。如果我们的人不得不像马困在马厩里那样动弹不得地住一块,没过几天就打得不可开交了。不过,当大家齐心协力做事的时候,要吵起来也很难,比如说将大篷车运过河,或是将马群赶进圈里驯服的时候。”他停下来,喝了几口,继续说道,“我认为我们的部族比你们的城市更像一个大家庭。这里人人都靠自己。你们各自住在各自的房子里,到了晚上家家关门闭户,有很多人甚至只认识住在离他家走路半个小时以内的人。真奇怪。”
特姆莱注意到另一件奇怪的事,房间似乎在旋转。以前只有族人燃起篝火为神明舞蹈、老妇人在火里燃烧药草以及圣叶时,他才有这种感觉。在那种场合感到眩晕和怪异是很正常的,因为那时神明会降临到舞蹈的人们中间,而神明的现身无疑对凡人有着异乎寻常的影响。难道今晚也有神明在这家小酒馆里吗?他听过关于神明乔装改扮在凡间巡视的传说。如果神在旅途,到了晚上当然不可能在露天过夜,住进旅馆也是很自然的事。他偷偷摸摸地四下张望,想找出谁有可能是神明化身。他看不出来,但这并不意味着不存在。话说回来,不是说利剑之城根本没有神明吗?嗯,也许有,也许这正是他们需要乔装改扮的原因。这样的话,他最好假装什么都不知道。
“还有一件事,”他说。
他接着滔滔不绝地侃了一会儿,却不清楚自己到底在说什么,那感觉就像想要倾听隔壁帐篷的说话声,却怎么也听不清楚内容。他能听到声音,但话里的每个词却都是扭曲的、渐渐远去的,就像从河里捞出来的硬币上锈蚀的文字一样。如果他猜对了,那么今晚在这个小酒馆里大概有好几个神明吧。还有,他现在觉得浑身难受极了。
接下来,他记得酒馆老板摇着他的胳膊,用疲倦的声音很不高兴地对他说着什么。特姆莱想和他解释一下关于神明的事,但明显把老板给惹恼了,因为一转眼他就发现自己很不舒服地躺在大街上一摊看起来不像是水的液体里面。他四处张望,想找到祖拉斯、米拉斯他们,但他们都走了。他心下惶恐,生怕自己的怪异举动得罪了他们。毕竟他不仅是外来客,还是个草原人。他们真是好人啊,请他喝了那么多酒。改天他一定要找机会特别感谢一下他们,再好好道个歉。
十二年前,一队骑兵从拂晓门进城。他们队形涣散,疲惫不堪,衣服破破烂烂,打满补丁,身上的链甲勉强靠铁丝拴住才不致散开。他们中的很多人丑得像童话里的食人怪:骨折后的肢体由于治疗不周而形状扭曲,潦草包扎的溃烂伤口上覆盖着疮痂。人和马都瘦得脱了形,手脚和身体的比例显得很不自然。
他们是当之无愧的英雄,却无人夹道欢迎。只有三两个市民鄙视他们打了败仗,朝他们扔东西泄愤。整支军队就只幸存下了这些人。
面对来自西部草原游牧民族不定期的、经常性的威胁,“麦克森的草叉”一直是这座城邦仅有的防御力量。由于这支军队出色地履行了使命,市民们都将他们视作理所当然的存在,给予他们尊重、荣耀,每个月上交二十五夸特供将士们的吃穿用度,却从未思考过一支千人的重骑兵队伍如何对抗兵力几乎源源不断的草原部族。他们只知道,现在一切平安,军队显然没问题。如果某个市民半夜里从充斥着野蛮人呼啸声以及黑压压箭雨的噩梦中惊醒,只要记起戍边伯爵麦克森将军阁下,就能转身安心地睡去。
然而,令人难以置信的是,一生六十年里有三十八年都在前线与草原部族打仗的麦克森居然在一次普通的讨伐战役期间死于肺炎。等到他去世的消息传遍各部族,战争不可避免地爆发了。在草原部族眼里,麦克森是世间最可怕的人。他会带领一支恶魔般的军队于夜半出现,身畔簇拥着炫目的火把以及明晃晃的利剑,杀光整个篷车营里的每一个人,而后如同潜入大地裂缝里似的,消失在广阔无垠的草原中。随着他的死亡,恐惧消失了。因此,当他的副手阿尔森在乌鸦河边遭遇到集结起来的草原部族时,草原人向麦克森的草叉发起疯狂的进攻,就像士兵在军事训练中向稻草人冲杀一样势如破竹。刚入伍时还是一名普通骑兵的阿尔森,已经在草原征战了二十五载,成为一名卓越的将领。如果不是时运不济,他领导的战役足以成为军事学院里的经典研究案例。面对二十五比一的兵力差异,他仍然设法重创了敌军,以至于对方在之后多年都无法集结足够的兵力反扑,但他自己却和八百八十名麾下士兵一起牺牲了。残存的士兵在麦克森的侄子——一个仅仅在草原上待了四年的二十岁年轻人的带领下迅速撤回佩里美狄亚。这个年轻人的名字叫巴达斯·洛雷登。
三
“说元理能让人预见未来,”教长心不在焉地说,“就等于说海洋的主要作用是推动漂流木一样可笑。更为准确地说,密切观察、研究元理的人,能对它可能给物质世界带来的影响做出某种推断。除此之外的所有说法都是误导。”
那个他没能记住名字的小姑娘已经不在班里上课了。她达到了此行的目的,或者说几乎达到,于是离开了。他隐隐觉得不安。这种感觉,就像旅馆老板的女儿和某个英俊的陌生人一夜春宵,到早上才开始觉得不舒服似的。施咒的后遗症开始找上他。要想纠正偏差,他必须再次找到这姑娘。
“就好比有一条路。”他继续说,学生们则在写字板上积极地埋头记录,将他的智慧转化为蜡纸上的一行行符号,“一个人身处某个盗贼横行的区域,穿行在峻峭的山谷里。他或许会有所怀疑,但从他所处的位置,无法确切看到埋伏在下一个拐弯处的强盗。此时在高高的山顶上有一个人,可以同时看到他和强盗。他并没有什么魔法,只是占据地理优势而已。同理,当你自己是那个行路人时,也是看不到强盗埋伏的;只有作为密切关注事态的局外人,才能觉察到迫在眉睫的危险。”
亚历克修斯知道,这样的比喻漏洞百出,但对新生来说比较容易理解。等他们之后学业精进,完全可以得意洋洋地给这段话挑错,这也有助于他们树立自信。
“又或者,”他继续道,“假设桌上有一杯水。杯子当然不会自行移动或把水泼洒出来。但如果此时恰好发生地震,或是一队沉重的马车刚好从下面的街道经过,表面上看起来,杯子就像在自行震动似的。如果你比未经训练的普通人更早察觉到地震的先兆,或者看到车队驶入街道,就知道杯子会震动。这时你就可以做出预测,也可以出手干预,提前把杯子拿起来,免得它被震到桌子底下摔碎。如果有人要走歪门邪道,可以宣称自己能使杯子震动,让水泼洒出来,而他的虚张声势也不会露出破绽。”
担心教坏他们吗?作恶的因子早在一出生时就存在。比起那些假装能治病救命或者以诅咒敛财的人,亚历克修斯更讨厌所谓的算命先生。可悲的是,所谓预言,之所以会成真,大多就是因为当事人对它信以为真,因而做出了相应的举动。
“我们这些研究元理的人,”他继续道,“可以置身事外,观察到潜伏的强盗或是接近的车队。有时候,我们的预见使出手干预成为可能:我们可以跑下山提醒行路的人,或是匆忙赶到地震即将发生地去救人。但这样做,引起别人注意,会将自身暴露在危险之中。夸口说我们能避开强盗,或能在不碰触杯子的情况下让水泼出来,不仅不诚实,更是极其危险的做法。强盗会放过旅人,转而攻击我们。警告原先会把水弄洒的人,自己却很可能把水洒一地。有些人认为,如果预见到即将来临的灾难却选择袖手旁观,我们应当受到谴责。但让我们换个方式看待问题:不出手干预的话,强盗的受害者只会是一个而不是两个。今天的课就上到这里。到明天之前,阅读麦康达《三段论》[6]的前二十章,并准备好课上回答问题。”
他不再说话,对学生而言,此时的他相当于不存在。他知道,学生中有些人根本不相信他说的话。他们宁愿相信他和其他大师都各自藏了些“绝招”,不肯传授。随他们去吧,过度的无知往往导致伤人不成先伤己。
当最后几个学生一边闲聊着跟课堂所学完全无关的话题一边走出去的时候,亚历克修斯不禁想起那名年轻女子和那个诅咒。施咒带来的后遗症依然困扰着他,就像眼睑下卡着一颗沙砾那么难受。她在哪里?也许学生中会有人知道。不过,她在这里待的时间太短,跟其他人交心的可能性不大。再说,他们全都那么年轻那么幼稚,谁会把秘密告诉单纯的孩童呢?如果她告诉别人自己离开的原因以及诅咒的事,肯定会有几个傻瓜尝试自己施咒。幸运的话,最好的结局不过是施咒不成功而已。
佩里美狄亚的教长,四处寻找一个在第二天就弃学而去的女学员。头天晚上,这姑娘还在教长的房间里待了相当长一段时间。他简直可以想象他的下级同僚一旦逮到机会,会怎么看待这件事。想到这个,他决定,还是别给他们这个机会好。他只能另外想办法解除困扰。
他察觉到有人在他身后想快步赶上,于是头也没回地放慢了脚步。
“真是奇妙。”他认出了说话的人——城邦学院的掌院卡纳迪,可惜此时再加快步伐已经太迟了,“每年都会多五百张新面孔,然而不出一两个星期,他们的样子以及说话的方式就变得和他们的学长一模一样了。我在想,到底是我们影响了他们,还是说年轻人本来就没什么区别?”
“我怀疑二者皆有。”亚历克修斯回答,“因为不想在外表、品味以及思想各方面成为同龄人中的异类,刚进来的时候保持的个性,很快就会被磨灭。关于青春,最好的说法就是它终有一天会离我们而去。”
照例交换了一两句精辟的言辞之后,亚历克修斯暗自期待他的同僚会走开。可惜今天运气不好,卡纳迪谈兴正浓。至于他什么时候会切入正题,天知道。
“真是令人悲伤啊,想当年我也曾年轻过。”卡纳迪叹了口气,“当年我大概也是如此吧,尽管怎么也想不起那时候的事了。在我自己看来,我始终永葆青春,只是身边的朋友纷纷老去。”
想知道为什么吗?亚历克修斯问自己。“我看过这样的说法,”他回答道,“每个人都有一个最契合的年纪。一旦到了这个年龄,就永远停留在那里,只不过身体会继续老化。”
“就我而言,是永远四十三岁。”
亚历克修斯不由得产生了兴趣。“真的吗?为什么是四十三岁呢?”
“那一年是我平生第一次阅读《语录》,”卡纳迪坦率地说,“你呢?”
“我的既定年龄还没到。”亚历克修斯承认,“我可以很清楚地记得三岁时的事,对其中的意义迷惑不解。后来我有很长时间停留在十七岁,不过现在已经走出来了。我想,当我意识到顶头上司没什么可怕的时候,我就走出了十七岁。”
“哦,那是什么时候?”
“我成为教长的时候。”亚历克修斯回答道,“现在我觉得我的手下比较可怕,不过这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
卡纳迪心领神会地点点头。“让我们彻底换个话题吧,”他说,“你还好吗?”
亚历克修斯停住脚步,抚着下巴以掩饰自己的惊讶。“这么明显吗?”他问道。
“我亲爱的朋友,你走路的样子就像一只脚被陷阱夹住了一样。我猜,你在探索元理的过程中,打个比方吧,大概不小心踩到了一柄隐蔽的耙子,结果鼻子上挨了重重一击——这么说不算突兀吧?”
亚历克修斯笑了。“不算,”他回答道,“因为我在行动之前就清清楚楚地知道后果。我施了个咒,我想这个诅咒大概和我犯冲。”
“哦,是我们认识的人吗?”
亚历克修斯迟疑了。卡纳迪常常表现得不合时宜,很多时候令人厌烦,还一贯骄傲自大。但据亚历克修斯所知,他并没有什么不可告人的邪恶心机,也没有强烈的向上爬的野心。他的著作展示了令人惊叹的洞察力、讲究实际的头脑以及敏锐的才智。而且,要想摆脱这天杀的痛苦的话,亚历克修斯需要外力援助。
“一名击剑手,”他说,“名叫巴达斯·洛雷登。需要事先说明的是,我和他无冤无仇。我是替别人下的咒,大概这就是为什么我现在这么惨。”
卡纳迪咬着下唇,强忍住一抹笑意。“这样的话,”他说,“我必须要恭喜你,你的诅咒效果极佳。我要记住,随时随地都得对你恭恭敬敬的。”
亚历克修斯扬起了一边眉毛。“怎么回事?”他问道。
“啊,你不可能知道,是吗?我凑巧在一家买卖木炭的同业联盟投了一笔小钱。他们正在和一家竞争对手打官司,很快就要庭审了。我们的对手请了一个叫巴达斯·洛雷登的代理律师。”
“我明白了。然后呢?”
“然后,我们请了齐阿尼·阿尔维斯。”卡纳迪说道,“你一定听说过他吧?”
亚历克修斯皱起了眉头。“可能吧。我完全不关注法庭的事,不过好像在哪里听到过这个名字。他很厉害吗?”
“可以这么说。反正我知道在运动协会,尽管洛雷登的赔率是一百二十比一,还是没人愿意给他下注。”
“我明白了。”亚历克修斯缓缓点头。“这样的话,”他说,“我强烈建议你把全副身家都押在洛雷登身上。说真的,你去下注时,顺便帮我也押五十夸特。”
卡纳迪一脸疑惑。“我亲爱的朋友,”他说,“虽说谦虚是一种美德,但你不觉得有点过头了吗?我认为,单凭这场对决的出现,这个简单的事实就足以说明你的诅咒效果有多棒了。”
“你不明白。我咒他死在别人手里。一个特定的人。这个人不是齐阿尼·阿尔维斯。”
“啊,”他脸上露出了沉思的表情,“这可是烦人,我在阿尔维斯身上已经下了重注。不过,我想我应该还能再押几个夸特来止损。谢谢。你算是救了我这个可怜人,免得我血本无归。作为回报……”
亚历克修斯微微点头,以示接受谢意。“我必须承认,”他说,“我需要人帮忙。这个诅咒给我带来了极大的麻烦。也许是完成的效果比我预料的要好得多吧。”
“施咒就像用蒜头烹饪一样,你最好控制一下为求好运忍不住多加一点的冲动。今晚是你到我们学院来还是我去拜访你?”
亚历克修斯考虑了一会儿。总的来说,解决这个麻烦的地方最好不要离他的同道中人太近。“在学院吧,”他说,“晚饭后,大家应该都集中在小礼堂吧。”
“那时候我也会去那里啊。”卡纳迪指出,“当然,如果是应教长的私人请求——”
“我宁可你说是研修会的紧急事务。”亚历克修斯回道,“这也不算撒谎。自打施咒以后,我简直一刻都无法专心。就连处理日常事务都开始有点失控,更别提阅读了。”
“那就今晚吧,晚饭以后。你从侧门进来,我保证亲自帮你开门。”
“谢谢。”
卡纳迪走了,脚上那双时髦的拖鞋磕在石板路上,发出踢踢踏踏的声音。真是个怪人,亚历克修斯想。他担任城邦学院的掌院已经七年了。在通向教长职位那周密规划的晋升路上,这个职位通常被视为按部就班往上走的起点。在这个职位上待七年,已经算是创纪录之久了。然而一直以来他从未流露出要升职的意愿,更别提主动去谋划了。三年前,卡尼亚地区空缺出来的教长一职本来对他而言唾手可得,他却任由手下一位他既不喜欢、也不待见的执事长如一支来势汹汹的军队似的发起进攻,轻轻松松获得了晋升。从表面上看,他是职场精英的典范,是城里权贵家族的次子,从母族继承了可观的产业和投资。那些毕生只能在地区政治圈打转的可怜虫总是坚持不懈地向他献殷勤。也许是卡尼亚的寒风和海雾对他缺乏吸引力吧,又或者他就是个内心正直的人。奇怪的是,亚历克修斯更倾向于相信后者。
于是,趁大家在他的寝室下面一层热火朝天地用晚餐时,亚历克修斯悄悄溜了出去,小心翼翼地沿着中城的街道向北阶走去。晚上城门上锁,但门卫认得他。既然上城区的居民从不露面,教长就是大家可以见到的最接近城市领袖的角色了。然而,对于一个想要神不知鬼不觉穿过中城的人来说,这绝对是个严重障碍。不管怎么说,亚历克修斯最终来到了城市学院,一路上既没有被人认出,也没有被人抢劫。他用手杖剑的圆柄轻轻敲响学院的侧门。
“啊,你来了。”卡纳迪透过门上的滑板窗对他说,“我正琢磨你到底来不来呢。”
院长的住处大概有亚历克修斯的寝室五倍那么大。房间里有几张挂在墙上的值钱挂毯,五把雕工异常细致的镀金椅子,一张放置在低矮平台上的帷帘床,几个雕刻着精美图案、令人相当惊艳的胡桃木箱柜,一张装饰着珠母镶嵌画、画中描绘着打猎场景的高高的书桌,一张由打磨得锃亮的鲸须制成的脚凳,以及一套精美的镀银酒具。所有家具都相当新,散发着强烈的樟脑丸和蜜蜡的味道。亚历克修斯深信,他的同僚肯定有办法给出每一样家具甚至全套家具的最新估价、销售价格或替换成本。
“你不认同。”卡纳迪平淡地说道。
亚历克修斯摇摇头。“一点也不。”他回答道,“这只不过是世俗大领主应有的生活方式而已,以你的身份并不算夸张。至于我自己,我只是觉得这些装饰太容易让人分心了。只有野蛮人才会否定美丽的事物本身。而且,我相信,比起那些干果商人、卖凤尾鱼起家的大老板,你才是真正懂得欣赏的人。他们在家里堆满了艺术品,不过是想努力证明他们是有品位的人。”
“不管怎么说,你心里还是不认同的。至于我个人,我倒宁愿拿这堆垃圾去换你头顶的马赛克壁画。但我怀疑那是非卖品。”
亚历克修斯笑了。“当然,没准有一天你有机会睡在那幅壁画下面呢。”他回道,“还是说,你仍然没有意愿朝那个方向发展?”
卡纳迪耸耸肩。“与其问我愿不愿意,倒不如问我是否能胜任。”他答道,“事实是,我不能。至少现在不能。”
“我不过跟你开个玩笑,你的回答倒是挺诚实的。注意,我可没说我相信你的话。”
“诚实的回答未必是真心的。”卡纳迪露出了笑容,说道,“我们是不是该停止互相伤害,谈正经事了?”
“那最好不过了。”亚历克修斯说。接下来,他将事情发生的经过原原本本地告诉了卡纳迪。等他讲完,院长在他金碧辉煌的椅子上呆坐了一会儿,左手食指不停地揉着他那又小又扁的鼻梁。
“我想我知道问题出在哪里了。”他说,“在这件事上,你施错了咒。”
“这不是那姑娘想要的结果。既然她是施咒的主体,而我不过是她的媒介,那个错误很可能相当严重,导致元理出了谬误。”
“很有可能。”卡纳迪点点头,“从根本上来说,你利用了原有的空隙,往里面填了些不能契合的东西。现在你不得不承担扰乱元理带来的后果。”
亚历克修斯缓缓地点头。“有道理,我同意你的说法。我只是不知道怎么去纠正我的失误。”
“哦,太简单了,”他的同僚插话道,“你得回到那一瞬间去纠正失误。只要你能取消错误的诅咒,换上正确的——”
亚历克修斯举起一只手。“当然,我已经试过了。”他说,“关键在于我做不到。毕竟我不是施咒的主体,我无法取消。我能做的,只是在那倒霉家伙周围布置一个护盾以防诅咒生效;仅仅这么做就已经很困难了。每次我刚布置完护盾,第二天就发现没了。我真的不想余生每一天都要帮这家伙制造护盾。”
“这是个难题。”卡纳迪说,“我只能建议我们一起再试一次。在你表态之前,我得说明,我们两个合力未必就比你一个人干效果更好。我们真正需要的,当然是那个姑娘。”
亚历克修斯叹了口气。“我很赞同你的观点。”他说,“尽管如此,如果你愿意帮忙的话,我认为还是值得试一下——前提是你已经准备好承担风险。一旦受到反弹,后果将不堪设想。”
“啊,这个嘛,”卡纳迪耸耸肩,“不入虎穴,焉得虎子。你别忘了,我还没提我的条件呢。”
“你想要的,大概是终身观赏我的马赛克壁画吧。”亚历克修斯回答道,“这个承诺我没把握能兑现。再说,你和我年纪差不多,不见得能活到收取报酬的时候。”他笑着说:“我猜你没打算动点手脚,提前拿到报酬吧。”
卡纳迪看起来似乎被惹火了。“事实上,我真的没有这个打算。”他说,“要是我想当教长,现在已经当上了,或者至少已经在卡尼亚一边咳嗽一边擤鼻子了。我想要的,是一样更神秘的东西。我要你告诉我元理的第七个层面。”
亚历克修斯不禁惊呆了。关于第七层面的知识是不传之秘,只有佩里美狄亚教长、圣海盗的教长以及银枪学院的院长才能接触到。换句话说,仅限于研修会高层。无论局势如何、无论职位高低,这是个永远需要保守的秘密。“为什么?”他轻声问道。
卡纳迪皱起了眉头。“因为我想知道。”他回答,“这个秘密真的如此惊人吗?不管你信不信,我加入研修会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了解元理,至少是我们能够理解的那一小部分。要研究元理,我自然需要了解所有七个层面。”
“我相信你。”亚历克修斯说,“但这并不表示你的要求不无礼。”
“这就是我的条件。不用说,这个秘密我一定会守得牢牢的。说到底,不会有人把偷来的财宝一捧一捧地从窗户洒出去,分给下面的人。”
亚历克修斯思考了一会儿。“我只能这么建议,”他说,“等时机成熟的时候——肯定不会太久,可怜的提奥弗斯托已经八十多了——你将继他成为下一任教长。到时候你至少拥有了解这方面知识的官方许可,实际结果是一样的。”
“一定要走这条路吗?我真的不想离开这个舒适的地方,到海中央光秃秃的岩石岛和一帮盗贼、杀人犯为伍。”
“这可是不少人打破头也抢不到的职位啊。”亚历克修斯略显困惑地说,“我以为你会很高兴。”
“完全不。没错,那里是有一座很好的图书馆,但和我在城里能得到的资源完全不可比。再说,”他继续说道:“一旦我了解了第七层面,书籍能够教给我的就没剩多少了。好了,这样吧,我向你发誓会保密,如果这么做能让你更放心的话。”
亚历克修斯难得允许自己露出一丝勉强的笑容。“我想这个教训足以让我再给年轻姑娘们帮忙时三思而后行了。”他说,“事成付款,天经地义;不成功则交易作罢。”
“那当然。现在开始吗?”
一束晨光透过百叶窗,剑一样地刺了进来。
“起床啦。今早天气真好。”
洛雷登的手已经紧紧地扣住波西马的剑柄。他连忙控制住本能反应,睁开眼睛。
“见鬼!”他嚷道,“你在干什么?”
“叫你起床啊。”艾希莉一边打开百叶窗一边回道,“来吧,起床啦。”
洛雷登将毯子拉到下巴处。“我有什么理由非得在早晨这个该死的时间起床?走开。”
艾希莉从酒壶里倒出半杯酒,再往杯子里掺满水。“你两个小时前就该起床了。”她快活地说道,“而不是像猪一样赖在床上。”
“为什么?”
“训练。喝了酒把衣服穿好。我想在我们出发去学校之前先让你绕城跑十圈。哦,来吧,行行好吧。连嘴里塞着苹果的胖子看起来都比你更精神些。”
“哎呀,该死……”洛雷登闭上眼睛,但已经睡意全消,“我穿衣服的时候回避一下。”他命令道。
“好,别磨磨蹭蹭。”
他已经很久没有特意进行跑步训练了。十圈跑下来,他感到膝盖发软,胸口剧烈疼痛。他拿这些作借口想回家休息,艾希莉不为所动。
“你听着就像我那在火堆前打盹的祖父。”她说,“在学校训练一早上会对你大有帮助。”
等他们爬过长长的阶梯来到中城时,洛雷登觉得自己已经病得很厉害了。他推断自己不是得了心脏病就是轻微中风。
“别说傻话了,还有,别磨磨蹭蹭。”
剑术学校设在位于老竞技场和雨水池之间一栋狭长的单层建筑里。里面的主训练场上一如既往地有些时髦的青年男女,穿着昂贵而不实用的击剑服,靠在剑匣上,围观几个职业剑手进行日常训练。侍从拿着草靶子和一桶桶的湿黏土来来回回地跑动,受训者高声呼喝,无处不在的小商贩举着盛满酒和香肠的托盘在人群外缘走来走去,剑器商人则躲在后柱廊的柱子间悄没声地做交易。“我们一定得在这儿训练吗?”洛雷登可怜兮兮地问道,“我受不了这鬼地方。”
“练吧。”艾希莉回答道。
首先,洛雷登要定下一个靶标。他决定现实点。喜欢卖弄以及实力不凡的剑手经常用半便士银币当目标,而他即使在巅峰期也没这么厉害。于是他直接将靶架上的节孔当成靶标,从实用的角度来看也没什么差别。
“十中七?”他建议道。
“九。”
“我用不着听你的。”他回道,“我是律师,而你只是个该死的助理。”他往后退了三步的距离,将波西马从剑匣中抽出来。
“十中九。”艾希莉重复道,“准备好了?”
洛雷登点点头。这项训练要求在两步开外以弓箭步全力前刺,每次都要刺中靶标。这个动作的诀窍在于尽可能在最后关头才通过转腕进行直刺。他十次中有七次刺中。
“再来,”艾希莉说,“这回要有进步。”
第二轮他十次中只刺中六次,第三轮还是十中六。到了第四轮,他十次全中。
“你看,”艾希莉沾沾自喜地说,“熟能生巧嘛。”
“哎呀,闭嘴吧。”他一边倚着靶子喘气一边说,“现在该开始刺数字了?”
靶子大约有一条胳膊那么长,是草编的人形。从一到十二,拇指大小的数字随机分布在靶子上。训练的方式是,教练喊出某个数字时,剑手在一步开外以剑尖刺中相应的数字。二十次中能刺中十五次已经算是很好的成绩了。
“准备好了吗?”
“刺中十六次,对不对?”
“十八。”
结果他第一轮就刺中了十八次。第二阶段的训练形式是一样的,但速度要快一倍。照这种速度,刺二十次能中十次就已经是在炫技了,洛雷登居然二十次全中。
“好,太棒了。”艾希莉说,“现在我们加铅垂线。”
铅垂线就是一根绳子吊着一个铅锤,铅锤悬吊的位置代表当对手背对靶标站立时他的剑尖所在。剑手必须先将铅锤格挡开,以弓箭步前刺,最后撤回,撤回时要注意防守荡回来的铅锤。防守失误即视为不合格。在正常速度下二十次中能刺中十四次,或者在快一倍的速度下刺中七次,就可以算是很好的成绩了。切断绳子不算。
“不错。”看到洛雷登在正常速度下刺中十九次,艾希莉说,“现在我们来点难的。”
第二轮加快一倍的速度,全中。艾希莉坚持让他再来一次,然后加快两倍速度,又是一轮。等刺了十四次,十四次全中时,洛雷登忽然手腕一抖,将铅锤切成两半,拒绝再练下去了。
“你的弓箭步刺还不错啊。”艾希莉说,“现在让我们试试你不怎么厉害的招式。”
四片组成一个十字的木制辐条从轮毂上伸展而出,轮毂则绕着竖在地上、高度到下巴处的中轴旋转。这就是刺枪靶。设计这样的靶子是为了练习闪躲后正确归位。击剑手击中一根辐条,再躲闪因轮毂转动而袭来的第二根辐条。击中第一根辐条的速度越快、力道越大,躲闪第二根辐条的速度也必须越快。标准练习动作的改良版是只用第二、第四根辐条。也就是说,仅仅来回翻转手腕是不行的,你得不停地将剑身提起以避免被辐条打到。
“我的胳膊好痛啊。”完成标准版以及改良版各四轮练习,而且全无失误以后,洛雷登忍不住抱怨道,“上庭的时候全身肌肉酸痛对我没什么帮助吧。”
“你就是爱偷懒。”艾希莉回道,“好吧,我们来练练步法。”
这下洛雷登的抱怨更加滔滔不绝,极具说服力,可惜没什么用处。步法训练,是在地板上描绘出脚印的黑色轮廓,里面写着特定的数字,传统的训练方法是当教练叫到某个数字时,剑手要挪动步子踏在指定数字的脚印上,步伐从慢到快,直到形成频率极高的快步舞。升级版的方法相同,只不过要蒙住眼睛。
“现在可以休息了吗?”洛雷登气喘吁吁地说,“我一直跟你说我讨厌练习,你从来不听。”
“把刚才那套步法再练一遍,你之前错过了二十六号脚印。”
他不得不将蒙眼训练又重复了三次才达到理想效果。四十中三十一可以算是极其优异的成绩了。
“满意了吗?”
“不算太差。”艾希莉不得不承认,“现在,你最好开始圆环练习。”
“艾希莉……”
“圆环练习。”
从屋顶的一根梁上垂下一个苹果大小的钢环,钢环正下方的地面画着一个直径为五步的圆圈。训练的时候,剑手绕着圆圈以进步、退步、半弓箭步等步法将剑穿过悬吊的圆环。改良版还得躲闪一个从钢环上吊下来的、每次钢环被击中就会绕着圈子追逐击剑手的铅锤。在训练营的所有练习项目中,这大概是洛雷登最讨厌的一项。
“这个成绩我很满意了。”他稍稍提高了嗓音。完美地走完第二圈时,周围已经聚了不少围观的人。圆环训练中全无失误可不是普通人能做到的。能做到连续两圈都完美无缺,这简直可以说技艺非凡了。
“走,”艾希莉说,“趁我们还挤得出去。”
“就是说我可以回家了?”
“练完沙袋和盘索。”
沙袋就是一个装满湿黏土、与人体硬度大致相当的皮袋,用来进行贯穿练习。练一阵子后,沙袋会有裂开的倾向。正常,但终归有点吓人。冬天的时候,营地用屠宰场瘟猪的尸体取代它,但在炎热的夏天,大家不得不用湿黏土凑合。盘索则是用编织的草绳一圈一圈紧紧盘绕而成,直径与人的脖颈相当。手中的剑足够锋利的话,一个好剑手两下就能劈断它。
“这下我全身都要糊满泥巴了。”看到助手将沙袋填满,挂上框架,洛雷登抗议道。
“那又怎样?”
“没怎样,我就是说说而已。浑身上下、从头到脚都是泥巴。你以为我一共有几件衬衣?”
他很顺利地对着沙袋刺了大约有十二下,忽然,波西马的剑刃刺中了什么硬东西——混在黏土里的一块石头,或是用来缝袋子的某种特别有韧性的纤维。剑身顿时弯得像一张拉满的弓,啪的一声,在距离剑尖一寸的地方折断了。洛雷登愠怒地看着手里的剑柄,脏话流利地脱口而出。艾希莉则识相地在一旁一声不吭。
“没什么可说的。”洛雷登把剑柄朝地上一扔,“离斗剑只剩十天,我却把手里最好的剑折断了。如果这是上天给我的预兆的话,这消息倒没那么难以理解。”
他将剑柄留在原地,头也不回地朝门口走去。鸟笼周围密密麻麻地聚集了一大群人。他认出了笼中人,不由得停步观看。在又高又窄的鸟笼中站着的,是他下一次庭审的对手,明星律师齐阿尼·阿尔维斯。他周围地上全是蜂鸟的尸体,助手正要将另外一整盒的蜂鸟放进笼中里。用于鸟笼训练的通常是普通的麻雀,刺中蜂鸟可比刺麻雀难得多。
助手关上笼门时,一只苍蝇从笼子的间隙飞进来,掠过阿尔维斯的肩头。他头也没回,手中的剑快速举起来抖了一下。苍蝇一分为二。他将剑收回呈防御姿势,正好来得及斩断这一批里第一只飞过的蜂鸟的头。
洛雷登整个下午都在喝酒,喝得烂醉如泥。
佩里美狄亚,别称三重城,是海的新娘以及文明世界的主妇,如今正在走下坡路。的确,以前她也曾衰落过,但情况从未像现在这般糟糕。七十五年前,她的陆上领土曾经从高原上的齐米斯佳一直延伸到腾洁雅,后者境内的两座山脉合围扼住了中海海口。如今,齐米斯佳的旧址上杂草丛生,从高高的茅草丛中只能依稀辨认出城市的轮廓以及倒塌石建筑露在地表的几块残砖断瓦。而腾洁雅则被针锋相对的两股军阀势力割据,他们自封皇室正统,率领庞大的海盗舰队,各自占据了几块岩石岛。卡尼亚,帝国最后一块岛上领土,已经成为事实上的自治州。名义上每年运送贡品来的船只,在曾经号称神圣不可侵犯的皇家海域上大肆劫掠佩里美狄亚商船,抢走数目百倍于进贡的物资。不管往日多么辉煌,海的新娘如今拥有的领土仅剩脚下的立足之地,帝国的疆域被海堤及城墙外的海洋和淡水河口围困着。
没有人关心这些。每一个市民都知道城墙坚不可摧。只需五百人守城就能对抗全世界所有国家。两个半世纪以前,提奥吉诺大帝就曾经做到过。佩里美狄亚对外延领土的掌控如同潮水起起落落,从古至今,一贯如此。上一个世纪,帝国的疆域可能涵盖了所有的已知世界,后面一个世纪说不定就像笼中鸟一样龟缩回城墙以内,再三代以后,可能又能看到佩里美狄亚的执政官被派去岛上以及内陆的大城市。这有什么关系呢。对佩里美狄亚来说,重要的是贸易,不是领土或城堡。现在的佩里美狄亚比以前更繁忙,人潮更汹涌,呈现出前所未有的繁荣景象。这样的起起落落符合历史规律,其中更暗藏了某种逻辑性。征服和占领需要花费金钱和人力。没有需要捍卫的领土,市场和工厂的正常运营就不会被战争税以及佣金抽成所干扰。同样,没有劫掠和冒险的说辞诱惑,能够源源不断地出产各式各样商品的玻璃工坊、铸造厂、陶器厂、皮革厂、造船厂、磨坊、窑厂、工作室以及作坊等地也不会失去劳动力。一千多年以来,这座城市一直标榜,全世界每三个产品中就有一个来自喧闹而空气污浊的下城区。这样的说法,如今看来头一次有实现的可能。
没有对神明的崇拜来扭曲他们的价值观、分散他们的注意力,佩里美狄亚人比其他国度更了解、更珍惜物质世界。三重城的市民将有生之年看成一场短暂而诱人的机遇,尽全力在从出生到死亡的短短时间内取得某些成就。有时候,他们会觉得需要拥有一块土地,或者建一座城堡——这也是富商的常见之举,多半是因为他们已经富有到想要什么就有什么的地步,而世上已经没有别的珍宝值得他们花钱了。
当然,繁荣的前提是,城墙屹立不倒。不过,这是一个相当可靠的前提。至于海盗嘛,哦,这是个麻烦,但也仅此而已。只要不使用佩里美狄亚的商船送货,而是待在家里,让客户承担这个风险就行了。迟早有一天,某个实力强大的外国王子会因为损失大量商业利润而感到不耐烦,将这帮害虫从海上清除。何必浪费金钱、牺牲任何一个佩里美狄亚人的性命,去做其他人很乐意帮你做的事情呢?同样的情况也适用于来自陆地上的敌对势力。假设他们已经兵临城下,正设法攻占令人无计可施的陆上城墙,只需派遣几艘快帆到其他岛屿以及沿海的城市去,立马会有大批战舰从海上蜂拥而至,争着保护促使世界繁荣的唯一真源。甚至有人建议将舰队暂时搁置,遣散仅存的城市卫队——既然在最危急的关头也用不着,何必在这些东西上浪费钱财呢?
因此,当安纳斯谷——介于城市与草原之间、土地广袤而肥沃的地区,城市三分之二食物的来源地——被一支名字很难发音的军队、听起来像萨苏来族长带领下的白熊族及火龙族联盟军占领的消息传来时,街上丝毫不见歇斯底里的恐慌和暴动。那又怎么样?市民们这么议论着,反正他们的价格涨得太高了。有的是地方可以买食品。如果旅居在城市里的草原人担心有暴徒会对他们上私刑或是浇煤油,那他们就太小看信奉四海为一家的城市人了——他们的思想早已超越局限,达到了一定的高度,而且一贯如此。比如说,就在消息传来的第二天,年轻的特姆莱坐到自己的工作台前开始工作时,人们照样对他点头致意,对相关的话题只字不提,与往常没什么两样。不过,如果他的同僚知道他是萨苏来的儿子,他是否还能获得同样的礼遇,就不得而知了。
亚历克修斯教长与城邦学院的掌院卡纳迪站在法庭上,看着一个男人和一个女孩以防守姿势对峙着。
他们耗了一天两夜才进入这里,两个人都累坏了。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正是疲惫使他们得以进入幻境。此时,两人正躺在院长住处的椅子上沉沉睡去,法庭上的一切仿佛是他们共同的梦境。
“你听得到我说话吗?”亚历克修斯悄声问道。
“听得到,但他们听不到我们。”卡纳迪回答,“我比你早到几分钟,已经做了些初步的实验。根据我所观察到的,我认为我们并不是真的在这儿。”
亚历克修斯觉得不寒而栗。“太好了。”他说,“我可不想就这么穿着衬衣站在全体市民面前。”
“来看的人确实很多。”卡纳迪的眼光扫过坐得满满当当的长凳,说道,“要是能知道我们在未来的哪个时间点就好了。”
“女孩比我上次见到的时候大了些,”亚历克修斯说,“不幸的是,我们俩在女人方面经验有限,恐怕无法判断到底大了几岁。她越大越漂亮了,这点我倒是可以肯定。”
“现在怎么办?”
亚历克修斯还没来得及回答,法官已经示意斗剑开始。整个法庭忽然安静下来,双方律师开始了对决。和上次一样,洛雷登背对着教长。然而亚历克修斯注意到这次他拿的是一柄折断的剑。他将这点告诉了他的同僚,对方点点头。
“这个变化一定具有重大意义。”卡纳迪说,“真希望我能知道到底是什么。”
“专心点,关键点就在对决开始后不久。”
然而这一次,事情再次发生了变化。洛雷登从一开始就处于防御方,他全力以赴,就像能预感到自己的处境不妙似的。不知怎的,本来能置他于死地的一劈一刺,在最后关头却滑开了。同时,尽管他的反攻遇到了如城墙和海堤般坚不可摧的防御,但他仍然能借此赢得些许防守的时间。总之,这场惊心动魄的对决是双方精湛剑术的展示,真是没白等四十八小时。
“全乱套了。”亚历克修斯喃喃自语道,“一想到这几个星期以来,我承受的是这堆烂摊子带来的麻烦,我的血都凉了。”
“活该!”卡纳迪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斗剑说道。他是诉讼艺术的行家,这场斗剑可算是经典。
女孩向左刺出,洛雷登侧身避过。但那是一记虚招,女孩的剑对着他的喉咙径直而来。危急关头,求生的本能让他伸手格挡,剑刺穿了他的手掌。从亚历克修斯所站的地方,可以看到洛雷登的掌背透出一寸长的剑刃。
该我上场了,他心中暗道。当洛雷登向前朝着女孩毫无防备的身躯刺出一剑时,亚历克修斯闪身挡在了两人中间。
洛雷登的剑穿心而过,他什么感觉也没有——因为他压根儿不在这儿——然而,当他低头看到剑身没入自己胸膛时,立马意识到自己犯了一生最大的错误。下一刻,女孩绕过他,将洛雷登当场劈倒。洛雷登面朝下倒在地上,断剑还留在教长的身体里。
亚历克修斯醒过来时,还是想不通洛雷登是如何用一把折断的、没有剑尖的剑的。
唤醒他的是来自胸口和胳膊的剧痛。毫无疑问,他心脏病犯了。卡纳迪还在熟睡中,亚历克修斯既不能动也不能说话,无法唤醒他。他意识到,这次很有可能死定了,这事实在太冤枉了。
卡纳迪终于醒了,他抬起头来。“没事,别担心。你会活下来的。”
疼痛消失了。
“别动,”卡纳迪继续说道,“保持镇定。尽量正常地呼吸。”他站起身倒了半杯强劲的黑酒,因为睡姿不对,他肌肉僵硬,手脚不太灵活。“来吧,喝了它,”他说,“应该对你有帮助。你要是会死,现在已经死了。”
酒在体内燃烧时,亚历克修斯的脸皱起来。“怎么回事?”他问道,“我是心脏病发作了还是被刺中了?”
“都有。恐怕这是我的错。把杯子给我,我再给你倒一杯。”
“你的错?”
卡纳迪点点头。“我得做点什么来阻止他杀死那个女孩。把你塞到中间是我唯一能想到的办法。幸好你不是真的在现场,不然就危险了。”
“老天——”亚历克修斯虚弱地挥挥手,让他把杯子拿走。“你知道你干了什么吗?”他说,“现在我被自己施的诅咒击中了。而且那女孩还是杀了他,我们白忙了一场。”
卡纳迪摇摇头。“想想吧,”他严肃地说,“你本就被牵扯到那个诅咒中了;这就是几个星期以来你老是觉得不对劲的原因。我不过是让事态稍微恶化了一点。再说,”他继续说道,“要是没有我插手,情况会更糟。洛雷登会杀了那女孩,到时候我们又将处于何等境地?”
“将来被剑当胸刺穿的又不是你,”亚历克修斯指出,“大不了我们从头再来一遍。”
“哦,不,”卡纳迪反对,“我们并没有做无用功。目前,我们对元理的了解只有可怜兮兮的一点,至少这次做了些极具价值的实验。我该就此写篇论文。”
教长闭上眼睛,深吸了一口气。“撇开那个不谈。”他说。
“撇开那个不谈,我还是相信这次我们获得了有价值的进展。之前,我们只能大致推断你受到了反作用力的影响,但不知道到底是什么形式,现在我们则可以完全确定了。同样,我们及时阻止了第二次干预可能引起的灾难性后果,这本身就不是个小成就。除此之外,反作用力一点也没有牵扯到我身上,我认为这些都足以说明我们出色地完成了任务。”卡纳迪微笑着说道,“现在,我建议你试着睡一会儿。我给你准备了一间客房。要知道,心脏问题不可小觑。”
亚历克修斯忍不住唉声叹气。“我最沮丧的是,”他说,“就这方面的技巧而言,你我是世界上数一数二的人物。如果这已经是我们能做到的极限,也许应该顺其自然,不再干预。拜托,我们本该有能力以此谋生的啊。”
卡纳迪深深地凝视着他,看了很久。“以此谋生,”他说,“或许你该小心措辞。”
首席教练很恼火。
“没错,”他承认,“以前有过女辩护律师。她们当中有些人还活到了将近二十五岁。但主要是因为没人请她们,她们几乎没有机会工作。这行业不适合你。走吧。”
女孩一言不发地伸出手,平摊的手掌上托着一个矮胖的皮钱包。教练的目光忍不住被那鼓鼓囊囊的钱包吸引住了。
“我们也没有条件接收女性学员。”他说,“更衣室需要分开,但目前没有多余的地方可以加建。更别提监护人了。”他忽然激动起来,补充道:“别告诉我你不需要监护人。去跟公共道德办公室说去。这样的麻烦事会害我关门的,就这么简单。再说,服装怎么办?”他继续说着,心里疑惑为什么讲了这么多理由,对方还无动于衷。“你不能穿裤装斗剑。而且,女性律师根本没有为公众所接受的礼服可穿。你会成为笑柄的。”
女孩仍然一言不发,手上托着钱包。教练无计可施。他怎么就拿这个小姑娘没办法呢?这些年来,他扎扎实实地劝退了上百个想入行的傻小伙子。在这行,他们压根儿没有生存的机会。他是个有良心的人,再说,他还得考虑如何保住自己的教练执照呢。想象一下,他要如何面对一位暴跳如雷的父亲或母亲,以及长着一张死人脸的公共治安官,向他们解释,为什么让这么单薄的一个女孩入行,以至于第一场斗剑就送了性命?钱包是很鼓,但不足以让他赔上精心呵护了九年的事业。
“拜托了,”他说,“如果讲道理你不听,那么就请离开这里,祸害我的竞争对手去吧。我可以给你提供一张清单。”
“你是最好的教练,”女孩说,“我要在这里学习。”
他们身后的训练厅回荡着剑刃相交的叮当声以及急性子教练的呼喝声。当三十只脚同时踏下来时,整个地板都在震动:正架预备姿一、二、三步;后脚还击;飞刺;防守长刺;南方式格挡;剑手式转身;自右向左劈……每天都有新鲜面孔加入,全是些朝气蓬勃、热情洋溢、傻乎乎的年轻人。每天都有心急如焚的父亲找上门来,因为他们的独子抛家弃业去追寻一个荒诞不经的梦想——成为一名律师。每个星期都有葬礼要参加,在为事业献身的前学员名录上刻下新的名字。说什么都不听、急着去送死的年轻人多如牛毛,但首席教练从没见过有谁像眼前的小姑娘这么坚决。他想,大概是她那既不恳求、也不花言巧语、更不哀告的方式打动了他。他仿佛觉得自己正试图用不堪一击的借口哄骗她放弃某种不可剥夺的权利似的。他心下暗道:让她加入吧,她这是自作自受。
“好,”他说,“这样吧,你告诉我,你有什么至关重要的理由要成为一名辩护律师,也许我会考虑一下。”
沉默。教练头一次发现对方有一丝不情愿的情绪。也许,他可以借口对方的动机站不住脚,合情合理地拒绝她。他决定乘胜追击。
“问题是,”他说,“加入这个行业的正当理由只有一个。其他任何的都过不了关。我有种预感,你的动机不是唯一正当的那个。”
女孩不说话,双颊开始变红。作为职业剑手,教练立马从她的防御姿态中找到一丝漏洞。他决定加强攻势。
“以斗剑为职业的唯一目的,”他说,“是金钱。不是正义或者荣誉,不是寻找刺激,不是为了证明你的英勇、成为最强者,也不是为了杀人的快感,更不是为了让你能用非自杀的方式来满足你潜意识里想提前了结性命的愿望。除了金钱之外,绝不存在其他正当理由。如果你想说,‘没关系,我毕业后并不是真的要从事这个行业,来这里只是为了学习’,那我建议,在我动手把你扔到街上之前自己出去。‘业余’二字是我所知道的最肮脏、最恶心的词。我说中了,对吗?”
他快要赢了,因为女孩回答的时候声音里带着一丝不安和忧虑。“你怎么知道?”她愠怒地说道。
“因为,”他说,“你以提前全款支付的方式找上门来,准备得非常充分,不讨价还价,不要求分期付款,也不请求我等到你开始赚钱的时候再收费——而这一切恰恰是职业剑手会做的事。因此,你显然不是内行人。”
他赢了。女孩的手攥紧钱包,垂在身旁。“那就去你的吧。”她说,“我找别家去。”
“祝你好运。”教练回答,心里松了一口气。总算把这场战斗了结了。虽然他取得了胜利,却还是没忍住强烈的好奇心。毕竟她没有正面回答他的问题。于是他又问了一次。
“关你什么事。”
“告诉我,”他说,“没准我可以帮你指点迷津。”
女孩耸耸肩,这已经不重要了。这个简单的动作似乎让他的胜利有所贬值。“报仇。”她说,“这就是我的动机。”
“啊,”教练回答道,“跟我猜的一样。我最瞧不上的,除了‘业余’,就只有‘闹剧’可以与之媲美了。”
女孩瞪了他一眼。“我叔叔被一个叫巴达斯·洛雷登的律师杀害了。能让我合法惩罚他的唯一途径,就是我自己成为辩护律师。所以这就是我接下来准备做的事。”
教练不禁觉得好奇。“合法不合法有那么重要吗?”他问道,“如果这件事对你这么重要,为什么不雇几个厉害的小伙子,在某条小巷里给他来上一剑,直接割破喉咙呢?我可以给你推荐几个。我的前学员里有好些人做了几年律师后,就换成了以那种职业谋生。”
女孩摇摇头。“那是谋杀。”她说,“我不赞成谋杀,这是错误的。我必须以正确的方式复仇。”
教练想了好几个反驳的理由,却没说出口。“好吧,”他说,“向他的某个常规客户提告,然后请一个更厉害的辩护律师。这样就可以既杀了他,又完全合法。”
“这还是谋杀。”女孩回答道,“毕竟,洛雷登并没有过错。这是他的职业,他并没有犯下什么需要抛开法律以私刑处置的罪行。只是他杀了我叔叔,就一定要得到惩罚。”
教练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她已经转身走出训练厅,就此从他的生活中消失了。他很高兴终于摆脱了这个女孩,但脑海里居然也生出一丝危险的想法,遗憾自己没能将这么独特的观察对象留下来。教练见过各式各样稀奇古怪的人——伤心的、病态的、受困扰的、疯狂的,还有些一味守旧的蠢货——却从没有见过像她这样的。他提醒自己,也许这样正好。两条腿的生物惹上的麻烦,能避则避。
直到将近傍晚,洛雷登才醒过来。他宿醉未消,心情沮丧,为自己未能更好地应对局面而恼火。于是,他决定出去喝一杯。
在佩里美狄亚的下城,一个人想要喝得烂醉如泥,有大把地方可去。从欢快、喧闹到颓废,以及介于之间的、在情调上有着微妙差别的各式场所一应俱全。有供体面人边喝酒边谈生意的时髦酒馆,也有隐藏在某个私人密室窗帘后面的无照饮酒俱乐部。选择多得常常令人烦恼。有些酒馆用巨幅马赛克招牌来昭告它的存在,另一些则尽力掩人耳目。有些酒馆是政府官员的常驻地,有些是剧院人士聚集的地方,还有的简直像音乐学院或是纯数学学校。有些是禁忌之神的庙宇,有些是谷物交易所及期货市场,还有舞蹈教室、机械学院。有些地方允许女性出入,有些地方提供女性服务,有些让你想看斗剑随时可以看,有些则让你想打架就可以随时开打。甚至还有酒馆让你可以坐下来,为接下来去哪里喝酒争论不休。还有的地方能让你独自一个人坐着喝闷酒,直到醉得无法动弹为止。事实上,这样的地方多得数不胜数。
洛雷登去的那家酒馆没有名字,顾客也寥寥无几。它竟然设在一家车轮作坊的后间,有四张朴实无华的桌子、八盏油灯,还有一个舱门盖,想添酒就敲敲它。这里很少有人高谈阔论,只偶尔有人放开嗓子吼个半分钟左右。后墙外是一条河道,尿急了可以在那里释放。要是你不幸坐着坐着就死在那里,也没人会和你计较。这里的酒对你的伤害不比疟疾差多少。
洛雷登面前的一小壶酒刚喝了一半,有个人走过来,坐在他对面。
“巴达斯。”他叫道。
洛雷登抬起头。“提奥克里托。”他回道,“你不是已经死了吗?”
“还没有。”提奥克里托放下他的酒壶,给两个杯子都斟满酒,“要知道,我没你那么努力寻死。在法律行业干得怎么样?”
“不怎么样。”
“我听说,收入很高。”
洛雷登耸耸肩。“比军队强,而且可以穿便装。你呢?”
提奥克里托看起来有七十岁,实际上只比洛雷登大五岁左右。上一次他们俩坐在一起喝酒还是在一个帐篷里。帐篷驻扎在一座小镇中。他们晚了三天赶到,小镇已是一片废墟。第二天他们和草原部族混战了一阵,许多人不幸身负重伤,提奥克里托就是其中一个。他们原想回去帮他了断的,却发现人已经不见了。可想而知,这是被部落人俘虏了。这种事,多想无益。
“回来有三年了。”提奥克里托说,“我在一家舞蹈学校工作,在年轻女郎们走后打扫一下。算是个谋生方式。”
洛雷登帮他斟满酒。“这之前呢?”他问道。
“没什么可说的,不值一提。”提奥克里托露出了一个只有五颗牙的笑容,“出乎预料的是,那边居然有很好的医生。不过那些人的幽默感不怎么让人受得了。最后他们把我放了。”
“这么简单?”
“篷车队里没有位置给多余的人,而且他们很迷信,认为杀一个残废会带来厄运。”
“之后呢?”
提奥克里托疲倦地叹了口气。“哦,我走到海岸边,到了那里才发现走错了方向。然后我不想再走了,就留在那里生活。”
“哪里?”
“索拉门。”洛雷登挑起了一根眉毛。索拉门位于海岸线的北部,若是步行,离他们当初扎营的地方有两个月路程。除此之外,那里还有着非常繁荣的奴隶市场。“我找了份工作,勉强算份工作吧。不付钱的那种,有点像见习工。”
“啊。”
“后来我被派去划一艘大船。”提奥克里托继续道,“这艘船在卡尼亚沉没时,我游到了岸边。现在我回来了。我想说回家真好,但我这人不爱说瞎话。”
“这么说,你还挺忙的。”
提奥克里托很不自在地耸耸肩。“正如你所说,比在军队里强。好了,别说这个了。你这几年跟老伙计们见过面吗?”
洛雷登摇摇头。“回来的本来就没几个。”他说,“我们也不搞老兵团聚,总之,你没错过什么。”他打了个呵欠,“说起来,有一天我在城市码头撞上了切尔森。他开了家黄铜铸造厂,生意不错,雇了不少人。”
“我受不了那个人。”
“我也是。真有意思,不是吗?混蛋活千年。”
在被认定死亡之前,提奥克里托曾是洛雷登的连长。在这个不鼓励英雄行为的地方,他算条十足十的好汉,进攻时冲在最前面,撤退时留在最后。他比洛雷登记忆中矮了不少,头发几乎全掉光了,脑门上伤痕累累。他被假定死亡后洛雷登接过了他的指挥权。据他所知,整个连队都牺牲了,他们是仅存的两个人。
提奥克里托死死地盯着他。洛雷登看出,他的目光中多是轻蔑。
“是的,”他说,“混蛋活千年,对吧?”
他们再次斟满酒杯,一言不发地对坐了一会儿。洛雷登找不出什么话题。
“好了,”最后提奥克里托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站起身来,“不能待到太晚,明天还要干活。回见。”
“克里托。”洛雷登有点不知怎么开口,生怕说错话。
“什么事?”
“你……你手头紧吗?我是说——”
那种表情又来了。“我说过,”他说,“我有工作。路上当心,巴达斯。”
“你也是。”
“哦,还有件事。”提奥克里托靠着桌子,让他的右腿可以轻松一点。
“什么?”
“我相信你有足够的理由把我留在那里,没有回来找我。”他说,“只不过,永远不要试图解释给我听。”
“保重,克里托。”
“我一贯保重自己。”他拖着一瘸一拐的右腿走了,整个人看起来像一根扭曲的铁丝。从草原高地到索拉门,一路这么走下来,一定是段极其漫长的旅途。
对有的人来说,旅途再漫长,为了活下去也一定会走完。
洛雷登没有碰剩下的酒,回到了他的“岛”。他其实很清醒,但这不重要。躺下来睡觉时,他对自己说,不能再喝酒了。正常用餐、锻炼身体、到击剑学校训练,甚至可能再弄一把新的剑,也许他能击败齐阿尼·阿尔维斯。毕竟,这不过是另一场战斗,是他擅长的领域。比这更艰难的,是走过漫长的回家路。
四
“你在看什么?”工程师询问道。
特姆莱退后几步。“对不起,”他说,“我只是看看。”
工程师沉下脸来,往锯木屑里吐了口唾沫。“难道你手头没活可干吗?”
“我干完手头的活了,在等下一批毛胚。想趁这个时间四处转转。”
工程师嘟囔着回去干自己的活了。他正在忙活的是一架小型重力投石机的框架,就是可以抛掷100担石头的那种机器。此时,他正在用一把凿子和一个山毛榉木槌,在一块十二尺长的厚木板上凿出燕尾榫。这块厚木板是之前他和另一个人用一把十尺长的锯子从一根粗大的陈年白蜡木上锯下来的。
“这是主支架的一部分吧?”特姆莱问道。工程师有些惊讶地抬起头。
“人字架的左半边。”他回答道,“右半边已经打造好了。你怎么懂这么多机械知识?”
“我感兴趣。”特姆莱说,“我一直在观察。”
工程师点点头,他的胸口长满又粗又浓的白色胸毛,胳膊像熊一样粗壮。“我认得你,”他说,“你是那个新来的小子,那个草原人。”他嘴角抽动,露出一丝微笑,“我猜你在草原上看不到这些吧。”
“是啊。”特姆莱说,“看到这么多不同的机械设备,我觉得太神奇了。”
工程师忍不住大笑起来。“这些不算什么,”他说,“重力投石机的设计原理很浅显。你只需要在一头放上死沉死沉的配重,另一头挂一个可以放石头的吊兜,它就可以绕着由两个人字架支撑起来的枢轴转动。然后,你用绞车把配重吊起来,另一头装上石头。一放手,配重落下来,石头抛出去。简单得很。和我们这里制造的其他机械比起来,根本不值一提。”
“噢,”特姆莱说,“我觉得它们相当高明。”
工程师耸耸肩。“性能的确不错。毫不夸张地说,我们这里造的投石机可以将400担重的石头抛出350码以外。这架只是小意思,抛掷距离相同,但只有四分之一的承重。”
特姆莱感激地点点头。看到他眼中的热忱,工程师心里很受用。真正的工程师全都是满怀激情的人。像画家和雕塑家一样,他们也渴望得到别人的崇拜和尊重,而且他们知道,自己该得到的远不止如此。一个雕塑只要看起来像模像样就可以,而一台机器却必须能够运作。
“你们怎么知道该造多大的机器呢?”特姆莱问道。
工程师再次哈哈大笑起来,不过并没有恶意。“我的孩子,这是个相当好的问题。有些你可以通过计算来决定,我们管它叫公式。其余的,只能通过不断的试验和不断的出错来获得经验。你先造一个,看看行不行。不行就换个方式再造一个,就这样不停地试下去,直到造出一个能用的。我们管这叫原型机。”
“啊——”特姆莱说。
“举个例子,”工程师一边仔细画好需要用凿子轻轻敲击的长方形区域,一边说道,“军械部长来找我,说他们刚刚在从长恩到这里的海堤上建了五座堡垒,需要我们供应十架轻型投石机。他把对投石机的要求告诉我,于是我开始思考。我们曾经造过一架抛杆长33尺、配重一万担的投石机,可以将50担的石头抛出200码远。就投石机而言,这型号算是小意思,和小孩的玩具差不多。但可以以此为基础来设计。我是这样考虑的:33尺抛杆、一万担配重,可以让50磅的石头飞出200码远。如果要把100磅的石头抛出350码以外,我可以先试试40尺的抛杆加一万五千担的配重。然后,我忽然想到,等等,我以前还造过一架50尺抛杆、两万五千担配重的投石机,可以将300担重的石头抛出275码。因此,我决定先试一下40尺抛杆加一万担配重,如果抛杆断了,那我就知道40尺的抛杆对于一万担配重来说太长了,于是尝试36尺抛杆。既然抛杆变短了,那么就需要增加另一头配重,因此我把它加到一万七千担。如果抛杆撑不住,就需要加粗,刚才的那些数据就没用了。”他停下来歇了口气。“制造机器,”他说,“急不得。”
“太复杂了。”特姆莱说。他听起来有点灰心丧气,工程师忍不住露出微笑。
“造出能用的机器,”他说,“确实是相当复杂的过程。不能用的东西,随便哪个该死的傻瓜都能做。无意冒犯,孩子,但你们外邦人就是这样。你们看到一个机械设备,就觉得这是个好主意,我们也做一个。可你们从来不停下来思考尺寸和材料。等发现不能用了,你们就说,去他的,哎呀呀,神明发怒了。就此甩手不干。区别就在这儿,”他敲敲自己的前额,补充道,“这里。”
“我明白了。”特姆莱回答道,“这就是你们都很聪明的原因。”他打量着一旁的部件——有的靠墙一溜儿摆开,有的被夹在特制的夹具中,还在制作中——同时嘴唇翕动,无声地计算着。“我想不仅抛杆和配重很重要,”他继续问道,“造出尺寸正确的支架也很重要吧。”
“你开始入门了。说不定我们能把你培养成一名工程师。”他拍拍面前被粗大的铁钳固定在支架上的木料,“我一直在想,把支架做成12*8*12的尺寸,应该就差不多了。毕竟我不需要装配那种能支撑起三万五千担配重、长60尺的抛杆。你懂了吧?配重大,抛杆长,人字架也需要立得高。但是,支架的顶角越是尖锐,被压垮的可能性就越大,因此你必须给它更多的支撑。但就在这个时候,军械部的某个笨蛋过来要求你减掉两千担的配重,不然准备安装投石机的哨塔承受不了。”工程师夸张地翻着白眼。“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明白。除了投石机,你们还做什么其他的机械?”
“应有尽有。”工程师自豪地说:“今年到目前为止,我已经做了射石车、弹弩、野驴砲[7]、弩砲、石弩,全是这类鬼东西。我可以告诉你,做这些精巧简便的重力投石机可是个愉快的活儿。”
当特姆莱坐在自己的工作台前,小心将已淬过火的剑刃放在软钢芯上时,他不禁想起他的叔叔特斯莱。很多年前,他想方设法抓了一个佩里美狄亚的制砲工匠,开始以极大的热情以及各种别具特色的酷刑折磨他的俘虏,要他吐露制造战争机器的秘密。他折腾得越狠,效果越差,直到有一天他把俘虏弄死了,依然没有套出半分秘密。这给草原部族留下了深深的困惑和敬意。在那之后,特斯莱宣称要攻占这座城市是完全不可能的事,因为它的人民宁可面对最惨烈的死法也不愿背叛。当时特姆莱年仅十二,刚到可以参加议政会的年龄。他怯生生地指出也许他们用错了方式。对于这些人,以拷问来获得情报显然是无用的。如果换个方式,直接向他们友好地询问不行吗?由于生怕自己被直接打发回去睡觉,他又急忙补充道,这些佩里美狄亚人虽然傲气十足,以城邦为荣,宁死也不会出卖它,但只要问出正确的问题,让他们有机会在无知的野蛮人面前炫耀一下,没准儿会轻易吐露实情。
五年后,他来到这里。事实证明,用这种方式来套取情报比他想象的还要容易。现在他已经拿到了关于攻城塔、长梯、弩砲、重力攻城槌以及重力投石机的尺寸以及具体建造数据。而且只是去了趟图书馆,看了本书,他就学到了侵蚀和破坏城墙的技术。在酒馆认识的一名卫兵甚至带他参观了城墙和哨塔。他还和这名卫兵坐下来喝了几杯,顺便计算出换岗间隙以及当班的人数。由于在军械厂工作,他对城市里箭矢的储存量以及生产能力的了解比卫兵队长还要多。图书馆员还答应帮他找一本书,这本书描述了十种攻破防线、往城里灌水的可行方案。二十年前它曾是军事学院的必读书,如今却已经被大部分人遗忘。这是一本好书,和这座城市一样,精彩、令人不安,还带着一股子深藏的悲凉。
他将缠好的剑刃和钢芯放进火中加热焊接。他对此无比熟稔,从来不担心失手。在当前的局势下,他唯一能做的,就是确保在危机到来的时候,城里人至少有几把用来自卫的宝剑。
准备付钱观看阿尔维斯对洛雷登一案的人排成了长队。队伍中,有两个人披着一模一样、颜色和款式都已过时的斗篷。一个是高瘦的年轻男子,另一个是个头差不多高但身材有点圆润的女孩。
(“我怎么知道?上次我来这里还是五年前。”
“你就没想到时尚会变吗?”
“老实说,没有。”
“我的天哪!”)
他们的方言不仅不算粗俗,反而略显古雅。排在后面的人听到之后互相捅捅对方,眨眼示意。岛民,他们悄声说,并夸张地检查着自己的钱包是否还在。
“我不太确定要不要看这个。”检票员从她手里收走门口买票,发给她一小块骨筹,女孩压低声音说道,“看两个成年人互相厮杀到底有什么意思?”
她的双胞胎哥哥摇摇头。“他们很可能不会打太久。”他说,“更有可能出现的情况是一个杀了另一个,干脆利落。”
“别装傻,”他妹妹回答道,“我要说什么你心知肚明。我认为这是一种野蛮的做法。”
她哥哥耸耸肩。“我不是在替他们辩解,”他说,“只不过,你若想深入了解这群疯子,你就得来看这个。”
“嘘——他们会听到你说的话。”
“啊,但他们听不懂‘疯子’这个词[8]。听着,你想加入公司,在这里开展业务,就得对他们这种病态的司法系统改变态度。”他补充道,“有人问你的看法的时候,你必须说这是全世界最好的司法系统,明白吗?”
女孩点点头。“明白。”她说,“不过我还是搞不懂——”
“闭嘴。法官来了。我起立的时候,跟我一起站起来。”
“野蛮。”女孩从鼻子里哼了一声。
当海平面上现出伸入云端的白色冠冕时,佩里美狄亚曾给她留下种种美好、浪漫的观感。但在三重城待了三天以后,美好的印象破灭了。她仍然不适应这里的气味,也受不了这里的街道。巨大的反差处处可见。市集摊头摆着数不胜数的华服美衣以及布料,令人惊艳,颜色和质地更是岛民们做梦也想不到的。但如果你穿着这些衣服上街,里衬会在五分钟之内被扯坏。这里的建筑,即使是在下城,也建得高大宏伟,可以和她老家王子的住处媲美。然而室外的街道却满是泥浆和秽物,踩下去咯吱作响。马路上手推车和四轮马车拥堵在一起,横冲直撞,经常溅得过路行人一身污水,就算躲在排水沟边上,还是避不开直直撞过来的车子。街上的行人都穿着体面,显得很富足,但她注意到她的哥哥自始至终将佩剑明晃晃地挂在皮带上,走路时避开门廊以及黑暗的巷道。她的结论是,这是一个旅行的好地方,但并不适合住下。
“看,辩护律师在那里。”她的哥哥低呼一声,伸出一根手指捅她。
(令她不适应的还有一件事:在家乡,用手指指点点是一件很粗鲁的事,但这里人人都这样做。刚来这儿的一天半里,她尴尬得满脸通红。)
“这个是原告律师,那个是被告律师。”她哥哥继续说道,“我想原告的律师更有名气。”
“我不看。结束之后你跟我说吧。”
“随你。”他往后一靠,想在石凳上坐得舒服点,同时四处张望,看看有没有认识的人。
一开始,他并不情愿在这趟旅途中带上维特里丝。但眼下她也没制造出什么麻烦,这让他改变了主意。确实,因为她的缘故,晚间安排变得乏味了许多,但同时也免去了挺大一笔支出。她的衣食住行会花些钱,但总体算来还是省下了不少,倒也是好事。而且,不可否认的是,她确实对做生意大有帮助——在老家,漂亮脸蛋什么作用都起不到,但这些自诩精明的佩里美狄亚人看到女孩的浅笑和偶然露出的脚踝,简直就像饿坏的鸽子见了谷子一样。这一招以前在老家的时候他是万万不敢用的,毕竟在那里,要是哪个男人不割断和自己姐妹眉来眼去的陌生人的喉咙,肯定会被当作懦夫。这儿就不一样了,也没什么不好的,只要维特里丝别太习惯这种风气……
照现在这速度,他将破天荒地在最短时间内完成任务。五分之四的酒和油已经出手了,卖了个好价钱。在亚麻、木材以及香料上赚的利润只有酒和油的一半,符合他的预期(也就是说,足以弥补他在两千盏刺猬形状的油灯上犯的错误。也许该把这批货在港口倒掉,为回程的货物腾出位置)。现在他就只缺两样货物:挂锁和螺栓。谁让他运气这么差,恰好选在这两种货物都异常缺货的时候来呢……
“发生了什么事?”
“嗯?哦,抱歉,还早着呢。这一环节叫诉答程序,就是——”
“嘘——”
他不好意思地转头道歉,接着降低音量继续说道:“这一环节,他们要将案情陈述一遍。通常会有点专业——”
“为什么?”
“什么?”
“为什么还需要陈述案情?我是说,如果最后的裁决是基于谁先把谁的脑浆打爆的话,陈述案情有什么用?”
文纳德耸耸肩。“我不知道,又不是我发明的这套司法系统。听着,我不要求你认同,只要了解大致的运作方式就行了。要做生意,最起码要了解商业法的基础。”
维特里丝嗤之以鼻。“哼,”她说,“我认为这太荒唐了。”
“嘘!”
案件陈述终于结束了,要不是石凳坐起来不太舒服,维特里丝差点就睡着了。她一边打呵欠一边眯起眼睛,看着下方两名穿白衬衣的男子在法庭中央的决斗场上互相试探,绕着对方打转。显然,高大的金发男子是热门人物。因此,她决定给另外一位加油。
以岛民的标准来看,他算是矮的,但在这些人当中算中等个头。她的座位相当靠后,从这里看过去,他比另一位年纪更大、个头更矮,也更单薄。尽管如此,她还是不能理解为什么所有人都认为他会输。她的判断刚好相反。在剑术方面,她完全一窍不通,尽管文纳德试图解释过几句。在忍受了几分钟关于飞刺、自右向左劈、双手剑之类的术语之后,她终于宣称这听起来跟曲棍球似的,只不过更荒唐、更危险。的确,她一窍不通。但如果要她下注的话,她会赌矮的那个赢。她问过自己为什么,最后认定是因为高的那个看起来很骄傲自大,也就是说,他很可能不够谨慎。
我希望矮个子赢,她在心中默念。不为什么。
战况逐渐激烈。双方停止了绕圈,开始刺向对方。维特里丝忘了这件事有多么荒唐,坐在她那窄小的位置上,兴奋得身子直往前倾。她想为选手加油,就像在赛马场一样大喊大叫,但其他人全都没动,安静地坐着。这群人真是奇怪,去看表演却不能喝彩有什么意思呢?
“要不了多久就该结束了。”文纳德摆出老手的笃定姿态低声说道:“看,他感到疲劳了。”(维特里丝心里很清楚,他总共只看过三场这类对决,但文纳德就是这种德行,也许这就是他能在生意场上游刃有余的原因吧。)
维特里丝观察了一会儿,有点疑惑他们看的是不是同一场斗剑。她不懂,也不想费神去了解剑术。但她认为,哥哥口中的疲倦,不过是矮一点的那个男人巧妙地抢占了决斗场中央位置,让另一个傻瓜消耗体力做各种动作而已。她不得不承认,这,就是经验和自负的对比。此时,高个子也不再以剑尖直刺,而选择以剑刃劈砍。她认为这表示此人已经乱了章法了。是的,她也同样认为,要不了多久决斗就该结束了。
高个子朝着对方的脑袋劈出惊人一剑,对方立刻以既优雅又省力气的方式挡了回去。维特里丝很认同这个男人的行事风格。即使在那么荒唐的情况下,也在尽量做到务实。要是对面那个傻瓜再掉花枪,一不小心将自己的剑折成两段,岂不是自作自受?
洛雷登心口一紧,意识到现在只是时间问题了。他能感觉到,阿尔维斯认为自己已经赢定了:他的脑子对这场决斗失去了兴趣,已经放弃防御,转而依仗自己在速度、臂长以及力量上的优势,攻击时用剑刃多过剑尖。他知道洛雷登过于疲劳,很难发动有力的回击,所以自己很安全。这点,洛雷登也心知肚明。结局在洛雷登被逼进场中央的那一刻就已注定。
洛雷登甚至不再去判断对方的攻击方位。他意识到,与其紧张地去判断对方要从哪个位置劈砍,倒不如依靠本能来格挡。这么多年锻炼出来的条件反射是靠得住的,但也只是将早已注定的结局延迟了一点。阿尔维斯迟早会用一个假动作来终结这场决斗。
阿尔维斯假装攻击他的左上方,诱使洛雷登重心挪到后脚以反手格挡。他脚步刚挪到位就意识到自己上当了。对方真正要攻击的是他的膝盖,此时已经没有任何回旋的余地。该死,他平静地想,感觉自己好像身在旁听席而不是下面的决斗场,居高临下地看着阿尔维斯的剑砍过来。危急关头的本能反应让他猛地扭过身来,左肩向前的同时右腿向后。对方的剑在距他膝盖毫厘之外的空中划过。十年的职业经验让他意识到阿尔维斯乱了阵脚,正是防守薄弱的时候。他没时间看清,仅凭印象,朝阿尔维斯脖子的位置砍过去,同时祈祷自己没有犯更大的错误。
他刺中了什么。
首先要做的是脱离危险区——确认步法和身体的动作,拉开距离,剑撤回呈防守姿势以后,才有余暇看对方的头是否还在。
头还在的;但下巴一侧有豆大的血珠涌出来。对方正在后退,以争取时间以及安全的距离。洛雷登马上挺身直刺。这是一个防御动作,主要目的是刺激对方,让他退得更远。阿尔维斯的回击有点笨拙。他怕痛,洛雷登意识到,真没想到。他再次向前刺去,这一回比刚才认真得多。对方的回击十分娴熟,但仍处于守势。此时,阿尔维斯已经退到了决斗场中央。
就在这时,洛雷登想到了制胜招式。他第三次刺向前方,故意将左肩送出,让自己的左半边露出空档。这一招位置很低,阿尔维斯必然从上面反击。就在对方一剑刺来的时候,洛雷登迅速将后脚与前脚交叉,重心向右移,手中的剑垂到阿尔维斯的剑下方,希望这一系列动作能避过剑锋。他感觉到有什么东西划过腹部,顾不上察看,挥手来了一记短劈。
他意识到自己上当了。
阿尔维斯手中的剑也画了一个圈,随即直劈下来。剑刃和洛雷登的头骨之间没有任何阻隔,唯一的办法就是用剑柄的笼手挡一下,但那意义不大,因为下一剑……
没有下一剑。
随着一声不大的脆响,阿尔维斯的剑断了,断掉的十八寸剑头掠过洛雷登的脸颊。阿尔维斯的动作还在继续,尚未完全意识到自己的剑断了。洛雷登手腕一翻,对准阿尔维斯的脸部,刺出了短促而无力的一剑。这一刺看起来不痛不痒,甚至有点可笑,前提是阿尔维斯手里的剑可以格挡。可惜没有,洛雷登的剑尖直接戳进他的眼睛,瞬间杀了他。
“我们要鼓掌吗?”维特里丝倒抽了一口冷气。
“不要。”
“哦。”
事情发展和她想的不太一样。对手的剑在紧要关头折断,让人觉得纯粹是运气不好,但她不这么认为。毫无疑问,是他迫使对手做出注定会砍折剑尖的动作,否则他早就一剑将对方干掉了。她放松下来,从口袋里掏出一个苹果。
目睹一个人当场毙命并没有让她感到惊恐不安,也许是因为她坐得太远,看不到死者的面部表情,也看不到血。坐在高高的看台上,下面发生的一切就像一场游戏,死去的人很可能根本没死,只是在装死或是在表演。她不得不承认,这场表演很刺激,还好她从一开始就认定了赢家。不管怎么说,现在她已经见识过佩里美狄亚的诉讼案了,运气好的话,她根本不用看第二场。为了仅仅四吨延误交货期的木炭,他们采取的解决方式显得既粗俗又过分。
“我们可以走了吗?”
“我们要等判决。”
“判决?但他已经……”
“怎么回事?”
艾希莉的脸上带着刚从一场混乱不堪的噩梦中惊醒的表情,脸色惨白。
他没有回答。把剑递给她时,才意识到自己忘了把剑擦拭一下。有什么关系呢?
“怎么回事?”她再次问道。
“什么怎么回事?”
艾希莉用力咽下一口口水。“刚才怎么回事?”她追问道,“我还以为——”
“我也是。”洛雷登跌坐到椅子上,答道,“咱们可以不讨论这个吗?还有,行行好,帮我挡住那班混蛋。如果他们敢在这时候过来打扰我,我发誓我一定会杀了他们。”
艾希莉严厉地瞪了他一眼,匆匆赶去阻拦炭业公司的人。他们多半是来投诉的——因差点被杀而给客户带来紧张不适,结账时应该打个百分之二十的折扣。这是个多好的借口啊。
他又想起阿尔维斯的断剑。纯粹是我的运气,战利品的三分之二成了破铜烂铁,正如剑的主人一样。谁能想到一把老旧军用阔剑的笼手居然能磕断一把质量上乘的司法用剑?他越想越疑惑,但没有精力穷究不舍。
说起来真有意思,钢条上的一个小瑕疵、小气泡,或是在铁匠锤子底下逃脱的一点沙砾或者其他什么鬼玩意儿,居然能够反转结局、颠覆正义。他总觉得有什么神秘力量在影响整个事件——一种细微得无法察觉的力量,一种不怎么公平的力量。
也许,是我作弊了。他下了结论。
“我把他们打发走了。”艾希莉扑通一声坐在他身边,说道,“他们说——”
“我不想知道。”
艾希莉点点头。“行。去痛饮几杯?”
洛雷登摇摇头。“我想找个地方躺一会儿。”他回答道,“然后我就不干了。金盆洗手。”
“先去痛饮几杯?”
“哎,好吧,大醉一场,然后我就彻底不干了。”
“你知道吗,”艾希莉一边从白镴酒壶里倒酒出来一边说道,“刚才我差点以为你说真的。”
“我刚才是认真的。”洛雷登回答道,“现在也是。”他换了只手,按住压在腹部伤口上的毛纺布。血早就不流了,多亏用了白兰地清洗伤口,还敷了从酒馆房梁垂挂下来的几缕蜘蛛丝。但不知为什么,他不想放松压在伤口上的力道,总觉得这伤本该更严重。“我太老了,也没什么天赋。该转行去做点别的了。”
艾希莉透过杯沿看向他。“比如?”
“我还没想好。”洛雷登小心翼翼地从酒里挑出一只小苍蝇,“最容易想到的就是,开一家剑术培训学校。”
“当然,你可以开。”艾希莉回道,“但是,自己精通击剑的动作不等于有能力教别人。”
“好吧,不是这个就是去做助理。你觉得我做助理怎么样?”
艾希莉摇摇头。“你干这行毫无希望。”她说,“首先,你会把所有的客户都得罪光。再说,你根本不知道这行有多少苦活累活要干。拿我自己做例子,我在天亮前一小时就起床了,在早饭前就写了十二封信,然后去和客户会面,一直开到来接你的时候。今天下午,我还有更多的信件要写,还要处理账目,草拟诉答文件——”
“好了好了,你已经说服我了。光是看文件和写文章就够我受的,更别提要那么早起床。要是我愿意早起,当初就不会离开——”
他停住话头,显然有点不好意思。艾希莉不禁好奇起来。
“继续说呀,”她说,“如果你愿意早起,当初就不会离开农场,对不对?”
洛雷登做了个鬼脸,点点头。“没错,”他说,“一段恐怖的日子,幸好后来离开了。好——”
“噢,噢,”艾希莉愉快地嘟囔,“这么说你真的是农家少年,对吧?老实说,我完全没猜到。我正准备打赌说你一辈子都没出过城呢。”
洛雷登竭力保持面无表情。“我也只去过一两次。”他说,“我父亲在中邦有一个小农庄。当然,他只是佃户。我们换个话题吧。”
艾希莉耸耸肩,有点不快。“不想提就算了,”她说:“我只是好奇,没别的意思。”
洛雷登谨慎地倒满杯子,然后一饮而尽,几滴红色的酒顺着他的下巴淌下来。“行了,”他说,“题外话说够了。如果你觉得我干不了助理,那我还是去教课吧。”他叹了口气,“要是能有一两样跟这可恶的行业不沾边的选择就好了。”他说,“问题是,别的我都不会。”
“开家酒馆?”
“太辛苦。”他笑道,“再说我对怎么经营酒馆一窍不通。是不是经常有服过役的老兵从战场下来,开起了酒馆?”
“表面上是这样,实际上通常是他们的妻子和女儿在经营。”艾希莉笑了起来,“我叔叔不再跑船以后开了一段时间酒馆。他经营得很好,只不过后来觉得无聊,就卖了酒馆赚了一笔,买了另一艘船。”
“你在暗示我吗?我得告诉你,我不会游泳。”
“我叔叔也不会。我的意思是,不要让自己被一个职业束缚住,动弹不得。”
洛雷登摇摇头。“太危险,”他说,“我得疯了才会让自己一辈子待在被水包围的地方。”
艾希莉没有听他说话,她忙着偷听坐在他们后面那张桌子上的人。洛雷登皱起了眉头,随即也注意听起来。
“别做得那么明显。”艾希莉不满地低声呵斥,“太尴尬了。”
“你还说我?你就继续听吧,不知道他们在聊什么有意思的话题。”
“事实上,他们的话题就是你。应该是刚从法院过来。”
“哦。”
“外邦人。”
“啊,原来如此。”
洛雷登伸长了脖子,想看清楚点。他看到一个瘦脸、高颧骨的瘦高个男子,以及一个看起来明显和他是孪生的女子。同样的面部特征在她那里就顺眼多了。
“别傻了,”男人正说道,“如果他的剑没断,他要干掉你看好的那家伙就像切烤肉一样容易。我一辈子没见过比这更侥幸的事。”
“文纳德——”
“更别提那不公正的结局了。”男人继续说道,“另一方明显在各方面都比他强,只不过在戏弄他而已。如果不是这样,他早就可以结束这场决斗了。我说啊,谁让他对一个老家伙起了同情心呢,活该!”
“文纳德——”
“太神奇了,说真的,这把年纪了还在打。我的意思是,这一行竞争非常激烈,只有最好最强的才能存活下来。该死,我就算把一只手绑在背后也能打比他好——”
“文纳德,他就坐在你背后。”
男人一下子僵住了,好像一只脚踏进了陷阱似的,一动也不敢动。洛雷登发现自己正盯着女孩的眼睛,连忙把目光转开。
“糟糕,维特里丝,你干嘛不——”
“我一直想提醒你,白痴。你最好马上道歉。”
“他可能没听到。”
“他当然听到了。你叫得像驴那么响。”
“我才没有叫得——”
“好,如果你不去,就只好我去。”
“维特里丝!拜托,你想干——”
女孩站起来,走到洛雷登的桌子前。艾希莉将脸埋在手掌里,竭力忍住不笑出声来,洛雷登则忽然发现自己的靴子尖格外迷人。
“打扰了。”
洛雷登抬起头。“有事吗?”他说。
女孩甜甜一笑。刚才还觉得整件事有那么一点意思的洛雷登开始烦躁起来。面对刻意的殷勤,他总是有点不耐烦。“我想替我的哥哥道个歉。”她说,“你知道,我们是外乡人——”
“别放在心上。”洛雷登说,“再说,他也没说错。”他作势转身倒酒,但效果被空空如也的酒壶破坏了。女孩似乎并没有注意到。外邦人,他想,同时向艾希莉递了一个“救救我”的眼神,却被对方直接无视了。
“他没意识到自己这么没头脑。”女孩继续说道,“老实说,有时候我都替他感到羞耻。他做事总这样。”
洛雷登勉强对她笑了笑,开始受不了她的口音了。“是吗,”他说,“没关系的。艾希莉,我们一会儿预约的是几点?”
“什么预约?”
“你知道的,就是到城里另一头去办事的那个。”
艾希莉从鼻子里轻轻哼了一声,摇摇头。“我没听说啊。”她忍笑忍得很艰难,好不容易才把话说完。
“至少他应该请你们喝一杯。”女孩一边说一边向她哥哥招招手,后者正躲在一个空的苹果酒壶后面,尽量装作不存在。“文纳德,”女孩叫道,“请他们喝一杯吧。”
文纳德慢吞吞地站起来,暗暗发下商人中间最狠的誓言,决心以后再也不带他妹妹出门了。在老家,她从来不敢这么做。看来越快回去越好。他拖拖拉拉地走开,点了一大壶葡萄酒,然后很不情愿地到她妹妹这里来。
“你真是太客气了。”艾希莉说,“坐下来一起喝一杯吧。”
洛雷登瞪着她,还试图在桌子底下踢她的脚,结果她把脚挪开了。“是啊,请坐。”他笑了笑,用仓促之间能使出的最敌意的语气说道,“我叫洛雷登,这是我的助理,艾希莉。”
女孩有点吃惊。“你的助理?”她重复道。
“是的。我是一名辩护律师,她是我的助理。”他意识到女孩大概把艾希莉当成他的妻子了。他衷心期盼这两个人能一起走开。
“原来如此。”女孩一边说一边在他对面坐下来,“我叫维特里丝,这是我哥哥文纳德。我们从岛上来。”
“来这里做生意?”
维特里丝点点头。“文纳德带我入行。”她说,“这是我第一次出国。我们的父亲去世前将船和货物平分给我们俩。我就说,也许我也该尽一份力。”
“真的吗。”洛雷登尽量让自己的语气听起来不感兴趣。他做得棒极了。“我想你一定充分利用这段时间到处看了看吧。”
“哦,是的。”女孩兴高采烈地回答道,“所以今天我们才会去法院啊。文纳德说,到了佩里美狄亚却不去法院参观简直不可想象。”
“但愿你看得开心。”洛雷登依然不冷不热地说。女孩忽略言外之意的能力特别强,居然热情洋溢地直点头。
“真的很开心。”她说,“太刺激了。事实上,我们刚才就在争论这个。你瞧,文纳德自诩为万事通,但我告诉他,我从一开始就知道你会赢。”
“你错了,”他说,“正如他所说,不过侥幸而已。”
“真的吗?”女孩很惊讶,“你肯定是在自谦吧?”
“那我需要自谦的地方太多了。”
维特里丝沉思了一会儿,大笑起来。“你让我太吃惊了。”她说,“我以为你能轻松赢下,但事情并非如此。”她犹豫了一下,继续说道:“这么说,另一方折断了剑是纯属偶然喽?”
洛雷登瞥到艾希莉的目光,她已经不再傻笑了。他决定继续聊下去,让她也吃点苦头。
“纯属偶然。”他说,“不过,这种事时不时会发生。因为我们在法庭上用的剑,剑刃比普通的要薄。区别在于剑芯是如何回火以及如何与剑刃钎接在一起的。如果剑芯在钎接过程中受到过度煅烧的话,剑身就会出现薄弱点。一旦薄弱点受力,剑就断了——对不起,我讲得太技术化了。”
“我明白了。”维特里丝说,“我问这个问题,是因为在那把剑折断前一秒,我已经预感到它会断了。很奇怪,不是吗?”
洛雷登摇摇头。“我刚才说过,这种事时有发生。你得学会去面对它,正如你不得不学会面对死亡一样。”他戏剧化地补充了一句。艾希莉抛给他一个“快住口吧”的眼神,他假装没看见。
维特里丝睁大了眼睛。“所有的诉讼案都是生死决斗吗?”她问道。
“除了遗嘱案和离婚案,其他都是。严格说来,它们的司法管辖权和其他案子不同。不过,审讯的时候是在同样的法庭,由同一群法官做出判决。这个传统可以追溯到遗嘱查验和家庭事务在牧师自设法庭审理的年代。”
“你们不是不信神吗?”维特里丝反驳道。
“我们现在不信,但我们有过信神的年代。”
“原来如此。是你们强行取缔,还是人们渐渐失去了信仰?”
洛雷登耸耸肩。“我想,二者皆有。”他说,“当宗教逐渐开始失去人心时,皇帝乘虚而入,一缺钱就没收教会财产。照我看来,就算不缺钱,他们也一样会这么做。总之,没了金银和地产,当牧师又有什么意义呢?于是整个教会体系就此终结。”
全程僵硬地坐在那里一言不发的文纳德,终于想出了终结这个尴尬局面的办法。“不好意思,”他说,“你刚才是不是在打斗中受伤了?”
洛雷登点点头。“没什么大不了的。”他说,“正如你所说的,我很幸运。”
“伤口不需要处理一下吗?”文纳德急切地问道。
他话音刚落,洛雷登发现伤口又开始流血了。洛雷登抬头看了对方一眼,目光锐利。然后他点点头。“你说得对,”他说,“恕我不能奉陪……”
女孩有点失望。“好吧,”她说,“很高兴认识你。等我回到老家,一定会告诉大家,我和真正的佩里美狄亚剑士一起喝过酒。”
洛雷登强忍尴尬地笑了。“当然,”他说,“一路平安。”
洛雷登和艾希莉离开后,文纳德长出了一口气。维特里丝先发制人。
“都是你的错。”她说,“我几次想提醒你,你却不听。”
“我早该知道什么都是我的错。”她哥哥叹了口气,“在你闯出更大的祸之前,我们赶紧消消停停地回旅馆吧。你不准——”
“真奇怪,”维特里丝打断他的话,“我真的预先知道他会赢,不骗你。但是谈了几句之后,我发现他也只是个普通人。”
“我不知道他是什么样的人。”文纳德回答道,“但在你滔滔不绝的时候,我听到他至少设法插了三句话。我说,这已经很了不起了。”
维特里丝没理他。“好了,”她说,“我们赶紧去餐具市场吧,你可以教我怎么挑选铜器。你不是说今天有好多事要做吗。”
亚历克修斯从他的书上抬起头。“怎么样?”他说。
“他赢了。”
教长微微点头,合上书,将它放在诵经台书架的尽头处。“没什么。”他说,“进来喝杯苹果酒吧。”
听到“苹果酒”这几个字,卡纳迪微微撇了撇嘴。“我不这么认为,”他回答道。“这件事有点诡异。”他坐在房间里唯一一张毫无装饰的椅子上,继续说道,“结局出人意料,纯粹是运气。阿尔维斯几乎将他玩弄于股掌之间,但接下来他的剑忽然断了。”
“说明我们的防御场是有效的。”教长回答道,“我只希望我们没有做得太明显。”
卡纳迪摇摇头。“问题是,”他说,“我不认为这是我们干的。或者至少说,”他揪着短胡茬补充道,“不仅仅是我们。我发誓我能感觉到另外一个印记——”
“哦,拜托,”亚历克修斯打断他的话,“你知道我在这方面的看法。”
他的同僚皱起了眉头。“只是意见不同而已。”他承认,“我很肯定,除了我们布置的防御场之外,我还察觉到了别的什么。别再给我灌输什么无意识神秘主义,还有做事要讲实际之类的,我的结论纯粹来自我的观察。我认为我们的防御场的确起了作用,不过只是让他可以不停地躲避来自对手的攻击,不论对方使出的是妙招还是臭招。让阿尔维斯的剑折断的,完全是另一种力量。”
亚历克修斯点点头。“嗯,当然。它作用在阿尔维斯身上,很可能影响巨大。”他思考了一会儿。“也许是有人对阿尔维斯下了咒?”他推测道。
“有可能。不过说是诅咒有点过了。我感觉影响是很轻微的。不是说那股力量很小,而是它被应用在微不足道的小事上。与猛地一击相比,更像轻轻一推,不知你能不能理解我的意思。”
亚历克修斯背靠着墙,凝视着天花板上的马赛克壁画。无意间,他开始数起了星星。“这种现象很不寻常。”他说,“如果那股力量如你描述的那样强大无比,那它带来的反作用力将非常可怕。谁会动用这样的力量,仅仅是为了——用你的话说——‘轻轻一推’?如果要承受如此高阶的反作用力,那我肯定会挟雷霆之势,一下子将受害者拍倒。”
“这点我也想过。但假如这是一种天然的能力呢?”
亚历克修斯眯起了眼睛。“一个无意识的举动。”他沉吟道,“有可能,但我认为这种现象极其罕见。也许是之前的那个学生。”
卡纳迪摇摇头。“那你肯定早就注意到她了。你从来不会忽略这种力量。”
“可能隐藏得很深。”亚历克修斯大胆猜测。他揉着小腿背,缓解发麻的感觉。他房间的床用来睡觉都很不舒服,用来当椅子坐更是一个草率的举动。“不对,如果她本身有天赋的话,在我施错咒的时候就可以直接阻止我。而且我进去的时候,应该能够感应到她留下的一丝无法掩饰的恶意。我想我们可以将她排除掉。但是有一个天赋者在法庭现场,这是个很合理的推断。我可以想象,人群中有人全力支持处于劣势的一方,脑海里出现剑断了,处于劣势的一方得救后欢欣鼓舞的画面。纯粹出于本能——”
“很有可能。”卡纳迪站起来,绕着圈子走了几步,又坐下来。“如果是这样的话,”他继续说道,“情况不是更复杂了吗?如果我们不得不再次回到你脑海里的画面,谁知道我们去了以后会看到什么?”
亚历克修斯躺回床上,闭上眼睛试图清空脑子。最重要的,是找回权衡轻重缓急的能力。“在失去判断力之前,我们是否应该先将后果想清楚。最糟糕的情况——”
“就是诅咒直接反作用在你身上。”卡纳迪急躁地打断他的话,“给你本人,以及受你牵连的同僚带来天大的麻烦。佩里美狄亚的教长死于自己的诅咒——”
“别人怎么会知道死因?”亚历克修斯反驳道。
“我亲爱的同僚,健康状况极佳、吃穿不愁的人不会无缘无故蜷缩着死去。”
“告诉他们我病了有一段时间了。是自然死亡。事实上,甚至可以算是解脱。”他睁开眼睛,“你真的认为会走到这一步吗?”
“我亲爱的同僚——”
亚历克修斯坐起来,脚一挪,踏到地上,“我认为,该轮到我对你说实话了。卡纳迪,我毫无头绪。”
“亚历克修斯,你是教长——”
“是的,我是。作为教长,我算是世界上最了解元理规律的人。我却对它如何起作用都不知道。你也是。”在卡纳迪开口之前,他补充道:“我们的知识加起来——注意,是加起来——也不过是确定它会起作用。我们两个穷毕生精力,研究几百年来数千名哲学家和学者的著作,也只是确认它会起作用。我们的了解仅限于此。更别提如何控制这种力量了。”
“是的,但是——”
“现在,”亚历克修斯继续道,“有证据表明城里出现了一个能够控制这种力量的天赋者。而且,”他略带一丝苦涩,“多半是凭本能行事,甚至可能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在做什么。这还不够,更雪上加霜的是,我施的一个诅咒居然脱离掌控满城市乱跑,并且对我紧咬不放。”他狠狠地咬着指节,“你知道吗,当初我们就该将研究方向限定于数学以及道德范畴,毕竟这本来就是应该研究的方向——”
“没错,奈何我们没做到。至少,你没做到。”
“你不是挺乐意介入的吗。”
“行了,”卡纳迪用手摩擦着脸,“说这些没用。如果我们克服不了这个难题,还有谁有这个能力呢?”
亚历克修斯叹了口气。“你自己刚才也说了,我是佩里美狄亚的教长,而你是城邦学院的掌院。我们上任的同时也等于放弃了向他人求援的权利。”
“天赋者。”卡纳迪忽然说道,“也许他能帮忙拨乱反正。”
“我们刚刚不是一致认为,他多半还没有意识到自己的所作所为吗?再说,即使我们能说服他相信自己拥有特殊的能力,他也不见得就能按照我们的要求行事。”
“我们好像别无选择。”
“你说得对。”亚历克修斯跌坐下来,下巴磕在胸口。“但我们怎么才能找到你口中的天赋者呢?我们不能在城市里瞎逛直到奇迹发生啊。”
卡纳迪思考了很长一段时间。“说实话,”他说,“我想不出还有什么别的办法。”
“但这样可能要找好几年。我又没有——”
“我知道。”卡纳迪说,“仔细想来,还有一个变数。你在假设这位天赋者是这里的公民。万一不是呢?万一他是个外邦人,来这里做生意,过一两天就要离开呢?没准儿他已经离开了。”
“没有证据支持这个假设。”
“是吗?问问你自己,如果他是公民,从一出生就住在这里,我们之前为什么没有遇上类似的状况?这是他第一次展示能力的可能性太小了。”
“有这个可能。”
“确实,但可能性很小。他的力量是如此强大,以至于一个下意识的愿望都能实现——”
“那只是我们的推断。”
“再加上我的观察,别忘了。我就在那里,在法庭上。”
“你说得对。”亚历克修斯痛苦地说,“那么,说吧,你有什么建议。”
卡纳迪耸耸肩。“除了满大街搜寻,我没有别的主意。当然,这么做并不能保证——”
“设个陷阱。”亚历克修斯忽然说道,“不,不能说是陷阱。是诱饵。诱使他再次使用他的特殊能力,或者在无意识中让他的能力暴露出来。”
“好主意。你打算怎么做?”
亚历克修斯吸了口气,从鼻子呼出来。“我不知道。”他承认。
卡纳迪身子前倾,双手托着下巴。“一定有我们可以请教的人。”
“我要跟你说多少次——”
“一个专家,”卡纳迪回道,“我们需要一个专家。在这座城市里研究元理的有多少人?几千人。这里面一定有人专门研究这个方向。术业有专攻嘛。”
“你是说,我们召开一个秘密会议,告诉大家我们惹上了大麻烦,问问有没有人正好可以拿出解决方案。拜托,卡纳迪。”
“我们当然要谨慎。我们可以发表一篇满是漏洞的论文,看谁会跳出来和我们争辩。”
“好吧。你知道这么做需要多久时间吗?而且,万一被你料中,天赋者是个外邦人,正准备离开这里怎么办?我们根本没有足够的时间。”
“你的意思是,瞎猜?”
“有根有据的猜测也好,俘获天赋者的陷阱也好,”亚历克修斯的目光越过十指相搭的双手盯着地板中央悬挂吊灯的环。“总比坐在这里吵来吵去强。”他苦笑道,“太有意思了,不是吗?我们本该是这方面的高手。”
“我们确实是。”卡纳迪沮丧地回道,“这正是我担心的。”
五
洛雷登醒来的时候,衬衫上还沾着血迹。他察看了一下伤口,用干净的毛纺布和湿润的苔藓包扎起来,换上另一件。
公寓里没有面包,他不得不艰难地穿上外套(侧腰使不上力,费了老大劲才将胳膊伸进袖子里),吃力地走下楼梯,穿过七拐八弯的狭窄小巷,来到“岛”的南边他很熟悉的一家面包房。这里的人都认识他,不会因为他要买发霉的面包而生气。
“给你留了些。”面包师的儿子说,“你喜欢发蓝的那种,对不对?”
他早就懒得费唇舌解释了,只是笑了笑,递过去一个铜夸特。小伙子挥挥手,表示不收钱。“今天我们请客。”他大方地说,“这里的名人可不多。”
“这样的话,那我就再来一条新鲜面包。你说什么名人?”
小伙子笑出声来。“他们叫你‘伟大的巴达斯·洛雷登’。从昨天起,这附近的人都开始喜欢你了。”
“是吗?我做了什么讨人喜欢的事?”
“下注押你啊,不是吗?”
洛雷登挑了挑眉毛。“因为大家是好邻居?”
“主要是你的赔率高。见鬼,要是我知道你会赢,我押的就不止一个半铜夸特了。尽管如此,二百比一的——”
洛雷登拿起面包。“听起来在这个案子里你们赚得比我多啊。”他有点恼火地说,“怎么没人告诉我赔率是二百比一?我也可以押一把的。”
回家,走上看似没有尽头的楼梯。别的击剑手通过跑步或者在剑术学校的练习室晃来晃去来锻炼身体,他只需要从街上走回家门口就行了。面包房帮他留的那块面包一面覆盖着白点和有点瘆人的蓝斑,正是需要的那种。他小心翼翼地用匕首尖将蓝色斑点挑到左手心,再倒在一张干净的羊皮纸上。然后他打开包裹着伤口的布,极其谨慎地将霉菌拍在尚未愈合的刀口上,再重新包扎好。他不知道这个偏方到底有没有用,但自从这么做以来,伤口再也没有严重感染过。话说回来,司法用剑全都保养得干干净净,没有锈斑,所以很有可能只是巧合。他切了一片新鲜面包,倒出昨天剩下的半杯酒。
用面包霉菌疗伤是很久以前他从草原地区学来的小偏方。第一次听说这个方法时,他以为这是对新兵蛋子的恶作剧,类似的玩笑还有每一个新入伍的小家伙都会被哄去找军需官领骡蛋和著名的左手箭。后来他意识到这不是开玩笑,但他还是不敢把这法子用在自己身上。听说很久以前有一群人受伤了,除了鞍囊里坏了的面包以外,手头没有任何可以疗伤的东西,结果居然全都破天荒地痊愈了。洛雷登觉得这很可能只是个传说,草原人喜欢在他们那味道恐怖的奶酪里放霉菌,大概就是这么传开的。毕竟草原人治病的方法和他们的药一样,一向都稀奇古怪。另一个偏方是用柳树皮煮水治疗头痛,据他所知,确实有效。
自上场决斗以来,这是他第二次想起草原人。他想起又一把折断的好剑,还有他在酒馆对那个烦人的女孩做出的解释。草原人钎接剑刃与剑芯时用的是某种在较低温度下就能融化的焊剂,因而不太容易搞砸回火的工序,剑也不会轻易折断。的确,草原人用的是单刃弯剑,根本不适合上法庭,但这项工艺可以应用在任何设计上。他不知道城里有没有人懂得草原人的铸剑方式,如果有,又该如何瞒过他人耳目找到这个人。
然后他又突然想起,他已经决定金盆洗手,转行干别的了。他皱起眉头,又切了一片面包。
他很早以前就在考虑退出,特别是最近六年以来,每场决斗结束之后。但想和做是完全不同的两码事。他的借口通常是不会干别的、没有其他的谋生技能、现在开始学一门新手艺已经太晚了,等等。直到昨天以前,他还能做到强迫自己相信这些说法。当然啦,他心里知道这些全都是借口。
事实上,在过去的十多年时间里,他一直认为自己是战争中残存下来的多余的人,就像切剩的肉末或皮革的边角料一样不堪大用。这是一种愚蠢的生活态度,更不必说相当危险,就连他自己也瞧不起这样的生活方式。随着一场又一场的斗剑,他不断累积着战绩,身上不断增添新的伤痕,从整整一代辩护律师中杀出了一条血路。然而自始至终,他都无法正视自己的问题。
是时候承认失败了。如果靠打斗能找回内心的平静,昨天就该起作用了。
开一所学校或是一家酒馆,只要你能活下来,就有无限的可能。
他重新穿上外套(这次更疼),痛苦地爬上山坡,向剑术学校走去。通常情况下,结案后的第二天,他最不想去的地方就是剑术学校。那里有其他律师、助理、有令人生厌的凑热闹的人,身在这个行业就不得不应酬一二。他不想被迫与人寒暄,也不想忍受所谓用左手庆祝的传统。于是他将领子竖起来,偷偷摸摸地从边门溜进去。
出于种种因素,在学校做事的教练人数时有不同。原因涉及经济体系的健康程度、一年当中不同的时间点等等。这栋建筑中,有六所历史悠久、学费昂贵的学校,他们拥有专属的训练区域以及专用的器械和配件。还有些老家伙以及脑袋缺了根筋的流动人口在廊柱间来回走动,招募学员:保证你一天内练到天下无敌、一年内被杀就全额退款等等。介于上面两种类型之间的,还有十到十二家机构,以相对合理的价格提供一定程度的武器训练。这些机构大多数由业主自己经营,或者顶多加上一名助理以及一个身兼数职的雇员。这名雇员既是文书,也是注册员和会计。这些规模较小的学校共享主训练厅和器械,向理事会缴纳适量的租金。开一所这样的学校,你需要预付一个月的租金,在墙上钉一块写着你名字的布告牌。每天训练开始的时候,学员们可以在牌下集合。
在去理事会办公室的路上,洛雷登看到一个认识的人。此时掉头就走或者躲到圆柱后面已经来不及了。
“恭喜你。”
“谢谢。”他回答道。
这个人名叫伽利达斯,在律师行业干了六年,因一桩金融诉讼案失去了一只眼睛。现在他在排名第二的正规学校当助理,同时也帮忙记记账。他父亲曾经是骑兵队的一员。在一个寒冷的清晨,草原上一个被摧毁的哨所里,洛雷登眼睁睁地看着他死于箭伤。临死前他拼命请求有人能照顾一下他的孩子,洛雷登恰巧是离他最近的人。当然他很确定这位父亲以为自己在跟另一个人说话。
“我不知道你的排名会如何变动。”伽利达斯说,“阿尔维斯的排名在第六位左右,因此你至少能升到前十二名。”
“没有排名。我退休了。”
“噢,”伽利达斯吃了一惊。“从昨天开始?”
“从昨天开始,也是因为昨天那场斗剑。我也许愚钝,但至少懂得见好就收。”
伽利达斯点点头。“根据我打听到的消息,确实如此。说来奇怪,我们一群人本来打算一起去旁听的,结果不知怎么的没去成。”
“反正对学员来说也不是什么好的范例。”洛雷登回答道,“实力更强的一方反而输了,丧气得很。”
“正相反,这是很有意义的一课,提醒大家粗心大意、轻视对手会多么危险。那么,你有什么计划?过点轻松享乐的日子?”
“想得美。”洛雷登皱着眉头说,“不,我打算入你那行。事实上,我正要去见理事。”
“真的吗?”伽利达斯笑了起来,“你愿意的话,我可以在我们学校帮你说几句好话。”
“不用了,谢谢。我从来不喜欢替别人打工。不得不和客户打交道已经够惨了,但至少理论上,我还是自己的老板。我会像其他人一样钉一块布告牌,看看情况。”
“祝你好运。”伽利达斯微笑着说,“我总说希望能在这里多见到你。如果有我们不收的学员,我会记得推荐你。”
洛雷登点点头。伽利达斯很可能会说到做到,他一直很友好。当然,他肯定不知道,他上剑术学校(就是他现在工作的那一所)的高昂学费以及上学时的生活费全部来自洛雷登的军饷和奖金。再加上为了避免和他在法庭对决,洛雷登不得不推掉的几个颇有油水的客户,这些年来他已经花了一大笔钱在伽利达斯身上。如果伽利达斯可以推荐几个学生,让他这么些年的投资开始有点回报,倒也不是不可以接受的。
那天早上将近中午的时候,他出发去招牌工匠区定做他的布告牌。传统的布告牌画的通常是教练的坐姿,穿着出庭的衣服,携带他擅长教的武器种类,底下是他的名字以及价目表。然而近年来流行将剑手最出名的胜诉案件描绘在布告牌上,剑手的画像很高大,受了致命伤的对手则画得显得既渺小又卑微。有些教练甚至还付钱请人撰写赞美诗,用金色的字体铭刻在布告牌的边框上。洛雷登决定坚决抵制这类行为。
“巴达斯·洛雷登,”他按照自己的想法说道,“收费每天八分之三元,标准剑、双手剑及匕首,不需要特别好的服装。”
“只放画像和斗剑现场图吗?”
“不用画斗剑现场图。”
“你确定吗?”画师有点惊讶,“不额外收费。”
“不用画斗剑现场图。”
“我画现场图画得很好,放上去有极佳的宣传效果。”
“不用。”
画师思考了一阵子。“我可以画你头戴光芒四射、象征着元理保护力的冠冕。”
“想要这笔生意就别这么画。”
“坐到椅子上去。”画师恼羞成怒,“一会儿就来。”
他转身摆弄着放在摊位后头的瓶瓶罐罐。洛雷登往后一靠,想放松一下。天气反常地热,帆布遮阳篷的阴影让人觉得很舒服。从他坐的地方可以清楚地看到作为招牌工匠区交易中心的广场。佩里美狄亚有很多小型的工匠专区,这个区和其他专区一样有个广场,中央是一座喷泉,喷泉上通常有一座年代久远、被大家忽视的雕像,默默地俯瞰着下方。环绕着喷泉的是东一个西一个的帐篷和摊位,挡住了底层店铺夺人眼球的临街面。每隔一段相等的距离,会有台阶通向上层商店的走道。从这层往向上走,是位于第二层的房子和作坊。广场的四角都建有通往相邻专区的拱门,不用说,拱门四周同样建有商店,整座广场被店铺严严实实地包围起来。由于广场周围的建筑很高,每一面可以利用日照的时间只有半天。阳光照到哪一侧,那一侧就有招牌制作匠人坐在门口,利用自然光工作。
摊位和中央喷泉之间不时有货车、四轮马车以及手推车轱辘轱辘地穿行而过。有时候两车对面相逢,不得不停下倒退,这种时候往往会响起暴脾气的争执声以及车夫惯用的咒骂声。与其他区域不同,招牌工匠区没有专属的特殊气味,只有周围环境固有的一丝无法察觉的味道。洛雷登心思活动起来:这里有这么多人、这么多生意,有这么多种可以让人过上好日子的谋生之道,有这么多盘剥穷人的方式。每一种有用处的、有利可图的生意都有自己的专属区域,在这里,人们可以很便利地找到制作这种特别商品所需要的每一样东西。一切是那么井井有条,人人都安心地在自己的岗位上各司其职。
相邻广场的商店和摊位属于颜料匠人。他们将贝壳、核桃、土灰、天青石以及铅泡在水里,取出颜色,再用蛋清或石灰水混合,制作出供旁边那个广场使用的颜料。闻名世界的佩里美狄亚金颜料就是由手艺最好、经验最丰富的匠人制作的。他们将氧化物、水银以及锡在大理石板上碾碎,加入三倍浓度的醋和铅粉,混合研磨,最后将成品装入小石瓶中。
颜料匠人广场的一角是刷子匠区——为一个行业服务的另一个行业。他们每天做的就是截取不同尺寸的鬃毛、装上把手、熬煮胶水以及捶打金属箍,只是不得不穿过十二个广场才能去胶水匠人区。从这里经过的人个个走得飞快,他们将领子竖起来捂住鼻子,免得吸入浸泡在石灰水中的生皮散发出来的恶臭。而胶水匠人则只需转过街角,过了桥,一边就是石灰窑,另一边则是制革作坊以及屠宰老病牲畜的屠宰场。路上他们会经过锯木工匠区。在这个区域,他们多半会遇到招牌匠人来取刚刚用锯木机锯好的、刨得十分平整的木板。锯木机都集中在一个瀑布边,城市的匠人机智地利用水力推动一百多个带动锯木机的水车轮。
这里所有的人和物,都是整体的一部分。这些行业环环相扣,缺一不可,每一个行业的运作都要靠许多其他行业的合作。洛雷登坐在广场上,环顾四周,心头涌上一种不舒服的感觉:他是这里唯一一个脱离了整体的部件。其实,直到昨天,他还是佩里美狄亚各行各业的一分子,从事的是所有行业中最专业的一种,位于产业链的最远端。来到这里,意味着协议合同偶然间出了差错,商业机器需要来点鲜血润滑一番才能继续运行……他知道自己是在胡思乱想。等做好布告牌,从理事那里拿到一张给他划定地盘的羊皮纸,他就可以重新回到链条当中,拥有一个岗位、扮演一个角色、发挥某种功能。与其为此烦恼,不如享受大约一小时的“脱节”的悠闲。在佩里美狄亚,人们很少有这样跳出局外的机会。
“好了。”画师说,“在我上漆以前你要看一下吗?”
洛雷登点点头,站了起来。这是一张水平相当不错的招贴画,没有斗剑现场,也没有夺目的冠冕。他松了一口气。
“我的耳朵有这么突出吗?”
“是的。”画师将画笔在溶剂里洗了洗,用一块破布擦干。“听着,”他说,“我手头正好有一首写得特别棒的赞美诗,挽歌诗体,共五节。有人取消了订单,大减价。看,这样围成一圈特别合适。只要两个夸特。”
“不需要。”
“有些人的毛病在于对促进宣传效果的元素缺乏认识。”
“真可惜。”
画师叹了口气,将包在清漆壶口的蜡封切开。“要不要再买一套一模一样的微型画,挂在有钱人以及时髦人士经常出入的地方?为了表示诚意,只收你三夸特。”
“诚意不诚意的我不管,别指望我付钱就行。”
“微型画和赞美诗加在一起八分之七元,我再多送半码挂绳。”
(——挂绳来自制绳工场,往西三个广场以外。在那里,人们将成捆的绳子拉过广场,在另一头用木转轴卷起来。这又是一个行当,一百多人以此糊口,他们生活在这里,也被局限在这里。)
“谢谢,不需要。好了吗?”
“给我点时间,行吗?”画师哀叹道,“这个环节要特别小心,不然一下子就花了。”
在画师上漆的时候,洛雷登继续想:不止如此,每一个忙碌的匠人身后都有另一套复杂的系统。他们要给妻子、家人提供吃穿;要教孩子适当的技能;为女孩找夫婿,把男孩送去当学徒。他们要付租金、还要缴纳行业协会的管理费、执照费,以及税金。他们要赡养日渐垂暮的父母和岳父母,还要为丧葬互助会以及其他互助团体尽一份力。在这些子系统中,每一个部件都迅速被整体抓住,不敢脱离自己的位置,因为害怕失去一切而不得不平稳运作。真奇怪,在另外一些地方,有些人完全形单影只也可以生活。当然,他们都是野蛮人,比野兽强不了多少,一生中从未画过肖像画也从来没有上过法庭。所以,必须把他们挡在三重城的城墙以及城门之外,让他们待在原来的地方。想想看,万一哪个忙碌的市民在上班途中不小心看到这样一个人,说不定会生出“我为啥要活得这么累”的念头。
“好了。”画师宣布,“注意,现在还是湿的,大概一个钟头以后才会干。你现在可以拿走,但肯定会沾上不少灰尘。”
“知道了。”洛雷登点头回答,“要不我把它放在这儿,两个钟头以后再回来取?”
“行。”画师一边在一卷亚麻布上擦着手一边说:“盛惠五夸特。”
两个钟头无事可做。以前他会找一家酒馆(多么合情合理,消磨时间不就是酒馆的功能吗),但他记得自己已经改邪归正了。不浪费钱买酒、不在白天喝酒,以及不再一觉睡到过午时分。那么好吧,他可以走回剑术学校,问问那张文件出来了没有,如果他们说还要等一个钟头,那还有时间在清漆干透之前赶回招牌匠人区。但他改变了主意,懒洋洋地朝特罗弗大桥的方向走去。这是他平时很少来的地方。一个红得发紫的教练在工作时间是不可能有机会出来看风景的,因此他最好趁现在有时间多看看。
“打扰了。”
他四处张望了一下才低下头。一个脏兮兮的小姑娘正在拽他的裤腿。他叹了口气,从腰包里摸出一个硬币。
“对不起,”小孩说,“你是巴达斯·洛雷登吗?”
不用道歉,孩子,这不是你的错,他这么想道。“是的,”他说,“你怎么知道?”
“你是一名辩护律师,对吗?”辩护律师是个复杂的词,小孩说很慢、很小心,有点像一只母鸡生了一只六边形蛋,说完的时候语气中还带着胜利的自豪感,“我爸爸说,你是全世界最棒的。”
“以前是。”洛雷登皱着眉头回答道,“你爸爸是干什么的?是个辩护律师吗?”
女孩摇摇头。“他是做桶的。”她说,“但他喜欢去法庭旁听。有时候也带我去。”
“是吗?哦……挺好的。”
女孩点点头。“昨天他带我去看你干掉了那个人。”她兴高采烈地说,“我喜欢去法庭,因为每次我爸爸带我去看过之后都给我买蛋糕吃。”
“这么说,你喜欢吃蛋糕?”
“蛋糕是我最喜欢的东西。”
他从腰包里摸出一个半铜板。“你现在就去买块好吃的蛋糕怎么样?你肯定喜欢。”
女孩用力摇摇头。“我爸爸说不能吃陌生人的蛋糕。”
洛雷登叹了口气。“你爸爸说得对。”他说,“但他没说不能自己拿着钱去买。去吧,快去吧。”
女孩思考了一阵子。“我到爸爸的店里问问可不可以。”她说,“你要在这里等我啊。”
“这么办吧,”洛雷登建议道,“你带着钱去找你爸爸,给他看。怎么样?”
女孩犹豫了一下,点点头。“好的。”她说。
等女孩的身影消失在视线之外,洛雷登连忙过街,躲进离他最近的大型建筑中。这栋房子恰好是军械厂。运气好的话,她不会跟到这里来。
距他上次来军械厂已经有十年了。他畏缩了一下——先是伽利达斯,再是军械厂。该死,今天不知为什么,该死的当兵时期久远的记忆如恶狗般对他紧追不舍。上次来这儿,是跟叔叔一起来领二十筒箭的。明明答应得好好的却迟迟不送货,最终还得自己来取。(为什么连一根平头钉、一个弓盖,甚至一块饼干都得跟军需部门争取半天?)跟那时相比,这里的变化不大,仍旧是个又热又暗又嘈杂的地方:汗津津的后背在头灯照耀下隐约可见;火花四下飞溅,落在裸露的皮肤上发出嗤的一声,不时要闪躲正在运送的大块金属原料;高高的脚手架塔上有人大声喊着什么;工具掉落在地发出咣当一声;机械锤砰砰的敲击声隐隐震动着脚下铺的地砖。还有沸腾的胶水、燃烧的油脂、烟、锯木灰、刚切开的金属特有的气味、极度缺乏润滑的钻孔机和车刀发出的尖锐的咯吱声、快速有节奏的踏板声、任务繁重的砂轮冲刷声、圆头锤在木质模版上敲打金属薄片发出的咔哒声、金属回火发出的嘶嘶声。换个心情好的时候,他一定会觉得这是个令人兴奋的地方,所有的创造物都蕴含着勃勃生机。
“喂。”
“叫我吗?”他四处张望,但看不到声音来自哪里。
“对,就是你。你要干什么?”
洛雷登有点窘迫地笑了。“对不起,”他说,“我只是随便逛逛。我不是故意——”
“那就赶紧滚开,去别的地方逛去。这儿不是公园。”
他还是看不见是谁在和他说话,不过也不想继续这场对话了。“对不起。”他再次道歉,然后朝门口走去,却发现前面有一整车的木炭挡路。他绕过木炭堆,和一个稍微年轻一点的矮个子男人目光相交。男人手里拿着一把火钳,火钳上夹着一块烧红的铁胚,铁胚距离他的脸大约只有六寸左右。
“哎呀,对不起。”年轻人迅速将铁胚拿开。“是我的错,”他用一种听起来耳熟的口音说道,“有车子挡着,我之前没看到你。”
草原人,见鬼。很久没见过草原人了,说实话也并不是特别想见。近在咫尺、烧得通红的剑更巩固了这个想法。他阴郁地笑了笑,侧身挤过去,然后一路不停地向外走,直到重新回到室外。
他漫无目的地走了一阵子,一直走到城门口。如果今天注定要和不光彩的过去有交集的话,不如做得彻底点。他登上城墙,站了很久,思绪万千。过去的一切已无法挽回。然后,他看到了一家酒馆。
古怪的人,特姆莱想。说真的,城里有很多这样的人,绝对比老家多得多。他们在城里生存的机率比较大。在老家,古怪的人以及软弱无用的人会被大家摒弃,通常都活不长。
他站在锻炉边,看着温暖的炉火漫过已经加热过一次的剑身,钢铁的颜色依次从灰变成黄,再从黄变成暗红,然后变成紫色,最后是蓝色。一旦变成蓝色,说明二次冷却的时机到了。盐水浴事先检查过,温度正好(冷却时温度太低会增加钢的脆性),他将剑身从炉火中撤出来,投入水中。盐水上方腾起一团蒸汽,嘶嘶声越来越响,又渐渐归于平静,像落水的小狗发出的尖叫声。真有意思,炙热的火焰和微温的水居然能够将柔软可塑的钢铁锻造成坚硬的利刃。到底是什么原因呢,他不止一次感到好奇。
老家的人有自己的一套说法。他们说,人心如钢铁。要让一个男人更坚强更有用,就必须先用怒火煅烧他,再给他冷却淬火,让他沉浸在恐惧中,深刻认识自己的弱点。金属用盐水淬火,男人,则需要眼泪。这只是第一道工序。让男人坚强却易折,但还不能当工具或武器使用。接着必须挑起仇恨之火,小心翼翼地、缓慢地将他加热,然后再次冷却。正是这第二道工序令一个男人有用,能伤人却不易自损。只有历经千锤百炼,才有资格为部族之神效力。
用锉刀打磨过表面以后,他把剑身放在铁砧头上狠狠地敲打了几下,以确认回火[9]这道工序没有减弱剑刃与剑芯钎接处的牢固程度。接着取了一罐浮石研磨膏,到抛光砂轮上开始了冗长单调的抛光工序。按理说这是刀匠的工作,铸剑师无需处理这类琐事。但分配给他的那名刀匠得在家照顾生病的妻子,特姆莱主动提出为他代班。这是另一个令他感到好奇的地方。在老家,如果一个男人的妻子或孩子病了,其他人会自动把他的活儿干完,还会帮他带回属于他的那份牛奶和奶酪。而在这里,如果一个男人想在家照顾家人,只损失当天的工资已经是最幸运的事了。这样规定大概也是有原因的,只不过没人知道为什么。
昨天他目睹了一架巨型扭力投石机被竖起来的过程。这台机器精工细作,花了一个月时间才完工,可以将200担重的石头抛出350码以外。厂里的大部分工人都被叫去帮忙。他们有的拉绳,有的压住杠杆,其他人则将木支架对好位置,并以暗榫、木桩和铁钉将其固定起来。一旦支架合拢,经检验合格以后,就将绳索缠在上面。缠紧的绳索是投石机的动力来源。想再来个比喻?那太简单了。他们部族里的男人就像这些绳索一样,常年过着懒散和太平的日子,现在被缠绕起来,拉紧,随时准备发射……各种征兆和预言固然好,但不能随便看到什么都当真。如果你看到一只老鹰从敌军头顶飞过,爪子上抓着一只小鹿,这只是自然现象;要能看到一只小鹿在清晨时分违反自然规律在天上盘旋、翱翔,毛茸茸的蹄子上还挂着一只老鹰,这才能称为预兆。
它表面涂了沥青,以抵抗潮湿的东风。这台巨大的机器被军需部命名为“石弩(大型、定点式,编号三十六)”,但制造它的工匠们管它叫“老酒鬼”(要拼命灌才能把它灌饱,灌饱之后,喷射出来的力道可不小……),现在被放置在陆上城墙第三里处的哨塔上,填补了最后一个防御盲点。或者,至少在部里那帮毫无想象力的官员眼里,是最后的盲点。这座城市的人自认为已经准备好面对任何危机。只有极其迟钝的敌人才觉察不出这样的暗示。
在砂轮旁工作了两个钟头以后,剑身完成了抛光工序。虽然没有照他以往的习惯打磨得像镜子一样光亮,但正如他的同僚所说,为政府打工,做到这种程度已经够好了。剑被放在墙边的一个架子上,和这个星期做出来的其他产品摆在一起,之后会装上剑柄,经过检验,然后储存起来。储存方式是先上油,和其他二十把一模一样的剑一起插进一个塞满油腻麦秸的圆筒,然后将剑筒背到哨塔放在一个房间,就可以离开了。特姆莱洗了手,回到自己的岗位,继续工作。
他已经在一天内造出三把剑了,现在开始造第四把。“急什么呢?”他的同僚们不满他两倍于他们的高效率,说道:“难道你知道什么我们不知道的事吗?”他没有回答。
下班后,他打扫了一下,用茶油擦拭过工具,再将工具整理收拾好,穿上外套,走路回旅馆。白天有炎炎烈日的炙烤,夜晚地表蓄热会发散出来,傍晚时分则是最凉爽的时候,从石头中辐射出来的热量,像微温的耐热砖似的。这是城市最吸引人的时间段:你可以看到从商店和酒馆的门缝中透出来的温和可亲的灯光,听到欢快的说话声以及或美妙或难听的音乐声。无论在哪里,你都可以看到男人和女人并肩走着,不慌不忙,没有特别的目的地:丈夫亲密地挽着妻子,男孩试探地拉起情人的手,酒馆里的醉鬼对女侍拉拉扯扯。在老家,人们通常不是骑着马就是坐在地上,那画面更合乎情理,却没那么生动。
在旅馆门口,他看到一个披着长长皮大衣的男人倚着门站在阴影里。他想,看来,之前看到的确实是凶兆。
“朱莱,”他轻声问道,“难道他已经……”
男人点点头。“他走得很平静。”他回答道——再次听到乡音,他居然觉得有点陌生,渴望、遗憾还有一点点厌恶同时涌上心头——“是因为高烧,死于一星期前。”男人仿佛忽然记起了什么。“我很遗憾,”他说,“他是个伟大的族长。”
特姆莱耸耸肩,心里知道他是过誉了。伟大谈不上,或许可以说是一个好族长。除此之外,他生前还是一个还算不错的父亲以及一位尽责的老师。但是,他不属于能为神所驱使的那类男人,他被放入火中的时机太晚,加热的温度太高,很有可能被烤得太脆。但是,他的儿子可完全是另一类人。
“我想我该回家了。”他说,“你离开的时候他们在哪里扎营?”
“在科库尔滩头。”朱莱回答道,“今年洪水很大,他们判断未来一周内都渡不了河。如果我们脚程快的话,可以在那里跟他们会合。”
“就算在那里赶不上他们,找到他们的踪迹也不难。”特姆莱心不在焉地说。他总觉得这里还有些事没做完,其实没有。他已经拿到了所有需要的信息,事实上,比他预想的还要多。客居的这段时间,他勤勤恳恳地工作,老老实实地赚一份工资,贡献了自己的一分力量。一个男人走到哪里都要尽心尽力,把所在地建设得更好。
“他们很可能会在原地等。”朱莱说,“那里有很多木料,你不是说你需要……”
“对。”他皱着眉头说,“我最好尽快准备好出发。你有没有给我带一匹马?我把我的马卖了。”
“一人一匹,还有替换的。”朱莱回答道,“我们不能耽搁太久。”
“好,那行,我马上就来。”
他把朱莱留在门口,走进旅馆。真奇怪,这个巨大的石头车厢没有轮子,哪儿也去不了,还得付钱才能待在里面,但对他而言却有种家的感觉。他闻到烤箱里晚餐面包的香味,看到女人们正在铺桌子。一群男人——是他的朋友——正在玩掷骰子游戏,对他点头致意。以目前的局势来看,他真希望以后不再有机会见到他们。
旅馆的老板娘正在搅一大锅汤,偶尔从长长的木勺末端尝一小口,估摸着加上一两撮这样那样的香草。一看到他,她露出了笑容,保证说晚饭马上就好。
“事实上,”他说,“我不继续住了,请结账吧。”
“你要走了吗?”她有点失望,“噢,没事吧?”
“我父亲过世了。”
“很遗憾。是生病吗?”
特姆莱点点头。“我最好尽快出发。”
老板娘放下勺子。“看到你回去,你妈妈一定会很高兴的。”她说。
“她也过世了。”特姆莱回答道,“在我很小的时候。”
“真是难过。我想现在你是家里的顶梁柱了。”
“是的。”
“大家庭吗?”
“很大。对不起,我必须走了。还欠你多少钱?”
女人摇摇头。“没关系,”她说,“离上次付租金才过了两天。算我的吧。需要我帮你准备点路上的干粮吗?”
特姆莱婉拒,她坚持,最后为了能脱身,他不得不接受半条面包、一根香肠以及两个苹果。“很高兴能招待你住在这里。”她一边说一边递给他一个盖着干净麻布袋的篮子。“下次进城的时候,一定要来看我呀。”
“我可能会回来的。”特姆莱说,“很快。”
“我期待这一天。一路平安。”
“我会的。谢谢你为我做的一切。”
“别客气。”
特姆莱感到自己就像个刽子手。他将一些零碎东西收到包裹里,没有跟任何人打招呼,匆匆离开了旅馆。他心里默默祈祷:当尘烟自东方滚滚而来,所有佩里美狄亚人惊慌失措的时候,请务必尽快离开。我不想伤害你们,真的。只不过——
“好了吗?”朱莱牵来一匹身型高大的马,把缰绳递给他。
“好了。”他回答。
“我差点忘了,你收集到需要的情报了吗?”
“是的。”
朱莱笑出声来。“太好了,”他说:“下次你再踏上这片土地,形势将完全不同。”
特姆莱咬紧牙关。“但愿如此。”他说。
他们上马后沿着街道缓缓而行(隔了这么久再次骑上马感觉有点陌生),生怕路上的车辙和鹅卵石绊到马蹄。在城里骑马的人不常见,傍晚散步的人依旧慢悠悠的,不急着给他们让路。比周围的同胞(不,已经不再是同胞了)高出一头的感觉让特姆莱觉得有点傻,有点太打眼,像游行队伍里不可一世的贵族子弟。他那高大威猛的草原种马跟在出来闲逛的一个矮胖的秃头面包师以及他那圆滚滚的太太后面,不耐烦地刨着蹄子、甩着头。等到面包师夫妇停下来买薄煎饼,他们才得以挤到前面去。否则,要花大概一整夜的时间才能走到城门口。
城门终于出现在前方的视野里。一个男人从酒馆里走出来,低着头,径直冲到特姆莱的马面前。他用力向右后方收紧缰绳,把马勒得直打转。幸好他拉得及时,那愚蠢的酒鬼才没有身受重伤,但他靴子尖上的包头(在军械厂,各种重物随时会掉下来砸到脚尖,这种铁制包头是必要的防护措施)还是从侧面戳到了那个人的脑袋,将他撞翻在地。特姆莱惊叫一声,滑下马,将缰绳递给朱莱。
“你没事吧?”
男人揉着头。“还不是你害的。”他嘟囔着,“你怎么完全不看路?”
因为喝了太多酒,他言语含糊,很难听清。特姆莱知道城里发生的大多数打斗都是由酒引起的。因此,他只能道歉,将地上的人扶起来,掸去沾在对方外套上的泥土和脏东西,最后将那人原先拿着、后来掉在地上的一块扁平的东西捡起来。不巧的是,他的马已经在上面踏了好几下。
“你这小丑!”男人惊呼起来,“看看你干了什么好事!妈呀,你看我的布告牌!”
从酒馆漏出来的灯光照在一幅崭新的肖像画上,画工了得,可惜画中人脸的位置多了个马蹄大小的洞。特姆莱注意到那人的手垂到了腰间本该挂剑的地方。幸运的是,那里没有剑。
“真是糟糕。”特姆莱喃喃说道,“我很抱歉。请一定接受我的赔偿。”
“那是当然!”那人吼道,“更别提钱财损失、精神伤害,还有在公共道路上疏忽纵马的罪名。”
特姆莱觉得,这话从这个醉鬼嘴里说出来就有点过分,毕竟,他刚才还想从他的马蹄下走过去。但他注意到了几个细节:那张布告牌、对方嘴里的法律术语以及将手伸到腰间皮带的本能反应。不管是烂醉还是清醒,有理还是无理,他都不想和一个职业辩护律师打起来。“当然。”他连忙说道:“要赔多少钱?”
醉鬼好奇地看着他,发胀的脑袋闪过一些快要忘却的记忆。
“你,”他说,“你是军械厂里的那个草原小伙子。”
“对,”特姆莱回答道,接着他也想起来了。“今天下午我在那里看到你的。你刚进来就出去了。”
那人点点头。特姆莱松了一口气,感觉危机解除了。一个醉鬼可能会因为酒后怒气而对冒犯他的陌生人动刀子,但不会对认识的人怎么样。那人的脸色好了些,几乎露出了微笑。
“你损坏了我的布告牌,”他说,“花了我一整天的时间才把这该死的玩意儿画好。要知道坐在那里让人画像是多么无聊……”
“能想象得到。”
那人耸耸肩。“算了,”他说,“这样,我告诉你,只要你帮我个忙,我就不计较什么布告牌了,同意吗?”
特姆莱犹豫了。他正要离开这座城市,恐怕帮不上什么忙。但反过来说,直接拒绝肯定会激怒那个醉鬼,让他陷入比刚才还要糟糕的麻烦中。“嗯。”他说。
“你是铸剑师,对吗?”
“对。”
“就知道。”那人缓缓点头,“从草原来的铸剑师。那么你一定知道怎么用银把剑刃和剑芯钎接在一起又不容易折断。”
“是的,”特姆莱说:“你是怎么——”
“朋友,”醉鬼严肃地说道,“你很可能会成为我的救命恩人。你看,我是个辩护律师。法庭上的击剑手——或者说,以前曾经是。我现在不干了,准备做教练。以后的日子除了要早起以外,应该挺好过的。不管怎么样,我还是需要一把不会打到一半就断掉的剑。最近已经有两把上好的宝剑被我弄断了。”他心痛地补充道,“另一把折断时离我的脸只有这么近,就是你我现在的距离。”他靠得很近,就算特姆莱对酒不甚了解,也闻得出他喝的是两种很受欢迎的廉价酒。“然后我想到,那些草原上的混蛋,他们知道怎么造出不容易折断的剑,至少十二年前他们就已经掌握了这种技术。这就是我要你帮的忙,布告牌的事就此了结,怎么样?”
特姆莱脸上突然没了表情,回答的声音也不带一丝情绪。“就这么说定了。”醉鬼似乎没注意到他的变化。
“好样的。”醉鬼笑着说,一边大力拍打着特姆莱的背。“我的名字是洛雷登,巴达斯·洛雷登。到剑术学校来,随时能找到我。要是什么时候你想学击剑,我给你个折扣价。”
“谢谢。”特姆莱轻声说道,“和你交手会是我的荣幸。”
醉鬼现在心情大好,在特姆莱上马时替他扶马镫,还开心地挥手送他上路,接着他扔掉了破损的布告牌,趔趄着来回转了几圈,好像不知道要往哪儿走,最终又回到了酒馆。特姆莱一言不发地骑马穿过城门,来到了桥上。
“刚才是怎么回事?”朱莱问道。
“那个人,”特姆莱说,“想要我给他打一把剑。”
朱莱耸耸肩:“他是个傻子。”
特姆莱在马上回过身来。借着水面反射过来的火把的光芒,朱莱看到特姆莱的脸上满是泪水。“朱莱,你认出他是谁了吗?”
“一个醉鬼。哦,对了,是个什么劳什子辩护律师,但我感觉更像是收钱办事的打手。”
“应该是退伍之后改行了。想想吧,朱莱,一个知道用银做焊药的男人,还说他是十二年前知道的。明白了吧,朱莱。”
思索片刻,朱莱忽然低声咒骂起来。“麦克森手下的侵略军。”他低声说道:“你觉得他是远征军的一员?”
“十二年前,朱莱。他在草原上了解到银焊药的存在。相信我,他绝对不是商人。”
“我的神啊,如果我是你的话,刚才当场就会杀了他。”
特姆莱摇摇头,笑道:“他会继续活着。事实上他帮了我一个大忙。你知道吗,住了这么久,我几乎忘了来这里的初衷了。”
朱莱差点咬到舌头。“这不可能。”他说。
“我说的是差点。”特姆莱回答道。(忘了麦克森?怎么可能。他就是一个污点,一个无论你洗多少遍澡、无论用浮石怎么磨,也擦不去的污点。十二年过去了,他的存在,连同骨头和头发燃烧的味道,一起深入骨髓,如同衣橱里那股挥之不去的雪松味。)“在军械厂,因为闷热,大家都脱了衣服工作,除了我。”他扭身将外套脱到一半,然后拉下一边肩膀的衬衣,露出一个惨白疤痕的边缘部分。“我们相处得那么和谐,我可不想跟他们解释这伤疤是怎么来的。”他拉上衬衫和衣服,将围在脖子边的领子抻直。朱莱注意到,脱离马鞍生活这么久,他的动作变得有点笨拙。特姆莱回头看着城门两边燃烧的火把。“等我放火烧城的时候,我要将城门从外面拴上,朱莱,最起码我可以出这份力。”他又用不得不扔掉一条还能穿的裤子的语气加了一句:“真是可惜,我还挺喜欢他们的,真的。但总而言之,事情到了这种地步,宁愿我自己动手也比别人强。”
朱莱有点不解地看着他。“这是你父亲的愿望。”他尴尬地说道。
“我敢说,”特姆莱厌恶地回答道,“他年轻的时候还是颇有几分血勇的,当了族长才开始软弱,到后来更是被生活的艰辛折磨得奄奄一息,一辈子不得志。他永远也做不到火烧佩里美狄亚。但我能。”
他的同伴凝视着他。“你真这么认为吗?”他说。
“哦,是的。他们甚至还教会了我怎么做。”
六
筛遍城里的每条街道,卡纳迪是这么说的。走过大街小巷,踏遍每一个广场,直到你感应到来自“钓鱼线”尽头的牵引力,那就说明你找到了天赋者。这是唯一的方式。
也许有用吧。亚历克修斯坐在喷水池边的台阶上喃喃自语,手里还拽着左脚的靴子。但是我脚痛。而且,如果让别人发现我这三天以来不停地在街上走,他们会怎么议论我呢?
他不禁怀疑,有没有可能他把整件事本末倒置了?是的,他现在仍然会受到突如其来的攻击:头痛欲裂、发烧出汗、胸口和腿上尖锐的疼痛、呕吐以及拉稀。但这些症状越来越轻,发作频率也在降低。随着噩梦渐渐消逝,他最终又可以安睡了。加强三倍的防护和能量场可能起了作用,但保持护盾对他精神力的消耗可能比攻击本身更让他吃不消。而且他觉得,如果不是卡纳迪也在每天不间断地帮他维持护盾,效果不会那么好。不过更有可能的是,由于洛雷登从与阿尔维斯的对决中奇迹般地生还,并且转行,诅咒本身的力量开始减弱。随着洛雷登逐步摆脱诅咒的影响,诅咒因失去能源而逐步衰减。亚历克修斯甚至在琢磨是不是可以彻底切断与诅咒的联系。他确定这是可行的,尽管之前没人实验过。
他将靴子慢慢套回肿胀的、火辣辣的脚上。不,这不是解决办法。唯一的希望是找到那个可恶的天赋者,可这比他预想的要难得多。也许天赋者已经离开了城市,卡纳迪很肯定这点。亚历克修斯则衷心希望他没走,只要一想到今后要一辈子忍受这种痛苦,他就高兴不起来。
如果我会魔法就好了,他暗想。先施个移动咒,以便轻松到达各种地方,让走路什么的见鬼去吧。或者,更妙的是,我可以舒舒服服地坐在房间里,占卜出那家伙的身份,然后引一道雷劈向他。话说回来,如果我会魔法,这些我都不必做,只要直接把诅咒剥离并销毁就皆大欢喜了。当然,最初把我拖下水的那个难以捉摸的可恶女孩不见得会高兴,但她高不高兴跟我有什么关系呢。我早该听我妈的话,不要和陌生女人搭话。
街对面的作坊里有两个男人在制作锯木机,准备装在瀑布下方的锯木场里。紫杉木边材朝下、芯材朝上,已经被切割成弓形。锯刀从厚实的顶部垂下,底部通过一个曲柄轴和水车连在一起。弓形装置起到弹簧杆的作用,将锯刀向上带动,切割放置在长长的水平传送平台上的木料。水车轮叶的每转动一次都会将锯刀往下带动,曲柄在回转时又将它带上去,这样一上一下,相当于两个人站在普通的长条锯子两头拉动。两名木匠正在做收尾工作:将两根斜支柱合拢,以承托来安装弓形弹簧杆的横梁。
尽管不是工程师,亚历克修斯仍然很欣赏这种新鲜设计。看来又有新式机器出现了。设计的改进很可能让生产力提高,使大家获得更便宜、更平整的木板。有那么一刻,他感到无比嫉妒。为什么他当初不去钻研技术呢?技术可以通过思考和试验加以改进。在城里的每个角落,你都可以看到忙于工程技术的人。在每个广场,你都能看到有人用木棍在地上画图,或者用指甲在木板的背面勾勒。他们永远在追求更好的设计:更经济实用、更优雅、更好看。相反,作为佩里美狄亚的教长,他一生都在解释魔法不存在、元理的大部分领域是人类无法理解的——就算可以人为操纵达到某些效果,在实际应用上的意义也不大。但解释又有什么用呢?可他照样穿着丝织品和亚麻衣物,而那些忙碌的木匠们却光着脚,穿着粗糙的毛织物。
还敢自称巫师?真是不折不扣的骗子!该给他们戴上手铐,赶出城去。
两名工匠完成了最后几个暗榫的拼合,年纪大一点的让助手用手摇轮轴进行测试。以人力摇动锯木机看起来相当吃力,用瀑布来推动显然更合理。对此,你完全可以说这就是有效、良好地运用了元理。年轻人发一声吼,木头在压力下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轮子被推动了。
“啪”的一声巨响,紫杉木弹簧杆干脆地断成两截。悬在上方的锯条失去了支撑,慢慢塌下来,倒在一边,沿着曲柄轴和水车轮的连接处撕开。那名年轻工匠猛地扑倒在地,逃过了一劫。只差一寸左右,他的肩膀就会被砸到。年纪大一点的工匠咒骂起来,年轻人也骂骂咧咧地一拳砸向他的师傅,随后还狠狠踹了木支架一脚。这一脚对他自己的伤害可比对机器大多了。在他们大叫大嚷、互相咒骂的时候,心情平复下来的亚历克修斯站了起来,继续出发搜寻。
经过下一个广场的一家锁匠铺时,他感知到了牵引力。尽管与他想象的感觉不同,但信号却明白无误。他脑子里出现了某种紧张的压迫感。那感觉就像暴雨迟迟不下,空气中压力倍增,大量水汽被压缩成——怎么说呢——有点类似苹果酒或苹果白兰地的浓度。他的头部两侧也隐隐作痛。
他立即停住脚步。毫无疑问,异样感的源头就在这儿。一眼扫过去,他看到店铺里有三个人。年长的老者是锁匠,亚历克修斯曾经从他手里买过一把挂锁(那么,肯定不是他),还有一男一女,看起来明显是外邦人。有意思,看来卡纳迪的推测是对的。
男人身形高瘦,颧骨很高,长着一张和气却有点滑稽的脸。女人明显是他的双胞胎姐妹——他想起很久以前读过一个关于双胞胎和天赋者的有趣理论,说两个人之间如果有天生的、发自内心的心灵共通,就会对元理产生一种奇妙的吸引力,有点类似铜对闪电的吸引。她长得十分像她的兄弟,却让人觉得很漂亮。反观她的兄弟,最多只能算是相貌奇特。亚历克修斯一看到她,两侧脑仁立刻剧烈抽痛起来。就是她。
他想,要是能够预料到这样的见面方式,提前准备好说什么,该有多好。现在他只能寄希望于锁匠认出他的身份,并且以一种让外邦人一看就知道他是当地大人物的方式来接待他。他有充分的理由相信,锁匠认出他的可能性很大。于是他把手伸进口袋,确定身上有钱以后,迈步走进店铺。
开头很顺利。锁匠正在和那个外国男人进行某种复杂的谈判,中间来一点小插曲在策略上对锁匠有利,于是他立刻停止谈判,以夸张的方式欢迎他尊贵的客人,并直率地询问亚历克修斯对上次购买的挂锁是否满意。“蒙佩里美狄亚教长大人赏识!”这话说出来,立刻在空气中荡开,就像清晨弥漫的海雾。
两个外邦人互相看了一眼。有门儿了。
“没什么急事,”亚历克修斯说,“我不打扰你。”
犹豫片刻,外邦人和锁匠继续讨价还价,听起来他们谈的是四打挂锁,连同钥匙及配件能优惠多少的问题。亚历克修斯正在琢磨该如何跟女性外邦人搭上话,却发现他根本用不着主动开口。
“打扰了,”她说,“但我实在好奇。我听说过很多关于你和你的能力的传闻。你真的会魔法吗?”
要不是头疼得厉害,他简直想感叹一句太妙了。他努力忽略身体的不舒服,微微一笑。
“不能算魔法,”他说,“一般说来,我们从事的是哲学和科学研究,让我们对自然法则的观察比普通人略深一些。因此,我们可以制造某些——嗯——效果,但这纯属偶然。在旁人看来就和魔法一样。但我们不能将铅变成金,不能将人变成青蛙,也不能在空中飞翔或者召唤闪电。”
她花了点时间才听懂整段话,显得有点失望。“哦,”她说,“我一直想见识一下真正的魔法师。啊,对不起,这话听起来太粗鲁了。”
此时正是露出长辈般慈祥微笑的最好时机。“完全不会。”他说,“我也一直想见识一下呢。但我能接触到的最接近魔法师的人物,就是被我们称作天赋者的人。”
“噢?什么是天赋者?”
亚历克修斯眼睛的余光扫到正在谈判的两个人,谈判似乎进入了更激烈的阶段。同时,他觉得头痛欲裂——
她正在施加影响。她想不受干扰地和我聊天,因此让谈判变得更为复杂。她是怎么——
“啊,”他说,“我要是知道就好了。你瞧,天赋者很罕见,不容易遇到。至少在这里——在城里遇到的几率很小。似乎本地不出产天赋者。”
“原来如此。那么他们来自哪里呢?”
亚历克修斯扬起了一根眉毛。“很奇怪,”他随口编道,“在被记录下来的案例中,似乎有很多源自岛屿。如果我没认错的话,你们——”
女孩容光焕发。“没错,”她说,“我们就来自那里。噢,我想从我们的口音啊衣服啊之类的,应该很容易看出来吧。”她补充道,“不过奇怪的是,我从来没听说过我们的人会魔法。”
“不要用魔法这个词。”亚历克修斯说,“关键是,就算你和天赋者在一个地方生活了五十年,你也不会觉察到。天赋者最擅长的是让事情发生——全是那些谁都不会注意到的,普通、日常的小事。比如一块石板瓦片从屋顶滑下来、两个人因为牛奶的价格争吵等等——但他就是能让这些事发生。而且很可能,”他很不情愿地按捺住火气,补充道:“他自己都不知道。”
“太好了。”女孩说,“这么说我有可能是天赋者,自己却永远也发现不了?”
疼痛越来越剧烈,不再是小打小闹,而是达到了完全无法忍受的地步。亚历克修斯用尽全力才没有表现出来。尽管如此,他还是不禁感到,这一切都进展得太顺利了。
“有可能,”他说,“当然,可能性极小,主要是因为太少——”
“主要是因为你能研究的案例太少。”女孩抢过话头,“我的意思是,如果他们做的都是些日常小事,不是呼风唤雨,也不是把人变成青蛙之类的,你又怎么辨认呢?难道说像你这样的人一见面就可以判断出谁是天赋者吗?”
亚历克修斯疑惑地想,也许,疼痛是她让我分心的策略,让我不能专心思考,也觉察不到自己被人牵着鼻子走。但是,她为什么要这么做?
“我从来没见过,所以我不知道。你瞧,这就是问题所在。这是一种罕见现象,我们几乎完全不了解它。我只知道,”他明白自己很有可能正在一步一步走进最危险的陷阱,但他只想快点结束这场对话,让他可以带着自己的脑袋离开这里,摆脱疼痛。他补充道,“我只知道,每六个,或者说每十二个岛民中就有可能出一个天赋者——或者任何比例都有可能。也许所有的岛民或多或少都有点能力。”他尽可能用平稳的语气说道。
“是吗?”女孩看起来很感兴趣,高兴起来,“那么如果——不,请原谅我的唐突,我知道你很忙。”
接着,他表示如果她和她的哥哥愿意成为研究对象,他和他的同僚一定会很高兴。亚历克修斯几乎感觉到嘴唇被“鱼钩”给勾住了。当然,现在发现已经太迟,而且这该死的头疼——
“如果,”他补充道,“你和你的哥哥有时间的话——”
“噢,我们下午没什么计划。文纳德,”她捅了捅她哥哥的肋骨,问了一句,“我们下午不忙,对吗?”
“什么?噢,不忙。我们之前不是计划去中城看看吗?我以为你想参观一下学院和——”
“这样的话,”亚历克修斯几乎可以感觉到有根线在拉扯着,自己仿佛变成了儿童剧里的提线木偶。他说:“请允许我成为你们的导游。里面有些有意思的地方是不对公众开放的——”
“噢,太棒了!”女孩的眼睛闪闪发光,而他的头痛更厉害了——“噢,文纳德,我们去吧!一定很好玩。”
不久之后,亚历克修斯陪着两名新同伴穿过第二重城门。他每走一步台阶,就感觉到骨折之后受到震动的剧痛。能稍稍安慰他的是:用不了多久,卡纳迪也会开始头痛。一句话,他活该。
骑了一天的马,特姆莱感到全身酸痛而僵硬,但他不敢表现出来。毕竟,他是一个马上民族的头领。
“在这里停一停吧。”脊椎底端疼痛难忍的时候,他宣布道,“这里有水源,而且我们可以在树下扎营。”
朱莱耸耸肩。“离太阳下山还有一个多钟头,”他回答道,“如果我们快马加鞭,天黑前可以到达奥克巴滩头。”
“就在这里扎营。”
“是。”朱莱收紧缰绳,飞身一跃,脚尖点地轻松下马。特姆莱佩服之余不禁想道,我以前也能的。仅仅在几个月之前,我也能做到。等到他的同伴转过身去,他才从马背上滑下来,着地的时候差点崴了左脚。
真有意思,他想,我认识朱莱的时候还是个孩子,而他是我父亲手下的第一骑士。天哪,那时候我是多么崇拜他,现在他却要听我的指挥。
他决定测试一下。
“朱莱,”他尽量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说,“去给我装瓶水来,好吗?”他把瓶子递过去,以为会挨一耳光。结果朱莱却一声不吭地接过瓶子向溪流飞奔而去——没错,飞奔,而且是在骑了一天的马以后。太有意思了,特姆莱想,我可以像我父亲一样随便支使他……
是的。不过,不代表我一定要这么做。“没关系,”当朱莱准备去捡点篝火的树枝时,他喊道,“我来吧,你去照顾马。”
系马腿、卸辔头的时候,朱莱脸上带着一丝笑意。当然,他看穿了我的小心思。这么多年相处下来,这是很自然的事。他所不了解的只有我在城里的经历。不过这段经历也没什么值得一提的。
“好了,”当篝火燃起来的时候(神明保佑,至少我还记得怎么生火),他说:“你最好跟我讲讲老家的事。”他们在四周用干燥的荆棘围了一堵低矮的墙,在外旅行的草原人如果没有篷车可以过夜,都会这么做。
“除了最重大的那件事,其他都不值一提。”朱莱回答道。接着他马上做了一个语言简洁、内容冗长的汇报:家畜的损耗(被狼叼走的、病死的、走丢的,以及涉水过河的时候被水流冲走的)、老死的马匹数量、新骟马的驯服状况、奶及奶酪的产量、兽皮硝、鞣以及储存的数量,争吵、打架、阴谋、通奸、婚配等鸡毛蒜皮的小事,赛马、马球、象棋、射击锦标赛、音乐竞赛等比赛的结果,简单的迁徙路线,以及沿路经过的重要道路、浅滩、山隘的通行状况,死去的老人、新生的婴儿、几宗重大事故,或严重或轻微的伤势、久病不愈且很可能一命呜呼的患者;一个人因为砍伤仇敌的马腿筋而被踢瞎了眼;两顶帐篷被一阵怪风吹走,所有的损失和损伤都从部族留存的特别抚恤金里面出;一场来自强盗的偷袭因一名放牧少年的及时察觉和预警而被迫中止(少年获得了适当的嘉奖,族长还从自家的牲口里拿出一匹马奖励他),只损失了几支箭,没有损失牲畜,双方都没有伤亡。
“就这些。”他总结道,说完从瓶子里喝了一口水。“你呢?你不是说你拿到了所有的情报吗?”
特姆莱点点头。“神明在上,我不敢说接下来要做的是件容易的事。”他说,“但我敢说我知道该做些什么。”
“城里呢?”朱莱避开他的眼睛,继续追问,“城里的情况到底如何?”
“啊。”特姆莱摇摇头,“朱莱,你简直不敢相信城里是什么样的。它很……”他迟疑地说,“很不同。”
“只是不同?”
“完全不同。”特姆莱绝望地比画着手势,“主要是在小的方面,当然也有些巨大的差异。”
“特姆莱老爷,”朱莱用低沉且略带讽刺的嗓音打断他,“我真不敢相信,仅仅在敌人的地盘潜伏了三个月时间,你就已经彻底忘记如何做一个有条理的汇报了。”
特姆莱先是愤怒地抬起头,接着又对自己的怒气感到惭愧。这是他父亲的说话方式,温和却语带讽刺,比用榛木鞭打你一顿更痛。他忽然点了点头。
“你说得对。”他说,“很好,就当练习一下,为回去以后做准备。”他停住话头,专注地思考片刻。“利剑之城分别临着两道河口的那两面城墙大约有四十二尺高,底部宽十八尺,上面宽十五尺,城头上可容两辆马车对驰。每隔一百五十码设一座哨塔。哨塔高出墙垛二十四尺,能够为一打弓箭手、一台攻城器械以及一整个团队的机械师提供全面的保护。每一座哨塔储存有一千五百支箭、五十颗供投石机使用的砲弹,同时还守卫着联结墙头和地面的阶梯。”
“临着陆地的城墙有四个城门,每个城门都有棱堡[10]拱卫,棱堡能够容纳两百名弓箭手、五台常规尺寸的攻城武器、一台针对攻城塔以及攻城槌的重型器械。河上的桥梁尽头是吊桥,水深大约有二十尺,河床较坚硬。城墙和哨塔维修状况良好,吊桥的机械部分保养得很好且具有足够的保护措施,攻城器械受到定期检查,由一队固定人员进行演习……”
朱莱点点头。“继续。”他说。
“入侵的军队进入城墙后,”特姆莱继续说道,“一旦遭遇到下城的顽强抵抗,就很难继续推进。街道狭窄,很容易设置路障。马路和小巷的布局使得入侵军队相对容易被侧翼包抄,一不小心就会被围困起来。在下城纵火可能会导致自己的士兵被困在火中无法逃脱。”
“他们将防御体系设计成只需要较少人来操作,超出合理人数太多不仅不能提供帮助,反而有可能形成障碍。我估算出合理的防守人数大致为五千名弓箭手以及三千名武装人员,这个数字和城里受过军事训练、随时待命的人数差不多。一旦警报响起,这股力量就会被动员起来,在二十分钟内到达各自的岗位。另外还有约一万名体格健壮、受过训练、拥有武器的后备军。至于各类武器的储备,我查不到确切的信息,多半是因为根本没有这些数据。他们囤积武器已有多年,无论从哪方面来讲,储备量都是极其庞大的,这还没算上军械厂的每日产能。”
“很好,”朱莱嘟囔道,“不过,他们善战吗?”
特姆莱点点头。“哦,是的。”他说,“这点无需质疑。他们不是特别好战的人,但在历史上,他们曾遭遇过无数次来自陆地和海上的围城战。他们从小就有备战意识——最近的一次是三十年前,西方城邦联盟派出了一支数量和质量都很惊人的舰队,但还没接近弓箭的射程,就被安装在临海城墙上的远程攻城器械彻底摧毁了。他们宣称一天内击沉了二百多艘战舰,如果你见过他们的器械,你就知道这个数字是可信的。”
“假设,”朱莱说,“下城已经被攻陷,然后呢?”
特姆莱点点头。“跟临着陆地的外城墙比起来,下城和中城之间的城墙在高度和厚度上都略逊一筹,但由于地势陡峭,墙脚下又有密密麻麻的建筑,看起来依然气势惊人。哨塔的分布与外城墙相似,大约每一百码有一个哨塔,负责守卫的只有一支象征性的卫戍部队,但弓箭以及其他武器储备都相当充足。主要的谷仓都在中城,主水箱也是,下城用水就是从这里抽取的。紧急状况下,一旦需要撤离,中城有足够的空间可以容纳下城的全部人口。应急计划的存在已经有很多年了,为市民所熟知,尽管有好几年没有进行全面撤离的演习。至于上城,我一无所知,因为只有少数几个上层人物才被允许进入。据说上城也有大型的雨水蓄积装置以及独立的谷仓,皇帝的近卫军是一支由精英部队组成的永久驻军。”
“这样啊,”朱莱一边用长棍子捅着火,一边说道,“你确定你有办法撬开这个保险箱吗?”
“办法不是我想出来的。”特姆莱笑着说,“是他们自己很多年前想出来的。然后他们把这事给忘了。”他叹了口气,靠在背后的马鞍上,“这就是佩里美狄亚,聪明反被聪明误。”
“怎么不说了?你是打算现在就把这个秘密告诉我,还是要等到议政会上再说?”
“你恐怕要等等了。”特姆莱一边打呵欠一边说,“相信我,不会等太久的。实际上这办法相当简单。”
朱莱抱怨着掰开一小块面包。“他们居然能靠这玩意儿过日子,我甘拜下风。”他说,“吃的时候涨得要死,吃完过一会儿又饿了。”
“习惯了就好。”特姆莱睡眼蒙眬地说,“只有有钱人才能每个月吃一两次肉,还都是用盐和香料腌过的,难吃得要命。奶酪两个铜币随便吃,但完全没味道。还有,他们吃鱼。”
“我也听说过。”朱莱皱着眉头回答道,“我吃过一次鱼,味道终生难忘。让他们尽管吃去吧。”
“他们吃的是海鱼。”特姆莱喃喃道,眼睛已经闭上了,“大部分都做成了咸鱼干或者熏鱼。习惯了就好。关键是便宜。”
“喝的呢?葡萄酒或是苹果酒,对吗?”
“你要小心这玩意儿,太邪恶了。”
“女人呢?”
特姆莱的呼噜声响了起来。
“好,”巴达斯·洛雷登掩饰着心里的真实想法,说,“我来看看你们这个班。”
一眼看过去并不怎么振奋人心。这群人里,有长手长脚的十八岁小伙子,下巴上留着一绺打理得令人羡慕的胡子;另一个学员几乎和他长得一模一样,但脸部光洁;一旁高高壮壮、脸色阴郁的少年,看起来大约十六岁,穿着一套明显是全新、尺寸却小了点的衣服——大概在卢萨的富农家庭看来,这是城里流行的当季新款;一个短小精悍的孩子,长着一张娃娃脸,要是他再高六寸、再重四十磅,说不定就能达到那几家知名学校的招生标准;还有位姑娘,瞪着眼看他;最后是位体型胖乎乎、出身良好的二十四岁年轻人,年纪有点大了,而且一看就知道对击剑毫无兴趣。真是妙极了。
他深吸一口气。“首先,”他说,“报上你们的名字。”
其实就算不问,他也能猜出这里面大多数人的名字。那个又高又壮的乡下人名叫杜卡斯·瓦列尔。到卢萨任何一个市集的用工市场上扔一把碎石,至少能打中三个姓瓦列尔的,而其中肯定有一个叫杜卡斯。留着胡子的小伙子叫梅纳斯·克莱斯登——城里人名字,多半出身于制陶区或砖场区,是富裕家庭的次子。不知为什么,这种家庭不懂得怎么给孩子的人生找一个好开端,往往陷入令人绝望的误区。长得和他一模一样但没有胡子的那位,情况也差不多。愚钝得不可救药的多半叫卡雷斯。城里的同龄孩子里有四分之一都叫弗拉斯,这个名字来自一个多世纪前,曾经连续五年获得拳击冠军的弗拉斯·曼胡林。长得很结实的男孩叫斯塔士·陶德尔,典型的来自东郊上等住宅区的名字。家里有钱的那个孩子肯定叫提奥什么的,不过全名倒是挺新鲜——提奥布列皮特·尤文。听到男孩的姓,洛雷登心中一颤。一个世纪前,港口最好的商船中有至少五十艘是属于尤文家族的。如今,这个家族仍然居住在位于中城的一栋很有名望的宅子里,但他们的裁缝已经坚持先付款才动剪刀了。女孩的名字没什么特色,属于听了就忘的那一类。出身多半很普通,属于有人“喂”的一声招呼,再朝她的方向点个头,她就会答应的那种。
“其次,”他说,“学费。”
大家拿钱的方式千奇百怪。有的从钱包里拿出来,有的从外套或者皮带里摸出钱来,还有的在汗津津的脖子上挂着装钱的口袋。尤文少爷拿出了一个面额为五元的金币,傲慢地为没有更小的零钱感到抱歉。洛雷登表示谅解,说可以将余钱留在账上今后一起结算。
“很好。”洛雷登说,“现在我们可以谈正事了。哪些学员自己有剑?”
很不幸,除了女孩其他人都有。但他们拿出来的是一堆奇形怪状的金属制品,和垃圾场外的破铜烂铁差不多。乡下男孩举起一把有着两百年历史的阔剑。从前的男人穿着由钢铁锁甲以及煮过的皮革制成的护具,步履沉重地走上战场。在那个年代,它算是很有威力的武器。尽管剑身上有几个坑,剑尖也磕掉了,还是会有收藏家愿意花大价钱来收购。三重城本地的少年们骄傲地呈上样式时髦、崭新锃亮的“配饰”。陶德尔小少爷很不高兴,因为洛雷登居然不给他面子,把他的剑放在膝盖上,毫不费力地几乎弯成两截。那个有贵族血统的小崽子居然带来了一把货真价实的法斯康剑。洛雷登让他立即收回去,六个月之内不准拿出来。前阵子他卖了一把这玩意儿,舒舒服服地过了八个月好日子。若是第一天的格挡练习结束后,传家宝剑两侧各有五道划痕,剑把上雕刻得活灵活现的狮子也被削去一块,他家的大人的脸色可就精彩了。
“好在我早有准备,带了几把练习用的剑来。”他说,“等我确定你们值得信赖,就可以把剑发给你们。现在暂时先用木制的钝头剑。”他严肃地补充道,“尽管是钝头剑,如果你们不当心的话,也很可能把别人的眼睛刺瞎,这是很容易发生的意外。”他将钝头剑发了下去。两尺半的剑身配上简单的木制剑柄,剑尖那头有一个扁平的扣状物,以防对练的时候有人不小心戳到对手。他运气很好,以很便宜的价格买到了一箱。他敢保证,在第一天的练习中至少会有一个傻瓜把剑弄断。他至今仍然记得在那些寒冷的清晨,因为弄断了剑被格拉明大人扇耳光的情景。
漫长的一天终于结束了。在学校关门之前,洛雷登总算让那群不靠谱的学生学会了一些基础动作。包括两种防守姿势、进步和退步、半蹲前刺和后刺,还有城市派剑法中的直线式屈膝滑步前进,以及传统剑法的划圈式直退。也许他们天生笨拙,各有缺点,但现在至少看起来有点击剑手的样子了。他心里很清楚,那些高级的击剑学校对传统剑派完全闭口不谈,直到第一周课程结束时才略略提到。而且,大部分教练的传统剑法只比半夜里受了惊吓的老太太好那么一点。
他瘫坐在离学校最近的一家中档酒馆的椅子上(尽管已经决定不再去酒馆了,但偶尔一次也没关系吧),回想着六名学员。两名高高瘦瘦的小伙子非常听话,学习热情很高。这种类型的击剑手他很熟悉,在过去十年间干掉过不少。乡下少年不像外表上看起来那么笨拙,也没那么蠢,以他明显的身体优势,有可能会成为一名优秀的双手剑士。但洛雷登有相当的把握他会在一周左右放弃学业。长得很结实的那个男孩看来不是好苗子,他靠死记硬背掌握了动作,却完全没有一点主动思考的能力。允许他加入佩里美狄亚的律师行业无异于让他送死。尤文少爷在终于愿意集中注意力以后,倒是展露出相当的实力,多少让人有点不痛快。洛雷登知道,他永远也不会成为一名优秀的剑手,因为他会尽量避免跟人斗剑,这种行为有人称之为懦弱,有人觉得很明智。最后只剩下那个名字记不住的女孩。
在无数粗制滥造的法庭小说里——不管是出自所谓的专业诗人还是半点天分也没有的业余作家——几乎每一本都有一名可爱的女剑士作为女主角,身姿苗条羸弱,剑术却又快又狠,能够一剑戳翻强大的律师,或者在土匪、海盗甚至蛮族战士的包围下杀出一条血路。以前洛雷登还愿意花时间向不懂行的熟人解释,那些浪漫的想象在现实生活中是不可能出现的。没有足够的体重、臂长以及强壮的腕力挡住对方的剑,你就算速度再快、运动能力再强也逃脱不了早夭的命运。他还会解释,胳膊和膝盖会在很短的时间内感到疲劳。即使格挡的技术再标准再完美,体重十五石的男人全力一击,还是会把一个娇滴滴的小姑娘直接撞翻。总之,法庭的决斗场上没有女人的立足之地,或者说,根本不是任何人类该踏足的地方。这套理论他至今深信不疑,不过还是不得不承认,这女孩有天分。
当然,她一点都不娇弱。尽管缺乏体重优势,但足够强壮,脚步很稳——显然是终日劳作惯了。但从她的手来看,又不像是干农活的。也许是某个工匠的女儿,洛雷登猜想,一个被当成儿子来养的女儿,因为家里没有其他劳动力而不得不自己干活。(如果是这样的话,她到这里来干什么?)
最重要的是她有决心。这种决心并非来自对武力的向往——像那对又高又瘦的双胞胎男孩那样,也不是为了实现童年梦想,更不是出于乐趣。她只是在专心完成一项任务,无关个人喜好,好像不去做就有生命危险似的。这个女孩让他觉得有点难缠,不是因为他不喜欢女击剑手,更像是——
——有私人恩怨。
他打了个呵欠,忽然意识到自己累坏了。明天还得继续教这些讨厌的小孩握剑的方式、更多的基本步法以及防御规则。再过一天,他就要开始训练他们弓箭步刺的技巧,同时回顾这几天学的,反复练习。前提是他的嗓子没有哑,没有被哪个学员吐得满身都是,也没有失去耐心,提剑干掉其中一个。如果一切顺利的话,他会教完这一批,送走他们,再招一批废物,从头开始。
我这是撞大运了。
的确。至少,没有人总惦记着要杀他。
他很想再来一壶苹果酒,但还是站了起来,收拾好包,穿过市区,一路跋涉回家。
他爬上楼梯,发现有人在门口等他。
在对方看到他之前,他迅速将身子紧贴墙壁,隐藏在烛台的光圈之外。镇定下来后,他忽然想到如果这个面目不清的人影真的是刺客的话,那水平也太差了。再说,谁会费老大劲儿来杀他这样的人呢?强盗更不可能偷偷摸摸跑到这个贫民窟,浪费一晚上时间,抱着微弱的希望等房主回来,而且有没有值得抢的东西还得另说。就算撞上了万分之一的几率——主人的家里真有值钱的东西——他早就可以推开根本没锁的门,自己动手,拿上东西扬长而去了。
不管怎么说,洛雷登还是小心地凭感觉解开剑匣的绳扣,打开帆布袋口。尽管爬了很久楼梯,他还是忍住粗重的喘气声,尽量轻手轻脚走上最后几级台阶,伸出手去抓住火把。
“艾希莉!”他嚷嚷起来,“你把我吓得魂都没了。”
“对不起。”艾希莉说。该死!早该想到这一点的。“我刚好路过这里,想着……”
“真的吗?”他知道她没说实话,“那就进来吧,门没锁。”
她盯着他手里的剑,让他觉得自己有点傻。“你吓到我了,”他一边说一边换下壁式烛台上插的火把,“等了很久了?”
“没多久。”她说。
他关上身后的门,在火绒箱里摸索着想点灯。火绒是潮湿的,这鬼地方什么都泛潮。
“你为什么住在这种地方?”她坐在床边缘问道,“你赚得不少。”
“那是以前的事了。”他提起酒壶,发现和往常一样是空的,“我已经退休了,记得吗?现在我只是一个卑微的教练,手下只有六名学生。”
“每个学生一天的学费是一个银夸特,你每天能赚六个。”她回答道,“住在这里的大部分人,运气顶好的也要一个月才挣得了这么多。你到底在搞什么鬼?不可能都花在酒上面了吧——真要那么喝,你非得醉死不可。”
洛雷登笑起来。他不会告诉她,他的口袋里本来还有一个五元的金币,不过已经被他换成零钱了。“这是我的事。”他回答道,“没准儿我就喜欢住这儿。你看这里风景多好,有人专门跑过来站在门口欣赏呢。”
“我——”她低着头看着靴子尖,“我只是想来看看你过得如何。六个学生,生意算好还是不好?”
“凑合。”他回答道,“正如你所说的,如果我能坚持下去,也能过上挺不错的日子。尽管会辛苦一点。”
“你会教吗?”
他耸耸肩。“需要点时间,这还是第一天。”他甩掉靴子,解放了脚趾头,“我被五个傻瓜和一个女武神折磨了一整天,但还是教会了他们如何在不摔倒的前提下沿直线滑步。他们的学费付得可值了。”他身子向后靠在椅背上,闭上眼睛,“你到底来干什么?”
真是一个好问题。显而易见,只有一个理由能让一个年轻的姑娘找借口来探望整整三天未见的男人——艾希莉终究还是个年轻姑娘,尽管在相识的三年里,他好几次刻意回避这个事实。事实上,虽然有点尴尬,但这是他能想到的唯一理由。
“你从来不动脑子,是吗?”她赌气地回答,“巴达斯,你知道我为多少剑手工作过吗?你有没有想过这个问题?”
他皱起了眉头。“你说得对,我没想过。你的工作能力很强,没理由生意不好啊。”
“只有一个。”她答道,“直到最近才失业,因为有个自私的混蛋不干了。”
“哦,”他的眼睛睁圆了,“你怎么不早说?”
“是啊,当然,我应该早点说。我该说,哦,不要,你别退休,我需要你时不时地拿命赌一赌,这样我可以从中抽走百分之十。别这么……”
“好啦,我知道你的意思了。请原谅我问一个不带感情的逻辑性问题:为什么现在才告诉我?”
她恨恨地瞪了他一眼。“因为我需要一份工作。”眼中的凶狠转瞬即逝,取而代之的是难为情,“我在想,教练也需要助理,不是吗?你有助理了吗?”
他摇摇头。“事情不多,我想我自己就能打理。为什么我不干了,你也要放弃自己的事业?你手头有不少常规客户,时不时就能接到生意。外面有大把的剑士愿意为此付出一切。”
“哦,是的。”她终于可以镇定从容地看着他,回答道,“包括他们的生命。想象一下吧,巴达斯。为什么我只为你工作?”
他皱起了眉头。“我不知道。”他承认。
“因为你看起来不太容易被干掉。”她轻声说,“巴达斯,我不想打发年轻人去送死。我认为那样不道德。我跟着你是因为……”
“因为什么?”
“因为我信任你。”她厉声回答,“噢,我知道迟早有一天你会——输。但你绝不会毫无意义地去送死。不到……”
“不到万不得已?”他笑着说,“你高看我了。”
“不管怎么说,”她活泼地说,“我再问你一次,你需要助理吗?”
他半是假装半是认真地考虑了一会儿。显然,他之前误解了对方的意图。她给出的理由合情合理。他其实不太需要助理,再说分成还不能少于百分之二十五。他会损失点收入,而且跟从前比起来,这点抽成能给她提供的生活颇为寒酸,即使她过去只为他一人工作。(这又是为什么?算了,这个问题以后再想……)话说回来——
“需要。”他回答道,“但你得不断带来新学员,靠这个提成。基于我在整整二十四小时里积累的教学经验,我认为带十二个人跟带六个人费的劲差不多。你说呢?”
“试用期一个月怎么样?”她建议道,“我在培训行业的经验比你少一天,记得吗?我还不确定我喜欢这行呢。”
洛雷登笑了起来。“噢,我相信你会适应得很快的。”他说,“归根结底,我们做的还是打发年轻人去送死,跟过去一样。”
“好了,”亚历克修斯说,“闭上眼睛,告诉我你们看到了什么?”
双胞胎乖乖地闭眼。那个叫文纳德的男孩整张脸皱在一起,表情既难为情又充满决心,说明他怀疑自己被人耍了,却又不敢说出拒绝的话,生怕冒犯了人。维特里丝则表情专注,脸上洋溢着单纯的幸福。这是一个小女孩开始精彩冒险时该有的心情。亚历克修斯瞟了一眼他的同僚。后者痛苦得脸色发白,惊恐万状,看上去似乎只剩半条命了。教长对他淡淡一笑,他太了解同僚此时的感受了。
“看到什么了吗?”
文纳德“嗯”了一声,显然不确定对方期待他说什么。女孩则摇摇头。
“很好。”其实他只是装装样子,为了测试他们会不会撒谎。知道他们不会作假,亚历克修斯满意地深吸一口气,尽力放松,想让那股快要把他的脑浆从耳朵里挤出去的压迫感减弱一点,然后——
法庭。这次不知为什么,公众旁听席是空的。没有法官、没有庭警,也没有书记员。空荡荡的法庭上有两个人,一个是那个叫洛雷登的男人,背对着他,双脚几乎完全并拢,右臂笔直地往前伸,用传统剑法中的预备姿势拿着剑;另一个,就是请他帮忙施咒的女孩,感觉似乎是很久以前的事了,而且——
“嗨,”维特里丝叫道。她突然出现在决斗场中央两个隔得很近、一动不动的击剑手中间,绕着两个人转来转去,就像欣赏广场上的雕像似的。
“我认得他。”她最后说道,“他就是那天我们见过的辩护律师。另外一个也是律师吗?我都不知道女人可以当律师。”
亚历克修斯点点头。卡纳迪还没有进来,但至少他的头不痛了,“我没看到你哥哥。”他说。
维特里丝四下张望。“那就是说,他进不来。你的助手呢?”
啊,真可惜卡纳迪不在这里,不能亲耳听到这句话!我会让他终生难忘的。“显然也没进来。”亚历克修斯尽力掩饰心里的焦虑,回答道,“你知道吗,这太有意思了。你是怎么进来的?”
维特里丝耸耸肩。“不知道。就像我不知道怎么指挥手脚的动作一样。好像什么都不用做。”她再次看看四周,“我们是真的在这里,还是在一个梦或者什么幻境里?”
“我不知道。”亚历克修斯承认,“通常不是这样的,这是最奇怪的地方——我说通常,并不是指我每天都会干这个——但按照以往经验,你进来的时间应该恰好在某个关键动作之前,不是在未来就是在过去,由进来的目的决定。照我看,现在的场景既不是未来也不是过去。没准儿我们真的在一个梦里。又或者,也许你是一个天赋者,进入方式完全不同。”
他注意到洛雷登的的确确在呼吸,女孩也是。但两人拿着剑的胳膊一动不动。这很奇怪,哪怕你花了几千个小时来训练,也不可能将执剑的手直直地伸出去超过一分钟,却没有任何抖动……
是这样啊。原来他们是在训练,不是在对决……这儿也不是法庭,而是剑术学校的竞技场。这里是模拟法庭环境建造出来的,这样当学员进行毕业考试时,就会有身临其境的感觉。
女孩的剑尖忽然极其细微地颤动起来。
妙极了,亚历克修暗道。她从我的脑海里取走画面,往后——还是往前拨了一下?不知道——全由她说了算。完全不知道她是怎么办到的。
女孩恼怒地轻呼一声,剑尖再次抖动起来。亚历克修斯知道她只是在宣泄痛苦。执剑是击剑手最基本的训练之一——也是最艰苦的一项。据他了解,这个动作能让人学会许多有用的技巧,同时也最能锻炼肌肉。亚历克修斯心知肚明,换了他做这个姿势,连几秒钟都保持不了,想到这里他忍不住畏缩了一下。
这次抖动幅度更大,动作更不受控制;洛雷登趁机刺向她,快得几乎看不清动作。她以几乎同样的速度格挡。双方过了几招,然后洛雷登敏捷而轻巧地手腕一翻,将对方的剑打脱了手。做完这个动作,他弯下腰来,抱着前臂,小声咒骂起来。
女孩一言不发,似乎在生自己的气。
“刚才打得不错,你已经掌握要领了。”洛雷登气喘吁吁地说,“如果这能让你心里好受一点的话。”
“我失败了。”女孩回嘴道,“我任由你打败了我。”
洛雷登奇怪地看着她。“说句公道话,”他说,“我毕竟是你的老师啊。”
“不过是更有技巧而已。”女孩说,“这没什么。如果对方比你强,你一样会死。”话里的尖刻让亚历克修斯很不舒服,从洛雷登的表情看,他也同样反感。
“你知道吗,”洛雷登说,“我很庆幸自己可以及时退步抽身。我最受不了追求完美的人了。”
女孩直勾勾地看着他,心怀怨愤。真是个祸害啊,这孩子。我当初是撞上了什么厄运,居然卷入到如此危险的事情?
“简直太好玩啦,”维特里丝打断了他的思绪,“我们难道不做点什么吗?”
亚历克修斯吃惊地抬起头。“什么?”他说。
维特里丝皱起了眉头。“你之前不是解释过吗,”她说,“你跟我说,当你像这样闯入别人的生命时——”
亚历克修斯欲言又止。说起来,用“闯入别人的生命”来形容他的行为确实恰如其分。
“——难道不是是为了做点什么吗?你知道的,就是出手干预。纠正偏差,拨乱反正。还是说我的理解有问题?”
“嗯,一般说来——”不知怎么地,亚历克修斯一时词穷,“你看,我们不是来干预什么的。别忘了,这只是个试验。”
“哦,好吧。我只是想,既然我看过这个人的决斗,而那个恶婆娘又明显在找他的麻烦——”
一种奇怪的感觉再次向他袭来,仿佛自己被人拿了起来,被迫在一张棋盘上移动位置。“为了干预而干预,是非常危险的。”他严肃地说,“嗯,更是一个完全错误的行为。我们对这件事的背景一无所知。”
骗子,他对自己说,事情已经彻底失控了。看起来,那个可怕的女孩报名加入了他的剑术学校,正在学习如何杀死他。如果这一切都是我的错……
“我知道了。”维特里丝说,“那么现在你想怎么做呢?”
“我想,”亚历克修斯缓缓地说道:“我们该回去了。”
——他睁开眼睛,发现自己正盯着卡纳迪,后者惊恐的表情显得十分突兀。他怒气冲冲地瞪了他的同僚一眼,让他赶紧镇定下来,然后看向维特里丝。
她仍然双眼紧闭。
“不好意思,”文纳德怯生生地说,他的眼睛还是紧紧闭着,表情很滑稽,“我们还要这样做多久?”
她同样没有睁眼。如果她还留在那儿,并且趁他离开做了些什么——哦,我的老天爷啊,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哎呀呀。”维特里丝叫出声来。接着她睁开眼睛,笑容满面。
“简直太棒了。”她笑着对亚历克修斯说,双颊兴奋得容光焕发,“你真是太聪明了,”她补充道,“我就知道你真的会魔法。”
亚历克修斯的头疼得更厉害了。
七
卫兵一定是在他们刚踏进德斯康山隘就看到了他们,因为他们发现有一整支护卫队等在山隘的尽头。
“你要谨慎,”当他们走出山隘,再次沐浴在阳光下时,朱莱悄声说,“别忘了,这是你第一次以族长的身份出现在他们面前。第一印象很重要。”
“别担心。”特姆莱温和地回答道,“我知道该怎么做。”
但他还是觉得有点傻,毕竟站在大队人马最前面的是那些他从小就认识的人。执鹰旗的是巴斯柏,表情异常严肃。特姆莱还记得,当年他和巴斯柏最小的妹妹正犹豫着准备探索青年时期最费解的谜团,很不幸地被手执赶牛杆的巴斯柏追得绕着营地跑(更不幸的是还被逮住了)。再说希斯莱——高大威严,比他大五岁,常常在残酷的儿时玩闹中护着他。不久之前,希斯莱才终于鼓起勇气,尝试以平等的身份和他说话。安叔叔不知在搞什么鬼,披了一件模样夸张的毛皮外套。安纳凯·马担任部落的大祭司已经有五十二年了,有传言说,他每年都要和神明下一盘棋。
特姆莱脚后跟一夹马腹,飞驰而去,朱莱只好努力跟上。迫于眼下的形势,他不得不加入这颇具戏剧化的表演。
他在距离五名卫兵几码开外的地方放慢速度,小跑着经过护卫队的第一排,来到巴斯柏面前,从巴斯柏手中接过鹰旗,高举在空中。这过程竟然十分顺利,没有出现失误,也没有让鹰旗脱手。先遣卫队身后的百余名骑兵爆发出一阵欢呼——没错,他展示了高超的马技,尤其是在长期缺乏训练的情况下。他打马回身,继续举起鹰旗,再次和巴斯柏擦身而过的时候交还了旗帜。最后他又调转马头,停在安叔叔面前,后者平日面容就像一块铁板,现在居然对着他眨了眨眼。
“特姆莱·泰-米-马万岁!”安叔叔用祭司的嗓音高呼,“我们的父特姆莱万岁!”接着他用后面人听不到的声音补充道:“你长胖了,我们的特姆莱。可见他们那里的伙食不错。”
“别打趣我了,安叔叔,不然我会摔下马去的。”特姆莱举起右手,郑重地敬礼。而且,五位伟大而善良的部族同袍下马跪在他面前坚硬的地上时,他的右手依然举着。特姆莱意识到了他们的郑重。这让他有些不自在,但这种感觉转瞬即逝。他们希望他能顺利继位,也愿意辅佐他。他能回报的,是至少要尽力一试。他深吸一口气,暗自希望自己的声音不会发抖。
“我是特姆莱·科-萨苏来·泰-米-马。”他听到自己说,“起来吧,我的子民。”
老天呀,瞧我这表现!他努力回想父亲是如何应对这样的场面的,但作用不大。那时的父亲是族长,而他总是理所当然地认为族长永远智珠在握……
然后他忽然记起父亲已经过世了,现在他才是族长。更糟糕的是,尽管父亲已经走了,但特姆莱不能哭,也永远不能对家人或朋友提起这个事实,因为族长当然是永生的。
我要回家,他想。
我已经到家了。
营地出现在视野中时,他的情绪好转了一些,但很快又陷入了更深的悲伤。他现在最想做的就是从马上跳下来,飞奔回帐篷,抱抱他的狗,把礼物分给每一个人,然后飞快地跑出去找佩格泰、苏鲁台、费尔顿还有科德文,赶在父亲回来前跟他们打声招呼——
他放慢速度,遵照教导,将头抬得高高的,背挺直,沿着一排排帐篷中间的通道缓缓走过。人们纷纷从帐篷里走出来见他,但既没有人挥手也没有人欢呼,就连狗也畏畏缩缩,犹豫地摇着尾巴,生怕他会突然发怒似的。他从未见过如此安静的营地。
这真是太荒唐了——不对,这是族长现身时,部落人应当遵守的礼仪。
不知道父亲……萨苏来·泰-米-马第一次以部落之父、人民守卫者以及神明之子侄的身份骑马走过营地时,是不是怀着同样的感觉。不,肯定不一样。要铭记你的家族史啊,特姆莱,你不能再犯类似的错误了。当也尔代·泰-米-马在希拉草原被麦克森的杈子刺翻在地时,萨苏来·泰-米-马已经人到中年,族长继承人的身份早已稳固。那时,从帐篷门帘处向外张望的脑袋不是在看他,而是在族长背后的骑兵队伍里寻找各自的父亲、丈夫、儿子以及兄弟。没能找到自己的亲人,还得按捺住想尖叫和哭泣的情绪……可以说,萨苏来在那一刻的心情应该更加复杂,却应对得远比自己好。
我必须应对得当。从现在开始,一步都不能踏错。
“下一个练习,你们会痛恨一辈子。”洛雷登说,“很痛,很枯燥。但如果你们搞砸了,我会让你们从头开始。准备好了吗?”
在学员们既恐惧又痛恨的目光下,洛雷登后跟并拢,脚掌以恰当的角度张开,背部挺直,将执剑的手臂伸出去,摆出传统剑派的预备姿势。一分钟以后(在这种情形下,一分钟相当漫长),他说:“看懂该做什么了吧,开始。”
结果不出所料。于是他让他们再来一遍,然后一遍又一遍……巡视着一排钝头剑的剑尖,看哪一支最先开始颤动或摇晃时,他忍不住喃喃自语,我非得找出这项残酷练习的意义不可。一定有什么原因。否则为什么整整二十代的击剑手都要被迫一天三次这样练习,而且是每一天?
这一次是富家子尤文最先支撑不住。洛雷登用手背将这孩子的剑往旁边一拨,再往下一压,吼道:“再来!”然后他继续来回观察。只要有一个撑不住,其他人就会不可避免地纷纷垮掉。唯有生怕成为第一个失败者的动力在支撑着他们坚持下去。
等到连他自己也不忍心看下去的时候,他毫无预兆地说:“行了,到此为止。”随后他将六个剑尖一一打落。“我要提醒你们,”他补充道,“你们用来练习的剑比真正的剑更短,也更轻。而且,以后我们要坚持的时间是四分钟,而不是两分钟。现在,我要教你们城市派剑法中的反手后退格挡。前脚踩线,膝盖弯曲,如同坐在椅子上。提奥德尔少爷,你看起来就像一只便秘的蜘蛛。”
说起那个女孩,她和其他五个学员一样笨拙,但决心之大却令人心惊。怎么说呢?学习成为辩护律师的人,大多数其实是为了谋生的时候有点防身手段,这一位倒像是在学怎么杀人。他在这行待了十年,从未见过这样的人。他有点不知所措。
“这一位,”在学员们踏着整齐的步伐挥剑练习新动作时,他向艾希莉吐露了心声,“以后是个狠角色。”
“很好,”艾希莉回答,“一个成功的毕业生是最好的宣传方式。”艾希莉坐在折叠椅上,面前是一堆蜡板。从他的角度看过去,尽管方向是颠倒的,也能看出是一叠名单。“你知道这些是什么吗?”她问道。
“不知道。”
“这是这个学期报名的所有学员,以及被录取的那部分加入的培训学校的名字。还没有找到合适的培训学校的大概有三十多名。等我把名单列完,就可以出去招募新生了。”
“真聪明,不是吗?可惜我手头已经有一个班了。”
“啊,”艾希莉微笑道,“如果你同时带两个班呢?有些教练就是这么做的。”她看着洛雷登皱起的眉头继续说道,“这不难。比如说现在,他们在练习你演示给他们的动作,你就可以教另一个班。我们可以让业务量翻倍。”
洛雷登摇摇头。“带一个班已经把我累惨了,”他说,“同时带个两班我就死定了。”
“啊,那只是因为你还没有掌握其中的要领啊。一旦你能总结出最有效的教学方式——”
“好主意,不过还是算了。我可以一次带十二人班,但同时带两个六人班就太麻烦了。再说,我们的目的是在上课时给每个学生足够的关注,这样才能树立良好的口碑。所以我要全程盯着他们,随时发现失误。要是分心去教另一个班,就做不到这一点了。”他低头看着蜡板上仔细的笔迹,想到她在这上面浪费了那么多精力。“你在开始整理名单之前应该跟我商量一下的。”
艾希莉皱起眉头看着他。“好吧,”她说,“那我该做些什么?我几个小时前就把你吩咐我做的事都做完了。”
“我怎么知道?”洛雷登回答,“噢,不,你看看这个小丑瓦列尔。如果他能偶尔照着我的演示做——”
他立马回到工作中。艾希莉叹了口气,把刚才写字的尖头笔放进脚边的包包里。她已经专心观察过培训学校里几乎所有的教练,客观来说,洛雷登只能算中等水平。没错,比起某些教练,他确实呵斥得少,解释得多。但和学校里其他正在进行相同训练的学员比起来,这六个付费学员的成绩并没有明显的优势。
她不禁分了心。旁边是一家大型培训学院的场地,教练正在训练高级班如何使用双手剑。这种沉重的阔剑需要两只手才能操作,与其说这是一门神秘的技艺,倒不如说是快要过时的技艺,只有在某些罕见的诉讼中用得上,比如诽谤和巫术。它之所以还能存在,不过是因为这类案例出现的频率太低,大家懒得去修订法律而已。在艾希莉做律师助理的那段时间,她从未在法庭上见过双手剑。她知道洛雷登有一把,不知道藏在哪里,反正没在他的公寓里见过(尺寸这么大的东西不可能看漏的)。由于对双手剑的用法一无所知,她忍不住旁观起来。
教练首先展示了如何握剑。他拿出一把长度超过六尺的剑,其中剑柄的长度就占了将近四分之一。护手两侧的横梁各有约一尺长,从护手往剑刃的方向约六寸处是另一个小型的护手,两翼如剑刃。艾希莉看到教练拿出一条丝质手帕,包裹着一大一小两个护手间的部分。他右手握住这个部位,左手握住下方剑柄中央,开始演示基本动作。
艾希莉很失望地发现,原来双手剑的使用并非想象中的大开大阖、横扫一切。与其说它是剑,在实际应用上倒更接近长刃战斧或戟。这样的设计,再加上经过精确计算的配重,使得双手剑可以做到用最有限的动作完成快速精准的长刺、杀伤力极大的短刺以及各种复杂的格挡。她意识到,这不是那种屠龙勇士用来彰显英雄气概的武器,而是为精于算计的人打造的工具:首先给自己提供简单切实的防御,在风险最小、进攻成为相对安全的选择时,又能让使用者迅速进入攻击姿态。细长、锋利的法庭用剑至少彰显了某种程度上的优雅和时尚,在此起彼伏、你来我往的动作中,偶尔也会显出一丝荣耀的感觉。双手剑的剑士们则迈着沉重的步伐,以暴露最少破绽的方式谨慎地试探前行。他们严格遵守一系列复杂的规则,使自己立于不败之地,但同时也很难取胜。理智、高效、极其实用,但绝对无趣。她总算知道为什么很少人使用双手剑了。
有四五个学生开始和教练对练,坚持的时间有长有短——其中一个撑了足足两分钟,另外几个几个回合就落败了。过程很简单:几次干脆利落的短刺以及一连串的敲击后,一方的优势已经确立,另一方则被迫缩在他那坚不可摧的防御后面,无声地承认对手的胜利。一个十足的新手居然可以在教练的剑下支撑这么久,足以解释双手剑退出历史舞台的原因。在这个时代,死亡是判定审判结果的唯一标准。双手剑会导致每宗诉讼案持续一整天而毫无结果。处于败势的一方就算没有获胜机会,也可以将对手始终阻挡在四尺开外。要捍卫司法权益,就需要一场简短的对决,以及一个彻彻底底的胜利者——毫不含糊、明确无误,就是活到最后的那一个。
第六个学生坚持的时间比较长。他是个短小精悍的年轻人,穿得不算太好。打了大概半分钟就明显有些喘气了。艾希莉不精通剑术,看不懂到底是怎么回事,但可以猜测,为了能够继续打下去,他使用了各种不计后果的、颇具想象力的小花招,让他的老师相当恼火。班上的同学似乎都认为他聪明极了。在一场真正的斗剑中,喝彩属于藐视法庭罪,犯错的人会在位于法庭下层的监禁室里关押一个星期。但即便他们没有出声,倾向于哪一方还是很明显的。随着教练的动作越来越僵硬,出剑的力道越来越大,艾希莉可以感觉到他的焦虑,似乎担心这场闹剧继续下去会让他很没面子,也会失去其他学员对他的尊重。
教练将游戏升级,动作开始加快,使出了几个尚未演示的剑招。学员的应对十分精彩——毫无疑问,这是个有天赋的孩子——但这么做让事情更难办了。再说,这样有什么意义呢?简直适得其反,他来这里是为了学习正宗的剑法,不是为了在对决中打败教练。艾希莉觉得有点厌烦了,他已经证明了自己的实力,现在应该有风度地认输,接受来自同伴的掌声。
但他还在继续接招。艾希莉看到他被教练轻轻送过来的一剑劈中,一道红色的伤口划过男孩前臂比较厚实的部分。其他学员倒吸一口冷气,开始小声议论。教练退后一步,似乎对练已经结束了。然而没有,男孩把右手移到主剑柄处,抡起巨剑举到头顶,向教练当头砍去。如果击中,教练的头骨就会像松木段一样被劈开。于是他往侧面挪了一步,勉强用下护手上方的部位挡下了这一剑。但他依然被冲力震得向后退去,右脚滑了六寸左右才站定。就在此时,男孩再次抡起剑——这一次不是向下,而是侧劈。弯曲的膝盖以及微弓的背瞬间打直,使得这一剑以惊人的力量扫向对手的颈部。教练脚尖点地向后跃起,跳起的高度恰好让剑身最坚固的部分抵住对方的剑,避免了被一分为二的命运。同时他也彻底失去了平衡,打了个踉跄。大概在危急关头,人的本能会自动反应,教练居然反击了,他使出全身力气,向男孩胳膊和剑身之间露出的空档刺出一剑,这一剑没有受到任何阻挡,直接刺向对方的心脏——
有人尖叫起来。男孩的剑从指尖跌落,撞在地上发出巨大的声响。片刻之后,他那死沉沉的身躯压在教练的剑上,使得教练被迫松手。此时只有剑柄露在胸腔外了。男孩重重地砸在地上,在落地前已经断气。
教练僵在那里,像一尊雕像似的一动不动(怎么回事,难道你之前没杀过人吗?居然还自称专业剑手)。周围的学员缓缓后退,大厅里的人纷纷转身张望。洛雷登也猛地转过身来。一名学员的剑尖啪地打在他的脸颊上,但他似乎没有注意到。有人大声喊叫,许多人开始奔跑。一个学生抓住了教练的胳膊,但教练仍然没有动。许多声音同时响起,求救的、喊医生的,还有人提到了某些名不副实的调查机构,希望它们从外部介入。大家围着死去的男孩蹲下来,轻轻捅着他的身体,试探着他不再跳动的脉搏。艾希莉感到膝盖发虚,胃里一阵翻腾,似乎突然患了重病。
“先生们,”洛雷登说话了。他语带不满,仿佛正准备批评一个上课讲话的孩子。“如果这种事情给你们造成了困扰,那我就要认为你们选错行了。这和我们没关系。好了,刚才讲到哪儿了?”
由于特姆莱之前不在,部落推迟了萨苏来的葬礼竞技赛。如果不能从他们的新族长手里接过奖品,获胜者会觉得受到了愚弄。而且颁奖仪式通常也是新族长讲话的机会,阐述他未来几年的目标和方向。
利用这段时间,部落的人做了比往常更充分的准备,比如用石堆标记跑马道,竖起马球赛的木门柱,辟出弓箭比赛用的靶场等等。几个瞩目的竞争对手甚至可以一连几天全部用来做赛前演练。用压制毛毡做出来的靶标被射得千疮百孔,就连木架上都有孔洞和裂痕——这个细节说明射手们还需要多加练习。人们甚至有空去捉一只活的老鹰,作为射鹦鹉大赛[11]的靶标(通常是用填充的假鸟凑合的)。最妙的是,组织者居然说服部落挖了一条低矮的长堤作为看台,这就意味着,坐在后排的人第一次有机会看到比前排人的脖子更有意思的场面。
他们也为特姆莱准备了合乎体统的主座、地毯,以及一张桌子。桌子的一头可以用来陈列奖品。当然,依照传统,奖品是从过世族长的个人所有物里挑出来的特殊藏品。特姆莱不得不努力克制,免得将渴求的目光投向那几样自己原可以继承的遗物。陈列出来的藏品通过精挑细选,十分华丽,象征他身为半神的慷慨。这里面有萨苏来的金马刺、他喝酒用的角杯、他最好的一双满绣拖鞋,以及一箭筒以紫羽装饰、象征着族长专用的上等箭。
该死!特姆莱心下暗道。唉,好吧,算了。
他有义务参加至少一项比赛,但不能赢,否则就是极其失礼的行为——最好是不失体面的第四名,既展示了实力又不会拿到奖品——因此他宣布,自己将参加短距弓箭赛以及射鹦鹉大赛。他的射箭技术很不错,必要时可以在大家察觉不到的情况下故意输掉。至于射鹦鹉,只要排在最后几名上场,肯定会有人在他之前射中老鹰,那他就根本不用继续参赛了。最有看头的射箭比赛被安排在最后,在此之前,特姆莱可以舒舒服服地坐在位置上观赏跑马。
跑马赛——分绕场五圈、十圈以及十五圈,无障碍及有障碍——进行得颇为顺利,基本没出现什么作弊行为。比赛的结果不出预料,托比莱·马和他的六个儿子包揽了六项比赛中四个的奖章。朗姆泰·马和皮利莱还以巨大的优势赢得了短距障碍赛和中距障碍赛的冠军。
马球赛一如既往的热闹。巴斯汀在女子马球赛上从头到尾公然作弊,但如果太早将她罚出场,那些想好好欣赏她马球服打扮的年轻人一定会闹翻天。幸好她在出人命之前打住了,没有造成任何伤害。她的队伍在比赛中以七比十落败,皆大欢喜。特姆莱则庆幸自己躲过了给她颁奖的尴尬。自从到了可以选丈夫的年纪,她就不畏艰难,开始明目张胆地追求特姆莱。尽管她打扮得确实养眼,但他却始终提不起兴趣。相比之下,将金腰带和胸针颁给萨根-佩尔-特滋莱——一个聪明而风趣的女孩——则是一件相当惬意的事。在特姆莱外出期间,她和利姆代家大儿子的婚约显然已经作废了。他费了老大的劲儿才没有让祝贺的微笑变成挑逗,但在将腰带递过去的时候还是忍不住多耽搁了一点时间。总而言之,这一切让他对马球赛有了更好的印象。
马上运动之后是田径赛。众人对这类比赛的关注向来不高,这个比赛的主要目的是在马术赛和弓箭赛之间提供一个歇息时间。比赛进行到最后一项时,随着观众们的兴趣再次回归,特姆莱在嗡嗡的议论声中站起身来,宣布了一个令人惊喜的消息。事实证明,宣布的时机刚刚好。
他宣布增加一项比赛。这不是一个新项目,但失传了很久,只有部落的某些古老歌谣中提到过。他继续说,这是一项团队赛,能帮助大家更好地合作互助——这套说辞连他自己都有点听腻了。接着,他宣布扛木头比赛正式开始。
当然,他并没有将这个消息完全保密。他提前一天就选定了队长,帮忙寻找和砍伐木头的人们肯定也知道这件事。尽管如此,当两段巨大的树干被两支马队从长长的马车上拖到赛场中央时,观众席还是响起了一阵兴奋的骚动。许多年轻人跃跃欲试,幸运的是,他早就预料到这一点,提前指点了两名队长从蜂拥而至、翘首以盼的人堆中挑出参赛者。
他向大家解释,抢在另一队之前将树干从起始线扛到终点线就可以获胜,期间树干不能着地。奖品是获胜队每人一个佩里美狄亚金币,队长则获得一顶紫红相间的帽子。等到两支队伍就位,特姆莱站起来,将帽子高高地扔向空中,让它自然落地。
很快大家就发现,参与者的热情多过技巧。他们走路像醉鬼似的歪歪扭扭,不停地踩队友的脚后跟,往旁边挪的时候多过直线行走。就连最后,两队人也不是冲过终点线,而是直接摔倒压在线上的。特姆莱觉得,这倒不是坏事,只是充分说明了他们必须在这项技巧上多下功夫。他决定在总结致辞的时候强调这一点。比赛结果相当接近,幸好特姆莱事先在终点线安排了裁判。他根据裁判的意见判定了胜负——希斯莱的队伍获胜。太巧了,特姆莱托毛毡裁缝做的奖品帽子正是希斯莱的尺寸。
和部落的大部分人一样,特姆莱有时候也会在观看竞技时走神。他甚至纵容自己观察族人。以前他从来没有这么做过,这也是可以理解的。毕竟,那时候他自己就是部落中的一员,从未脱离过集体。然而现在,他可以清楚地感觉到一道难以描述的隔阂,横在族人和他自己之间。这部分是由于新晋族长的身份,但更主要的是,他去过佩里美狄亚城,看到了二者之间的差异。他不得不承认,城里人的生活方式在很多方面都比他们好——至少比他们先进。砖石结构的屋子、铺了青石板的街道,以及每个广场都有的可即时使用的充足水源。相比之下,部落的帐篷显得相当原始,而原始的生活状态已经不再能满足他了。不能指责部落人没有发明出那些城市人习以为常的奇妙物事。不如别人聪明不是什么错误,更不是什么坏事。正如有人长得高、有人长得矮一样,有一部分人天生就比其他人更聪明。但如果在接触到更好的生活以后却不想拥有,这就是愚蠢了,甚至可以说是坏心眼——
(赞代·马紧贴着最高的障碍物跃了过去,差一点就被拦下来。以他的年纪参加这种比赛确实是太吃力了,但他德高望重,不参加说不过去。奥斯特伦在松软的草皮上绊了一下,鼻子朝下,一头栽进障碍水沟。掷箭赛只有四个人参加,但没有一个能把箭投进圈里……)
——除非获取这些奇妙事物的代价超过了它们本身的价值。这就是需要他审视、分析的地方。这不是什么新鲜观点。恰恰相反,一代又一代的旅行者从城市回来以后,试图为本族传统辩护,都曾经提到这点。他认真地剖析过这个观点。
佩里美狄亚人在各方面都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但他们也失去了人性中最美好的部分。在明亮的寒星下,旅行者们嘬着蜂蜜酒和奶,在火堆边沾沾自喜地说,他们变得冷酷无情,变得自私,瞧不起弱小的族群,为满足他们那该遭天谴的、不近人情的可怕欲望而理直气壮地盘剥他人。
是啊,特姆莱想,好吧。旅行者们还讲了很多离奇经历,比如遭遇会飞的蜥蜴以及兽头人身的动物,人们对这些故事半信半疑。我曾经见过城市人,一旦你剥开树皮、切开边材进入树芯,他们和我们也没太大的不同。差异当然是有的,这是事实。他们毫无疑虑、不含敌意地接受外来人,即使这些人来自他们宿敌的部族。就算会说一些不顺耳的话,也是针对他们听过的某些传言,饶有兴趣地发问,比如“听说你们每个人都有七个妻子?”“听说在你们那里,男人和女人在马背上、在纵马奔驰的时候做——呃,那种事?”“你们真的会把敌人的头骨制成酒杯,把战场上杀掉的敌人头皮剥下来吗?”等等等等。
另外一个差异是,那座城市有一整个行业的医生,专门治病救人。部落人不愿意费这个力气,因为即使将这些病人治好了,他们也会因为年纪太大或者身体虚弱而变成无用之人。的确,部落有时也会照顾这些族人,但前提是符合族群利益。在城市里,医生要做的仅仅是挽救生命,可以为此使出浑身解数。在草原上,除了一两个人有特殊技能以外,其他人都没有。每个人从事一样的工作,拥有大致相同的财产,没有人想得比别人更深远。城里的生活不一样,因为太复杂,他无法解释更多。但即使是那里最穷的人,也比草原上大部分人拥有得更多,这还有什么可指摘的呢?城里有无穷无尽的、复杂的等级制度,一个人可以待在自己的阶层,也可以通过努力在这个看不到尽头的阶梯上爬个三到四格。答案还没有找到,但至少特姆莱看到了区别。
现在,他回来了,坐在这里看着他的族人。脑子里闪过的第一个问题是,部落人口总共有多少?没人做过统计,他也不知道。依照传统习俗,在一场大战前夕,部落里的战士会依次排队经过族长的帐篷,每个人在篮子里留下一支箭。上一次这么做,大概是十二到十三年前,他记得当时动用了一百多匹马来运装箭的篮子。但因为隔得太久,他已经记不清每匹马驮了多少个篮子,以及平均每个篮子装了多少支箭。
还有其他方式可以计算大致人口——整个部落渡过某条河,或列队走过某一段笔直大道所花的时间;每个月送到制革匠人那里的兽皮数量(由此可知有多少肉牛被宰杀、有多少人口需要养活)。不得不承认,他对这个问题的兴趣还没有大到愿意花精力去解答。再说这也不是他该操心的。清点部落人口与清点他名下的牲畜太类似了,会让人觉得他是整个部族的主人,他当然不是。他听说曾经有一段时间,城里的一部分人拥有另一部分人,就像拥有牲畜和工具一样。这个传闻对他而言就像双头狮或者会说话的树一样不可信。但据说这种事在很久以前、世界还很年轻的时候是存在的。
他发现自己正在用一种截然不同的眼光看着这些子民,好像自己是个城里人,正在以间谍的身份观察部落人。他看到这里的男人身高在五尺四到五尺九之间,女人比男人矮一个头或半个头。他们身穿皮、毛和毛毡制成的衣服,吃肉干、奶酪,偶尔也吃黍米——如果能弄到的话。要是迁徙的路线掌握得当,还能吃到当季苹果和橄榄。他们住在毛毡和兽皮制成的帐篷中,隆冬季节往身上涂抹猪油以抵挡寒风和湿气。他们从不浪费任何资源,财产最多的也可以用一辆马车和两匹驮马装下。
这里的人将每一匹马、每一头牛利用到极致:奶、肉和血可以吃;油脂可以用来点灯、烹饪以及防水;皮可以用来制成衣服、帐篷、马具、帽子和甲胄;毛可以用来制成毡、绳索以及弓弦;骨头和牙齿可以制成纽扣、针、弓体和扣箭、皮带扣、工具的把手、棋、珠宝、笛子以及胶;筋可以用来加固弓背;粪便可以用来烧火。他们总是不急不慢,拥有的极少,要的也不多;不会写字却能记住一百代以内的祖先名字;没有机械却懂得使用银制焊药,还能识别不同钢铁的颜色。第一次以外人的眼光看待这个族群,他忽然意识到他们是多么奇怪、多么特别的一群人。
这就是我们。这就是草原人。可以用一只死牛做出一百零一样东西。
有人捅捅他的胳膊,该颁发奖品给那些跑来跑去、跨越障碍的人了。他一边递奖品一边暗自不忿,怎么能将萨苏来生前第二好的马鞍以及一对崭新的猎鹰手套送给这些人?他们的唯一才能不过是撑一根长杆,把自己弹过一个用木头搭出的架子。发完奖,他拿起自己的弓和箭袋走下去,来到比赛场。
他暗暗感谢神明,至少,没人试图让他把萨苏来的弓送出去。按理说,萨苏来的弓应该和他一起前往永生之地的。特姆莱什么都没说,但心里很感激当时忽略了这个细节的善良的朋友。他有自己的弓,不管是他自己做的,还是其他人做的,都是娴熟手艺制造的精品。但这一把是他初习弓箭时用的。他熟悉这把弓,这把弓也了解他。即使世上还有更好的选择,他也不想知道。
进入赛场上弦的时候,他有种回家的感觉。这是一根新弦,不是他以前看过的那根:一根长长的、从上到下缠着丝的马腿筋,妥当地上过蜡,在扣箭的部位装饰着小巧玲珑的骨珠,甚至还有一颗象牙唇珠。弦上好以后,他戴上右手指套,将护臂绕在左前臂上扣好,调整箭筒的高度,检查了一下箭翎,接着便坐立不安地等在那里,试图转移思绪。他左脚齐线站着,自己和靶子之间仿佛有一条看不见的隧道,他忽然意识到想要“不赢”也是一件难事。唯一对他有利的条件是,整个部落的人都在看着他,在这种压力下射不准也是常事。
尽管他如今的技巧远不如以前纯熟,轮到他的时候,他还是做好了放水的准备。线上裁判发出了扣弦的命令。他的手略有些发抖,将箭尾的角质凹槽扣在弦上,公鸡羽毛做的箭翎朝上。听到引弓的命令,他举起弓,大喊一声,左臂前推,右臂往后拉开,直到他感觉弓在他的力量下屈服,肩上的压力转移到后背为止。箭镞的凹处滑过左手拇指根部的关节,右手拇指挨着下巴,弦上的唇珠轻触着下唇。一切准备就绪,箭、手、弓三处协调一致。
他盯着远处的靶子,将思绪放空,在这短暂的一秒半时间内,他忘记了父亲的过世、佩里美狄亚及其城防,以及身为族长的责任,不再去想为何身在部落中心却有一种意外的陌生感。需要关注的多了:左臂微弯、肘部朝外、右手食指的弯曲度要比中指大一点,这样才能在用三个手指的第一个关节勾弦时,保持弓弦平直。他还得努力在松开弦的时候不去想着打直手指——最完美的放弦动作,是手指由勾弦状态直接变成不勾弦状态,听上去简单,但几乎不可能做到。
接下来就是放箭。远处传来“啪”的一声,击中靶子的位置向右下方偏了一点,这就是没做好松弦动作的结果。啊,管他呢,这动作本来就难。他再次将箭扣在弦上,拉开。连续射出一打之后,他感到自己又做回了特姆莱——一个技术超群却又平凡的弓箭手,以力量和水平决定社会定位,不高也不低。潜意识里,他知道自己应该珍惜现在这点时间,因为将来未必还有机会做回特姆莱。
最后他得了第五名,这是他尽了全力的结果。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个结果比获胜更让他高兴。他展示了一定的实力,同时意识到自己手下还有四名比他强的弓箭手。要是得了冠军,那才会令人无比绝望。
他待在原地,等其他人射完,不到万不得已不想回到那个引人注目的主座。如果他在场会让其他参赛者感到紧张,那也不是什么坏事。当城墙哨塔上的投石机发射出200担重的石头,他们无疑会更加不安。所以,最好现在就开始适应紧张的感觉。他留了个心,等比赛结束后看一眼总成绩。最好有人记得住以往成绩,这样可以做一个对比,看看这么多年过后,部落的总体射击水平是提高了还是退步了。他认为,了解这点是他身为族长的职责所在。
现在是最后一场比赛——射鹦鹉。特姆莱从来没搞懂,不过是射一只脚被绑在五十码高杆上的鸟,为什么大家这么有兴致?也许是比起传统的以箭靶为目标的比赛,它的节奏更快吧。每个参赛者只射一箭,如果碰巧第一个人就射中,比赛就结束了。也许是因为某个脆弱的物件被射中,从空中掉下来的景象让大家觉得很刺激——在传统比赛中当,箭射中毛毡时,人们通常只能远远地听到“哒”的一声轻响,只有离靶子比较近的人才看得到射中了哪里。这种兴奋不可能来自古老的杀戮欲望,因为所谓“鹦鹉”通常是一个塞了干草的皮袋,在胶水里蘸一下糊上羽毛而已。他的个人见解是,当所有没有射中靶子的箭纷纷从天上掉下来时,掉到围观群众当中的几率和掉到地上的差不多,这种因害怕而产生的极度亢奋让这项比赛大受欢迎。
这次用的是真鸟,一只黄褐色的大鹰。鹰的一只脚被绑在桅杆头,正在拼命挣扎以抗议羞辱。这也是人们格外来劲的原因之一吧,每一个有孩子或牲畜被山鹰叼走的家庭都可以把这看成变相的复仇。至于特姆莱自己,他倒宁愿射一个塞满草的袋子。当他还是个牧童的时候,赶走这些可恶的飞禽需要花许多时间,用大喊大叫和扔石头来吓唬它们。因此,他并不同情这只可怜的大鸟。但是将它绑在这里与其说是除害,更像是公开行刑。再说,草靶子不会动得那么厉害。
只能射一箭。他低头在箭袋里翻找,直到找到了那支特别的箭。这是他从小到大最喜欢的箭,尽管对他而言长了一寸。他不记得是哪里来的了,箭上有族长专用的紫翎,却又不是草原制造的。部落人用的箭通常是从一整根木头上劈出来的,箭杆从头到尾直径相同。这一支则是由雪松木的主箭杆和山茱萸木的箭尾拼插而成。自箭镞以下零点八寸处,箭杆的直径开始逐渐变小,直到箭尾。它窄小的箭镞重得不同寻常,从截面上看几乎是方形的,和部落铁匠喜欢打制的熟悉的三棱状箭镞完全不同。他感觉这支箭的历史相当久远,可能来自斯科那城邦,经佩里美狄亚流入草原。那里有世界上最好的制弓制翎工匠,为最好的弓箭手服务。箭翎是鹅毛,不是鹰或乌鸦的羽毛,过不了多久就该换了。他将箭翎拿到眼前仔细检查,确定没有翘起或分叉,接着被迫迅速跳到一边,躲避一支从天上掉下来的箭。这支箭已经飞到了长杆的顶端,却被风吹歪了方向,直直坠落下来。
他抽到了第七位,因此不需要等很久。这场比赛他获胜的危险很小。他从来就觉得没必要专门练习把箭射向空中的技巧,因为在战场上用不到,除非你身处城墙之下。另外,他也一直没学会如何射中正在飞翔的鸟类。不过部落里有很多人擅长射鸟,其中五个最棒的猎鸟人抽到的位置都在他前面。
然而,不知为什么,他们全都没射中。结果特姆莱不得不站在线上,迎着刺眼的阳光,伸长脖子,努力在明晃晃的天空中辨别鸟的轮廓。他张开弓,大致瞄准了一个方向,放松右手手指,做好射击的准备。
正当他准备松手时,太阳居然躲进了天上唯一一片云朵里,使目标变得异常清晰。他感觉到弓弦隔着指套勒着他的手指,肩膀酸痛,快点把这支该死的箭射出去吧。他凝神注目,对准那只鸟,放开弓弦。
糟糕。
曾有无数次,他愿意付出一切,只求能在整个部族的注视下射中“鹦鹉”。那时候,他整天对着从马车一头悬吊下来的毡毛挂饰放箭,想琢磨出最后那一点怎么都参不透的诀窍,让飞出去的箭完全听命于自己,而不是只能大致射对方向。此时他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箭击中目标,那只鹰颓然翻落,像褡裢一样吊在桅杆上。他忍不住懊恼地咒骂起来,想不通为什么会发生这种事。唯一的解释是,神明将他过去十年祈求射中的祷告都积攒起来,故意放在今天为难他。
周围是一片令人尴尬的寂静。人群在犹豫到底是该鼓掌欢呼,还是自由表达不满,抱怨这种公然破坏规矩的行为。后面的参赛者一言不发地收起箭,把弓放回盒子里,看也不看他这个方向。他为什么非得在射鹦鹉这一场中出差错呢?他本该通情达理地让自己被淘汰,使其他真正的参赛者可以继续比赛。老天啊,难道他要给自己颁奖?
他只能干巴巴地说一句:“对不起。”
事已至此,他悻悻然收好弓,走回座位。接下来,轮到他致辞了。
他事先准备过,而且相当充分。首先是一段简洁优美的追思前族长的悼词。然后正式宣布他准备带领部落向敌人宣战的打算,阐明其中原因,激励子民们勇敢面对今后的困难。接着讲几句对部落未来的明确计划,外加一些与天命有关的神秘主义说辞,反正有人喜欢听这一套。最后以一段措辞恰到好处的总结收尾。这将是一篇令人难忘的演讲,值得代代相传。而且,整篇稿子他都熟记于心。
但他只是清了清喉咙,说道:“我知道你们不想听什么长篇大论,我就简单地说说下面要做些什么。一旦越过纳德辛山隘,我们将脱离原定路线,去南边砍伐木材。通过河流将木材运到下游——以前我们没这么做过,但我知道有人试过,我们可以照做——到了下游,我们将建造攻城器。别担心,我知道制造方法,一点儿也不难,真的。我们的弓箭手相当厉害,可以说,厉害过头了,但如果要赢得一丝攻破城门的希望,我们就必须练习扛木头的技巧。我需要一队人专门训练使用攻城槌,想参加的在三天内将名字报给各自的队长。我还有尚未考虑清楚的地方,但我们有的是时间,之后会一一向你们说明。就这样,真的,我讲完了,你们可以开始狂欢了。为健康长寿干杯。哦,顺便说一下,不想让人射你的鹰,就别把它挂在那里。”
这不是什么玩笑话,但是,当他坐下来的时候,他意识到自己刚刚创造了一句谚语。一百年以后,如果有人抗议家里没做好标记的牛和别家的牛群混在了一起,或者备受冷落的妻子红杏出墙,多半会受到这样的奚落:“是啊,活该,不想让人射你的鹰——”不仅如此,他刚才是以一个真正的族长身份对子民致辞,完全不像一个借着父亲余威的孩子。他将尽快组建攻城小队,通过河流将木材运下来。没有人会在他背后窃窃私语,说些族长完全没有计划之类的闲话。他有言在先,这就足够了。他觉得自己的计划实现的可能性很大,因为他刚学会了一点:看到前面有靶子,管他什么规矩,先射了再说。
萨苏来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他没能攻占佩里美狄亚城。我意识到了,我将成就辉煌。
他坐在那里,思绪万千。一群人涌上来扛走了他的座位和地毯。他们并没有把他掀翻在地上,但意思很清楚:他的存在妨碍了大家狂欢。他立即道歉,然后默默离席。
八
对于教长在百姓中深受欢迎这件事,佩里美狄亚高层到底是困惑、欣慰,还是懊恼,要取决于他们想得多深多远。所谓教长,不过是一群哲学家兼科学家的领头人。他们致力研究的,是一个深奥的学科,对外行人来说毫无用处。这样一个组织的头目,为什么会受到民众的爱戴和崇敬,这真是令人困惑的问题。不管他做什么,哪怕什么都不做,人民对他的感情都一如既往。这个事实本身当然是令人欣慰的。但如果继续探究,他们就会发现,他之所以受欢迎,是因为民众对他的身份产生了一种普遍的误解,认为他是效力于城邦的巫师。他的职责是护卫城邦远离各种黑暗力量,抵御成群的恶魔、忽然爆发的瘟疫以及狂风暴雨(免得它破坏有利可图的海上航线)。这个发现让人懊恼无比。教长本人在懊恼过后,决定将这个问题抛之脑后,不去想它。
尽管如此,当亚历克修斯教长病重的消息传开之后,民众中掀起了一阵热潮,以各种各样的方式表达善意。毫无疑问,忧心忡忡的市民希望他能赶在某个大灾难发生之前好起来,继续与恶魔斗争。每个清晨都有鲜花、水果以及各式各样的好运符出现在他的寝室门口。好心的老妇人将好几加仑热腾腾的、营养丰富的肉汤留在门房那里。研修会核心成员本有更重要的事要做,但不得不浪费好几个钟头接待笑容满面的、闹腾的儿童代表团。孩子们带来了经他们纯洁的、不熟练的双手编出来的香草花环。这种全民一心的自发行动让研修会难以招架,以至于亚历克修斯刚刚康复到能站起来的程度,就被打发到阳台上向欢呼的群众挥手,以平复两个月来汹涌不断的善意。
“我倒认为这相当感人。”亚历克修斯蹒跚地走回床边,手臂因不停挥舞了半个小时而酸痛不已时,卡纳迪说道:“素未谋面的陌生人风雨无阻地守候在门外,鲜花堆满了整个地方——”
“拿一车香草给我治心疾?要是有人能跟我解释一下其中的道理,我发表出去倒可以发个财。”亚历克修斯一边抱怨,一边裹着毯子翻来翻去,寻找床上留有余温的地方。“说实话,我倒宁可被大家谩骂,说不定还能睡个安稳觉。”
“哦,你没这个福分。”卡纳迪回道,“你的同胞需要一个值得他们爱戴的对象。皇室没可能,所以他们选了你,这是你应尽的责任。你至少有点教养,对他们亲切点吧。”
亚历克修斯把头埋在枕头里吼了起来。“你知道他们说什么吗?”他反驳道,“他们说我们的敌人召唤来了某种不为人知的邪恶生物,我跟那东西进行了一场旷日持久的魔法大战,尽管我最终赢了,但战斗的后遗症让我至今没缓过来。我花了多少精力用来解释我们不是魔法师——”
卡纳迪愉快地笑了。“你越解释他们就越发坚信。”他说,“反过来,要是你穿着一件绣着神秘符号的蓝色长袍大摇大摆地走到街上,他们会把你当成十足的骗子轰走,朝你身上扔鸡蛋。”他站起来,“你最好早点休息。这一通闹腾让你的脾气比往常更坏了。”
“我知道。”亚历克修斯说,“我想,主要是我觉得十分沮丧,有那么多重要的事情,我却被关在这里不能出去——”
卡纳迪皱起了眉头。“没有什么重要的事。”他坚定地说,“你那帮精英助理正在帮你处理日常事务——我得加一句,他们比你做得更好——我攻读了理论方面的所有最新进展,并且能够用最简单直白的语言讲给你听,说明我几乎站在了学术的最前沿。至于其他事——”他直视着亚历克修斯的眼睛,“那两位已经打哪儿来回哪儿去,不需要采取什么特别措施了。终于摆脱他们,我们应当感到庆幸才是。就此打住吧。”
亚历克修斯缓缓地点头。他无法忘记两个岛民离开半个小时之后,他所承受的毁灭性的后果。但平躺在床上,盯着天花板上那些被人高估了价值的马斯克壁画看了两个月,让他对整件事有了一个大致的把握。事情过去以后再回头来看,简直是一目了然。这是一个不幸的巧合。他在间接施咒方面做了一个愚蠢的试验,同时一个天赋者恰巧出现在城市里,通过元理施展她非凡的力量,却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做了什么。不用说也知道,他最终完全无法控制由天赋者的干预带来的后果。等她走了,两种力量之间的纠缠也就停止了(幸好如此,不然他现在已经完蛋了)。没有了不同力量之间的纠缠,一切又慢慢地恢复原样,这是一个合乎逻辑的推断。据卡纳迪暗中查访,击剑手洛雷登目前以击剑教练的身份过着清白而富足的生活,神秘的女孩似乎彻底失去了踪迹,而且至少目前为止没有爆发瘟疫或出现什么反常的地震。一切正常——
(但并非如此。不管多么坚定地说服自己一切都过去了,他还是无法忘记那种轻而易举被人操纵的恐怖。那个人对元理各个层面的把握,就像巴达斯·洛雷登拿着他心爱的剑一样熟练。他可以肯定,这股力量绝非来自那个女孩,更不可能是她那相对平庸的哥哥,也不可能是住在城市里的某个人——到底是谁呢?为什么不安的感觉仍在加剧?)
“好,我该走了。”卡纳迪说,“再见——啊,德尔玛蒂斯把你的信送过来了,看来有人收拾你了。”
当他那位最固执、最有干劲的助手进来的时候,亚历克修斯忍不住闷哼了一声。卡纳迪聪明地溜走,留他一个人苦熬。
“今天没有多少需要您处理的事务。”年轻人尖细的嗓音响起来,他将厚厚一叠羊皮纸放在亚历克修斯腿上,还扶住了床边摇摇欲坠的蜡烛,“这是下达给各掌院的关于新教义协定的通谕——”
“什么新教义协定?我们什么时候有过教义?我们是科学家,不是牧师——”
德尔玛蒂斯给了他一个少安毋躁的眼神,让亚历克修斯明白他只能忍着。“我上个星期就解释过了,”他说,“大会决定将公认的元理层面从七个减到六个,解决了关于综合能力的争论。这真是——”
“妙极了。”亚历克修斯抱怨道,“通过民主投票来改变自然定律,真是完美的解决方案。看来我该从床上起来阻止这些荒唐事了。”
“想都别想。”德尔玛蒂斯带着笑意凶巴巴地说,“只要您敢把脚放到地上,医生们就会把您生吞活剥了。不管怎么说,这只是头一桩事。”他将一捆厚厚的文件拿开,在他眼前放下另外一摞,“这一堆是教令合集,以及您的私人信件。”
亚历克修斯一边将信件封口,一边顾着别让蜡烛把床上用品给点着了。德尔玛蒂斯开始向他报告最后一件事。
“有人说,”他继续用刺耳的声音说,“部落民开始不安分了。要我说,到了该采取措施的时候了。”
一滴滚烫的蜡烛油滴在亚历克修斯的手背上,他抬起头来:“是吗?什么措施?”
“派军队去。”德尔玛蒂斯回答道,“将他们一举歼灭。我一直觉得,允许一帮野蛮人在家门口游荡是完全不合理的。”
亚历克修斯还记得,就在六年前,德尔玛蒂斯和几百个难民因为鼻子太大、头发颜色不对,被人从蛮荒的城邦布莱姆亚赶出来,不得不搭着小船横渡中海。直到今天,他从卡特斯大桥走到城邦学院还会常常迷路。短短六年,他就从被人歧视的糟糕经历中恢复过来,还能得意地提出建议,展开对另外一群人的迫害。真是令人佩服。“我不认为我们还有军队。”他温和地说,“要是有的话,我不会不知道。”
“我们可以征兵,”德尔玛蒂斯解释道,“当然,城市卫队也可以用。我们的兵力足以给那帮野蛮人一个教训了。他们显然在河的上游耍了些花招,据说运走了大批木材。不用问,这肯定是胡说八道。我的意思是,”他笑着补充道:“一群野蛮人要满满一河的木材干什么?”
面对一大堆意思差不多的问题,洛雷登忍耐着没有回答。他正在用制帆工匠用的麻绳和胶水修补一把练习用的钝头剑,正好给了他假装没听到的借口。
“显然,”艾希莉继续说道,“大家都说,要派一支远征军出去,在那个谁的带领下——哦,他叫什么来着?名字就在嘴边,一下子就忘了。”
“帮个忙,把你的手指放在这里——不,这里,对了——我要上点胶。小心,很黏的。”
“对了,麦克森。麦克森将军。据说他在草原部族中间很有威名。”
洛雷登皱起了眉头,将刷子在胶水罐里沾了一下。“他已经死了。”他说,“死了有十二年了。”
“噢,”艾希莉耸耸肩,“那么谁来领军呢?”
“没人。”胶水太稀,洛雷登发出啧啧声,往罐子里加了一撮胶珠,搅拌起来。“我们也没有军队,除非你把那些站在墙头当装饰的卫队也算上。我们已经有十二年没有军队了。要我说,这是好事。算我们运气好,没有用得上军队的时候。”
“我可以把手指拿开了吗?”
“稍微等会儿,等我把胶水加热。你的消息这么可靠,有没有听说草原部落准备搞什么鬼?”
“我哪儿知道?有人提到有大量木材从河的上游被运下来,朝着我们的方向移动。我一直以为部落民不喜欢折腾船啊、运输啊、河流啊之类的事。”
“是的。或者,”他承认,“至少以前是这样。现在就不一定了。考虑到城里对木材的消耗量,也许他们想要到这里卖木材,大赚一笔。”
“没准儿就是这样。不过,我还听说他们好像要对我们开战了。据说老族长死了,他的儿子显然是个挑事儿的。”
“哦,多半只是唬人。”洛雷登的眼睛盯着要上胶的连接部位说道,“每次新族长继位,他们都要闹出点动静,摇旗呐喊一番,激起族人的豪情,重新变成英勇无敌的战士。这是他们的传统,他们不会当真的。”
“哈,”艾希莉离沸腾的胶水太近,忍不住打了个喷嚏,“你好像对草原部落很熟悉。”她说,“怎么回事?”
“听说的。老兵讲的故事。破酒馆里总能碰到不少退伍老兵。好了,你可以把手指拿开了,谢谢。把麻绳给我拿过来,胶水煮好了。”
“不过,我还是很担心。”一阵沉默后,艾希莉说,“万一他们真的心血来潮,要来攻打我们怎么办?我们没有军队——”
洛雷登做了个鬼脸。“如果有军队,”他回答道,“这就意味着有敌人需要这支军队去攻击。只有在有仗可打的情况下,我们才有可能打输。我听人说过,草原人在近身鏖战中相当彪悍。可现在呢,就算他们真的来打我们,能做的也只是驻扎在河对岸,眼看着运粮船开进港口。你可能已经注意到那个用大石头垒起来的东西,我们管它叫城墙——”
“好啦,别这么狂妄。我还是在想——我们从小就被教导说城墙坚不可摧,我对围城之类的东西一窍不通,你说该怎么判断城墙到底可不可靠?”
“从来没有人从陆地方向攻破过城墙,这就是一个相当好的证明。”他一边耐心地将麻绳一圈一圈缠绕在剑柄上,一边说,“也不是没人尝试过。想攻进城,你需要合适的工具:各种器械、攻城塔、攻城槌、架桥装置等等。这些是部落民完全不擅长的。这样说吧,除非有人帮他们开门,否则他们绝对进不来。我认为还不至于出现这种情况。”
“那就太好了。”艾希莉站起来,用搭在洛雷登椅背上的一块抹布擦了擦手,“我想这只是谣传。要是真的,皇室一定会采取措施的。”
“是啊,那是当然。这是他的职责。”他干脆利落地打了个结,咬断麻绳,“如果你非要自己吓唬自己,成天担心外邦人入侵的话,你还不如把入侵者想象成岛民呢。”
“他们不是我们的盟国吗?”艾希莉反驳。
“盟约并不是永久有效的。他们的确和我们有很多商业往来,但并不代表他们愿意付钱,不想直接掠夺。更重要的是,他们是唯一拥有舰队的国家,尽管这支舰队和强大完全不沾边。但即便如此,他们的舰队想要越过海峡来攻打我们也没那么容易。首先得经受住各种守城器械和炮火的考验。说真的,但凡有点脑子的人都不会来攻打佩里美狄亚。柿子挑软的捏,比我们弱的目标多的是。好了,这把修好了。到目前为止只有两把需要修理,这批剑质量不错。”
他点了支蜡烛,然后把灯掐灭了。晚上这个时候学校已经没人了。幸运的是,他设法从理事那里拿到了一把边门的钥匙。“我们出去吃点什么吧。”他说,“辛苦了一天。”
洛雷登刚把钥匙插进锁孔,就听到有人叫他的名字。他转身,惊讶地发现是班上那个名字记不住的古怪女孩。“嗨,”他说,“这么晚了你还在这里干什么?”
“你说我需要练习展臂执剑。”她回答道,似乎对他明知故问有些不满。她看起来很累,前额汗津津的,刘海一绺一绺地贴在那里,“如果你有时间的话,可以看我练习吗?”
洛雷登两边眉毛都挑了起来。“可以吧。”他略带疑虑地说。
女孩看看他,再看看艾希莉。“如果需要额外付钱,我很乐意——”
“按标准收费再加每小时一夸特,这是一对一课程的费用。”艾希莉坚定地说,“我会记在你账上的。”她飞快地瞥了一眼洛雷登,仿佛在说:“小心哟,这姑娘对你有好感。”洛雷登心领神会,但他轻轻摇了摇头。
至少,他不认同艾希莉的看法。不过,这女孩的确不太对劲。她不是那种没脑子的人,洛雷登敢肯定,事实恰恰相反。但有关她的一切都像蒙上了轻纱,让他想起每次皇帝出现在公众面前,总是隔着一扇丝绸画屏,免得被平民的视线玷污之类的。总之,这是个怪人。“你打算留下来吗?”他略带紧张地问艾希莉,她摇摇头。
“我要回家了。”她说,“没人付我加班的钱。”
他先让她出去,再把门反锁上。“好,”他说,“既然这里除了我们没有别人,我们不如去大厅练习,那里有灯。”他朝两人对面高高的拱门指了指,“带上火把,我们可以把壁式烛台点起来。”
走向空荡荡的大竞技场时,不知为什么,洛雷登心里涌起一种不舒服的感觉。这里是仿照法庭格局建造的,目的是为了让学生适应大场面,旁听席的长条凳以及特殊的回声会让不熟悉环境的人感到心烦意乱。建造这里的人仿得不是特别到位——没有任何一个地方能像法庭大厅一样,让两剑相交的声音那么响亮刺耳——但类似的环境已经让洛雷登很不自在了。
“我们可以多点几盏灯,把这里照亮。”他大声喊道。自己的声音在空荡荡的黑暗中显得有力而自信,让他觉得很满意,“反正不用付蜡烛的钱。”
她没有回答。洛雷登觉得有点傻,这又不是社交场合,为什么要隔空聊天呢。我怎么就同意了呢?他心下揣度。也许艾希莉的猜测是对的,我被引诱到这里来说不定会损害我的荣誉。他回想起女孩的脸,之前从没有想过那女孩长得漂不漂亮。客观地说,算是棱角分明的那一种,不过……不,他完全没印象。不能算漂亮吧。
“好了,”他将最后一个壁式烛台点亮放回去,“我们开始吧。用红袋子里的剑。小心点,那是我的斯派·布利夫剑。”
她点点头,解开绳结。她喜欢啃指甲,之前居然没注意过。她手里的剑看起来异常地熟悉,似乎尚未认定主人。她让剑袋落在地上,打直手臂伸出去,然后调整了一下双脚和肩膀的姿势,将背挺直。
“基本到位。”洛雷登鼓励地说,“左肩再向后收一点,右脚与剑刃齐平。好多了,你已经掌握了要点。现在坚持住。”
他一边解开第二个剑袋,一边默默计时。不知为什么,他的手指不太灵活,指甲被粗硬的绳索勾到了。“你这是在故意为难自己。”他一边说一边抽出被改造过的骑兵用剑,拿在手中,“你不能使劲握着剑柄,要让它被虎口托住。来,看我示范一下。”他站到和她相对的位置,缓缓抬起右臂,直到两支剑的剑尖相对,连成一条直线。“看,我让手指尖和大拇指底部自动托住剑柄。这就是练习这个动作的意义。放松地握剑比紧张地握剑要更稳固,招式更灵活。对了,现在好多了。坚持下去,你做得很好。”
她似乎没有在听,或者,倒不如说她根本不在乎他的鼓励和解释。跟之前一样,他再次感觉到,其实这女孩根本不想学习剑术,但又不得不学,似乎在执行一项很厌恶但又必须完成的任务。哦,是啊,有教无类嘛。我可以愉快地说,她的动机不关我的事。
“好了,休息一下。”等了足足一分钟,他说。女孩皱起眉头看着他,像是要争辩什么,然后放下了剑。“等一下我们再来一次,坚持两分钟,不过这次要试一下从一开始就用我教的方法握剑,先从这个要点开始。怎么样?”
她点点头,用头部的微小动作进行精确有效的沟通,使两人的交流被局限在最小范围内。这有点像在决斗的时候,法官下令开始,双方互相点头致意的场景。因为敌对的双方除了“好,现在我们开始互相厮杀吧”以外,实在没什么可说的。这个认知让洛雷登略有些不安。
“好,开始。”他们同时抬起手臂,连成一条钢铁般笔直的线。洛雷登看着她的眼睛。这种对视令人很不舒服,仿佛又回到了法庭,甚至还要糟糕些。在法庭上,当他直视对手时,总能从对手眼中找到一丝恐惧——当然,对方也能从他的眼里看见同样的东西。这是人性的最后一刻共鸣,是击剑手之间最后一次心灵相通。然而,女孩的眼里没有恐惧,只有一片令人不安的空白。
永远不要重回法庭,他暗自发誓,再多的钱也不回去。
他在计时,一分四十五秒、一分五十秒,女孩的剑一点也没有晃动。对一个上课时笨手笨脚、经常做错动作的人来说,这是相当不错的表现。但这让他不自在。也许她故意在课上表现得很糟糕,以便顺理成章地要求一对一授课。至于这么做的动机,他毫无头绪。不管怎么说,他有一种被人操控的感觉,这种感觉非常清晰,同时又隐隐混杂了某种诡异的感受,仿佛正在被人围观似的。
一分五十八秒,女孩的剑尖几不可察地晃了一下,她发出懊恼的低哼。洛雷登知道,这声音意味着极大的痛苦。他自己的肩膀和肱二头肌也酸痛得厉害,但经验使得他可以坚持下去。女孩的剑尖又晃了一下,接着又是一下,这次是有点不受控制的抽搐。就到这里吧,洛雷登决定。但他突然心血来潮,不如让她暂时放下预备姿势的练习,体验下一个阶段的动作吧。他迅速判断了一下方位,向她刺出一剑。她马上领会到教练的意图,开始格挡。双方交换了两三招以后(毫无疑问,这个女孩很有天赋,我都有点嫉妒她),他手腕迅速一翻,将女孩的剑打落。因为太用力,手腕以上直到肘部的肌肉扯得厉害,疼得他喘不过气来。他弯腰抱着前臂,低声咒骂着。
女孩一言不发,似乎在生自己的气。
“刚才打得不错,你已经掌握要领了。”洛雷登气喘吁吁地说,“如果这能让你心里好受一点的话。”他一边说一边按摩着前臂上方的肌肉,后悔自己没有克制住想要炫技的冲动,结果不但受了伤,还在学生面前丢了脸。但是,女孩似乎对他的安慰毫不领情。
“我失败了。”女孩回嘴道,“我任由你打败了我。”
不知为什么,女孩的话让洛雷登心中生出隐隐的不安。“说句公道话,”他尽量让自己的语气显得轻松点,“我毕竟是你的老师啊。”
“不过是更有技巧而已,”女孩说,“这没什么,如果对方比你强,你一样会死。”洛雷登觉得她这话有蹊跷,不像是说给他听的。
洛雷登耸耸肩膀,试图挽救谈话的气氛。“你知道吗,”洛雷登说,“我很庆幸自己可以及时退步抽身。我最受不了追求完美的人了。”
女孩用怨愤的目光地瞪着他,双臂交抱在胸前,手指紧紧扣住肩膀。洛雷登曾经见过女人做这个姿势,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他不明白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也暗自希望自己用不着知道。尽管如此,他还是觉得应该继续解释几句。
“如果我说话带了情绪的话,对不起。”他说,“但你为什么如此在意呢?你知道的,你已经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大大超过了……”
她微微别过头,似乎不想听他说下去。“我想练好剑。”她说。
“已经很好了。你在剑术方面有天赋,这一点,很多人是比不上的。”他忽然灵机一动:“也许,是遗传?”
“我叔叔是个剑士。”她直视着他的眼睛,跟刚才一样,只不过此时两人之间没有两码长的钢条隔着,“也许你听说过他的名字,提奥菲尔·赫丁。”
洛雷登皱起眉头,有点熟悉但还是想不起来。“我在记名字方面很糟糕。”他说,“我很擅长认人,但名字通常听一遍就忘了。”他自嘲地一笑。“再说,”他加了一句,“在这行,你和许多人往往只有一面之缘,所以记名字意义不大。”
“我当然明白。”她手抓着剑柄上方的剑刃,把剑捡起来。“我们能再来一遍吗?”
哦,不。真的还要再来吗?“好吧,为什么不呢?”他尽量打起精神,“不过这一次我不会加入对练。万一扭了手腕,我的损失就大了。”
她点点头,握住剑柄,伸直手臂,剑尖朝下,直至触到地板。“这一次,我要尝试坚持四分钟。”
洛雷登耸耸肩。“随便你。”他说,“好了,来吧。”
她抬起剑,剑尖隔空直指他的喉咙,完美的传统剑派预备姿势。他转身将自己的剑放回剑匣,同时默默计时。等他回头看时,女孩没有动。真厉害,尽管有些疯狂。
“自己练习的时候,”他说,“千万别刚刚休息完就直接练三四分钟。先从一分钟开始,然后慢慢延长时间。这对你有好处,而且练习效果更好。”
她的紧盯着他,确切地说,是盯着他喉咙处那一寸见方的目标。好像她毕生都在瞄准这个位置一样,他想。一个念头突然闪过,如果她现在动了——右膝微弯,重心和平衡稍稍转移一下——她完全可以一剑刺穿他的喉咙,不给他留下一丝逃跑的机会。他空空的手掌心开始冒汗,有一种想后退几步的冲动。但真这么做也太——
“三分钟。”他说,“继续坚持到四分钟。”
那种感觉又回来了:是一种被人注视着的压抑感,好像自己是个展览物或者试验品。此刻一定有什么事正在发生,他非常肯定。但那个女孩仍然像雕像般一动不动,似乎她正准备刺出一剑时被某个神明冻结住了。想闪开的冲动越来越强烈,到了几乎无法抑制的地步——这是一种本能。洛雷登心想,在这行打拼了十年,被人拿剑指着会感到不安是很正常的。然而他身体上的不适似乎有点反常,除了冒汗的手心,他开始感到头疼得要命。三分二十五秒,剑尖纹丝不动。
这恰恰证明了我是个多么好的老师。
三分五十五秒,他的眼前开始出现幻觉。他知道女孩的剑完全没有动,但他似乎同时看到了现在和未来两重影像,剑尖既悬在空中一动不动,同时又从完美的角度向他刺过来。他开始胡思乱想,如果她真的刺过来,我还真是自作自受……
三分五十九秒……
他身后忽然响起来有人在清喉咙的声音。洛雷登猛地转过身去,就在那一瞬间,女孩的右膝微沉,剑尖下垂。有人正站在拱门下看着他们。
“洛雷登大人?”糟糕,是莱瑟斯·莫丁,学校的其中一名理事。他看起来不太高兴,“我看到这里有灯光。”
洛雷登微微垂下头。“我在给这名学员做一些额外辅导。”他尽量让自己听起来像在陈述事实。“当然,也是因为她是个非常有潜力的学生。莫丁大人,这是……”
见鬼。记不起她的名字了。在记名字方面,我真的无可救药。
女孩喃喃报上自己的名字。莫丁大人看起来不是特别感兴趣。“你要用学校的设施进行课外辅导,希望你能事先通知我一声。”他有点生气地说,“严格说起来,这么做会产生额外费用,比如蜡烛费和场地费。这一次我就当没看见,不过,如果你打算经常这么做——”
洛雷登皱起眉头,头疼欲裂。他此时最不想做的就是站在这里,当着学生的面,被一名理事会成员训斥。鬼才知道这个老蠢货这么晚还在学校干什么?难道这些人不回家的吗?“谢谢你,莫丁大人。我会记住你的提醒。以后有同样的情况会事先告知。如果你能让我的助理知道我需要付多少蜡烛使用费的话——”
莫丁不耐烦地挥挥手。“你还要待多久?”他问道:“严格说起来,任何人在使用学校的设备的时候,都必须有一名理事会成员在场,以防事故发生。你知道,这是规定。”他看了一眼那个女孩,似乎看到了什么古怪而又不知名的东西,“比如,上个礼拜发生的那宗令人遗憾的事故。当——呃——流血事件发生时,直接向当局负责的那一方是我们。”
洛雷登莫名地觉得脖子上冷飕飕的。“对不起,大人。”他僵硬地回答,“今晚的练习结束了。谢谢。给您带来不便真的很抱歉。”
理事发出抽动鼻子的轻哼,表达不悦。“那好吧,洛雷登大人,小姐。”他加了一句,很不情愿地对着女孩点点头。“晚安。”
走出学校、锁上边门后,洛雷登觉得好多了。他的脑袋还在一抽一抽地痛,但没有刚才那么厉害了。见鬼,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不过,至少可以把艾希莉的猜想否了。他拔出钥匙,放进口袋里,将器械包背在背上。这是一个寒冷的夜晚,他觉得快要下雨了。
感谢上天垂怜,他想。
看着钢铁被熔炉的火焰渐渐吞噬,颜色从紫色变成蓝色,又从蓝色变成绿色。最后一道变化渐渐显现,绿色渐渐加深,几乎要变成黑色,抓住这个时机,别过了——
“可以了。”特姆莱一边用袖子擦拭前额的汗水一边说道,“现在赶紧冷却。”
一条长长的扁平的钢铁在水中嘶嘶作响,很快被水面腾起的一团蒸汽遮蔽。嘶嘶声停下之后,他们将它抽出来仔细检查。
“好,”他尽力掩饰自己心中的忐忑,说道,“现在将它折断。”
两个强壮的男人合力才勉强将钢条压弯,但它只是变成了一张弓,没有折断。“行了。”特姆莱松了一口气,说道,“好了,现在我们知道如何煅烧长锯条了。”
他让手下负责用嵌了砂岩碎块的楔子打磨锋利的锯齿,自己沿着堤岸走回主伐木场。砍树、切段、锯成木板,这些工作都需要六尺和八尺的锯子,效率比起用斧子、锛子以及拉刀要高两至三倍。幸好如此,他才能赶在冬天到来、河水结冰之前把所需的木材运到下游哨站组装起来。他可不想将木材用马车运过来,特别是一路要翻过几座积雪的山隘,能够避免这些困难就最好不过了。
山谷里人来人往,热闹非凡。山腰以上的树木已经被砍光,只留下一茬一茬的树墩和砍伐下来的树枝。森林里回荡着几百柄斧子砍在树干上的叮叮声、伐木工的号子声以及将无数削好的木头套在一群群牛马身上时,赶牲口的人发出的吆喝声。到了山坡底下,套索被解开,木头滚入水中,撑筏子的人从一根木头上跳到另一根,嘴里咒骂着、呼喝着,用杆子捅着、推着,将原木聚拢起来,绑成筏子,想尽办法完成运木头的任务。我们是在一边干,一边琢磨正确的方式,特姆莱心中既惊喜又有些惶恐,现在既然有了锯子,也有能力挖一个大坑,若能建一个我在城里见过的水力锯木机会多有意思啊。可惜我们没有时间。再说,有时候太聪明反而不是好事,搞不好还会闯祸。
最令他头疼的是测算。他们来到这里的第一个星期全花在清点树木的数量、找出足够高、足够直、值得砍伐的树木,并在树皮上刻下标记。接着还得估算出每棵树能产出多少完好的木板和木条,以及需要多少木板和木条才能造出数目尚未确定的器械和机器。一星期过后他放弃了,让手下把大致看起来有用的都砍下来。反正到最后材料不是太少,就是太多。
另外一个难题是,部落在一个不太适合扎营的地方停留了空前之久。他们不得不将牲畜赶到上游的新鲜牧场,带走了大量目前急需的人手。这就意味着要派更多的人去运送补给,或是去远离喧嚣的丛林深处打猎。另外,开采铁矿和石灰、烧制木炭也需要人,偶尔还要派人守卫那些聚在一起用芦草搓绳的妇女——由于消耗太快,绳索的储存量已经岌岌可危。奇怪的是,尽管派出了那么多人,他们还是有足够的人留下来干活。他开始意识到,这个部落太庞大了,人数比他想象的多得多。
“我拿到了刚做好的锯子。”朱莱出现在他身后,他刚刚护送走最后一筏木头,被溅得满身泥水,显得有些邋遢,“质量很好。要我把打造钉子的铁匠召集起来去锻造锯子吗?”
特姆莱摇摇头。“我已经安排好了。”他说,“打造钉子的工匠现在在打箭镞,原来负责箭镞的工匠就可以去造锯子了。我让造打火石的工匠去给砂轮塑形打磨,因此——”他疲倦地笑了,“一切都安排好了。”他停顿了一会儿,看着上千个忙忙碌碌的身影在伤痕累累、看起来有点陌生的山林间忙碌,“我们居然干起了这个,简直是疯了。”他说,“城里人花了几百年时间才学会的技能——”
朱莱耸耸肩。“这么无聊的事,幸好有他们做。”他说:“到头来让他们自作自受。”他打量了一下周围,也许对看到的景象不怎么满意,“只有神明才知道我们今后的路会怎么展开。”他轻声说,“有人在私底下议论,说这么做是不对的。”
“我就知道。”他抱怨道:“这次又是什么借口?冒犯了河神、山神,还是火神——”
“所有的神。”朱莱激动地回答,“不过这次他们议论的是,如果城里人是邪恶的,必须被打败,我们为什么要这么辛苦地学他们?”
“啊。”特姆莱苦笑着,“这个问题,我也没有答案。模仿是最诚挚的赞美,或许。他们想要消灭我们,我们就有样学样。”他用两只手一左一右夹住自己的脸,按揉起来,“其实我自己也不想,但该做的还是得做。我想,关于什么才是最重要的,我们已经达成了一致。如果有人认为我们可以靠骑兵队冲破佩里美狄亚的城墙,欢迎他来跟我探讨一下。我乐意听听他的意见。”他打了个呵欠,伸了个懒腰,而后站起来,“好了,现在,”他兴致勃勃地说,“轮到箭杆了。我最好去看看他们在脚踏木车床方面的进展如何。”
翻过附近一座山,有一个四壁陡峭的小山谷,这里的树木已经清光。车床小队就在这里工作。翻越山头的时候,特姆莱注意到一片类似育苗圃的地方,只不过这里的树苗已经全部砍了下来,修剪整齐,固定在地上,充当百来架造箭车床的弹簧杆。但愿再过一两天,这些车床就可以组装完毕,投入工作。以城里人的标准来说,这是一种非常简单的器械。弯曲的弹簧杆顶部绑着一根绳索,将绳索缠在一根穿在两个固定支架中间的转轴上,再连接到一个铰链式踏板。造箭的工匠用脚踩下踏板,带动绳索,转轴就会转起。固定在地上的弹簧杆将绳索往后拉,又能使转轴往反方向转动。把用来制作箭杆的木条一端插在转轴尾部的两个叉头上,一端由一个尾架支撑着保持水平。转轴的转动带动木条,工匠将一片锋利的刀片压在上面,随着转动刨去外皮,最终生产出均匀、细长、笔直的箭杆。
(但我们用的大多是新材,造出来的箭不怎么好使,就算不会搭上弓弦就断掉,飞起来也多半又歪又慢。这一切很可能纯属浪费时间和精力。如果能多点准备的时间,就能找到正确的制作方法。可惜到那时,我们说不定早就被灭掉了。我能做的,就是尽全力将错误的几率降到最低。)
“说到需要造多少支箭,”他们走过一排排完成了四分之三的车床时,特姆莱感伤地说,“我真的不想提这个问题。想想吧。每人每分钟可以瞄准并射出十二支箭,而就算这些工匠铆足干劲,也只不过可以让一台车床每天生产大约二十支。就算有足够的木材来制作这该死的玩意儿,也永远生产不出足够的数量。况且,我们用的木材不对,”他补充道,“这是新材。至于上哪儿弄羽毛——”
“我正要说这个。”朱莱说,“我的一个手下说在另一座山的山顶上有一个湖,湖里全是鸭子。”
“鸭子。”特姆莱重复道,“妙极了。”
“就算不考虑羽毛的问题,这也不是个坏点子。”朱莱继续说:“估计我们已经把最后一只鹿赶到深山里去了。如果不准备把正在产乳的牲畜杀了——”
“别。好吧,你需要多少人去抓鸭子?我没听说过用鸭毛做箭翎的,但我们没有别的选择了。”这是实话,他心里暗道,绿色的箭杆加鸭毛箭翎,这就是所谓弓强马壮的民族。难怪敌人对我们越来越放心。
到了中午,食物被分发下去,部落人聚成在一起开始吃饭。所有的动静都停下来了,或者,至少没有那么突兀了。特姆莱只来得及从硬邦邦的奶酪边缘啃了一大口,众人就围拢过来。有人疑惑,有人恼火,有人发牢骚,还有人感觉受到了冒犯——“我们应该怎么做?”“我们原先的计划是什么?”“到底该用什么来做出这玩意儿?”“没有合适的工具,怎么做得出这几样东西?”“你不是真的指望我们用这玩意儿来干活吧?”他尽力抵挡各种问题和抱怨,微笑着摇头,表达同情,承诺他会想办法,表示这些问题会有人负责。直到最后人群散开,又到了工作的时间。他将剩下的奶酪扔给一只过路的狗,迈着沉重的步伐去看绑木筏的绳子出了什么问题,为什么老是断。
哎呀,好吧,他自我安慰道,神明一定也有相同的感受。亏我之前居然还羡慕祂们呢。
下午过了一半的时候,他已经说服木筏小队的人,绳子之所以磨损得很厉害是因为他们捆得太紧了。这时候,他忽然注意到河对岸有一队骑兵站在山巅,从高处观察着这里的动静。有那么一瞬间,他感觉自己又回到了七岁那年,被吓坏了,他想要冲进营地发出警告,快跑啊,骑兵队来了!然而,他数了数人头,思考了一会儿,叫来了他的表兄弟麦斯拜和佩普泰,他们原本正在营地里走来走去登记猎鸭人的名单。
“动作快点,”他说,“召集二十个人,绕到那座山背后去——”他指向骑兵所在地。“什么都别做,只要绕到他们背后去,就位之前不要被发现。然后爬到山顶,让他们看到你们。如果他们离开了,就悄悄跟踪,但不要动手。明白吗?”
佩普泰是一个矮小结实的小伙子,胡子很长、很稀疏。他点点头,“如果你同意的话,我们可以把他们都抓过来。”他说,“或者,我们可以射箭驱逐,看你愿意怎么办。”
“不行。”特姆莱摇摇头,断然拒绝,“我不想这么做。在他们的印象里,我们对他们非常敬佩,根本不可能造成伤害。我们要暂时维持这个印象。以后有的是机会教训他们。”
派了人之后,他又看了一眼河对岸。城里派出了十个人盯着他,想知道他在这堆树墩中间待着有什么阴谋。如果麦克森还在,根本不会有人从老远的地方礼貌地观察。他们会直接看到重骑兵从山谷的四面八方冲下来,席卷营地,不等有人拿到弓箭或上马,整个营地就已经陷入横飞的箭矢、肆意的砍杀以及熊熊烈火中了。我应该采取一些措施,他决定,在进山的各条路上安排岗哨,河的沿岸也是。如果是麦克森,此时河流已经被围堵,他们会在下游大开杀戒……这真是一个令人不快的念头。要不要派些全副武装、随时准备战斗的士兵到上面去,以防他们真的打算偷袭?但这么做有可能适得其反。本来我们在他们眼中只是一群和平勤劳的伐木工,看到全副武装的士兵,他们反而会提高警惕。
神明在上,当这一切都结束以后,我将会多么高兴啊。到时候,我们就可以回到旧有的生活方式了。他转身,背对着碍眼的城市离开了。
九
有人敲门进来,将吊灯拉起来钩好,又出去了。亚历克修斯被吵醒,打了个呵欠,坐了起来。不可能已经这么晚了吧?好吧,不管了。他点燃了小台灯里的蜡烛,找到自己刚才在看的段落,尽力专心阅读。
在考虑元理最基本的普遍性时,我们要将其视为一个整体,而不仅仅是其多样化的可感知效果的集合(这些效果的物质性以及纯粹偶然性,显然不能成为更为宏观的图景的真实范例),最终,我们可以开始尝试达到一种无限和个体逐渐趋于无法区分的认知阶段……
他已经第二次尝试读懂这段话了,仍然像是在荆棘丛里逮一群四散逃跑的鹅,没什么头绪。他没有把书放下,但忍不住开始走神。不一会儿,他又睡着了——
——他身处城墙,站在特罗弗城门一个哨塔顶端的平台上,望向大草原——两条河流的发源地。大地和云层在遥远的地平线上相接,强劲的风卷着云团朝着海岸的方向涌过来,如牧羊犬驱赶着羊群。然而,滚滚而来的不是云,是一团团扬起的尘土。
奇怪的是,他身边还站着那个叫巴达斯·洛雷登的辩护律师、维特里丝和她的兄弟,还有一个他不认识的人。从他那极其糟糕的穿衣品味来看,应该也是岛民,但长相颇为城市化。他们望着滚滚烟尘,就像身在赛马场观众席,或是法庭的旁观席上。过了一会儿,维特里丝捅了捅她哥哥的肋骨。
“押两个金夸特赌这边会赢。”她说。
她哥哥做了个鬼脸。“没可能。”
“一赔十。”
他摇摇头。“我不占你便宜。”他说。
“以过去的经验来看——”维特里丝刚开口,文纳德就笑着摇头,“那就算了。”维特里丝露出了天使般的微笑,“但不试一试,我怎么会甘心呢。”
亚历克修斯不禁注意到另一件奇怪的事:烟尘似乎是从海上升起的。
“卡纳迪,是你吗?”
“我知道,我在你的梦中。我本来可以从我自己的梦过来的,但今晚我不能睡。你知道的,迎接图姆的掌院的招待会。我发誓尽量不碍事。”
从海上涌过来的不是烟尘,是帆船。径直打在亚历克修斯脸上的疾风将几千张灰黑色的船帆吹得鼓鼓的,让船只以惊人的速度迅速接近。维特里丝说:“我押三个五盎司金币,赔率二十五比一。”还是没人接受她的赌注。
“这是我经历过的最荒唐的事。”巴达斯·洛雷登对教长说,尽管他的脸正对着海的方向,“我认得你,当然第一眼就认出来了。我想城里人几乎个个都认得你。但是,为什么我会做一个关于你的梦?我猜你的出现代表着有人在施法术吧。”
“无意冒犯,”亚历克修斯回答,“但你才是出现在我梦中的人。而且这不是魔法,这是元理。”
“哦。”洛雷登耸耸肩,“对不起,但你说的这些完全超出了我的理解能力。在我们家,高戈斯才是那个研究神秘主义的人,对吧?”
维特里丝从梦中惊醒。
光线从百叶窗的缝隙间透进来,把她枕边的那张脸染成了淡金色。强烈的光线暴露了岁月在皮肤上留下的痕迹与瑕疵。枕边人紧闭的眼睛和因熟睡而皱紧的眉头使他看起来更老了,还有点凶狠。维特里丝打着呵欠,手指梳开遮在眼前的头发。
“高戈斯。”她叫道。
“走开。”
“高戈斯,该起床了。”
“去去去。”
维特里丝从床上溜下来,打开百叶窗。窗户下面海水是蓝色的,但深得近于黑色,只在云水相交处有一抹金红。从窗口朝下看,维特里丝可以直接看到属于她和她哥哥的三艘船,停在岛屿最好的港口海牙莫隆,位置离其他的船只略有一点距离。她挣扎着套上睡裙,系好腰带,拿起梳子梳着头发。
“高戈斯,”她说,“你真的必须起床了。文纳德的船已经靠港,他随时会出现在这里。”
床上粗壮的大块头睁开了眼睛。“你这蠢女人,为什么不早说?”他骂骂咧咧,双脚探出床外,摸索着他的衣服。“我不是说过——”
“快点。”维特里丝背过身去,想不通昨晚到底看中了这个男人什么。毕竟,她一般不做这样的事。“何必这么粗鲁。再说他还得过海关,监督卸货。你没必要这么惊慌。”她轻蔑地加了一句。
高戈斯·洛雷登一言不发,专心地将靴子套在那双巨大无比的脚上。维特里丝现在不想理睬他。昨晚喝的酒壶放在窗台上,她想倒一杯,酒壶是空的。
她的头很痛。真是活该,谁让她这么放荡。
就算文纳德提前回来,她也不担心他会动手。退一万步说,哪怕此时门被踹开,文纳德暴跳如雷地站在门口,手里提着剑,她只需要咯咯一笑,或者说:“文,你拿着那玩意儿干什么?”他就会万分窘迫,就像遭遇红蚁窝的狗一样,退后几步,发出低吼。再说,就算他真的冲进来,在她眼皮底下干掉高戈斯·洛雷登,也不会就此毁了她的生活。她真正受不了的是,一旦事发,在未来六个月里文一定会不停地唠叨和指责她,还会时不时发出痛苦的倒吸冷气的声音,而且下次出门还会坚持带上她,或者把她托付给他们那位神憎人厌的姨妈。
“穿好衣服了吗?”她说,“我还以为女人才会早上起床拖拖拉拉。”
“好了,我马上走。”身后有个声音回答,“这里有边门吗?”
“我带你去。”维特里丝说,“快点。”
昨晚发生的一切似乎全是命中注定。在晚宴上,她正吹嘘着自己如何见过城里的教长大人——他人很和蔼,但真的有点古怪——还在法庭旁观过一场真正的斗剑……她的邻座捅捅她,指着坐男人那一桌上首位置的人说:“现在别转头,看到长桌尽头那个结实的大块头没有?他的兄弟就是佩里美狄亚的剑士。”听到名字,她发现正是她曾经见过的那位,她在教长大人宫殿一样的住处做了个有趣的梦,梦里也有这个人。酒过三四巡,带她来的那个男人就迫不及待地想要甩掉她,和莫诺辛那个婊子一起溜走(祝他们好运),然后……
就成了现在这样。当时她还没感觉那么糟糕,但现在她只想快点翻篇,把昨晚的事干脆利落地忘掉。她在高戈斯·洛雷登船长身后关上门——差点把他斗篷的一角给夹住,愣是给原本忧郁单调的戏码添了几分喜剧效果——然后走到中庭,泡了个澡。
将近中午的时候,文纳德终于到家,看起来很疲倦,还有点生气。
“我知道我们是海盗的后人,”他一边甩掉靴子,一边抱怨道,“我也赞成传统文化的复兴。但海关的人也不能以海盗文化为借口就肆意洗劫我。就这样。家里有吃的吗?”
“当然有。”维特里丝回答,“你以为你出门的时候我在干嘛?纵酒狂欢吗?”
“纵酒狂欢才好。”他按摩着脚说道,“与其让这帮见天待在水边虎视眈眈的鲨鱼吞掉我们的钱,还不如夜夜笙歌,把钱都挥霍掉。算上他们刮走的税,这趟麦芽买卖我能把成本捞回来就算幸运了。”
“吃点面包、奶酪和苹果怎么样?或者,你一定要来点热汤?”
“只要不是鱼就行。”文纳德心有余悸地说,“今后六周内,只要家里有鱼,我就走。在萨提拉,除了该死的生鱼,其他什么吃的都没有。我重复一遍,是只有鱼。除非你把那种生的、黄黄的菌类当食物,我可不这么认为。”
“可怜的宝贝。”维特里丝心不在焉地说,“躺下来休息一个钟头吧,我去弄点吃的。”
浸泡了柳树皮的玫瑰水以及一个橘子起了作用,头疼很快就过去了。泡澡则多多少少洗去了些洛雷登船长留在她身上的印迹。尽管如此,她仍然觉得疲倦,无精打采——睡不好只能怪你自己。把蜂蜜酒、苹果酒和烈酒混在一起喝,难怪要做噩梦。
其实也不算是噩梦。说真的,正常的噩梦倒比这个好。
巴达斯·洛雷登满头大汗地醒过来,嘴里低声咒骂着。看到窗缝间透进来的光线,便手忙脚乱地穿起衣服来。他头痛欲裂,饥肠辘辘,胃里全是污秽腐臭的劣质工业酒。得了,如果动作够快,他可以只比正常上课时间晚四分之一个钟头赶到学校。都怪那个邪恶诡异、疯疯癫癫的女孩,害他不得不喝上一杯。
最后只迟到了十分钟。在他看来,这算是相当大的成就了,该获得欢呼和敬仰,而不是来自班上学员冷冰冰的注视。
“好了,”他说,“静一静,对不起我迟到了。现在,我们练习传统剑术的步法。各就各位。不是这样,尤文少爷,除非你要用摔倒来迷惑对方。前脚和剑身对齐,后脚与前脚呈直角,来吧,我们已经练了上百次……”
为什么要在这么多年以后梦到他?为什么酒馆里遇见的那个女孩和她哥哥也出现在梦里?为什么世上那么多人,偏偏是教长大人?这绝对是我最后一次用那么多劣酒把自己灌醉了。
这一切的罪魁祸首——那个阴郁的女孩,那个令人不安的大麻烦——今天练习得格外出色。她的动作已经隐隐有了一流律师那种致命的、优雅的风范。他自己从未练出过这样的气质,但曾在别的律师身上见过。他不太认同这种态度,总是将它与从杀戮中获取快感的病态心理联系在一起。但这对女孩未来的职业发展肯定是有利的。至于他自己,他的剑法和他的为人一致:一个技术好、脑子灵光的懦夫,知道让自己活着的唯一方式就是杀掉对方。
“嗨,”他正在看学员们练习划半圆,艾希莉忽然出现在他背后,“昨晚和马脸小姐进行得如何?到了早上你们还相处融洽吗?”
“别捣乱,艾希莉。我有点头疼。顺便告诉你,你猜得大错特错。我不知道那该死的女人想干什么,但我可以很愉快地告诉你,绝对不是追求我。”
“你确定吗?”
“我肯定。在她眼里,我不过是个教她怎么将人大卸八块的老师。说起这点,你看看今天早上她的动作。我再不情愿也不得不说,她以后成就非凡。”
“老师的爱徒,是吧?”
“噢,快走开,去干点别的吧,这才是好姑娘。”他忽然想起了什么,“对了,你可以帮忙做一件事。”他补充道,“去跟莫丁理事施展你迷人的微笑吧。他跟我闹翻了。他那样的人要是存心刁难我,我可应付不了。你可以用上小姑娘常用的那招,一只脚翘起来,手指卷着一缕头发,就像上次你对棕榈油公司的那个糟老头做的那样。”
“我才没有——”艾希莉恼羞成怒,然后又放松下来。“好吧。”她说,“咱们别较劲了好吗?”
“休战。不过,如果你能替我安抚一下莫丁,那就帮了大忙了。显然我不该滥用理事的信任,未经许可在下班以后进行单独的教学活动。”
艾希莉点点头。“好吧。”她说,“我会编一个关于濒死的祖母的故事,再主动要求付费。”
“只要不是真的付钱就可以。”
艾希莉笑了。“相信我,”她说,“我可是在律师行待了很久的。”
等她搞定莫丁理事,艾希莉想,一只脚翘起来,手指卷着一缕头发的招式还真是管用(很高兴他注意到了)。我不应该走歪门邪道,但如果没时间争论输赢或是辩个是非曲直,用上这招说不定能轻易解决问题。看来,爱情和法律都是不择手段的……
“打扰一下。”
她一转身,差点惊叫起来。她很想问:“您怎么起床了?”或者,“您不是该卧床休息吗?”当然,最终她没问出口,而是说:“教长大人,有什么能为您效劳?”
“很抱歉打扰你,”教长说,“你是洛雷登大人的助理吗?门口的那个人把你指给了我。”
“是的。”她说。这么说外面的传闻是真的,她心里暗自琢磨,他一定是病了,可怜的人,看起来脸色很不好。“您想见他吗?他现在正在上课,但我相信他一定——”
教长笑了。他的笑容很和蔼。她吓了一跳,出席庆典活动或履行公务时,他一向都很高贵庄重。原来他会笑啊。
“没关系。”他说,“不是什么急事。我可以在这里等到午间休息吗?”
“如果您确定不耽误……”艾希莉有点手足无措。下面一个小时内她得负责让这位身体虚弱的贵人在这里待得既舒服自在,又不无聊。她是该站在这里陪他聊天,还是请他到安静的角落去看会儿书?这还是在她能找到一把椅子、并且对方愿意坐下的前提下。该死,艾希莉想道,我妈没把我培养成擅于交际的人。
“不,完全不碍事。”教长示意她带路。(如果还要劳烦他给我开门,那我真要羞愧死了。)“我希望没给你们添麻烦,我对这个机构的运作方式一无所知。”
她杂七杂八地张罗了一阵子以后,他终于同意坐在廊柱边的椅子上,观摩一下训练的场景。“如果能麻烦你给我一杯水的话,”他补充了一句,“那就太好了。我今天早上起床的时候有点头疼。”
哎呀,老天爷,我上哪儿去给他找喝水的用具?“一点儿也不麻烦。”她坚定地说,“我很快就来,如果您确定您独自待在这里没问题的话。”
“这里很舒服,谢谢。”亚历克修斯回答,“你真是太客气了。”
把助理打发走以后,亚历克修斯靠在椅背上,缓了口气。一个很温柔的女孩,可惜有点大惊小怪。没准儿她怕我把她变成一只青蛙。他感觉糟透了,头疼还是其次。他知道自己不该来,但在做了昨晚那个梦以后,他明白自己非来不可。
洛雷登的哥哥。一股愤懑的情绪忽然毫无来由地涌上来,因为卡纳迪没跟他一起。当然他心知肚明,他的同僚有一个推不掉的会议要一直开到下午过半时分。他迫切想知道卡纳迪对这个梦有什么看法,是否也看到了同样的场景。不过,目前没办法。更重要的是,他要亲自和洛雷登谈谈,这是老早就该做的事,但他一直不愿向洛雷登坦白自己干的好事。现在已经别无选择了。天知道他该说什么。
他睁开眼睛,看到洛雷登的背影挡住了一群精神奕奕的年轻人,他们正随着他轻快的口令划着半圆腾挪闪避。他正觉得看得无聊,排成扇形的队伍转过身来,学员的脸——
见鬼!该死!是她!
亚历克修斯好不容易才镇定下来,恢复正常的呼吸,尽管胸口和手臂上的剧痛让他差点尖叫。洛雷登的其中一个学生,正是引发这一系列麻烦事的罪魁祸首——
她就是想要弄残洛雷登的那个女孩,也是他在岛民女子的幻象里看到的和洛雷登一起练习击剑的女孩——我该有多蠢,居然没有想到这一点。
女孩此时正用剑指着洛雷登的喉咙。
这没什么,毕竟她正在学习剑术。要将自己的技艺提高到足以弄残一名经验丰富、聪明绝顶的剑士,她还得努力学习。想通了这件事背后的逻辑,他全身发凉,连脚底都在冒冷气。
这促使他下定决心,一定要将实情告诉洛雷登,提醒他远离危险。做完这件事,他才有可能在卡纳迪的帮助下解除诅咒,收拾好这堆烂摊子,一举解决问题。要是我一开始就有理智和勇气这么做,而不是情急之下去找什么天赋者——还是别想了,越想越后悔。现在又出现了一个可怕的谜团高戈斯,这位穿着岛民服装的智者,最近和他打过交道的仅有的两位岛民,而且是一起出现在他的梦里。如果将来有机会弄清楚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这会是一个精彩的研究案例——可以列入基础课程,以警示后来者:滥用元理之力将带来致命的危险。
“给您。”手忙脚乱的女孩回来了,递给他一个富丽堂皇的银杯,“对不起让您久等了。”
他微笑着接过杯子——老天,这是一个剑术奖杯——喝了一大口水,“我可以问问吗,”他说,“那位年轻的女士是谁?在洛雷登大人班上那位。”
“哦,那是——”艾希莉呆住了,是那个讨厌的女孩。名字似乎就在嘴边,但无论如何都想不起来,“那是我们的明星学员。”她继续说:“巴达斯——哦,洛雷登大师对她评价很高,认为她天赋异禀。”
“我明白了。”听到“天赋异禀”,亚历克修斯费了老大劲才控制住头疼,“她是这个班的常规学员吗?”
“确实。”艾希莉热烈地点头,“希望她以后会为我们带来荣誉。”
金属相交发出尖锐的撞击声,让他们同时抬起头来。洛雷登正在教传统剑术中的后脚格挡。出于演示的目的,他让那女孩向他刺出一剑,然后他将对方的剑轻轻拂开,后腿干脆利落地往右一步,同时反击。但演示出了点岔子,女孩的一击差点攻破了他的防守,他失去平衡,不得不靠蛮力挡住这一剑。
“抱歉,”他说,“我的错。我们最好再来一遍。”
女孩撤剑,洛雷登重新就位。亚历克修斯的指甲紧抠住掌心,他感到一阵疼痛。
“开始。”洛雷登说。这一次他完美地挡住了,在短短一瞬间将它打偏,往旁边迈出一步,同时他的剑尖准确无误地点在女孩的颏下。这一系列动作如行云流水般优美。洛雷登放下剑,转向学员开始解释。
女孩忽然又刺出一剑。
洛雷登的反应速度快得惊人。大家只看到一道模糊的剑影,听到女孩的剑被打脱手后滚到地上发出一长串叮叮当当的撞击声。洛雷登的剑尖——是那把斯派·布利夫剑,艾希莉知道洛雷登将这把剑磨得无比锋利,在你反应过来之前就能穿透皮肤,刺进你的身体——点在女孩颏下柔软顺滑的肌肤上,他的力道控制得正好,只扎破外皮却没有弄出血来。顺着长长的剑身,洛雷登心存疑虑地深深地看了女孩一眼,以简洁利落的姿势收剑,转向班上的学员。
“我刚才说过,”他开始解释:“在整个动作中,保持腕部和肘部齐平是至关重要的……”
女孩脸色白得像纸,双手捂住脖子,浑身发抖。班上的其他学员万分震惊地看着他们俩,吓得大气也不敢出。事情发生得太快,艾希莉连尖叫声都没来得及出口。她的包掉到了地上,随身携带的墨水瓶盖子脱开,深棕色的墨水顺着衣服淌到了地上。至于亚历克修斯,那惊心动魄的一幕刚结束,他就感到胸口和胳膊痛得越来越厉害。他想从椅子上站起来,却无能为力。惊慌失措中,他感觉到疼痛正迅速退去,就像水从漏洞里泄出。然而,似乎为了补足痛感,他的头痛加剧了。
脑袋里的压迫也以一种类似的方式渐渐消退,似乎大脑正在积极修正它见到的场景,使之更为合理,再将一幕幕画面储存在记忆里。有那么一瞬间,就连亚历克修斯自己都不清楚这些场景是真是假。难道这一切并不是真实的,只是由于他潜意识里的渴望或期待,自己想象出来的?甚至有可能是他又开始做梦,陷入一小段破碎的幻象,就像学者将自己的注解以微小的字迹填塞进书本的字里行间。他曾见过类似的现象,特别是那些精神上出了问题的人,或者那些通过咀嚼某些草药增强冥想效果的人。在和你对话的时候,他的意识会忽然进入一只蜥蜴或一只鸟的脑袋中,然后又在瞬间回到自己身上。有些预言家承认,他们就是通过这样的方式来预言未来的。还有些招摇撞骗的人以及通灵者宣称自己能在某一瞬间看到死者的鲜血流淌在行凶者的手上,因而能找到凶手。也许我正在经历类似的事,也许不是。他一面安慰自己,一面自我反驳。
中午休息的时间到了。女孩快步走向饮水池,其他学员马上围成紧密的一圈,窃窃私语。洛雷登疲惫地坐在装备箱上,眼睛瞪着地板,手指按揉着前额。
“巴达斯——”艾希莉开口道。
“你可别告诉我,她刚才没打算杀我。”他头也不抬,粗暴地打断了艾希莉,“我就是不明白,为什么……”
“巴达斯,”艾希莉重复道,“教长要见你。”
洛雷登抬起头来,眉头紧锁。“别傻了,艾希莉,”他说,“教长找我干什么?”
“你自己过去问他吧。”
洛雷登正要继续争辩,忽然看到柱廊的阴影下,有个人坐在椅子上。“是他吗?”他问,“今天可真够呛。”
艾希莉点点头。“要我把那女孩赶走吗?”她说,“我会把她的账单准备好——”
看到洛雷登笑了起来,她没有继续说下去。“你打算用账单来保护我不被一个疯子暗杀吗?千万不要。用不了多久,那怪物就会成为我们学校最好的宣传广告。现在赶她走才傻。”
“但她差点——”
“差点。好了,不去看看那位巫师找我干什么吗?”
他来到教长的椅子旁边单膝跪下,艾希莉(不怎么情愿地)避开了。洛雷登正要说出“有什么能为您效劳”之类的场面话,亚历克修斯忽然身子前倾,贴近他的耳朵。
“冒昧地问一下,你头痛吗?”
洛雷登看起来很疑惑。“怎么,很明显吗?”他说,“其实现在已经好多了,刚才疼得就像有个修路工人在我眼睛后面砍石头似的。”
亚历克修斯深吸了一口气。“另外,”他说,“你有一个叫高戈斯的兄弟吗?”
这次洛雷登吃惊地往后一缩,好像踩到了一条蛇。“有。”他回答,“不过据我所知,他可能已经死了。反正我不关心。”
洛雷登调整了一下重心,免得腿发麻。“作为回报,”他接着说,“您可以帮我个忙吗?”
“只要我做得到。”
“好,您可以尽量详细地讲讲昨晚的梦吗?说实话,我总感觉有点不对劲。”
“当然。”亚历克修斯回答,“终于不得不坦白了。你会杀掉一个几乎走不动路,并且深感歉疚、正在努力收拾烂摊子的老人吗?”
“不会吧。为什么这么问?”
于是亚历克修斯解释了来龙去脉。洛雷登仿佛在聆听一段刚学会不久的外语,费了很大力气才勉强理解。他点点头:“原来如此。”
“我想最好还是把实情告诉你。”亚历克修斯继续说道,“当然,在很早以前我就该这么做了,但——”
洛雷登耸耸肩。“得了,您现在已经告诉我了。”他揉着下巴。“对不起,”他说,“我的理解力不算太好。您看,我从来没有和魔法之类的东西打过交道。”
生平第一次,亚历克修斯没有试图纠正对方。“在当时——嗯,看起来无关紧要,”他越说越觉得解释不清,但又无法停止。真正令他感到烦躁的是,他觉得洛雷登对他所说的关于元理、诅咒以及天赋者之类的事几乎一个字也不信。果然,过了一会儿,洛雷登略带歉意的回答证实了他的想法。
“很抱歉,我不想对您不敬,也无意冒犯,”他小心翼翼地说:“只是我一向认为,真实世界里已经有很多伤脑筋的事了,真的没必要再弄出一大堆瘆人的超自然事件。就我个人而言,我认为您完全没必要道歉。”他笑起来,“如有冒犯之处,对不起。”他补充道:“要是我的邻居听到我这么跟教长说话,他们肯定会以犯上的罪名把我浸到焦油桶里。不过,谢谢您告诉我关于她的事。我就说有哪里不对劲,但从来没想到会是私人恩怨。真奇怪,”他接着说,“我从业这么多年,从来没遇到这样的事。我是说,律师的家人心里都有数,不会搞私下复仇之类的荒唐事。要是人人都这么做,司法系统就无法正常运作了。”他叹了口气,“算我运气不好。唯一拿得出手的学员,居然是为了杀我才来学剑的。得了,她的学费算是白交了。因为我已经退休了。现在杀我,就是不折不扣的谋杀。您刚才说过,她是个有原则的人。”
亚历克修斯点点头。“她是这么说过。不过,她刚才还想动手杀你啊……”
洛雷登耸耸肩。“说实话,我不认为那是有预谋的,不过是学员的一时冲动而已。这种事时有发生。就在上个星期,我们这里有个学员在接受单独指导的时候忽然失控,结果被杀了。发生这种事故真是令人头疼,给学校带来的麻烦至少要一个月左右才会平息。我已经让我的助理拟定一个免责声明,让学生在开始上课前签下,算是预防措施。”他站起来,“不管怎么说,万分感谢您告诉我这一切。正如我之前所说,若有冒犯之处,请您原谅。别往心里去,我非常敬仰您的职业,只不过凑巧不怎么相信。”
“我……”亚历克修斯顿了一下,点点头,“别担心,”他说,“真的。虽然我自己深信不疑,而且现在还是担心这件事的进展。不过,”他看到洛雷登脸上露出一丝警惕,补充道,“我绝对不会喋喋不休地对你布道,非要把你变成虔诚的信徒。”他笑着耸耸肩,“我忽然想到,如果你真的已经退出律师行业,那么我之前看到的决斗就不可能发生,诅咒被彻底解除了。我才疏学浅,没帮上什么忙。看来这个麻烦就这么莫名其妙地自己解决了。”他继续说,“我想问问,你打算拿那个女孩怎么办?”
“唔,”洛雷登用手掌揉着鼻子。“这是个难题。最直接的方法就是把她赶出去,不知道我能不能这么做。我的意思是,她是付了学费的。”一个念头闪过,他笑了,“如果我现在赶她走,就是违约,她有足够的理由把我告到法庭上。到那时,我就会选择为自己辩护——毕竟我是剑术教练,如果还要雇别的律师就太说不过去了,会影响生意——这样,我就给了她在法庭上干掉我的机会。这不是弄巧成拙吗?当然,现在我只用一只手就能对付她,但以她的成长速度,如果继续参加下一期培训,在一年内就会对我构成威胁。一年时间,正好在合同纠纷的法定时效内。”
他深吸一口气,叹道:“更重要的是,做这行的,没有明确理由就把优秀的学员赶走会损害商誉。我还要靠这行谋生呢。从技术的角度来讲,在上课的时候不小心干掉她更容易脱身。我不会故意这么做的。”看到教长的眼睛睁大了,他补充道,“我是个律师,但我没那么坏。不,最简单的方式就是让她完成学业,同时盯紧她的一举一动。军队里有一句话:明面上的敌人不可怕。”
“好,”教长撑着椅子的扶手,洛雷登扶他站起来,将拐杖递给他。亚历克修斯说,“你是懂行的人,还是留给你自己处理好些。之前我打算干预你的事,结果对谁也没好处。照我看来,现在我能做的最有用的事,就是回去看书。”他笑道,“有时候我想不通,当初怎么就选了这个行业?你有过这种困惑吗?”
“我一直有。”洛雷登回答,“好吧,只是某些时候。但是,不做这行我又能做什么呢?我又没有大把选择。”
亚历克修斯在考虑要不要伸出手来,或者拍拍他的肩膀,作为非正式的赐福。但他决定还是算了。“最后一件事,”他说,“你的兄弟——他住在岛上吗?”
“我不这么认为。我已经很久没和他打交道了。”
“他是否涉及——我的研究领域?”
“我不知道。老实说,我和他合不来,从小就这样。他比我先离开家,家里没有一个为此伤心的。”洛雷登苦笑道,“我兄弟,他可不是什么好人。”
“啊。”
“所以我帮不上什么忙。对不起。现在我得回去上课了,免得他们嚷嚷着要退钱。我今天早上已经迟到了,不想雪上加霜。”
亚历克修斯改变了主意,伸出手来。“谢谢你,巴达斯·洛雷登。无论如何,我非常抱歉。”
洛雷登大笑起来,握住他的手。“听着,”他说:“我从嘴上没毛的时候就不停地原谅那些想把我干掉的人。能收到活人的道歉,感觉真好。”
“是这样,”特姆莱深吸一口气,堆起笑容,“我认为我们可以这么做。”
被上千人围观让他有点拘谨,他捡起一根树枝,在泥地上轻轻地画起来。
“首先,”他说,“我们要搭个架子,就是把四根大木头连接在一起,做成一个简单的正方形。这几根——”他用树枝小心翼翼地划过泥地,描出形状:“——是侧面,将侧面连接起来,然后就有了立柱,最后在上面架一根横梁。哦,对了,这里加两根支柱,以免抛杆打过来的时候将整个架子震散。”他顿了一会儿,在脑海里回想着结构图,“后面这里还有滚轴,也就是转动轮子的木棍,当然,别忘了抛杆。我有漏掉什么吗?不记得了。对了,绞盘,还有绞索。不过这些是金属做的,现在先不管。大概就是这样。好了,大家围过来,我告诉你们它的运作方式。”
部落民不太情愿地凑过来,在中量级扭力投石机的草图边围成一圈。特姆莱根据每天上班时经过的那台机器画出草图,它的正式名称是:射石车,固定式,中量型,四级。在城里人眼中属于简洁优雅的那一类,比它更复杂、更精密的机械随处可见。但在这里,一边是刚伐过新木的山脚,一边是河流,一切都显得那么艰难。他的部族同胞——他从小就认识的男男女女——正目瞪口呆地看着他,仿佛他刚刚提议的是建一座通向月球的大桥,或者用袋子兜住风。将心比心,他能理解他们。
“原理是这样的,”他继续说,“当你将一根绳子卷紧——马鬃是最好的材料,不过我们一开始可以用普通的绳子来替代,看看能不能用——就形成了某种弹簧装置——”
“特姆莱,什么是弹簧?”
哦,天哪,这么做是行不通的。“弹簧是——对了,你们知道车床的原理吗?你将一根细杆弯曲,放手的时候它就弹回去了是不是?说起来,弓也是同样的原理。就是先把某个东西弯过来,再让它顺势弹回去,这就是弹簧。”他停了一会儿,“听得懂我说的吗?还是要从头讲起?”
“不,不用了。”有人说,“请继续讲。”
“好,看,相信我,如果你将一卷的绳子缠起来,在中间放一根这样的杆,然后拉下来——”他竭尽全力用手比比画画“——放开,长杆就会往前打去。要是你在杆的尾部放一块石头——”
“石头不会掉下来吗?”
“如果你把杆的尾部挖一个像勺子一样的洞,就不会掉。对了,”他灵机一动,说道:“打个比方,你拿一把勺子舀一团酸奶之类的东西,然后猛地一甩,酸奶就飞出去了对不对?我们小时候都这么玩过。原理是一样的,只不过这里将东西甩出去的力道来自绳索。”
空气一下子安静下来。他们一定觉得我疯了,特姆莱可怜巴巴地想,他们多半在想,我让他们砍了这么多树,造了这么多木筏,原来是为了坐在城墙下面扔酸奶。
“相信我。”他以不容置疑的口吻说:“这个机器能行。你们看到那边那块石头没有?一台这样的机器可以将这么大的石头抛出去——嗯,到那棵树那么远,说不定还会更远。我亲眼见过。”
没人出声。幸亏如此。否则他们一定会用那种专门用来嘲讽傻瓜的语气说:“您说了算,特姆莱大人。”要让他们信服的唯一办法,就是造一架该死的机器给他们看。这是我接下来必须做的。
“好,”他说:“现在,既然你们都了解了基本原理,我们就动手吧。那么,我们从边框造起。我需要两根芯材做的横梁,尺寸是二尺、二尺、一尺。你们几个,拿锯子和锛子来。”
他指的那群人站起来,拖着脚步走向木材堆,营造了一种被派去用罐子收集月光的气氛。他转身回到简图边。
“你们几个,我要你们把支柱的轮廓在这里拼出来。还是用芯材,六尺长、一尺宽、一尺厚。尾部凿出榫,我会在你们造好梁之后解释榫是什么。”他抢在众人发问前迅速补充了一句,“你们几个可以帮我把梁造出来。这是精细的手工活,不过我可以先从七尺半长、一尺宽、六寸厚的梁开始。边材不要刨掉,梁需要有点弹性。还有立柱,形状比较奇特,我需要好好思考一下。”
他安慰自己,至少在此时,大家觉得这是一场大型游戏。他们全都融入游戏的气氛,玩得很开心。运气好的话,我可以在大家的兴头过去之前造出一台能够运作的机器。只要他们亲眼看到这家伙可以抛出巨大的石块,问题就都解决了。
希望如此,否则我的麻烦就大了。
事情的进展不如特姆莱预想的那么顺利。到头来有好几个组件出了问题,不得不返工。原计划在一天内完成原型机的所有组件,最后花了一个星期。好在组装队的士气高昂,而且还感染了周围的人。一大群言语幽默的热心族人七嘴八舌地发表意见,兴奋地在组装工人的身边赖着不走,聚在周围想要围观组装部件的过程,同时见证组装好的机器第一次测试。
特姆莱听着嗡嗡的说话声,看着女人们铺开地毯、放好垫子、摆出食物,仿佛在准备他自己的葬礼竞技赛。他阴郁地想,他们是来见证失败的——不对,也许不管成功还是失败,他们都很喜欢这个气氛。他花了点时间,静静地观察这副有声有色的热闹景象:家人和朋友一起坐着,孩子们四下奔跑,呼喊着在河里跳进跳出,母亲们拿着毛巾追着孩子,将他们的湿衣服剥掉。以这种方式来迎接一台威力巨大的新武器诞生真是太特别了。
他走到山巅,站在那里,这个动作已经足以吸引大家的注意力了。大人们对孩子发出嘘声,让他们安静下来;盘中的食物被传递下去,蜂蜜酒和牛奶被倒进杯中。他犹豫着要不要来一段简短的讲话,决定还是算了。这是一个新的时代。他清了清喉咙,开始发布命令。
最大最重的是框架的两个侧立面,十尺长的厚重木板将连接起其余的大部分组件。他任命母亲的叔叔卡萨莱为这个部分的组装队长。卡萨莱带着一队人将两个侧立面竖起来,在横梁嵌入的时候保持住了平衡。遇到的第一个障碍是,前方横梁的榫头太大,放不进左侧框架板的卯眼里。顿时,造横梁的工匠和造侧面板的小队爆发了激烈的争吵。一方坚持他们削出的榫头尺寸是正确的,是卯眼做小了。另一方不松口,宣称卯眼的尺寸误差不超过一根头发丝,简直完美极了,而榫头有点粗制滥造,整根横梁只配送去烧火。特姆莱沮丧了一会儿,然后一言不发地站起来,找到一把拉刀、一个凿子以及一杯用来做标记的煤烟灰,叫来人群中看热闹的另一个小队中的两个人,一起动手将榫头削去一点。等大家看到发生了什么,立马开始大笑着鼓掌,争论马上就消停下去了。
“好了,”特姆莱轻声说道,同时直起背,拍掉手上的灰尘。“听着,我不会重复第二遍。再有这样的闹剧发生,我会把你们全部泡到河里。听明白了吗?好了,我们看看另一根横梁。”
好在后梁顺利嵌入,组装工人开始笑着互相拍背,似乎觉得任务已经完成了。特姆莱命令他们将各个部件拆卸下来。
“大人?尺寸是正确的啊,你可以从……”
特姆莱耐心地解释,因为还有其他的部件需要插入,不拆开没办法安装。“首先我要检查所有的榫卯,一个一个来。”他说,“然后才能将整个架子安装好,钉上钉子。明白了吗?”
下一个是绞盘用的滚轴。这个部件太大,普通的脚踏木车床无法制造,特姆莱不得不为此设计一台全新样式的车床。他相当自豪,这是他头一台自创的机器,没有仿造城里见到的那些。滚轴顺利地嵌入,但长了三寸,不得不拿回去削短一截,返工了两次才做成正确尺寸。接着是固定立柱的交叉连杆,这次榫卯的契合度不错,只需要巧妙地削去一点即可。看到如此令人放心的一幕,特姆莱下令将拼好的榫卯部用钉子钉上。组装的工人完成以后,往后退了几步才把手拿开。架子没有散掉。
可以了,特姆莱自言自语,现在是立柱。
卡萨莱的手下将两大块做得很细致的木材拖出来竖放,特姆莱忽然想起他忘了什么,忍不住低声咒骂。
立柱支撑着射石车的抛杆横梁,原本应当嵌入架子底部、两条侧板上方凿出的卯眼中,用四分之三寸长的铁螺栓将它们固定起来。卯眼的大小凿得恰到好处,每根立柱底部的榫条也是如此。他没有考虑到的问题是,如何将两根又重又厚实的立柱抬到侧边框的上方,再放下来嵌入卯眼(先假设榫卯尺寸契合吧?),最后用螺栓固定。他的手捂在脸上,手指按摩着两侧鼻梁。肯定得用上某种起重机,或者搭个脚手架,再用人力将立柱抬起来调整到正确位置。如果有人笨手笨脚,不小心将立柱砸到别人身上,麻烦就大了。他忽略了耳边愉快的野餐会和急不可耐的嗡嗡议论,在脑海里想象着最好的解决方案。
起重机……好,就用这个。
“卡萨莱,拆掉新车床,把人字架拿过来。”他说,“拉萨凯和莫日泰,给我拿两根长十尺、直径十八寸的长杆,或者你们能找到的最接近的尺寸也行,要有一点弹性,但也不要太容易弯曲。潘兹恩,我需要四十尺长的绳子,不用拿我们留给机器用的那种好绳子。”
将两个人字架靠在一起,上下绑紧,就成了起重机的坚实支架。一根长杆被举起来绑在上面作为杠杆。当特姆莱寻找操作起重机的志愿者时,大家纷纷上前帮忙。他自己则站在架子中间,指挥立柱的位置,将榫头小心翼翼地插入卯眼,榫头顺利地嵌入了一半便卡住了。
“见鬼,”他说,“好,吊起来,可以了,行行好,千万要稳住。”他跪下来,直接将头伸进吊在上方的立柱底下,将煤烟灰掸入卯眼,这样,当榫头再次进入卯眼时,就会标记出卡在哪里了。“好了,再试一次。放下——停。再吊起来,停在那里。”他转身面对控制起重机的领头人,“保持稳定,我们将榫头削掉一点。我们会尽快完成。”
尝试第四次的时候,榫头终于完全嵌入卯眼。卡萨莱立刻拿着钻子和曲柄锉上前钻开螺栓的孔。与此同时,起重机操作员继续用绳子将立柱稳稳吊着。特姆莱挑对了人,只见卡萨莱动作敏捷而谨慎,明显不受周围的嘈杂和骚动干扰。他花了半个钟头才钻出两个洞,而此时起重机操作员欢快的热情早已消失无踪。
“上螺栓。”特姆莱说完,拿起锤子,亲自将螺栓敲进去,“神明保佑,这该死的玩意儿搞定了。帕萨代,用开口销卡好螺栓,然后就可以松开起重机了。”
等另一根立柱也固定好了后,他们装上支撑立柱的两根撑杆,再用包裹着厚厚垫子的顶部横梁连起两根立柱——这是承受射石车抛杆撞击的部位。机器渐渐有了一个星期前特姆莱在泥地上画的草图的样子,简直令人难以置信。到了这个阶段,欢快气氛已经消退,取而代之的是紧张、不耐烦的急躁。到最后,部落民终于开窍了。眼前的这玩意儿是真实可行的,是他们亲手造出来的。特姆莱看出部落的风气正在改变,恰如一个孩子以惊人的速度长大。他不确定自己是不是喜欢这种变化。
“很好。”当组装工人完成了整体构架,退后几步时,特姆莱说道,“现在,让我们装上金属配件和绳索。”
到了这个阶段,他是部落里唯一懂得运作原理的人。于是他亲自上阵,制作了两个棘轮组件,一个绞紧绳索,另一个锁住绞盘的轮轴,使绳索可以被分段绞起。两个组件的契合度都很好。尽管这纯粹是凭他的意志力做到的,但能达到目的就行。制作绞紧棘轮时,卡萨莱手下的人竖起了射石车的抛杆——特姆莱不得不承认,这抛杆看起来真像一个该死的大勺子——并保持原地不动,直到特姆莱将绳索穿进来。一听到他的指令,另一个小队就将木杠插入张紧轮的槽口中,接着慢慢绞紧绳索。
我知道,这绳子要断。
结果不仅绳子没有断,就连棘轮装置、张紧轮的轮轴,以及浸入水中冷却时他极度怀疑、摇头否定的那些金属组件,一个都没有出问题。最终,张紧轮团队放弃了将手摇柄再摇紧一格的努力,木杠被取出来,有人将抛杆绑在绞盘上。
差不多完成了,剩下的就是将绳索倒卷回去,在勺子口放上一块石头,再松开绞索。
特姆莱站了起来。他筋疲力尽,满身是泥和锯木灰,还有不少仍在出血的小伤口,两个指关节处的皮都蹭破了。此时他最不愿意做的就是下令松手。每个人都在看着他。
第一次肯定不会成功。没有什么是可以一蹴而就的。神明保佑,我们不能这么快就将运气用光,以后还需要呢。万一抛杆断了呢?或者立柱过于脆弱,整个支架塌下来摔得粉身碎骨怎么办?我该让大家往后退一些,飞溅出来的木头碎片会伤到人的。
一旦我下了令,一切都无法反悔了。
“好,”他大声说道,“放!”
特姆莱记得负责松绳索的那个小伙的脸,但想不起名字了。他猛地一拉,连接绞盘和抛杆的绳索尽头那儿打得颇为精致的结松开了。巨大的木勺子向前打去,砸在包裹着毡垫的顶部横梁上,发出啪的一声。听起来就像巨人母亲扇了巨人小孩一耳光。整台机械向上蹿了六寸,然后轻盈如猫地落回地上。
石头飞了出去。
特姆莱看着它向上方飞去,慢慢失去速度,停在半空,然后坠落下来,下落的速度越来越快。石头没有落在他预想的位置,向右偏了不少,比预期远了足足十码。落地的时候,他可以感受到从脚底传来的震动。石头砸在裸露在地表的一小块岩石区,碎裂的声响在群山间回荡。然后它再次弹起来,落到河里,溅起一片水花,水花落下来时形成了夸张的水帘。
死一般的寂静。片刻之后,卡萨莱的手下涌上来围住机器,打量着、检查着,满心欢喜、七嘴八舌地议论:真不敢相信这个部件、那个部件还有另外一个居然都没坏掉;这个螺栓居然没有折,那个榫头居然没有断;成功了,天杀的,这该死的玩意儿居然真的能用!
唯一能走动和说话的只有这些人。其余的全都默默地注视着眼前的景象,在脑海里估算着石头的重量和抛掷的距离,想象着撞击的力量,以及这种力量的用处。特姆莱几乎可以听到他们在想什么:得小心点,这玩意儿能搞出大破坏。
这就对了。关键就在这里,不是吗?难道你们还没意识到吗?
特姆莱费了一番功夫才摆脱恍惚,走到机器旁边。整个部落的人看着他一步一步走过去,似乎站在机器旁边这个动作本身就带着某种政治意义,是一项可怕新政策的宣言。在那一瞬间,他思绪纷乱,一时想向大家认错,一时又想训斥他们没骨气,脑袋跟浆糊似的;一时想下令将机器尽快拆除,一时又想攻击任何想要破坏机器的人。他无所适从。最主要的是,他很害怕。
特姆莱,你在怕什么?你难道想用投掷鲜花的方式来洗劫佩里美狄亚吗?你真的想要洗劫佩里美狄亚吗?真的要杀掉那些人吗?
我们不沉迷于奇技淫巧,他们才是。
他们曾经给你带来了什么样的伤害?
他转头缓缓环顾四周,看到卡萨莱正在用山毛榉锤子将一块楔子打进去。“有损伤吗?”他问。
“没有。”老人回答,“除了几块楔子和销有点移位,整台机器完好无缺。我们成功了,特姆莱。这难道不是件非同凡响的大事吗?”
特姆莱笑了,伸手拍拍射石车的抛杆,仿佛拍着一匹他深爱的马。“这没什么。”他说,“要另外造出三百架这个奇妙的东西,才算大功告成。来吧,”他提高嗓音加了一句,让每个人都能听到,“别站在那儿沾沾自喜啦,我们有活儿要干。”
十
清晨时分,一个男人牵着一队驮着沉重无花果干的驴,经由特罗弗桥进城。他走了很远的路,已疲惫不堪。为了避开收费桥,他抄近路穿过沼泽地,丢了一只鞋。他的脚很酸痛,绕到沼泽地并没有缩短行程,反而多走了不少冤枉路。尽管确实绕开了收费桥,却不得不在一家破败肮脏的小旅馆过夜,被敲诈了一笔昂贵的房费,最终花的钱是省下的两倍。现在他最渴望的是喝杯烈酒、洗个热水澡。
说到洗热水澡,他算是来对了地方。这座城市有不下七家可供选择的公共浴室,全都建在桥周边步行可以到的范围内。他将驴队留给朋友照料,径直来到最近的一家,付了半个铜板洗浴费外加半个铜板一壶的廉价红酒,整个上午沉浸在美妙的奢侈享受中。
洗完澡,他觉得全身放松,如获新生,但同时对自己乱糟糟的头发和胡子感到难为情。因此,在去市集领回驴并安排畜栏之前,他经过一家理发店门口,发现恰好有一张空椅子,便顺腿拐了进去。他一屁股坐在椅子上,把脚架在脚蹬上,敦促理发师拿出真本事为他服务。
喝酒和洗热水澡让他心情舒畅,面对周围的一切无比轻松自在,而他恰好是那类一高兴就话多的人。这就是他来剃胡子和剪头发的另外一个目的了。众所周知,作为一个古老的、值得尊敬的行业,理发师秉承神圣的行规,有倾听的义务。
他以“天气真好”作为开场白,接着延展开来,先简短地介绍了一下他的旅程,然后放大细节,使他的经历更为生动翔实,重点提到掠夺成性的沼泽以及漫天要价的税收关卡和旅馆,中间话题跑偏聊起了他的生活、他的时代以及他的商业哲学,然后提到他太太的侄子,一口气谈了四分钟,中间都不带换气的(主要是关于她强迫他聘用侄子当助理,而这侄子比煮黄油的锅强不了多少)。当他对近来城市人和草原人之间的问题表示同情时,理发师打断了他。
“问题?”理发师说,“我没听说出了什么问题。”
干果商人挑起了一边眉毛。“你知道的,就是他们在河上游闹出的动静。那些他们造出来的东西。”
“什么东西?”
“你们居然没听说吗?”干果商人立刻开始绘声绘色地描述起路过河对岸时看到的一切:巨大的木材堆、从上游漂下来的多得几乎把河流截断的木筏、庞大的锯木坑、造型千奇百怪的机器,以及在机器周围跑来跑去、大声嚷嚷、互相支使的人群。然后,他又补充道,那些全是射石车。
“什么射石车?”
射石车就是射石车,草原人在他路过的那个滩头上制造的东西。不过,他只说了“制造”这个词,实际情况更像是这群人先造出些部件,然后组装起来,再进行测试——他们用来测试的石头大得吓人,就像一大堆孩子在扔雪球似的——然后再拆开,最后将拆卸下来的部件装到车辆上。他强调,理发师肯定听说过射石车这玩意儿。
理发师问他是否确定。干果商人回答道,当然,他绝对肯定。这是他亲眼所见,不是吗?理发师请他再描述一遍,干果商人照做了。
“哦,糟糕!”理发师叫起来。他即刻转身跑开,手里还拿着剃刀,将只剃了半边胡须、脖子上还围着毛巾的干果商人留在椅子上。
理发师对这个消息如此上心,是因为当年他年少无知,曾加入麦克森的远征军在草原上待了十八个月,后来被部落人的箭射伤留在原地等死。最后他花了足足两年时间才回到家。事情过去了这么多年,他还时常从梦中惊醒。
他冲进市集,挥舞着剃刀,大声疾呼:“野蛮人来啦,野蛮人来啦!”城里人以为遇到了醉鬼,于是打晕了他,拿走剃刀,把他丢进煤棚,让他睡一觉酒劲过去就好。一个好心人甚至还惦记着把他的钱包拿走,以免他在发酒疯时被硬币锋利的边缘割伤。直到两三个小时以后,煤棚的主人开门取煤,理发师才得以逃走。这一次,他镇定下来,径直去了最近的哨所。
幸运的是,卫兵队的中士认识他,也愿意听听他要说什么。就这样,佩里美狄亚城第一次获得了特姆莱在备战的消息。此时距特姆莱离开城市、投入他的毕生事业已经有十四周了。
和卫兵队里的其他人一样,中士不是一名职业士兵,十天里只有一天在当兵,剩下的时间他是位旅馆老板。等他终于汇报完毕——这可是件耗时良久的事,他不得不一次又一次、向一级又一级似乎永无止境的长官们重复报告,而这些长官们无一例外地坚持要向可怜的理发师亲自求证——当值早已结束,到了他该回到自家酒馆的时间。此时正是他的妻子和女儿最忙碌的傍晚时分。他匆匆将装备放到卫兵室,迅速赶回家,快手快脚地系上围裙,开始收苹果酒的酒壶。
等到过了最忙碌的时间段,能喘口气,喝上几杯辛苦赚来的酒时,他迫不及待地将自己有幸亲身经历的劲爆新闻分享给大家。这一次,消息来自深受尊重的社区成员,大家都信以为真。于是恐慌爆发了。
一个似乎有违自然规律的现象是,城市越大,小道消息传播的速度越快。中士酒馆的客人们匆匆跑回家确认自己的房子还在原地,没被茹毛饮血的野蛮人劫掠,同时将消息大声告诉路上遇到的每一位熟人。这个点正是一天之中市民们带着家人在各自居住区的广场例行餐后散步的时间,没过多久,街头、院子里到处都是奔走相告的人,纷纷将这个消息传给还蒙在鼓里的人。同时,最早传播消息的那批人,在亲自确认他们的家园没有被焚毁、财产和家人多多少少安然无恙后,开始掉转头,朝着上城的方向涌去。他们想找一家政府部门,好站在门口示威,要求政府“做点什么”。
很快,街头巷尾变得热闹非凡。人们来回跑动,互相冲撞,谣言渐渐升级,先是无中生有地说有野蛮人的军队出现在城门口,后来变成蛮族已经攻进城里,接着就变成他们从主下水道爬出来,甚至还传言制革工匠区已经被剑与火摧毁。如往常一样,冲突和扭打像蘑菇般四处冒头,地毯编织区被人点了一把火,几个头脑比较冷静的投机主义者还利用这场混乱的局面进行无需付钱的购物活动。
城市总督下令出动卫兵维持秩序。但此时恰逢白班结束的时间,白天当值的士兵都已回家,而值夜班的士兵要么正挣扎着想通过拥挤的街道,要么已经加入朋友和邻居的狂欢。总督只好要求郡尉派出正规军。郡尉提醒他,除了总督本人的近卫军以外,城里没有正规军。考虑一会儿后,总督、郡尉以及他们手下那群受人尊重的总参们,悄无声息地回到中城,并在通过他们专用的城门后,将身后的门紧紧关上。
第二天一早,下城一片狼藉。狂欢后倒在路边就地过夜的市民们倒是有足够的理由相信,在他们熟睡期间城市真的被敌人劫掠了。火势从地毯编织区一路摧枯拉朽般蔓延到相邻的四个街区,几乎烧到河流附近才熄灭。成群的乐开怀的投机主义者光顾了多家商店和摊位,酒馆和酒商遭受的损失最为严重。地上到处是呻吟的人,有不少甚至一动不动了。等到城市卫队集结了足够人手,鼓足勇气踏出哨所大门时,除了还在昏睡的醉鬼外,根本逮不到任何人。于是,他们给中城那些“人上人”捎去消息,告诉他们外面已经安全,可以出门了。然后,开始清理麻烦。
只有少数人整晚待在家里,完全不知道外面发生了什么,巴达斯·洛雷登就是其中之一。一天前,他教的班级参加了行业考试,并全部通过。为了这个小小的奇迹,他们决定来个适度的庆祝,活动从中午开始,直到最后一个喝倒的洛雷登本人在煮皂工区域的小酒馆醒来,七歪八倒地走回家上床。此时恰恰是理发师刚被放出煤棚的时候。直到洛雷登挣扎着下楼,去拐角处的面包房,却发现店面已荡然无存时,才第一次听说昨晚的事。
他呆呆地站在那里,揉着眼睛,以前打过照面的一个人刚好经过,洛雷登一把拽住他的胳膊。
“面包房,”他喃喃道,“见鬼,到底发生了什么?”
他听到的是从原始新闻衍生出来的第十五或十六代版本,大意是某个疯子炮制了整个蛮族已经兵临城下的假消息,导致每个人都陷入短暂而亢奋的疯狂。对一个早上刚起床头脑还不太清醒的人来说,这个说法本来已经足够,但当洛雷登得知臭名昭著的蛮族指的是草原部落时,他决定深入了解一下。真相有点不可捉摸,他已经听到四五个不同的版本,它们相互矛盾,没一个可信。他转过街角,发现对面来了一组全副武装、箭已上弦的四人小分队。
“巴达斯·洛雷登?”
“对,是我。”洛雷登有点畏缩地承认,“有什么——”
“我们正在找你。”下士冷峻地说道,“跟我们来。”
“但我没有——我昨晚整晚都在睡觉。”他后退一步,“听我说,到底是什么事?”
“上头的命令。”下士说,“来吧,动作快点。”
尽管他强烈地感觉到“动作快点”在这个早晨绝对超出了能力范围,但他还是遵命行事,不一会儿就站在了教长宅邸的大门前。他正打算抗议,门开了,一名个头差不多到他的肩膀,披着镀金盔甲、打扮得富丽堂皇的军官唐突地命令他往这边走。他跟在后面,上了几段台阶,穿过一里左右的走廊,最后停在位于一段回廊边上、比较小的门外。回廊外面绿意盎然,正中央有一座喷泉。穿着礼服的军官敲了敲门,然后将洛雷登推进房里。
房间很暗,空气凉爽舒适。他以前从没有进入过这座建筑内部,但结合传闻,他猜想这是一座大礼堂。等眼睛适应了昏暗的光线,他发现里面大约有十五个人。一部分人坐在沿着墙壁围成一圈的石凳上,其他人站在中间,小声地讨论着。他认出了城市总督——顶着一头乱蓬蓬白发的矮小老人;郡尉手下的几名军官;还有坐在后面的白色大理石宝座上的亚力克修斯教长,他正和坐在右手边的一名高高瘦瘦的男人说话。亚力克修斯抬起头,看到了他,冲他招招手,示意他过去。但他还没来得及反应,便被另一个打扮得更加华丽的军官揽了过去见总督。
“你就是洛雷登?”总督询问。
洛雷登点点头。
“谢天谢地,”总督说道,“好了,我就开门见山吧。关于草原部落发动袭击的传闻是真的。”
“啊。”洛雷登冒出一个字。
“更重要的是,”总督继续说道,他微微皱起眉头,似乎觉得洛雷登的回答不符合某种要求,“他们不知从哪里搞到了一大批重型机械,攻城器、投石机之类的,我们不确定到底是什么,也不知道来源。关键是,这种威胁非同小可,我们决定先发制人。”
“抱歉,”洛雷登打断他,“到底谁是‘我们’?”
总督顿了一下,似乎不知道该如何回答洛雷登的问题。“城市当局,”他说,“我本人、郡尉、多个政府部门的行政长官,当然还有教长。”他皱起眉头,继续说道:“我们的问题,你很清楚,就是没有一支合适的、可即刻发起攻击的重骑兵队。你是上一支重骑兵队的最后一任指挥官,因此有必要从筹备阶段就让你参与进来。我已经选派了一支核心团队给你——”
“抱歉——”
“你可以先在这里的某个房间办公,之后我们会指定一间永久办公室。我手下的人会承担大部分实地招募工作,但你可以在选人阶段给出一定的指导意见。我们期待你承担起训练以及军需方面的大部分工作,当然军需预算的控制权归特定的政府部门——”
洛雷登举起手。“等一下,”他说,“请慢点说。你不是真的指望我加入你们的远征军吧?”
“别犯傻了,老兄,你是佩里美狄亚的军官,你有责任——”
洛雷登摇摇头。在当前的形势下,摇头绝对不是个明智的举动。“不,很抱歉,我不愿意。你们不能强迫我。记得吗,我已经退伍了。”
总督按捺住性子,没大发脾气。“洛雷登上校。”他说道,要不是他的声音很尖,否则听起来会无比的独断专横:“你似乎没搞清楚,我是在命令你——”
“去死吧。”洛雷登破口大骂。总督大吃一惊,吓得倒退一步,踩到了紧贴在他背后的人的脚趾头上。“别叫我上校。我要回去了,趁我还没翻脸之前。”
“你给我听好——”总督的嗓音突然拔高。人们纷纷转转头注视他们。洛雷登朝门口走去,但其中一个穿着礼服的军官挡住了去路。洛雷登不想打架,只能作罢。
“说真的,”他说,“我不是你们需要的人。十二年过去了,看看我吧,我就是团扶不上墙的烂泥。你们肯定有几百名——”
他说话时,无意间接触到那名军官的眼神,慢慢明白过来。他们手下除了这些花枝招展的孔雀以及兼职的卫兵以外,没什么真正的军人。哎呀,真见鬼……
“等等,”他说,“皇帝的近卫军呢?说起来,皇帝在哪里?难道他不想点办法?”
周围的人忽然安静下来,似乎他说了什么傻话。他们在强忍着不笑出声,他意识到,我到底说了什么可笑的?
“洛雷登上校,”总督叹息道,“根本没有皇帝。难道你不知道吗?”
真是令人恼火……
但该做的还是得做,他信不过别人。卡纳迪深深地叹了口气,甩掉不合脚的拖鞋,剔了剔灯花,坐下来算账。
这群莫名其妙、自命不凡的审计员……有那么一瞬间他脑海里闪过一个小念头,想要动手施个无伤大雅的诅咒。不用害他们丢掉性命或终身残疾,摔断腿啊、暂时失明之类的小伤足以让他们消停一阵子——不,还是算了吧。如果说从事这倒霉的行业有什么心得的话,那就是天道可不是什么无需付出代价的武器。
他打开装着算筹的雪松木盒,拿出丝绒袋子,将银光闪闪的筹码倒出来。这一套贵重的算筹有些年头了,以前属于他的祖父——一位殷实的羊毛商人。算筹乃纯银制作,虽然有点磨损但依旧光可鉴人,像一泓月光映在深色的木桌上。算筹的正面刻着代表商业的女性形象:她坐在宝座上,一手持秤一手拿着丰饶之角。这位衣着暴露的女士颇为健硕,她的脸因三代人的勤勉计数而变得模糊。背面雕有船和城堡图案的传统城市徽章,周围一圈花体字“谨慎交易发财致富”。卡纳迪拿起一枚算筹,研究了一会儿,祖父留下的算筹有一种能安慰人的踏实力量,令人肃然起敬,能减轻他在处理烦人琐事时的痛苦。
他用一块粉笔在桌上画线,五条横线如阶梯般出现在桌面上。卡纳迪有一个不为人知的习惯,他只喜欢以画线和空白的方式记账,就像商人、旅馆老板、农民之流。书记员、学者以及文书之类的人用的是一套更为优雅、更为复杂的系统,不仅有直线和空白区域,还有摆在一块专用板上的不同颜色的方块(这块板本身就是一件艺术品),这块专用板有着深奥的专业名称,是一种不能移动的算筹,还有一套非常可怕的被称为树状计数法的概念,他至今没搞明白。在他看来,计数本身已经够复杂了,完全不需要再加什么神神叨叨的装饰品。
与这套系统相比,普通的记账法就像儿童游戏。阶梯的每一级代表着十进制的一个位数。最底下一条线是个位,第二条是十位,第三条是百位,以此类推。线与线之间的空白部分是五的倍数,分别是:五、五十、五百、五千。现将第一个需要相加的数摆放在阶梯上,用粉笔在右边画一条竖线,再摆放下一个数字。两数相加以后,再画一条竖线,摆放下一个数字。虽然花的时间比专业的方式久,但操作简便,而且算的时间越久越容易。
将计数板准备好以后,他打开账本,翻开标记着“收入”的那一页,开始摆出算筹——
项目:租金收入,总数如下:
杜卡斯·法拉林2659
莱拉斯·贝伦8342
两千六百五十九。卡纳迪拿出一把算筹,摆在桌上:最下面的线上放四根,空白部分放一根;从下往上的第二条线上什么都不放,第二个空白部分放一根;第三条线以及第三个空白处各放一根;最后在千位数的线上放两根。检查无误后,画一条竖线,然后在下一格摆出下一个需要相加的数字。等第二个数字摆好后,他开始将两数合并,这是一个较为简单的过程——四根加两根是六,因为线上摆放的算筹不得超过四根,因此在空白区域放上一根,在线上留一根,将多余的算筹扫回去;此时空白区域一共有两根算筹,根据空白区域的算筹不超过一根的原则,一根算筹被摆放在十位数的线上,另一根扫除;在十位数的线上,之前有四根,现在加一根共有五根,线上不得超过四根算筹,所以一根被升到“五十”的空白区,其余不动;这样,“五十”的空白区就有两根算筹,同样根据空白区域的算筹不得超过一根的原则……
他嘴里念念有词,就像铁匠在打制马掌时念诵着祈求幸运的符咒似的。渐渐地,他几乎不用思考,眼睛和手指同步,算筹自动在计数。很快他就完成了租金那页,开始计算关税和什一税,算着算着他有点走神,思绪在恍恍惚惚中畅游。
说真的,这回大事不妙。为了升职的前景,他放任自己被拖下水。他从来没展露过冷酷的野心,主要从长远来看,野心勃勃反而会成为事业上的障碍。一个男人如果在四十岁前就爬上事业的巅峰,那么在未来的三十年间除了要不断击退想取代他的、同样冷酷的年轻继任者之外,就没有什么可指望的了。这,又有什么意义呢。相反,踏踏实实地慢慢向上升则好处多多:一则可以少树敌多交朋友,发展持久的同盟关系;二则可以做些让人记住的实事而不是玩弄政治手段,应付阴谋和秘密政变。帮助教长收拾残局可以赢得感激,让对方欠下人情。在这个坚实的基础上,他有足够的信心促成下一阶段的晋升。这是无比理智的职业行为,标志着他是一名老练成熟的政客。
好吧,这是他一开始介入的原因。如今目标虽然已实现,却也失去了原来的意义。毫无疑问,在某个阶段,这件事的学术魅力曾激起他极大的兴趣;偶尔还能找回青年学生时代的激情,沉醉在古怪却令人着迷的概念里所感受到的极致兴奋。拜托,不必故作谦虚,他和亚力克修斯确实无意间发现了元理的全新层面,一块处女地,尚未被一代又一代渴望征服新领域的严谨学者们踏足过。他们就像两个失事的船员,无意间漂流到一块全新的大陆,这里的每样东西都是崭新的、未知的,值得他们花毕生精力去研究——当然,失事船员必须先找到求生方法以及回去的路。
这就是问题所在,卡纳迪承认。但最关键的是,他打心里觉得害怕,想尽快了结所有麻烦。比起他的同僚,他算幸运的,因为他不是直接受到威胁的人。亚力克修斯先是病倒,如今已经到了几乎无法行走的地步。如果有能力,卡纳迪会不惜一切代价挽救他的性命。从理性的角度他可以这么解释自己的动机:如果亚力克修斯死得太早,所有他付出的善意都得不到回报,对方欠下的人情也收不回来,他还无法保证自己一定能成为继任教长——话说回来,这仍然是原因之一,因为他确确实实想做教长,哪怕只有一天。
也许是因为我喜欢这个人。对,没错。但不止如此,还有更重要的原因,我一定要找出来。
因为这个念头,被困在一张桌子后面倒腾一堆算筹让他感到格外气恼。他想到大礼堂去听听消息,看能不能搞清教长和洛雷登的麻烦以及城市面临的新威胁之间有什么联系。联系肯定是有的,尽管他怎么也想不出来。他曾无意间进入亚力克修斯那古怪的梦里,滚滚烟尘和点点帆船、可恶的岛民女孩,洛雷登的哥哥等……这中间一定有什么恶意隐去的线索。亚力克修斯没从洛雷登那里得到什么有用的信息(我该和他一起去,亲自询问那个人。亚力克修斯介入太深,过于情绪化,不适合独自调查),不过据他的描述,这名剑士当时的态度倒是让人相信他兄弟与这件事关系不浅。若是将种种迹象全都归于巧合,那根本就是瞎记账了。
说到记账——他重新检查了一下,笔尖沾了墨,写下总收入:两万九千九十七金币,一笔大得惊人的数目。(一个专职冥想的机构[12]凭什么暴敛近三万斯迈尔的财富?更别提花掉这笔钱了……)接着他准备检查支出。支出部分的账目记得乱七八糟,很可能错误百出,更糟糕的是佩拉吉亚斯兄弟潦草的字迹。单凭这点,足以将一个人终身排除在公职之外了。
项目;啤酒-2/3
项目;清洁公共厕所1/3
项目;木桶板-2/1
项目;(看不清字迹)9/2
一个星期花十二又四分之三在熏鱼上,他打算查证一下,必须的。况且他根本不喜欢吃熏鱼。还有,就算审计员不打算针对三个餐巾环花掉七又四分之三这件事大做文章,他也不会轻易放过。是时候让他这些科学上的同修兄弟明白,研修会会员的身份可不是让他们大摆贵族谱的护身符。如果买的是他的餐巾环,那就不同了。可惜不是。他在空白处点了一下,做个记号,等有时间的时候要大大训斥一番。
项目;书-5/3
这一项看起来就合理多了,除非佩拉吉亚斯想写的其实是靴子[13]。他试图回想这位采购部门的兄弟穿的是什么鞋。说起来,他注意到不止一位兄弟穿着颜色鲜艳的最新款时尚长趾靴在学院里溜达。在审计员彻底结束今年的审计工作之前,如果他们有点头脑的话,就该只穿拖鞋出来。
他继续向下看去,右手划过一列数字,左手列出算筹。大部分小的、无关紧要的项目他可以心算,只有在将每周的支出加入总数的时候才用得到算筹。有些项目他记得很清楚,比如——
项目;泻药-12/1
——让他回想起因厨子尝试用昂贵的进口蘑菇做菜而引起的大规模食物中毒事件;与这个事件相关的是以下项目——
项目;清洁公共厕所-1/3
项目;聘金(新厨师)-1/-(看不清数字)
——这一项倒是证实了佩拉吉亚斯的幽默感。想起那些毒蘑菇,卡纳迪不由得小声抱怨了一句,继续看下去。
项目;箭头-5/1
箭头?他们采购价值五个斯迈尔的箭头到底要干什么?他皱着眉头查看了一下日期。上个星期。啊,明白了。这就对上了。城邦学院和城市里其他机构一样,有责任为一个连的卫兵支付薪酬并提供装备。因此有这项支出。无所谓,只要别指望他披盔戴甲,在瓢泼大雨中城上城下地巡逻就行。
卡纳迪打了个寒战,迫切地想知道此时在大礼堂发生的事。比起窝在这里算账,那里才是他该去的地方。昨天,总督宣布由巴达斯·洛雷登率领的远征军将在三天内集结完毕,他认为采取强硬的措施先发制人是最有效的解决方案。总督的话听起来自信满满,不过,他一贯如此。洛雷登本人则看起来有点沮丧,又有点不服气,甚至还有点尴尬和害怕。在这方面,卡纳迪是门外汉,他不知道该如何诠释这种情绪。或许这就是一个负责任的指挥官在出征前夕该有的样子吧。正因如此,越是迫不及待想要领兵出征的人越不应该成为指挥官——这种说法也是有道理的,卡纳迪自我安慰道。
他一边在脑海里胡思乱想,一边算账,在不知不觉中已经完成了支出部分。只要将支出从收入里刨除,得出的余额就是手头的现金。做完这一项,就算大功告成,可以上床睡觉了。他把算筹扫到一旁,重新画线,将数字摆上。要是这回能破天荒第一次就把账对上,那他可真要谢天谢地。
果不其然,账对不上。之后的两个半小时里,卡纳迪将教长、巴达斯·洛雷登和他的军队、野蛮的游牧民族以及变态的哲学副作用全都抛之脑后,一心一意地想要将收入和支出两项对上——就像一个母亲,强行要两个闹别扭的孩子和好如初。等到他终于熄灯上床时,脑海里闪过的最后一个念头是他可怜的饱受疾病侵袭的同僚兼元理全新层面的共同发现者。接着一阵疲倦感袭来,他打了个哈欠睡着了。
哨兵找到特姆莱时,他正在监督第一台重力投石机部件的打包运送。在制造工艺上,重力投石机比扭力机械要容易一些,不过,单说尺寸和重量,给他们带来的麻烦已经是全新等级的了。特姆莱疲惫不堪,暂时想不出什么好的解决方案。
“又有什么事?”在连轴转了二十四小时后,他正打算吃点东西时,有人来到他身后,“听着,如果是你自己能解决的问题……”
“从哨探小分队传来的消息。”说话的是希达赛,前猎鸭小队的队长。鉴于目前在骑马一周内来回的地域范围内都找不出一只傻乎乎的鸭子,他只能被派去负责警戒工作。特姆莱忽然意识到,希达赛不该出现在这里。
“怎么回事?”
希达赛欲言又止。“我们认为你该亲自来看看。有麻烦了。”
特姆莱抬头看着他,手指间还夹着一片咸鸭肉。“什么麻烦?”他问道,“从下游来了更多打探消息的人?”
“不止如此。可能是一支军队。”
多滑稽啊,特姆莱想,要么是军队要么不是,这也能搞不清楚。然后他忽然反应过来:天哪,军队。
“这样啊,看来我得亲自去看看。”他说,“朱莱、莫德奈,帮我个忙。你们能取来我的马和弓,跟我在锯木坑那里汇合吗?”
大家一言不发地涉水过河,沿着弯弯曲曲的小路上山。在最高的山巅处,他们建了一座信号灯塔。这里地理位置优越,与上城的最高塔遥相呼应。特姆莱在为建筑工地选址时特别考虑了这一点。
“在哪里?”他一边喘气一边问。到了最后半里地,他们不得不下马,徒步上山。而他在过去几个月里不是坐着就是站着,明显缺乏锻炼。“你们发现的军队在哪儿?”
希达赛指着某个方向。远远的,大概在十五里外,有什么东西反射出光芒。特姆莱竭力辨认。是他想象力太丰富,还是说那真的是大团大团的烟尘?“朱莱,”他说,“你的眼力好。你觉得那是什么?”
“不是什么好事。”朱莱两手拢成杯状,覆在眼睛上,专注地望去,“我判断那是一大群人,从他们身后飞扬的尘土和接近的速度来看,是骑兵队。假设他们知道我们的位置的话,三个钟头内就能到达这里。”
“见鬼。”特姆莱沉下脸来。奇怪的是,他心里并没有太多恐惧,倒是比较愤怒。此时此刻他最不希望发生的,就是在建筑工地前和重骑兵队大战一场。他手头有两百台已拆卸的射石车,还有五十台重力投石机正在组装,之后还要拆开,麻烦事已经够多了。
“哎呀,好吧,我们最好准备迎战。莫德奈,回到营地,让大家上马做好准备。希达赛,带着你的哨兵和他一起去。我不希望他们看到我们有哨探游离在外,我要他们认为我们既粗心大意又愚蠢。朱莱,你跟我来。”他忽然笑了,“你知道怎么部署一场战斗吗?我不会。”
“你以前也不会建造射石车。”
两人从山巅骑马下去,走了一段路后,坐下来,静静地待了四分之一个钟头,用心观察周围的地形,结合他们所看到的进行综合考量。特姆莱的脸忽然放松下来,露出笑容。
“妙极了,”他说,“朱莱,只要我们保持镇定,不要自作聪明,就有法子打败他们。”
朱莱点点头。“如果我是他们的话,我知道该怎么进攻。你有什么想法?”
“是这样。”特姆莱整理了一下思绪,边想边说。将自己的点子解释给另外一个人听,能够帮助他理清思路。而且一旦忽略了什么重大的问题,朱莱也会注意到。“他在这里,他和我们之间除了这些山之外就是一片原野。我们的营地位于河的另一边,处于河流和我们立足的这片高地之间的平缓地带。他要攻击我们,就必须过河。这里只有两处可以过河的浅滩。”他停住话头,捏着下巴,“一个是我们脚下这片主要的滩头,正对着两座山脊的尽头,旁边就是我们的锯木坑和码头。另一个在河流拐弯的地方,掩在两小丛灌木后面,勉强可以过河,离我们的营地有一里半的路程。他多半会偷偷摸摸地出现在这座山脊的另一面,借着山脊的掩护,让我们看不到他们出现在浅滩上。这个思路对吗?”
朱莱点点头。“注意,”他说,“如果我是那个人,而且行事周全的话,我会好好利用上游那个横渡滩头。将自然地势形成的掩体白白浪费掉简直不可饶恕。”
特姆莱沉思了一会儿,将自己想象成对方的指挥官,不管那个人是谁。“我想你说得对。”他说,“其实这样对我们更有利。如果他在到达山脊的东端时兵分两处呢?他将精锐部队派往上游的浅滩,在两丛灌木的掩护下偷偷绕过去,埋伏在我们营地这面的山脊后头——他可能推断这是一个难得的好机会,可以避开我们的视线悄悄潜入,因为我们没料到他们会从我们所在的河岸发起攻击。然后他会将剩余的兵力派往主要的渡河浅滩。当我们从营地这边渡河应战的时候,他的精锐部队就会从我们这面的山脊后头冒出来伏击。接下来,我们被包围了,唯一的出路就是往下游跑,他就可以顺势占领我们的营地,不慌不忙地摧毁我们的器械。想得真美。”
朱莱点点头。“你的思路是建立在他认为我们不知道他要来偷袭的前提下。”他说,“当然,他到底走哪条路,我们很快就能从他来的方向判断。据我所知,从营地往下游十里以内都没法过河。”
“这点我不知道。”特姆莱点点头,“但我们假设他知道,那他的选项就更少了。行,我们就这么办。你带领,呃,三分之二的人,将他们分成两队,每一丛灌木后面埋伏一队人马。你们一前一后夹击,他将无路可逃,只有朝正东方向逃窜,这样他手下最精锐的部队就彻底出局了。”特姆莱站在马蹬上,注视着河流拐弯处那块空地,想象着那里人仰马翻的场景。“当他看到自己的人被伏击时,会以为我们将兵力集中在上游那块战场,而营地无人看守。他会率领骑兵冲营,从他的角度来说这是个误判,因为我会留一支人马在营地里,随时应战。我会将主力安排在这边,就在我们现在所站地方的下方,随时冒出来截断他们的退路。如果运气好的话,我们甚至可以在他渡河渡到一半时两面夹击。”特姆莱停下来,睁大了眼睛注视着朱莱:“天哪,朱莱,如果战局出乎我们预料怎么办?四处分兵也许不是个好主意。”
朱莱摇摇头。“比全部集中在营地强。”他回答道,“万一失败,你的小分队还有退路。你们可以沿着河岸往下游跑,跑得比他快就行。如果我是他的话,我不会冒险追击。我那队也一样。”他补充道,“我们可以分头朝东撤退,然后折回到山脊后,与你们在下游汇合。”他咬着嘴唇,又添了一句,“我们的计划看起来太完美了,不是吗?也许我们本来就是高明的谋士,只是以前不知道而已。”
特姆莱坐回马鞍上,眼睛紧紧地盯着远处平原上那一团烟尘,现在已经可以清楚地分辨出来了。“你以前打过仗,”他说,“有什么感受?”
“混乱。”朱莱回答,“大部分时间,你会因为不清楚发生了什么而惊恐万状。通常说来——当然,我是根据自己参加过的所有战役总结出来的经验——你一开始能做的就是等待,长久的、无聊的等待。在等待过程中,你会惊慌失措,觉得自己肯定会被敌人杀死,那得有多疼啊。然后你认为自己无法保持冷静,一看到敌人,肯定会掉头就跑,从此以后,你将受到所有人的唾弃。”
“正当你准备自杀、省了敌军的麻烦时,战斗开始了。根据我的经验,一旦开战,你根本没时间害怕,也没有精力害怕。你要么保持队形,竭力在混乱的呼喝声中听令行事,同时紧跟队友,做你该做的事;要么你自己是指挥官,那你就会忙于让手下听到你下达的命令,让他们抱团不被打散、遵照指令行事。这种时候,就算你全身像刺猬般扎满箭头,都可能根本觉察不出来。”
“再说说真实的战斗场景。哎呀,那就更混乱了。什么剑术训练、射击练习之类的都顾不上了。你只能不停地放箭,越快越好,根本不考虑瞄准。只有在箭掉了、弓断了,或者敌人忽然改变方向,策马跑出射程以外时,你才会有时间想到瞄准。”
“至于近身搏斗,当你骑马向前冲的时候,通常会因为速度太快而无法控制方向,刹那间你周围全都是人,不论己方还是敌方。如果你真的想打架,也可以直接冲上去一团混战,没人会阻止你,因为另一方的人也跟你一样既困惑又害怕,只要可能,他们也会避免打斗。万一你真的和敌人打起来,不要以为会是那种五分钟的斗剑。你捅他一下,他捅你一下,或许你们当中有一个中了招,然后你跟他擦肩而过,要是这一下你没死,就继续捅下一个。就算你被刺中,你也可能根本没意识到。万一你被杀了,杀你的人你可能都没机会看见。战场上百分之九十五靠运气,还有百分之五看领队的将军们。这就是战斗。怎么样,对你有帮助吗?”
“没啥用处。”特姆莱说,“听起来和记忆中的一样,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我们的营地被突袭的感觉。当然那时候我们根本没有反抗的念头。最糟糕的是,”他绝望地补充了一句,“是我挑起的战争。我一定是疯了。”
“一切听陛下的。”朱莱恭敬地回答,“我们回营地去吧。”
敌人预先埋伏在这里的人手忽然冒出来,冲入队伍的后方。他们的队列被拦腰截断,一半在河里一半在岸上,整支队伍陷入了混乱。洛雷登却隐约有一种解脱感。最糟糕的已经发生了,还能有什么更出乎预料的祸事呢。他唯一能做的就是拼杀出一条血路,就这么简单。与此同时,他身后的人纷纷坠马,大部分在落水前已经阵亡。但他知道自己不会死。不在这里,不是以这样的方式。这种镇定的感觉非常奇怪,似乎他身在局外,只是个旁观者。也许是因为自打出城以来,他就隐约感觉会有类似的事件发生吧。现在他的预感变成了现实,局势已经相当明朗。他开始渐渐理解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了。正如他的老上级常说的,明面上的敌人不危险。
他最大,也是最不能克服的难题,就是五名所谓的协同指挥官,如今已经被解决了。据他所知,他们中的两个已经阵亡。至于另外三个,得,就算他们还活着,也不可能造成更大的损失。他用力拉紧左边的缰绳,举起剑,挑了其中一个敌人来发泄怒火。
这一切,全是他的错。如果不是他一直哼哼唧唧,抱怨自己被迫成为这场疯狂冒险活动的指挥官,希望有人可以替代他,也不会有五个傻瓜在出发前一天被塞进他的队伍。这五个人,每个人都认为自己才是总司令,另外五个只是挂个名头而已。
五名将军,疯了吗?纯粹是脑袋破了个大洞。总共六位将军率领五千名未经训练的志愿者,可以说毫无胜算。
草原人平举起手中的矛,策马冲向他。洛雷登停在原地,眼睁睁地看着他冲过来,在最后一刻打马避过,在马身交错的瞬间以一记短劈直接从对方肩膀的位置将他的脊椎骨切断。有什么东西击中他左膝上六寸左右的地方,感觉像一把剑或一柄战斧,被结实的铠甲和铠甲下厚厚的衬垫挡住了。该死的蠢货,典型的菜鸟。你要么杀了对方,要么就别管他们,永远不要做无用功。他在彻底转回身之前就已经估算过对方的位置,此时敌方的那名骑兵几乎已经要和他错身而过,他的背已经转过去了,乘还没拉开足够远的距离,洛雷登展臂一刺,捅进对方的腋窝。熟皮护甲在腋窝处有一个空隙,洛雷登的剑轻易地穿堂入室,直达心脏。被他干掉的骑兵还保持着向前冲的势头,他的身体被带着脱离剑身。洛雷登无暇多顾,只看到对方栽倒在地,就催动战马,从一团混战中冲出一个缺口。光待在这里杀人没什么用处,他需要时间思考。
从他所在的位置看不到整体局势,但很容易推断出他们的队伍是被对方头尾夹击了。一头一尾,两边都是深深的河水。这就意味着,他们除了向前或向后冲杀出一条生路外,没有别的选择。为了切断他的退路,对方的主力集中在后面的可能性很大。他只能向前冲,突破重围到对方的营地去。如果他的队伍能够直插进营地和山脊之间的地段,或许会让对方乱了章法。要是他能保持队伍的灵活机动,还有机会甩掉后面的追兵,正面对上伏击侧翼的敌军小分队,打他个出其不意,救出上游的残存队伍,将溃乱的军队重新集结起来。
事有轻重缓急。他掉转马头,冲向他率领的纵队中段那一群惊慌失措的人。再也没有比这帮人更没用的废物了,但只要有足够的人追随他,他就能借着这点势头扭转浅滩东岸这一场混战的局势。幸运的是,敌方的士兵觉得胜利在望,开始懈怠起来。他杀了七个人,让另外四个肢体分离,终于杀到了对岸。他几乎无法呼吸,右臂酸痛难忍,右侧的头盔不知被谁重击了一下,头痛欲裂。
他身后的队伍像楔子一样从敌方阵线里钻出一个缺口——说是阵线,其实更像是因人数太多,以至于拥堵在一起的一团人。他们觉得自己已经赢了,早就没了继续打下去的心思。赢都赢了,为什么还要冒着被杀死的危险继续打?又是一种菜鸟心态。最终,求生的本能驱使着他的纵队突出重围。敌军被这突如其来的反转打懵了,没来得及反应,就这么轻易地让他们逃脱。既然他们没心思打,洛雷登就成全他们。当他转头望去,看到身后从浅滩的厮杀中突围出来的一串残兵败将时,他惊喜地发现突围出来的士兵足足有五分之四。剩下的那些基本上没有生路了,让他们见鬼去吧。
还没死绝,他自我安慰道,现在看我的了。
他的判断是对的。敌方完全没预料到他会发动攻击。当他带队上了山脊端头和两丛灌木最南端之间的缓坡后,他毫无阻碍地径直冲进包围他的侧翼纵队、正杀得兴起的一群屠夫的后方。对方弄清局势以后,他们甚至没有稍稍招架一下,纷纷向上游而去,想在水位较高的那个浅滩横渡处堵截他。他们判断他会往那里去。很合理的判断,但还是属于菜鸟的思维方式。当下他最需要的就是一点时间、一点空间以及安静平和的氛围。对方的举动正好满足了他的部分需求,给了他足够的时间来想法子挽救所有人的性命。他镇定地集结了尽可能多的侧翼部队,示意全体转向,带着纵队快马加鞭,向东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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