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原本使人满足和烦恼的事物
原始的需要、兴趣和动机本性
有理由认为,人类生活的目的就是需要的不断改善和满足。通过减少事物的自然属性和人的不满意,或者增加能够实现自我满足而又不伤害他人的事情,才能使人的需要获得进步。通过把环境改变得更能满足人类所渴望从事的活动,需要才得以满足。科学和艺术都是在需要的推动下应运而生并持续为人服务的。需要是一切价值的基本根源。
需要确实可以驱使人一生的行为。而它的原始根源就是那些使人感到满足或使人烦恼的情境。从这些使人满足或烦恼的事物中生出一切嗜欲和厌忌。学习的导向也从此开始。
凡是动物不设法回避,而且有时设法得到和保持的情境叫做令人满意的情境;凡是动物设法回避或改变的情境称做烦恼的情境。
原本使人满足的事物或本能的嗜好可列举如下:与人同居而非独处,与熟悉而非素不相识的人同居;休息之后可以活动,疲劳之后能够休息,休息时或者晚上睡觉时有被子盖而不致身体暴露。
原本使人烦恼的事物或本能的厌忌可列举如下:嘴里有苦涩的东西,活动时被物所阻,饥饿,他人用轻慢的态度看待自己,看见或闻到了粪便、腐浊物、脓血或动物内脏等。
使人满足与感觉上的适宜不同。同样,烦恼与使人疼痛不同。疼痛与烦恼在名称上的混淆格外容易使人产生误会。因为,疼痛只是烦恼之一,而且不一定使人烦恼。当人要争斗时被他人抱住,他虽然感到温暖而不疼痛,但非常烦恼。母亲有时甘愿为接受她孩子的爱而承受疼痛。而感觉适宜却与此有些不同。感觉适宜只不过是觉得当前的情境可以接受,但不一定可以使人感到满足。二者有时似乎是名异实同。但是,心理学里通常所形容的感觉适宜不能准确地表示满足。甜味可能令人烦恼,而苦味可能受人欢迎。
饥饿而得食,疲倦而得到休息,困倦时被抱着睡觉;有动物引起逐猎行为时可以追逐,追逐时能够追近猎物,向前一扑可以捕捉到猎物,捉到猎物时可以制服它;生下儿女后能够抱着孩子,可以听到孩子笑时发出的呱呱的声音。这些类似的情境名目繁多,但可以用一个公律来概括,即它们不过证明了这样一条定律:原本有一些已经开始了的行为,如果能够使它顺利地进行,这些活动和这些活动所产生的情境就令人感到满意。可是,如果饥饿时见有野兔从身前跑过,而自己却被人抱住不能追逐;追逐时兔子又比自己跑得快,向前一扑又扑个空,而得不到猎物;有人给自己玩物,当自己伸手去接时,那人却又把手缩回去;自己行动时遇到障碍,却又搬不动障碍物……这些都是原本就使人烦恼的事物。这类情境也是多种多样的,但是也可以归结为一条定律:原本有一些已经开始了的行为,如果它们不能顺利地进行,就会令人烦恼。要使这两条定律适合理论和实践,必须对“顺利”下一个客观的定义。
何谓顺利进行?如果只从粗率的行为着眼,就不能得到一个适当的定义。理论上绕了一个大圈儿和一个小圈儿,仍不免回到“满足”二字。如果说顺利的举动是一种“常态”的举动,是本能行为的“常态”次序,那又不得不为“常态”下定义。最后还是要说是“顺利”的还是“满足”的。要说“顺利”是对动物生活起促进作用的,又会生出无数例外来。一方面,身为母亲的宁愿为儿女的生活牺牲自己;另一方面,将要冻僵的人宁可休息也不愿意活动,此外人还有种种不节制的行为。
要说“顺利”是“不受阻碍”或“没遇到干涉”,倒很能使人知道什么动作是令人满意的。因为动作受到阻碍就不成其为动作。然而,一捉,没捉到动物,而扑个空,这算是受到阻碍还是遇到干涉了呢?如果把这样的动作称为“不顺利”,不过是因为产生了令人烦恼的情境罢了。这又绕了圈儿。人在某种情境之中,为本性所迫而产生的动作,只要能成功,固然令人满足了;然而,就原本就令人满足的事物而言,大多数要看动作所产生的效果如何,而动作的效果差异较大。本来想跑而能跑就是令人满意的;而想逃避就能避开此地且逃到彼地,或者想追逐动物或人就能够追上,则会使人格外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