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佛教文化(方立天文集·第七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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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华严宗哲学范畴体系

华严宗和其他佛教宗派一样,也是运用一系列范畴来构筑其学说体系的。从华严宗理论架构来看,它所特别重视和突出运用的范畴是法界(法性)与一真法界(一心)、理与事、性与相、一与多、一与一切、一念与九世、相即与相入,这也就是构成华严宗哲学体系的基本环节。在这个范畴体系中,法界是范畴体系的始点,一真法界是终点,而理与事则贯通其中。法界与一真法界、理与事、性与相是整个范畴体系中的骨干范畴。性与相是和理与事相应的范畴。华严宗讲的“性”有性质和本体两重主要含义,而在三性中的遍计所执性相当于现象的相,圆成实性则相当于本体的性。华严宗讲的相包含总别、同异和成坏三对范畴。由相的范畴又导引出一与多、一与一切的范畴。一与多和一与一切两对范畴的含义基本上是一致的。阐述事、相范畴的还有“十玄”和“六因”所包含的一系列范畴。下面着重简要地剖析这些范畴的意义和内容,并尽可能地揭示这些范畴之间的内在关联。

法界与一真法界

上面提到华严宗以法界缘起、自在无碍为基本教理,又称法界宗。澄观说:“言法界者,一经之玄宗,总以缘起法界不思议为宗。”《华严法界玄镜》卷上,《大正藏》第45卷,672页。“法界”是华严宗哲学范畴体系的起点和出发点。“法界”是梵文意译,印度佛教的常用名词,其含义很多,主要有四:一是,泛指各类事物。“法”,事物;“界”,分界、类别。二是,指“意识”所缘虑的对象。三是,指事物的本原、本体。四是,指成佛的原因、根据。华严宗人是在后两种意义上使用的。智俨和法藏均用以阐明世间和出世间的根源,法藏还把法界观视为佛性,是成佛的内在原因。后来澄观系统地提出四重法界说,先把法界分为事、理两类,再推演出理事无碍和事事无碍两类,并把事事无碍法界归结为法界缘起的理论重心,是为认识的最高境界。

“一真法界”是指一切万有的“本源真心”。所谓真心是清净不坏、平等无差别的,它随缘不变,不变随缘,而展现万物。若果众生觉悟则现佛法净土,若果迷妄则现世法秽土。而迷悟所现虽有不同,但其本体则同属“一真法界”。《华严经》以性情净不坏平等无差别之法界为“一真法界”。封建最高统治者对于《华严经》的“一真法界”的唯心主义思想十分赞赏,如《御制大方广佛华严经序》说:“盖闻万法唯一理,贯万古唯一心。心也者,万法之源,众妙之体,灵明不昧,清净空寂。”见万有文库本《大方广佛华严经[一]》。华严宗人也非常重视“一真法界”的思想,而且越来越把一切万有和成就佛果归结于“一真法界”。智俨融会空有宗,主张真妄唯识的观点。法藏根据《华严经·十地品》的“三界虚妄,但是一心作”此系旧译本的译文,新译本译作:“三界所有,唯是一心。”的观点,在《华严经探玄记》第十三卷中列出十重唯识观,将阿赖耶识缘起和真如缘起统一于法界无尽缘起,倾向于一切唯心。法藏把“一真法界”视为“自性清净圆明体”,所以又称为“真心”、“净心”,还称为“如来藏”,认为一切众生本来藏有清净的如来法身,即先天地具有的“佛性”,是为众生成佛的根源。法藏还认为心是形成万物的原因,他说:“尘是心缘,心为尘因。因缘和合,幻相方生。”“尘是自心现。由自心现,即与自心为缘。由缘现前,心法方起。”《华严经义海百门》,《大正藏》第45卷,627页。“尘”,客观事物。“心”,主观认识、心理作用。心是客观事物形成的基础(“因”),心和客观事物相和合、相接触,形成世界种种幻相。法藏认为心为客观事物形成的原因,这是唯心主义的思想。这种思想的特点是,心还需和尘相接触而后形成幻相,从而表现出复杂的面貌。澄观也以“一真法界为玄妙体”,是一切万物所依之而起的性体。法藏力主一心为万物的本原,澄观则强调一切万物就是一心,由于心融万物,而成四种法界,也就是说,四种法界最终归结为一心。宗密把理法界归于本心,“理法界也,原其实体,但是本心”《注华严法界观门》,《大正藏》第45卷,684页。。他还强调真心是本来觉悟的,是一切众生都有的,“一切有情(众生)皆有本觉真心,无始以来常住清净,昭昭不昧,了了常知,亦名佛性,亦名如来藏。……但以妄想执著而不证得,若离妄想,一切智、自然智、无碍智即得现前”《原人论》,《大正藏》第45卷,710页。。众生的心是灵知之心,是妙心,是佛性。一心是万有的本体,众生的本原。华严宗人把法界归于“一真法界”,即归于一心,而越来越陷入唯心主义的泥潭。

理与事

印度佛教《华严经》提出理与事相对的观念,作为“佛智”之一,以证明佛性是一个整体。然最早阐述理与事的关系的是《庄严经论》,而详加阐发的是《佛地经论》。唐玄奘在翻译《佛地经论》和《成唯识论》时,把真如固定为理体,从而使以往对“理”的含混理解得以确定。玄奘法相唯识宗为了说明佛教究竟解脱的道理,即众生的本体“真如”由迷境转为悟境,应用“理”和“事”来说明体与用、性与相的关系。认为“理”明显一分,“事”也清净一分,直到“理”全明,“事”纯净,就达到佛教实践目的,获得解脱。

华严宗人智俨继承地论师的思想,用“理”、“事”来贯通和说明圆融无碍的学说。法藏也吸取法相唯识宗的思想,用“理”、“事”来阐明世间的一切现象和成佛的最高境界。华严宗人所讲的“理”不是指事物的规律,而是指事物的本性、本体。澄观说:“理法名界,界即性义,无尽事法同一性故。”《华严法界玄镜》卷上,《大正藏》第45卷,672页。“同一性”即共同本质。理法界是无尽事物的同一实体。“事”包含事物、事情、智慧、修行等复杂内容,而主要是指物质现象和物质作用。华严宗认为每一事中都含有十对内容:(一)教义:言教与义理;(二)理事:理体与事象;(三)境智:所观的对境与能观的智慧;(四)行位:修行与所得果位;(五)因果:修行与达到的境界;(六)依正:“依”,依据,指众生所依处的国土,“正”,正报,指依住于正报国土的佛、菩萨和一切众生;(七)体用:体性与作用;(八)人法:主体与客体;(九)逆顺:逆法教化与顺法教化;(十)感应:随应不同根机的种种应化和感得应理的当机众生。华严宗人认为,每一事物的十对内容,同时相应,圆融无碍。

关于理事的关系,法藏肯定为体用、本末的关系,他说:“事虽宛然,恒无所有,是故用即体也,如会百川以归于海。理虽一味,恒自随缘,是故体即用也,如举大海以明百川。”《华严经义海百门》,《大正藏》第45卷,635页。理是体,事是用,体用相即。又说:“尘空无性是本,尘相差别是末。”《华严经义海百门》,《大正藏》第45卷,635页。“尘空无性”指理,“尘相差别”指事。理是本,事是末。后来澄观根据《华严法界观门》,在《华严经疏钞玄谈》第六卷中进一步提出十门五重关系的学说。见《续藏经》第1辑第3套第3册。这些学说在法藏的著作中也都有所论列。五重关系是:(一)相遍:“理”完整、普遍地存在于每一个“事”中,“能遍之理,性无分限;所遍之事,分位差别。一一事中,理皆全遍”法藏:《华严发菩提心章》,《大正藏》第45卷,652页。。真理不可分割,寓于每一事中。同时,“事”虽有分限,但全同于“理”,“有分限之事于无分限之理,全同,非分同”同上书,653页。。“事”以“理”为体,任何一微细的事物都摄无边真理。“理”与“事”两者如海水之周遍于波浪全体,无所不至,也如小小波浪的起动,影响及于整个海水。(二)相成:无“理”不成“事”,无“事”不成“理”,犹如由水而成波,由波而成水。(三)相夺:“事”是“理”的表现,是虚幻的,所以“事”应归属于“理”。万有唯有一理体,事灭则理显,此是“理”夺事。同时,“理”也不离“事”而存在,离“事”也无“理”,“理”也应属于“事”。“理”随缘成“事”而理隐,此是“事”夺“理”。(四)相即:由上述三层关系推知“理”与“事”相即,无差别的理体即差别的事象,差别的事象即无差别的理体,犹如水即是波,波即是水。(五)相非:一切事物本身自体的特质不变,各有差别,“理”非“事”,“事”非“理”,彼此相非不即,犹如水非波,波非水。华严宗通过理事关系的论证,以图说明物质世界的虚幻,本体世界的真实,两种世界虽有差别而又互相统一,没有矛盾,从而说明世俗生活和宗教生活并不截然脱节,众生和佛也是无障无碍的。

法藏在《华严经探玄记》第一卷阐述事事无碍的原因有十个:(一)“缘起相由故”:事物相对而起,是相对的;(二)“法性融通故”:万物一体;(三)“各唯心现故”:万物都是心的显现;(四)“如幻不实故”:非实体;(五)“大小无定故”:无固定性;(六)“无限因生故”:无尽的原因所形成;(七)“果德圆极故”:佛教性果至圆;(八)“胜通自在故”:具有绝对自由的神通力;(九)“三昧大用故”:禅定的巨大作用;(十)“难思解脱故”:不可思议的悟境所现。这是从事象分析和佛教修持两个方面去说明事事无碍的原因。

在上述十个原因中,法藏认为第一、二个原因最为重要,他将第一个原因“缘起相由故”再分为十义:(一)“诸缘各异义”,谓事物的体用各不相同,即事物的差别性;(二)“互遍相资义”,谓万物互为因缘,相资相待,任何一物皆遍于他物,近于事物的普遍性;(三)“俱存无碍义”,谓上述差别性与普遍性具足而无妨碍;(四)“异体相入义”,异体的事物能够相容;(五)“异体相即义”,事物的空与有相即同一;(六)“体用双融义”,体与用互摄相融无碍;(七)“同体相入义”,任何一事物具足一切事物的本性,同体间相入无碍;(八)“同体相即义”,同体中的空与有相即同一;(九)“俱融无碍义”,异体同体相即相入,互融无碍;(十)“同义圆备义”,由俱融无碍进而可知一切万有圆融无碍(详见《华严经探玄记》)。这是对佛教缘起范畴的具体阐发,是对事物之间的种种复杂关系的繁复论述。

性与相

和理事范畴相应的、同一层次的范畴是性相。“性”,通常指不依条件而起的固有的永恒不变的本质、本原,常称为法性。“相”,通常谓有条件和合而起、呈现于人的面前,可以分别认识的现象,也称为法相、事相。

“性”是指体,同时也指性质。法藏吸取《摄论·所知相品》的三性思想,来阐明万物缘起的根据。他认为就事物的性质而分,每一事物都有三性:“遍计所执性”,由于众生内心对各种现象的“虚妄分别”,以至“周遍计度”,普遍地对万事万物加以分别计较,用名词概念来确定各种事物的区别,并把这样一些对事物的区别执著为客观事物的真实存在;“依他性起”,“他”,指缘起的缘,谓一切事物依因缘而生起;“圆成实性”,一切事物的“实性”,和由对“实性”的认识而得的圆满功德。法藏又从本末两方面来考察每一种性,《华严一乘教义分齐章》卷四说:“‘真’(圆成实)中二义者:一不变义,二随缘义;‘依他’二义者:一似有义,二无性义;‘所执’中二义者:一情有义,二理无义。”《大正藏》第45卷,499页。由“不变”、“无性”和“理无”三义的同一而立“本三性”的无异义,又由“随缘”、“似有”和“情有”的同一而立“末三性”的无异义。“本三性”是表示一切事物即真如,“末三性”是表示真如即一切事物,“本三性”和“末三性”也是相即一体的。也就是说,三性六义,举一全收,性无障碍,三性同一,三性一际。

在法藏的三性六义的学说中,包含了不变与随缘、似有与无性、情有与理无的对立观念,概括起来就是包含常与无常、有与无空的两对范畴,这些对立范畴是相对的、圆融无碍的。唯识宗认为“圆成实性”唯有“不变”义而没有“随缘”义,法藏修改了这种观点,他认为“性”与“理”是等同的,“理无”和“无性”都是真如。在三性中,“遍计所执性”是就现象而言,所以又相当于“相”。“圆成实性”是就实性而言,所以相当于性。由于“理无”与“不变”不异,“情有”与“随缘”同一,因此也是互相贯通、无障无碍的。从哲学角度来考察,三性六义学说,除了唯心主义之外,主要是体现相对性的思想,六义各各相对,而又互不矛盾,相对中包含绝对。在法藏看来,万物的相对性来自三性六义,每一性的相对原因,正是缘起说的理论前提。他也正是以这种理论来说明真如与万有、彼岸世界与此岸世界的融通无碍的。

关于相,法藏分为六种相,并提出“六相圆融”的命题。《华严经》认为修行过程的不同阶段之间的关系具有六相,六相又是理解经文的格式。华严宗据此进一步提出一切缘起现象也具足六相的说法。

“六相”指总、别、同、异、成、坏。法藏说:“总相者,一含多德故;别相者,多德非一故,别依止总,满彼总故;同相者,多义不相违,同成一总故;异相者,多义相望,各各异故;成相者,由此诸缘起成故;坏相者,诸义各住自法不移动故。”《华严一乘教义分齐章》卷4,《大正藏》第45卷,507页。这是说,事物的全体是总相,事物的各部分是别相,事物及其各部分都由原因和条件会合而起是同相,各部分各自独立是异相,各部分会合成此事物,则此事物成是成相,各部分若不和合而只是各部分,则此事坏为坏相。法藏在《华严金师子章》中以金狮子为比喻,谓狮子是总相,眼、耳等差别是别相。眼、耳等同一缘起而形成狮子是同相,眼、耳等各不相同是异相。眼、耳等诸根和合而成狮子是成相,眼、耳等各自独立而不和合为狮子是坏相。在《华严一乘教义分齐章》中,法藏还以房舍和椽、瓦为比喻,来说明六相。总、同、成三相,指全体、整体;别、异、坏三相,指部分、片断。前三项也指无差别,后三项则指差别。整体与部分、无差别与差别,相即相入,圆融无碍:离总无别,离同无异,离成无坏。总即别、别即总,同即异、异即同,成即坏、坏即成,这是用整体与部分、同一与差别、生成与坏灭三对范畴六个方面说明一切现象虽然各有自性,但又都可以融合无间。

性与相的关系,华严宗认为是融通无碍的。佛教中观学派主张一切现象(相)无自性,是性空的,幻相也是存在的。唯识宗认为一切现象(法相)无非是“唯识真性”的体现。华严宗也主张一切现象都无自性而空,幻相宛然而有,同时强调性相圆融,空有无碍。法藏说:“真该妄本,妄彻真源,性相通融,无障无碍。”《华严一乘教义分齐章》卷4,《大正藏》第45卷,499页。这是说真妄互相贯彻,真包括了妄,妄中也可以看到真的源头。性是真,相是妄。性相互相贯通,圆融无碍,也是同一的。

一与多,一与一切

一与多,一与一切,还有一与十,是华严宗人在相同意义上使用的范畴。《华严经·初发心菩萨功德品》有“一切中知一,一中知一切”《大正藏》第9卷,453页。的说法,华严宗人由此而宣扬“一中多,多中一”(“一中一切,一切中一”,“一中十,十中一”)和“一即多,多即一”(“一即一切,一切即一”,“一即十,十即一”)的命题。一与多的范畴涉及本体与现象、“一心”与万有的关系,而主要是就现象与现象的关系讲的,即是和六相说密切相联系着的。法藏为了总结六相说作了颂文,说:“一即具多名总相,多即非一是别相,多类自同成于总,各个体异现于同;一多缘起理妙成,坏住自法常不作,唯智境界非事识,以此方便会一乘。”《华严一乘教义分齐章》卷4,《大正藏》第45卷,508页。一为总相,多是别相。一具多是总,多非一是别。多由于性同体同而成为总,各别(相)由于体异而显为同。这就是由总别联系到一多,总由别成,别即是总,同样一由多成,多即是一。法藏在《华严一乘教义分齐章》卷四等文中,还从两方面论证一与多的相入相即关系:一是就事物的“异体”关系来论证,如一与十,一作为十的基数,包含有十的因素,能使十容纳于内,为“一中十”,进而无一就无十,“一即十,何以故?若无一即无十故”同上书,503页。。同样,一是相对于十存在的,属于十的因素,所以是“十中一”,进而无十就无一,由此又说:“十即一,何以故?若无十即无一故。”《华严一乘教义分齐章》卷4,《大正藏》第45卷,504页。二是就事物的“同体”关系来论证,十由十个一组成,由此说“十中一”。每个一的“自体”都是性空,是相同的,由此“十即是一”。同样,以十作为“自体”看,一的本身即含有十的“自体”在内,所以说,“一中十”。一是构成十的因素,而一和十的“自体”都是性空,所以说“一即是十”。总之,在法藏看来,“一全是多,方名为一;又多全是一,方名为多”。“一尘中显现一切,而远近彼此宛然。十方入一尘中,远而恒近;尘遍十方,近而恒远。”《华严经义海百门》,《大正藏》第45卷,630页。

一与多是古代哲学史上极富有思辨性的问题,它反映了简单与复杂的数量关系,一是数目的起点,多是一的叠加。一是一个单位,多是杂多。从“质的量”角度说,一与多是相对的,一中有多,多中有一。法藏从数量关系、因果关系、异同关系阐述了一与多的相容相即的关系,包含了比较丰富的人类认识成果。同时,也应看到,法藏对于一与多的论证,是为宗教实践提供理论武装,是为了说明整个佛教的全部教理和实践是一个整体。众多的学派、法门和整个佛教是一与多的相容相即关系,也是为了说明众生在修持中断灭惑障是一断一切断,成就功德是一成一切成,一位一切位,即通过个别法门,在一念中圆满成就悟解。

一念与九世

华严宗人为了论证事事无碍,一多相即,还从时间方面作论证。法藏说:“刹那之间,分为三际,谓过去、现在、未来。此三际各有过、现、未来;总有三三之位,以立九世,即束为一段法门。虽则九世,各各有隔,相由成立,融通无碍、同为一念。”(《华严金师子章》)“三际”:三世。“一念”,即一刹那、极短暂的时间。意思是,刹那之间分为三世,三世又各分为三世,合为九世。九世各各不同,而又互相联系,相继成立,圆融相通,无障无碍,同在一念之中。九世即是一念,一念即是九世。《华严经义海百门》也说:“由一念无体,即通大劫劫,梵文音译“劫波”的略称,意为极其久远的时间。;大劫无体,即该一念。由念劫无体,长短之相自融,乃至远近世界,佛及众生,三世一切事物,莫不皆于一念中现。……经云:或一念即千百劫,千百劫即一念!”《大正藏》第45卷,630页。一念和大劫同是无体而相即,时间的长短互融,由此世间和出世间、远近世界以及过去、现在、未来的事物都在一念中显现。

相即与相入

这是华严宗人表述一切现象圆融无碍的两种形式,是体现无尽缘起主要特征的一对范畴。相即,就是不二、同一的意思;相入,是互相渗透、互相包容的意思。法藏在《华严一乘教义分齐章》卷四等文中,从体用、空有、自他、同异等角度来阐述相即相入范畴。

相即,是着重从体上讲的。法藏用“自他”、“空有”来阐述其含义,认为自他双方互废自己,或“废己同他”,或“摄他同己”,泯灭自性差别而同一于对方,称为相即。具体说是,在一切缘起事物中,“他物”是作为形成某物“自体”的条件而存在,这样,就“自体”来说,“他物”就失去了独立的自性,由此可以说:“自体”是“有”,“他物”是空,这叫做“自”即是“他”。反之,由于某物的“自体”是由“他物”的条件所构成,离开“他物”,“自体”就不能成立,由此可以说:“他物”是“有”,“自体”属于“空”,这叫做“他”即是“有”。相即又有同体与异体的不同,是分别指同体事物与异体事物的空与有的相即同一。

相入,是着重从用上讲的。法藏用“自”、“他”、“有力”、“无力”来阐述其含义,认为在一切缘起事物中,若果某物“自体”的力用强大,“他物”的力用消失,某物就具有摄取“他物”入于自身的优势。反之,“他物”的力用强大,也能摄取某物入于自身之内。自他双方根据作用的不同,可以互相容摄。被摄取的一方虽入于他物之内,但并不失去原有的本性,不同于消失自性差别的相即关系,是谓相入。相入也有同体与异体的不同,任何一事物具足一切事物的本性,因而相入无碍,为同体相入,差异的事物互相包容,为异体相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