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MPA教育发展报告(2011-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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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理工大学 公共管理硕士(MPA)办学经验

武汉理工大学MPA教育中心

一、创办之初

武汉理工大学于2005年获得国务院学位办批准,成为全国第三批获得MPA硕士点办学资格单位之一。同年,加上我校在内,湖北省拥有MPA硕士点的院校一共有六所。2006年2月,武汉理工大学成立了“武汉理工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制订学科建设的规划、统筹校内相关资源、审议MPA培养方案等,同年成立了“武汉理工大学MPA教育中心”,它是学校MPA教指委的具体办事机构,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具体MPA教育的日常管理。

二、成长历程

(一)报考过程管理创新

第一,多重报名审查制度(见图F9-3):考生自查、生源单位协助、MPA教育中心审查、研究生院复查三级复查;对考生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工作年限、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与公章的真实性及《资格审查表》进行认真审查。

图F9-3 考生资格审查过程图

第二,MPA“限额报考”办法:从2012年起,对报考我校MPA的通过了资格审查的考生在全国性的考试之前,由我校MPA教育中心进行英语、专业基础两方面的笔试。这个考试平均的淘汰率在50%左右,从而大大地提高了MPA的生源质量。

(二)双师双讲同建设

本MPA学位点现任的专职教师总数为59名,其中教授30人,占比50.84%;博士学位教师47人,占比79.66%;现聘请在公共部门任职的MPA校外导师共31名,占MPA教师总数的34.45%,主要工作是讲授部分核心课程、指导社会实践和学位论文。

全国MPA教指委规定的8门核心课程和4门专业方向必修课程都安排了2名任课教师讲授,“双讲课程”实施率达到100%。

(三)课程及时调整与更新

第一,跟进调整8门核心课程。全国MPA教指委2013年就8门核心课课程进行了调整,本学位点严格遵照全国MPA教指委的文件精神在第一时间内从所给的新12门核心课程目录中选出了新的核心课程、并及时将新课程的教学大纲发放给相应任课教师。

第二,动态跟随核心课程内容变化。通过积极参加全国MPA教指委每年主办的各门核心课程培训,努力保证8门核心课程的教学内容与全国其他MPA办学单位步调一致。

(四)案例建设规范化

第一,案例编写与更新。2009年编订完成我校《MPA教学案例》的第一辑,收编核心课程典型案例11个;2011—2012年编订完成第二辑《MPA教学案例》,收录MPA课程教学案例54个;第三辑《MPA教学案例》按照2014年全国MPA教指委发布的MPA研究生教学案例编写的要求进行编订,2015年完成。

第二,案例教学活动推进。(1)召开年度全体MPA专职教师案例教学专题研讨会,以主题发言、实际案例教学经验分享、研讨交流等形式,使MPA专职教师达成对于案例教学方法的系统的、全面的共识。(2)制作“MPA案例使用说明书”,帮助课程教师更方便、更规范地编写与使用教学案例。(3)选派教师参加全国MPA教指委主办的案例教学培训活动,引入先进案例教学经验。

第三,学校高度重视案例编写工作,下发专门文件将入选国家案例库的案例视为B类期刊论文。

(五)教学效果多元评估

制定出台了《武汉理工大学教学工作优质优酬管理办法(试行)》《武汉理工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课程质量管理办法》等文件,将MPA教学评价考核纳入了学校二级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教学评估的结果是教师讲授MPA课程的资格和年终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采用以学生评教为主,督导评价和研究生信息员抽查为辅的多元评价体系,以保证MPA课程教学质量。在学生评教方面采用研究生教学评价系统,针对MPA课程设计学生评价表,收集学生评价反馈信息。2012—2014年的三年发出评价表1923份,收回1923份。学生、督导员、研究生信息员对课程教学效果总体评价良好,核心课程平均综合评教得分为9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