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史医案初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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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辟诸痛属火之谬

诸痒属虚,诸痛属火,质之时医,无不称是。故医一至病所,即问有痛无痛,若云有痛,其痛亦不计自何来,医早有一火字牢记于胸而不可易,故药即用寒折而不顾其胃阳有损。余尝考之《内经》所辨:寒痛,一十三条已有十一;热痛,一十三条仅有其二。又观仲景之治伤寒,其初邪犯太阳,恶见头痛项强身痛,而师即用麻黄、桂枝大辛大热之药以进。并观李士材、张景岳之论痛症,云痛无有定所而走者属气,痛有定所而不易者属血,痛喜手按者属虚,痛拒手按者属实,痛喜热手重按者属寒,痛拒热手重按者属热。观此则痛不仅属热属火已明,且又考其治痛之药,痛果有火无寒,何以治痛之右则有丁香、木香之辛与苦,治痛之左则有青皮、乌药、香附之燥与热。若必概称是火,则《内经》诸书可以一笔勾除,而诸辛热治痛之药亦可不必设矣。呜呼!医道之下,其不可慨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