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中药养生的应用原则
中药养生应遵循一定的规则,运用恰当,可以强身健体,预防疾病,延缓衰老。但养生之道又不能完全依赖药物,而忽视日常起居调摄的方方面面。因此,中药养生仅仅是养生的一个方面,是一种辅助的措施,不可滥用而适得其反,应注意以下基本原则。
一、预防为先治未病
善于养生者,在未发病之前必须先清除发病的隐患,才能确保健康。古代医家提倡“治未病”,“治未病”包含了“未病先防”和“已病防变”两个方面。未病先防,就是在疾病未发生之前,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消除致病因素,做好预防工作。已病防变,就是一旦发病,争取早期诊断,早期治疗,以防疾病加重与恶化,促使其好转,养生的目的也在于此。
二、顾护脾肾
健康长寿的基本条件,在于先天禀赋强盛,后天营养充足。肾为人体的先天之本,生命之根,人的生殖能力和生长发育过程,主要是由肾的精气所决定的。肾气充盛,机体代谢能力强,则衰老的速度也相应缓慢。
脾胃为后天之本,气血生化之源,机体生命活动的营养,都需要脾胃供给,进而滋养五脏六腑、肌肉筋骨、皮肤毛发。同时,虚则补之,任何补益药都必须由脾胃吸收利用。所以,人体功能盛衰总与脾胃相关,中药养生最重脾胃功能。
肾为先天之本,脾胃为后天之本。脾与肾是相互依赖、相互配合、相互促进的。脾健肾壮,气血才能泉源不竭,五脏得其充养,神气乃生,身体健康,延年益寿,鹤发童颜。因此,采用养生中药进行养生保健,必须以脾肾调养为重点。
三、补虚泻实重扶正
人体的生理状态不外虚实两大类,应以“虚者补之,实者泻之”的原则予以辨证施治。养生保健并非一味滋补,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体质虚弱者可适当予以补法,体壮有邪者则适当泻实。生活中所见纯虚无实者少,更多见的是虚实夹杂,应补泻兼施。如心气虚者多兼血瘀,故在补虚的同时要兼以活血。
中药养生,应特别重视中药对人体正气的扶助作用。由于发病的根本原因在于正气的虚弱,所以运用中药扶助正气,可调动机体的一切积极因素,增强抗病能力,以防止病邪的侵袭或及早驱邪外出。因此,扶助正气,是中药养生法的主要内容之一。
无论是扶正补虚还是祛邪泻实,皆是运用中药补偏救弊的功效来调整机体阴阳气血的偏盛偏衰。同时,中药养生注意补勿过偏,补勿过滥,泻不伤正。
四、用药宜缓
养生是个复杂而缓慢的过程,非一朝一夕即能见效,中药养生也不例外。养生方药对延缓衰老确有一定疗效,但不可能指望在短时期内依靠药物达到延年益寿的目的。因此,用药宜缓图其功,不宜急于求成。若不明此理,则欲速不达,非但无益,反而有害。在运用养生方药时应注意:第一,剂量宜小。用于养生的药物与用于治疗的药物不同,剂量宜小,一般是成人常用量的1/3或1/2,长期渐进,持之以恒,假以时日,使药力逐渐发挥效用。80岁以上的老人,所用剂量为成年人的1/5。第二,剂型适宜。常用养生方药的剂型有药茶、药膳、药浴方等。老年人慢性病较多,病情复杂,康复须假以时日。因服药时间较长,服用汤剂费时费力,选用丸散比较适宜,而且丸散药轻力缓,不易产生毒副作用。
五、辨证进补
辨证论治是中医治疗学的一条基本原则,也是中药养生疗法的基本原则。疾病发生发展的全过程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病因、气候、地域、年龄、体质等因素的变化而变化的,表现为不同的证。所谓辨证调养,是指运用中药养生保健要根据辨证论治的原则,辨别出人的体质情况和疾病证候,然后再依据其证候来进行调养。辨证调养是中药养生的基本原则和特点。运用养生中药时,应根据人体不同体质,予以适当的养生方。如阳虚体质者应用性味甘温的温补之品以补阳,如采用虫草羊肉治疗肝肾阳虚型遗精、阳痿、尿频、不孕症等;气虚体质者应以补其脏虚为原则,如采用红景天乌鸡汤治疗气阴两虚型支气管炎、神经衰弱、高原病等。
六、三因制宜,以人为本
三因制宜是指“因人、因时、因地”制宜。中医认为,人处于天地之间,生活于自然环境之中,作为自然界的一部分,人和自然具有相通相应的关系。三因制宜,既是临床治疗用药的原则,也是养生康复用药的原则。中药养生必须注意四时寒温,季节气候的特点,合理选择四时适用药物。不同地区的地理环境、气候条件、生活习惯各不相同,人的生理和病理特点也有较大差异,中药养生必须考虑这些因素,因地制宜。如南方沿海地区炎热且潮湿,常以健脾祛湿、清热生津为主,可选用莲子粥、薏苡仁粥、山药粥、苦瓜黄豆汤,以清热生津、解暑。北方气温较低,人体阳气不足,宜用温热性补阳膳食,可选用当归生姜羊肉汤助阳御寒。同时,应根据人的年龄、性别、体质等不同特点,选择不同的养生方药。由于这些差异的存在,对同一病证的养生方就不能千篇一律,必须根据人体不同生理状态,采取适宜措施,才能达到良好的调养效果。
总之,中药养生宜谨慎。注重脾胃、药宜平和、补泻兼施、用药缓图、辨证调养,兼顾三因制宜、因势利导,如此才能收到补偏救弊、防病延年之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