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溺 水
【临床表现】
淹溺患者表现意识丧失、呼吸停止及大动脉搏动消失,处于临床死亡状态。近乎淹溺患者临床表现个体差异较大,与溺水持续时间长短、吸入水量多少、吸入水的性质及器官损害范围有关。
溺水轻者,溺水时间多在3分钟以内,表现呛咳、呕吐及神志模糊。呼吸道梗阻致窒息,呼吸表浅不规则,血压下降,心跳减慢,反射减弱。
溺水重者,表现为皮肤发绀、颜面肿胀,球结膜、口鼻黏膜充血,口鼻流出血性泡沫样物,四肢冰凉,血压下降,神志不清。肺部可闻及干湿啰音,偶有喘鸣音。心律失常、心音微弱或消失。若吞入水过多出现腹胀。
【实验室检查】
血电解质、肝肾功能及心肌酶等。
缺氧可引起代谢紊乱和酸中毒。
常显示斑片状浸润,有时出现典型肺水肿征象。疑有颈椎损伤时,应进行颈椎X线检查。
【诊断】
有涉水及被淹史,出现窒息及缺氧的临床表现,即可诊断。尽可能了解落于水中的时间、水温、水的性质(淡水、海水及脏水),救出时神志是否清醒,有无呼吸心跳等,并检查心肺脑等脏器功能,正确判断溺水的轻重。
【治疗】
抢救必须及时,强调施救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尽可能呼唤多人参与救援;上岸后立即清除口、咽、鼻腔中的泥沙、污物,迅速恢复自主呼吸和心跳。如呼吸心跳已停,施行人工呼吸与胸外按压,如有呼吸心跳,可予控水。
进入医院后的处理包括进一步生命支持。所有近乎淹溺者应收住监护病房观察24~48小时,预防发生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
仍无呼吸或呼吸微弱者气管插管抽取吸入的水及污物,正压给氧或用人工呼吸机;无心跳者进行胸外心脏按压;根据病情配合使用抢救药物和措施,如肾上腺素、异丙肾上腺素、阿托品、利多卡因或电除颤等。
吸入高浓度氧或高压氧治疗。保证良好通气,避免缺氧和二氧化碳潴留,有条件可使用人工呼吸机。
因心脏停搏造成脑缺血和再灌注损伤,会导致不同程度的缺氧性脑损伤和脑水肿,应积极防治。心脏停搏者应在复苏后即开始给予降颅压措施,如适当过度通气、应用脱水剂、低温疗法及抗氧自由基等。
肺水肿包括渗透性肺水肿和心源性肺水肿。渗透性肺水肿按ARDS处理,心源性肺水肿系由于血容量过多引起,可应用呋塞米和洋地黄制剂。
反复检查电解质并及时纠正。
由于污水和污泥的吸入,溺水者多继发肺部感染和肺不张等。应给予抗生素治疗,强调尽早应用,选择强效广谱抗生素。
(罗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