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历史人物
——包拯
包公是由真实的历史人物演化成为文学人物的。这种情况并非仅限于他一人,诸如曹操、刘备、关羽、诸葛亮也都如此。一部《三国演义》里的人物统统变成了文学形象。不过,《三国演义》毕竟还有“七实三虚”之说,像“三顾茅庐”“单刀赴会”等最动人的故事,仍然有一两句正史记载作为依据。而绝大部分包公故事都无据可稽。既然无据可稽,那又为什么要把这些故事依托在包拯身上呢?这就有必要对历史上的包拯作一简要的介绍。
包拯出生于宋真宗咸平二年(999年),字希仁,一字兼济(后世故事中称“文正”);他的出生地是庐州虎山北簏(今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谢集乡包村)(元杂剧中说“四望乡老儿村”,明代包公故事中称“凤凰桥畔小包村”,不知有无根据);他的父亲包令仪,据《庐州府志》载,字肃之,“进士及第,授朝散大夫,行尚书虞部员外郎,出帅南京,上护军。赠刑部侍郎”(明清两代故事说他是胆小怕事的“包十万”“包百万”,不知是否有据)。包拯于宋仁宗天圣五年(1027年)才考取进士,时年已二十九岁,被授为建昌(今江西永修)知县。但是他为了孝养父母,没有赴任,直到景 三年(1036年),双亲去世后才出任天长知县。此后历任端州、庐州知州及监察御史里行、监察御史、河北转运使、枢密副史等职,却未像《三侠五义》中所说的当上“相爷”。皇 二年(1050年),他被封为“天章阁待制”,四年(1052年)又被封为“龙图阁直学士”。天章阁、龙图阁是分别藏放宋真宗和宋太祖时御书典籍之所,其管理者称学士,“直学士”“待制”只是一种名誉封号,并无权势;嘉 元年(1056年)至三年(1058年),他以右司郎中的身份权知开封府。以上便是他在后世被称为“包待制”“包龙图”和“开封府尹”的历史根据。嘉 七年(1062年)包拯病卒,赐赠礼部尚书,谥号“孝肃”。
作为历史人物,包拯在宋代实在算不上著名人物。论官职和政绩,他并不显赫,从三十七岁做天长县知县才正式踏入仕途,中间迁转多职,政绩平平,远远赶不上王安石兴利除弊的改革作为;论文章辞句,他仅传诗一首,幸赖门人张田辑成《包孝肃奏疏》流传于世,较之苏轼、欧阳修、范仲淹,他的文学才华更为逊色。就是由这样一个并不出众的历史人物引发出大量的故事,似乎是难以理喻的事情。不过,再深入地探寻便可发现,是他不同于常人的独特品格使他走进了故事传说之中。
包拯的独特品格大致有四个方面:
(一)关心百姓疾苦的政治思想
包拯步入仕途之际,宋代社会表面上平静安宁,实际上却蕴藏着严峻的外患内忧。外患严重:由于辽、夏的进逼,“澶渊之盟”带来的苟安局面使得政府只有依靠老百姓每年进贡巨额资财方得以撑持。内忧严重:由于官僚机构臃肿庞大,“冗官”已成一大累赘。内外交困所造成的财政危机必然又转嫁到人民群众身上。包拯入仕之后,清醒地意识到这一问题,他说道:“方今诸路饥馑,百姓流离,府库空虚,财力匮乏,官有数倍之滥,廪无二年之蓄,兵卒骄惰,夷狄盛强。”因此,他提出“减冗杂而节用度”的政治主张(《包孝肃奏疏·论冗官财用等》)。这一主张从主观来说是为了挽救危机四伏的宋王朝,但其客观意义则减轻了百姓沉重的负担。
在其他方面,包拯也提出一些有利于人民的主张。例如,他抨击一些地方官府“非常暴敛”,使“小民重困”(《请免陈州添折现钱》);他得知江淮、两浙一带受到灾害,立即上《请差灾伤路分安抚》疏,要求“选差臣僚,遍令体量安抚,从便宜而赈贷之”。包拯这种关心百姓疾苦的思想不是偶见的,而是一贯的。
包拯不仅有关心百姓的思想,还有关心百姓的具体行动。据《宋史·包拯传》记载,在他出任开封府尹之前,百姓申告冤屈,不得进入公堂直接呈递状纸,而只能由门吏来转递,多一道关口,也就多一道勒索民财的鬼门关。包拯上任后,革除了这一弊政,下令敞开正门,使百姓“得至前曲直,吏不敢欺”,这一做法受到百姓的欢迎。
(二)刚直不阿的居官信条
《宋诗纪事》卷十一引《庐州府志·附录》所载包公的一首诗,朱熹《跋所刻包孝肃诗》认为那是“包孝肃公布衣时语”。诗的前四句道:“清心为治本,直道是身谋。秀干终成栋,精钢不作钩。”清心寡欲是为治之本,正直之道是立身之谋,这确实成了包公立身的准则和为政的官箴。
他不逢迎权贵,一身正气。景 三年(1036年),他在京城等候朝廷委派官职,住的地方离宰相吕夷简的府第很近。吕夷简听说他颇有才干,很想见他,并以为他一定会前来拜见,然而包拯受了天长知县立即离京赴任去了,吕夷简得知后甚为惊异(《自警编》卷五)。
包拯刚正不阿,不仅不巴结逢迎权贵,而且与他们交锋斗争。“七弹王逵”“三劾张尧佐”是明显的事例。江南西路转运使王逵既贪且暴,臭名昭著,百姓人人痛恨,但是他凭着各种关系和政治靠山,反被委以重任。包拯七次劾奏,终使他被罢职。张尧佐是仁宗宠爱的张美人的父亲,裙带关系竟使他被任命为掌管财政大权的三司使,引起朝野震动。包拯三次上疏弹劾,甚至指责仁宗“有私昵后宫之过”,终于使仁宗做了让步。
(三)清正廉洁的品德情操
贪官污吏是封建社会的一大毒瘤。它直接损害人民群众利益,是引起历代农民起义的原因之一。包拯对这批丑类切齿痛恨,他专门写了一篇《乞不用赃吏》的奏疏,愤怒地说:“贪者,民之贼也!”请求仁宗严厉惩罚贪官污吏,“今后应臣僚犯赃抵罪,不从轻贷”。
包拯为官可谓清廉似水。广东端州的端砚十分有名,历任知州都要趁向朝廷进贡之机肆意搜刮,用作礼品结交权贵。包拯于康定元年(1040年)出任端州知州。他除了如数向朝廷进贡以外,不多拿一块,甚至在离任时都不带走一块端砚。《宋史·包拯传》说他做官后“衣服器用饮食如布衣时”,还立下一条“家训”:“后世子孙仕宦有犯赃者,不得放归本家,死,不得葬大茔中。不从吾志,非吾子吾孙也。”在任庐州知州期间,“有从舅犯法,希仁挞之,自是亲旧皆屏息”(见《包拯集》)。这样清廉的品格在封建社会的官僚中实属少见。
(四)善断疑案的智慧谋略
善断疑案是后世包公故事反复描写的一个中心内容。包拯做过多年知县、知州,断案不少,但《宋史·包拯传》只记载了一则“断牛舌”的案子。在任天长知县时,有人的牛舌头被人割去了。那人到县衙上告,包拯叫他回去把牛杀掉。几天后,有人来告状,说有人私宰耕牛。按当时法律,私宰耕牛要治罪,可是包拯劈头便问:“你为何割人牛舌又来告状?”一句话把告状人问懵了,只得如实回答:“与牛主人有仇,割其牛舌,使牛主人将牛宰杀从而受罚。”包公巧断此案,传为佳话。
当然,包拯断案并不像后世故事所夸张的那样神明,有时也出差错。沈括的《梦溪笔谈》就记载了一则包拯断错案子的轶事:有个囚犯要受脊杖的处罚,他买通了一个衙役。衙役为他出了一个主意:待包拯审讯后动刑时,囚犯要大声呼冤,衙吏自己则故意弄权,以惹怒包拯,这样就可以减轻对囚犯的处罚。果然,公堂上包拯命令衙役对囚犯用刑,囚犯连呼冤枉,衙役则故意大声斥责他:“脊杖完了就出去,罗嗦什么!”包拯立即感到衙役越权,将他杖打七十,对囚犯却从轻处罚了。这则故事说明,即便像包拯这样善断疑案之人,也不能案案分明,因为“小人为奸,固难防也”。
包拯上述四方面的禀性使他成为人民群众在黑暗社会里所期望的“清官”,所以在当时就受到人民的称颂。《宋史·包拯传》里说:
“拯立朝刚毅,贵戚宦官为之敛手,闻者惮之。人以包拯笑比黄河清,童稚妇女,亦知其名,呼曰‘包待制’。京师为之语曰:‘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他死后不久,西羌俞龙珂因慕其为人,归宋后乞赐姓包,神宗皇帝“如其请,名顺。”(王巩《甲申杂记》第二十事)
河州辖药归宋,亦赐姓包名约(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以示信任。到南宋初年,他的名字更远播民间。绍兴二十七年(1157年)吴祗若为包拯《奏议集》作序说:“孝肃包公,名塞宇宙,小夫贱隶,类能谈之”(见《包拯集》)。《癸辛杂识别集》还记载:“旧开封府有府尹题名,起建隆元年居润。继而晋王、荆王而下皆在焉。独包孝肃公姓名为人所指,指痕甚深。”杭州西湖岳王庙中的秦桧像被人打骂解恨,包拯的名字却被上指而敬仰,得到了人民的尊敬拥戴。这正是包拯能为后世众多清官故事所依托的原因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