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昭告天下的宠爱
“为什么不喜欢别人叫你少帅啊?”
月光透过蝉翼般的纱帘打落一室乳白水雾,大床隐没在黑暗里如同一座孤岛,也象是整个世界只剩下他们两个。
他长长地吁出一口气,胸膛一起一伏,她的脸贴在上面温暖而柔软,“你知道吴国良吗?”
“不知道。”
“他战死在长辛店,”林少康抬起手,好像试图抓住一缕白雾,“是我亲舅舅,我爸当上大帅之后别人都叫他舅帅,他最讨厌别人这么叫,说靠姐夫发家没出息。”
“别人不过是奉承,那帮老家伙,一口一个少帅,他们的意思我都明白,没有你爸,你就是个屁。”
秋怡默默地听着。
过了一会儿,他说:“我不想让人说,我是靠我爸的本事。”
他语气中有种东西让秋怡心里发堵,她想说句话宽他的心,可也许,他并不需要自己来宽他的心,她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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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有人想到吉林开矿山,托到他头上,送了他一盒珍珠作谢仪。
他打开一看颗颗浑园,夸了一句不错。
“宫里出来的,”那人眼睛笑成了一条缝,“都说大帅待我们老百姓仗义,我们都想跟着他老人家发财,以后忘不了大恩大德。”
他一口应下,父亲对这些商人向来是支持态度,他常说,有人才有钱,不能搞杀鸡取卵子那一套,五姨太每听见这句话就会娇声娇气地笑成一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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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你了。”他把木盒往她手里一放。
“给我?”“废话,不给你给谁!”
“可是,这也太大了吧,”她拈起一颗放在手心,让它在手心里滚来滚去,“真圆啊。”
他回来的时候就在想,她看见它们的时候会是什么反应,没想到会是......真圆?
“这要串成项链不成念珠了,不如只镶一个做坠子,”她提议,“我留一个,其他的送人吧,送五姨娘好不好?”
小东西越来越会说话了,他笑笑,“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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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马场开始秋季比赛,她在报纸看到他在看台上的照片,身边除了名流富商还有一对时髦的姐妹花,绣儿说,那是棉纱厂李经理的千金,李经理家资豪富,两个女儿也受过很好的教育,“不过想高攀我们少爷,可是妄想。”绣儿怂恿她也让林少康带她去看热闹,一场下来手气好的话,可以赢好几百。
秋怡认为不开这个口为妙。那个人的脾气有点怪,他想要做什么从不征求别人意见,不想做的事情求他也是枉然,搞不好还要挨一顿收拾。
几天后赛马季结束,林少康兴高采烈地回到家中,看样子是情场得了意。看见登有他照片的报纸,还拿起来认真端详了半天。
“不是不带你,”他一反常态主动同秋怡解释,“那看台乱哄哄的人挤人,男男女女混在一块儿,不是个好地方。”
秋怡抿嘴微笑,“我也不想去。”
“对了,赌拳你没看过罢?肯定没看过,”他兴致勃勃地告诉她,即将开始的这场比赛,一方是大名鼎鼎的拳师联合会会长洪四,此人昔年一双八卦掌打遍津门无敌手,能让他老人家出山,对手必然不是等闲之辈,可偏偏却是个不知道来路的新人,名字也平常,叫做王成。
“这种打法,要么没法看,要么就是百年一遇的精彩。”林少康认真地告诉她。
林少康小时候和父亲的贴身护卫学过拳脚,吃不得苦,只学了些皮毛,自己安慰自己说现在是热兵器时代,拳脚功夫都过时了,但每每看到高手对战仍然热血沸腾,当晚便把爱妾权充对手,好好在床上切磋了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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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容那天对她说,林少康长得一副纵欲之相,阳气太足,让她注意身体调理,秋怡当时没好意思往深里问,后来想,反正他一个月里有二十天都不在家,有什么好注意的,可每次到他回来的时候又觉得应付不了,也不知这男人是用什么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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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当年是全国首屈一指的武术之都,大大小小几十家武馆,走在街上随处可见一身短打的精壮汉子,随着西式枪炮流入传统技艺式微,一些武师转投军队讨生活,少数人为了糊口打黑拳,签生死状那种,一场下来输家非死即残十分血腥。
林少康第一次看打拳是父亲带去的,看完之后好久缓不过劲,想起小时候冬天山里见过的,被狼掏去五脏的小孩尸体。
他想看看秋怡会是什么反应,这小东西看着娇弱,胆子可不小。
半月后,他一身便装,带着秋怡一同坐在东门里大街祥庆茶楼第一排,中间空出一大块空场,周围二十几张桌子坐得满满当当,伙计端来精致点心果盘,滚水沏了上好碧螺春,门窗一关,比武即将开始。
灯光骤暗,秋怡下意识裹紧披风,往他身边缩了一下,林少康握住她的手,“没事,都是点到即止的,不会有危险,你想好了吗,买谁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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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怡快步跑进房间,没等绣儿问今天怎么样就一头冲进浴室,林少康大笑着跟在后面,把披风往绣儿手里一扔,后者一眼看见上面的血迹,吓得啊了一声扔在地上。
浴室里传来哗哗的流水声和秋怡的呼唤,“绣儿,睡衣!”
绣儿刚要答应,被林少康一个眼神赶出了房间,她弯腰拣起染血的披风,关门之前听到了小姐的一声惊呼和少爷得意的声音:“看你往哪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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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真是吓死我了,”秋怡想起当时血腥场面仍然惊魂未定,“那个王成个子不大,怎么那么能打呀?”
真让林少康说着了,这场比武不只是精彩,简直可以用惨烈来形容,她坐在前面,躲闪不及被溅了一身血,回来的时候王成已经光着膀子跪在大门口,说是给贵人赔罪。
这小子连她的名字都不敢提,加之刚才打得好,林少康对王成很有好感,便让司机告诉他少爷没往心里去,回罢。
王成不知是害怕还是没听清,仍然跪在那里一动不动。秋怡坐在车里看着那个伤痕累累的背影,心中不忍,犹豫了一下,对林少康说想把刚才赢的钱赏给他,这钱她拿着不舒服。
林少康一摆手,司机扔出一个沉甸甸的钱袋砸在地下,王成惊愕抬头。
“少爷赏你治伤的,好好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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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从前也干过这样的事,”他接过她递上来的烟管,美美地吸了一口,“你以前听说过么?”
“没,”她摇摇头,“就觉得他可怜。”
“你信什么吗?”他突然问,“信佛还是信天主?我看你们女学生都愿意信天主。”
她其实是什么都不信的,从小就听父亲说,世上什么都不可靠,只有钱最可靠,人烧香拜佛求安稳,还有什么比钱更安稳的,至于天主,洋人的神仙还能保佑中国老百姓?都是骗钱的。
他见她没有立刻回答,反而高兴起来,“不信最好,我就烦那些嘴上信这个那个,做事比谁都贪得无厌的人。”
这必是在抱怨哪个女朋友了,也不知道他会跟别人怎么说自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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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带她挑首饰时,她依旧每次都不好意思选最大的,她生得小巧玲珑,其实更适合小巧精致的首饰,他依旧总会让把最大的拿出来。她去洗手间的时候,听见女店员说还是这位秋小姐厉害,会使心计,有手段。
在某种程度上,她确实摸准了林少康的性子,这算不算使心计她也不知道,反正,能在不伤自尊的情况下给自己捞点好处,她是不会拒绝的,一旦哪天被人扫地出门也有钱傍身,有时候她会为姨太太的想法感觉惭愧,有时候觉得,自己这样做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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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北平结识了一位初出茅庐的交际花沈玉,两人在东交民巷的舞场跳了一夜,第二天同来天津,在和平饭店住了几宿,交际花想要两张虎皮,这不是新鲜玩意,正好老邱从HLJ给他送了两张,但是那给秋怡预备的,他有些犹豫。
林少康的生日和秋怡同一天,都是九月初九,秋怡想了很长时间送什么礼物,书籍钢笔,或是袖扣领带这些他都不喜欢,要送就送特别的,她曾经看到过一位女友送他的照片,袒露的让同为女人的她都面红耳热,可男人也没有很珍惜,就往书桌上那么一扔,最后还是她给收了起来。
秋怡买了一打纯白色的亚麻手帕,绣了他的姓名缩写字母在上面,算是一点心意吧,她想,反正他什么都不缺。
林少康接过这份寒酸的礼物时并没有不开心,也没说嘲弄的话,反而当场就把一块手帕放进口袋里,并且提出晚上带她去小白楼吃西餐,让她打扮一下。
她现在有好几柜子新衣服,百货定期送新款上门,裁缝也常来,他喜欢打扮她,象打扮心爱的洋娃娃。
“才做的那条白裙子呢?”
“有点长,需要改一下。”
“可惜,今天寿星来不及穿了。”他遗憾地摇头。
她大感意外,他怎么会知道......他又怎么会在意这个?
“乖乖,”林少康见她吃惊的样子,一脸得色,“我看你学生证了,原来我俩是同一天生的,我正好比你大十岁。”
她腼腆地红了脸,“我哪能跟少爷一天过生日啊。”
“谁让你和我一天生的,”他就喜欢她这个样子,“反正明年也能穿,这个配上珍珠项链才合适,走,咱买一条去。”
“前儿送过了。”她提醒男人。
“是吗?我忘了。”事实上他记得买过一套珍珠,就是忘了是给她还是给那个交际花沈小姐,想起沈小姐就想起那两张送出去的虎皮,“你喜欢老虎皮吗?”
“怪吓人的,那玩意儿能干什么呀?”她皱起眉,显然不知道这东西有多值钱,他笑笑,不再提这个,拉着她去电影院看电影,然后去起士林吃西餐,给她庆祝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