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世修仙一把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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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疾风的完美开局

临出发前,风无歧把野狼、鹰眼、大力、鬼腿、金、小豹子、山炮以及八名帮众聚到一块,当着疾风的面,交代的明明白白:

“从现在开始,疾风就是你们的头儿!疾风所言,如我亲临!你们的唯一任务,是协助疾风大人,给青云报仇!我知道,你们是追踪高手、近战高手、狙击高手,平时在帮里养着供着,骄纵惯了!可这件事,但凡有自作主张,误我报仇大计者……杀!”

风无歧一般不放狠话,可一旦放狠话,哪个敢不听!

鹰眼悄悄咽口口水,当即抱拳拱手,姿态放的极低:

“疾风大人,我错了!怪我多嘴!一切以您的判断为准!我该死!等处理完这件事情,我一定登门谢罪!还请您大人不记小人过,千万别和我一般见识!”

服软,是鹰眼最基本的生存技巧。

几句软话而已,低声下气表表态而已,能掉两斤肉吗?这有什么!

一件他可以吹嘘一辈子的事情,便是在23岁的时候,面对一个不可力敌的荒野猎人,他谄笑、钻胯下、还给人家唱歌跳舞、跟变异野犬赛跑,该受的不该受的屈辱,他都受了,可到最后呢?

当短刀刺进猎人的心脏,复仇的惬意让他颤抖,从那之后他就知道,在人生这趟旅程中,功、过、荣、辱,都不过是某个阶段的标签而已。

活着,才是唯一重要的目标,也是区分成功与失败的唯一标准。

……

疾风拍拍鹰眼的肩膀,看看野狼、大力、鬼腿、金、小豹子、山炮几个人,叹息一声:

“我担责,就要我做主!你们几个,都一样,下不为例!”

出言顶撞的鹰眼都连连道歉,众人自然是齐声应和,表示要谨遵风帮主的指示,在这次任务中,唯疾风大人马首是瞻。

……

车队调头,往大风城方向驶去。

透过车窗,夕阳余晖斜斜漏进来,照在疾风脸上,颠簸起伏之中,映的他脸庞阴晴不定。

疾风带的这支队伍,有够复杂。

队伍大概分了三拨人,一拨是来自于伏虎帮的小喽啰,他们或者是勉强觉醒的半吊子能力者,或者是普通人中的强壮者,主要负责开车、后勤、敲敲边鼓、打打下手之类,完全不用指望他们能够杀敌立功。

第二拨是来自于黑龙帮的八个重机枪手,他们可是货真价实的能力者,属于小喽啰中的核心骨干。

第三拨,便是野狼、鹰眼、大力、鬼腿、金、小豹子、山炮这七个家伙,他们最菜都是二阶能力,并且显然掌握某些方面的特长,是黑龙帮中排的上号的专家、高手!

呼~~~

连续几天劳累,疾风有些头疼,他长长吐出一口浊气,微闭着眼睛靠在椅背上,身心放松,抓紧时间养神。

其实,就算孙念祖没有提“削弱风无歧计划”,疾风还是会向风无歧要人,而且要的也必须是高手,原因很简单:

要证明“孙念祖是齐小白的幕后主使”这件子虚乌有的事,他疾风不能老说,但是,风无歧的亲信,作为无关第三方,人家可以说!

带上风无歧的亲信们,追踪齐小白,但凡有机会,便借这帮亲信们的“眼”,看到某种“事实”,再借这些人的“嘴”,把“事实”说给风无歧听!

这样,才算完美啊!

所以……这些家伙听不听话、是不是真的服他、能不能在追杀齐小白的过程中真的发挥某种作用,疾风压根就一点都不在乎!

他要的,只是这些人凑巧“看到”某些场景,并且“传话”给风无歧而已。

事实上,风无歧安排这七位高手,真的就只是协助他疾风完成任务吗?焉知……这是不是风无歧布在疾风身边的耳目?眼线?

面色疲惫中,一丝笑意浮现在疾风嘴角,无论如何,孙念祖的小算盘,加上风无歧的小算盘,却恰恰好促成了他疾风计划中,堪称完美的开局。

接下来,便是随机应变,希望老天爷赏脸,把孙念祖和齐小白联系起来了。

呼~~~

找到齐小白的踪迹,却不能真的杀他,也是个挑战呢!

机车轰鸣,跑的很快,但当他们到了大风城,也已经要晚上十点钟了。

……

疾风先是回了一趟伏虎帮,找了些帮手。

变异狼犬!

要知道,犬类的嗅觉细胞是人类的60倍,“嗅球”是人类的40倍,嗅觉皮层更是远较人类发达,而且狗子的两个鼻孔可以互不打扰的独立工作,气味可以存储在鼻腔之中,这让狗子具有了立体嗅觉。

人们推测,伏虎帮培养的变异狼犬嗅觉,其灵敏度大概是人类的百万倍!

一般来说,荒野追踪的话,猎人的鼻子和眼睛已经足够用了,很少能用到变异狼犬,毕竟这玩意儿培养起来非常困难,耗时耗钱。

更重要的是,放在荒野的严酷环境中,变异狼犬的“鼻子”便很是娇贵,比如骄阳烈日、干燥无比,鼻子不再湿润,而犬类的鼻子一旦失了水分,便丧失了一半功能。

可在疾风看来,现在已经是启用狼犬的时机了。

鹰眼、野狼的脸色很差,作为黑龙帮的追踪高手,他们很有一种被“忽略”的愤怒感,风无歧帮主点名让他俩出阵,就是让他们在追踪齐小白的过程中发挥作用。

现在倒好,疾风根本不问他们的意见,直接牵来九条狗……

狗就是狗,哪怕是经过特殊训练的变异狼犬,也还是狗!

疾风根本正眼不瞧他们,牵着变异狼犬来到齐小白住处,仔细闻味儿之后,再来到城西口,重新出发!

一直走出三里地,路线笔直,狼犬在前,人在中间,车辆殿后。

突然,狼犬开始犹豫,它们嗅来嗅去的方向有两个,一个是疾风之前追踪的方向,而另一个方向,则是拐个大弯,貌似是……向城南拐去?

……

大风城城南,他们很快发现了城墙上破开的大洞、散落的碎石、有人猫在这里的痕迹。

当然是齐小白无疑!

疾风笑了,他摸摸下巴,看着城南深沉的黑夜,自嘲的摇摇头:

“有出息……有出息!好!好!”

野狼几乎是伏在地上,迅速确认痕迹,噌的一声跳起来,眼中精光闪闪:

“疾风大人,我们追!”

“好!”

见疾风答应,野狼大手一挥,手臂直指南方,高声叫道:

“动起来!动起来!快快快!上车!”

疾风笑笑,却是驱动狼犬群,循着齐小白的痕迹疾速奔跑,这才是疾风最常用的追踪方式。

驾车追踪,只在确定猎物逃跑方向之后才可用,现在嘛……能确定这小子是往南边跑?

果然,狼犬慢慢开始拐弯,最终是向东北指出一条直线!

我……X!

疾风暗暗咬牙,看起来人畜无害的齐小白,却原来像狐狸一般狡猾!

可惜,再狡猾的狐狸,也终究是要被绞杀的猎物而已!

跑出十里地,确认方向一直是大风城东北,疾风这才带着七条狼犬跳上机车,只留两条在前方闻味儿、奔跑、引路。

等到领路的两只狼犬累了,他便可以替换早早在机车上养精蓄锐的狼犬。

他狼犬多,完全可以轮流工作、轮流休息。

这次,可不会再追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