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的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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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四) 初中

小学期末考试完了,我便有接近三个月的玩耍时间,所以又到了父母工作的地方玩耍,后来回到乡镇,就有了一双蓝白为主的新鞋,皮质为胶的。

初中报名就是穿的蓝白新鞋。

初中三年,只有三双鞋不到,所以蓝白鞋就被我穿到了高中,一穿又是三年。一共穿了六年。高三时,蓝白鞋鞋底跟断开了,才不得不扔。

上高中之前,又得到一双新鞋,后来前鞋部分的布破了,鞋底的气囊烂了,走起路来咯吱作响,回寝室时,舍友一听,就是知道是我了,

一说起我的初中,就不得不提一件发生在我身上的“违法犯罪”案件了,案件最终被定为“悬案”,其实,真正的凶手,最明白的只有两家人,我们家和凶手家。

这件事,一共有好几个阵营,警察局,失窃家,凶手家,我们家,还有我的老师,表弟的老师。

我,我表弟和弟弟被认为是作案人员。

当时星期天,我在洗衣服拖地,表弟和弟弟在网吧玩耍。

徬晚就有警察来调查,我们在家被问话,我们自然是如实回答。

后来我听见有警察说:“当时我就看见他眼神飘忽。”

可笑。

我很内向,不善言谈,任何陌生人和我说话,我都不敢用正眼看,更何况是警察。

后来还是遭了殃,毕竟凶手不会自首。

细节就不必多说了。

我的老师使劲在一旁说着话,他从一开始就没有相信我是清白的。他让我就像写作文那样将作案过程说出来。

而表弟的班主任表达了很多次自己的想法,我也在外面听见过。

“我不相信他会做出这种事来。”

我也没顾太多,也没想要怪我的老师。

而,我们仨都知道,真正的凶手就是我班级里的一个女的。

后来初中毕业时,那位老师提起了我,让我开朗一点。

从案件开始到毕业,我也没有想过那位老师的不对,我没有考虑到这是他做过的最愚蠢的事了。

我前文提到的那个好朋友,不是发小啊,也算发小,就是初中拿过县里第一二的那个,不是一起玩手柄游戏的那个。

午休过后有较长的课间休息时间,他就带我到操场散心,让我说关于案件的事,我自然是实话实说,并且说出了怀疑的人。

一起说过好几次话,他自然是信任我的。

“悬案”过后,也并不是很糟糕,我家决定,每周星期六和星期天可以得到一元钱,早上拿。

周六周日放假,我洗过碗筷,就能拿到一元钱了,后来发展成,如果不洗碗筷就没有钱。

拿到钱有很多选择,到游戏厅花掉,上午玩一会儿,下午玩一会儿,第二天也是如此;用来买麻辣,就坐在家里看动画片;或者买魔法卡,自己和自己决斗,也能玩上很久;买乒乓球;最后,存下来,过些时候就能上网了。

也就是在初二,我写了两首七言律诗,一首五十六字。

那天夜里,我突然醒来,在屋里的桌子上放着一面镜子,我正好看见了镜子里的月亮,一转头,果然看见了夜空中挂着月亮,窗外是一片寂静。

我下了床,走到镜子旁,又找来了纸笔。

我现在已经不清楚当时脑袋里想的什么了,反正很快写出了两首诗。

后来又写了两三首,初中毕业前就没有古诗了。

高中开始写诗词,第一首词是《四犯令》。后来就写了歌词,可是不懂谱曲,所以也只是一张纸上有几句句子而已。

在初中学校大门的那面墙内,有着一长排花坛,其实也没有花了,只有几朵野菊。

种着几棵灌木,然后就全是四叶草了。

那时,我有一部白色的按键手机,天翼3G。

现在还可以用。存有我许多灵感。

我用按键手机录音,录下几首歌曲,景甜的《还爱你》和《Faith》。

我选择了花坛一个特定的地方,经常坐在那里自言自语。一般在放学吃过晚饭后,我就会来到学校,坐在那里,放着录音来的歌曲。

我在两颗灌木中间,说了好多好多话,不止一次地说了那件“悬案”,念着我新写的句子和新创作的歌词,也诉说着我的愤愤不平。

尽管只有我一个人,我还是很喜欢如此。

后来,我发现我经常待的那个地方,那两棵灌木长势很好,个头比其它地方的灌木大的多。其它地方都是露出了很多枝丫,只有那两棵灌木的叶子遮着枝丫。

我后来一直认为,是我经常和它俩说话,还放歌给它们听,它们才会比如茂盛,到现在我也这样认为。

后来有一次,数学老师叫住了我,对我说:“听说你最近在写歌词?”

我一愣,答应了一声。

他将我带到办公室,给了我两个小本子,一个上面写了很多字,一个上面是只字没有,他让我誊抄一份,说字可以潦草一点。

后来我发现,那些字我都认不出来,算了,潦草是吧?跟字形差不多就过了。

他还给了我期限,后来我直接跳着写,上交的时候他翻了翻,说还可以。我这算圆满完成任务了吧。

我现在忘了当时有没有想过这本子用来做什么,现在想着吧,他们也敷衍上级领导来着,哈哈。

初中时有一个最让人生厌的同桌。

当时和他争辩,我最常说的一句话是:我们赌命!

学习什么的,他没我行,所以一些时候他赌输了。

后来我对家人也怎样说,被几次教训了几句话后,也就没有这样说过了。

记得他写作文,有一段表达的意思是他弟弟很聪明,他和他弟弟同时吃着糖葫芦,他弟弟想吃他手上的,后来不知道怎样了就坐着哭,他妈妈发现了,他弟弟说他欺负了自己,他妈妈就将他手中的糖葫芦给了他弟弟,后来他弟弟对着他笑,什么眼神不知道。

我当时想,这不是“贱招”吗?

又有一次大家一起打篮球,我将他拦在了边缘,他见不妙,竟用篮球打向我的腿,篮球一下子出了线。

什么?这是我弄出去的?

当时我都找不到形容词来形容他了。我还是想到了那两个字,“贱招”。

那时,小学和初中还有营养餐,全校每个班级可能都有人玩一种游戏吧,蛋撞蛋。撞破别人几个,那时高兴得不得了,突然被另一个给撞破了,又感觉尴尬得很。甚至还有提前约战的,也有将自己的破蛋去换别人的好蛋,再重新撞。

有一次,那个让人生厌的同桌让我帮他一个忙,将他所有牛奶暂时放到我左边的窗户那里,我也将我的一瓶放在了一起。

当天,出事了,他非说那里的全是他的,我给他解释说我也有一瓶放在那里,他一定要拿全部。

我被气得有些想哭,很快全班都知道了,表达的意思几乎都是有一瓶牛奶是我的。

他解释说他记得有多少瓶,当然了,加上我的那瓶,就和他口中的数量相吻合了。

全班有些吵闹,我站起身来,猛地拍向桌子,制止了所有的谈话。我已经哭了,气哭的。

我已经忘了有没有拿回那瓶牛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