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照明与信号系统
第一节 概述
一、汽车照明系统的基本组成及要求
为保证汽车在夜间及能见度低的情况下安全行驶,对照明设备有如下的要求。
1)汽车行进时的道路照明。汽车夜间安全行车的必备条件,现代汽车车速高,要求照明设备能提供车前100m以上明亮均匀的道路照明,并且不对迎面来车驾驶人造成眩目。
2)汽车倒车时的照明。让驾驶人在夜间倒车时能看清车后的情况,以顺利完成倒车。
3)牌照照明。能让其它行驶车辆驾驶人和行人看清车辆的牌号,以便于安全管理。
4)雾天行车的特殊照明。用以确保雾天行车的安全。
5)车内照明。给驾驶人观察仪表、操纵车辆和乘员上下车等提供照明,这也是现代汽车夜间行车不可缺少的。
根据对汽车照明的要求,汽车上通常配有如下照明灯具。
前照灯,俗称大灯或头灯,用于夜间行车的道路照明。有两灯制和四灯制两种配置。
倒车灯,作夜晚倒车时车后的照明和倒车信号之用,通常采用发光强度为32cd左右的照明灯泡。
牌照灯,用以照明车牌号码,采用发白色光的小型灯泡。
雾灯,用于雾天、下雪天、暴雨或尘埃弥漫时行车的道路照明和提供信号。灯泡为单丝,发出黄色光。
此外还有仪表灯、顶灯、车厢灯、开关灯、踏步灯等,分别用于夜间行车的仪表、驾驶室、车厢、操纵及车厢乘员的上下车照明;有的汽车上还装有工作灯及工作灯插座,用于夜间车辆维修或其它工作的照明。
各种安装在所需照明位置照明灯具配以相应的控制开关、电路及熔断器等就组成了汽车照明系统。
二、汽车信号系统的基本组成及要求
汽车信号系统的作用是产生特定的声响和灯光信号,向其它车辆的驾驶人和行人发出警告,以引起注意,确保汽车的行驶安全。
1.声响信号装置
声响信号装置有气喇叭、电喇叭和倒车蜂鸣器等。气喇叭是利用气流使金属膜片振动发声,在一些装备气压制动的汽车上装用。气喇叭的音量高,在城市市区内禁止使用。所有汽车都必须装有电喇叭。要求电喇叭的声音清脆悦耳,其音量不得超过105dB。
2.灯光信号装置
灯光信号包括转向信号、制动信号、危险警告信号及示廓信号等。
1)转向信号。由左侧或右侧转向灯的闪烁表示。为使转向信号醒目可靠,要求转向灯的颜色为红色或橙色,橙色居多;在灯轴线右偏5°至左偏5°的视角范围内,无论是白天黑夜,能见距离不小于35m,在右偏30°至左偏30°的视角范围内,能见距离不小于10m;转向灯的闪光频率应在50~110次/min范围内,一般取60~95次/min。
2)制动信号。由制动灯的亮起表示。制动灯要求采用红色,两个制动灯的安装位置应与汽车纵轴线对称,并在同一高度;制动灯的红色灯光应保证夜间100m以外能够看清;其光束角度在水平面内应为灯轴线左右各45°,在铅垂面内应为灯轴线上下各15°范围。
3)危险警告信号。由左右转向灯同时闪烁表示,与转向信号有相同的要求。
4)示廓信号。由装在汽车前后、左右的示廓灯亮起表示。示廓灯透光面边缘距车身不得大于400mm,示廓灯灯光在前方100m以外应能看得清楚,在汽车的其它各个方向,能看清示廓灯灯光的距离不应小于3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