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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儿童用药指导
药物治疗是防治疾病综合措施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儿童解剖、生理特点随其年龄增长而有差异,故对药物的反应亦不同。所以,对儿童用药必须慎重、准确、针对性强,做到合理用药。
一、儿童用药特点
(一)胎儿、乳儿可受母亲用药的影响
许多药物可通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药物对胎儿的影响取决于孕妇所用药物的性质、剂量及疗程,并与胎龄有关。用药剂量越大、时间越长,易透过胎盘的药物,到达胎儿的血药浓度亦越高,越持久,影响越大。有些药物可通过乳汁作用于婴儿,如苯巴比妥、地西泮、水杨酸盐、阿托品等哺乳期应慎用。放射性药物、抗癌药、抗甲状腺药物等,哺乳期应禁用。新生儿尚可受到临产孕母及乳母所用药物的影响,如孕母临产时用吗啡、哌替啶等麻醉剂或镇痛剂,可致新生儿呼吸中枢抑制。
(二)肝肾功能对药物代谢的影响
儿童肝脏酶系统发育不成熟,影响了药物的代谢功能。如氯霉素的使用剂量不当,除引起粒细胞减少等不良反应外,还可引起急性中毒(灰婴综合征),后果严重。儿童肾小球滤过率及肾小管分泌功能差,使药物排泄缓慢,某些由肾排泄的药物如氨基糖苷类、地高辛等,应注意用量。
(三)儿童神经系统对药物的反应
儿童神经系统发育尚未完善,有些药物易透过血脑屏障到达中枢神经系统,药物进入儿童体内后,与血浆蛋白结合较少,游离药物浓度较高,通过血脑屏障容易引起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因此使用中枢神经系统药物应慎重。如儿童对吗啡类药物(可待因等)特别敏感,易致呼吸中枢抑制;山梗菜碱可引起婴儿运动性烦躁、不安及一时性呼吸暂停等;氨茶碱可引起过度兴奋,应慎用。婴幼儿对镇静药耐受量较大,如应用巴比妥类药物时,用量按体重计算较成人大。
(四)年龄不同,对药物反应不同,药物的毒副作用有所差别
儿童不同年龄阶段,对药物的反应不一样。3个月以内的婴儿慎用退热药,以免婴儿出现虚脱;8岁以下的儿童特别是婴儿服用四环素容易引起黄斑牙(四环素牙);还有些外用药如滴鼻净用于治疗婴儿鼻炎,可引起昏迷、呼吸暂停。
(五)儿童容易发生电解质紊乱
儿童体液占体重的比例较大,对水、电解质的调节功能较差,对影响水、电解质和酸碱代谢的药物特别敏感,比成人容易中毒。因此儿童应用利尿剂后极易发生低钠或低钾血症。
二、药物的选择
儿童用药应根据儿童的年龄、病情、个体情况及药物的特殊反应慎重选择,应合并使用药物,并注意药物的配伍禁忌。
1.抗生素
儿童容易患感染性疾病,故常用抗生素等药物,抗生素主要对由细菌引起的感染性疾病有较好的治疗效果,要针对不同细菌、不同部位的感染,正确选择用药,防止抗生素滥用。同时注意观察药物的毒副作用,如肾毒性、耳毒性、造血功能抑制作用等。避免长期使用抗生素,而引起真菌和耐药性细菌感染。
2.退热药
发热为儿童疾病常见症状,一般使用对乙酰氨基酚和布洛芬退热。可反复使用,但剂量不可过大。婴儿不宜使用阿司匹林,以免发生Reye综合征,婴儿期多采取物理降温及多饮水等措施,不宜过早、过多地应用退热药物。
3.镇静止惊药
当患儿出现高热、烦躁不安、惊厥时,可考虑使用镇静药,常用药物有苯巴比妥、水合氯醛、地西泮等,使用过程中应特别注意观察呼吸情况,以免发生呼吸抑制。
4.镇咳平喘药
婴幼儿呼吸道感染时多有咳嗽,分泌物多,痰不易咳出。咳嗽时,一般不首先使用镇咳药,而应用祛痰药或雾化吸入稀释分泌物,配合体位引流排痰,使之易于咳出。哮喘患儿提倡局部吸入β 2受体激动剂类药物,必要时也可用茶碱类,新生儿及小婴儿慎用。
5.止泻药和泻药
对腹泻患儿慎用止泻药,除用口服或静脉滴注补充液体防治脱水和电解质紊乱外,可适当使用保护肠黏膜的药物,或辅以含双歧杆菌或乳酸杆菌的制剂以调节肠道的微生态环境,儿童便秘一般不用泻药,多采用调整饮食和松软大便的通便法。
6.肾上腺皮质激素
临床应用广泛,可与相关药物配合使用,起到抗炎、抗病毒、抗过敏等作用。但应严格掌握使用指征,在诊断未明确时避免滥用,以免掩盖病情。不可随意减量或停药,防止出现反弹现象。长期使用可影响蛋白质、脂肪及糖代谢,抑制骨骼生长,降低机体免疫力。此外,患水痘时用此药可使病情加重,严禁使用。
三、给药方法
给药的方法应以保证用药效果为原则,根据儿童的年龄、疾病及病情选择给药途径、药物剂型、剂量和用药次数,以保证药效和尽量减少药物对儿童的不良影响。
1.口服法
是常用的给药方法。对儿童应鼓励并教会其自己服用药物,然后饮水去除苦味。婴儿可用滴管法或去掉针头的注射器给药。若用小药匙喂药,可将药片捣碎加糖水调匀,抱起婴儿或抬高其头部,从婴儿的口角处顺口颊方向慢慢倒入药液,待药液咽下后,才将药匙拿开,以防婴儿将药液吐出。可用拇指和示指轻轻捏双颊,使之吞咽。婴儿喂药应在喂奶前或两次喂奶间进行,以免因服药时呕吐而将奶吐出引起误吸。药物也不要混入奶中哺喂。
2.注射法
注射法多用于急、重症患儿及不宜口服药物的患儿。能快速见效,但易造成患儿恐惧,宜在注射前作适当解释、注射中给予鼓励。常采用肌内注射、静脉注射及静脉滴注法。肌内注射一般选择臀大肌外上方,对不合作、哭闹挣扎的婴幼儿采取“三快”(进针、注药及拔针均快)的注射技术,防止发生意外。肌内注射次数过多易影响下肢活动,应尽量避免。静脉注射多用于抢救时,严格掌握推注速度,切忌药液外渗。静脉滴注在临床广泛应用,不仅可以给药,还可补充水分及营养、供给热量等,应根据患儿的年龄、病情、药物性质调控滴速。
3.外用药
剂型较多,但以软膏为多,也可用水剂、粉剂、混悬剂等。要避免儿童用手抓、摸药物,误入眼、口发生意外。
4.滴耳法
用药时应将儿童的头部转向健侧后进行,将3岁以下患儿的耳郭向下向后拉,将3岁以上患儿的耳郭向上向后拉。滴耳液的温度为37℃。药物滴于外耳道而自行流入耳膜,滴药后儿童躺向健侧保持10~15分钟。
5.滴鼻法
应在进食前20分钟进行,每瓶药只能用于一个患儿。滴入时,患儿仰卧,肩下垫一大枕头,滴药后保持此姿势5分钟,防止药液向鼻孔外流失。
6.其他方法
雾化吸入法常用;对神志不清、昏迷者采用鼻饲给药;灌肠法儿童采用不多,可用缓释栓剂;含剂、漱剂年长儿可采用。
四、药物剂量计算
1.按体重计算
临床上广泛应用,是最常用、最基本的计算方法。计算公式:每日(次)剂量=患儿体重(kg)×每日(次)每千克体重所需药量。
患儿体重应以实际测得值为准,使药物剂量更加准确。若年长儿计算结果超出成人剂量,则以成人量为上限。须连续应用数日的药,如抗生素、维生素等,按每日剂量计算后再分2~3次用,临时对症用药如退热药、催眠药等,常按每次剂量计算。
2.按体表面积计算
此法更为准确,因其与基础代谢、肾小球滤过率等生理活动关系更为密切,但计算过程相对复杂。计算公式:每日(次)剂量=每日(次)每平方米体表面积所需药量×患儿体表面积(m 2)。
儿童体表面积按“儿童体表面积图或表”求得,也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体表面积(m2)=体重(kg)×0.035+0.1(体重≤30kg儿童)
体表面积(m2)=[体重(kg)-30]×0.02+1.05(体重 >30kg儿童)
3.按年龄计算
此法简单易行。用于剂量幅度大,不需十分精确计算,如止咳药、营养药等。
4.以成人剂量折算
此法仅用于某些未提供儿童剂量的药物,不用作常规计算方法,所得的剂量多偏小。计算公式:
儿童剂量=成人剂量×儿童体重(kg)/50
以上任何方法计算的剂量都有其局限性,实际应用时,应根据儿童的生理特点、所患疾病及其病情轻重、用药目的、用药途径,得出较为确切的药物剂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