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危重症护理学(第3版)(全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十三五”(护理专科)规划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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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灾难心理干预

一、灾难救援中的心理评估
在灾难救援中,救援人员既要面对家园损毁、亲人伤亡或遭受伤害的受灾者,又要面对不可预测的灾难危险现场,甚至自身生命都受到威胁,这不可避免地使其产生一系列心理和生理反应。一般情况下,对突发灾难的短暂不适反应均属于正常的应激反应。但如果应激反应超过救援人员心理所能承受的范围,就会产生严重心理问题,甚至出现精神疾病。
(一)灾难救援人员心理反应的影响因素
灾难救援人员心理问题的产生受到应激源、应激主体(个体)及其所处环境三方面的影响。
1.应激源
灾难救援人员在灾难环境下受到灾难性质、强度、持续时间、可预测性、可控制性、等级数量的影响。另外,还受灾难应激源数量及其积累作用的影响,如在一年中救援人员反复多次进入灾难场景,其出现心理问题的概率将明显增加。
2.应激主体(个体)
主要受到救援人员的个性特征、认知评价、早期经历、应对方式、躯体健康水平以及遗传等因素的影响。低水平的社会经济状况、先前存在心理问题或疾病、应对压力的能力较低、有过丧失重要亲密关系人的经历、童年有创伤史等,均是灾难救援人员出现心理问题的高危因素。在应激主体中,认知评价是造成心理问题的核心因素,而心理问题的产生多源于对灾难救援的不合理信念所导致的认知歪曲。
3.环境资源因素
包括自然环境资源和社会环境资源。自然环境资源主要指救援人员在救灾过程中可利用的自然资源,如物质支持和救灾现场条件等。社会环境资源主要是指社会支持系统,如家庭、社会及国家等层面给予的认可、支持和保证。
(二)灾难救援人员常见心理疾病的类型
1.急性应激障碍
又称急性应激反应或急性心因性反应,是一种由创伤性事件强烈刺激引发的一过性精神障碍。本病可发生于任何年龄,在灾难幸存者中发生率可达50%。多数患者在遭受刺激后数分钟或数小时出现精神症状。历时短暂,可在数小时、几天或1周内恢复,预后良好。如处理不当可有20%~50%的人转为创伤后应激障碍,长期痛苦,难以矫治。主要诊断标准如下。
(1)症状标准:
以异乎寻常的和严重的精神刺激为原因,并至少有下列一项,即:①有强烈恐惧体验的精神运动性兴奋,行为有一定盲目性。②有情感迟钝的精神运动性抑制(如反应性木僵),可有轻度意识模糊。
(2)严重标准:
社会功能严重受损。
(3)病程标准:
在受到刺激后若干分钟至若干小时发病,病程短暂,一般持续数小时至一周,通常在一个月内缓解。
(4)排除标准:
须排除癔症、器质性精神障碍、非依赖物质所致精神障碍及抑郁症。
2.创伤后应激障碍
又称为延迟性心因性反应,是一种由异乎寻常的威胁性或灾难性心理创伤导致延迟出现和长期持续的精神障碍。因其病程较长、社会功能明显受损而受到关注。主要诊断标准如下。
(1)症状标准:
遭受对每个人来说都是异乎寻常的创伤性事件或处境(如天灾人祸)后出现。
1)病理性重现:
反复出现创伤性体验,并至少有下列1项。①不由自主地回想受打击的经历。②反复出现有创伤性内容的噩梦。③反复发生错觉、幻觉。④反复发生触景生情的精神痛苦,如目睹死者遗物、旧地重游,或周年日等情况下会感到异常痛苦和产生明显的生理反应,如心悸、出汗、面色苍白等。
2)持续的警觉性增高:
至少有下列1项。①入睡困难或睡眠不深;②易激惹;③集中注意困难;④过分地担惊受怕。
3)对与刺激相似或有关情境的回避:
至少有下列2项。①极力不想有关创伤经历的人与事;②避免参加能引起痛苦回忆的活动,或避免到引起痛苦回忆的地方;③不愿与人交往,对亲人变得冷淡;④兴趣爱好范围变窄,但对与创伤经历无关的某些活动仍有兴趣;⑤选择性遗忘;⑥对未来失去希望和信心。
(2)严重标准:
社会功能受损。
(3)病程标准:
精神障碍延迟发生(即在遭受创伤后数日至数月后,罕见延迟半年以上才发生),符合症状标准至少已3个月。
(4)排除标准:
排除情感性精神障碍、其他应激障碍、神经症、躯体形式障碍等。
二、灾难伤员的心理干预
心理干预方案如同治疗方案一样,是心理辅导的基本工作框架,它规定了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的核心要素。一个完整的心理干预方案应包括的技术要素主要有:①拟干预心理问题的选择;②问题的界定和确定诊断;③制定长期目标,即为解决靶心问题而设计的总体的和全面的远期目标;④制定短期目标;⑤制定干预措施;⑥评估干预效果。
(一)灾难救援中的心理评估
1.心理评估的目的
(1)筛查:
通过心理评估从受灾人群中筛选出需要进行心理干预的高危人群。
(2)判定:
对于重点人群的个体通过详细的心理评估,确定其心理问题及严重程度,以便制订有针对性的干预措施。
(3)追踪:
干预过程中在不同时间点上进行阶段性评估,以了解前期干预的效果,并为下一阶段干预措施的制订调整提供依据。
2.心理评估的原则
(1)尊重:
即尊重评估对象,应征得评估对象的自愿和知情同意,对评估对象无条件地接纳、关注和爱护。
(2)保密:
恪守职业道德,向评估对象承诺保密,不向无关人员透露。
(3)针对性:
目的要明确,事先明确评估问题。
(4)综合性:
综合运用访谈、观察和心理测验等评估方法,从多渠道收集信息,进行综合分析,从而做出可靠的诊断。
(5)与干预相结合:
保证在能持续进行心理干预的前提下进行心理评估。
3.心理评估的实施
可分为急性期和恢复期(远期)两个阶段。
(1)急性期评估:
是指灾难后约1个月。这个时期是幸存者完成生命救助,生活安全得到基本保证,但心理处于混乱、孤立绝望、产生各种应激反应的时期。急性期心理评估的主要内容是:①针对幸存者当前需求和担忧收集信息,识别风险因素。②筛查识别高危人群,作为心理干预的重点人群。
(2)恢复期评估:
通常指灾难后3个月、6个月、1年和2年。这个时期的心理评估主要是在了解受灾人群整体心理健康状况的基础上,对适应障碍、抑郁、焦虑、恐惧等心理障碍进行评估诊断,并在不同时间点上进行阶段性随访评估,检验心理干预的效果,调整心理干预措施。
(二)灾难救援中伤员的心理干预
1.帮助当事人脱离创伤事件及情境,找到安全住所或暂时避开与创伤场景有关的刺激,可通过相关组织和社会支持给当事人提供实际的帮助,迅速脱离创伤事件现场,这有助于避免进一步受到创伤的可能性。
2.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提高当事人对治疗的依从性。经验表明,接近当事人的最佳方式是为他提供具体的帮助,如食物、水、毯子等。要使当事人认识到别人的心理陪护是必要的,并让其了解心理辅导的目标和基本过程。
3.在取得当事人知情同意的情况下,运用心理学问卷或量表等评估创伤对其情感、认知和行为影响的性质和严重程度。
4.选择合适的治疗方式,住院或门诊治疗。大部分伤员会选择门诊治疗,但病情较重又缺乏家庭照顾者建议选择住院治疗。
5.尽快协助伤员建立社会支持系统,良好的家庭、社会支持和保险状况是阻止创伤后应激障碍发生的保护因素。个体对社会支持的满意度越高,创伤后应激障碍发生的危险性就越小。因此,心理干预者必须协助当事人尽快找到可能的社会支持来源和促进其他人提供物质和精神支持,鼓励当事人接受别人的关心和协助。
6.鼓励当事人尽量把自己的感觉表达出来,不要觉得难为情。鼓励当事人通过对家人或朋友讲述有关的经历来面对这种创伤。
7.向当事人保证这种急性应激反应在短期内会过去,但要让当事人认识到,在危机事件周年纪念日或其他特殊的日子,自己的情感反应可能会加重,鼓励当事人通过与支持者的交往和制订某种行动计划来为这种纪念日的触发做好应对准备。
8.建议当事人不要用药物或酒精来应对创伤反应,训练当事人学习诸如深呼吸、肌肉放松等放松方法和从事建设性的活动来应对应激反应的焦虑和紧张。
三、灾难救援人员心理健康防护
为确保灾难救援人员的心理健康,促进其功能康复,灾难心理学研究已经成为救援工作的重要内容。对灾难救援人员心理问题的预防和干预还需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①做好灾难事前心理训练。②迅速有效地为其提供心理危机干预。③专业有效的心理干预和治疗是促进其康复的必要条件。
(一)灾难事前心理训练
事前训练可以有效降低救援人员出现心理问题的可能性。灾难事前心理训练内容包含:救援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现场救援的基本知识、心理学的基本知识和救援中释放心理压力的方法等。当参与救援的人员掌握了相关的知识后,不仅可以提高自身的心理素质,解决自身的心理问题,而且还能在灾难救灾中帮助灾民解决类似的问题,从而从生理与心理上救助灾民,提高救灾的质量和速度。
(二)灾难救援人员心理危机干预
是一种在紧急情况下的短程心理治疗,要在短时间内帮助灾难救援人员渡过难关。
1.心理危机干预遵循的三个基本原则
①尽量使危机当事人接受支持和帮助。②尽力帮助当事人坦然面对危机,采取适当的应对行为。③与当事人沟通相关信息,获得其信任,并减轻其紧张情绪。
2.心理危机干预的模式
心理危机干预的模式包括平衡模式、认知模式和心理社会转变三种模式。
(1)平衡模式:
主要的目的在于帮助当事人重新获得危机前的心理平衡状态。此模式最适合于危机最初阶段的干预。
(2)认知模式:
主要目的在于通过学习和训练新的自我说服,使当事人的思想变得更为积极,更为肯定。认知模式最适合于危机稳定下来并接近危机前平衡状态的当事人。
(3)心理社会转变模式:
主要目的是评估与危机有关的内外部因素。从个体内部和外部因素着手,考虑其对当事人的心理影响,并测定与危机有关的内外部困难,帮助当事人选择替代他们现有的行为、态度和使用情境资源的办法,从而帮助当事人将适当的内部资源、应付方式、社会支持和情境资源结合起来,最终获得对自己生活的自主控制。
研究者认为将这三种模式整合在一起,形成一种统一的、综合的模式对于进行有效的危机干预是很有意义的。
(三)心理健康的应对措施
在心理健康的应对中,进行动态、全程的心理评估极其重要,这对于及时、准确地把握救援人员心理问题的严重程度具有重要意义。应遵循基本的六个步骤。①明确问题:从当事人的角度来确定和理解其所发生的心理危机问题,以同情、真诚、尊重、接受和关心的态度进行倾听,帮助当事人宣泄紧张、恐惧和悲痛的情绪,从而产生治疗效果。②确保安全:干预者要将当事人对自我和他人的生理和心理的伤害和危险降到最低;以科学和事实为依据,告诉当事人所担心的事情不会发生或只有很小的可能发生。③提供支持:干预者要无条件地接纳当事人,与当事人积极地沟通与交流,使其认识到干预者是完全可以信任的,也是能够给予其关心和帮助的人。④提出应对方法:突发灾难后的幸存者,常常会失去希望,失去信心。干预者要让当事人认识到有许多变通的应对方式可供选择,并帮助其确定能现实处理其问题的最适合的方法。⑤制订计划:干预者要充分考虑当事人的自控能力和自主性,并与当事人共同制订行动计划,来矫正其情绪的失衡状态。⑥获得承诺:回顾和改善有关计划和行动方案,并获得当事人的直接而真诚的承诺,以便当事人会坚持按照预定计划和方案行事。

(戴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