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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
学习目标
1.掌握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功能任务和管理范畴。
2.熟悉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
3.了解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和要求。
按照《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基层医疗机构应建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其工作目标就是发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在促进合理用药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开展合理用药的宣传和教育,落实合理用药的相关制度,强化基层医疗机构合理用药管理,规范医师处方行为,保证患者的治疗效果和治疗安全,减少药物不良反应,真正达到临床用药安全、有效、经济、适宜之目的。
一、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人员组成和要求
(一)人员组成
基层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由药学、医务、护理、医院感染、临床科室等部门负责人和具有药师、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组成。
医疗机构负责人任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主任委员,分管医疗或药剂的领导担任副主任委员,或由药学和医务部门负责人任副主任委员。指定一名主管药师以上人员担任委员会秘书。
(二)基本要求
委员应按有关法律和规定,独立履行职责并对委员会负责,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影响;对基层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事项进行评议,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按时参加委员会会议并发表意见,参与讨论和决议,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对会议的议题发表意见、建议和表决。委员必须签订廉洁承诺书,廉洁自律。不得接受利益关联的单位和个人的馈赠,委员有义务向委员会举报单位或个人不公正、不廉洁行为。委员应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时更新学术知识,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
二、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功能任务和管理范畴
基层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是促进合理用药的领导组织,是贯彻落实药事管理法律法规的牵头组织,是制定处方集和临床合理用药规范,以及开展培训指导合理用药的学术专业组织,是药品遴选购入、用药风险评估、合理用药动态监测监管的专家管理组织。其功能任务和管理范畴具体包括:
(一)贯彻执行医疗卫生及药事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审核制定本机构药事管理和药学工作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的药政法规。如:要进一步落实《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糖皮质激素类药物、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抗菌药物、中成药、中药饮片等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全面加强管理,促进临床合理用药。
(2)制定并颁布本机构有关药事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使药事管理工作进一步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如制定处方管理制度、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超说明书用药管理规定等一系列制度,规范处方者行为,促进临床合理用药;制定药品遴选制度、基本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生物制剂及高危药品临床使用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规范药品管理和使用,确保药物最有效地使用。
(二)制订本机构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
(1)参照《国家处方集》《基本药物处方集》及当地处方集和药物使用情况,制定本单位《药品处方集》,为临床合理用药提供参考依据。
(2)组织制定本单位《基本用药供应目录》,指导药剂科合理制定采购计划和及时保障供应药品。
(3)定期评估《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对短缺药品、急救药品、高价位药品等供应和使用情况进行评价,适时修订。
(三)推动药物治疗相关临床诊疗指南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制定与实施,监测、评估本机构药物使用情况,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指导临床合理用药
(1)以循证研究为依据,参照相关临床诊疗指南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制定本单位各类药物临床使用规范。如制定本单位抗菌药物临床使用规范、肠道外营养疗法规范、激素类药物与血液制剂的临床使用规范、肿瘤化学治疗等特殊药物使用规范、儿童临床用药管理规范、孕产妇临床用药管理规范等,指导临床合理用药。
(2)依据各项规范和指导原则,监测、评估本机构药物使用情况,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促进合理用药持续改进。
(四)分析、评估用药风险和药品不良反应、药品损害事件,并提供咨询与指导
(1)制定有关用药风险评估,完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药品损害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用药安全的一系列制度。
(2)对临床有关药品不良事件的判断、救治和处理等,组织专家讨论,提供咨询和指导。
(3)定期分析和评价药品不良事件监测情况,适时完善制度和优化流程,防范药品不良事件的发生。
(五)建立药品遴选制度,审核本机构临床科室申请的新购入药品、调整药品品种或者供应企业等事宜
(1)建立药品遴选制度、新增药品审批程序、调整药品工作程序等,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要求和上级行业相关要求进行。
(2)负责定期召开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会议,按照程序审批本单位新药的引进申购计划,提出淘汰药品品种意见。
(3)组织评价药物的临床疗效及不良反应,分析本单位药物使用和质量监督情况,为药品遴选提供科学建议。
(六)监督、指导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放射性药品的临床使用与规范化管理
(1)制定特殊管理药品的一系列管理制度和临床用药规范。
(2)负责组织、督促、检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3)每年开展特殊管理药品的专项培训和考核。
(4)每年针对特殊管理药品进行全院专项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纠正。保障安全管理到位,促进临床合理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七)对医务人员进行有关药事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合理用药知识教育培训;向公众宣传安全用药知识
(1)每年应制订合理用药培训计划,定期开展教育培训,使医务人员能够及时获得和更新药物知识与信息;教育处方者遵循标准治疗指南和用药规范。
(2)采取教育措施,基于特定问题、特定药物的合理使用或特定的处方者开展专项教育培训,有针对性地进行合理用药干预和改进。
(3)负责组织本单位的合理用药相关的学术活动,举办药学进展、新药介绍、药物不良反应、药政管理等培训和讲座。
(4)通过多种形式和方法,向公众宣传合理用药知识;并鼓励医务人员开展患者用药教育,促进合理用药。
三、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
(一)工作机制
(1)按照药事管理重点内容建立专项工作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下设专项工作组:如可包括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工作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组、药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组、合理用药及处方点评工作组、特殊药品管理工作组等。每个工作组设组长一名,组员若干名,分管其各自重点工作。负责起草专项工作制度,制定相应工作计划,跟踪监测考评工作落实情况,定期向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汇报情况。
(2)工作会议。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原则上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集体讨论和审议审批事项,通报合理用药监测情况,总结前一阶段的工作并对下一阶段的工作进行部署。如遇特殊情况,主任委员有权召开临时会议。委员会会议应在出席人数达到三分之二以上且出席人数为单数的情况下召开,审议审批事项时需半数以上有投票权的委员同意方可通过并颁布会议决议。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由委员会秘书负责所有会议资料工作:①会前,负责整理各种提案、意见和建议,准备会议议题和资料,草拟出会议议程;②会中负责如实记录;③会后,负责整理记录,编写会议纪要,请每位委员签署会议决议和纪要以及建立档案;④负责建立包括各种原始记录、凭证在内的《中心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会议档案》,整理、保存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的文件和档案。
药剂科是委员会的执行机构,负责落实会议的决议。休会期间,药剂科可在其权限范围内,履行其药事管理职能,做出临时方案。如遇不能自行处理的情况,可向主任委员提出申请召开临时会议。
(3)促进合理用药持续改进工作机制。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本单位的促进合理用药持续改进工作。可以运用PDCA,即计划(plan)、执行(do)、检查(check)、处理(act)的管理方式,建立促进合理用药持续改进的长效工作机制。如:①制定合理用药标准和规范,如合理用药制度及规范、药品目录和处方集,建立标准、明确目标、指导用药。②培训标准和规范,完善医师教育,使其知晓标准,规范其行为,依从标准,合理开具处方。③动态监测和评估标准和规范执行情况;如开展处方用药监测及评估、药物用量动态监测、药物使用评价等。④制订合理用药干预策略:如教育策略,可提供知识信息等;管理策略:可指导处方者;法规策略:可限制处方者;并追踪评价干预措施与效果。指导和督促对不合理用药问题进行监控和干预改进。促进临床合理用药质量持续改进,并取得干预成效的目的。
(二)管理制度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的重要职责,是要制定颁布本机构有关药事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对药剂工作、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等实施全面管理,保证本单位药事管理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
(1)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的药事管理相关的一系列组织管理制度,明确责任,落实工作。如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工作制度、药剂科管理制度、药学人员岗位职责;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管理制度、处方点评管理制度等。
(2)结合实际,制定一系列有关药剂管理和药品管理的制度。如药品采购管理规定、药品储存管理规定、基数药品管理制度、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处方药品调配制度、退药管理制度、药品效期管理制度、药品质量监测管理制度、药品紧急召回管理制度、高警示药品管理、易混淆药品管理制度、急救药品储备制度、突发事件药品供应保障制度等。
(3)结合实际,制定一系列药品临床应用管理制度。如处方管理制度、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抗菌药物目录管理制度、抗菌药物处方权管理制度、抗菌药物应用动态监测与评估制度、抗菌药物处方点评制度、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每月通报和诫勉谈话制度等;基本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超说明书用药管理制度、处方点评和病历点评制度、药品超常预警与动态监测制度、不合理用药干预制度等;中药饮片处方规范管理制度、中成药处方点评制度、中药注射剂合理使用规定等;临床用药安全管理制度、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用药错误监测报告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