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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新生儿呼吸衰竭
新生儿呼吸衰竭(neonatal respiratory failure)是由于多种原因引起的新生儿通气/换气功能异常,导致动脉氧分压下降和二氧化碳分压升高。
【病因及发病机制】
1.病因
(1)上呼吸道梗阻:
鼻后孔闭锁、小颌畸形、声带麻痹、喉蹼、鼻咽肿物、喉气管软化症、咽喉或会厌炎症水肿、分泌物阻塞上气道等。
(2)肺部疾病:
肺透明膜病、肺炎、吸入综合征、湿肺症、肺不张、肺出血、肺水肿、肺发育不良等。
(3)肺外疾病使肺受压:
气胸、胸腔积液(血、脓、乳糜液等)、膈疝、胸腔或纵隔肿瘤、肿块、腹部严重膨胀等。
(4)心血管疾病:
先天性心脏病、心肌炎、急性心力衰竭、休克等。
(5)神经系统与肌肉疾病:
围产期窒息、脑病、颅内出血、中枢神经系统感染、早产儿原发性呼吸暂停、新生儿破伤风、先天畸形、药物中毒、代谢紊乱等。
2.病理生理
(1)换气(弥散)功能障碍。
(2)通气功能障碍。
(3)通气血流比例失调(肺内分流)。
(4)肺外分流。
【诊断】
1.症状
(1)呼吸困难:
安静时呼吸频率持续>60次/分或呼吸<30次/分,出现呼吸节律改变甚至呼吸暂停,三凹征明显,伴有呻吟。
(2)发绀:
除外周围性及其他原因引起的发绀。
(3)神志改变:
精神萎靡,反应差。
(4)循环改变:
肢端凉,皮肤发花等。
2.体征
除引起呼吸衰竭的原发病表现外,还包括:
(1)呼吸系统:
呼吸困难、鼻翼扇动、三凹征、呻吟样呼吸;呼吸频率和节律改变,出现点头样呼吸、叹息样呼吸、呼吸暂停等。
(2)循环系统:
严重缺氧和酸中毒可导致皮肤毛细血管再充盈时间延长、心率增快或减慢、血压下降;PaCO 2增高可扩张末梢小血管,引起皮肤潮红、结膜充血和红肿。
(3)神经系统:
呼吸衰竭引起脑水肿。临床上表现精神萎靡、意识障碍、肌张力低下甚至惊厥发作。
(4)其他:
包括肾功能损害、胃肠功能衰竭、消化道出血、代谢紊乱、DIC等。
3.实验室检查
动脉血气分析:
(1)Ⅰ型呼吸衰竭:
海平面,吸入室内空气时,PaO 2≤50mmHg。
(2)Ⅱ型呼吸衰竭:
PaO 2≤50mmHg和(或)PaCO 2≥50mmHg。
注:症状1、2项为必备条件,3、4项为参考条件。无条件作血气时若具备临床指标1、2项,可临床诊断呼吸衰竭,积极按呼吸衰竭处理。
(3)诊断:
需要通过临床症状体征和血气分析综合判断。PaO 2降低和急性期PaCO 2增高伴pH值降低是呼吸衰竭诊断的重要指标,可反映通气和氧合状态。PaCO 2显著增高是需要机械通气的指征。
4.鉴别诊断
主要是病因学鉴别。
【治疗】
1.病因治疗
积极治疗原发病是最根本的。为排除呼吸道先天畸形,有时还需要请外科或五官科协助诊断治疗。
2.综合治疗
(1)保持患儿安静,减少刺激。注意保暖,注意体位,以保证上气道通畅和便于分泌物引流。
(2)生命体征监护:体温、心率、呼吸、血压、血气、记出入量等。
(3)支持疗法:维持水电平衡及营养摄入。
1)液量:生后3天给60~80ml/(kg·d),以后逐渐增至100~120ml/(kg·d),如需要限液者如心力衰竭、脑水肿、肺水肿等,给60~80ml/(kg·d),于24小时内均匀输入,注意应随不显性失水的增或减而随时调整液量。
2)热卡:生后1周热量应逐渐达到60~80cal/(kg·d),以利于疾病恢复,口服不能满足者应进行静脉营养。
(4)并发症处理:见下“并发症及处理”。
3.呼吸管理
(1)保持呼吸道通畅:
1)拍背吸痰和体位引流:
可清除鼻腔及气道分泌物,防止气道阻塞和肺不张。每2~4小时翻身、拍背、吸痰一次。在整个操作过程中应注意动作轻柔,并注意供氧和观察患儿的耐受程度。
2)湿化吸入和雾化吸入:
可供给气道水分,防止呼吸道黏膜受损和分泌物干燥阻塞,保持气道通畅。加温湿化可通过加温湿化器用于普通吸氧、鼻塞CPAP以及机械通气治疗时。超声雾化为间歇应用,每次15~20分钟,每天2~4次。
3)气管插管:
在复苏过程中或需要机械通气的危重患儿,需气管插管来建立通畅的气道,并应用机械通气维持其呼吸功能。气管内吸痰应先以复苏气囊加压给氧提高血氧分压,再滴注生理盐水0.5~1ml后再抽吸,注意气管内吸痰时必须严格无菌操作。
(2)氧疗法:
指征:通常吸入空气时,PaO 2持续<50~60mmHg。供氧方法有5种:
1)鼻导管法:为低流量给氧,流量0.3~0.6L/min;缺点:实际的FiO 2无法精确估计,鼻翼部疼痛,分泌物阻塞,流量过高引起鼻咽部刺激。
2)口罩或面罩法:氧流量1~1.5L/min,患儿口鼻均可吸入氧气,且比较舒适,但应注意固定好,对准患儿口鼻,另外注意不要压迫损伤面部皮肤。
3)头罩法:能维持氧浓度相对稳定,又不妨碍观察病情。输入气体要加温湿化。流量需5~8L/min。注意流量<5L/min,可致头罩内CO 2积聚;流量过大可致头罩内温度下降,在供氧过程中应监测头罩内实际吸入氧浓度,尤其是早产儿,应避免因氧浓度过高而导致氧中毒。
4)鼻塞持续气道正压(NCPAP)法:主要用于肺顺应性降低的肺部疾病,早产儿呼吸暂停及呼吸机撤机后的过渡阶段。
相对禁忌证:①进行性呼吸衰竭氧合不能维持;②中枢性呼吸衰竭;③先天性畸形如膈疝、后鼻孔闭锁;④未经闭式引流的张力性气胸。
并发症:①鼻塞或导管压迫局部皮肤刺激和损伤;②胃肠胀气;③二氧化碳潴留;④压力过高(>8cmH 2O)可引起心输出量降低并有气压伤的可能。
5)机械通气(见有关章节)。
需要注意的是:在氧疗和机械通气过程中应严密监测吸入氧浓度和患儿的血氧分压,尤其是早产儿,避免由于氧中毒导致的早产儿视网膜病和慢性肺疾病等。一般供氧浓度以能保持患儿的经皮氧饱和度维持在88%~92%即可。
【并发症及处理】
1.由于缺氧引起
(1)新生儿休克:
维持血压、改善心功能。可用生理盐水或胶体液扩容,10ml/kg,在30~60分钟内输入,扩容后仍有持续低血压可静脉输注多巴胺2.5~10μg/(kg·min),有心功能不全者,可加多巴酚丁胺2.5~10μg/(kg·min);心功能不全,心率增快可加用洋地黄;有心动过缓和(或)心脏停搏时用肾上腺素,稀释成1∶10 000(0.1mg/ml),每次用0.1ml/kg,静注。
(2)酸中毒:
呼吸性酸中毒可通过改善通气纠正。代谢性酸中毒,在改善通气条件下,可用5%NaHCO 3每次3~5ml/kg,用葡萄糖稀释成等张液,在30~60分钟内输入,可先给预计量的1/2,输注量过大、速度过快可致高钠血症、高渗透压、心力衰竭、脑室内出血。
(3)脑缺氧、脑水肿:
患儿烦躁不安,应慎用镇静剂;若出现惊厥,在应用止惊药时,需做好呼吸支持;注意限液量60~80ml/(kg·d),可给甘露醇每次0.25~0.5g/kg,30~60分钟输入,根据病情可2~3次/天。
(4)肾功损害:
出现尿少,应控制液量,呋塞米每次1~2mg/kg,并可用小剂量多巴胺改善微循环、扩张肾血管,剂量2.5~5μg/(kg·min),静注。
2.由于氧中毒引起
(1)早产儿视网膜病(ROP):
规范早产儿用氧,尽可能降低吸入氧浓度,缩短用氧时间,减少动脉血氧分压的波动,积极防治呼吸暂停,治疗代谢性酸中毒,预防贫血,减少输血,预防感染,避免PaCO 2过低。
(2)慢性肺疾病(CLD):
与长时间吸入高浓度氧对肺的直接损害有关。一般吸入纯氧≥24小时或FiO 2≥50%数天即可引起。此外,正压通气的气压伤、早产儿肺不成熟、感染、液量过多、动脉导管开放及胃食管反流等亦可能有关。患儿表现呼吸困难、发绀、需长时间吸氧(>28天)、不能撤离CPAP或呼吸机、动脉血气显示二氧化碳潴留等。胸部X线片(或CT)有广泛间质改变及小囊泡或肺气肿表现。本病以预防为主。加强胸部物理治疗和支持疗法,可能需要较长时间用氧和呼吸支持,还可试用抗氧化剂、激素、利尿剂等治疗(详见有关章节)。
【预防】
针对病因进行预防,及早进行呼吸支持。
(翁景文 刘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