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远临证七十年精华录(续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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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药物过服有害

调理疾病,清代山东医家提出“三约法”,指治本第一,解除主要症状、痛苦第一,善后停药、食物补养第一。认为病去药止,不宜久服,避免矫枉过正,产生另外损害,很有意义。举吉林人参为例,能补中益气,使危重患者延长生存时间,若用之过久,可导致精神亢奋,头痛、烦躁、失眠、多梦,甚至坐卧不宁、呼吸急促、发生哮喘,健身保命,变成伤身之物。
1956年春季,吾在德州医院诊一航运船员,因形体虚弱,每天吃人参粉10克,感觉疲惫现象有所改善;继续未辍,逐渐出现焦虑、易怒、头痛、眼胀、血压升高、入睡困难,劝其勿再应用,过了两个月才恢复正常。药物之害也要预防,家父曾说:滋补气血对人有益,当食品吃药,则斨夺生机,反利为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