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科医师继续教育培训教材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第二十七章 消瘦

消瘦是指由于各种原因造成体重低于正常值低限的一种状态。广义上来讲,体重低于标准体重的10%,就可诊为消瘦。标准体重,一般来讲,就是用以下公式计算:标准体重(kg)=身高(cm)-105。但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看到,许多低体重者并非某种疾病患者,而是个人体质所致。因此,有人主张将体重低于正常的情况分为两种程度,低于标准体重的10%可称为消瘦或低体重,低于标准体重的20%称为明显消瘦。
【病因及发病机制】
1.一些内分泌代谢疾病引起分解代谢增加,合成代谢减少,如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糖尿病、垂体前叶功能低下等。
2.慢性传染病、感染、恶性肿瘤、血液病以及创伤等引起消耗增加,体重显著减轻。
3.消化系统如食管、胃、肠道、肝胆疾病引起的消化与吸收功能障碍。
4.某些药物如甲状腺素制剂和苯丙胺等可促进机体代谢明显增加,长期服用泻药影响肠道吸收功能,口服氨茶碱、氯化铵、对氨基水杨酸和雌激素等药物可引起食欲减退和上腹部不适等,导致饮食和吸收障碍,造成消瘦。
5.精神紧张、焦虑和抑郁可引起的食欲减退和神经性厌食症均可导致明显消瘦。
【临床表现与伴随症状】
1.内分泌代谢疾病
(1)糖尿病:
消瘦同时可伴有口干、多饮、多尿,容易感染。通过检测血糖可以鉴别。
(2)甲状腺功能亢进症:
可伴有怕热多汗、手颤、性情急躁、心悸、多食、大便次数增多、突眼、甲状腺肿大等体征。通过测定血甲状腺激素水平可以确诊。
(3)原发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
乏力、纳差、低血压、低血糖,可伴有皮肤黏膜色素沉着。
(4)垂体前叶功能低下:
乏力、纳差、恶性呕吐、水肿、闭经、性腺功能减低等表现。
2.慢性消耗性疾病
(1)消化道疾病:
相应消化道疾病的症状和体征。
(2)慢性肝炎:
乏力、纳差、恶心、腹胀、肝区疼痛,亦可有黄疸和低热。
(3)结核病:
乏力、盗汗、低热、咳嗽、咯血。
(4)肿瘤:
可伴有恶病质以及各种肿瘤特有的症状体征。
3.营养不良
机体摄入及利用的能量不足所致:
(1)口、咽、食管疾病,严重影响能量摄入。
(2)胃肠疾病,影响能量物质消化吸收。
(3)肝胆疾病:影响能量物质消化利用,常伴发热、黄疸、上腹不适及大便性状、颜色的变化。
(4)胰腺病变:可有上腹不适、腹痛、恶心、呕吐及严重的胰源性腹泻,甚至出现恶病质。
4.神经性厌食
神经性厌食可有体重极度下降,厌食,日进食量≤15g,腹胀、早饱或者食后后悔而自引催吐。可有闭经,精力与体重下降程度不相称,虽极度消瘦仍能坚持日常工作。其诊断标准如下:
(1)年轻女性多见,年龄多低于25岁,对进食有成见。消瘦明显,体重多低于标准体重的25%,但一般情况好。
(2)尽管低体重,仍惧怕体重增加变胖。
(3)自我体象评价障碍,以致判断严重失误(尽管骨瘦如柴,仍认为太胖)。
(4)继发闭经,连续3个月未自行来月经。
5.精神性疾病
如抑郁症,可因厌食或拒食而导致重度消瘦。
【问诊要点】
1.询问家族中有无类似疾病患者。
2.询问患者饮食习惯、食量、食谱构成。
3.成年患者询问月经、性功能情况。
4.询问消瘦进展程度,伴随什么症状,身体有哪些显著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