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灾害卫生应急工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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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2008年5月12日,四川省发生了“5·12”汶川特大地震。2010年4月14日和2013年4月20日,青海玉树和四川芦山又发生两次重大地震。几次重特大地震灾难发生后,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指导下,在全国兄弟省(直辖市、自治区)及国际国内各界的大力帮助下,灾区政府、卫生部门及时、科学、高效地组织开展了伤员救治、伤员转运、灾后卫生防病、灾后重建等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2015年4月25日,尼泊尔发生8.1级特大地震后四川省国家紧急医学救援队又参加了赴尼泊尔地震救援,得到国际国内广泛的赞誉和肯定。多次大的救援行动积累了大量经验,总结经验、挖掘这些宝贵财富,对指导今后地震灾害发生后的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开展伤员救治、灾后防病等具有重大意义。为此,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同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四川省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组织编撰了《地震灾害卫生应急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以指导今后可能发生的地震灾害后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本《指南》是以发生特别重大地震灾害为背景,在编撰指挥组织构架、救援任务等内容上借鉴四川省发生汶川特大地震和“4·20”芦山强烈地震后开展医疗卫生保障的实际操作情况构思而成。较大和一般级别的地震灾害后的工作开展,如指挥机构的设置,是否组织对口支援等可以根据当时的具体需要进行适当的精简和调整。有部分可能涉及的医疗卫生保障任务如地震后发生核泄漏、危险化学品泄漏等的伤员救治没有纳入该《指南》的内容中。其具体工作按照核泄漏、危险化学品泄漏等处置中各部门、机构的职责执行。

在《指南》的编撰中,原则上对国家已经颁布的相关国家标准、规范、规程,我们大多没有引用;但为了本《指南》的完整性,对部分内容进行了引用;还有部分内容取自当时国家相关部门、机构在组织救灾后下发文件中的部分内容,特在此说明。

参加本《指南》具体编撰工作的有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四川省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绵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参加过地震灾害后相关工作的人员,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四川省人民医院、四川省妇幼保健院、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四川省卫生执法监督总队、四川省卫生计生政策和医学情报研究所、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中心、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的专家。除此之外,编撰工作还得到了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应急办许树强、张国新、王文杰、杨峰和其他相关专家的指导,他们为出版该《指南》付出了大量热情和精力,在此向他们表示衷心感谢。

由于本书的编者水平有限,内容上可能存在一定的不足和遗漏,恳请各位同道提出宝贵意见,以便改进。

编委会

2017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