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急危重症护士培训
第一节 急危重症护士岗前培训
一、急危重症护士岗前培训对象与内容
护士在入科接受专科胜任能力培训前,需按要求完成法律、法规、医院相关制度、文化、医院感染控制等综合性内容培训、护理基础理论、基本操作等相关专业性内容的培训,并通过相应考核后,进入下一阶段培训。
科室岗前培训是指新员工完成医院和护理部的岗前培训后,进入临床专科而接受针对科室专业内容的岗前培训,便于新进人员能够独立、规范地为病人提供护理服务。在普通单元岗前培训内容的基础上,针对急危重症科片的专业内容和临床特点,新进护士(包括新入院护士、规培护士及调科护士)还必须完成急危重症科片专科启导培训课程,从而更胜任下一阶段的临床照护工作。
(一)培训对象
急危重症新进护士
(二)培训内容
1.培训内容围绕三基三严展开,包括基本理论知识、专科基础理论及常见疾病病人护理、专科护理操作技术培训。
2.具体培训内容及培训方法见表1-2-1。
表1-2-1 新员工科室岗前培训日程表
续表
3.对于急危重症专科共性知识和必须掌握基础专科内容,进行急危重专科启导培训内容见表1-2-2。
表1-2-2 急危重症科片Orientation培训课程表
二、急危重症护士岗前培训方法与评价
(一)培训方法
1.培训采用多媒体教学,现场示范、临床实践等模式,培训时长为5d。
2.理论考核采用笔试的形式,百分制计分,≥60分为考核通过。操作考核参照《护理技术评分标准》评价,百分制计分,≥60分为考核通过。
3.培训结束后通过科室组织的理论和操作考核,护士长填写《岗前培训评价表》(表1-2-3),存入《护士职业成长档案》;培训课程和考核结果由护士长录入电脑《个人技术档案》。
表1-2-3 岗前培训评价表
备注:
1.本表单适用于科室培训。
2.培训内容根据需要增加。
3.该表单最后存入《护士职业成长档案》
4.对培训缺勤或考试不合格的新员工,护士长、带教老师督促其根据培训资料及时完成自主学习,并安排进行补考,确保其通过考核后方可上岗。
(二)培训评价
新员工按要求完成医院、护理部及科室的岗前培训,掌握基本理论知识及常见临床护理操作技术,并通过相应的评价考核后,方可进入专科胜任能力培训阶段。
1.评价标准
岗前培训的评价标准为通过医院、护理部及科室的三级岗前培训内容建模考核要求。
2.评价方法
1)员工完成相应的理论和技能培训后,医院及护理部即在培训结束后组织新员工进行现场理论内容的笔试或阶段集中笔试。
2)新员工技能考核根据内容分为培训现场考核项目和阶段集中考核项目两部分,培训现场考核项目由老师现场培训结束后即刻启动考核,阶段集中考核项目在所有技能培训结束后集中场地统一考核。
三、管理要求
1.新员工完成医院、护理部、科室三级岗前培训,全部理论和技能的考核合格(≥60分),培训期间出勤时间大于2/3。
2.《岗前培训评价表》评价通过者护士长将该表单存入科室《护士职业成长档案》中存档。
3.岗前培训相关记录在《护士职业成长档案》中永久保存。
4.护士长根据员工的意见与建议,调整日后培训的方式和内容,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