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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风险的概念
据社会科学方面的考究,英文单词“risk”(风险),其词根来源于意大利语“risco”,原意为“暗礁”或“礁石”,进而演变为表达风险之意。17世纪,该词通过法语和意大利语而进入英语体系。
我国传统典籍中没有“风险”一词,但我国古代不乏描述风险某些属性或特征的词汇,如“风云”“险象”“劫数”“灾”“难”“祸”“坎”之类。1979年修订版的《辞海》三卷本收录了“风险”并解释为:“指人们在生产建设和日常生活中遭受能导致人身伤亡、财产受损失以及其他经济损失的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其他不测事件的可能性。”这一表达与当时西方学界的风险主流定义相似。
1.风险的定义
学术界的定义最早起源于保险业。1901年,美国学者阿岚·威雷特(Allan Willett)在其博士论文《风险与保险的经济理论》中,将风险定义为:“不愿发生的事件,其发生的不确定性的客观体现”。此后,风险相继在不同领域得到研究和应用,如20世纪30年代起食品、药品和化妆品行业对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标准管理,20世纪40年代起原子能和航空工程安全管理,20世纪70年代经济危机管理等领域;另外,心理、社会和文化方面学者也从社会科学角度对风险进行研究,并提出完善建议。总体而言,各个领域对风险的定义基本上是围绕着“损失发生的可能性”这个主线,结合本领域的应用目的和评估方法进行相应的适当性改变。
2.国际标准化组织对风险定义的变化
1992年,耶茨(J.Frank Yates)和斯通(Eric. R.Stone)提出了风险结构的三因素模型,认为风险是由潜在的损失、损失的大小、潜在损失发生的不确定性这三种因素构成的,风险三因素模型从本质上反映了风险的基本内涵,成为现代风险理论的基本概念框架。
为了促进不同行业和不同组织对风险术语有共同的认识,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在2002年的《风险管理术语》中,对风险定义为:“某一事件发生的概率(probability)和其后果(consequence)的组合”。
2009年ISO更新了《风险管理术语》,其中对风险的定义变得更加宽泛,以适用于更多行业和领域的需要,其对于风险的定义为:“对目标的不确定性影响(effect of uncertainty on objectives)”,同时给出5个注解:影响是指偏离预期,可以是正面的和(或)负面的;目标可以是不同方面(如财务、健康与安全、环境等)和层面(如战略、组织、项目、产品和过程等);通常用潜在事件、后果或者两种的组合来区分风险;通常用事件后果(包括情形的变化)和事件发生可能性的组合来表示风险;不确定性是指对事件及其后果或可能性的信息缺失或了解不全面的状态等。另外一个重要变化是,ISO的2009年版《风险管理术语》中描述风险“可能性”时用“likelyhood”替代了2002年版本的“probability(概率)”,以避免人们将风险的可能性仅仅狭义地理解为统计学上的概率。
总的来看,尽管学术界和实务部门对风险的界定不同,但它们普遍强调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不利影响这两个方面。综合参考各领域对风险的认识和ISO的《风险管理术语》,可将风险定义为:风险是指事件发生可能性及后果的组合。可用R = f(L,C)表达,其中R表示风险,L表示事件发生的可能性,C表示事件发生的后果;f为根据L和C计算R的函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