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威尔书评全集(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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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为沃德豪斯辩护[70]

1940年初夏德军快速挺进比利时,除了夺取资源外,还俘虏了佩尔汉姆·格伦威尔·沃德豪斯先生,在战争初期他一直生活在勒图凯的别墅里,似乎直到最后一刻才知道自己的情况十分危险。他被带进看守所时,据说他说过这么一番话:“经过这件事后,我或许应该写一本严肃的书。”当时他被软禁起来,根据他后来所说,他似乎得到了相当友好的礼遇,住在附近的德国军官经常“登门拜访,过来洗澡或举行派对”。

一年多后,在1941年6月25日,有消息说沃德豪斯被释放了,就住在柏林的阿德隆酒店。第二天,公众惊讶地得悉他同意在德国电台进行一些“无关政治”的广播节目。这些报道节目的全文现在已经很难找到了,但6月26日至7月2日间,沃德豪斯似乎做了五次广播,然后德国人又中断了他的节目。6月26日的第一次广播并不是在纳粹电台上进行的,而是以访问哥伦比亚广播公司的代表哈利·弗拉内利的方式进行,那时候哥伦比亚广播在柏林还有通讯记者。沃德豪斯还在《周六晚报》上发表了一篇文章,是他还在看守所里时写的。

那篇文章和那几次广播主要讲述的是沃德豪斯遭到软禁的经历,但它们也包括了对这场战争只言片语的评论。下面是几段公允的节选:

“我对政治从来不感兴趣。我很难酝酿起任何好战的情绪。当我就要对某个国家感到有好战的情绪时,我就会遇到一个正派人。我们一起出去,好斗的想法和情绪就消失了。”

“不久前他们看了一眼我们的列队行进,得出了正确的想法。至少他们把我们送进了当地的疯人院。我在那儿呆了42个星期。软禁还是蛮不错的。它让你去不了沙龙,让你能专心读书。被软禁的最大麻烦是你得有很长一段时间不能回家。当我与妻子重逢时,我最好得带一封介绍信比较妥当。”

“在战前的时候,我总是为身为英国人感到有些自豪,但现在我已经在这个关押英国人的地方住了几个月,我心里有点踌躇了……我要求德国人所做的唯一让步就是要他们给我一块面包和让大门口那位佩枪的绅士看着别处,其他的事情我就不管了。作为回报,我准备交出印度和一套我签名的书,并透露在取暖器上面烤土豆片的秘方。这个提议到星期三就作废哦。”

上面引用的第一个选段激起了极大的公愤。沃德豪斯还因为写下了“无论英国赢得战争与否”这句话(在与弗拉内利的访谈中)而遭到责备,而且在另一次广播中他描述了和他一起被拘禁的比利时囚犯肮脏的习惯,让他更不讨好。德国人录下了这次广播,重播了几遍。他们似乎对监督他的言论漫不经心,不仅允许他拿集中营的种种不便开玩笑,还让他说出“关押在特罗斯特集中营的囚犯们都衷心相信英国将获得最终胜利”这样的话。然而,这些谈话的大体意思是,他并没有遭到虐待,而且心里并没有恨意。

这些报道在英国立刻引起公愤。议会里展开质询,报刊里刊登了愤怒的社论,几位作家寄去了一连串信件,几乎所有的信件都表达了不满。不过,有一两个人建议不要妄下结论,有几封信为沃德豪斯求情,说他可能并没有意识到自己在做什么。7月15日,英国广播公司的本土频道播放了《每日镜报》的“卡桑德拉”的一篇极度激烈的后评,指控沃德豪斯“卖国”。后评大量使用了诸如“卖国贼”和“崇拜元首”这样的话。最严重的罪名是沃德豪斯同意为德国人进行政治宣传,换得自己逃脱集中营的苦海。

“卡桑德拉”的后评引起了相当程度的抗议,但大体上它似乎加深了公众对沃德豪斯的反感。结果之一就是,很多间图书馆撤走了沃德豪斯的书,不予出借。以下是一篇典型的报道:“在听到《每日镜报》的专栏记者卡桑德拉发表的广播24小时后,波特丹(北爱尔兰)城市委员会查封了公共图书馆里沃德豪斯的作品。爱德华·麦坎恩先生说卡桑德拉的广播为这件事情定了性。沃德豪斯的作品幽默不再。”(《每日镜报》)

此外,英国广播电台封杀了沃德豪斯作词的歌曲,几年后封杀仍在继续。到了1944年12月,国会里仍有人要求以叛国罪审判沃德豪斯。

俗话说得好:脏水泼得多,不沾身也难。往沃德豪斯身上泼脏水的方式很是特别。沃德豪斯的谈话节目(并非任何人都记得他在节目中说过些什么)给人留下的印象是,他不仅是一个卖国贼,而且还是法西斯主义的同路人。当时甚至有媒体还刊登了几封信,宣称他作品里有“法西斯主义倾向”,这一指控此后一再重复。接下来我会尝试着分析那几部作品的精神氛围,但重要的是,要知道1941年的事件对于沃德豪斯来说只不过是愚蠢的举动。真正有趣的问题是,为什么他会这么傻。当弗拉内利和沃德豪斯(已被释放,但仍然受到监视)在1941年6月于阿德隆酒店见面时,他立刻知道他和一个政治白痴在打交道,在准备他们的广播访谈时,他不得不警告他不要说一些会招致不幸的话,其中之一就是稍有反俄意味的话。事实上,“无论英国是赢是输”倒是通过了。访谈过后,沃德豪斯告诉弗拉内利说他准备在纳粹电台做广播节目,显然没有意识到这么做有什么特别的含义。弗拉内利的评论(哈利·弗拉内利的《柏林任务》)是:

到了这个时候,这场沃德豪斯阴谋昭然若揭。这是纳粹战时宣传最成功的表演之一,第一次利用了人性……普拉克(戈培尔的副手)去过格莱维茨附近的战俘营看望沃德豪斯,发现这位作家完全没有政治意识,于是产生了一个想法。他对沃德豪斯说,如果他对自己的经历写几篇广播稿的话,他就可以获释。广播内容不会受到审查,他还可以亲自进行广播。普拉克提出这么一个建议,表明他很了解他的对象。他知道沃德豪斯在所写的故事中都在拿英国人开涮,很少以其他方式写作,仍然生活在他所描写的那个时代里,对纳粹主义及其一切含义没有任何认识。沃德豪斯就是他笔下的伯尔蒂·伍斯特[71]。

沃德豪斯与普拉克达成了事实上的交易似乎只是弗拉内利自己的解释。其约定或许不是那么明确,而从广播的内容本身判断,沃德豪斯进行广播的主要想法是与他的读者保持联系和——喜剧家最突出的热情——博他们一笑。显然,它们不是埃兹拉·庞德或约翰·埃默里[72]那一类人的卖国言论。或许他不是一个能理解卖国的本质的人。弗拉内利似乎警告过沃德豪斯进行广播并非明智之举,但言辞并不强硬。他补充说,沃德豪斯(虽然在一则报道中他自称是英国人)似乎认为自己是美国公民。他以为自己已经归化了,但从未填写任何必要的文件。他甚至对弗拉内利说出了这么一番话:“我们并没有在和德国打仗。”

我面前有一份沃德豪斯的书目。里面列出了将近50本作品,但肯定是不完整的。我应该老实地承认,沃德豪斯有很多本作品我没有读过——大约有四分之一或三分之一。事实上,要通读一位受欢迎的作家的全部作品不是件容易的事情,他的作品通常是以廉价书的形式出版。但从1911年以来我一直在密切跟读他的作品,那时候我才8岁,很熟悉它那种奇怪的精神氛围——当然,这种风格并非完全没有变化,但自1925年来鲜有更改。在上文我所引用的弗拉内利的书中章节里,有两句话会立刻引起沃德豪斯的读者的关注。其中一个印象是,沃德豪斯“仍然生活在他所描写的那个时代里”,另一个印象是纳粹的政治宣传部利用了他,因为他“拿英国人开涮”。第二点是因为误会而产生的,待会儿我会对其进行探讨。但弗拉内利的其它评论说得很对,其中包含了理解沃德豪斯的行为的一部分线索。

人们经常忘记了沃德豪斯的小说中那些名气比较大的作品是在多久之前写的。在我们的想象中,他总是代表了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和三十年代的愚蠢,但事实上他最为人所牢记的场景和人物都是在1925年以前写的。史密斯[73]首次出现于1909年,被早期校园故事的其他人物角色掩盖了。住着巴克斯特和埃姆沃斯公爵的布兰丁斯城堡是1915年写的。杰弗斯—伍斯特系列始于1919年,而杰弗斯和伍斯特在早些时候已经短暂地出现过了。厄克里奇[74]出现于1924年。当你通览从1902年至今沃德豪斯的书目的话,你会看到三个特征非常明显的阶段。第一个阶段是校园故事时期,包括了《金球拍》、《波特亨特一家》等作品,其巅峰作品是《迈克》(1909)。《史密斯进城》出版于次年,也属于这个时期的作品,但与校园生活并没有直接的联系。接下来是美国故事阶段。从1913年至1920年,沃德豪斯似乎生活在美国,有一段时期在习语和思想上有美国化的迹象。《笨拙的人》(1917)的一些故事似乎影响了欧·亨利。这段时期所写的其他作品使用了美国方言(比方说,用“高球喝法”代替“威士忌掺苏打”),而这些词语英国人通常是不会用的。不过,这段时期几乎所有的作品——《史密斯》、《新闻记者》、《小金块》、《阿尔奇的轻率之举》、《皮卡迪利的吉姆》和其他作品——其效果取决于英国与美国的礼仪区别。英国人物出现在美国背景中,或反过来,美国人物出现在英国背景中。他写了一些纯粹的英国故事,但几乎没有纯粹的美国故事。第三个阶段或许可以称其为“乡村别墅时期”。到了二十年代早期沃德豪斯一定挣了不少钱,他笔下的人物的社会地位也相应提高了,不过厄克里奇的故事是例外。如今的典型环境是一座乡村别墅、一间豪华的单身公寓或一家昂贵的高尔夫俱乐部。早期学童的运动狂热渐渐淡出,板球和足球被高尔夫球替代,滑稽和闹剧的成分更加突出。无疑,许多后期的作品,例如《夏日的雷电》都是轻喜剧,而不是纯粹的闹剧,但在《史密斯》、《新闻记者》、《小金块》、《比尔驾到》、《笨拙的人》和一些校园故事中偶尔会发现的展现道德热诚的尝试再也没有了。迈克·杰克逊变成了伯尔蒂·伍斯特。然而,这并不是会让人惊诧的蜕变。沃德豪斯最引人注目的事情之一是,他没有进步。像写于本世纪初的《金球拍》和《圣奥斯汀的传说》已经有了那为人所熟悉的氛围。他后期的作品有多大程度上是在进行公式化写作可以从一件事情上看出来:在他被囚禁之前的16年里,他一直住在好莱坞和勒图克,而他仍继续在写关于英国生活的故事。

现在已经很难找到未删节的《迈克》这本书了,它应该是最好的英语“轻松”校园故事之一。虽然它的故事大部分是闹剧,但它们并不是对公学体制的嘲讽,而《金球拍》、《波特亨特一家》更加不是。沃德豪斯在达威奇公学接受教育,然后在一家银行工作,通过写非常低俗的新闻文章逐渐走上小说创造之路。显然,多年来他一直“念念不忘”他的母校,厌恶毫无浪漫气息的工作和围绕在他身边的下层中产阶级的生活环境。在他的早期故事中,公学生活的“魅力”(球类比赛、高年级学生使唤低年级学生、围炉喝茶等等)被极尽渲染,“重在参与”的道德规范几乎被照单全收。沃德豪斯笔下那所虚构的公立学校利金公学是一所比达威奇公学更时髦的学校,你会觉得从《金球拍》(1904)到《迈克》(1908),利金公学变得越来越昂贵,并且离伦敦越来越远。最能揭露沃德豪斯早期心理层面的作品是《史密斯进城》。迈克·杰克逊的父亲突然间败了身家,和沃德豪斯本人一样,迈克在十八岁的时候不得不在一家银行里从事一份工资微薄的下层工作。史密斯也在干类似的工作,不过并非出于经济窘迫。这本书和《记者史密斯》(1915)的不寻常之处在于,它们展现了一定程度的政治意识。这个时期的史密斯自称社会主义者——在他的心目中,无疑也是在沃德豪斯的心目中,这不过意味着忽略阶级差别——有一回,两个男生参加了克拉汉姆公园的露天集会,然后和一个上了年纪的社会主义演讲者回家喝茶,那人的寒酸陋室描写得相当准确形象。但这本书最显著的特征是迈克没办法摆脱校园气氛。他上班工作,没有装出一丝热情。他最大的愿望不是像别人所希望的找一份更有趣更有意义的工作,而是去打板球。当他得给自己找个地方住时,他选择了在达威奇住下来,因为在那里他可以住在学校旁边,能听到球拍击中球时清脆悦耳的声音。本书的高潮出现于迈克得到机会在郡级比赛里上场,他抛弃了工作,为的就是能参加比赛。重要的是,在这一点上沃德豪斯对迈克抱以同情:事实上,他认为迈克就是自己的写照,因为十分明显,迈克与沃德豪斯的关系就像是于连·索雷尔与司汤达的关系。但他创造了许多在本质上相似的主人公。在这一时期和下一时期的作品中,有整整一系列的年轻人,对他们来说,生命中有比赛和“健身锻炼”就足够了。沃德豪斯似乎没办法想象出一份体面的工作。重要的事情是自己要有钱,如果做不到,那就找一份闲职。《新鲜事儿》(1915)的主人公摆脱了低下的记者工作,给一个消化不良的百万富翁当体能训练指导员——这被认为在道德上和经济上都上了一个台阶。

第三时期的作品没有自我陶醉,也没有严肃的插曲,但隐含的道德和社会背景的变化并不像乍一眼看上去的那么大。如果你把伯尔蒂·伍斯特和迈克进行比较,甚至和最早期的校园故事中那些玩橄榄球的模范生进行比较的话,你会看到两者之间唯一真正的区别在于伯尔蒂更有钱一些,更懒惰一些。他的理想几乎和其他人一样,只不过他无法践行这些理想。《阿尔奇的轻率之举》(1921)里面的阿尔奇·莫法姆是介于伯尔蒂和早期主人公之间的中间类型,他是个蠢蛋,却是个老实人,为人热心,热爱体育,很有勇气。由始至终沃德豪斯都认为公学的行为准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不同的是,在他更加成熟的后期,他喜欢展现他的人物违背或违心地遵守这一行为准则:

“伯尔蒂!你不会让好伙伴失望吧?”

“不,我会的。”

“但咱们可有同窗之谊啊,伯尔蒂。”

“我才不在乎呢。”

“咱们的母校呢,伯尔蒂,母校!”

“噢,哎——真见鬼!”

伯尔蒂是慵懒的堂吉诃德,没有与风车战斗的愿望,但当事关荣誉的时候他是不会拒绝的。大部分沃德豪斯寄予同情的人都是寄生虫,有些人就是纯粹的白痴,但只有极少数人可以被称为是不道德的人。就连厄克里奇也是一个有梦想的人,而不是彻头彻尾的坏蛋。沃德豪斯的角色里最道德败坏或不道德的人物是杰弗斯,他的作用是为了衬托伯尔蒂·伍斯特品格高贵的形象,或许是象征在英国广为传播的认为聪明和狡诈是同一回事这个信念。沃德豪斯对传统道德的坚持可以从这个事实看出来:在他书里没有任何一处地方能找到有关性的笑话。对一个闹剧作家来说这是一个重大的牺牲。不仅书里没有下流的笑话,而且几乎没有任何妥协原则的情景:通奸的主题几乎完全没有。当然,大部分长篇作品里有“爱情描写”,但那总是轻喜剧的水平,恋爱的故事总是一团乱麻,而且像田园诗一般浪漫,一直在谈恋爱谈恋爱,但正如俗话所说的,到最后“不了了之”。有趣的是,沃德豪斯本质上是一位闹剧作家,居然能和伊安·赫伊(参阅《皮普》等)不止一次合作。伊安·赫伊是一位半严肃半诙谐的作家,而且是最傻帽的“清白做人”英国传统的吹鼓手。

在《新鲜事儿》中,沃德豪斯发现了英国贵族阶级的喜剧潜力,于是就有了一连串的滑稽但——极少数例子除外——实际上并不可鄙的男爵、公爵和诸如此类的人物。这产生了奇怪的效果,使得沃德豪斯在英国境外被认为是一位嘲讽英国社会、思想深刻的讽刺作家。因此弗拉内利说沃德豪斯“拿英国人开涮”这样的话。或许这就是他留给德国读者甚至美国读者的印象。在柏林播放了那些广播后,我和一位为沃德豪斯热心辩护的年轻的印度民族主义者对此进行了探讨。他理所当然地认为沃德豪斯投靠了敌人,而在他眼中,这是正确之举。但让我感兴趣的是,我发现他认为沃德豪斯是一位反英国的作家,对揭露英国贵族的本质作出了贡献。这是一个错误,但英国人可不会犯下这个错误。这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表明外国读者在阅读文学作品,尤其是幽默作品时,无法领略其微妙之处。因为沃德豪斯很明显不是一个反对英国的作家,也不是一个反对上层阶级的作家。相反,从他的作品中始终可以察觉得到一种无害的老式势利心态。就像一个睿智的天主教徒能明白波德莱尔或詹姆斯·乔伊斯的亵渎言论对天主教信仰并不会造成严重破坏一样,一位英国读者能够看到,沃德豪斯创造了像“第十二任德里弗斯伯爵希尔德布兰德·斯宾塞·波因斯·德·巴罗·约翰·汉尼塞德·康姆比—克伦比”这么一个人物,但他并没有在抨击社会等级制度。事实上,一个真心鄙视贵族称号的人是不会如此热衷于写这些东西的。沃德豪斯对待英国社会的态度和他对待公校道德准则的态度是一样的——以温和的玩笑掩盖不假思索的接受。埃姆沃斯伯爵很可笑,因为一位伯爵应该有更多的尊严,而伯尔蒂·伍斯特无助地依赖杰弗斯之所以好笑的一部分原因是,仆人不应该比主人更强势。美国读者可能会把这两个角色及其他类似的角色误认为是带着敌意的讽刺手法,因为他们本来就讨厌英国人,而这些人物符合他们对于没落贵族先入为主的看法。伯尔蒂·伍斯特和他的鞋罩与手杖是传统舞台上的英国人,但正如任何英国读者都可以看出的那样,沃德豪斯的本意是想把他当成一个可爱的角色,他真正的罪是将英国上层阶级美化成比他们实际上好得多的人物。自始至终,他的作品总是在回避某些问题。几乎毫无例外,他笔下那些有钱的年轻人个个谦逊随和,而不是贪得无厌之人;史密斯奠定了他们的基调,他保持着自己作为上流阶级的外表,但管每个人都叫“同志”,消弭了阶级地位的鸿沟。

但伯尔蒂·伍斯特还有很重要的一点:他的落伍。伯尔蒂是在1917年前后构思的人物,实际上属于比那更加久远的时代。他是1914年以前的“纨绔子弟”,是类似于《菲尔伯特家族的吉尔伯特》或《摄政王宫里鲁莽的雷吉》这些歌曲所描写的人物。沃德豪斯喜欢描写的那种生活,那种“俱乐部会员”或“城里人”的生活,那种优雅的年轻人整个早上在皮卡迪利流连,腋下夹着一根手杖,纽扣孔里插着一朵康乃馨的生活,到了二十年代已经几乎销声匿迹了。有意思的是,沃德豪斯在1936年还能出版一本名为《穿着鞋罩的年轻人》的书。那时候还有谁穿着鞋罩呢?早在十年前它们就已经过时了。但传统的“纨绔子弟”,“皮卡迪利的花花公子”就应该穿着鞋罩,就像哑剧中的中国人就应该拖着一根辫子一样。一位幽默作家不一定非得跟上时代。沃德豪斯挖到了一两口富矿,于是就定期对其进行挖掘,而在他被关押前的十六年间他从未踏足英国,以此进行创作无疑会更加方便。他笔下的英国社会风情画是在1914年之前形成的,那是一幅天真的,传统的,归根结底令人觉得羡慕的图画。他从来没有真正地被美国归化。正如我所指出的,在中期阶段的作品中的确出现了自然而然的美国元素,但沃德豪斯仍是地道的英国人,觉得美国俚语是一种好笑而有点让人吃惊的新鲜玩意儿。他喜欢在沃尔杜街英语[75]中插入一句俚语或生硬的事实(“厄克里奇发出一声空洞的哀号,向我借了五先令,然后消失在夜色中”)和类似“小菜一碟”或“敲他的狗头”这样的表达,都是为了这个目的而借用的。但这一招早在他和美国有任何接触前就已经形成了,而且他断章取义地引用别人作品的把戏也是英国作家常用的手法,可以追溯到菲尔丁那里。正如约翰·海伍德[76]先生指出的[77],沃德豪斯的英国文学功底非常深厚,对莎士比亚尤其熟悉。显然,他的作品不是针对知识分子群体,而是针对接受过传统教育的人。例如,当他描写某个人长叹一声,“就像普罗米修斯在那只兀鹰飞落下来准备饱餐一顿时一样发出长叹”,他是在设想他的读者会对希腊神话有所了解。他早期所钦佩的作家或许有巴里·佩恩、杰罗姆[78]、雅各布斯[79]、吉卜林和安斯泰,比起那些节奏明快的美国幽默作家像林戈尔德·拉德纳[80]或达蒙·鲁尼安[81],他与前者的风格更加接近。在与弗拉内利的电台采访节目中,沃德豪斯表示他不知道“他所描写的那种人和那样的英国在战后是否还会继续存在”,没有意识到他们已经是鬼魂了。“他仍然活在他所描写的时代里”,弗拉内利说道,或许指的就是二十年代。但那个年代事实上是爱德华时代,如果真有伯尔蒂·伍斯特这么一个人,在1915年的时候他就被杀死了。

如果我对沃德豪斯的精神分析可以被认可的话,那认为他在1941年有意识地帮助纳粹宣传机器这一看法就不能成立了,甚至是荒唐可笑的。或许他是受到了早日获释这一承诺的诱惑而进行广播(他原定的释放时间要晚几个月,接近他60岁的生日),但他不可能意识到他所做的事情会有损英国的利益。正如我所尝试说明的,他的道德观一直是一位公学学生的道德观,根据公学的规矩,战争时期的叛国行为是最不可原谅的罪行。但是,他怎么可能不知道他所做的事情会对德国人的宣传有很大的助益,而且会为自己招致猛烈的批评呢?要回答这一问题,你必须考虑两件事。首先,沃德豪斯完全没有政治意识——这从他出版的作品中可见端倪。说他的作品中有“法西斯主义倾向”简直是一派胡言,那里面根本没有半丁点儿1918年后的各种政治倾向。他的作品里始终有一种对阶级差异这一问题不安的意识,在不同的时期里零星提及社会主义,内容很无知,但并非完全不友好。在《傻瓜的心》(1926)里有一则关于一位俄国小说家的很可笑的故事,似乎是受当时苏联正如火如荼进行着的党派斗争的启发。但里面对苏联体制的描写都是一些无关紧要的琐事,考虑到创作的时间,并没有露骨的敌意。这就是从他的作品中所能发觉的政治意识所能达到的程度。据我所知,他从未在哪里使用过“法西斯主义”或“纳粹主义”这样的字眼。在左翼圈子里,事实上,在任何一个“开明的”圈子里,在纳粹的电台进行广播,与纳粹打任何形式的交道,在战前和战时都是骇人听闻的事情。但这是一种近十年来在与法西斯主义进行意识形态斗争时形成的思维定式。你应该记住,大部分英国人直到1940年的时候仍对那场斗争麻木无知。阿比西尼亚、西班牙、中国、奥地利、捷克斯洛伐克——那一长串的罪行和侵略只是在他们的脑海里掠过或隐隐约约有所意识,因为外国人之间的争吵“不关我们的事”。从英国平民将“法西斯主义”视为纯粹是意大利人搞出来的东西,而当这个词用于描述德国时他们竟然大惑不解,就可以知道他们是多么无知。沃德豪斯的作品中没有任何地方表明比起他的读者群体,他的了解更丰富或对政治更感兴趣。

还有一件事情你必须记住,那就是沃德豪斯刚好是在战争最绝望的阶段被俘的。如今我们忘记了这些事情,但直到那时候,公众对战争的情绪依然很淡漠。几乎没有战斗发生,张伯伦政府不得民心,著名的宣传工作者如劳合·乔治和萧伯纳在暗示我们应该尽快妥协以达成和平,全国各地的工会和工党支部正在通过反战决议。当然,后来事情发生了变化。军队几经艰辛从敦刻尔克撤退,法国沦陷了,英国孤军奋战,炸弹如雨点般落在伦敦,戈培尔宣布英国将被“夷为堕落与贫穷之地”。到了1941年中,英国人民知道了他们所面对的情况,知道自己要对付的是前所未有的凶残的敌人。但沃德豪斯已经在集中营里被关押了一年,俘虏他的人似乎给了他相当的优待。他错过了战争的转折点,到了1941年他的反应仍然就好像在1939年一样。在这一件事情上并非只有他一个人是这样。在这个时期里,德国人好几次将俘虏的英国士兵带到话筒前面,有几个人说出了至少和沃德豪斯一样失策的话。然而,他们并没有引起关注。就连像约翰·埃默里[82]这么一个彻头彻尾的卖国贼后来引起的愤慨也比不上沃德豪斯。

但是,这是为什么?为什么一个年迈的小说家说了一些傻气但是没有危害的话会引起这么一场轩然大波?你必须在宣传战的肮脏需要中寻找或许成立的答案。

关于沃德豪斯的广播,有一点显然是至关重要的——那就是日期。沃德豪斯是在入侵苏联的两三天前获释的,当时纳粹党的高层一定已经知道入侵行动蓄势待发。尽可能长地阻止美国参战极其必要——事实上,当时德国人对美国的态度确实比以前变得更加怀柔。德国人根本不敢幻想一己对抗俄国、英国和美国的同盟,但如果他们能迅速解决俄国——他们大概就是这么打算的——美国人可能就永远不会插足了。释放沃德豪斯只是一个小小的行动,但对于美国的孤立主义者们来说不失为一点小贿赂。他在美国很有名气,在讨厌英国的美国人中,作为一个取笑傻冒英国人的鞋罩和单片眼镜的讽刺作家,他很受欢迎——或者说,德国人是这么算计的。他坐在话筒跟前,可以相信他多多少少能挫败英国的威望,而他的获释将表明德国人都是好人,知道如何大度地对待他们的敌人。这或许就是他们的算计,虽然事实上沃德豪斯的广播节目仅仅持续了一个星期,这表明他并没有满足他们的期望。

而在英国这一边,类似的但完全相反的算计也在进行。敦刻尔克撤退之后的两年间,英国的士气大部分依赖于这么一种感觉:这场战争不仅是保卫民主的战争,而且平民大众必须依靠自己的力量去争取胜利。上层阶级因为他们的绥靖政策和1940年的一系列败仗而声名狼藉,社会地位趋于平等的过程似乎开始发生。爱国主义和左翼情绪在民众的心目中是联系在一起的,许多有才干的记者致力于使这种联系变得更加紧密。普雷斯利在1940年的报道和《每日镜报》的“卡桑德拉”专栏文章就是当时盛行的煽动性政治宣传的好例子。在这种气氛中,沃德豪斯成为了理想的替罪羊,因为大家都觉得有钱人阴险狡诈,而沃德豪斯——正如“卡桑德拉”在广播中不遗余力地指出的那样——就是一个有钱人。但他是那种可以进行攻诘而不会造成不良后果的有钱人,也不会对社会结构造成任何破坏。谴责沃德豪斯不像谴责例如比弗布鲁克这样的人。他只是个小说家,无论他挣多少钱,他都不是有产阶级。就算他的收入达到一年5万英镑,他也只是徒有百万富翁的外表。他是个碰巧发了财的圈外人——通常来说财富总是很短暂——就像德比赛马奖金的得主。因此,沃德豪斯的言行失检成了进行宣传的好借口,有机会“揭露”一个有钱的寄生虫,却又不招致对那些真正有害的寄生虫的关注。

在当时绝望的境地中,对沃德豪斯的所作所为表示愤慨是情有可原的,但在三四年后仍继续对他进行谴责——而且还要让人认为他是个丧心病狂的卖国贼——就不可原谅了。在这场战争中,没有什么事情能比当前对卖国贼和英奸进行追查更加让人觉得在道德上很恶心。往最好里说,它就是贼喊抓贼的勾当。在法国,各种各样的小耗子——警官、卖文为生的记者、和德国兵上床的女人——都被抓捕了,而大老鼠毫无例外都逃走了。在英国,对英奸发表最激烈的演说的都是那些1938年奉行绥靖政策的保守党人和1940年鼓吹绥靖政策的共产党人。我竭力想说明的就是,可怜的沃德豪斯——正是因为成功和侨居国外让他在精神上仍停留在爱德华时代——成为了一场宣传试验中的标本。我认为现在是时候让这件事情结束了。如果埃兹拉·庞德被美国当局逮捕并枪决,那将奠定他数百年的诗人名声。即使在沃德豪斯身上,如果我们把他逼得只能逃到美国并放弃自己的英国公民身份,我们应该为自己感到无比羞愧。与此同时,如果我们真的要惩罚那些在关键时刻败坏国民士气的人,国内还有其他罪人更值得追查。